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G·D·H·柯尔《社会主义思想史》 -> 第一卷:社会主义思想的先驱者(1789—1850年)
第八章 西斯蒙第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把西斯蒙第称为“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学派的首领,又说“对法国来说是这样,对英国来说也是这样”。[1]的确,西斯蒙第是最早直接攻击古典经济学理论的著作家之一,他的著作虽然并不早于欧文的初期著作,但是远在英国“反李嘉图派”于二十年代中期发起攻击以前就出现了。西斯蒙第的《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一书初版于1819年问世,当时正是拿破仑战争结束后出现的经济混乱时期。他原来是亚当·斯密的信徒,但是他的经济观点深受1815年以后普遍失业景象的影响,这种景象是他当时在法国和英国观察到的。
让·沙尔·列奥纳尔·西蒙·德·西斯蒙第(1773—1842年)是法国血统的瑞士日内瓦人。1793年,他全家迁往英国,翌年移居意大利托斯坎尼,1800年又迁回日内瓦。因此,他在年轻的时候就看到了英国和意大利的某些情况,而且对法国也有了相当了解。他的经济学著作只是他卷帙浩繁的著作中的一小部分而已。他的名著是《意大利共和国史》(有的译本竟多达16卷),此外,还著有《法兰西人史》(31卷)和《南欧文学史》(4卷)。除了《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以外,他的有关经济和社会的著作还包括:重要的论著《托斯坎尼的农业》(1802年)、早期的经济论文《财富》(1803年)以及三卷本的选集——《社会科学研究》(1836-1838年)等。他和他的密友德·斯塔尔夫人都是基本上从社会学观点出发的现代文艺批评的先驱。在历史学领域中,他也是一个先驱者,特别是在研究中世纪以后意大利各共和国资产阶级的发展方面。不过,我们在这里所要探讨的只是他同社会主义思想发展有关的方面。尽管他决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那种社会主义者,然而他的影响却非常巨大。
西斯蒙第在离开英国24年之后,于1818—1819年再次访问英国。这次无论是在工厂区还是在农村地区,他所见到的景象都使他惊骇不已。他的《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一书就是这次经历的直接产物。他的早期经济理论著作《财富》,主要是对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的阐释,特别强调自由放任主义,并从根本上反对垄断。在《新原理》一书中,他继续鼓吹国际贸易自由,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垄断,包括大地产制在内。但是他所得出的结论是,毫无限制的资本主义企业不但不会产生亚当·斯密及其理论的法国解说者让·巴蒂斯特·萨伊所期待的结果,反而必然会导致普遍的贫困和失业。因此,他主张由国家进行干涉,以保证工人获得足以维持生活的工资和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
西斯蒙第于1818年重访英国的时候,正是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问世不久。当时有人说这部著作已经成功地为经济学奠定了精确的科学基础,而精确的科学则是以顺之则福、逆之则祸的自然法则为依据的。西斯蒙第竭力攻击这种观点。他不承认,经济学家所假定的尽最大可能增加生产总值必然同经济活动(事实上是一切社会活动)所应指向的目标——使人民获得最大幸福——相一致。他认为,如果分配得当,即使生产总值较小,也会给人们带来较大的幸福和福利。因此,国家不应该让财富的分配听任市场因素去摆布,而有责任制定法律,根据大众利益调节分配。这当然要求规定出某些准则,以确定财富分配和收益分配的最好方式。西斯蒙第毫不怀疑,在生产资料方面,把财产广泛分散给那些能够为正当目的而亲自加以利用的人是可取的办法。他研究了法国、瑞士和意大利的农业状况,对家庭占有耕地的种种优点坚信不疑,认为这能保证耕作者得到改进生产的利益而不致落入不事耕作的地主手里。他大力赞扬法国农民取得的成就,他们通过革命摆脱了封建勒索和获得土地以后,改进了耕作标准,提高了农田持续生产的效能。他也极口称赞瑞士和意大利某些地区小农户的成就,在这些地区,他们已经能在相当自由的条件下从事耕作。在某些情况下,西斯蒙第也对土地收益分成制表示赞同。按照这种制度,土地的收益在耕作者同提供大部资金的地主之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不过,他只是认为这种分成制优于法国大革命以前那样的封建制而已,而不是无条件赞许。他所绝对赞成的是小农耕作制,小农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耕种土地,并且有把握享用自己勤劳和智慧的成果。
西斯蒙第拥护小农耕作制的主张,是同他对人口问题的看法分不开的。他跟许多同时代人一样,也被马尔萨斯吓坏了,甚至一度主张制定法令限制那些不能维持家庭生计的人生儿育女。但是,他认为人口漫无节制的增长并不是自然规律,而是不自然的恶劣经济状况造成的恶果。他大力争辩说,从历史事实来看,凡是在农民保证能占有土地和享用收益的地方,他们就显示出一种突出的能力。能够把家庭人口限制在土地收获足以供养的范围内,而且能够维持住就当时的农业知识来说称得上小康的生活水平。他又说,只是在自由的小农经济的自然平衡被工业的无节制发展所破坏以后,人口的增长才呈现出过分迅速的趋势。他猛烈抨击英国斯品汉姆兰执政时颁布的《济贫法》,认为它导致了人口的不平衡增长。在这一点上,他同马尔萨斯的意见是一致的,但是他提出的救治办法则是改革土地制度,并由官方节制工业发展。
马克思之所以把西斯蒙第叫做“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者”,并且斥责他的观点是反动的,正是因为西斯蒙第要求国家根据小生产者的利益去调整经济状况。至于城市,西斯蒙第希望城市的发展能同他所设想的农村状况相适应,也就是说,他要求城市和工业能为主要由占有耕地的兴旺小农户构成的居民服务,满足他们的需要。他认为,这种自然平衡一旦被破坏,就必然会产生工业生产过剩的趋势,无人问津的工业品充塞市场就会导致反复循环的危机;这些工业品农民不需要,而城市工人又因为工资在就业竞争下被压低而无力购买,他根本否认经济学家们所谓的“萨伊定律”,也就是所谓的每一生产行为都会产生出从市场上取走产品所需的购买力这一经济规律。西斯蒙第说,根据新工厂制度下产品不断增加的事实来看,这条定律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站住脚的话,那些反复出现的生产过剩的危机又是怎样产生的呢?
这样,“消费不足”的理论便第一次由西斯蒙第完整地提了出来,虽然欧文和其他一些人曾部分地提出过。这一理论后来在社会主义的经济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马克思虽然攻击西斯蒙第,但无疑从西斯蒙第的这部分学说中得到了许多东西。在西斯蒙第看来,可以用来购买工厂产品的购买力总量,取决于用来雇佣工人的流动资本的总量,换句话说,取决于“工资基金”的多寡。由于工资被压低到仅能维持生存的水平(古典经济学家承认这是事实),这就必然会降低人们对大规模生产的新型工厂产品的需求;与此同时,用于机器投资的资本基金则扩大了,从而进一步增加了这些厂制商品的供应量。西斯蒙第论证说,其结果是:在反复出现的危机中,只有把大部分投入大规模工业的过多的资金消耗掉,这种制度才能维持下去,而危机则又进一步加深了人民的苦难。后来,马克思也附和西斯蒙第的这一说法。
西斯蒙第在为小农耕作制辩护的同时还攻击了佃农制,因为佃农制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保证农民本人及其后代牢靠地占有土地和享用改良土地的成果。他也坚决反对长子继承制,理由在于这种继承制使改良土地的投资不足,因为改进耕作的最大动力来自土地的分散占有。他相信,采用比较集约的耕作方法,土地的生产能力会大大提高。他论证说,在诸子之间均分土地是大有余地的,每个儿子都能在一份较小的土地上生产出足以维持丰足生活的产品。当然,这个观点是以他的下述信念为依据的:在他所设想的经济条件下,人口增长的自然限制能够防止土地分散的速度超过农业耕作方法的进步。
在政治方面,西斯蒙第不是一个激进主义者。他在《关于各自由民族宪法的研究》(1836年)一书中反对普选权和彻底民主,理由是劳动阶级和中下阶层都还不够成熟。他为少数人——特别是社会上的知识分子和城市中受过教育的中等阶层——的权利辩护。他认为这些阶层既是最开明的又是最进步的,同时也是民族传统必要的维护者。西斯蒙第的日内瓦人出身和经历从他的这部分学说中流露无遗。
从上面所说的西斯萦第的态度上显然可以看出,他从来不是一个“社会主义者”,除非是按通常的做法,用这个名词来指那些强调“社会问题”具有首要意义,支持工人要求国家提高他们生活福利的人。他之所以被称为社会主义者,既是因为他鼓吹社会立法,对工人深表同情,并且相信保证工人享有合理的工资和社会保障是能够办到的,同时也是因为他强烈反对他所看到的正在发展中的工业资本主义,特别是在英国。但是他一般并不反对资本主义,他很重视商业资产阶级,他在《意大利共和国史》一书中曾给予商业资产阶级的发展以极好的评价。他所反对的资本主义是以动力机器和工厂制度为基础的新工业制度,这种新制度以无法遏止之势大大增加了贫困和劣等产品,排挤了独立经营的手工工匠和小业主,造成了一支既无技能又不安分的城市无产阶级,同时也把家庭生活的自然条件以及对人口无节制增长的原有约束一概摧毁了。此外,他还先于马克思了解到,这种类型的资本主义的固有倾向就是不断地寻找新的国外市场,以便为大规模工业的剩余产品谋求出路,其恶果是造成国际性的竞争和冲突。他的理想是,由人口稳定的小农以集约方法耕种上地,同时有人数相当的城市手工业者和商人同农民互通有无,各为对方服务;而在政治上则由一批受过教育的资产阶级商人、行政人员和知识分子负责治理。这些统治者本身的利益同劳苦大众是一致的,他们力求维持一种既能在自己统治的范围以内保持先进的技术水平、又能符合民族传统和人类对幸福的要求的经济秩序。
[1]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6页。——译注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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