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工业的组织机构应当首先依靠工人。工会必须逐渐摆脱行会的狭隘性,变成包括本生产部门的大多数劳动者并且逐渐地包括全体劳动者的大规模的产业联合组织。
根据苏维埃共和国的法律和已有的实践,
工会已经成为一切地方和中央的工业管理机关的参加者,
工会应当做到把作为统一经济整体的
全部国民经济的全部管理切实地集中在自己手中。工会在用这样的方法保证中央国家管理机关、国民经济和广大劳动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的同时,应当最广泛地吸引后者直接参加经济管理。工会参加经济管理并吸收广大群众参加这一工作,
同时也就是防止苏维埃政权
经济机关官僚化的主要方法,并且为对生产的结果实行真正的人民监督提供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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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在自己的提纲中对工人国家中工会的基本任务和作用下的唯一的一个理论定义。这个定义正确不正确呢?同志们,这个定义是我们党纲规定的,这一段是从我们的党纲中摘来的,我引用了党纲,并且给引文加上了引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