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罗曼·罗斯多尔斯基 -> 马克思《资本论》的形成(1969)

附录

近期来对马克思利润率下降规律的批评



  I.在马克思的全部体系中,很少能有象他的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这样一条基本原理遭到学院派和非学院派如此一致的批驳。然而,马克思的批评者对此所持的论据可能是最不能令人满意的。现在关注于马克思这一规律的两位作家可以作为例证。他们是琼·罗宾逊[1]和美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保罗·斯威齐。[2]
  作为对马克思这一规律的早期批评,罗宾逊和斯威齐认为,马克思犯了一个根本的在方法论方面前后矛盾的错误。据说马克思是在假定剩余价值率不变的情况下阐述其利润率下降规律的,他武断地把降低利润率的因素与提高利润率的因素割裂开来,以便从降低利润率的因素中导出他的利润率下降规律,从提高利润率的因素中导出“起抵销作用的影响”。或如这种批评意见的早期支持者冯·鲍特凯维茨所说的那样:“马克思对其利润率下降规律所提供的简要证明中的错误在于,他忽略了劳动生产率和剩余价值率之间的数量关系。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率是个不相关的因素。这种把相关因素割裂为不相关因素的方法通常导致的谬误能够从下面简单的例子中看出来。假设正值a,它与其他正值b和c通过函数a=b/c相关联。
  问题是当价值b和c都取决于d时,a是如何变化的。例如,当b=d5,c=d3时,对此题的正确解法显然是这样的,我们从a的表达式中消去b和c,使a=d2,从而我们得出结论,a会随着d的变化而发生同向变化。但是,如果我们应用马克思的割裂法于此例,以b/d3表示a,就会从这个公式中得出结论,当d增大时a会减少,当d减少时a会增大。如果有人对此进行补充,认为若b不是一个相关的事物,那b的变化将会掩盖a与b之间的联系,从而这一过程与马克思的割裂法之间的基本同一性就会变得更加明晰。[3]
  这种反驳对吗?马克思果真因为违反了基本的罗辑法则而使自己遭到谴责吗?让我们作进一步的考察。

  II.实际上,在《资本论》第三卷论述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的第十三章的第1页(仅仅是第一页),就似乎论证了上面论述的正确性。马克思以数字例子开头,旨在表明资本有机构成的不同是如何影响五个不同生产部门的各个利润率的(在这些利润率平均化为一个平均利润率以前)。很自然,如果我们从影响利润率的其他因素中简单地把劳动剥削程度的差别暂时地抽象掉,那么这一点是很容易表明的。所以,马克思假定——正如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前两章一样——在所有五个生产部门中,剩余价值率为100%,也就是说,工人在一个工作日中为自己劳动半天,为其雇主劳动半天。马克思叙述了五个生产部门的利润率与有机构成的水平呈反比例关系排列。[4]然而,在一点上适用于互相独立立的生产部门的,最终也适用于社会总资本的各种连续的场合。”不变资本同可变资本相比的这种逐渐增加,就必然会有这样的结果,即:“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或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不变的情况下,一般利润率会逐渐下降。”[5]之所以如此的真正原因在于社会资本平均构成的不断提高。但是,就在这同一页上(指英文版《资本论》,中文版在下一页。译者)我们也会读到“假定的(五个生产部门的。作者注)序列,表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际趋势。资本主义生产,随着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的日益相对减少,使总资本的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由此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在劳动剥削程度不变甚至提高时,剩余价值率会表现为一个不断下降的一般利润率。”[6]再翻过两页(指英文版《资本论》。译者)“一个同样的甚至不断提高的剩余价值率表现为不断下降的利润率,这个规律换句话说就是:一定量的社会平均资本(例如资本100)表现为劳动资料的部分越来越大,表现为活劳动的部分越来越小。这样,因为追加在生产资料上的活劳动的总量,同这种生产关系的价值相比,是减少了,所以,无酬劳动和体现无酬劳动的价值部分,同预付总资本的价值相比,也减少了。或者说,所投总资本中转化为活劳动的部分越来越小,因而这个总资本所吸收的剩余劳动,同它自己的量相比,也越来越小,虽然所使用的劳动的无酬部分和有酬部分的比率可以同时增大。”[7]
  马克思还在《资本论》(英文版)第3卷的第220~221,226~227,229,233~234,以及241~242页作了相同的论述。并且,最后在第十四章的末尾,他还认为“为了避免误解”而有必要重述:“利润率趋向下降,和剩余价值率趋向提高,从而和劳动剥削程度趋向提高是结合在一起的。……利润率下降,不是因为劳动的生产效率降低了,而是因为劳动的生产效率提高了。剩余价值率提高和利润率降低,这两者只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资本主义下借以表现的特殊形式。”[8]
  上面这段话还可用《剩余价值理论》中具有相同概念的论述作为补充。[9]显然,马克思并不想将其利润率下降规律限制在剩余价值率不变的场合。根据马克思的思想,甚至上升的剩余价值率也将最终表现为下降的利润率。然而,这并不能阻止马克思的批评者们在一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上解释这一规律。所以,琼·罗宾逊对这一规律写道:“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马克思的理论是建立在剥削率不变这一假定基础上的。”因此,这将导致如下的反对意见[10]:“这个命题(指马克思的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对马克思的其他论点来说是一个惊人的矛盾。因为,如果剥削率趋于不变,实际工资将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上升,工人将在不断增长的总量中获得一个不变的部分。马克思只有放弃他的关于实际工资趋于不变的论点,才能解释利润的下降趋势。看来马克思忽视了这种极端的自相矛盾。”
  然而其次,罗宾逊认为,马克思的规律存在于“一个简单的同义反复之中,当剥削率不变时,利润率随人均资本量的增长而下降,假定周转期不变,从而C+V代表资本论:当s/v不变和c/v上升时,s/(c+v)下降。”[11]这就难怪琼·罗宾逊得出完全相反的判断,即认为“马克思对利润下降趋势的解释根本没有说明任何问题”[12]了。

  III、很清楚,现在我们能够扫除这两种反对意见了;既然马克思并没有将他的规律与剩余价值率不变的假定联系起来,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他不能遭受“自相矛盾”或“同义反复”的责难。然而,这并没有完全注意到来自对他的“割裂要素方法”的批评。因为,如果事实上马克思将其规律建立在剩余价值不变的假定上,那么为什么他把导致利润率上升的因素看作是“独立的因素”呢?为什么他把这些重要因素的研究作为“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或相对过剩人口”等等,直到阐述完规律本身,即直到第十四章,才仅仅规定了它们是对规律“起反作用影响”的因素?
  这种反对意见在斯威齐的批评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把劳动生产率提高过程的整体中的一个部分(斯威齐指剩余价值率的提高)割裂开来,并作为一个抵销因素对待似乎是不明智的,一个更好的方法从开始就认识到,提高劳动生产率本身将带来一个更高的剩余价值率。更进一步说,这正是马克思通常所做的。”[13]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论点。马克思当时所面临的问题是这样的:不断提高的社会劳动生产率将如何影响平均利润率?既然利润率的水平取决于两个因素——剩余价值率和资本有机构成——并且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将影响到这两个因素,那么,我们的确需要这种“割裂法”,鲍特凯维茨批评说,比如,如果马克思仅仅注意到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从而忽略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会同时使剩余价值率提高(即便是一个较小幅度的提高),或者相反,他仅仅看到了由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所导致的剩余价值率的提高,而没有考虑到与此紧密相关的使资本有机构成提高的更强的倾向。当然,也有仅仅影响一个因素,而不同时影响另一个因素的时候。例如,对论述“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的第十四章,细心的读者将会注意到,马克思仅仅看到了使剩余价值率提高而同时并不伴有不变资本相对可变资本的增长或成比例地增长的那些剥削方法,也就是说,在这些场合,有机构成始终保持不变。[14](例如《资本论》第三卷第十四章I“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相反,“包括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相比相对增加,因而也包括利润率的下降”(即那种实际上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方法)的方法当然已经在第十三章“规律本身”中作了考察。正因为如此,第十四章中考察了“相对过剩人口”是仅仅就它促进了那些有机构成特别低的生产部门的存在,并作为下述情况的结果:“可供支配的或失业的雇佣工人价格低廉和数量众多,一些生产部门出于其本性而更加强烈地反对由手工劳动转化为机器劳动。”(然而,《资本论》第三卷第十四章的第四节并没有也不打算论述相对过剩人口对工资和劳动剥削程度的影响。[15]这种限制不仅适用于随后论述的不变资本的贬值[16]而且适用于一切使“利润率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时提高或不以剩余价值率转移而提高”[17]的生产方法。如果批评家们没有注意到第十三章与第十四章在方法论上的区别,这一点就很可能与这些章节的相当复杂的结构无关,而与他们用以建立自己理论的先入之见相联系。

  IV.然而,如果马克思本人的确考虑到了有机构成与剩余价值率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如果马克思的规律并不是建立在一个武断的“割裂法”的基础上,那末,难道我们就不得不接受否认利润率具有下降趋势的解释吗?难道我们就将有一切理由来同意斯威齐的观点吗?“如果资本有机构成与剩余价值率都假定为可变,……那末,利润率的变化方向就是不确定的。对此我们能够说的一切只是,如果剩余价值率提高的比例小于可变资本在总资本中降低的比率,利润率将下降。”然而,“并不存在着这种一般的假定,即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相对于剩余价值率的变化来说是如此之大,以至前者统治了利润率的运动。恰恰相反,我们似乎必须把它们作为大体上具有相同重要性的变量来看待……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应当假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与剩余价值率提高的进程是同步的。”[18]或者,正如娜塔莉·莫兹科夫斯卡所说的:“利润率仅仅伴随着技术进步而下降,如果技术进步仅指资本构成的提高而不包括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话。如果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引起物质与人力生产要素价值的下降,那末,资本构成(C/V)将随之下降并且剩余价值率(S/V)将随之上升。一旦引进技术革新以后,用昂贵的生产资料装备工人,的确会提高资本的构成,但是,由于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带来的生产资料的贬值又会使资本构成下降。而且,既然工人消费品贬值后会带来工人工资的下降,即剩余价值率的提高,那么,利润率就不会下降。”[19]
  马克思的批评家们不断地将他们的论点下在对利润率下降趋势起反作用的因素上一一一方面,是随后发生的不变资本要素的贬值,以及另一方面,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没有人能够否认这些因素在起作用,但关键问题是,它们各自在多大程度上起作用?
  就第一个因素而言,我们只要联系上下文看一看《剩余价值理论》(II)中关于舍尔比利埃的那一章中的一段话,就足够了,而批评家们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章,在那里我们可以读到,“毫无疑问,机器变得便宜是由于两个原因:由于制造机器的原料是由机器产生的;由于在把这些原料变成机器时使用机器。但是这样说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在这两个部门,拿它们采用的机器和工场手工业生产中使用的工具相比,花在机器上的资本同花在劳动上的资本相对来说,在价值上增加了。第二,单纯机器和它的组成部分变得便宜了,但发展起一个机器体系;代替工具出现的不仅是一个机器,而是整个体系,从前可能是起主要作用的工具,……现在是成千上万地结合在一起。同工人相对立的每一台机器,都是工人从前一个个单独使用的工具的庞大组合,例如1800枚纱锭代替了一枚纱锭。但是除此以外,机器还包含旧工具所没有的要素等等。尽管各单个要素便宜了,机器的总体在价格上都大大提高了,生产率的增长就是由于这个总体的不断扩大。”马克思继续写道:“因此,机器价值的增长与使用的劳动量相比较(因而也是与劳动价值),与可变资本相比较,同机器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相适应,这种说法,是不言而喻的,或者说是同义反复。”[20]
  关于原材料的问题又如何呢?”很明显,原料量必须同劳动生产率成比例地增长,也就是说,原料景必须同劳动量成比例。〔但是,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导致的原料在量上的增长能否恰巧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使其在价值量上的减少相等呢?〕[21]……假如纱锭业的生产率提高10倍,也就是一个工人现代纺的纱和过去10个工人纺的纱一样多,那末,为什么一个黑人现在生产的棉花不可以和过去10个黑人生产的棉花一样多,也就是说,为什么不可以使价值比例在这里保持不变呢?纺纱者在同一时间里纺掉10倍的棉花,但是10倍的棉花量并比以前等于它的1/10的棉花量贵。这就是说,尽管原料量增加了,它对可变资本的价值比例都可以保持不变。……对于上面提出的问题,可以非常简单地回答如下:一部分原料,如毛、丝、皮革,是通过动物性有机过程生产出来的;资本主义生产至不能,并且永远不能象掌握纯机械方法或无机化学过程那样来掌握这些过程。象皮革等等以及动物的其他组成部分这类原料所以变得昂贵,部分原因就在于……地租规律随着文明的进步使这些产品的价值提高了。至于煤和金属……,它们随着生产的发展已变得非常便宜,然而在矿源枯竭时,金属的开采也会成为比较困难的事情等等。”马克思得出结论说:“原料、辅助材料等的降价,使资本的这个部分的价值增长变慢,但没有使增长停止。这种降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利润率的下降。这个讨厌的问题到此结束。”[22]

  V.最后,我们应该如何来评价马克思的批评家们所提出的主要的反面论点:即正如他们指出的,剩余价值率的提高与有机构成的提高能否同步发生?这个论点忽略了一些细节。第一,“劳动能力的价值不是按劳动或资本的生产力提高的比例降低的。”这是因为“生产力的这种提高会在一切不(直接或间接)生产必需品的部门提高不变资本对可变资本的比例,而不引起劳动价值的任何变化。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是,它发展工业比发展农业快。[23]这并不是由于土地的性质,而是由于土地需要其他社会关系,以便按照它的性质实际加以利用。……此外,由于存在土地所有权,农产品比其他商品贵,因为农产品是按其价值支付的,而不会降低到生产价格的水平。但是,农产品是必需品的主要组成部分。[24]进一步说,由于竞争的规律,如果有1/10的土地在耕种时花费较贵,其余9/10的耕地也会“人为地,受到这种相对不肥沃的严重影响。”[25]然而,另一方面,“抵销因素”也会进入这个领域,例如,“工人本身虽然不能阻止(实际)工资下降,但是他们不会容许工资降到绝对最低限度,相反,他们会努力争取在量上分享一些增长的共同财富。”[26]
  这决不是导致马克思的批评家们所犯错误的唯一原因。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由于劳动剥削强度的提高所导致的利润率的提高不是一种抽象的过程或算术运算,相反,它总是与实际的活工人及其劳动联系着。换句话说,一个工人能够提供的剩余劳动有其确定的界限。一方面是工作日的长度,另一方面是工作中的为再生产工人本身所必需的部分。例如,正常的工作日为8小时,生产能力不能从工人身上挤出比8小时减去生产工资的时间更多的剩余劳动。如果生产技术成功地将必要劳动时间从4小时减少到半小时,那末剩余劳动仍然不能多于工作日(一天8小时)的15/16;它从4增加到7½;即没有翻番。与此同时,劳动生产率将不得不极大地提高(正如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指出的那样)!”生产力提高以前,资本的剩余价值越大,预先假定的剩余劳动或资本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大,或者,工作日中形成工人等价物的部分越小,这也可用必要劳动来表示,资本从生产力的提高中所获得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小。资本的剩余价值提高了,但相对生产力的发展来说是较小的提高。因此,资本越是已经发展,……它为了维持自身就越要拼命地发展生产力,即把剩余价值加于自身,甚至是在很小的程度上这样做,——因为其界限总是存在于工作日与工作日中表现为必要劳动的部分之间的关系中。它只能在这些界限之内运动。”[27]我们不应忘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简单地表现为可变资本(工作日中的有酬部分)相对于不变资本而减少,而且也表现为“用于推动生产资料的全部活劳动……相对于这些生产资料价值而减少”,也就是说(V+S)/C之间的比例也下降。然而,这实质上并不是一个关于构成资本价值变化的问题,而是更关系到资本技术构成变化的问题,而这一点规定了技术进步的特点。因此,如果给定确定规模的不变资本,而工人从20人减少到10人;并且,如果以前20个工人为自己劳动80个小时,为雇主劳动80个小时,那末,剩下的这10个工人就不可能提供象以前20个工人所提供那样多的剩余劳动,因为他们的全部劳动时间只有80小时。[28]
  为了保持剩余劳动的水平,则必须延长工作日或者必须提高劳动强度。(实际上,资本家能够雇佣更多的工人来推动更大量的资本,用增加利润量的办法来补偿利润率的下降。但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李嘉图的“无产阶级的反对派”(马克思语)说明他早在120年前就完全理解了这些,当时,托马斯·霍吉斯金和《国民困难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这一小册子的作者,从剩余劳动不可能无界限地扩大(或者,如他们自己表述的那样,工人不可能满足“复利”的压倒一切的要求)来解释利润率的下降。《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在对他们这些观点的评论中说,从长期来看,如果工作日能够“无止境地延长”,或者必要劳动减少到零,[29]剩余劳动的增加才能成比例地补偿雇佣劳动的减少。然而,这两条假定同样都荒谬绝伦的。[30]
  现在我们回到《资本论》第一卷对规律的阐述:“平均工作日(它天然总是小于24小时)的绝对界限,就是可变资本的减少可以由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界限,或者说,就是受剥削的工人人数的减少可以由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界限。”“这个非常明白的……规律,对于解释资本要尽量减少自己所雇佣的工人人数即减少转化为劳动力的可变资本部分的趋势……所产生的许多现象,是十分重要的,而这种趋势是同资本要生产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量的另一趋势相矛盾的。”[31]显然,这是为我们准备的解决《资本论》第三卷中包含的“利润率下降之迷”的一个暗示。可惜批评家们又一次忽略了它。
  冯·鲍特凯维茨在英美的马克思经济学院享有很大的声誉(斯威齐、未克等亦如此),并不是因为他对马克思的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的反驳,而是因为他对马克思的“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资本论》第三卷,第11章)的批评。对我们来说,鲍特凯维茨批评的第二个方面似乎不如第一个方面更令人满意,我们将它仅仅看作是一种“学究式的狂想”。鲍特凯维茨的支持者们提出论点,认为“马克思的转形方法将导致简单再生产均衡的破坏”,从而它在“逻辑上是不能令人满意的。”[32]然而,这种反驳只有当马克思真是一个“和声学家”的时候才是正确的,这就是说,如果马克思的再生产公式将被杜冈—巴拉诺夫斯基所采用的方法解释的话。(不言而喻,从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必然伴随“简单再生产的均衡”的失调;但是,从何时起证明资本主义经济可以不发生失调地向前发展在理论上是可能的成了马克思主义者的任务?)还有第二点:冯·鲍特凯维茨的支持者们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马克思的“生产价格”概念实际上根本不是“价值”,而是直接由平均利润率规定的价值,因而鲍特凯维茨提议进行的“价格计算”,对解决实际的“价值和价格的转形”问题无济于事。马克思已经在《经济学手稿》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提出了解决实际转形问题的方法,对此再寻找解决转形问题的代替方法是多余的。




[1] 琼·罗宾逊:《论马克思的经济学》,伦敦麦克米兰1966年第5章。

[2] 保罗·M·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1942年,第6章。

[3] L·冯·鲍特凯维茨:《马克思体系中的价值与价格》,载于德文版《社会科学与杜会政治文献》1907年9月,第466~467页。(英译文载于《国际经济文献》1952年第2期。此外,鲍特凯维茨不仅应将其批评对准马克思,还应对准穆勒,因为穆勒早已分两步论述过利润率下降趋势的何题,第一·步,他考察了规律本身,第二步,他又考察了起反作用的因素。(是哈里克·格罗斯曼在他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积累与崩溃》(德文版)第116页中首次提到了马克思与穆勒在方法上的一致性。)

[4] 马克思给了下列例子(见《资本论》第3卷,第235~236页):

 不变资本可变资本 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利润率
I50100 100100%66⅔%
II100100 100100%50%
III200100 100100%33⅓%
IV300100 100100%25%
V400100 100100%20%

  然而,很快就会清楚,马克思也能够举出例子,以便使剩余价值率一个部门比一个部门地提高,即:

 不变资本可变资本 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率利润率
I50100 100100%66⅔%
II100100 130130%65%
III200100 192192%64%
IV300100 252252%63%
V400100 310310%62%

[5] 《资本论》第3卷,第236页。

[6] 《资本论》第3卷,第237页。

[7] 同上书,第240页。

[8] 同上书,第267页。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第498页:“利润率下降——虽然剩余价值率这时保持不变成提高——是因为随着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减少了。因此,利润率下降不是因为劳动生产率降低了,而是因为劳动生产率提高了 。利润率下降不是因为对工人的剥削减轻了,而是因为对工人的剥削加重了,不管这是由于绝对有余时间的增加,还是——在国家对此进行阻挠时——由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必然要使劳动的相对价值降低,从而使相对剩余时间增加。

[9] 我们亦应提请大家注意上下文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I)第256、333、344页和402页之间的联系。在第333页,马克思阐述道:“我已经通过可变资本相对于不变资本、即现在的活劳动相对于已使用过和被再生产出来的过去的劳动的减少,说明了,尽管剩余价值率不变甚至上升,利润率还是要下降。”以及在第344页:“这里霍吉斯金的见解可以归结为我所阐述的一般规律。剩余价值即对工人剥削增加了,但是同时利润率下降了,因为可变资本同不变资本相比减少了,活劳动量同推动它的资本相比,一般来说相对地减少了。在劳动的年产品中,一个较大的部分会在资本的名义下为资本家所占有,一个较小的部分会在利润的名义下为资本家所占有。”

[10] 斯威齐以相同的方式争辩说:“我们已经看到,利润率下降的趋势是马克思在假定资本有机构成提高而剩余价值率不变的前提下推导出来的。然而,在同时假定剩余价值率不变是否合理呢?因此有必要弄清楚这一假定的含义。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将会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如果剩余价值率保持不变,这就意味着实际工资会完全按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成比例地提高。假如说劳动生产率翻番,这就是说,在相同的时间里,劳动者生产出两倍于以前的产品。那么。既然剩余价值率不变意味着工人为自己的劳动时间与为资本家的劳动时间还象以前一样不变,因而这将导致工资所代表的物质产品与剩余价值所代表的物质产品都翻了一番。换句话说,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条件下,工人与资本家将平分秋色。因此,从逻辑上说,不会存在对导致这种结果的假定的反对意见,倒是存在对这种假定是否适当的怀疑。”(《资本主义发展理论》第100~101页(英文版))

[11] 见琼·罗宾逊:《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英文版,第36页。

[12] 同上书,第42页。

[13] 《资本主义发展理论》,第101页。

[14] 《资本论》第3卷,第258~259页“使劳动强化的因素很多,其中包括不变资本同可变资本相比的相对增加·……例如在一个工人必须看管更多机器的时候,情况就是这样。……但是,还有使量的强化的另一些因素,例如提高机器速度。这些因素固然会在同一时间内消费更多的原料,而就固定资本来说,固然会加速机器的磨损,但是丝毫不会影响机器价值和使机器运转的劳动的价格的比率。而特别是延长工作日这一现代工业的发明,会增加所有的剩余劳动的量,但不会使所使用的劳动力和它所推动的不变资本的比率发生实质上的变化。实际上反而会使不变资本相对减少。”

[15] 因此,当斯威齐就第四节的论证提出下述反驳时,他错了:“然而,事情似乎是这样,产业后备军的一个更蜜要的影响,是在劳动市场上,通过活劳动力的竞争来压低工资率,并且以此来提高剩余价值率。”(《资本主义发展理论》,英文版,第99页。)无疑,如果马克思在第十四章讨论过这个问题,那么这将在实际上导致象鲍特凯维茨那样对马克思的批评。”

[16] 马克思将不变资本的贬值归结在对利润率的下降起反作用的倾向中来论述。这激起了斯威齐的非难,他说:“首先考虑有机构成的可谓“最初的”提高,考察这种提高对利润率的影响,然而再考察与有机构成这种“最初的”提高相联系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所引起的不变资本要素的贬值,这样做似乎更为可行。可以认为,如果这样做的话,有机构成的增长率就会显得更大,并且,在统计学中,仅仅一个“起作用的原因”就可将这个事实掩盖起来。然而,维护马克思所暗指的有机构成最初的提高与由于不变资本要素贬值所引起的有机构成(较小的)的下降之间的区别这种企图,是否能为任何有用的目的服务,则是大可怀疑的。所有这些,只有通过作为资本有机构成最初的提高与不变资本要素贬值这两种力量共同作用结果的资本有机构成的净变化才能显示出来。因此,只有在考虑到不变资本要素的贬值并剔除这种贬值对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所产生的影响的意义上,使用“资本有机构成的变化”这种表述才似乎更好。如果这样做的话,那就使从价值角度考虑有机构成要比从实物角度考虑它更具魅力。”(同上书,第103~104页)
  如果我们相信斯威齐的活。那就是说马克思是把资本的技术构成作为利润率下降规律的基础,因而他能够把价值构成偷换为”起反作用的原因。

[17] 《资本论》第3卷,第262页。

[18] 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理论》,英文版,第102、104页。

[19] 莫兹科夫斯卡:《目前对现代危机理论的批判》,1935,第46页。在她的早期著作(《马克思的体系》,1929年。第118页)中,她写道:“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不是一条历史的规律,而是一条动态规律。它并不是要证实一种历史事实,即利润率的降低,它仅仅是为了阐明两个变量的相互依存,即1. 如果剩余价值率不变。利润率下降。2. 如果利润率不变,剩余价值率提高。
  这就是说,这个短辕简单地表述了一种作用之间的联系。正因此,人们可以同样地称“利河率趋向下降”的规律为“剩余价值率趋向上升”的规律。根据同样的逻辑,莫兹科夫斯卡能够称规律为“下降的规律,或者,不下降的利润率。”显然,这样解释破坏了马克思的规律。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第403~404页。

[21] 括号里的话为《剩余价值理论》的最初编者考茨基所加。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第404~406页。

[23] 通过技术进步来消除工农业间的差别的程度显然不是这里要讨论的问题。

[24] 再说一遍,保留在这里是必要的。北美工人工资中用于食品的花费比欧洲工人要小得多,反过来欧洲工人的花费又比亚洲工人的要小。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第331~332页。人们能够看出,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已尽其大努力将自己的观点表述得既清楚又明确。尽管如此,人们仍能从琼·罗宾逊的著作中读到:“马克思无意中假定生产率的提高不会影响工资品部门,从而不变的实际工资与不变的剥削率可以和谐共存。这是可能引起争论的。”(《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英文版,第40页)这段话中包含的错误与它包含的字数一样多。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第345页。

[27] 我们已经在第十六章中阐明了这些论点。见《草稿》,德文版,第340页。

[28] 《资本论》第3卷,第276页:“只要生产力的发展使所使用劳动的有酬部分减少,它就使剩余价值增加,因为它使剩余价值率提高了,但是,只要它使一定量资本所使用的劳动的总量减少,它就使人数这个在追求剩余价值量时和剩余价值率相乘的因素减少。两个每天劳动12个小时的工人,即使可以只靠空气生活,根本不必为自己劳动,他们所提供的剩余价值量也不能和24个每天只劳动2小时的工人所提供的剩余价值量相等。就这方面来说,靠提高劳动剥削程度来补偿工人人数的减少,有某些不可逾越的界限;因此,这种补偿能够阻碍利润率下降,但不能制止它下降。”琼·罗宾逊甚至成功地曲解了这段话,在下面的评论中,她逐字地引用了这段话:“劳动生产率可以没有界限地提高,并且,如果实际工资不变,剥削率将随之提高。马克思在这一点上显得陷入了某种混乱,因为,当他开始讨论生产率的提高对剥削率的影响时,他却在论争转换话题,而去讨论工作日长度的变化的影响去了了(《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英文版,第39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I),第345页。

[30] 罗宾逊现在似乎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来解释这个问题,她写道:“正如马克思论述中的大多敏荒谬之处一样,这个困难很可能是从他处理价值概念的方法中产生的。在给定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的条件下,创造出来的价值就是不变的,因此,c+V就是不变的。乍一看,似乎如果工资下降,s/v就会上升。但这是一种错觉。在实际工资不变的条件下,生产率的提高会减少商品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因此,在实际工资不变时,V趋于降至零,而s/v趋于升至无限。”(《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英文版,第39~40页。)大家公认,由于工作日包含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两个部分,如果必要劳动不断下降,剩余劳动必然提高。(必须放弃马克思“处理价值概念的方法”才能理解这一简单事实的原因真是不可测度。)然而,这种同义反复并不能产生奇迹:它并不能改变这样一种事实,即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仅能在确定的、狭小的界限内补偿实际提供的剩余劳动的损失,这种损失是由不断减少每单位资本量所雇佣的工人人数带来的。

[31] 《资本论》第1卷,第339页。《资本论》第3卷,第449页:“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的同一,为资本积累提供了一个质的界限;这个界限取决于总工作日、生产力和人口(所以同时剥削的工作日数目由人口限定)在各个时期的发展水平。相反地,如果剩余价值在利息这个没有概念的形式上来理解,那末,界限就只是量的界限,资本的积累就会超出任何想象。”

[32] 保罗·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理论》,英文版。第88~89页。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