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奇(Miroslav Hroch),《欧洲民族复兴的社会先决条件》(Social Preconditions of National Revivalin Europe,Cambridge,1985),本书收录了罗奇在1968年至1971年间于布拉格所作的两项研究。
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想象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London,1983)。
阿姆斯特朗(J.Amstrong),《民族主义形成之前的民族》(Nations before Nationalism,Chapel Hill,1982)。
布罗伊尔(J.Breuilly),《民族主义与国家》(Nationalism and the State,Manchester,1982)。
科尔和沃尔夫(John W.Coleand Eric R.Wolf)合著,《隐藏的疆界:阿尔卑斯峡谷的生态与族群关系》(The Hidden Frontier:Fcology and Ethnicity in an Alpine Valley,New York and London,1974)。
菲什曼(J.Fishman)编,《开发中国家的语言问题》(Language Problems of Developing Countries,New York,1968)。
盖尔纳(Emest Gellner),《民族与民族主义》(Nationsand Nationalism,Oxford,1983)。
覆布斯鲍姆和兰杰(E.J.Hobsbawn and Terence Ranger)合编,《传统的发明》(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Cambridge,1983)。
史密斯(A.D.Smith),《民族主义诸理论》(Theories of Nationalism,2〔nd〕 edn,London,1983)。
肖克(Jenö Sziics),《民族与社会:论文集》(Nationund Geschichte:Studien,Budapest,1981)。
提利(C.Tilly)编,《西欧民族国家的建立》(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m Europe,Princeton,1975)。
此外,我忍不住要加上格温·威廉斯(Gwyn A.Williams)的《威尔士何时诞生?》(When was Wales?),此文出自威廉斯所著《威尔士人及其历史》(The Welsh in their History)一书,文中特别强调对“民族”的主观认同,但较少提及其历史脉络和历史延展性。 在斯里兰卡操泰米尔语(Tamil)的人是一特殊民族,他们跟僧伽罗人(Singalese)有诸多不同的民族差异。首先,泰米尔人在斯里兰卡岛上有其独特且源远流长的历史,民族光荣自不在话下,毫不输给僧伽罗人;其次,泰米尔人是一个独特的语言群体,不同于讲僧伽罗语的僧伽罗人。因此,以泰米尔人举世无双的文化传统以及相当现代化的语言观之,再加上他们有其明确的聚居地,无庸置疑,他们理当成为一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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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的目的非常清楚:是想借着宣扬泰米尔民族主义,以争取“超过三分之一”斯里兰卡总人口的泰米尔人的自主与独立。但是,这段话却模糊掉诸多历史事实,比方说,操泰米尔语的族系不仅一支(包括岛上原住民以及近年从印度大陆迁居而来的移民劳工);他们散居在岛上,并不集中;此外,即使是在泰米尔原住民的世居地上,也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僧伽罗人与之杂居;尤其,约有百分之四十一的泰米尔人并不认同泰米尔民族主义,他们毋宁更乐于视自己为伊斯兰教徒(即所谓的“摩尔人”(Moors〕)。事实上,我们很难认定到底什么样的地方才能算是泰米尔人的聚居地。是泰米尔人占该地人口百分之七十一到九十的地方(比方说拜蒂克洛〔Batticaloa〕、穆莱蒂武〔Mullaitivu〕或贾夫纳〔Jaffna〕等地〕,还是有将近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三的人口自称是泰米尔人的地区(如在安帕拉尔〔Amparal〕、亭可马里〔Trincomalee〕等地)也包括在内。事实上,在1987年斯里兰卡内战的停战协议中,双方是为了寻求和平,才应泰米尔民族主义者的要求,作出政治让步,来结束这场民族争端。其次,所谓的“语言群体”之说,只是想用语言学来掩饰泰米尔原住民、印度裔移民以及摩尔人并非一同质群体的历史事实。至于所谓“独特且源远流长的历史”,实在是时代错置,漏洞百出,既不明确,也看不出意义何在。当然,宣传家所滥用的民族口号,原本就无法为社会科学提供客观的判定标准,重要的是,无论宣传家提出任何一种划定民族共同体的“客观标准”,都会受到各方质疑,因为那些标准实则并不尽客观,几经挑战,反而变成漫无标准,除非有人能革命性地提出完全截然不同的民族判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