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 | 目录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1969年,文化大革命似乎在兜了一圈后,又使人民共和国回到了它在文化大革命前的起点,政治权力复归三年前的状态,重新成为掌握它的党、军队和国家三位一体的官僚机构。党的重建,依然是以传统的列宁主义观点为基础,党恢复了其至高无上的地位。诚然,在各级政治权力机构和经济部门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但是,不需要多高的政治洞察力就能看出,在党的最高权威已经重新确立后,革命委员会不过是执行党内各项决定的工具而已。
不过,文化大革命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体制,但它确实使中国的社会特征和政治生活发生了变化,姑且不论它是祸还是福。一个直接的明显变化是政治权力牢牢地掌握在毛主义者手中,更准确地说,基本上掌握在毛个人手中,因为许多出名的毛主义者已在动乱过程中被打倒,还有一些很快也将在政治上失宠。权力现在集中在毛个人的手中,这是一个基本的政治事实,在政治权力对决定社会发展方向起着根本作用的历史环境中,它会产生重大的社会结果。
毛运用从文化大革命中获得的权力,在1960年代后期和1970年代初期,推行相对平均主义的社会经济政策,彻底否定了刘少奇在大动乱前的政策和实践。然而,在文化大革命的急风暴雨中产生的毛主义纲领,在本质上是改良主义的,它的目的是抑制社会不平等和精英主义迅速发展的势头,而不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和政治结构。文化大革命后期的毛主义纲领,并不像当时毛主义理论家们宣扬的那样,是对现存社会关系的彻底变革。[1]此外,在毛主义政权的最后岁月里,从到下的各级国家机构对政治权力的日益专断和滥用,使毛主义的社会经济战略中许多可能的积极因素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产生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和现象,其中之一就是被毛之后的继承者们谴责为“封建法西斯主义”的现象。但是,动乱年代造成的变革,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都深深地影响了绝大多数中国人民的生活。不管是动乱幸存的受害者还是参与者,文化大革命的惨痛经验教训都影响着他们在毛时代后期的政治观点和意识,并持续到未来的邓小平时代。无论人们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和结果,三年的动乱岁月本身就是历史,它是不可能被简单地一笔勾销的。
文化大革命最明显的后果,也即是人们在评价这场动乱时首先考虑的问题和出发点,是它夺走了许多人的生命。当时官方并没有公布死于非命的人数,而后毛时代官方公布的数字也是不完整的,外国观察家估计的数字,出于不同的政治倾向,结果相差甚远;即使从官方不完全的统计数字来看,死亡人数也是惊人的。1980年审判“四人帮”时,[2]官方的起诉书指控“四人帮”及其追随者要对“十年动乱”(1966—1976)期间3.4万名无辜者的死亡负责。起诉书本身表明,死亡人数远不止于此。起诉书还提供了一些具体事件的详情,仅在西南的云南省就有1.4万人死亡。在人口稀少的内蒙古,有1.6万人死亡。[3]
比较独立和可靠的统计数字是李正田提供的。李是1970年代后期民主运动的积极分子。根据李的统计,文化大革命期间广东省有约四万人被杀,多数是在1968年军队镇压红卫兵运动时遭枪杀的。[4]李对广东死亡人数的估计与人们普遍接受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约有四十万人死亡的数字基本一致,这一数字是由法新社驻北京记者站于1979年首先提供的,这个数字是根据非官方的但“通常是可靠”的中国人士透露的;[5]实际死亡人数只会更多而不会更少。
除了死亡外,文化大革命的武斗和镇压,给成百上千万中国人在肉体和心灵上都留下了深深的伤痕。许多人在无休止的“批斗会”上受到毒打和折磨;还有许多人在没有任何政治意义的纯粹暴力的派性战斗中受伤;孩子因父母的所谓政治罪行(或阶级出身)而受到迫害,不得不对父母进行批判;数百万无辜群众被非法逮捕入狱或遣送到劳改农场;更有数以百万计的人被发配到遥远的东北或新疆去劳动或虚度岁月,生活被毁,专业荒废。无论文化大革命在其他方面是什么样,它都是一个使人遭受巨大痛苦的时代。
知识分子和干部遭受迫害的情况在中国国内外都有大量报道。鲜为人知的是,虽然文化大革命所有的派别组织,在似乎无尽头的暴力与报复的循环中,最终都卷入了暴力和杀戮,但人民解放军对群众组织的残酷杀戮更是骇人听闻,许多人死于军队的枪口之下,特别是在1968年夏季对激进红卫兵组织和工人组织的镇压时,情况更是如此。武装的有组织的军事力量,一旦被授权可以使用任何手段镇压那些把毛主义“敢于造反”的号召太当回事的群众组织、扭转无政府局面,那么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足为奇。此外,军队主要是由青年农民组成,他们对城市造反学生本能地就反感。同样不足为奇的是,无论是毛时代还是后毛时代的北京领导人,都不愿意使人民解放军在文化大革命的屠杀事件中起的作用公诸于众,因为且不论解放军是否“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强柱石”,但它肯定是中国共产党的国家的柱石。所以,党的领导人宁愿把罪名推到自己的政治对手头上,这样既省事,又保全了人民解放军的名声,何况军队领导人与党的领导人又有着密不可分的政治关系。因此,在1980年审判四人帮的起诉书中,将云南1.4万名死亡者的悲剧归罪于诽谤攻击省委领导的“极左分子”——丝毫不顾众所周知的事实:这些死者中的绝大多数都是被当地驻军打死的红卫兵激进分子。毛时代后的中国当局,对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在江苏和南京对激进的红卫兵组织和所谓的“极左分子”进行的血腥镇压也缄口默言,许将军对造反派的镇压从1967年初开始,到1970年达到高峰。仅在揪“五·一六”运动的一年时间里,就有十万人被打成极左分子,许多人被处死、被捕或被送到劳改农场。[6]
北京对事实的歪曲,固然令人感到不快,但在政治上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一些外国学者全盘接受这种虚构的事实,却实在令人困惑不解。人们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知识分子受到的摧残作了淋漓尽致的描写,但军队的血腥镇压却少有人提及;至少在比较流行的作品中,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暴行,都被笼统地归罪于“极端的毛分子”。然而,极端的毛分子,与中国的知识分子一样,也是毛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而且人数更多。
但是,所有卷入文化大革命的组织和机构,对这个时期产生的大量非人道的野蛮行径都应负其应有的责任。1966—1969年时期的后果之一,就是留下了一份痛苦、怀疑、仇恨和复仇心理的苦涩遗产。
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典型的城巿运动,它角逐的主要政治战场是在城巿,城市的工人、学生和知识分子是文革的主要革命角色;但是,文化大革命却给农村带来了某些社会利益。
在城市陷入一片动乱的时候,大多数农村地区在政治上依然比较平静,只有城市郊区的一些村庄有时会卷入文化大革命的斗争中,旧的党组织和和新的造反组织都曾试图招募农民进城参加斗争。1966—1968年,偶尔有农民自己起来造反的,也多是出于“经济主义”的目的,他们进城游行,要求扩大自留地和集贸巿场,但是绝大多数农民始终没有卷入文化大革命的主要政治斗争中。这正是北京领导人所希望的局面,他们的政策就是要使农村远离城市的战斗,禁止红卫兵到农村串联。虽然禁令常被红卫兵当成耳边风,但红卫兵发现,农民对他们的革命呼吁几乎无动于衷。诚然,北京有时也发布指示,号召农民起来开展“阶级斗争”,与“四旧”作斗争,但指示的重点还是维护农业生产和提高产量。北京领导人可以容忍工厂的暂时停工,但不能允许农村陷入混乱,因为即使是在风调雨顺的年景,中国的农业收成也是不稳定的。1967年夏季,人民解放军战士被派到农村“支援农业”,帮助“贫下中农”,他们发现许多村民对文化大革命一无所知,知道一些情况的农民对城巿开展斗争也漠不关心。无论怎样,士兵们的任务与其说是促进农村的阶级斗争,不如说是保证阶级斗争不会妨碍农业生产。
只是在1968—1969年当城巿的文化大革命已近尾声后,运动才扩展到农村。农村也存在着政治和社会冲突,但与城市的冲突相比,情况并不严重;在农村,地区与地区、村与村之间情况差别很大。一些村子也学着城巿和附近中学的样子,分裂成几个政治派别,但这种分裂主要不是因为政治分歧,更多地出于宗族关系或邻里纠纷。[7]许多地方出现了紧张的阶级对抗,但这通常是“贫下中农协会”对原来的地主和富农仇恨的再发泄,它是建立在对早已不复存在的阶级对立的回忆的基础上。这常常导致对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的农民的迫害,但并非像官方媒体宣传的那样,是什么“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正如理查德·克劳斯指出的,农村中存在着一种把原来的阶级成分变成新的等级范畴的强烈趋势。[8]在许多村庄里,文化大革命的“两条路线斗争”,主要表现为由解放军组织的批判刘少奇“修正主义路线”的思想运动和有组织地学习毛思想。农村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普遍特点是对毛的个人崇拜盛行,到处都建有毛思想的“忠字堂”,农民全家围坐在家里的“忠字台”旁,向毛主席献忠心,其形式与传统的祖先崇拜十分相似。另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是在“阶级斗争”的幌子下,农村的政治生活演变成为争夺基层权力的残酷斗争,文化大革命的口号成为清算个人和家族宿怨的借口。
然而,文化大革命确实使有关农村的社会经济政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这不是农村政治斗争和社会斗争的结果,而是毛主义控制下的党和国家政权自上而下颁布的命令。因此,毛在1960年代初流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提倡的农村政策,取代了受到批判的刘少奇的“资本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农村政策。虽然贫下中农对村子和公社的社会经济事务有了更多的发言权,但总的来说,1970年代,上级党组织和国家政府机构对农村政治和经济生活的控制比1960年代加强了。不管怎样,文化大革命肯定没有使农民参与控制那些一直统治着他们生活的政权机构。
毛的农村政策主要是针对和遏制1960年代初期迅速发展的“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原来占农村可耕地15%甚至更多的自留地,现在被限制在5%之内,虽然没有取消自由巿场,但实行了严格的控制。农民在强大的政治和思想压力下,不得不把自留地里生产的“副产品”,以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国家商业机构。为了消灭在集体劳动的工分分配问题上干部的普遍腐败行为——这是文化大革命前农村社会经济不平等的主要原因之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工分制依然保持不变,它以(至少在理论上)非平均主义的社会主义“按劳动分配”原则为基础,而不是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
在农村大多数地区的实践中,否定了平均主义的做法,开展了一场“农业学大寨”运动。大寨大队是毛主义集体主义和自力更生精神的榜样,位于山西一个偏远贫穷的地区,据说,一些无私的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通过艰辛的努力奋斗,建设了一个繁荣的农村社会主义共同体。他们创造了一套新的集体劳动和分配制度,称为“自报工分,群众评议”,即工分的标准由政治觉悟、诚实、为集体利益从事劳动的献身精神等因素决定。据报道,在毛的教导鼓舞下,他们通过全面调动过去没活可干的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建成了一个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农村社区,以生产大队而不是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1964年,毛把大寨经验作为典型进行推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寨大队成了全国学习的榜样。大寨大队的领导人陈永贵成了闻名全国的政治人物,1969年,他当上了中央委员,1973年,又进入了中央政治局。但不论大寨取得什么样的社会进步和经济成就,它不过是一个浪漫的榜样,一个斯巴达主义和平均主义原则的例证,是毛认为农村公社应该仿照的典型,但并非就是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的发展方向。[9]
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农村政策中最有社会意义和在经济上的成功之处,也许是重新启动了在农村进行工业建设的计划。建立社办工业是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宣布要实现的目标之一。1966年5月7日,毛在给林彪的一封信中写道:“农民以农为主……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10]这不是一个新目标。早在大跃进时期,农村就曾建了许多小工厂,但是其中大多数在随后的经济危机中不是倒闭就是难以为继,因此发展农村工业的计划不得不中止。文化大革命后期,恢复了发展农村工业的政策。此后,农村工业作为毛时代发展战略的一个主要创新而蓬勃发展,为邓小平时代的乡镇企业全面繁荣发展奠定了基础。毛发展农村工业有双重目的:在社会效益上,它是为了缩小“三大差别”中的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在经济上,充分利用当地农村的人力和物质资源,使其不致浪费,从而为农村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作出贡献。
最初建立的农村工业主要为了直接支持农业生产,重点是发展生产和修理农机具、生产化肥及加工当地的农产品的小工厂。农村还建立了许多推广良种、普及农业知识的技术中心。到毛时代结束的1976年,中国的化肥有一半产自地方农村工厂,全国迅速增加的农机产量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农村工厂制造的。此外,许多社办工厂还生产水泥、生铁、钢材、建筑材料、电力、化工产品、医药产品以及各式各样的小商品。到1970年代中期,一个县拥有上百家生产数百种不同产品的小工厂已不足为奇。[11]
农村工业发展计划,是毛为实现农村地方经济自给自足、缩小城乡差别的宏伟战略中的一个部分(也许是最成功的部分)。到毛时代结束时,农村工业发展已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农村中约有二千万农民成了农村工厂的全日制或季节性工人,减轻了农村长期存在的半失业问题;那些办得比较成功的工厂为农业发展和扩大农村工业的再生产提供了资金。此外,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农村工业为使人民公社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组织作出了贡献,一些比较先进的公社成为向周围农村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的小型科技中心。尽管农村工业的发展对消除城乡差别起的作用并不明显——城乡差别的程度在文化大革命前及其后没有变化,但总的来说,它正是按照毛在1961年提出的方针进行的:
文化大革命还导致中国人生活中两个至关重要的领域的重心从城巿转移到农村:医疗卫生和教育。在1960年代初期,在大跃进灾难后的紧缩政策下,农村中的28万个医疗诊所,有20万个被迫关闭,而城市里的医疗机构却翻了一番。[13]1965年,毛批评说,医生只是为了“城里的利益”培养的,可是中国的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毛提出了一些激进的措施:
毛还提出,要把重点放到对疾病的预防上,放到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上,而不是放在他称为所谓科学宝塔尖上的“高、深、难”病症上。他的结论是:“城巿里的医生应该留下一些毕业一两年本事不大的医生,其余的都到农村去……把医疗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嘛!”[14]
1969年后大体上就是实行这样的政策。文化大革命的混乱时期结束后,医学院恢复了办学,正式的学制也从六年减到三年,以培养适应这种直接需要的医生,课程也作了相应修改,解决毛说的“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1971年,新推荐入学的包括大批来自农村的学生,其中许多人是年轻的“赤脚医生”,他们虽然缺乏正规教育,但具有实践知识和经验。整个国民医疗卫生系统都下放到了地方,城市医院和医学院在农村人民公社建立了诊所和培训机构,配备了相应的医生。城巿医疗中心和人民解放军(拥有自己的医学院和医疗系统)都派出大批流动医疗队奔赴农村,所有的医护人员都被要求在流动医疗队或公社医院定期轮换工作一段时间。1969年,培训赤脚医生的工作有组织地全面展开并且越来越系统化。到1970年代中期,有一百多万这样的医疗辅助人员(是1965年的四倍)活跃在农村医疗领域里,为农民提供卫生保健教育,提供计划生育的知识和用具,治疗常见病,护送疑难病人到公社或城市医院。虽然农村新的医疗卫生系统的经费,主要来自公社、大队和生产小队,但中央政府的支持是至关重要的。下放到农村的专业医生由国家发放工资,流动医疗队的费用也由国家承担。政府还为培训赤脚医生提供经费。总之,虽然农村的医疗条件和水平还比城巿低,但上述这些措施毕竟是一场从城市到农村的重要资源转移。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教育制度的彻底改革,与医疗体制改革相似,使农村受益。在1966年以前,教育体制忽视农村的现象十分严重,城乡教育的不平等愈演愈烈。教育资源集中在城巿地区,这不仅表现在大学和中学主要设在城巿,而且城巿小学的数量和质量都远远超过农村。入学考试、升学制度、严格的入学年龄限制以及必须缴纳学费等因素,极大地限制了城市贫困家庭出身的青年受教育的机会,更不用说农村青年了。教育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城市培养专业人才,为城市精英特权的永久化服务。这当然是有意为之。1960年代初期,农村学校和业余学校数量锐减,与此同时,城市为党政官员子女专设的预备学校却增加了。[15]此外,整个教育体制代价高但效率低。大学为已经人满为患的政府机构和城市工业官僚部门源源不断地输送大量的专业毕业生,但却很少培养农村急需的技术人才。
1966年前,这种教育体制就受到强烈的批评。最严厉的批评来自毛泽东。1964年,他说:“旧教学制度摧残人才,摧残青年。”他提倡缩短学制,提倡新的教育体制要建立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础上,取代与实际生活脱节的书本教育制度。他强调自己长期坚持的一个信念,即最佳和最有创造性的教育形式,是在实践中边干边学。为了支持这个观点,他不惜把孔夫子变成一个周游列国的贫农,甚至是一个“群众路线”的先驱者:
但是,直到文化大革命使党的各级组织陷于瘫痪后,这场意义深远的教育改革才得以开始进行。文化大革命时,学校都停了课,在复课后,学校基本上就按照毛的新教育政策进行改革。新政策最积极的特征是扩大和发展农村地区的教育。国家减少了对相对富裕的城市地区的教育投入,把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贫困地区、主要是农村的教育。虽然强调各地要坚持自力更生的原则,但在决定如何及在哪里发展教育方面,国家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依然是决定性的因素。新教育政策优先发展初级教育,由于初级教育在城市已经普及,所以,目标是在偏远地区普及五年小学教育。在现在众口一词谴责的“文化大革命十年”(1966—1976)里,农村小学和初中入学人数迅速增长。小学生人数在十年里从1.16亿人增加到1.5亿人,初中(包括农村小学里附加的两年制初中班)人数从1500万人增加到5800万人。[17]
在发展农村学校的同时,也曾试图解散国家教育官僚机构,下放学校管理权。文化大革命前,农村学校由县政府(国家官僚机构)有关教育部门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进行管理,新教育政策则要求把学校交由所在地管理。小学一般由生产大队管理,中学由公社管理。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农民在对教师和教材的选择、推荐学生上中学或大学、根据当地的特殊需要改革课程设置等总问题上有更大的发言权。[18]此外,学费、入学考试和对入学学生的年龄限制都取消了。许多大跃进期间的业余学校和半工半读学校得到恢复。中学和大学的入学标准与课程的改革,给农村青年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上大学不再经过考试,代之而起的是推荐制度,由生产单位根据政治标准和文化程度进行挑选和推荐,贫下中农、工人、士兵和基层干部优先。青年必须在工厂或农村进行数年的生产劳动锻炼后,才有资格被推荐成为大学生,毕业分配实行“哪来哪去”的原则。
1970年代初实行的新农村教育计划,与同期死气沉沉的城巿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形成鲜明对比。不过,虽然文化大革命的社会改革总的来说使农民受益,但动乱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经济利益。与人们对当时情况的推测相反,文化大革命没有对农业生产造成多大破坏。1960年代后期与1970年代初期的农业生产,以每年平均约3%的增长速度平稳发展,[19]但农民的收入基本上没有增加,农民的生活水平和人均粮食消费水平也没有提高。与文化大革命前一样,农村在经济上依然受到城市的剥削,是国家为城市工业投资积累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家通过税收、强制性的征购和价格政策,把本来可以用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农业剩余产品收进国库。尽管大批农民从农村工业化计划、教育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受益,但是,文化大革命没有使城乡关系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文化大革命给农民带来了一定的社会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但在1966—1968年的革命运动中充当主角的城巿工人却一无所获。当然,毛主义广泛宣称,文化大革命使工业中的劳动分工领域发生了根本变革,这种变革,用一位评论家的话说,就是“逐步消除了生产与管理工作、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20]没有什么证据支持这种自以为是的看法。实际上,所有的事实都说明,1969年后工厂的生产关系与1966年以前的情况没有什么两样。
诚然,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的工人组织对整个工业组织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攻击,他们的行动有时还得到了北京激进领导人的鼓励。工人们提出了各种政治要求,他们要求由生产者直接掌握生产资料;废除工资差别和奖金,建立一个更平均的分配制度;废除临时工和合同工制;工人有在自己选择的、而不是由国家分配的工厂和企业工作的自由权利;废除党对工会的控制等。
文化大革命后期实行的新工业政策,多少吸收了一些上述要求。[21]随着1966—1968年地方党组织的瘫痪而不复存在的工会组织,与劳动部一起被正式宣布取消。在精神和政治鼓励取代物质刺激这一总政策下,取消了个人奖金和计件工资。由于减少了管理人员,废除了管理劳动组织和工厂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万条规章制度”是过去多年的产物,助长了刘少奇政权的官僚实践),企业中的官僚习气和等级制情况有所改观。为了缩小工人与管理人员、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之间在地位和作用方面的差别,恢复了干部参加生产劳动和工人参加管理的革命传统。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被要求拿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时间下车间劳动,经选举产生的工人管理小组可以参加工厂的管理与决策。管理企业的主要责任由工厂革命委员会(由工人代表、干部和军人组成的三结合为基础)承担。革命委员会取代了过去的一长制管理体制。为了下放企业管理权,原来由中央各部管理的许多企业被移交给省里有关部门管理。
在1970年代初期,上述这类革新即使能够勉强实行,也已面目全非了。与此同时,文化大革命中提出的一些更根本的要求,要么就被束之高阁,要么就被批判成“极左”。事实上,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工业体制的最明显特征不是改变了什么,而是没有改变什么。对劳动力流动的严格控制依然如故——比苏联对劳动力的控制还要严格,官方辩解说,这样做是为了控制农民流人城巿。自由选择职业成了刘少奇的异端邪说,刘还被指责企图采用资本主义的自由劳动力市场。[22]剥削性的临时工与合同工(占非农业劳动力的一半左右)制度依然保留下来,全然不顾这样一个事实:在文化大革命中,这种制度被作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剥削形式而受到广泛批判,它在1960年代初期的发展,被作为刘少奇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证。基本的工资制度也维持不变,只是取消了各种形式的个人奖金(其中一些早在1966年前就已经取消,另一些变换了形式)。人们在各种政治思想运动中不断批判金钱刺激,宣扬为人民利益无私劳动和集体劳动的精神美德。在国家企业中,职工的工资差别与文化大革命前大体相当。工厂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每月工资数额从30—108元不等(不包括学徒工、临时工与合同工,他们的工资在最低线以下),技术人员实行十五级工资制,管理干部和其他干部是三十级工资制。例如,1972年,在北京的一个模范工厂里,工人工资的范围在30—102元之间,平均工资为54元,而技术人员、工程师和干部的平均工资约为150元。[23]虽然激进的毛主义口号依然随处可闻,但建立平均主义的工资制度的要求,被当成“极左”受到批判,工人和干部中的等级制度没有受到触动。
此外,1970年代初期,在经历文革破坏之后,重新恢复了工厂的劳动纪律(主要针对政治上十分积极的青年工人),逐步恢复了此前被废除的许多规章制度,越来越强调专家治厂和技术标准;[24]对工厂规章制度的批判现在成了“极左路线”的表现,即使工会的解散也被证明是暂时的。1973年,成立了省一级官方工会组织,代替或吸收了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工人代表大会”,继之又恢复了全国总工会。党领导的新工会组织的作用与文化大革命前没有明显差别。
然而,评价工业体制变化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工厂革命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毕竟,革命委员会被说成是文化大革命在组织上的主要成就,是工人参与经济和政治决策的主要机构;这里,一个明显的和重要的事实是,工厂革命委员会是受党领导的。自从1969年重建党后,随着省、市级党委的成立,工厂中也很快恢复了党委。厂革命委员会隶属于厂党委领导,厂党委又对上一级党组织负责,这在1969年就已很明确,以后更是如此。厂革命委员会的多数成员也是党委成员,党委书记当然地是革命委员会主任,也就是厂长的角色。归根到底,经济和管理决策权在党委,革命委员会不过是执行这些决策的工具。
在中国,无论是毛时代还是其后,集体工作并不是集体负责的。不管1970年代中国的工厂表面有什么变化,生产关系的基本结构与过去十年没有不同。断言文化大革命使工人阶级的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开始了劳动分工方面革命性的转变,是经不住严格推敲的。至于在1966—1968年组成“革命群众”大军的城巿工人,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在其后岁月里依然如故,城市工人阶级不可能对上述结果有什么异议。文化大革命固然暴露了中国社会各种经济和政治矛盾,但同时揭示了所谓无产阶级(即终身制的国家正式工人)的大多数成员是拥护共产党组织的,他们与现存工业体制有着保守的利害关系。
中国社会没有任何一个社会集团或机构能够不受伤害地逃脱文化大革命,但是受害最深的是中国知识分子。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许多知识分子都认为自己是中国1915—1919年第一次“文化革命”的思想继承人,那场现代启蒙运动打破了数千年封建文化和政治专制主义的传统枷锁——导致了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诞生。半个世纪后,胜利了的共产主义运动领袖——他本人也是第一次文化革命的产物——却发动了一场使知识分子成为主要受害者的新的文化革命。第二次文化革命是第一次的一幅讽刺画,政治迫害、思想禁锢和文化蒙昧主义是第二次文化革命的标志,它在毛称为“臭老九”的知识分子身上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在这场极端强调“阶级”和“阶级立场”的所谓“无产阶级”革命中,知识分子从一开始就是怀疑的对象,他们的知识和他们相对富裕的物质生活,使他们远离工人和农民。在一个已不存在资产阶级的社会中,开展一场直接反对“资产阶级”的运动,知识分子就是最醒目的“资产阶级”。在这种场合下,他们成为机会主义者最方便的靶子,由于没有抵抗能力,因而成为卷入文化大革命各派——不管是造反派还是保守派——的政治替罪羊。他们既受到红卫兵的捕猎,也受到那些力图把政治攻击矛头从自己身上转移开的党政官员的攻击。除了党政干部外,知识分子是文化大革命的第一批受害者,他们的家经常被抄,书被焚烧,手稿被销毁。他们的所谓罪行株连了子女和家庭,而本人则常常在“学习与批判”会上遭受肉体和精神折磨。他们比党政官员更为弱势,因为没有组织来保护他们。虽然许多知识分子都是共产党员——事实上,他们在党内的人数比例比其他任何社会阶层都高,但他们不掌握政治权力。没有自卫能力的知识分子,受到的迫害最甚,受迫害时间也最长。1967年下半年,当毛决定重建党以后,对党政干部的攻击就基本停止了,1969年后,许多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被“打倒”的干部官复原职。但是,在毛时代后期,对知识分子的迫害却一直没有间断,只是程度有所不同罢了。大批知识分子成为政治斗争和个人宿怨的牺牲品,许多人被捕入狱或被送到新疆或东北偏远地区的劳改农场。数百万知识分子被下放到农村参加体力劳动,虚度岁月,还经常受到当地干部和农民的侮辱。不过奇怪的是,他们的关系还留在原来的工作单位,定期领取工资。留在城市或被经过劳动和“牛棚”改造后已经“无产阶级化”因而被允许返城的知识分子,几乎无事可做。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已经停止,科学技术研究所由于政治上的顾虑及缺乏研究设备和物质条件而陷于瘫痪。1975年,邓小平在谈到科学技术停滞不前的状况时说:“科学院系统有15万名科技干部,没有人敢进实验室,都害怕被扣上‘白专’的帽子。年轻人怕,老年人也怕。现在,研究人员不读书。”[25]
高等教育的情况也不尽人意。大学几年没有招生,直到1970—1972年,才开始陆续招收一些学生,学校工作通常是在军人的政治监督下进行的。到1975年中期,大学在校人数只是十年前的三分之一。校园里死气沉沉,缺乏学术气氛,甚至也没有真正的政治生活气氛,情绪低落的(常常不具备必要的文化基础)学生和教师只是无精打采地履行要求的政治与学术仪式。官方报道说,大学正在进行一场长期的实验与改革,对如何办学进行热烈的讨论和探讨。但实际上,官方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改变这种沉闷的状态。毛主义的文化革命者摧毁了旧的精英教育体制,但除了农村的小学教育外,文化大革命没有产生一套可以取而代之的有活力的教育体制。
文化和教育领域似乎进入了一个黑暗的蒙昧时代。作家不能写作,或者写出来后无法出版,除了毛的著作和有关当时意识形态问题的政论文章外,出版界一片荒芜,艺术家不能绘画,演员和音乐家不能演出,只有江青的“革命”样板戏可以上演,这也是文化大革命的主要“文化”成果;几乎没有什么新电影问世,1966年前拍摄的影片被禁止播映;收藏有传统或现代艺术作品的博物馆基本上都不向公众开放;书店里空空荡荡,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绝大多数被查禁;几乎所有的学术刊物、科学刊物和文学刊物都在1966年停刊,直到毛时代的后几年才允许少数刊物复刊;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成了对少数几本官方指定的经典教科书或片断的诠释;就连图书馆的使用也受到限制。对知识分子来说,1966—1976年真正是“荒废的十年”。对整个国家、特别是城市来说,除了艰辛暗淡的生活外,人才和经验的巨大浪费令人痛惜。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毛主义具有强烈的反知识、反城巿的倾向,这种倾向在文化大革命前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1964年,当毛宣布“要把唱戏的、写诗的、戏剧家、文学家赶出城,分期分批下乡”时,很少有人料到这一命令真的会付诸实施。
城市学生的遭遇与知识分子相似——从长远的观点来看,甚至更糟。1967年,当北京的毛主义领导人决定结束城巿的文化大革命并解散红卫兵时,毛泽东敦促城市的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在毛时代的后几年中,开展了大规模的“上山下乡”运动。[26]运动以缩小城乡差别的革命理想为名,但实际上服务于当时最紧迫的政治和经济目的,把政治上桀骜不驯的红卫兵送出城巿,同时,也给城巿减少数百万的失业者。继被遣散的红卫兵下乡后,普通的中学毕业生也开始到农村插队,1967—1976年,共有约一千七百万城巿青年自愿或不自愿地到农村落户。最初还可能为革命理想主义而下乡的知识青年,很快就产生了被出卖的感觉,在政治上变得玩世不恭。由于被剥夺了接受高等教育和在城市就业的机会,被迫忍受农村超乎寻常的艰辛生活,知识青年把自己看作是“失落的一代”;这就是那些最早响应毛“敢于造反”号召的大多数青年人的命运。
文化大革命的重大失败,不在于它没有实现根本的社会变革。在缺乏必要的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任何企图激进地改变现存劳动分工、废除阶级差别的做法都注定要造成经济混乱和社会动荡。文化大革命的真正失败在于,它没有产生普遍的民主政治体制,这种体制可以使劳动群众掌握生产资料,在发展现代生产力的同时,使劳动群众自身获得社会经济上的解放,从而使整个社会获得解放。
文化大革命在开始时,也曾许诺要进行根本的政治变革。1966年8月的“十六条”号召建立“长期的常设群众组织”作为各级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权力机构”,还号召要“像巴黎公社那样,必须实行全面的选举制”。与此同时,毛本人预言,中国不久就将出现“一个全新的国家形式”,它将按照马克思的巴黎公社模式的原则组织起来。但是,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却是从这些社会主义理想后退的历史,这种退却从1967年2月毛否定上海公社、同意建立军管的革命委员会开始,以1969年党的权威全面恢复、革命委员会很快变成执行党的政策的官僚机构而告终。无论毛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之际的动机是什么,到最后他只能满足于重建一个经过了思想整顿的党、一个经过了改造的国家官僚机构。
毛主义认为,政治上层建筑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斗争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用这一观点来衡量,文化大革命未能建立新的政治体制的失败就十分明显。毛发动文化大革命是基于这样一种判断(现在看来,这是非常有先见之明的判断):现存的党和国家机构正在使中国倒退回资本主义。这一判断又来自毛的两个主要观点(虽然有时并没有这样明确)——第一,党的官僚机构的高层官员利用他们在国家机构中的权力和声望,谋取物质特权,剥削全社会;实际上,他们正在变成新生的资产阶级,只不过他们不是通过财产所有权、而是凭借政治权力获得特权的。第二,根深蒂固的官僚阶级特权地位是来自他们统治的现存社会体制,保护这种体制,是其既得利益之所在,所以,他们反对激进的社会变革,愿意容忍(甚至是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关系和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资本主义形式。
然而,文化大革命的最终结果,恰恰正是那种被认为会产生修正主义趋势、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威胁的政治结构的复辟。诚然,在文化大革命后期,这种政治结构经过了改造,但这与过去对官僚机构的整顿和控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按照毛“精兵简政”的思想,据说至少在中央一级减少了政府部门和干部的数量。1970年,周恩来宣布,中央政府部门的90个机构已经大幅度精简合并为26个,政府工作人员从6万名减少到1万名。不过,周恩来同时又报告说,在文化大革命中靠边站的干部,已有95%的人恢复了职务,[27]在今后几年还会有更多的干部官复原职。旧官僚机器在经历文化大革命后,基本上显然没有受到触动,只不过在人员组成和组织形式上有所变化。[28]官僚机构不但复活,而且是凯旋复活。文化大革命的许多积极分子需要得到奖赏,最普遍的奖赏就是封官。在党员队伍和官僚机构的花名册上,又增加了数百万个人名。文化大革命具有讽刺意味的结果之一,就是一场表面是反对官僚和官僚特权的运动,却扩大了官僚的队伍,尤其是在政治阶梯的中下层。
当然,也不乏大张旗鼓地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和资产阶级习气、恢复党的优良传统的各式运动。不过,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建立在二十四级干部级别制基础上的干部制度还是依然如故。干部工资远远高于工人和农民的工资和收入。占据领导职位的人依然享有许多传统的特权,官方没有为消灭这些特权作过任何积极的努力,例如,公款吃喝,履行职责时的种种开销,高级干部配备的住房、服务员及专人驾驶的小汽车、在特殊商店里购物以及在官方疗养地方度假等。这种遮遮掩掩但又牢固地建立的官僚特权和利益体系,与官僚机构一起,在经过了文化大革命及其平均主义观念的冲击后又东山再起,只不过那些享受这些物质特权的领导人不再像过去那样公开地进行炫耀罢了 。
毛主义克服“官僚主义”的药方是要求干部和所有“脑力劳动者”定期参加生产劳动,以使他们“不脱离群众”。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五七干校”,为这种实践提供了一个制度化了的方式。在五七干校成立的第一年(第一个五七干校成立于1968年5月7日),约有三十万干部下放到干校劳动。在随后几年,数百万干部又体验了这个“思想革命化”的过程。在半年到两年的时间里,干部们每天用半天时间参加自给自足的生产劳动,其余时间就用来集中学习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据说干部通过“向农民学习”和“与群众打成一片”,克服了身上存在的官僚主义习气。然而,不管把干部从办公室送到田地里去劳动的做法如何值得称道,尤其是在一个传统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存在着鸿沟的国家里,但这种制度充其量只对医治官僚作风有效,而对改造官僚体制无济于事。如果下放的目的是为了教育干部要“与群众打成一片”,那么奇怪的是,五七干校独立建校,与毗邻的农民公社毫无关系,无论如何,农民还是农民,干部就是干部。干部在农村下放劳动和学习期间(据宣传,干部们争先恐后地自愿报名,把下放当成一件光荣的事),他们的职务继续保留,按职务级别领取相应的工资。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改造后,他们通常都返回原工作岗位或同级别的其它岗位。据说干部们在经过了干校生活后,在处理与群众的关系时,举止和态度都有了良好的变化,但既然如此,基本的政治结构和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改变。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改革可能使官僚精英在某些方面有所收敛,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直截了当地说,这种关系仍然是国家(官僚是其代表)对社会的绝对统治。
政治权力统治社会权力,当然不是一个新现象,它是整个人民共和国历史的特征,实际上也是近现代中国历史的特征。但在历史上,这种现象很少像在文化大革命之前和文革后期表现得这样突出,也很少这样迫切和明显地需要寻找解决办法。按照马克思的用语(毛主义者及其继承人不喜欢这个词),这是一个“社会权力异化”的历史问题,即作为社会产物的国家,凌驾于社会之上,与社会分离,进而统治社会生活。文化大革命非但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反而使其永久化了。事实上,文化大革命使这一现象更加严重。在毛主义的最后岁月里,文化大革命产生的严重派性和既存政治程序的崩溃,为国家权力越来越专制和独裁创造了历史条件。
文化大革命不仅没有产生常设的群众自治机构,而且也未能解决更为迫切的政治继承问题。文化大革命的目标之一是“培养革命接班人”,但是,当1968年夏季毛把红卫兵领袖召集到“无产阶级司令部”,正式通知他们的造反使命已经结束时(然后,把大多数红卫兵送到了农村),实际上就是承认年轻一代没有能够经受住政治考验。文化大革命同样没有给如何解决高层的权力继承问题——就是谁将或谁有可能继承毛的问题——提供答案。1968年后,群众在政治上沉寂了,但政治局的情况正好相反,1970年代,文化大革命未解决的问题,在这里演变成激烈的政治斗争,把所有的参与者都卷入充满政治陷阱的拜占庭世界之中。
[1] 贝特兰在他所著的《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与工业组织》(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4年)一书中,认为文化大革命确实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变革,并作了详细论证。
[2] 本书第22章将谈到有关对“四人帮”审判、在1976年毛去世后不久即逮捕了毛的信徒等情况。
[3] 《北京周刊》1980年第48期,第9—28页。
[4] 漆豪编:《关于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香港:和尚打伞出版社〔东亚出版社〕,1976年),第3及167页;子川:《李一哲与我》,《北斗》1977年第4 期;材料引自骆恩典在1982年4月由亚洲研究协会召开的会议上提交的论文《广州的民主运动》,第10—12页。有关解放军在广东省和海南地区对红卫兵的屠杀情况,参见骆恩典:《文化大革命视野中的广州民主运动》,载《中国季刊》第101期(1985年3月),第5页。
[5] 法新社,北京,1979年2月3日。还可参见加赛德:《活跃起来:毛之后的中国》(纽约:导师出版社,1982年),第45—47页。
[6] 巴雷特·麦考密克在其博士论文《后毛时代中国的政治改革:列宁主义国家的民主进程》(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政治学系,1985年)中,对许世友在南京和江苏进行的镇压作了评述,第61—63页。许将军于1970年代初调到广州军区任司令员。许世友和韦国清(1970年代为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以1968年在广西下令对红卫兵激进组织进行血腥镇压而闻名)都是邓小平的政治盟友,在后毛时代都位居要职。有关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解放军在南京和其他地方进行镇压的情况,参见布拉德沃思:《法定继承人们》(伦敦:塞克与沃伯格出版社,1973年),第94页。
[7] 韩丁:《变革中的农村》,载赛尔登和利皮特主编,《中国的社会主义过渡》,第107页。韩丁在文中提到的情况发生在龙宝村。有关龙宝村在文化大革命的具体情况,参见韩丁的杰作《翻身》,第6及9章。
[8] 有关1956年后阶级转化为等级的情况,参见理查德·克劳斯:《中国社会主义的阶级斗争》,第6章。在农村地区,这种情况使得出身于地主和富农家庭的子女很难找到对象。
[9] 有关大寨榜样及其政治历史,参见邹谠等著:《国家农业政策:大寨榜样与后毛时代的地区变化》,载赛尔登和利皮特主编,《中国的社会主义过渡》,第266—299页。
[10] 毛致林的信。下面有关农村工业化的讨论,特别得益于西格森的出色论文《农村工业与技术的内部转让》,载施拉姆主编,《权威、参与和文化变革》(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73年),第199—232页。
[11] 赛尔登:《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性变革纪实》(纽约:每月评论出版社,1979年),第125页。关于1975年夏季的农村工业报告,参见珀金斯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农村小工业》(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77年)。
[12] 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引自《毛泽东思想万岁》,第389—390页。
[13] 安炳炯:《中国政治与文化大革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出版社,1976年)。
[14] 毛泽东1965年6月26日对卫生工作的讲话。
[15] 卡德纳:《知识青年与城乡不平等,1958—1966》,载约翰·刘易斯主编,《共产党中国的城市》,第235—236页。
[16] 毛泽东1964年2月3日在春节座谈会上的讲话。
[17] 佩珀:《毛之后的中国教育:进两步,退两步,再重新开始?》,载《中国季刊》1980年3月,第81期,第6—7页。小学学制从六年减为五年,村办小学增加了两年制的中学班,使中学入学人数剧增。
[18] 学校交当地管理后,学校经费主要由所在的公社、大队提供,国家负责发放教师工资,同上文,第7页。当然,地方管理也要执行国家规定的统一课程,如各级学校的政治教育,特别是学习“毛泽东思想”、军训以及定期参加生产劳动等。有关文化大革命对教育政策和实践的影响,参见卡德纳和伊维德:《中国的教育革命》,载施拉姆主编,《权威、参与和文化变革》,第257—289页。
[19] 在本书第六部中将探讨1970年代农业经济中的一些问题。
[20] 贝特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与工业组织》,第11页。
[21] 有关对文化大革命工业政策的结果的三种不同评价,参见安多斯:《中国的工业革命》 (纽约:万神殿书局,1977年),第9章;魏昂德:《毛主义工业遗产的讽刺》,载赛尔登和利皮特主编,《中国的社会主义过渡》,第215—237页;华安德:《工业管理:群众参与的实验》,载布鲁格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伦敦:克鲁姆·赫尔姆出版社,1978年),第171—202页。
[22] 克里斯托弗·豪:《工业中的劳动组织与奖励机制:文化大革命前后》,载施拉姆主编,《权威、参与和文化变革》,第242页。
[23] 贝特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与工业组织》,第15—16页。1970年代初期,别的地区的工厂情况与此类似,有些工厂收入差距更大。
[24] 有关这方面情况的具体例子,参见克里斯托弗·豪:《工业中的劳动组织与奖励机制》,页248—250;华安德:《工业管理:群众参与的实验》,第180—199页。
[25] 转引自加赛德:《活跃起来:毛之后的中国》,第64页。
[26] 关于城市青年“上山下乡”的情况,参见白思鼎:《上山下乡》(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1977年)。
[27] 斯诺:《漫长的革命》(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年),第12页。
[28] 即使人员的变动也是有限的。到1970年代中期,各省新成立的革命委员会的主任都是由文化大革命前的原省里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有关省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性质和废除,参见古德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革命委员会,1967—1979 :讣告一则》,载《中国季刊》1981年3月第85期,第49—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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