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拉斯基 -> 《共产党宣言》是社会主义的里程碑(1948)
七
时间已经增添了《共产党宣言》的光辉;它取得了卓越的地位,不仅仅成为一部经典著作,而且成为一部同它写成后一百年来一直在热烈进行着的论争直接有关的经典著作。因此,它无可避免地成了一个解释纷纭的题目;它读起来往往令人觉得,仿佛它的两位杰出的作者仍然在为当代社会主义思想各个不同学派中的哪一派作斗争似的。的确,我们几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苏联共产党的领导下,有人一直企图把《宣言》的威望只给予那些接受莫斯科领导和指导的那些人,他们争辩说,离开了首先由列宁、后来由斯大林用来论述这部作品的正统教规,它就没有意义了。人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说,谁要是不接受这些教规,那他就会受到莫斯科派追随者的义愤塡膺的对待,就像当初马克思、恩格斯对待“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一样。在有些问题上,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疑问。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深信,取得无产阶级的胜利,从而建立没有阶级的社会,在正常情况下都必须通过暴力革命。他们也深信,只有最先进各国的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它们当中任何一国的无产阶级革命才真正有希望取得成功的巩固。他们着重指出,共产党人决不可以另行组织一个同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分立的政党;他们坚持,共产党人一方面应该随时记住最终的决定性的无产阶级革命,另一方面决不可以忘记出力取得那些较小而较容易取得的果实,以改进工人的地位,那是极其重要的。他们准备同非工人阶级政党结成联盟,只要联合行动能够取得战略上进步的结果。1872年他们共同重印《宣言》时指出《宣言》的“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至今还是完全正确”,但是“这些基本原理在实际方面的运用,正如《宣言》本身所说,是随时随地都要依现存历史条件为转移的”。他们说,所以他们在1848年提出的革命措施“并没有什么孤独自在的意义”他们还认为,由于《宣言》最初发表以来工业的大规模发展,并且由于二月革命和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有些措施已经陈旧了。他们争辩说,“特别是公社已证明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握取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最后一句话引自马克思的著名小册子《法兰西内战》;当巴黎公社存在的时候,马克思于1871年4月12日写信给库格曼[1],解释这句话的意思,叫他的德国仰慕者去读他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的最后一章,“你就会看到,我认为法国革命的下一次尝试再不应该像以前那样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些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些人的手里,而应该把它摧毁,这正是大陆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决条件。[2]”公社的优点在于它是普选产生的,其中大多数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它不是“议会式的,而是同时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关”,成员当选后任期很短,并且得予以罢免。在《法兰西内战》1891年版的序言里,恩格斯写道,“近来社会民主党里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就吓得大喊救命。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几乎所有这些话都一直是激烈争论的题目,其中最著名的也许是以列宁和托洛茨基(Trotsky)为一方,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卡尔·考茨基为另一方之间的争论;1919年在斯巴达克团起义中殉难的罗莎·卢森堡(Rosa Luxembourg)和俄国孟什维克领袖尤里·马尔托夫(Jules Martov),可以确当地被看作在这两种极端化解释之间的中间派。在这里,我们不可能进行那种引经据典式的详细论述,论争的原文不但字字重要,而且其中占着相当分量的实际上是对各自在全部议论中的重要性所作的主观评价。我们只能限于考査争论中的某些主要问题,并且难免有些武断地提供硏究这些问题的主要成果。
很清楚,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预料大多数无产阶级革命只有在经过激战之后才能成功,他们看到的这条规律的仅有的可能的例外是英国和美国,也许还有荷兰。他们认为,当爱尔兰和印度获得独立时,英国的危机将要到来,因为这将剥夺英国的一个剥削来源,这种剥削所得在很大程度上使它能够给予它的无产阶级以一种资产阶级的性质和观点。他们深信,在一切场合,工人阶级取得政权将意味着一个以无产阶级专政为特色的过渡时期的到来。
没有一个名词像“无产阶级专政”那样受到过那么多的曲解。让我们立刻弄清楚,无论对马克思或者对恩格斯来说,这个名词都不是“民主”的对称词;对他们来说,它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对称词,他们认为,任何国家,只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那么一定实行资产阶级专政,那怕表面上是用民主的政治制度来隐蔽着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是指一种社会组织,在那里,政权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并且被竭尽全力用来防止以前当权的那个阶级把它夺回去。他们认为,工人阶级的代表将利用政权来改变生产关系,并压制阻碍这种改变的任何企图。但是,既然恩格斯把巴黎公社和无产阶级专政等同起来,那么显然他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建立在多数人的支持上的,它是采用普选这种技术的,而且它承认人民有权经常进行选举,有权罢免他们的代表,这就意味着广大人民群众是充分参加专政的工作的。还有,根据马克思的公社是立法和行政合一的机构的说法,那么也很显然,它否认了分权制的确当性,而假定专政是通过由群众选举、受舆论节制的被选出的集团来实施的,也是通过每个选区对所选任何代表的罢免权来实施的;当马克思写道,“公社就其本质来说,它是绝对反对用等级任命制去代替普选制的”,他说的当然也就是这个意思。马克思甚至指出,“除了富有的资本家以外……巴黎中等阶级的广大阶层”承认,“这是工人阶级被公认为能够发挥社会首倡作用的唯一阶级的第一次革命”;他说,这次革命为共和国提供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他还把革命在巴黎市内所确保的和平与秩序,同在梯也尔[3]统治下的凡尔赛的那种狂热的压抑气氛作了比较。
从这个角度看来,我觉得确切无疑的一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并不等于共产党对社会其余部分的专政,并不等于把政权集中在一个单独的党的手里,然后把它的意志用暴力强加在党外全体公民的身上。可以设想,争夺政权的斗争可能是十分激烈的,因此政府在巩固自己的权力之前除了宣布一种戒严状态外,没有别的办法。同时,无可否认,掌握政权的工人政府可能会不得不惩罚那些威胁政府安全的个人或政党,就像1940年英国政府在敦刻尔克战役后受到侵略威胁时不能不采取激烈的措施一样。我想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想像的正是这第二种情况。他们认为,为了工人的利益,由工人来行使政权,这意味着民主力量的扩大,而不是缩小;换句话说,这将容许广大得多的人民群众来有效地参加社会生活,那种情况远不是仅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框框里实行民主制度的时候所可能有的。因此,他们不可能想像过由共产党来对工人阶级实施专政,而不许一切其他政党有权分享和影响专政。
我认为这个看法还得到其他证据的支持。《宣言》本身就明白清楚地宣布:共产党人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他们不是工人阶级的主人;他们站在协力废除资本主义社会这个运动的前列。更重要的一点是,共产党人并不另行组织自己的政党。他们同其他组织结成联盟,特别是同工人阶级的组织结成联盟,这些组织争取实现同他们自己一样的目标,或者客观上可以当作是在协助实现这个目标,尽管是不自觉的。举例来说,这说明了为什么共产主义者同盟1845年会支持赖德律-洛兰,虽然他是痛恨共产主义的。这也说明了为什么他们要说服第一国际去支持巴黎公社,为什么那些同时是国际成员的社员要在公社的英勇斗争中同非社员合作。的确,要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采取这样的观点,他们就会论证说,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那个党的领导权统治一切,任何大型政治组织必须以重大责任赋予这个党的指导。他们从来没有为这样的观点争辩过。刚相反,他们最关心的是,当政权转移到工人手里的时候,要使它不但成为借以改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工具,而且成为借以使资本主义社会的假民主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民主的工具。任何形式的压制,在他们看来,不过是暂时的必要手股罢了。他们所以论証说,社会主义建成以后,国家即将“消亡”,正是这个缘故。
国家的“消亡”是有过许多讨论和许多误解的另一个有名的用语。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纯粹是从《宣言》的定义中得出的合乎逻辑的推断。在《宣言》里。给国家所下的定义是“资产阶级的执行委员会”[4]。因此,很显然,当工人把政权从资产阶级手里夺过来的时候,作为资产阶级机构的国家就不存在了,因为在工人的手里,它被改造成为无产阶级的机构了。马声思和恩格斯于是论证说,国家的强制权力机器,如军队、警察和民政机构,就得加以改变,使工人能够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正如资产阶级曾经加以改变,来为资本主义服务一样。1872年,就像马克思在二十年前提出的那样,他们两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打碎”它所夺取的国家政治机器,才能使那种改变得到成功。所谓“打碎”资本主义国家机器,他们到底是指什么呢?依我看,答案是:必须剥夺掉国家的那种“等级任命制”,依照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里的说法,“等级任命制”使以人数计算的不完全的权力不能起决定的作用。政府机构必须民主化。这些机构必须处于无产阶级新社会之中并为社会所有,而不能像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那样,处于工人之上,并用种姓制度似的墙垣来把它们同工人隔离开来,使它们能够把为充分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必需的纪律强加在工人头上。在新政权里,国防军、警察和民政机构不能有任何特权和特殊地位。它们的成员应该看作是完成一种必要的社会职能的工人,就像任何其他工人集体一样。它们那些“等级制”的特性必须被剥夺。
应该补充说明的是,没有理由认为当马克思和恩格斯谈到“国家的消亡”时,他们相信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无政府主义哲学家的希望竟会实现,而一切权力只是人们明白同意它的命令的结果。他们无疑都深信,生产资料私有制消失之后,社会对于强制设施的需要将大大减低。他们采取这样的观点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主张,社会过程中的种种罪恶极大多数都起源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他们坚持,政权本质上是用来保护私有制,使之免受攻击的,这种观点当然正是亚当·斯密本人所极力主张的。他写道:“只是在司法官的保护之下,这份靠多年甚或几代的劳动得来的宝贵财产的主人才能安安稳稳地睡一个晩上。”[5]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意亚当·斯密这句话的含意,虽然他们的推断是不同的。但是在他们所写的全部文章里,从来没有暗示过,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政府本身就不必要了。他们很少谈到社会主义社会将是什么样子的;他们在少数地方提到这个社会的特点,也只能使我们有理由说,他们期望资本家所加于生产力的桎梏最后被解除时,将使个性获得比较充分和自由的表现。
《共产党宣言》通篇贯串着唯物史观这条重要的线索,就此进行若干讨论,是值得的;许多历史学家和社会哲学家迄今还继续对此作出奇怪曲解,讨论就尤其值得了。唯物史观并不主张一切行动都是经济动机的结果。它也并不坚持一切变革都是经济原因引起的。它并不意味着: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宿命地早就决定了的;不管他愿意与否,社会主义社会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照恩格斯的说法,唯物史观是这样的议论:“生产和生产之后的生产品的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出现于历史上的社会中,生产品的分配以及与之相伴的社会阶级或等级的划分,是由这个社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生产品来决定的。”[6]马克思和恩格斯从这个基础出发,向前发展,形成了那样一种历史哲学,终于使他们同自己以前的同盟者黑格尔左派分道扬鎌,那些人的观点在《宣言》里是受到攻击的。这种历史哲学使他们看到,在一个社会里,社会总生产的分配方法并不决定于社会成员的善良的或不良的目的,而是决定于特定的生产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又是不以生产者的意志为转移的。由于生产和交换的方式是不断地改变着的,因此曾经适合于某一时期的条件的法律关系,就会变得不适合起来。正是从社会的法律关系和社会的生产力之间的这种不协调中,才可以找到人们的善恶观念和是非观念发生的变化。社会中合法地掌握生产资料的那个阶级,运用政权来批准它自己赞同的那种产品分配方式。因此它设法通过国家掌握的强制权,强迫大家接受它所赞同的分配方式;各种价值制度,无论是政治的、伦理的、宗教的、哲学的,都是人们对生产工具所有者努力强加于人的那种分配的性质,直接或间接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种种方式。
这并不是说,变化可以看作同人们的思想意识无关;不过这的确是说,当人们了解到生产和交换方法的改变使某些思想意识成为陈旧而需要新的思想意识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就是在继续不断地演进。当封建制度改造成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时候,它所包含的法律关系阻碍了生产力的充分利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诞生之前封建制度所能维持的种种价值,这时都变得不再能够为人接受了。于是,如恩格斯所说,“资产阶级破坏了封建制度,并且在它的废墟上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建立了自由竞争,迁徙自由,商品所有者的平权的王国,一句话,建立了拥有一切资产阶级妙事的王国。”[7]现在,《宣言》争辩说,生产力的变化已经转而使资本主义制度的法律关系变得陈旧了;作为因这种陈旧而受苦最深的阶级的工人就要设法用新的关系和从而产生的种种新的价值来取而代之,于是社会主义就作为对这些新事物的要求而出现了。
没有一个严肃的观察家认为唯物史观是不发生任何困难的,或可以解决有关历史解释的一切问题的。但也没有一个严肃的观察家能够怀疑,比起曾提出的任何其他低设来,一百年来在为社会演变的原由提供一个主要线索方面,实以这个学说所作的贡献为最大。事实上不可能有什么理由否认,自有有记录的历史以来,阶级斗争一直是历史发展的中心原理。也不能否认,阶级斗争是同特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和发展任何特定时期的生产力的一切可能性的能力密切地联系着的。只要严密分析一下,同样清楚的是,掌握生产工具的那个阶级的确利用了政权来保卫这种所有权,并且压制那些对这种所有权提出异议的看法和评价的露头。而且,任何人只要客观地检査一下生产方式迅速改变的任何时期,例如宗教改革时期或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一段时期,就不会不看到,这些时期同时也是传统的价值和传统的制度严重不稳定的时期。《宣言》的理论里最着力强调的一点是,这样一个时期的到来意味着:如果在新的经济背景下传统的价值和制度继续发挥作用的话,那么它们将剥夺广大人民的生活手段,因而广大人民将设法摆脱那种使他们成为受害者的地位。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他们必须取得政权,这样才能改造生产关系,以适应新秩序的复杂情况。根据《宣言》的论证,既然从资本主义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所有制,标志着主要地由一个阶级掌握生产工具的历史时期的结束,那么过渡到公有制,当它成功地实现的时候,就意味着没有阶级的社会的出现。
《宣言》要使社会主义者接受,用以反对与之竞争的学说的,正是这个学说。实际上,马克思和恩格斯是说,由一些人或一些团体来宣布某种新的理论是正确的,并且希望仅仅用说理的办法来说服别入也相信它是正确的,这是不够的。使新的理论为大家所能够接受的,是这样的事实:生产方式的改变已经产生了物质环境,使这种理论看来似乎就是人们的需要的自然表现。当容忍的义务被当作一种抽象的形而上的责任提出来的时候,它很少可能被广泛地接受。但是当不容忍阻碍社会,使它不能充分控制自己的物质资源时,人们就开始看到主张容忍的正当理由,这些主张有的是宗教的,有的是伦理的,有的是政治的,有的是经济的,而在这以前大家却看不到这些主张为什么是有力量的。只要欧文把他在“人类”的思想和实践中的“革命”活动当作局限于新拉纳克自己工厂里的慈善事业性质的实验,全世界都为他喝彩。但是,当他争辩说,他的理论显然是十分合理的,因此所有社会组织都应该改变,以实施他的理论时,世人就愤怒地给他指出,由于缺乏必要的物质条件,一种理论即使本身包含着正义、真理和道理,仍然不能凭其优点的固有力量来征服世界。除非人们看清楚,腐朽的资本主义所引起的“生产的社会的无政府状态”能够代之以“生产的社会的有计划的调节,借以满足全社会以及社会每一成员的需要”[8],那么他们是不打算铲除资本主义的。
恩格斯写道:“社会的力量,正如自然的力量一样,在未被我们认识到和算计到以前,发生着盲目的、强制的、破坏的作用。可是,一经我们认识了它们,硏究了它们的作用、方向及影响,那时就完全听凭我们来使它们愈益更多地服从于我们的意志,并且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这点特别适用于现代的强大的生产力。”[9]我想,这是作为《共产党宣言》通篇基础的中心原理;这是把培根[10]的伟大格言“要命令自然,必须服从自然”应用于社会。我们的企图是要指出,每一种类型的社会制度必先以生产力发展到一个阶段为条件,人们要实现自己所信仰的社会类型,只有由当时生产力的性质证明了他们的目标的正当时,他们的努力才能成功。这是为什么虽然卡莱尔和罗斯金[11]看到了自己那个时代的罪恶,而他们宣传的补救办法却是一种时代错误;他们向人们说教,而人们呢,可以说早就已经离开教堂了。举一个当代的例子来说,这是为什么罗斯福(Roosevelt)总统的新政只能暂时缓和一下他想要医治的创伤;因为那些创伤并不是什么一时的外伤,而是一种远较他打算认识的要深得多和厉害得多的疾病的症状。
关于《宣言》,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需要澄清。为什么它要用这个名称发表?发起这个文件的人并没有想到要用这个形式;他们想的毋宁是一种问答体,更加便于记忆。“共产主义”这个词对他们说来并无什么特别神圣之处;他们的组织有种种形式,活动时用的名义也种种不一。这个问题不是我们所能够确切回答的;恩格斯后来在所写文章里回忆写作这个文件的过程时,也没有交代这个问题——他的回忆也不是始终准确无误的。也许它所以叫做“宣言”,是半自觉地用以纪念巴贝夫主义的《平等派宣言》,那个宣言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尊为历史上大转变期之一的法国大革命的一个极重要文件,他们从那次革命中学习到了很多东西;也可能是由于淡淡地想起了维克多·孔西得朗[12]刚在不久前发表的那个一度闻名的小册子。
那么为什么叫做“共产党”宣言,而不叫做“社会党”宣言呢?显然,这首先因为它是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正式文告。我们并无其他证据可以借以进行猜测。这个文件可能是回忆到法国大革命中那个巴黎公社的结果,那是一切社会主义者都向它表示敬意的一个组织。也可能是由于想把他们所代表的思想跟他们所严厉抨击的社会主义学说区别开来。有一点是文件本身表示得明白无疑的,那就是,选用“共产党”一词并不是有意要在共产主义者同盟和其他社会主义团体或工人阶级团体之间划一条组织界綫。正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着重坚持共产党人不另行组织分立的政党,坚持共产党人同为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而努力的一切力量结成联盟。建立分立的共产党这种主意,是俄国革命时产生的;这种主意无论在马克思或恩格斯的思想里都是没有地位的。
[1] 请此较列宁的评论,见《致库格曼(伦敦1934年)》序言,第16—19页。
[2] 《马克思思格斯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7页。——译者
[3] 阿道夫·梯也尔(Adolphe Thiers, 1797—1877),法国资产阶级历史学家和国家活动家,曾任总理、总统,是屠杀巴黎公社起义人民的刽子手。—— 译者
[4] 《宣言》原文是:“现代的国家政权只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的阶级共同事务的委员会”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68页。——译者
[5] 《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五篇第一章第二节。
[6]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60页。——译者
[7] 同上书,第61页。——译者
[8] 同上书,第76页。——译者
[9] 同上书,第75页。——译者
[10]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英国哲学家,英国唯物主义和新时代的实验科学的始祖。——译者
[11] 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英国艺术理论家和政论家,倾向于浪漫主义的空想,反对资木主义大工业,而把手工业理想化了。——译者
[12] 克多·孔西得朗(Victor Considerant, 1808—1893),法国政论家、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的学生和继承人,——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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