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有产精英、谋士文集 -> 周宪文《资本主义与统制经济》(1933)附录二 中国农业统制论 ——论农村复与与农业改造兼评国联特派农业经济专员特赖贡尼博士之意见—— 「复兴农村」,这已成为目前举国人士所注意的问题;五月间行政院且曾网罗全国专家,组织农村复兴委员会,讨论复兴农村的办法;这种会议的召集,正是表示年来中国农村极度的衰落,使政府当局也感到非设法「复兴」不可。关于农村衰落的情形,国内各种报章杂志上已经连篇累牍,讲得极其详尽,本文不欲再赘;至于这次农村复兴委员会的成绩如何,「有目共睹」,明眼人早已看到,本文亦不欲再加指摘。本文的目的,不在效法农村复兴委员会,仅就目前几种中国农村的表面病态,讨论「直觉」的救济方法;例如:看到了中国目前现金集中于都市的现象,就主张尽量向农村投资,以图疗治「都市膨胀、乡村偏枯」的病症;而竟不问乡村的现金何以向都市集中。欲持这种直觉的救济方法复兴农村,真是「南辕北辙」,相去益远。本文之作,拟就中国农业的根本政策,略加叙述。因为: 一中国农村的衰弱,无疑的,这是中国农业衰落的结果。我们要繁荣中国农村,必须从改造中国的农业着眼。要改造中国的农业,照目前时髦的说法,我们首先应解决「中国的农业到那里去?」的问题。 「中国的农业到那里去?」这在客观方面,是指中国今后农业的前途如何而言;又在主观方面,是指中国今后农业的政策如何而言。因为农业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土地为客体,故不论是客观的农业发展或是主观的农业政策,结果必然的牵涉到中国的农民问题与土地问题。如何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与土地问题,这是繁荣中国农村的先决条件;视线较远的人,对于这两问题,虽然已有深切的注意,但终因各人的观点不同,所以对于中国今后农业的发展,既有许多不同的见解,对于中国今后农业的政策,也有许多不同的主张。 但是,因为农业问题是包含着农民问题与土地问题,所以解决农业问题的根本原则,这无疑的是使农业客体的土地最适于农业主体的农民使用。如何可使农民最适当地利用土地,这当然应使农民就其所利用的土地获得最大的收获。要使农民就其所利用的土地获得最大的收获,其法只有实行「耕者有其田」,使农民耕种所得的收获,不为地主所剥夺。所以,国人对于今后农业发展的见解与农业政策的主张,虽然议论纷纭,但对「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则堪称一致。社会主义者之主张耕者有其田,不用说了;甚而至于被一般社会主义者认为「反动」的大地主,他们也不敢明白主张耕者不应有其田。实则,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不始于今日,古代的班田与限田制度,就是这种主张的表现。 「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就时间而言,「通之古今而不悖」,又就空间而言,「施之中外而皆准」;古今中外之所不同者,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方法如何而已。激烈的主张用没收分田的方法,稳健的主张用征税买收的方法;方法虽然不同,目的固无二致。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方法如何,本文不欲讨论;本文所欲讨论的,是实行耕者有其田是否足以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即中国的农民问题与土地问题,借以繁荣农村。就中国目前的状况而论,共产党已在实行分田,国民党首唱平均地权,而被人视为思想最右倾的中国某学会,在最近讨论中国的农业政策,也主张用防止土地的兼并或细分的方法,以渐达耕者有其田的目的。耕者有其田,果足以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么?作者以为这在资本主义已经发达至熟烂时期的今日,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至多只配当作一种过渡的手段,不配当作一种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的目标。共产党的分田政策,固为煽动农民的工具;而国民党的平均地权,也显然是一种过渡的办法;「平均地权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可以一句话来说明,就是第一步办到土地私有权的民众化,由土地私有权的民众化,办到土地所有权的社会化。这两个过程,似乎不易区别,其实第一个过程,是承认土地私有权的,第二个过程是要废止土地的私有权的』;﹝注一﹞试观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之土地国有的主张,即可明白国民党的平均地权,只是由土地私有到土地国有的过渡阶段,而中山先生所说的「耕者有其田」,并不指土地制度解释,乃指农民政策的理想而言。﹝注二﹞以耕者有其田为解决农业问题以及农村问题的手段,是非姑不具论,若以耕者有其田为解决农业问题以及农村问题的目标,如上述某学会,欲以防止土地的兼并或细分为中国今后的农业政策,则作者深恐此种企图,徒劳无益;申言之,作者以为在这资本主义已经发达至烂熟时期的今日,单就发展农业的本身而言,今后的农业政策,只有向着农业统制的方向前进;这就土地政策而言,是土地国有;就经营政策而言,是农业机械化;又就农产物而言,是统制贩卖。实则,欲使农业机械化而无弊,必须实行土地国有;又欲彻底统制农产物的贩卖,亦非实行土地国有不可。故前者实为后两者的重心所在。 二作者之所以反对以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为解决农业问题、繁荣农村经济的目标,而主张实行农业统制者,这在消极方面,视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持久;又在积极方面,认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足以阻碍农业的发展,使农业制度与农业机械间的矛盾加甚。申言之: 根据古楳先生的推算,中国共有农民三万二千二百五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一人,而全国农地面积,约有十五万五千八巨零二万六千六百四十一亩,如果我们马上实行分田,每人平均只能分得四·八亩,至多不过五亩。﹝注三﹞不单如此,作者以为还有两点,须得注意,一是东北四省的失守,二是是新疆等省地质的恶劣。若以东北四省的耕地与农民除外,则每一农民只能分得耕地四·四亩;若再就新疆等省地质的恶劣,打一折扣,则每一农民的平均所得只在四亩左右。这种推算虽然不能说是十分可靠,但其「近似性」是不容否认的。 固然,据民国七年第七次的农商统计表所载,中国尚有荒地八万五千五百三十二万四千二百余亩;如果加以开垦,则每一农民合上述四·八亩,共可得地七·四亩;但是,姑无论此等荒地,目前殊少价值,且在土地私有的小农制度之下,荒地的开垦,事实上有所不能。(参照下文)。现在假定每一农民分得土地四·八亩(东北在内),试进而研究其能否维持这四·八亩的土地。据哈佛大学教授伊士特(E. M. East)氏的估计,若照欧美各国现在的生活程度计算,每人须有二·五英亩的田亩才足以供给营养,按每英亩合六·五亩计算,中国农家要想达到各国现在的生活程度,每人便需要一六亩以上的田地,每家(以五·五人计)便需要八十八亩以上的田地。伊氏的估计未免过高』,﹝注四﹞照古楳先生硏究的结果,『每人至少需要六·五亩或每家需要三十六亩,然后每家周年的收入才有三二八·九元,足敷支出。但是这种收支的数目,乃照目前粗劣的生活费计算的,如果稍为提高生活的程度,这种数目仍旧不足』。﹝注五﹞由此可以证明,我们现在即使把全国的耕地分给农民,他们还不能维持目前这种粗劣的生活。(每人尚差耕地一·七亩,每家尚差七·七亩)结果,初必举债,继必变产。这种结果,在农业政策上,是证明了「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从而不能繁荣中国的农村经济。 也许有人以为:在目前这种政繁税重的状况之下,农民只有四·八亩土地,固不足以维持生活,将来如果减轻赋税,改良农产,以及实行各种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则农民有了四·八亩的土地,未始不足以维持生活。此言似乎合理,实则不然。因为: 第一:随文化的进步,今后农民的生活只有一天天的提高,目前这种粗劣的生活,非但无法可以阻其高趋,且就「人类幸福」的立场而论,我们必须对于目前这种粗劣的生活,有所改良。每一农民如果只有四·八亩土地,则收入有限,生活的改良就很少可能。据英人米德而顿氏的计算,英国农民至少要有十三至十六亩土地,始能维持英国目前这种生活;其次美国为十六·九亩,法国为十五·六亩,西班牙为二十六亩,丹麦为十一·八三亩,德国为八·四〇至九·八二亩。﹝注六﹞『观此,可知德国每人需用耕地最少,但亦要八·四亩;以德人的生活状况和中国农民的生活状况相比,可断言相差很远。所以中国农民要想达到德人的生活程度,至少每人非比现在增加三·六亩,或每家增加一九·九亩不可。而增加一·七亩或七·七亩已不可能,怎样还能增加三·六亩或一九·九亩呢?』﹝注七﹞农民既因耕地不足,入不敷出,结果只有举债与变产;此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持久者一。 第二,退一步言,生活的提高,姑置不论,即假定每一农民分得四·八亩的耕地,已可维持目前这种粗劣的生活(实则尚差一·七亩),但是,农产物的收成,「依靠天时者十之七八」,水旱等灾,在所难免;改良水利,只能减少灾荒,决不能使「灾荒绝迹」;农民们在平时既只能勉强维持粗劣的生活,一旦遭逢水旱之灾,收入减少,但粗劣的生活费却无可再减,结果亦必至于举债变产,此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持久者二。 第三,再退一步言,今假定每一农民分得四·八亩的耕地,不但足以维持目前这种粗劣的生活,且绝无水旱等灾的危险,但是农业品与工业品的不等价买卖,也足使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存在。申言之,在今日这资本主义的烂熟时期,工业资本已经大大的集中,甚至几个大托拉斯的势力支配了全世界或某一国的全部工业。在大托拉斯支配下的工业品,其价格的高低可由生产者自由操纵;反之,在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度之下,全国土地,零星分割,每家农户的产品,既属有限,要想操纵农产品的价格,势非可能;诸如消费合作社、生产品贩卖合作社等的组织,充其量只能减少工业品与农业品不等价买卖的程度,决难使两者的价格跻于平等。在目前的世界经济恐慌之下,各国的农产品,其价格无不大跌特跌,而工业品的价格,尤其是大托拉斯支配下的工业品的价格,则跌价无几;这就是事实的证明。由这种事实的证明,可以推知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度下的农民,终必受高价工业品的压迫,而至于举债变产,沦为佃农或工业劳动者。此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持久者三。 第四,以上所述,大体是就农民的收入方面而论,更有进者,在今日这资本主义的烂熟时期,凡是经济愈落后的国家,农业对于国家的负担率必更重于工商业。稍稍研究过日本近代经济的人,谁都知道这「后起之秀」的日本资本主义,有一最大的特征,就是日本在其国内,是牺牲农业,造成工商业的繁荣,例如日本的租税,据日本财政部的调查,农业每百元的收入须负担二〇元五角六分的租税,商业为十二元四角八分,工业则仅八元四角六分;以农工商业三者比较,商业的租税平均负担额仅及农业的百分之五十七,工业仅及农业的百分之三十九。日本农业的租税负担,显然要比工商业来得繁重。﹝注八﹞这种情形,在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及殖民地,比较更甚。吾国的财政收入,以关税、盐税及田赋为主要部分,即可推知「经济愈落后农业的负担愈繁重」之事实。农民的收入既不丰,而其负担又特重,此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持久者四。 第五,上述四点,远只说明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相对的不能持久;但就中国人口的繁殖率而论,更可证明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绝对的不是办法。『按照民国十三、十四两年金陵大学农林科卜凯和乔启明两教授调查安徽、河南、江苏、山西等省农户四、二一六家,共计二二、一六九人之结果,计得每千人中之生育率为四二·二,死亡率为二七·九,自然增加率为一四·三』。﹝注九﹞照此增加率推算,则五十年后的中国农民大约要增加一倍;合原有的三万二千二百五十万余,共计六万四千五百万余人。就现有耕地而论,每一农民只能得地二·四亩;即使在那时候,目前所有的荒地都已垦成耕地,但每一农民也只能摊得耕地三·七亩强。况随文化的进步,死亡率必将减少,今后中国的人口增加率,当更速于今日。在人口有加无已的状况之下,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显而易见的不是解决农业问题,从而繁荣农村经济的办法。固然,在马尔萨斯一派的人口论者,必以为全国耕地有限,人口增加无穷,结果终有「人满为患」的一天,而主张限制人口,以免耕地的不足分配。但是,这种「削足适履」的办法,作者则期期以为不可。作者以为一切社会制度的成立,原为增进一人类的幸福;但任何制度,决非一成不变,当社会制度与人类幸福发生冲突之时,吾人只有改造社会制度,不能牺牲人类幸福。目前人口之应否限制,(注意:与生育之应否节制有别),首先得问今后有无比目前更好的社会制度可以容纳增加的人口,如果有的话,则吾人就不应限制人口,而应改造制度。在过去游牧时代,人类繁殖的结果,早已形成相对的过剩人口,由游牧时代进至农业时代,当时的人口问题乃得解决;苟在当时,有一学者,主张限制人口,维持游牧制度,岂非笑话?过去的情形如此,目前及今后的情形也不能例外,此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不能持久者五。所以: 我们要解决今后的人口问题,只有适应潮流,实行土地国有,用机械来耕种;积极的发展农业,这就是农业的机械化。农业机械化以后,劳力可以减少,而农产反可增加;「比如」以前每五亩耕地可以维持一人的生活,现在则可维持二人或二人以上的生活。这决不是「空中楼阁」的「比如」,乃有事实可以证明。就芜湖的情形而论,耕地面积在十亩以下者每亩净收入为六元二角一分,十一亩至二十亩者为七元八角四分;二十一亩至三十亩者为九元三角八分;三十一亩以上者为十一元二角二分;﹝注一〇﹞耕地面积愈广,每亩的净收入愈多;这种事实,就证明了大经营胜过小经营。因为耕地面积太小的结果,必有一部份资本与劳力是白白浪费了的。以上还是就我国目前的「大经营」与「小经营」而言,如果应用机械,实行农业机械化的大经营,则其效果必更显著。现在单就「耕种」而论,以前『关于土壤的准备,最重要者莫过于犁与锄头。在机器未侵入的农村,锄头纯依人类之筋肉力量来运用,犁亦是用牛马来拖绁的』。『现在的机器犁是完全用钢做成的,是用曳引机来拖绁的。其主要推动是得自石油或蒸汽的自然力。普通用曳引机来拖的二个十四英寸底的机器犁,每天(以十小时计算)可耕九英亩又四分之一。至最新构造的引圆盘犁,据说每天可耕自二十五英亩至四十暎亩左右』。『关于散播或栽种种子方面,双只手是旧式农作者唯一的劳动工具,以手散种的没有效率,乃世人所熟知者;反之,若用机器来散种,则这一方面农作便快得多了。近代的单行匹马的燕麦播种机,每天(十小时)平均可播种七·一英亩。……专由棉种之散播说,一个单行匹马棉播种机平均每天(十小时)能够播种七亩。据专家试验,一个以马拖绁的棉播种机平均每天可播种一四·三英亩。至于一个用曳引机来拖的双行棉播种机每天可播种二三·三英亩,若双行改为四行,则播种亩数可增到三五·七亩』。﹝注一一﹞应用农业机械的利益,于此可知。 也许有人要说:目前工业机械化的结果,已经造成了「机械吃工人」的失业现象;又因工业机械化的结果,工人群集于工厂,造成同盟罢工的恶风。如果应用机械于农业,不将促成农民的失业与农业上的罢工行动么?这话确实值得考虑,但作者以为这些问题的重心,不在农业应否机械化,而在如何改造制度适于农业机械化。就「纵」的方面说,资本主义初期的工业机械化未曾造成工人失业的现象;就「横」的方面说,目前苏俄的农业机械化也没有造成农民失业的惨状;这些都可证明「机械化」与「失业」,甚至于「罢工」,初无必然的联带关系。我们放着效力伟大的机械不用,而硬要维持用人力与畜力耕种的小农制度,这决不是谋人类幸福的办法。实则,效力伟大的机械,其将被采用于农业,如有「据高临下」的洪流,人为的堤岸,只能阻彼于一时,而终有破堤泛滥的一天。为增进人类幸福起见,吾人须得及时「导流」,免使一旦泛滥,造成因农业机械化以致农民失地失业的惨状。申言之,忠于谋国者,必须设法在土地国有的前提之下,应用机械,借免生产制度(土地私有)与生产手段(农业机械化)间的矛盾。且必如此,始能解决中国的农业问题,繁荣中国的农村经济。 三前面已经说过,以「耕者有其地」为促成土地国有的手段,是非暂不具论;欲以耕者有其地为解决农业问题的目标,即欲永久维持自耕农制,这是苟且偷安的办法,决非为国家谋长治久安的大计;但是苟且偷安,毕竟亦为人类的常情,所以尽有许多学者大唱其苟且偷安的论调。国联特派农业经济专员特赖贡尼博士对于中国农业问题的主张,乃其显著的一例。博士来华视察,时逾半载,其主要工作,为襄助全国经济委员会研究并解决我国的农业问题。博士在四月间由港乘输遄返日内瓦复命之前,曾于全国经济委员会外宾招待所,向新闻记者发表其对于中国农业问题之观察与意见。﹝注一二﹞ 博士『首谓中国以农立国,故农业实为中国过去经济组织之基础,目前中国人口之成分,乃农民犹占百分之七十乃至八十之绝对多数,即在将来,此已经确立之社会基础,相信亦不致有何根本之变更』,继谓『但有一点,为吾人所宜深切注意者,即中国农民生活,日在变化崩溃之中是也,中国过去之农民,多半自耕而食,终岁勤劳,尚可温饱;相让相安,社会呈太平之象,今则不然,农村土地,经种种盘剥,多集中于少数富绅之手,大部农民已至穷无立锥境地,四季辛苦,不得一饱,而地主坐享其成,此种不平,实为社会政治纷乱不安之主因,未可忽视者也』。博士相信今后之中国,亦必以农业为社会基础,此系后事,姑待将来之证明,兹不具论;至于博士同情于贫农,而谓地主之盘剥为中国社会政治纷乱不安之主因,似乎很带几分社会主义者的论调,但在作者,则以为中国贫农之被盘剥,固然值得同情;即所谓坐享其成之地主,他们在国际帝国主义者之直接间接的政治经济压迫之下,也日趋于没落,他们也是目前『社会政治纷乱不安』下的牺牲者(当然,他们尚可勉强嫁祸于贫农),绝非目前『社会政治纷乱不安的主因。』在土匪遍地、田赋陡增的现状之下,益以频年的水旱之灾,中国一般的地主,甚至于要出卖土地来维持生活,都无人肯买。作者的乡间,年来很普遍的流行着一首颂田诗(?),其最初二句是:『昔日本是富字脚,今朝变成累字头』;田,这在今日中国的一般地主看来,已经不是富的象征,乃是受「累」的根源;目前中国一般地主的苦痛,由此已可见其一斑了。如果对于目前中国一般地主的苦痛,稍加研究,可知中国社会政治纷乱不安的主因,不是所谓坐享其成的地主,乃是侵略不已的国际帝国主义者。 博士对于中国农业病状的观察,已与作者之意见不同,而其所谓解决中国农业问题的政策,尤其是「南辕北辙」;据博士『研究结果,认为中国农业目前最大之问题有三:(一)增加生产(二)增加耕地面积及(三)改良农民生活』。先产之应增加,固为天经地义,但在现状之下,生产能否增加?增加生产是否有利于农民?作者以为是值得讨论的。据博士的意思,增加生产的主要方法有四,『(甲)改良种籽树苗,(乙)驱除虫害,(丙)研究肥料,(丁)改良农具及耕种方法。』可是中国『农民仅有之资金,已倾囊殆尽,今既衣食不能自给,安有余力以改良生产』。﹝注一二﹞纵使「叨天之福」,「雨水调匀」,幸告丰收,但在外国农产品的倾销等情形之下,价格低落,结果乃呈古语谷贱伤农之现象,反速农村之破产。中国目前的农业问题,不是简单的提倡增加生产可以解决,于此可见。再如增加面积之论,作者亦以为须有一定的条件;在现状之下,耕地面积不但没有增加的希望,而反有逐渐减少的倾向。农民在帝国主义者的直接间接榨取——繁重的租税和高利贷等——之下,多放弃了农业,离开了农村;西北各地,很多小百姓,竟将田契张贴在县政府的大门上而全家出走,过其游民的生活。在今日,「农民离村」已经形成了中国农村的一种病态;继农民离村而起的现象,必然是荒地的扩大;在现状之下,欲维持原有的耕地面积而不可得,遑论增加?再次是改良农民的生活;博士以为这应以土地制度为中心,可谓不无见地。博士又谓『此事关系复杂,余对贵国政府有特别报告,在未得当局同意以前,未便奉告』,故作者在此,亦不欲有所评论,且看博士的『特别报告』,究竟如何说法。 要而言之,国联特派农业经济专员特赖贡尼博士所提的三项意见,如增加农业生产、增加耕地面积以及改良农民生活,作者以为只有在实行农业统制以后,始能实现;申言之,即在实行土地国有、农业机械化以及农产物的统制贩卖以后,农业生产与耕地面积始能增加,而农民的生活亦始能改良,否则一切都将无从说起。国事并非儿戏,谋国应有远大眼光;吾国的农村已经遇到了严重的危机,政府当局未闻有根本的大计,而徒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举;甚至于此种举动,亦徒有其名,此岂忠于谋国者应有之措置?在今日,作者以为要「复兴农村」还得更进一步由「改造农业」着眼;所以,忠于谋国者,还得由「农村复兴」的口号,速定下「农业改造」的政策。 注一 见周佛海著三民主义之理论的体系二七七页。 注二 见杨宜林著耕者有其田的索解载新生命第二卷第八号。 注三 见古楳著中国农村经济问题第三章。 注四、五、六、七 仝上第八章。 注八 见拙稿日本农业恐慌与其政局,载申报月刊第二期。 注九 见陈长衡著三民主义与人口政策三一六页。 注一〇 见古楳著中国农村经济问题第七章。 注一一 见江公怀著现代农业机械化的倾向载东方杂志二十卷七号。 注一二 见四月八日中央日报。 注一三 见中国银行民国二十一年度营业报告书。 ——本文曾载新中华第一卷第十四期。民国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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