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兄:
我此刻在香港,自美返港,已一月有余。回来是参加香港第三届文学节。十一月二十八日到港,文学节是十二月十日结束的。然后进医院,“刮”掉了前列腺,现在等待康复,将于月底回美,但一年后,仍将返港定居。
在港时,天地相告。郑超麟的三卷文集不用付钱,天地愿意负责所有费用。据说,这是书出版以后反应甚佳,使他们改变了主意。我于是问他们版税还付不付呢?他们说当初没有谈过。但如付版税,就要扣回买书的钱。郑晓方哪里取了一百五十套,如扣书钱,剩下的版税就不会有多少了。这样我要和你商量,因当时不知道是怎样对她说的。
总之,出书的好名誉被我占去了。人家都以为是我付了钱,现在却可以分文不出,说来不免有些惭愧。
你看这事怎么办才好。郑晓方哪里还应付她多少钱?天地付得如不多,不如由我这边补足为好。
(信的另一部分谈出版《聂绀弩诗集》,不再摘录)
罗孚 二○○○,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