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 -> 第8卷 第一国际总委员会文献(1871-1872)

总委员会会议记录[1]

1872年7月16日举行[2]



  公民罗赫纳主持会议。
  出席委员:公民阿尔诺、巴里、德拉埃、杜邦、埃卡留斯、恩格斯、弗兰克尔、黑尔斯、若昂纳尔、荣克、列斯纳、罗赫纳、勒穆修、马克思、马丁、梅奥、罗兹瓦多夫斯基、赛拉叶、瓦扬、符卢勃列夫斯基、亚罗
  纽约公民休伯特作为来宾也出席了会议。
  宣读并批准了上次会议的记录。书记[3]宣读了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的来信,信中要求告知在英国成立的爱尔兰分部的数字、总委员会承认它们的日期、它们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书记的姓名,以及处理分部工作时使用的语言。这些情况需要提交诺丁汉代表大会。
  公民恩格斯提议将这封信交给小委员会处理;既然答复是要提交代表大会,由它处理完全来得及。[4]
  公民荣克附议。因为他认为,如果原来通过的关于来信由小委员会处理的规定被打破,总委员会就不得不处理大陆上的来信,而他觉得没有足够的时间讨论问题了
  提议一致通过。
  接着,公民恩格斯继续宣读共同章程。
  公民埃卡留斯提议,公民黑尔斯附议,在宣布原则的那一段中将“men”一词改为“persons”,因为人们通常对“men”的理解是仅限于一种性别。
  公民恩格斯认为,通常是把“men”这个词当做包括两种性别的通用词来理解的。
  公民荣克赞成这个提议。他认为,虽然我们是这样理解这个词的,但是协会外的许多人却不这样理解。每当妇女要求把她们包括在内时,裁决都是不利于她们的。
  公民弗兰克尔说,他倒希望将这一段全部删掉,理由是他无法做到公正对待中等阶级。
  公民瓦扬认为没有必要作任何改动,因为“men”这个词是个通用词,而公正对待中等阶级的意思就是说,应该将他们消灭。
  公民黑尔斯希望这个提议能得到通过,因为这一条最初的本意就是启发非会员。一个人必须接受宣布原则的那一段才能成为会员。
  接着,提议交付表决,以5票赞成,9票反对被否决。
  接着,公民黑尔斯提议在宣布原则的那一段中加上“接受团结的原则”。
  因无人附议,提议未成立。
  关于第一条,公民马克思提议删去与“中心”有关的话,其理由是,协会的发展已使[5]情况发生了变化,他提议用下面的话来代替:“是为了组织……的各国工人阶级的共同行动”。他指出,这一改动对于防止曲解是必要的。
  公民埃卡留斯附议,一致通过。
  公民恩格斯提议用现在时(is)代替将来时(shall)。
  公民亚罗提议将第一条与第二条调换一下,他认为名称应该放在目的前面。
  公民黑尔斯看不出在章程中写上协会的名称有什么用处。
  公民埃卡留斯说,名称必须写上。
  公民恩格斯亚罗的提议被合到一起并被通过。
  公民巴里提议删去第三条的“全协会工人代表大会”中的“工人”一词。他认为这个词没有必要保留,因为这一条已经说明代表大会应由协会选派代表组成,而协会就是工人协会。
  公民马克思说,这只是个措辞问题。但他觉得最好不作改动,因为代表大会可能会以为总委员会企图悄悄抹去代表大会的工人阶级性质。
  公民巴里说,总委员会在处理美国的问题时要求支部会员至少有三分之二是雇佣工人,这一行动本身足以驳倒那种想法。
  公民埃卡留斯对这一提议表示附议:他认为有必要将这一条写清楚;这一条现在给人的感觉是未参加协会的各种工人团体都在邀请之列,而各次代表大会都是按照这种理解做的。
  公民瓦扬同意公民马克思的发言,但是,他也承认公民埃卡留斯的话有道理;既然这一改动可能会引起各种不同的理解,他认为应该将它留给代表大会处理。
  公民赛拉叶说,鉴于一些法国人对Ouvrier[6][7]一词的狭隘解释,有必要改动一下。
  公民黑尔斯说,协会的代表大会向来都被说成是工人代表大会,这种名称是它们与其他各种代表大会区别的标志。他想建议把“工人”这个词加在“代表”之前。
  提议交付表决,仅3票赞成,大多数票反对,因而被否决。
  对于第四条,公民恩格斯提议在“通知”一词后用下面这段话来代替本条的后一部分[8],即:“总委员会有权在必要时改变代表大会的日期和地点,并且在得到多数联合会同意的情况下,以秘密代表会议代替代表大会,这种代表会议与代表大会具有同等权力。在任何情况下,代表大会或代替它的代表会议都必须在年度代表大会规定日期之后的3个月内召开。”
  他指出,必须准备对付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由于出现了不以总委员会意志为转移的情况,它不得不取消1870年代表大会,在1871年它又不得不以秘密代表会议来代替代表大会。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对此它还必须向代表大会作出说明。他的提议实际上只不过是要使必要的做法合法化。
  公民弗兰克尔附议。
  公民黑尔斯反对这项提议,因为如果它得以通过,就将使总委员会握有无比专横的权力;实际上它就完全成了协会的主人,可以为所欲为。它可以根据以前通过的一条规定,将所有与它意见不同的人暂时开除,然后它可以召开赞成其政策的人的秘密代表会议,并且将妨碍贯彻其意图的规定全部废除。它将变成至多是由少数几个不对任何人负责的人操纵的秘密团体。
  接着,提议交付表决,大多数票赞成,通过。
  公民埃卡留斯接着提议取消总委员会增加新的委员的权力。原来采用这种做法,是因为英国习惯于建立庞大的委员会;而且当时没有联合会委员会,因而最好能让工人团体的代表进入总委员会,正如克里默所说,这样可以使他们有机会受到教育。从近18个月来增加委员的情况看,没有带来任何好处,因为总委员会已变得过分臃肿,难于工作了。与其说它是个执行委员会,倒不如说更像个议会。
  公民黑尔斯附议。
  公民瓦扬提议由代表大会任命总委员会,每个民族应有3名代表参加。总委员会无权增加已经确定的委员名额,但有权填补代表大会未任命的空额。
  公民巴里反对。他认为总委员会不应捆住自己的手脚,而应该让自己能够自由地接受那些找上门来要求参加的人才。总委员会一向是能够辨明好人和坏人的。
  公民马克思支持公民瓦扬的提议。这个提议解决了两个问题,它既取消了无限增加委员的权力,同时又给予总委员会在特殊情况下填补空额的权力。3个名额是临时想到的,只要这个原则定下来,多少名额都可以。
  公民埃卡留斯认为3个名额太多了,因为33人的委员会是没法工作的。
  公民瓦扬说,代表大会是选举总委员会的最适当的地方,他提出的决议案肯定了这个原则,并且指出了总委员会的组成办法。
  公民埃卡留斯不管这些,只要取消增加新的委员的权力就行。
  公民赛拉叶认为,如果加上这一句,第五条就可以不要了。
  公民马克思认为,删去[9]第五条的最后一句话不会有人提出异议。
  公民巴里问,这3个人是应由每个国家派出的,还是代表每个国家的。
  公民瓦扬说,是代表每个国家。公民黑尔斯提议每个国家一名代表。
  公民恩格斯指出,那只是通讯书记应有的名额。
  会议同意将名额问题留交代表大会,这里仅就原则问题进行表决。
  接着提议被通过,仅1票反对。
  会议一致决定删去第五条的第一句,而保留第二句作为第五条。
  委员会于11时20分休会。

主席 沙·龙格





[1] 本日记录由黑尔斯记在会议记录本第44-49页上。

[2] 关于这次会议的报道载于1872年7月27日《国际先驱报》第17号。——196

[3] 指黑尔斯。

[4] 1872年7月21—22。

[5] 此处原稿中划掉了“工人阶级斗争的”几个字。

[6] 工人。

[7] 此处指的是一些法国的普鲁东主义者特有的宗派主义观点,即只有工人才能在工人组织中担在负责职务。——198

[8] 章程第四条规定:“每次代表大会规定下次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代表按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集会,不再另行通知。总委员会有权在必要时改变集会地点,但无权推迟集会时间。代表大会每年确定总委员会驻在地,并选举总委员会委员。这样选出的总委员会有权增加新的委员。”——199

[9] “删去”二字是马克思写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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