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美国劳工运动简史》 第五章 一九四七至六八年,劳工运动的变迁
塔夫脱—哈特莱法于一九四七年获得通过后,在大约十年的时间里,工会会员人数的发展速度同非农业工人就业人数的增加大体一致。与此同时,积极进行集体谈判的态度为美国工人开辟了新的前景(详见下一章)。朝鲜的紧急局势把劳工领导人再次推上显赫地位。美国劳联和产联经过二十年激烈和代价高昂的争夺之后,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进行了合并,美国劳工运动的声望至此达到高峰。在合并之前,公众对共产党人控制工会的担心就已经减轻了,新的联合会把目标集中到其它伤脑筋的问题上去。然而,在合并后的年代里,联合会的最大工会(货车司机)被开除了;劳工管理报告揭露法(兰德鲁姆―格里芬斯法)使政府有权更大规模地直接处理工会事务了;自经济衰退以来,工会会员第一次在绝对数字和相对数字上都开始减少;一大批作者开始讨论他们所感觉到的美国劳工运动日益增长的危机;此外,另一个劳联—产联的较大工会汽车工人工会开始攻击劳联—产联的领导。联合汽车工人工会于一九六八年七月退出劳联—产联,并同货车司机工会一起组成劳工行动联盟。劳工运动经历了二十年的胜利和挫折。 美国劳联和产联内部清洗在战后对劳工运动的重新估价问题上,工会基层的共产党力量和腐败势力都在指责产联和劳联,而这两大联合会在内外压力下被迫坚决对付分裂分子。他们在这些问题上的行动,扫除了合并道路上的一个障碍。 工会总是主张政治和社会改革的。但是,除少数例外,都是依靠合法的,合乎规章的,民主的方式,通过“正当程序”进行的。因此,共产党人为了尽量利用工会,往往把自己的真实动机伪装起来。在劳工运动中有组织的共产党活动开始于一九二〇年,成立了工会教育同盟。工会教育同盟开始时,不是成立双重的或竞争性的工会组织,而是采取“从内部破坏”现有工会的方针。它的企图失败了。一九二八年,成立了工会统一同盟作为工会教育同盟的继承组织,暂时放弃了“从内部破坏”的想法,而是在美国劳联之外进行组织产业工会。这种分裂劳工运动的努力也失败了。 产联成立之后,共产党人把注意力转移到这个组织上,因为它的迅速发展给其渗透提供了机会。有些共产党人成了组织员和工会干事。然而,他们对工会活动的兴趣不大,主要是支持“党的路线”。他们对苏俄的支持日益明显,而产联领导人和会员日益讨厌他们。 一九四九年和一九五〇年,被指控为由共产党控制的十一个工会,从产联中开除出去。被开除的工会中绝大多数会员并不同情他们的领导人。在以后的几年里,他们另外组织了工会或加入到劳联或产联的其它工会里去了。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是国际电器、收音机和机器工人工会被正式承认为产联的一个工会,取代了被开除出去的联合电器、收音机和机器工人工会。到一九六九年,十一个被开除出产联的工会,仅有两个工会,即联合电器工人工会和码头工人及码头仓库工人工会,仍作为独立工会存在。*被开除出去的工会会员总数,包括美国大陆以外的会员,从被开除时的大约八十七万五千人下降了三分之二。 美国劳联在其所属全国工会的干事中没有牵涉到共产主义的问题。然而,劳联必须同另一种问题斗争。国际码头工人协会是劳联长期以来所属的会员工会,被纽约州犯罪委员会指控为从事腐化、诈骗和其它要不得的活动,影响了纽约港的运转。劳联执委会要求这个工会进行整顿的努力失败了。因而在一九五三年,由劳联代表大会采取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行动,把这个工会开除出去了。劳联成立了一个新的码头工会。但它无法拆散老的国际码头工人协会。在码头上和在法院里经过艰苦的斗争之后,全国劳工关系委员会正式承认国际码头工人协会为纽约地区码头工人集体谈判的代表。一九五九年,在清理内部之后,国际码头工人协会被重新接纳到合并后的劳联—产联(两年候补期)。但是,国际码头工人协会的事情,只不过是一系列复杂事件的开端。这些事件最后导致一九五九年劳工管理报告揭露法(兰德鲁姆—格里芬斯法)的制订,使联邦政府更为直接地卷入工会事务中去。 * 原注:其它九个被产双开除的工会是:皮毛皮革工人工会;办公室和职业工人工会;食品、香烟、农业及有关工人工会;联合农场设备和五金工人工会;海上厨师和服务员工会;采矿、机车和冶炼工人工会以及美国通讯系统协会。所有这些工会都已合并到其它工会中去或者已经解散。
走向合并的步骤劳联和产联两个联合会争取合并的运动,自从一九三五年以来,曾多次遭到各方面不肯迁就的态度和各种问题的阻挠,最后整整进行了三年,才得以实现。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乔治·米尼被执委会选举为劳联主席,以接任已死的威廉·格林。同一天,执委会还一致通过决议,使那个寻求同产联统一的委员会恢复活动。在不到两个星期之后,产联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瓦尔特·路德为产联主席,以填补菲利普·莫莱死后的空缺。而且同样地授权探索统一的途径。过去的许多失败经验中,主要的是劳联、产联和铁路工会在一九五〇年十二月朝鲜战争时期,为向政府提出劳工对全国性问题的意见,而建立的统一劳工政策委员会,于一九五一年八月解散了。对于这些过去的失败,现在不再提了,都希望新领导将会作出新的开端。 统一的基础是一九五三年通过谈判达成的互不攻击的协议,以及在同年秋季双方各自召开的代表大会批准这项协议而奠定的。这个协议宣布,一个组织的所属工会将不去对方所属工会已经确立了集体谈判关系的工厂或车间征募会员和组织工会。这个协议于一九五四年六月生效,因为到那时为止,已有六十五个劳联工会和二十九个产联工会同意了这个协议的各项条款。一九五四年,劳联和产联的代表大会都欢呼这一成就,都认为这是一个结束无端浪费和工会间权限冲突的建设性步骤,并且盼望着通过合并来建立一个单一的工会组织。 ―九五五年二月九日,由劳联和产联主要领导人组成的一个联合统一委员会通过了“合并协议”,提出了合并程序并拟定了新章程的轮廓。之后不久,两个组织的执行委员会都批准了这个协议。整个一九五五年,进行了章程的起草工作;最后的定稿在劳联和产联最后一次代表大会前夕,由各自的执委会通过了。关于合并后的联合会名称问题,为了使双方都感到同样地得到尊重,采取了新闻报纸合并的传统办法,在年中也得到了解决,即两个正式名称之间用连接号组成统一名称。这就是劳联—产联的来历。 完全合并美国劳联—产联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五日在纽约城成立,在美国劳工历史上开始了一个新时代。自一九三五年以来一直对立的两个联合会的合并,使各个工会都参加到一个组织里来了,这些工会代表着大约一千六百万工人,包括加拿大会员在内,也就是美国所有工会会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到百分之九十。 劳联—产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一致通过了章程,选出了领导并意见一致地进行计划周详的工作。大家公开承认,这种一致性是统一的表现,而决不是表示所有的分歧和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合并是最高机构的结合以及总的观点、政策上的妥协。正如所有代表都知道的一样,统一的完全巩固还未到来。在这个多事多变的时刻,认为这种统一将是巩固的乐观情绪,看来估计过高了。 ―九五五年十二月劳联—产联成立大会制定了政策和管理机构。同以前的两个联合会内设置的机构大体相似,代表所属工会的代表大会继续做为制定政策的机构。但是,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而不是每年一次的年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机构是由主席、书记兼司库和二十七名副主席组成的执行理事会,一个小型的职能机构——执行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对“主席和书记兼司库提供建议和咨询。”执行委员会由六名副主席组成(开始时是三名来自劳联,三名来自产联),规定每两个月开会一次。但是,一九六七年劳联—产联代表大会取消了这个委员会。最后,成立了总委员会,由执行理事会的二十九名成员以及各所属工会和各部门的一名主要负责人组成。这个较大的组织是由主席召集会议。其职能是考虑由执行理事会和执行委员向它提出的政策问题。 前劳联主席乔治·米尼和前劳联书记兼司库识W·F·施尼兹勒被分别选为新联合会的主席和书记兼司库。一九六九年,莱恩·科克兰任书记兼司库,替代了施尼兹勒。前产联主席瓦尔特·路德成为新成立的产业工会部主任和劳联—产联副主席。在一九六八年,当路德的工会脱离劳联—产联的时候,钢铁工人工会主席I·W艾贝尔成了产业工会部的主任。 组织机构上也发生了变化。产业工会部的成立是促进以产业原则组织起来的工会会员的利益,并且处理有关问题。这个产业工会部同劳联过去已有各部——建筑业、冶炼业、工会商标和服务业、海运业和铁路员工各都处于并列地位。另外,为了配合发展工会会员运动,成立了组织部。在一九六七年,科学、专业和文化雇员委员会也成立起来,配合在这个日益增长的劳动力部门进行的工会活动。此外,还有各种常设委员会,如劳联和产联都设立了会员的民权、公共服务和道德行为委员会。在进行合并的时候,劳联和产联的各职能部门,如政治教育部、国际事务部、宣传部、经济调查部、教育部以及其它部,都得到了加强。两个联合会的前州一级和地方机构规定在两年内进行合并,但在许多情况下需要更长的时间。 关于新联合会国际工会的会员工会的合并问题,章程中虽提倡过,但未提出进行这种合并的具体要求。 “工会自治”原有的概念保留了下来。在同一产业、行业或地区工会间的冲突,在执行理事会主席的帮助下,自愿地进行了调整。对于解决前会员工会间内部纠纷的互不攻击协议和劳联—产联的各项安排,对已经签订公约的所属工会都继续有效。 联合会章程对“共产党人、法西斯分子和其他独裁专制者”采取强硬立场。他们“主管、控制或统治”的任何工会不得加入联合会。工人“不分种族、肤色、信仰、民族和家族出身”一律享有工会组织的全部福利。联合会进一步保证劳工运动不受腐败势力的影响。章程规定成立道德行为委员会以协助执行理事会使这个联合会不受腐化或共产主义的沾染。这个委员会有权对任何受不良势力控制的工会提出停止其活动或开除其会籍的建议。 作为其部分职能,这个委员会于一九五六年和一九五七年起草了六项条例,都得到劳联—产联执委会的批准。这些条例规定:给予地方工会的组织特许权;保健和福利基金;对付敲诈勒索、诈骗、共产党人和法西斯主义者;工会干事进行投资和商业活动的利益冲突;工会财务工作以及工会民主程序等等,其目的是指导所属会员工会业务的正常进行。这些准则在一九五七年代表大会上得到正式批准。 遗留的问题对劳联和产联的合并,尽管人们寄于很高的希望,有着乐观情绪和善良愿望,但是随后的年月里,发现劳联—产联深深地陷入了伤脑筋的内部问题并日益在几个方面采取守势。工会干事中的腐化和不正当行为,权限冲突和指控种族歧视等等老问题,一直存在。虽然后来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取得了巨大进展,但是,劳工运动内外的许多人士对劳联—产联的纲领仍不满意,尤其对种族歧视方面不满。五十年代后期和六十年代初期,公众越来越注意日益増长的失业问题;从一九六六年开始的日益增长的通货膨胀;迅速发展的先进技术对有组织的和可组织的劳动力的影响;联合会对合并时的组织诺言未能实现;以及劳联—产联对外政策的立场。对劳联—产联未能解决这些新老问题的指责,引起了来自劳工运动以外的对这个组织的越来越多的批评。 劳联—产联大大加强了对于不道德的和腐化行为的关注,这是因为参议院两个委员会揭露出来了许多事件。首先是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六年参议院福利和养老金计划小组委员会,以及后来的参议院关于劳资领域非法活动委员会,在一九五七年至一九五九年举行的多次听证会。劳联—产联对违法乱纪的会员工会采取了迅速的行动。一九五六年和一九五七年,有六个工会被提到道德行为委员会上接受审查。听证会之后,执委会命令这几个工会肃清其腐化势力。后来,在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代表大会上,劳联—产联开除了不接受和不贯彻执行执委会建议的货车司机工会,面包工人工会和洗衣工人工会,会员总数达一百六十万,酒厂工人工会将继续察看,以观后效;而联合纺织工人工会则恢复了名誉。联合产业工人工会,到代表大会召开之际,已经执行了执委会的命令。 面包工人工会被开除之后,对这个工会持不同意见的地方工会立即颁发了特许证,让它组成美国面包和食品工人国际工会(这两个工会于一九六九年下半年又合并了)。同样地,把以前由洗衣工人工会所拥有的组织权限授与了洗衣和干洗工人国际工会。但是,没有任何新的工会可以发给特许证来和国际货车司机兄弟会竞争,这个工会一直是一个独立的工会。 尽管劳联—产联领导人打算在他们的权限范围内处理联合会内部的腐化分子,但是,随着国会听证会的进展,要求采取立法措施的压力也形成了。一九五八年八月,国会通过了福利和养老金计划揭发法,一九五九年九月又通过了劳工管理报告揭露法。这后一法案标志着联邦政府直接卷入工会内部事务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国会首先注意的是,要对福利和养老金计划机构所经营的大笔日益积累的基金和钱,加以保护。福利和养老金计划揭发法本来只是一个关于揭发的法规,而不是作为一个受规则约束的措施,作为这样的措施,就要求二十五人以上的工厂的保健、保险、养老金以及补充失业补贴计划的管理人负责向美国劳工部长提供各项计划的详细情况和年度财务报告。(工会干事所管理的或参加管理的仅仅是本法规定的各项计划中的一小部分。)这些报告必须发给计划的参与者,并接受公众的检查。在通过这项法律时,国会认为,由于有记录可查,资方和工会干事的责任和义务可以得到改善。实际执行这个法律的经验表明,要实现这些目的,它是相对地不起作用的。一九六二年,在劳联—产联的支持下,修改并大大加强了这个法。关于揭发;关于基金办事人员的约束;关于在揭发中和在处理基金事务上有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都作了新的规定。这个法还取消了一些小计划的上报要求。 劳工管理报告揭露法(兰德鲁姆—格里芬斯法)对劳工运动有极大的影响。这一具有深远影响的法是国会根据调查材料,认为有必要“限制和防止劳工组织、雇主、劳工关系顾问以及他们的办事人员和代表对一九四七年劳资关系法修正法和铁路劳工法修正法进行歪曲和破坏的不正当行为。”这个法共有七项条款。第一项,劳工组织会员权利法,其目的是保护个人同工会组织关系上的权利免受未作保证的财务负担。这些权利涉及到:参与工会事务;作证权;了解工会签订的协议权,以及在受到纪律处分时有申诉发言权。这一项条款下的权利如有侵犯,得向联邦地区法院起诉。 第二项至第六项,是处理劳工组织及其干事、雇员和雇主及其劳工关系顾问所提出的检举揭发;防止滥用工会作为会员托管人的职责;工会选举的标准;以及维护劳工组织以及其他事项。对这几项条款的破坏将受到严厉的处罚。第七项是对一九四七年劳资关系法的修正,消除联邦和州管辖权限中的“无人地带”,允许为经济要求而进行罢工的工人能举行选举,控制间接抵制,限制非法运输协议,并规定有组织的和认可的纠察线。这项法律还取消了工会干事必须作非共产党宣誓的要求。 权限纠纷问题,特别是关系到相互竞争的各工会之间的组织权限和代表权要求是合并前遗留下来的,合并之后由于就业机会的减少而恶化了。在一九五九年劳联—产联代表大会上,曾经打算处理这一问题。但是,由于产业工会部和建筑行业工会部意见分歧,没有能够作出行动计划。在一九六一年代表大会上,达成了和平解决的方式,除一个会员工会外,其余工会都予以支持。它提出了一个调解和仲裁制度,再加上执行理事会实行制裁。据说,这一计划曾获得高度的成效。然而,权限问题仍然未能解决。例如,在组织由领雇员问题上,纠纷一直是究竟由谁代表企业里的职员,是对白领雇员有组织权限的业务部门和专业雇员工会?还是对工人有组织权限的该产业的产业工会?这一纠纷还继续存在。 就在劳联和产联合并之前一年,最高法院命令终止学校中的种族隔离。这一决定标志着把黑人公民结合进美国社会这一重大运动的开端。作为运动的一部分,引起了对美国劳联——产联的批评。劳联—产联内部的某些劳工领导人,以卧铺车侍者兄弟会主席兰道夫为首,批评联合会说,从最好的方而说,它对黑人工人没有多少帮助;而从坏的方面说,它是歧视黑人工人的。这种批评得到有组织的劳工组织以外的各种组织的共鸣,如争取有色人种进步全国协会。这些批评者认为,劳联—产联没有主动地采取行动结束种族歧视;过去已经做的有许多也只不过是良好的打算,很少有具体行动;而即使是良好打算也主要是在劳工运动的最高层,不在地方工会一级。虽然劳联—产联在劳工内部对共产主义和腐化采取过坚决的行动,但它仍受到指责,认为它对种族歧视没有相应的坚决行动。尤其在建筑工业,工会对黑人采取严格的种族歧视。比如,黑人要参加工会的学徒计划就有困难。 劳联—产联通过采取各种行动来回答这些批评:在每次代表大会上,它都一再重申它的传统,反对区分种族、信仰、肤色或民族出身的各种歧视。虽然对继续执行种族歧视的工会不给予开除处分,但是,劳联—产联内部要求工会按照这一传统办事的机构还是加强了。它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使违抗的工会留在劳工组织之内。劳联—产联支持民权和反贫困立法,强调扩大民权问题的范围,甚至于扩大到全国和整个社会。为社会地位低,生活条件差的人设立学徒训练计划,鼓励黑人公民参加签订学徒计划并鼓励工会吸收这样的潜在的学徒工等方面,都采取了措施。尽管某些地方工会继续实行隔离政策,但是劳联—产联促进了这样的气氛,使全国性的工会在章程中都不再写进只允许白种人参加工会的条款。劳联—产联支持将反对种族歧视条款签订在协议里的那些工会和资方。在民权活动分子中,对劳联—产联的不满情绪继续存在着,他们有时把这种不满情绪到大街上去发泄并在工会的人工作所在地设置纠察线,尤其在建筑业部门,因为黑人也要求分享这个产业的就业机会。 劳联—产联合并后十年多的时间里,其组织计划远没有实现。相反,其会员人数同在非农业企业里就业人数的百分比从一九五六年的百分之三十三点四下降到一九六八年的百分之二十七点八。工会会员绝对数字,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一年间每年都有下降之后,又开始缓慢增加,因此,在一九六八年它的会员工会的会员数比一九五六年增加了大约一百四十万。使组织工作越来越困难和工会会员数减少的因素是:(1)劳动力组成的变化,即白领工人数字和比例的日益增大,这些人在历史上是美国工会所难于组织起来的,以及体力劳动或蓝领工人数量上的相对减少;(2)全国尚未组织起来的工人是最难于组织的。他们是白领雇员,南方的劳工,黑人,小企业的工人,妇女和半失业的工人以及农场工人;(3)在现有的工人已组织起来的中心地区,又受到了技术改革的影响,特别是在成批生产的工业里;(4)资方在处理人事关系上日益老于世故。因此,减少了工人加入工会的愿望;以及(5)组织上,工会之间继续互相争夺。 为解决这些问题,劳联—产联在一些特定地区开展了一系列组织工会的运动,并且在农业工人和政府雇员中进行的组织活动给予财政支援和精神鼓励。在组织工作上,有鼓舞作用的记录是政府部门中工会组织的发展。到一九六八年,同一九五六年相比,政府雇员工会会员增加了一百二十多万,仅一九六四年和一九六八年间,就有七十多万人加入工会。一九六八年联邦政府雇员参加工会的达一百三十四万九千人,而一九六四年只有九十万;同时,州和地方政府雇员一九六八年有八十万零四千人组织了起来,而一九六四年只有五十五万。这种增长的原因是很多的。其中包括,在美国人的生活中日益接受工会化;一些有利于工会的行动,例如肯尼迪总统在一九六二年一月发表的关于在联邦机构中劳资合作的第10988号行政命令,州和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类似的步骤;由工会发起的组织运动;立法机关比以前更能接受工会要求,民权运动支持生活水平差,社会地位低下的政府工人的工会;政府雇员比在私人企业的雇员的不利条件;以及在政府工作的雇员人数增加。 大量政府雇员,如教师以及某些专业雇员,如运动员和护士,参加了职业协会,执行包括集体谈判在内的许多工会的职能。在这些最重要的协会中有全国教育协会,垒球运动员协会大同盟和美国护士协会。 但是,政府雇员工会的成立,为劳资关系提出了新的问题。不断地研究和辩论的问题涉及到确定对口谈判单位;谈判的范围;在集体谈判中和人事关系上的最后决定权;提出要求和仲裁的程序;以及罢工等等。当政府雇员进行罢工和关闭设施,如学校、福利部门和妨碍收运垃圾时,解决集体谈判僵局的步骤就会引起公众最广泛的注意。随着政府雇员的罢工从一九五八年的十五次增加到一九六八年的二百五十四次,用和平的方式签订的协议也增加了。比如,到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在三十三个联邦的部门和机构中的大约一百二十万雇员就已经谈成近一千二百个协议。一九六九年十月,尼克松总统发布联邦机构中劳资关系的第11491号行政命令,取代了第10988号命令。最重要的是,这个命令除其它改革外,规定了用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来解决关于新合同条款的纠纷。 政府雇员要求组织工会的日益增长的压力,促使地方、州和联邦政府考虑到在这一领域内有制订立法的必要;同样地,农业工人要求组织工会的压力也要求制订立法,重视这些相对新的,但日益发展的农业工会会员。同政府雇员一样,农业工人也没有包括在瓦格纳法、塔夫脱—哈特莱法或兰德鲁姆—格里芬斯法之内,而要求立法上某些创新措施的压力正在增加。 总括起来,到一九六八年,美国有一百八十九个全国性和国际性工会,有大约二千零二十万会员,包括近一百四十万会员在美国国外,主要在加拿大。劳联—产联的会员工会有一百二十六个,加上直属的地方工会,共有一千五百六十万会员。六十三个独立的全国性工会,共有四百六十万会员。此外,尚有小企业的独立工会或地方独立工会的约四十七万五千会员(见附表)。 一九六八年,美国工会的会员,不包括加拿大,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二点九,占非农业企业就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七点八。 近年来,联合汽车工人工会对劳联—产联处理诸如组织未组织起来的工人、失业和贫困、民权和对外政策等问题的方法,越来越有意见。这些分歧,加上米尼和路德之间个人的冲突,造成了劳工运动的最近的分裂。结果,在一九六八年七月成立了一个劳工行动同盟。同盟的正式成员——国内的两个最大的工会——是一九五七年被劳联—产联开除的货车司机工会和在一九六八年退出劳联—产联的联合汽车工人工会。 虽然要说行动同盟将走什么道路尚为时过早,但是它已经计划推进重大的组织活动,同时对政治活动、社会改革和民权,比之劳联—产联一贯宣扬的要更为关心。国际化工工人工会不顾乔治·米尼曾说对任何与劳工行动同盟发生关系的工会都开除的威胁,于一九六九年八月加入了劳工行动同盟。十月,它就被劳联—产联开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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