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G·D·H·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 -> 第一卷:社会主义思想的先驱者(1789—1850年)

第十四章 布朗基和布朗基主义



  前文关于欧文主义和宪章运动的论述,已使本书关于英国社会主义思想史的叙述远远超出了在介绍大陆社会主义者的发展时所到达的阶段;在以上论述中不可能不提及若干后来的发展——例如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马克思主义和法国的社会主义思想。现在,我们必须回过头来继续论述法国社会主义史,并概述社会主义在德国国内和德国流亡者中间开始发展的情况。我们将在本章论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和四十年代法国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方面;但是,为了尽量清楚地说明杰出的革命家路易-奥古斯特·布朗基(1805-1881年)所代表的那种社会主义,我们需要再一次超出一般性论述的范围。
  奥古斯特·布朗基的父亲是一位老革命家,曾拥护吉伦特派,后来又同拿破仑言归于好而出任副县长。1815年波旁王朝的复辟结束了他的官场生涯而依靠他那略有遗产的妻子度日。布朗基夫人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妇女;奥古斯特主要是为了离开她而被送往巴黎求学,他年方十六岁便在那里加入了烧炭党。他参加了1830年革命,并曾负伤。当时他在比埃尔·勒鲁所办的《地球报》当新闻记者。
  我们前面已经谈到了路易-菲力浦即位之初骚乱四起的局面。1831年和1834年,里昂纺织工人举行暴动;1832年和1834年,巴黎也爆发了共和主义者的起义;此外,三十年代的其余岁月还发生了多次其他动乱。这些事实都显示在“资产阶级君主制”的统治下,共和主义者和工人阶级的不安是何等严重,何等广泛。1830年以后,巴黎出现了一大批共和主义者的社团,它们要求恢复大革命初期的传统并以此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起初,这些团体中最有影响的是卡芬将军的弟弟哥德弗洛埃·卡芬雅克所领导的人民之友社,这个社团后来以“血腥的六月的刽子手”而闻名。布朗基是该社的成员,甚至在1832年巴黎暴动以前,就已经从事革命密谋。是年他因所撰写的论文而被判处一年徒刑。在他两次受审的第一次,当问及他的职业时,他回答是一个“无产者”。这显然是巴贝夫的回声。1834年,他又一次被控告,但被无罪开释,随即再次投入密谋活动。这时人民之友社已经解散;不过,他在1835年又同阿尔芒·巴尔贝斯组织了一个新的共和派地下团体。这个团体因其秘密组织以小组为基础,故而称为家族社。家族社立即着手准备暴动,在巴黎市中心建立了自己的小型弹药厂,但不久就被警察发觉了,于是布朗基和其他领导人再度被捕下狱。翌年(1837年),他们因大赦而获释后,又立即恢复了密谋活动。一个叫做四季社的新团体代替了家族社,这个团体由各级成员小组组成,小组的领导者以一年的四季、月份和星期的曜日为名,会员有劳动者也有学生,其中以劳动者居多。这时,布朗基的鼓动已经摆脱了共和派的老传统,愈来愈具有明确的工人阶级性质。四季社还着手在军队中进行鼓动工作。
  1839年,布朗基断定暴动的时刻已经来临。警方人员在挑起暴动方面起了一定作用。是年5月,约有600人在布朗基领导下举行暴动。他们攻下了某些枪炮厂,得到了武器,然后开始围攻警察总署;被击退后,他们占据了市内的一个区公所;但是他们的处境显然已经无望。他们原来指望一旦高举义旗便有大批工人群起响应;然而,结果竟毫无动静。政府很快就调集足够的兵力打败了暴动者;布朗基当时最亲密的合作者阿尔芒·巴尔贝斯负了伤,同另一些人一起被俘。其余的人四散逃走,大多数领导者很快就被逮捕。布朗基躲避了几个月,但是后来也被抓住了。他和巴尔贝斯被判死刑,后来被减处无期徒刑,同另一些人一起被押解到蒙特-圣-米歇尔岛的要塞监狱。布朗基在那里一直被监禁到1844年,他的健康恶化以后才被转移到图尔的一个监狱医院。医生宣布他的生命危在旦夕,他因而获得赦免,但是他拒绝接受政府的宽恕。不管情况如何,他的病体不能离开医院,他在那里一直待到1847年。1841年,当他还被监禁在蒙特-圣-米歇尔监狱的时候,他的妻子逝世了。他终于在1847年离开了图尔;1848年革命爆发时,他已是自由人,正在布洛阿养病。
  布朗基闻讯立刻赶到巴黎,力图恢复自己的共和派领袖的地位。他很快就获得了一批人的拥护,不过他同巴尔贝斯由于争论各自在1839年的暴动中所起的作用,已经成了冤家对头。他们各自领导一个革命宗派:布朗基领导的是中央共和社,巴尔贝斯领导的是革命俱乐部。在这个阶段,巴尔贝斯和布朗基都反对那些要求立即再一次举行暴动来推翻共和国临时政府的头脑发热的人。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个他们目之为温和到贻害无穷的、受资产阶级控制的政府,而是因为他们都了解暴动必然会招致失败。布朗基说,即使革命者征服了巴黎,也会被外省所击败。这种态度使他丧失了一些拥护者。后来一家报纸发表了一个据说是在帝国档案中发现的文件,从文件看,布朗基简直成了警察的奸细,这使他丧失了更多的拥护者。这份据说是布朗基亲笔所写的文件的原件始终没有公诸于世,几乎可以肯定,整个事件纯属虚构。但是,巴尔贝斯反对他,而且许多人相信这套捏造之词。尽管如此,他仍然拥有许多追随者;中央共和社在温和派的心目中仍被普遍看作是最危险的革命团体。巴尔贝斯的革命俱乐部则要温和得多,而且同政府和制宪议会中比较进步的人士的接触也密切得多。
  在这个时期,布朗基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临时政府举行全民直接选举,因为他知道要是举行这种选举,结果会使反动派在全国各省取得多数,会使政权从巴黎工人之手转入资产阶级之手。恰恰相反,他希望临时政府继续掌权,并建议共和派左翼不断向临时政府施加压力,把革命推向前进。布朗基从来不相信普选是表达民意的手段。他争辩说,人民长期受反动势力控制,不可能为真正的自由而投票。只有经过长期的真正的自由思想教育而建立起来的政治民主才具有意义。他自称是“共产主义者”,并坚决认为共产主义只能分阶段地实现,也就是在人民接受了这种真正的共和主义思想教育为共产主义作好准备的时候,才能实现。因此,他认为必须有一个专政时期,以便实施这种教育。在他看来,要实施这种教育,又必须给予教会——虚伪的社会学说的策源地——以无情打击。
  1848年,布朗基准备支持临时政府,同时又发动左翼社团和工人阶级团体对它不断施加压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已经放弃进一步革命的主张,只是意味着他希望借此等待时机。他的主张仍然是,由少数有纪律的和受过武器训练、并准备使用武器的革命者组织一次武装政变来夺取政权。布朗基相继组织了一些社团,但他并不是来者不拒,个个欢迎,因为他的目的并不在于建立一个群众性政党,而是要建立一支由优秀人物组成的精干的革命队伍。他相信,只要不满情绪达到成熟程度,时机选择适当,这批人就能够有效地领导工人,指挥工会和其他工人阶级团体沿着正确的革命道路前进,通过专政逐步为新社会奠定基础。
  布朗基准备待机而动,但是其他领袖却不以为然。五月暴动发生了,这是一次缺乏准备,没有计划,而且很可能是蓄意煽动起来的暴动。它使革命团体归于消灭,并使共和国的资产阶级领袖不再害怕工人阶级。这次暴动是以一次示威游行开始的,目的在于支持法国进行干涉以帮助波兰对付德意志和普鲁士。同布朗基和巴尔贝斯的愿望相反,有些社团组织了一支队伍就这一问题向制宪议会呈递了请愿书。布朗基无法组织这一行动,因为他所领导的团体反对他的意见,于是他便决定插手这一事件;而巴尔贝斯及其信从者却拒绝参与。示威游行变得无法控制,示威群众不顾警察和军队的一再阻止,冲进了正在开会的制宪议会会场。巴尔贝斯和布朗基都发表演说,支持群众的要求,不过建议示威群众解散。他们两人被推向一边。这时,布朗基立即告退,但是巴尔贝斯却突然倒向群众一边。群众的行动使巴尔贝斯相信他们准备革命。于是他便率领一部分群众直奔市政府。在那里,他和其他群众领袖一起宣布解散临时政府,组织一个包括社会主义者和工人代表的新政府。正在宣布这一决定的时候,他们就被逮捕了,而且没有进行武装反抗。接着,布朗基和许多其他人也遭逮捕,革命团体统统被勒令解散,从而为“血腥的六月”和新生的共和国后来在路易·拿破仑手中遭到毁灭创造了条件。
  布朗基经过几个月的候审,根据他在这次流产的暴动中所起的实际作用被判处十年监禁。他一直到1859年才获释,但是在监禁期间,他得到批准,可以读书和写作消磨岁月。他在获释后又着手组织秘密革命团体。1861年,他再次被捕,被判处四年监禁。1864年,他逃往比利时,避难期间又恢复了密谋活动。在拿破仑三世帝国的后期,随着人民不满情绪的增长,布朗基的影响也逐渐扩大,他所组织的那些新秘密团体获得了很多信从者。他建立了一支规模远比过去任何时期都强大的秘密革命部队,而且基本上是在警察当局没有发觉的情况下组织起来的。他不时秘密前往巴黎,鼓励他的信从者。在普法战争爆发时,他已经为发动一次暴动作好准备。后来,他离开布鲁塞尔到巴黎,试图发动起义;这次起义又流产了,但是由于处置及时,主力得以保全。拿破仑三世在色当投降以后,布朗基的信从者参加了范围更加广泛的新起义。
  面对着国家的战败,布朝基便以法国爱国者的新面貌出现了。他新创办的《祖国在危急中报》呼吁全民一致保卫祖国,抵抗德国人,而德国人为时不久就暴露出是法国反动派的同盟者,布朗基很快就恢复了革命者的面貌。1870年10月,他同弗路朗斯以及一部分巴黎国民自卫军联合起来推翻了政府,并代之以由工人控制的新政府。新政府宣布成立了;然而旧政府整顿了自己的力量,又打垮了暴动者。弗路朗斯同政府妥协了,条件是重新举行选举,不惩处那些曾经企图推翻政府的人。但是这些条件并没有履行,而再一次掀起暴动的尝试又遭到了失败。
  正在这个时候,布朗基的身体又垮了,他离开巴黎到乡村养病。军事法庭对他进行缺席审判,以他参加新近的暴动判处他死刑。他在外省被捕入狱,在巴黎公社整个时期都身陷囹圄。巴黎公社社员向梯也尔政府提出以他们所拘留的巴黎大主教和其他俘虏交换布朗基,遭到梯也尔的拒绝。1872年,布朗基又被民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他在监狱里一直关到1879年波尔多的共和主义者推选他担任下院议员时为止。他的当选没有得到承认,但被释放了,并且允许他重新参加选举。在第二次选举中,他对共和主义者右翼的谴责,使他失去了许多支持者,以致落选。他回到巴黎,恢复了宣传工作,创办了期刊《既非上帝又非老爷报》。1880年12月,布朗基多次在集会上发表演说,积劳成疾,几天后,即1881年元旦,就逝世了。他早已属于那个消逝了的时代;他享年七十六岁,而在监狱中就总共度过了三十三年。1871年以后,布朗基所领导的团体在艾米尔·爱德的主持下在伦敦改组,称为革命公社;这个流亡伦敦的团体一直同法国国内的各个地下组织保持联系,直到1880年大赦令准许革命运动重新公开进行时为止。这时,革命公社改组为中央革命委员会,后又改组为革命社会党;领导人是原先巴黎公社的一位领导者爱德华·瓦扬。这个布朗基主义政党一直存在到1905年。这一年,它并入了法国社会主义统一组织——社会主义者联合党。
  就本质来说,布朗基始终是一个暴动领袖和革命专政学说的代表人物。他这种学说的总概念,主要来自巴贝夫和邦纳罗蒂,但是布朗基的阐述却远比他们两人明确。布朗基的基本想法是,他坚信一个具有高度纪律的成员不多的武装政党可以大有作为,这个为革命而组成的政党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专政,从实现共产主义的新社会制度着眼,负责对人民进行教育。他不信任群众性政党;正是在这一点上他的无产阶级专政观点同马克思的有本质的区别。同时,布朗基也非常瞧不起那些空想社会主义者和任何预先计划新社会制度的细节的作法,他在谈到卡贝的规划时说,“共产主义并不是既没有翅膀,也没有羽毛的两腿家禽在人类社会的某个角落里孵的一个蛋。”他还非常蔑视议会派和他们的议会民主观念。他不相信在革命专政建立以前能够做出任何有利于新社会的建设性工作,也不相信能够用暴力成功地建立共产主义社会,除非工人已经为建立这种社会作好准备。此外,他认为蒲鲁东的互助论毫无用处,工会也没有多大用处,除非这种互助论和工会是在革命的领导下加以推行和建立的。布朗基几乎纯粹是一个暴动主义者,也是后来在法国的工团主义学说中起了重大作用的“觉悟的少数”论的主要阐述者。他认为,除了泛泛地略言其大概以外,试图预言革命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是徒劳的,因为革命后会发生什么必然要取决于人民在新政治制度(它势必会取缔传教士和剥夺资本主义权力)的影响下形成的意志。他主张专政一旦建立起来,应立即命令雇主继续生产,不准解雇任何人,听候革命政府进一步处理。
  就布朗基对未来的社会组织的想法来说,他期望按照自治合作组织的原则改组工业,并且期望在农业方面也采取同样措施,但进度要慢一些,他认为这些合作组织到头来将完全取代国家,到了专政没有必要的时候,国家也就消亡。正像马克思一样,他完全从阶级力量对比的角度来看待整个社会变革的问题。他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阐述远比马克思明确,事实上,在许多方面也远比列宁明确。但是正如我们已经谈过的,他跟马克思和列宁不同,他坚决反对组织群众性政党的观点,相信秘密的革命军是变革社会的工具。虽然他有一篇没有写完的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论文收在他死后出版的选集《社会评论》中,但是其中并没有什么足以引起社会主义学者兴趣的理论性东西。布朗基的经济学说是以批判让·巴蒂斯特·萨伊和巴斯夏的正统派经济学的形式出现的,跟英国的社会主义者和后来的马克思以批判李嘉图的形式发挥自己的学说的做法差不多。布朗基的中心思想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购买力经常不足是资本所有者榨取利润造成的。在他看来,这就意味着商品的标价高到工人无力购买的程度,结果使生产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而资本家则由于有谋求工作的剩余劳工的存在而获得利润。正是针对这一观点马克思用下述论据加以驳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事实上往往以大致不超过其本身价值的价格出售,资本家之所以获得利润,是由于他们剥削了作为生产者的劳动者,而不是由于向作为消费者的劳动者索取高价。按照布朗基的说法,资本是“被盗窃的和被扣压的劳动”—这就是从生产者的收入中攫取的部分。“如果没有这种克扣,产品的交换就会按照等价原则进行,而不会发生供销停顿中断的现象,也不会因为萧条与繁荣或停滞与复苏的交替出现而使社会陷于周期性的动乱之中”。同马克思一样,他指出大资本家正在不断地排挤小资本家,并且把这一点归因于大资本家比小业主或个体劳动者更充分掌握了“协作的原则”。他说,没有政权的支持,协作是无能为力的。正因为这一点,那些企图不通过革命就着手建设新社会的空想主义者和互助主义者必然要遭到失败。
  有些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的发展是从原始共产主义开始的,通过一系列的斗争和变革才达到充分发展的共产主义,布朗基同持这种论点的人也争论。他认为,原始社会远不是共产主义性质的,而是高度个人主义的,仅仅因为原始社会中没有土地私有制便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那是荒唐可笑的。“这就好像现在的国家没有把汪洋大海划归私人所有,就称之为共产主义国家一样。”土地只是在同依土地为生的人口对比变得稀少时才成为私有财产的。在布朗基看来,社会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是不断地从个人主义发展到最终目标——共产主义的。“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都包含着共产主义性质的革新。共产主义不过是最终的协作方式而已。”
  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反对群众性政党和坚持少数人专政的观念,导致了布朗基的信从者和马克思的信从者之间的尖锐对立。布朗基主义者拒绝同国际工人协会发生任何联系,他们认为协会的巴黎支部所属工会接受了拿破仑三世为了笼络工人而答应的有限的宽容条件,犯了同第二帝国妥协的错误。国际工人协会法国支部的主要成员不是布朗基主义者,而是蒲鲁东的信从者,马克思主义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可是,当巴黎公社在1871年宣告成立而布朗基派在其中起了重大但非主导作用的时候,马克思和国际工人协会都起而捍卫巴黎公社。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把公社看作是工人阶级在掌握群众性政权方面的第一个实际成就。虽然公社的成就同这两个派别一起成了社会革命史上的巨大里程碑,但是这并没有能够阻止布朗基主义者同马克思主义者在巴黎公社失败以后重新争吵起来。到了这时,布朗基本人的活动已经结束了,他的贡献体现在他生平事迹中的远比体现在他著作中的为多;他的著作大部分不过是一些简短的笔记或没有写完的残篇。作为一个著作家。他传世的主要是三五警句而已;本章不妨用他的一句警句来作为结束:“共产主义(即卡贝的共产主义)和蒲鲁东主义站在河边上争论对岸的庄稼地里种的是玉蜀黍还是小麦。还是让我们过河去瞧个究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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