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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达举行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合并代表大会记录
(1875年5月22日至27日)
议案
代表大会地点:冷水大厅
一、预备会议5月22日,星期六晚八点,目的:
1.提交委托书,
2.选举委托书审查委员会。
二、非公开的会议:星期日,从上午十一点和下午三点起:
1.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合并(一般性讨论)。
2.即将新成立的德意志工人党的纲领。
3.党的组织章程
4.党的报刊。
5.党的鼓动。
6.党的机关的选举和地址的选择。
德意志工人党纲领[1]
一、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中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
在现代社会,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由此造成的工人阶级的依附性是一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
劳动的解放要求把劳动资料提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
劳动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的事情,对它说来,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
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解放,首先是在现代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意识到,它的为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所共有的那种努力必然产生的结果,将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
二、德意志工人党从这些原则出发,争取用一切合法手段建立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社会,废除工资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和任何形式的剥削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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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替社会问题的解决开辟道路,德意志工人党要求在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在工业和农业中,生产合作社都必须广泛建立,以致能从它们里面产生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的组织。
德意志工人党提出下列要求作为国家的自由的基础:
1.凡年满二十一岁的男子在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选举中都享有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和秘密的选举权。
2.实行直接的人民立法,人民有提出和否决议案的权利。
3.实行普遍军事训练。以国民军代替常备军,由人民代表机关决定宣战与媾和。
4.废除一切特别法律尤其是关于出版、结社和集会的法律。
5.实行人民裁判。实行免费诉讼。
德意志工人党提出下列要求作为国家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基础:
1.由国家实行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实行普遍的义务教育。实行免费教育。
2.科学自由。信仰自由。
德意志工人党提出下列要求作为国家的经济的基础:
向国家和地方缴纳单一的累进所得税,取消一切现行税,特别是间接税。
德意志工人党在现代社会内部提出下列保护工人阶级免遭资本势力之害的要求:
1.结社自由。
2.正常的工作日和禁止星期日劳动。
3.限制妇女劳动和禁止儿童劳动。
4.对工厂工业、作坊工业和家庭工业实行国家监督。
5.调整监狱劳动。
6.实行有效的责任法。
德意志工人党组织章程
第1条 凡承认党的纲领并以实际行动,也包括捐款来增进工人利益的人,都可以入党。长期懈怠者不再被认为是党员。
第2条 党员违反党的利益,可由执行委员会予以开除。但允许向委员会或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第3条 党的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以讨论党的状况。会上确定执行委员会以及监察委员会一年的所在地;此外,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4条 执行委员会可以召开党的非常代表大会。如果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的多数或全体党员的六分之一建议召开,执行委员会应于六星期内召开党的非常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确定党代表大会的地点。执行委员会务必至迟在会前八星期把党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党员。
第5条 每次党代表大会的暂定的议事日程,执行委员会至迟应于会前五星期通知党员。至迟在代表大会前二十天收到的党员的提案,应于代表大会前十四天作为确定的议事日程予以公布。在代表大会之前二十天内或在代表大会上才提出的个别提案,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代表赞成才提交讨论。
第6条 在党代表大会上,一名代表所代表的票数不得超过四百张;按照所代表的党员数目以简单多数进行表决。执行委员会有权派出三名成员,监察委员会以及党的两家正式机关报的编辑部和发行部有权各派一名成员作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执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出席代表大会。凡领取薪金的党的工作人员均不能接受党员授与的委托书。
第7条 党代表大会的记录至迟应于代表大会闭幕后四星期向党员公布。
第8条 执行委员会领导党的事务,执行委员会由五人组成;第一和第二主席,第一和第二书记,财务委员一人。财务委员必须交纳经监察委员会认可的保证金或抵押品。执行委员会成员的薪金由代表大会确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必须住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均由党代表大会经特定的选举程序以绝对多数选出,任期到下次例行的或非常的党代表大会为止。在选举过程中如果第一次选举没有达到绝对多数票,则应在得票最多的两人中进行复选。党的机关报的编辑部或发行部的成员均不得参加执行委员会。如果在一年之内出现缺额,则由监察委员会确定有关时期内空缺职位的人选。执行委员会应向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每季送一份结算清单,每月送一份管理通报。
第9条 执行委员会应于党代表大会后十四天内组成;如果代表大会没有作出其他决定,在此之前仍由原来的执行委员会主持事务。
第10条 成立由七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这些人必须住在同一个地方,对执行委员会进行监督。执行委员会没有考虑到的一切申诉也可提交监察委员会处理。监察委员会的选举方式与执行委员会相同。
第11条 成立由十八人组成的委员会,这些人可以住在不同的地方,委员会必须在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之间产生分歧时起作用。委员会的成员同执行委员会成员一样,由代表大会经特定的选举程序选出,任期到下次代表大会为止。委员会根据执行委员会或监察委员会或自己的九个成员的提议,由主席召集。委员会的召集应在此后十四天之内。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出席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一切会议,他们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12条 如执行委员会玩忽职守,或者拒绝改正已经指出的过失,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有权以绝对多数罢免;同样,在上述条件下,执行委员会个别成员也可以被解除职务。如果发生后一种情况,就由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关职位的人选,任期到下次代表大会为止。如有两个上的执行委员会成员被解除职务,则应在六星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新的选举。在此之前,由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3]指定一个委员会[4]来领导党。
第13条 根据执行委员会的提议,委员会iii可以免除监察委员会个别或全体成员的职务;这些职位可由委员会重新任命,任期到下次党代表大会为止。
第14条 柏林的《新社会民主党人报》和莱比锡的《人民国家报》暂时都是党的正式机关报。两个机关报都是党的财产;有关这方面的手续由执行委员会按照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
第15条 第14条中所述的机关报的编辑、固定的撰稿人和发行人员,在代表大会未将此项权限委托给执行委员会的情况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他们的薪金亦由代表大会确定;助理编辑和助理发行人员等以及他们的薪金,由执行委员会根据编辑部和发行部的建议确定。报纸的价格和篇幅由代表大会决定。经管报纸财务的发行人员必须交纳保证金或抵押品。
第16条 为了监督第条中所述的党的机关报的业务领导,执行委员会如不能亲自进行检查,应各指定两名检查员。这些检查员应按照执行委员会的指示至少每月对上述报纸的财务进行一次审核,并应随时按照要求向执行委员会或委员会以及各次党代表大会提出报告,作出说明。
第17条 在编辑和发行人员玩忽职守时,执行委员会有权免除其职务。这些人员可向监察委员会提出申诉,监察委员会既可拒绝申诉,也可以约请委员会共同处理。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可以用多数票撤销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允许向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第18条 创办党的地方报纸要取得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的同意,必须把办报地点的有关情况及时而详细地向上述三个委员会提出报告。只有经上述党的机关同意而创办的报纸,才被认为是党的机关报,才能要求得到党在道义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党的地方报纸在原则问题上必须遵守党的纲领,在党的策略问题上,和第14条中所述的两家机关报一样,受执行委员会的领导。
第19条 执行委员会务必把党的财务以及作为党的财产的机关报的财务每季度的结算情况,在其全部项目经党的主管机关审查之后,在下一个季度的前半期通知党员。
对纲领的一些建议
一、汉堡的西尔瓦努斯建议:
1.在谈到自由的基础的地方,删去第3点中的:“由人民代表机关决定宣战与媾和”,因为这冲淡了第2点。
2.同一个地方,删去第5点中的:“实行人民裁判”,代之以“以一种新的方式重新建立司法制度,使得偏袒阶级利益极为困难”。
3.在谈到精神和道德的基础的地方,删去第1点中的:“由国家实行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
4.纲领的第一段话全部删掉,或代之以“工人党争取劳动的解放,即争取这样一种社会状况,在这种社会状况下,个别人的劳动仅仅依赖于一切人的总劳动的成果。”
5.把第三段中的“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改为:“集体调节总劳动的一大部分”。
6.在第四段中的“其他一切阶级”之后加上:“本身”。
7.在第五段中删去“民族”和“将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而把第二个删去的地方改为“将是一种崭新的国家观念的实现,而这种国家观念只有通过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才能彻底实行。”
8.删去纲领第二部分中的:“连同铁的工资规律”。
哥达的文特尔斯贝格建议:
1.德意志社会民主党两派合并后的名称应当就是——权利党。
2.第一部分第一段开头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这句话应改为:“劳动是一切权利的源泉”。
3.删去第二部分[5]第二段中国家帮助的要求。
4.在谈到在现代社会中保护工人的措施的那个地方,删去第3点中的“限制妇女劳动”,代之以:“在工业中禁止妇女劳动”。
5.删去第二部分第二段中“在农业中建立生产合作社”的要求。
三、吉森的一些党员建议:
1.在谈到自由的基础的地方,把第1点中的“年满二十一岁”改为“年满二十岁”。
2.同一个地方,把第3点中的“由人民代表机关决定宣战与媾和”改为:“由人民决定宣战与媾和。”
3.在谈到精神和道德的基础的那个地方,在第2点中的“信仰自由”之后加上:“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
四、赖兴巴赫、威斯巴登和下腊本施太因的一些党员建议:
谈到自由的基础的地方,在第3点中应改为:“由人民决定宣战与媾和”。
五、威斯巴登的一些党员建议把党的名称改为“德国社会民主党”。
六、柏林亲王大街60号的党员赫·福格尔提出了如下的党纲条文,而且特别强调那些加上着重号并得到柏林另一些党员支持的条文: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纲领。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只有大家都参加的社会劳动才能带来充分的利益,因此所有的人都必须按照自己的能力参加社会劳动,从而都有得到劳动果实的完全的,平等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由此造成的工人阶级的依附性是一切形式的剥削、贫困和奴役的原因。
要使工人阶级从这种依靠暴力和欺骗而维持的依附关系和工资关系下解放出来,必须通过正义和实证的科学来实现;这种解放应当同时是一种政治的.社会的和道德的解放,它要求在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一切方面贯彻民主的原则,并把劳动资料提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同时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
工人阶级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对它说来,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因此,工人阶级的解放也要求建立全体工人阶级的共同的和统一的组织。
工人阶级为了本身的解放,首先是在现代国家的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意识到,它的为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所共有的那种努力必然产生的结果,将是各民族的国际的兄弟联合。为了给工人阶级的解放开辟道路,工人阶级争取在德国的现代社会中就采取下列措施和变革;
通过选举来任命有限定期的国家和地方的一切官员,凡年满二十一岁的男子和独立自主妇女都享有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和秘密的选举权,由他们在各自选区选举有关工作范围内领薪金的一切官员。
人民有权提出和投粟表决法案。
以普遍的军事训练和国民军代替常备军。
由人民决定宣战与媾和。
由人民法庭实行裁判,实行公开的和口头的法律程序和免费诉讼;废除宗教的宣誓仪式和死刑。官员应对所采取的反对国民的措施(如逮捕等等)的合法性负责,已经得到证实的法律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赔偿。对监狱制度进行人道的改革。废除一切特别法律,尤其是关于出版、结社和集会的法律。
废除等级、财产、性别和信仰的一切特权。
实行教会和国家、学校分离。取消公共生活中的一切宗教仪式和学校中的宗教课程。由国家实行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在一切教育机关中实行普遍的义务教育以及免费教育。科学自由和信仰自由。
实行单一的累进所得税制,取消一切现行税,特别是间接税。
实行八小时正常工作日。禁止星期日劳动和儿童劳动。限制妇女劳动和夜间动。对工厂工业、作坊工业和家庭工业实行国家监督,以保护生命和健康。
取消由工人和雇主同时提供资金的工商业互助基金。
充分的结社自由。
实行有效的责任法。”
七、莱比锡的一些党员建议[6]:
关于第一部分
第一段应写成: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有益于社会的劳动只有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全部劳动产品应当属于社会,即属于社会一切成员,在普遍履行劳动义务的条件下,按照每个人的需要属于每个人。
第二段,在“资本家阶级”前面加上“地主和”。
第三段,“把劳动资料提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中的“提高为”应改成:“变为”;把“并公平分配劳动所得”改为:“并把劳动所得用于公益目的和公平分配”.
第四段的条文应如下述:“劳动的解放应当是工人的事情;因此,这种解放要求建立工人阶级的严密的、统一的组织。”
第五段应删去。
关于第二部分
把“德意志工人党”[7]改为“德国工人党”[8]把“工资制度”改为“雇佣劳动制度”;删去“连同铁的工资规律”。
增加如下的一段新条文
德国工人党虽然首先在本国范围内进行活动,但是意识到工人运动的国际性质并决心履行这种性质所赋予工人的一切义务。
关于第三部分
把“生产合作社”改为“社会主义劳动合作社”。
在“自由的基础”之下:
把第1点中的“年满二十一岁的男子”改为“年满二十岁的国民”。
删去第2点中的“有权提出和否决议案”。
把第3点中的“人民代表机关”改为“人民”。
在第4点中加上:废除一切限制自由发表意见、自由思想和研究的法律。
在“国家的经济基础"前面加上“在国家按社会主义组织起来之前”。
在“精神和道德的基础”之下:
在第1点中,在“实行普遍的义务教育后面加上:“开办非宗教的学校”;把“实行免费教育"改为“在一切教育机关中实行免费教育;宣布宗教是私人的事情”。
第2点应删去。
在最后一段中:
第2点应改成“实行八小时正常工作山禁止星期日劳动和夜间劳动。”
在第3点中加上:“为了保护生命和健康”。
对组织章程的建议
一、汉堡的西尔瓦努斯建议:
第1条中,把“凡承认党的纲领”改为:“凡承认党的纲领的原则”。
二、下腊本施太因的一些党员建议:
对组织章程的第条作如下的修改:应对交纳党费规定一个明确的时间和明确的数目,关于开除懈怠的党员,也应规定一个明确的时间。
三、吉森的一些党员建议:
1.组织章程的第1条的条文应如下述:“凡每月交纳十分尼党费的清白的男子都可以入党;一个季度以上拖欠党费者不再被认为是党员。”
2.第6条应采用如下的条文“在党代表大会上,一名代表所代表的票数不得超过四百张;按照所代表的党员数目以简单多数进行表决。执行委员会有权派出三名成员,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以及党的两家正式机关报的编辑部和发行部有权各派一名成员作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执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出席代表大会。党的工作人员均不能接受党员授与的委托书。”
3.第7条应采用如下的条文“党代表大会的记录至迟应于代表大会闭幕后四星期向党员公布,收成本费。"
四、不来梅港的党员建议,要在那里设一个常驻的鼓动员。
五、舍德维茨的一些党员建议,应在代表大会上讨论矿工问题和提出组织章程的建议。
六、哈尔特地区诺伊施塔特的一些党员建议,应在福德尔普法耳茨开展更为生动活泼的鼓动,并在诺伊施塔特设一个常驻的鼓动员。
七、桑格豪森的一些党员建议,在图林根和哈尔茨开展生动活泼的鼓动,并在群众中散发小册子形式的党的传单。
开幕会议:5月22日,星期六,晚九点
出席会议的有大约一百二十位代表以及哥达的许多党员。
接待委员会主席威·博克宣布开会,并以热忱的讲话欢迎代表们来参加合并的工作。
根据会上提出的建议,经热烈的辩论后确定,在选定主席团之前由博克主持讨论。一当委托书经过审查并被宣布有效即应进行主席团的选举。
为此目的选举了一个由十二人组成的委员会,人数每方各半。当选的人一方是德罗西、弗里茨舍、哈赛尔曼、奥古斯特·卡佩尔、拉科夫和法特,另一方是奥艾尔、布岁内迈耶尔、布尔克哈德·盖布、格里伦贝格尔和瓦耳泰希。
然后,还选举了拟定议事规程提案的委员会,当选的人是:哈森克莱维尔、莱麦尔、倍倍尔、托·卡佩尔和李卜克内西。
根据盖布的提议,象国会表决[9]的样子,最后代表们把委托书交给弗里茨舍、盖布、哈赛尔曼和瓦耳泰,由奥艾尔和拉科夫进行统计。
会议于十一点结束。
第二次会议:5月23日,星期日,上午十点半。
会议由博克主持开幕。奥托·卡尔代表议事规程委员会提出了提案,会议对一些个别问题进行了简短的辩论之后作出下列决定:
1.代表要求发言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席;2.一切提案,除关于议事规程的提案之外,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3.代表要求对提案发言时,必须表明是赞成还是反对;4.一切提案必须至少得到十五个代表的支持才能付诸讨论,如果得到了应有人数的支持,则首先由提案人发言;5.任何代表就一个问题发言不得超过两次;6.在结束讨论提案时,先由一个赞成结束和一个反对结束的代表发言,然后进行表决;7.一般性辩论的发言时间规定为十分钟;8.专题讨论的发言时间规定为五分钟;9.报告人的发言时间不受限制;10.个人的解释和对事实作更正,应在辩论结束后进行;11.一切发言人都应到讲坛上去讲话过;12.主席团设主席二人以及一个安排发言人名单的人和两派的记录员八人,每次由二人轮流作记录。
根据格罗斯提议,由于委托书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尚未完成,于十二点休会。
四点半威·博克继续主持开会,并宣读了由格拉茨、格劳豪、博肯海姆、卡尔斯卢厄、博恩海姆、哈尔堡、古本和柏林发来的电报。
奥古斯·卡佩尔代表委托书审查委员会提议,为了简单明了起见,可用爱森纳赫派和拉萨尔派来表示两个派别的名称。会议表示赞成。
接着,提出了爱森纳赫派的委托书审查结果,并逐个宣读了每个代表的名字及所代表的地区和拥有的票数。计有一百四十四个地区的代表五十六名,拥有一百五十张委托书,代表九千一百二十名党员。(后来又有一些补充)。这一报告得到了代表大会的批准。由于拉萨尔派的委托书审查工作尚未结束,所以根据弗里茨舍的提议,首先讨论了委员会所拒绝的由莱比锡的“拉萨尔学派”[10]发给李比希的委托书。
弗里茨舍作为委员会的报告人提出了拒绝的理由,主要是说,有关的社会民主党人要参加代表大会,其条件包括他们必须在最近三个月内向与会的两个派别中的一派交纳了党费。而“拉萨尔学派”的成员并没有这样做,因此委员会不能承认他们的委托书。
维默尔主张接纳,因为这是关系到德国全体社会党人合并的问题。
根据一项临时动议,决定在选定主席团之前选举两个暂时的记录员,并确定由米尔克和德罗西担任。
弗里茨舍再次提出了委员会的理由。凡没有交纳党费者,均不能派代表。如果不顾这点而接纳拉萨尔学派的话,那末,不接纳拖欠党费的某些特殊的老党员的理由就不能成立了。
科柯斯基原则上不反对承认莱比锡的委托书;但是,因为既然规定必须交纳党费,所以可以根据这一理由不承认这份委托书。否则,不伦瑞克还会有好几千名党员派代表到这里来。
乌尔利希指出,在奥芬巴赫,正如在汉堡和莱比锡一样,也存在着这样一个“派别”,它也自称为社会民主党人,但没有为社会民主原则做任何事情,反而以自己的行动反对这种原则。不过,发言人主张接纳李比希个人。
弗里克提出一个问题:“拉萨尔学派”的成员在莱比锡最近的选举中是否参加了工作。
莱比锡的代表对此作了肯定的答复。
否决了一个结束讨论的提案,相反地,通过了倍倍尔的一个提案:再让两个赞成接纳和两个反对接纳的人发言。
奥吉斯特·卡佩尔说,诚然,委员会的少数人不赞成承认委托书,但是赞成接纳李比希个人。人们通过为李比希的代表团筹措经费已经证明,他们具有参加合并的善良愿望。因此我们必须作某种照顾。
哈特曼不反对李比希作为个人出席,但是反对承认委托书。凡是不了解布罗伊尔派[11]的本质的人,都难以判断,迄今为止这个派别是在怎样的方式下行事的。人们只要看一看它的机关报就行了。我们曾要求他们重新加入联合会——但是徒劳。因此不能照顾,何况在合并之后,加入新党的大门还是对他们敞开着的。
倍倍尔:问题不在于汉堡的布罗伊尔派,而在于莱比锡的“拉萨尔学派”的成员。李比希已拒绝了汉堡人的委托书。他到这里来是为了参加合并,从他以及授与他委托书的人方面来说,这一点早在莱比锡的历次会议上就定下来了。我们在莱比锡就高兴地接纳了他们,而且李比希还受到了这样大的信任,以至于他在民众大会上往往被选为主席。布罗伊尔的言论与李比希毫不相干。总之我们只能接纳代表,而不能接纳一些个人;但是,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就可以接纳,如果我们愿意在参加代表大会的条件方面定出一个例外,那是毫无困难的。如果我们拒绝委托书,那末我们就会得罪一批党员,而敌对的报刊一定会心怀叵测地利用这一点。
如果人们愿意决定个别地接纳一些人,那末,发言人就不了解,为什么我们今天不愿意统统承认他们。
奥艾尔:问题不在于个人,也不在于汉堡的布罗伊尔派的报纸干了什么。哪些团体参加合并里这一开始就明确地规定下来从两方面来说,都必须在最近三个月内交纳了党费。如果因为“拉萨尔学派”的成员在选举倍倍尔的时候都参加工作了,我们就愿意承认他们,那就还有几千人必然要派代表到这里来。对我们说来,问题仅仅在于两大派别的合并。如果李比希的委托人赞同合并的原则,那末他们就可加入合并的党。我们在审查委托书的时候已经划去几百人,因为规定的委托人数目与交纳的党费不符合;如果我们打算只承认这一张委托书,那末我们这样做是极端不公正的。
李比希:如果人们要做到始终如一的话,那末,他们不承认委托书,也就不应当把他当作单独的个人接纳;如果人们不承认委托书,他也不愿意作为有名无实的幽灵履行职务。他已拒绝了汉堡给他的一份委托书,而且已向布罗伊尔的追随者声明,他们自己应当派出一个代表。他是带着要为整体工作这种认识和坚定的信念到这里来的。那二十个委托人都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老战士,如果拒绝这些人而只让他当一个幽灵式的人物,那是不公正的。有人说,这些人曾经参加了莱比锡的选举工作还不够,对此,发言人指出:有这样的情况,即党内一些杰出的人物从来也没有交纳过党费。假使代表大会拒绝这二十票,它就会使自己丢脸。假使是一些教皇至上主义的社会主义者想要参加代表大会的话那是另一回事;而莱比锡的这二十个人都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忠实的老战士。在莱比锡,人们已承认这些人具有平等权利,而且《人民国家报》甚至已发表了这些人向代表大会提出的一个提案。诸位可以抛弃我,但是诸位一定会后悔的。发言人最后指出,他尽管为汉堡的报纸写过文章,但完全是为了整个党的利益。
弗里茨舍(报告人):象李比希所说的对二十个人的恐惧,我们根本没有;至于我们会不会由于不接纳他们而丢脸,他尽可不必为我们操心。李比希还一直没有表示过,他现在是否同布罗伊尔派站在一起。有过这样的情况,在选举中分立主义者支持了我们,如果我们要承认李比希的委托书,我们也就应当采取前后一致的方式,让分立主义者能够参代表大会了。我们只能照顾我们在一切情况下都能指望的党员。因此,人们应该赞同委员会的提案。
瓦耳泰希以个人名义说,他赞成李比希凭他的委托书出席。
李卜克内西强调说,李比希所提到的向代表大会提出的提案之所以在《人民国家报》上发表,是因为人们错误地认为,有关的提案人已考虑到了向代表大会派遣代表的条件。
哈特曼再次向李比希提出一个问题:他是否同布罗伊尔派还有联系,也就是说,是不是同那个派的观点一致。
李比希说,难道代表们是一些庸人和市侩吗?他已经说过,他拒绝了汉堡的委托书。如果在合并之后他还与布罗伊尔派保持联系,那时人们才有理由反对他。
否决了一个要求进行记名投票的提案。
通过了委员会关于不承认李比希的委托书的提案。
接着,凯泽尔提出了要求进行记名投票的提案,其理由是对表决的结果还有疑问,这个提议被通过了。
李比希表示,假使他知道场辩论因为他而拖了这么久的话,他早就退出了。所以,他请求不要在他个人的问题上纠缠了。
哈森克莱维尔提议:首先提出拉萨尔派的与会者名单;这个提案被通过并由拉科夫经办。个别提交的委托书的总结果是:一百四十八个地区的代表七十三名,拥有委托书一百七十二份,共一万五千三百二十二票。这个名单得到了批准。
弗里茨舍接着说,还会继续收到更多的委托书,委托书审查的最后结果以后公布。
接着,对委员会关于不承认李比希的委托书的提案进行记名投票。
投票赞成这个提案的有:奥艾尔、布罗内迈耶尔、博克、布洛斯、多曹尔、恩德雷斯,恩格尔哈特、芬克、盖布、格拉德维茨、格里伦贝尔、海特布林克、霍赫海姆、屈恩、科柯斯基、克格尔、李卜克内西、勒文施坦、马莫、迈伊、舒马赫、肖伊、乌尔利希、布吕克曼、德罗西、德雷斯巴赫、杜尔克、埃格特、芬、里茨舍、加多夫,格累伯、格罗斯、君特.哈森克莱维尔、哈特曼、哈赛尔曼、海奈曼、海因策耳、海尔佐克、霍里希、胡尔累曼、奥古斯特·卡佩尔、奥托·卡佩尔、克莱因、克卢特,克恩克、克罗伊茨贝格、克罗内贝格、林格纳、卢赫滕贝格.迈耶尔、麦斯特、莫耳肯布尔、诺曼、奥利希、佩措尔德、布累斯.拉科夫、赖歇尔特,莱麦尔、赖因德尔斯、恰尔恩克、席德维茨、施图尔、图曹尔、文内尔,法特。
投票反对这个提案的有:伯特歇尔、鲍曼、倍倍尔,本德尔,艾·费舍、费舍(科布尔格)、弗兰茨、尤斯特、霍夫曼、希尔施、凯泽尔、克勒斯、克特尔、列曼、林克、弥勒,莫特勒、米尔克、帕迪茨、彼得曼、莱茵霍尔德、李希特尔、斯劳克、施托勒、乌费尔特、瓦耳泰希、维默尔、文德勒、沃布扎、贝特克、巴尔多夫、伯特歇尔、达斯巴赫、德罗甘德、法尔弗里克、哈尔姆、哈赛、海尔赫尔德、库尔、勒费尔拜因、波耳斯特尔、普林茨、里施、勒迪格尔、雪恩尼安、施韦肯迪克、斯特芬斯、施泰内克、瓦尔特、维希滕达尔、韦茨卡、茨维内尔,施特雷克。
委员会的提案以六十八票对五十四票通过。
佩措尔德要求把他的话载入记录:他之所投票反对接受莱比锡人的委托书,是因为在表决前李卜克内西直接问过李比希,他同汉堡的社会民主党人有无关系,而李比希没有作出令人满意的答复。特耳克和布尔克哈德弃权。
接着投票表决奥托·卡佩尔的一个提案:不允许李比希个人有表决权。这个提案被通过。
然后,主席宣读由奥芬巴赫、佩斯.哈瑙、柏林以及由泰尔托夫区的一些党员发来的电报。
此后,选举主席团。
议事规程委员会提出了如下的提案:选举代表哈森克莱维尔和盖布为主席,选举一方代表德罗西、莱麦尔、库尔、勒迪格尔,另一方代表布尔克哈德、布罗内迈耶尔、克格尔和米尔克为记录员。
克莱因强调说,两方都被考虑到了,因此最好全盘通过委员会的提案。
德罗甘德和格罗斯都表示赞成。
贝特克提名盖布、弗里茨舍和莱麦尔为主席。
莱麦尔表示放弃,弗里茨舍也如此。
奥托·卡佩尔指出,根据委员会的提案,在几位主席之间没有什么区别,而且他们应轮流履行职务。
布尔克哈德说,可以选举在做记录方面比他更有训练的代表担任记录员,因此应当提出另一个代表。
施托勒赞成委员会的建议。
瓦尔特认为,如果我们选举两个具有同等权利的主席,我们就会同议会制度相抵触;因此,他提议由一位第一主席和一位第二主席来主持代表大会,并提名盖布为第一主席,哈森克莱维尔为第二主席。
格罗斯不赞成瓦尔特的意见;说在选举党的机构时,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完全可以选举两位具有同等权利的主席,他们彼此必须协商一致。
杜尔克认为,可设法采取一种宽宏大量的办法来摆脱那些预先要解决的枝节问题;完全不谈竞选和以多数票通过。可以接受委员会的提案,让由少数派中选出的主席主持头一天,以后的日子可由两位主席轮流主持。
特耳克提出一个提案:代表大会由行将选出的主席分别主持,即每次会议由一位主席轮流履行职务。
克莱因再次表示赞同委员会的提案。
大会通过辩论结束。
委员会的提案以全体对三票通过。
主席宣读由格劳豪发来的一份电报。
哈特曼提议,为了避免干扰,,电报应在每次会议之前宣读。大家表示赞同。
接着选举赖因德尔斯安排发言人名单.
因为有一部分代表认为,关于主席的问题,迄今为止只是对体制而没有对人选进行表决,所以还要对人选进行一次表决。委员会提出的选哈森克莱维尔和盖布的建议以大多数票通过。
两位主席接任了主席团的领导。
盖布代表大会就博克很好地主持了讨论向他表示感谢,大会对此满意地表示赞同。发言人强调说,他个人决心严格遵守议事规程。双方都还存在许多成见,因此主席的任务就是要设法使这些成见不致引起不愉快的辩论。许多代表尽管没有携带有约束力的委托书[12],但也怀着党员同志的某些愿望到这里来。可是,这种愿望作为我们讨论的基调就会压倒要求合并与和解的呼声。各地的社会民主党人都在看着我们,我们应当表明,我们决不辜负向我们提出的任务。我们要为工人的事业齐心协力地并肩战斗,并以这样的精神进行讨论!
接着选举记录员。
莱麦尔建议由克卢特代替他。
盖布指出,莱麦尔很合适。每个人都应当好好承担代表大会赋予他的责任。
通过了委员会的建议,有一点变动,即由肖伊代替布尔克哈德,因为后者可能要参加新闻报道委员会。当选的人是:德罗西、莱麦尔、库尔、勒尔.肖伊、布罗内迈耶尔、克格尔和米尔克。
盖布:必须选举一个委员会来给党报写新闻报道,以便起草的报道能考虑到双方。除了党报以外,应该给哪些报纸寄送报道,如是否给《法兰克福报》,可由代表大会或由主席团根据代表大会的决议与新闻报道委员会协商提出。
普林茨反对给《法兰克福报》寄送报道,因为它是一家反对我们的资产阶级报纸。
哈森克莱维尔强调说,问题是要在敌人的一些正派的报纸上刊登客观的报道,所以,除了《法兰克福报》之外他还提出了《福斯报》。
科柯斯基说,虽然他从来没有给敌人的报纸寄过新闻,但他认为,如果要让公众阅读忠实的报道,而不只是通过警察的报道了解情况,那样做也是可行的。
格罗斯认为,假使我们给异己的报纸寄送报道,那末我们就不可能排斥任何报纸了。
倍倍尔说,《法兰克福报》完全不象普林茨所说的那样,是对社会民主抱敌对态度的;此外,问题是要在报纸上刊登忠实的报道。我们向来埋怨敌人的报纸刊登歪曲事实真相的报道。所以,假使有些报纸要求免费地、甚至付给报酬地刊登报道,我们就应当同意。我们都知道,这里的通讯员.都是“正式的”,而不是别的。而且哥达的一些人会打听我们的讨论情况,并歪曲地广泛加以传播。我们要用推荐的新闻报道来防止这种情况。
恩格尔哈特认为,切实可行的是,规定不应给哪些报纸发报道。
歇尔特建议让《哥达日报》的通讯员出席。
盖布说,把报道寄给该报也是一样的。
普林茨强调说,《法兰克福报》也没有忠实地报道去年爱森纳赫派代表大会的讨论情况;同时他收回他关于该报的意见。
决定结束辩论。
至此通过了盖布的一个提案:应向哪些报纸寄发报道,由主席团和新闻报道委员会决定。
接着决定人选。盖布提议选举六个通讯员。
奥托·卡佩尔建议由六个减为四个。
科柯斯基认为,如果要切实解决问题,可以保持六个。
赖歇尔特提请注意他关于允许哥达的通讯员出席的提案。主席盖布答复说,根据刚才的表决,这个提案已被否决,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
维默尔提出一个提案:凡不发表忠实报道的报纸,不发给新闻报道。
科柯斯基表示,由于出版法的原故,报纸不是处处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报道的,并指出了这样的可能性:例如《不伦瑞克人民之友报》就由于这个原因不得不在新闻报道中对某些论述加以删节。
维默尔强调说,他的提案指的是,只有当某些报纸刊登歪曲的和不真实的报道时才那么办。
布吕克曼对这个提案的理解是这样的:如果有关的报纸故意发表歪曲的报道,就应当不再提供报道。应该把真实情况完完全全地告诉德国的社会民主党人,即使通过《不伦瑞克人民之友报》来报道也一样,而只能作些由于法律的原故必须作的变通。
科柯斯基个人指出,他的意思并不是说,他必须给《不伦瑞克人民之友报》提供歪曲的报道,而是由于出版法的原故他可以不把全部情况都提供出去。
维默尔的提案被通过了。
选举六个人的提案也被通过了。
在格里伦贝格尔、弗里茨舍和科柯斯基作了一些说明以后,委员会提出的六名人选也通过了,这些人是瓦耳泰希、弗里茨舍、哈赛尔曼、奥托。卡佩尔、科柯斯基和格里伦贝格尔。
弗兰茨建议在记录中载明:梅腊诺的代表帕迪茨由于没有接纳李比希而退出了代表大会。这一点得到了赞同。
倍倍尔提议说,有些人不是党员但希望列席讨论,是否接纳他们,授权主席团酌情处理。
这个提案也通过了。
休会一小时。
晚上九点一刻继续开会。记录员:布多内迈耶尔和勒迪格尔。
主席盖布宣读由格劳豪、奥芬巴赫,佩斯、哈瑙、柏林、汉堡、古本、哈尔堡、博恩海姆,卡尔斯卢厄,博肯海姆、格拉茨、格劳豪、兰兹胡特、柏林、佛希海姆、慕尼黑和汉诺威发来的电报。
在宣读出席人名单时,缺席的芬克和莫特勒因病请假帕迪茨(未说明何理由)、伯特歇尔和克罗内贝格外出。
主席宣读前次会议上已通过的议事规程,并把关于表决方式的问題提交会议讨论。
哈森克莱维尔赞成格罗斯提出的建议:按人数进行表决。
哈赛尔曼请求在这次代表大会上不按人数进行表决,因为许多地方认为,它们是按票数派出代表的。如果事先说明要按人数表决,那末象汉堡那样的地方,党员很多,就不会只派出三名,而也许要派出十名或二十名代表。为了使代表大会上的讨论不致延长,可以在议事规程中加上一条,说明对一个提案只有当十五或二十名代表建议进行记名投票,或者举手表决有疑问时,才进行记名投票。这是符合拉萨尔派的老习惯的,因此那种比较花费时间的记名投票一直很少采用。
接着宣读了万兹贝克的社会主义者的抗议书:“万兹贝克的社会主义者对代表大会的如下决定提出抗议:在一切原则问题上都应按照委托书授与者的数目进行表决。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无理地剥夺权利的行为,而且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包含着压制的可能,所以万兹贝克的代表有义务今后只是列席会议,我们还建议立即改变按委托书表决的办法。”
格罗斯(万兹贝克的代表)说明了这个抗议书的理由,他说,他的委托书授与人认为按照所代表的票数进行表决是完全不民主的,这种做法如果不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改变,至少将来要加以改变。
哈特曼:我已经阐明了我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在这次代表大会上应当不按人数表决因为如果这样做就是以少数压多数。他说,他在汉诺威就主张划分选区,但当时情况既然已经那样了,我们只好迁就,他要求从今天起就摆脱这种做法。汉堡人由于经费的原故只选了三名代表;如果原来知道应按人数表决,他们就会派遣更多的代表。
弗里茨舍反对对业已通过的议事规程做任何修改,否则他将不提交任何委托书。
卢赫滕贝格:在以前的全体大会上,按人数表决之后还要经全体党员投票。这次代表大会上可不按人数表决,而且今后每次代表大会要作出重要决定时都须经党员进行全体投票。
通过了结束辩论的提案。
否决了万兹贝克的代表关于记名投票的提案。
通过了哈赛尔曼的提案“在下述情况下根据所代表的党员的数目进行记名投票:1.当至少有十五名代表提议实行全体投票时;2.当对于原则问题和组织问颗的某项表决仍然有疑问时。”
德罗甘德要求宣读赖因德尔斯提出的从布勒斯劳送来的一个提案。
主席宣布说,这个提案反正现在就要提出来进行辩论,可以宣读。他读道:“布勒斯劳的社会民主党两派的党员提议合并代表大会休会两天,以便两派能首先处理好自己的内部事务。克·彼·赖因德尔斯、埃·尤斯特。”
在主席的建议下,这个提案得到了足够的支持。
赖因德尔斯: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给要新建的大厦打下坚实的基础。但为此目的,就要求两派先各自举行代表大会。大家都知道,这样的意见流传很广,两方面都发生过一些不正常的事情,对这些事情每一方面都应事先在内部加以处理,以便使每个代表在选举负责人时心中有数。他不能投他并不确切知道是否尽了义务的任何人的票。因此人们希望代表大会休会,并赞同布勒斯劳的提案。
奥艾尔强调说,在合并代表大会后,各派的代表大会同样可以开得很好。为此爱森纳赫派最多需要一天,因为对自己的财务情况每季度都进行了结算,也就是说,在代表大会以前已进行了一次充分的检查。正如我们这方面的所有成员将会证实的那样,在我们的各项结算中一切都是相符的。我们没有人要求先举行我们这方面的代表大会。在哥达的代表会议上,盖布和我认为圣灵降临节是举行代表大会最合适的时间。哈赛尔曼和哈森克莱维尔表示这样做是不可行的,并指出:首先必须召开拉萨尔派的代表大会。以后,哈赛尔曼、哈森克莱维尔、盖布和李卜克内西又在莱比锡就这件事进行了商谈并作出了这种改变。谁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想法。我们贫穷,但是诚实——这一口号是适合我们的情况的;我们不能将代表大会毫无益处地拖延下去,因此我们反对布勒斯劳的提案。
针对奥艾尔的意见,哈森克莱维尔指出:不在节日期间举行代表大会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党内有很多手工业者代表,他们没有时间参加代表大会。虽然对召开各派会议一事进行过讨论,但他在以后还是作出了决定:要征求好些个有名望的党员的意见,其中包括弗里茨舍和理事会[13]的意见,对此,他们也表示赞成先召开全体大会,而他相信这样处理是符合大家的利益的。
奥古斯特·卡佩尔表示赞成布勒斯劳的提案,并对赖因德尔斯的说明表示附议。在全德工人联合会解散以后,很多事情纠缠在一些人的身上要是这个提案被否决,那末可以预见,这些事在代表大会上一定会成为话题。他认为在代表大会以后再召开全体大会是不可能的,因为很多代表在完成合并以后也许会说,全体大会是多余的。我们的组织要由一些人来领导,而人们必须事先就认识他们,否则就不能选举他们。
文内尔:正如他听说的那样,已经发生了很多弄不明白的事情。他的委托书的授与者曾要他在这方面起作用:使合并代表大会不因此而受干扰。所以他赞成布勒斯劳的提案。
哈尔姆:人们可以在代表大会上讨论已经发生过的不正常的事情,而不要搞什么秘密的勾当,因此他反对这个提案。
弗里克要求主席将所有这一类没有足够证据的论断当作诽谤加以驳斥。
主席对此作了一个令人满意的说明。
哈特曼认为,哈森克莱维尔提出的在全体大会之前先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理由,不能使他满意。他本人曾在理事会提问过是否应该在共同的代表大会后举行全体大会,因为爱森纳赫派也在没有说明理由的情况下将它的代表大会改在共同的代表大会以后召开。六星期以前在我们的党报上刊登过这样的言论:应先召开全体大会。这种在事后对已确定的东西加以改变的做法必然引起不信任。由于卡·希尔施在巴黎写了信这一事件而推迟全体大会也是没有道理的。卡·希尔施尖锐的意见没有得到我们的赞同。这封信也寄到了汉堡,要是这些事件在事先没有得到解决,那他就不会投票赞成现在担任领导的那些人。
德罗西:在给理事会的通告中措辞有点尖锐这个问题上,哈森克莱维尔并没有什么过错。关于在哥达的协议,发言人毫无所知,所以设想由于哈森克莱维尔根本没有写过这方面的东西,所以对此也毫无所知。这种改变必然使我感到不愉快,并且必然影响通告的措辞。至于卡·希尔施的信,发言人只是在一次他参加的,在汉堡偶然举行的讨论通告的会议上,由于有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意见而把该信交给理事会的成员过目的。并没有用这封信来进行任何宣传。理事会在这封信出现以前就已经对通告作出了决定。
乌尔利希主张否决布勒斯劳的提案。
格多斯表示赞成这一提案。
韦茨卡要求拒绝这一提案,因为人们可能用这个提案来针对某个人。人们本应及时地公布提案,使大家都知道它的内容。
李卜克内西建议把希尔施的信宣读一下,因为这封信是寄给他的。
奥吉斯特·卡佩尔对此表示反对,因为这封信的内容是无关紧要的。
弗里克也持同样意见,因为这封信根本不涉及李卜克内西。
主席宣读由倍倍尔、奥艾尔和瓦耳泰希提出的下列提案:“会议应作出决定要求拉萨尔派在明天代表大会开幕前一小时,选举一个委员会对该派的财务情况进行审核,然后在代表大会上讨论纲领和组织章程,党的新领导的选举暂缓,到拉萨尔派的全体大会和社会民主工人党的代表大会举行以后再进行,这样做的先决条件是,两派的讨论不得超过一天”。
此外,会上还宣读了下列提案“我们提代表大会任命一个由两派共同组成的检查委员会,对双方的财务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然后对双方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提出报告。拉科夫、德罗西、贝特克、弗里茨舍、瓦尔特、胡尔累曼、麦斯特、格累伯、维希滕达尔。”
主席提请注意:首先必须处理李卜克内西关于宣读书信的提案。
法特强调说:这封信根本没有发生什么影响,因为它是在理事会对延期召开全体大会已经进行表决后才出现的,因而宣读这封信是多余的。
恩格尔哈特赞成宣读。
奥古斯特·卡佩尔要求否决这一提案而通过布勒斯劳的提案。
瓦耳泰希想知道这封信的内容是什么。
李卜克内西他本来不想对这件事说什么话,但是看起来好象是有人在借这封信为某种目的搞宣传,而通过宣读这封信,就可以把信的无害性说明白。信中固然有些话说得很尖锐,例如针对哈森克莱维尔的一些话;但这仅仅是写信人的个人看法。在涉及到他(李卜克内西)的问题上,甚至还提到了他暂时要迁居到巴黎去的一个计划。此外,信中谈及的办报计划也不是什么秘密,而是过去他已经同哈森克莱维尔讨论过的,当时还通知了在汉堡的德罗甘德。这个计划牵涉到要新办一家中央机关报,它要与现在的两家总机关报同时出版。
斯劳克赞成宣读。
进行表决并决定宣读。
德罗西首先宣读科斯维希的一个党员写的说明,正在讨论的这封信是由拾信人寄给那个党员的,德罗西还说当时他立即把这件事通知了李卜克内西,而且也把莫尔登豪尔的地址告诉了李卜克内西。
李卜克内西:在到达他手中以前曾经神秘地遗失了的信,是德罗西把它仍然用原来的信封装着寄给他的。所以拾信人一定会知道这封信是寄给谁的,因而对没有按正确地址把信寄去这一应受惩罚的行为负有责任。
接着德罗西宣读这封信的抄件。
哈森克莱维尔对信中谈到关于他个人的地方进行反驳。针对希尔施说什么发言人也许会重演1869年森纳代表大会的戏的这种说法,发言人肯定地说,1869年他根本不在爱森纳赫,他也没有参加当时的会议。此外,对我们这方面说来,这封信并没有起到阻挠合并工作的作用。
奥古斯特·卡佩尔询问这封信的原件放在哪里。
盖布:这封信放在他收到的一个从莱比锡寄来的报紙邮包里。这个邮包已经撕裂,他没有收到这封信;因此可以设想:这封信已经掉了。
李卜克内西宣读了一封卡·希尔施后来寄给他的,与讨论的这封信有关的信件,希尔施在其中扼要地重述了第一封信的内容,并表示,如果是他出了差错的话,他很乐意好好接受教训。
决定这件事就此告一段落。
奥古斯特·卡佩尔希望《人民国家报》的发行人员能够讲讲,这封信转寄给盖布的情况是否就象刚才所说的那样。
李卜克内西再次说明他所知道和所猜测到的有关这封遗失的信的周转情况,并证实盖布的叙述。
德岁西(代表个人):有人说没有把上述这封信立即按地址退回,这对他来说是不体面的。对此他必须指出:在党务方面不能总是保留习惯的体面,在有些情况下甚至有责任不计较个人的感情;在这件事情上也是这样,因为这封信已经党内其他同志,甚至经理事会的一位成员阅读过。如果说这封信转到他手里时是加封的,那末他把它转给李卜克内西时也是加封的。
主席盖布提出支持倍倍尔、奥艾尔和瓦耳泰希等人的提.案的问题。这一点得到了赞同。
拉科夫等同志的提案也得到了足够的支持。
然后宣读了哈尔姆和库尔的下列抗议:
“我们对任意拖延代表大会提出抗议,因为我们不论是和拉萨尔派的全体大会还是和爱森纳赫党,都没有多大关系,我们仅仅是被推选来参加合并代表大会的,不能让我们整天在一些个别人的脏东西的问题上纠缠不休。”
赖因德尔斯要求把来自布勒斯劳的提案了结一下。
胡尔累曼不同意在代表大会之前开全体大会,每一年都有个别负责人受到怀疑,然而还是重新当选,而且还能得到信任票。他认为有人希望先召开全体大会,是为了使某些人重新任职。他请求否决来自布勒斯劳的提案。
施托勒认为代表大会不应休会,人们确实不需要把不纯分子选进党的新的领导中。
海尔赫尔近来从柏林到汉堡、阿尔托纳和奥德逊流言四起,所以他赞成在代表大会之前召开全体大会。
哈赛尔曼发言反对这个提议,但赞成检查委员会,并宣读理事会最近的通告,在通告中作出了把全体大会推迟到代表大会以后举行的决定。理事会成员认为下列这段话是关键性的“爱森纳赫派已把他们自己的代表大会推迟到共同的代表大会后举行,而没有阐明理由。”德罗西同他自己对汉堡的许多党员讲过的话自相矛盾。
克莱因反对哈赛尔曼的意见。他认为代表大会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受事先规定的个别条条束缚的。脏东西并没有黑到不能把它洗干净的地步。人们一定要明白,谁应受信任,谁不应受信任。
哈森克莱维尔发言反对设立一个混合委员会的提议,因为对方不大了解我们的内部事务,反之,我们也不大了解对方。
奥古斯特·卡佩尔说,党的财务已经由委员会互相进行过审核。
罗西表示他个人反对哈赛尔曼的意见。他已经说过,他误解了哈森克莱维尔的信,因为他认为哈森克莱维尔同样对爱森纳赫派代表太会的延期毫无所知。他(发言人)回到不来梅以后,又一次翻阅这封信时,才发现信中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所以说这是出于他的推测。此外他仅仅拿这封信给当时在汉堡的理事会成员看过。
哈查克莱维尔表示赞同布勒斯劳人的提案。关于全体大会的安排仅仅是在许多理事会成员的压力下才作出的。
通过了倍倍尔、奥艾尔和瓦耳泰希的提案。
决定:上午八点分头进行讨论,十点召开共同的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夜里十二点一刻散会。
第三次会议:5月24日,星期一,上午十点一刻。
主席:哈森克莱维尔;记录员:肖伊和库尔。
在进入议事日程之前,主席请弗里茨舍发言,对提案作说明。
弗里茨舍:在昨天的辩论中,有人说了一些不能让人冷静接受的话。从几个发言人所使用的词句中就可以断定,他们对拉萨尔派的财务情况中的某些东西表示不满。特别是奥艾尔说:“我们贫穷,但是诚实”这些话间接地对全德工人联合会的负责人表示了怀疑。然而联合会的财务状况是井井有条的,所以,为了坚持真理,他以委员会的名义提议审核过全德工人联合会财务的爱森纳赫党的先生们可以说明,他们发现财务方面有什么问题。当然,问题并不在于钱是否使用得当——这是一件仅仅涉及全德工人联合会会员的内部事务——,而在于帐本、单据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是否清楚。
盖布:爱森纳赫派的检查人员没有理由对拉萨尔派的财务管理表示不满。他们看了联合会的帐单,并且只是根据摆在他们面前的帐本来判断,而没有对这些帐单进行审核,因为审核帐单是联合会内部的事务。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信任。
林格纳想要知道,爱森纳赫党方面的财务管理情况如何。
拉科夫回答说,莱比锡的拉萨尔派委员会在进行第一次检查时,《人民国家报》发行部等等的所有帐目还没有结清,虽然管理年度到3月31日为止。他接着说,就是在第二次审核时也还有一部分决算没有清理完但这些都仅仅是在形式上没有完成。当然,他们感到不满意。然而他完全谅解《人民国家报》发行部等的工作人员,因为当时他们工作负担太重,这部分地是由于没有宽裕的劳动力,部分地是由于在莱比锡进行国会补选。
盖布说,现在把莱比锡的结算情况提交代表大会。此外他特别强调的是,爱森纳赫派的党内财务到5月15日为止已结清。他想要知道,检查人员是否对这项财务满意。
克莱因要求盖布回答,而且要求一个正面的回答,因为他昨天的发言相当粗暴。假如拉萨尔派要把情况颠倒过来,那末他们也许有权说:对方的脏东西比他们更多。
吉斯特卡佩尔对汉堡的检查情况作了说明。他说,一切都非常正常。每个人(包括他自己)随时都可能讲些“胡话”,昨天晚上奥艾尔也是讲了一通“胡话”。
盖布认为,他对克莱因提出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回答过了。已经进行的检查是一次有限的检查。人们在这次检查中已把各项总数的数字记下来了,把薪金和其他感兴趣的款项也摘录下来了。此外他劝告克莱因少吹毛求疵,因为一切更进一步的事情要在拉萨尔派的全体大会上解决。
施韦肯迪克建议在听取奥艾尔发言之后结束辩论。通过了这一建议。
奥艾尔说,他说了那句引起议论的话,并不感到后悔,因为他认为在那种情况下他那样说是有根据的。拉萨尔派互相之间首先说了那类话,同时总是谈到“双方”。他曾要求把姓名指出来,然而没有得到答复、有人谈到“追求职位的人”。在爱森纳赫党中没有追求职位的人,而且在财务方面是诚实的。是的,他再次重复说“我们贫穷,但是诚实!”
赖因德尔斯(对事实进行更正)提到要注意这两个党在管理方面是有区别的。审核财务事宜的,在爱森纳赫派方面是一个委员会,在拉萨尔派那里是全体大会。
哈尔姆说,奥艾尔误解了他昨天的发言。
胡尔累曼提议再次进行辩论。
施韦肯迪克表示(对事实进行更正)奥艾尔并没有回答,在对议事规程的一次小规模辩论以后,什么时候否决了胡尔累曼的提案。
斯劳克再次提出要重新对这个提案进行辩论。首先还必须听听《人民国家报》的工作人员的意见。人们在这里提到他们时表示了不满,一定要允许他们进行辩护。
施韦肯迪克向会议提出要求:最后该转到讨论代表们共同提出的重要问题了,所有这些琐碎的事情该结束了!
斯劳克的提议被否决,至此
弗里茨舍代表委托书审查委员会发言。人们都记得,李比希的委托书主要是由于李比希同汉堡的布罗伊尔集团有联系而被宣告无效的。现在有一张由这个集团签发给约瑟夫·勒夫勒的委托书,委托书审查委员会拒绝了这份委托书。他请求代表大会批准委员会的这项决定,并宣布勒夫勒的委托书无效。
奥古斯特·卡佩尔请求代表大会不再辩论就按弗里茨舍的要求办。
施韦肯迪克表示坚决反对轻率从事。这件事很重要,所以不应当这么匆忙地把它放过。即使要辩论一个小时,为了慎重地处理这件事情,他也乐意做出牺牲。
奥古斯特·卡佩尔的提议随即被接受。勒夫勒先生的委托书经过表决被宣布无效。表决以后
弗里茨舍认为有必要声明:代表大会的明确目的就是要使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两大派实行合并,而且在事先的一切谈判中这个目的已被宣布为唯一的目的。
接着主席宣读从曼海姆、格雷瑙、利普斯、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和爱北斐特发来的电报。
至此,主席哈森克莱维尔宣布:开始讨论德意志工人党纲领。
去年秋天特耳克提出合并问题的时候,对于合并的可能有各种各样的想法。当他(哈森克莱维尔)在蔡茨坐牢时,有人对他说拉萨尔派的多数人坚决主张合并。对此他曾回答说,一旦被拉萨尔派多数人的意志所说服,他就会为实现合并而努力。随后他在监狱里曾同李卜克内西和其他人谈过这个问题,当时大家一致认为,等到出狱以后再做进一步的打算。出狱以后,社会民主党的国会议员们在柏林进行了私人磋商,在磋商中决定召开一次双方有同等数代表参加的预备会议。这个预备会议已经开过了[14]。代表们向会议提交了双方关于组织章程和纲领的建议,然而这些建议就两派的意向来说是针锋相对的。但是,代表们对实行合并是严肃认真的,结果出席的两党都各自尽可能地修改了自己的纲领,产生了一个妥协的纲领。这样一个步骤在当前看来也是绝对必要的。有人说双方都必须同过去决裂,可是,这不完全可能。正因为这样,这个纲领是一个妥协的纲领,而且就连起草者本人也明显地感到,它有一些形式上的缺陷。为了联合起来,人们不得不考虑两派的观点和原则,如果要取得成效的话,代表大会也必须按这样的精神进行。让我们暂时对一个纲领和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组织章程取得一致,再过两年的时间就会给这一事业打上统一的印记。——曾经有人在这一点上或那一点上对特耳克有所怀疑,然而无论如何必须承认,他对合并起了促进作用。
接着主席请报告人李卜克内西发言
哈特曼请求说明,这些报告人是由谁指定的。
主席说明:预备会议委派四个人贯彻已作出的决议,并由他们确定报告人。
盖布证实了这一点并同意这个安排。
决定首先谈合并本身;首先发言的是:
哈尔姆:让我们把过去抛在一边,在当前正在建立的新党里面通过合理的安排来考虑今天和考虑保障未来。让我们尽力戳穿至今利用工人运动玩弄的把戏,同时团结起来并保持警惕吧!采用什么形式合并是无所渭的,因为通常官方总是会破坏我们的形式的。
莱麦尔(就议事规程发言)请求把委托书退还给勒夫勒,并要他离开会场,因为他记录了一些令人不能容忍的东西。
弗里茨舍说,已经把委托书退还给了勒夫勒。
赖因尔斯强调,关于李比希的情况有所不同,我们对布罗伊尔集团不应当这么温和。
勒夫勒声称,使他遗憾的是,六年来他一直是拉萨尔派,竟遭到代表大会如此对待。
鲍曼请求不要这样粗暴地对待人,可以让每个社会党人都留在这里。
布累斯认为,让勒夫勒留在代表大会上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布罗伊尔及其同道者先生们最近还在到处寄送通告,说应该建立一个新的全德工人联合会。
随后决定勒夫勒作为个人可出席。
哈特曼希望证实一下是否真发出过这样一份通告。
乌尔利希说有这样一份通告,而且已经寄给布罗伊尔的朋友们了。
勒夫勒认为,他有责任做笔记,因为他要给他的选举人作报告。他对所谓的通告一点也不知道,选举人不惜花钱派他来当代表,这就证明他们是真心诚意的。但是只有承认他的委托书,他才能留在这里;因为要是不为工人作些事情,他就不想花费工人分文。
麦斯特质问勒夫勒,《汉堡社会民主党人报》上发出的诽谤仅仅算在编辑部的帐上呢,还是勒夫勒对此表示过同意。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他与其参加代表大会倒不如去上绞刑架。
主席斥责麦斯特末尾那种说法,
哈特曼强调说,如果通告已经公布了的话,让勒夫勒留在这里是同代表大会的尊严不协调的。
决定让勒夫勒离开会场。
在涉及由赖因尔斯安排发言人名单的问题上,德罗甘德挑起了一桩小小的意外事件,之后,大会继续进行一般性讨论。
盖布:在小范围的预备会议上的讨论和在这里的大范围内的讨论情形完全一样。但他的信念是合并必然实现全体社会主义工人群众对合并抱着热切的期望。大家现在要互相尊重,否则的话,恐怕在下次代表大会前和代表大会上将产生许多不愉快的事情。当党在对外方面有种种困难的时候,它在内部必须团结一致。国家政权、反动派和资产阶级试图以一切方式同我们进行斗争;因此必须在代表当中阐明这一思想,以便把这种明确的认识灌输到人民中去;然后我们才会在人民当中取得成就。上次的国会选举已经在我们的敌人当中引起了惊讶,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在下次的选举中我们还会取得许多更加令人惊讶的成就。的确从下到上要求实现持久合并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而在许多地方合并事实上已经完成,假如我们从这里开始又强有力地促进它,那末,我们的统一的党就会在四个星期内打下它的根基,追随我们的人将会同党内同志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最后,他推荐在讨论后采纳由他和其他一些代表共同提出的如下的提案:
“下列签名人提议:代表大会宣布,原则上同意应邀参加代表大会的社会民主党两派实行合并,并立即着手讨论纲领和组织章程草案。
盖布、科柯斯基、瓦耳泰希、弗里茨舍
哈赛尔曼、哈森克莱维尔”
海尔赫尔强调说,他被他的委托书授与者派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实现合并。但是党的领导者们必须做出好的榜样来,而昨天的情形并非如此。
文内尔同样也赞成合并,在西德意志工人大会上已经实行了合并。首先必须密切注视报刊,特别是在威斯特伐里亚和莱茵地区要更多地开展鼓动和组织工作,因为那里有许多缺陷。在这些地方恰恰是那些在鼓动方面最有能力的人没有受到重视。
克勒斯建议结束辩论,因为每个人都赞成合并。
弗里克反对结束,因为他并非是那种人云亦云地赞成合并的人。首先必须把一切弄个明白。
贝特克主张结束,因为已经有四十个人登记发言,而且大家都想要合并。
宣读发言人名单。斯劳克抱怨说,他虽然登记了发言,但名单上没有他,随后他被推选协助赖因德尔斯安排发言人名单。
克勒斯的提议被否决。
施肯迪克:如果我们自称为社会民主党人,并且把民主理解为人民的统治,那末很显然,我们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为此,一切社会党人必须统一。1848年,人民曾追随另外一个政党,当时的领袖们总是欺骗人民。人们关心的只是要把一切都适当地集中起来,以便我们不致在联邦制度中四分五裂。连报刊也要集中起来,不许小报存在下去,它们只是从主要报刊上进行节录。我们必须有一家大型的总机关报,它首先要证明自己是有生命力的,只有当总机关报拥有四万个订户时,才可以创办其他的报刊。那时人们就不可能在小报上到处发牢骚了。如果我们这样去做,我们就会很快地达到目的。
决定停止登记发言。
布吕克曼请求代表中的鼓动员不要在这里进行鼓动。
弗兰茨提议,现在只让反对合并的人发言,理由是到现在为止的发言意见完全一致。
因为没有人表示反对合并,所以一致通过结束辩论。
接着盖布等同志的提案全体对一票被通过。
然后主席宣读来自克顿、缪尔豪森和布兰登堡等地的电报。
于十二点休会,两点继续开。
下午两点一刻哈森克莱维尔宣布继续开会。
赖因德尔斯宣读到会者名单。多曹尔、克特尔缺席。有几个被列为缺席的人以后也来到会场。宣读了一份来自慕尼黑的电报和一封来自科布伦茨的信。
德罗西宣读了23日下午的会议记录,经过一番讨论后,记录被批准。
李卜克内西作为报告人就纲领问题发言。他在发言的引论部分中说,现在提交批准的纲领不是理想的纲领,而是一个实际的纲领、一个妥协的纲领。它必须考虑到党内存在着的两种不同的潮流。有人曾指责纲领不详细;但是一个纲领必须简短,并且尽可能使用少量的字句把党所致力的基本原则确定下来。以后可出一本小册子深入地阐述纲领的各项条款;党的报刊也可以在这一方面做些工作。
接着,发言人开始阐述纲领的各项条款,他经委员会同意,提出纲领开头的原则部分的条文如下:
“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普遍有益的劳动只有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全部劳动产品属于社会,即在普遍履行劳动义务的条件下,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的一切成员,按照每个人的合理需要属于每个人。
在现代社会,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由此造成的工人阶级的依附性是一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
劳动的解放要求把劳动资料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把劳动所得用于公益目的和公平分配。”
报告人解释说,所提出的条文同原来的草案有许多差异,但是这些修改全是必要的。初稿第一段的条文不够明确,就是说,它没有排除社会寄生虫也有权获得劳动所得的可能性。因此,强调了普遍履行劳动义务,这种义务完全应该规定在工人纲领中,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而所谓的劳动权利或对劳动的权利则是一个彻头彻尾反动的概念。劳动是一种需要;不劳动人就不能生活,谈论劳动的权利,正如谈论生活的权利一样,是无稽之谈。再者,必须把社会劳动产品按照每个人的需要分给每一个人这一社会义务写进纲领中,因为这个要求表明,同宣扬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主张弱肉强食的资产阶级学说相反,社会主义具有道德的、合乎人性的性质。为了防止有意和无意的误解,在“需要”这个字的前面写明“合理”是对的。
对于第二段,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异议。人们想在第三段中找出同第一段相矛盾的地方,正如有人所断定的那样,第三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纯粹的共产主义”,通过对第一段所作的修改和补充这个矛盾已经解决了。劳动产品的“公平分配”是一种彻底的社会主义的要求,或者,如果愿意这样说的话,是一种共产主义的要求;因为目前在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差别。没有一个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再依附于承认劳动资料私有制的旧的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了。
各个方面都对下述提法极为不满:在草案中说,对工人阶级说来,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其实,这种提法是容易忍受的,因为事实上目前只有两大互相敌对的阶级,即有产者阶级和无产者阶级;正象我们每天能看到的那样,一切站在两者之间的阶级都在消失。小市民和小农实际上是属于工人阶级的,所以不得不和工人一道走。此外,迄今所有的一切党派,特别是中等阶级,只有在它们本身取得统治以前,才是革命的。
论述民族因素和国际因素的关系的那一段,在最初的章案中表达得很有缺陷,而且是放在一个不合适的位置上。它应当放在下一部分,因为它不是表述普遍原则,而仅仅是阐明我们德国工人对国际的、世界的一般工人运动的态度。按照新提出的方案,第二部分的条文如下:
“二、德国工人党从这些原则出发,争取用一切合法手段建立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社除雇佣劳动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和任何形式的剥削,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
德国工人党虽然首先在本国范围内进行活动,但是它意识到工人运动的国际性质并决心履行这种性质所赋予工人的一切义务,以便实现一切人的兄弟联合。”
至于新建立的党的名称,德意志工人党[15]这样的名称会引起这种疑虑:好象我们拘泥于民族偏见似的。“德国工人党”[16]这个名称就不会使人产生这种看法了。只有一个工人党,然而它的成员住在各个国家里。我们同其他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党是一体;由于我们凑巧生在德国,我们是德国工人党,就象法国、英国和美国的社会主义者是法国工人党、英国工人党和美国工人党一样。我们是伟大的国际世界工人大军中的德国军团。我们住在德国。这里有玫瑰花,就在这里跳舞吧。我们首先须在德国这里进行斗争;但是正如这一部分第二段所表达的那样,我们意识到我们同住在德国外的兄弟们是一致的,并且决心履行我们的国际主义义务。
有人对我们采用工人党这个名称进行指责,他们说,这样一来我们就会把社会主义运动这一整个人类的运动、这一追求整个人类目标的运动,局限在一个固定的居民阶级之中。但是这种指责是没有根据的。工人这个词根本就没有排他的性质。劳动是人类的活动。劳动是人所特有的;是使得人区别于动物的东西。通过劳动人才成为人。因而工人是人——是从事活动的人,我们之所称作工人党,不仅因为我们把劳动看成是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把工人看成是社会唯一的有用的成员,并为此在我们的旗帜上写上了普遍履行劳动义务,而且也是考虑到劳动的真正人类的性质,因为劳动是文化和人类的唯一承担者,所以工人党意味着:真正的文化战士的党,为文化和人类而进行战斗的人的党。
有好些意见反对“铁的工资规律”这种提法,这不是没有道理的。按照习惯用语,“铁的规律”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的如果有一种铁的工资规律的话,那末,我们的运动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徒劳无益的了。但是这一提法所指的东西,将同我们与之作斗争的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一起消灭。如果这种制度消灭了多那末,叫做“铁的工资规律”的东西也就不再存在了。所以这一提法既是不对的也是多余的。
在谈到一些特殊的要求时,报告人指出,对这些要求进行一次严格的逻辑分类,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很困难的,因为人们无法断然确定和严格划分实现这个或那个要求的不同发展阶段。
有关生产合作社的那一段,从各个方面写上了附加条件,以便防止产生误解,并且使帝国社会主义者的反动实验不能得逞;在“生产合作社”前面加上“社会主义的”,就可以完全避免一切错误的解释。但是,不允许把社会主义的生产合作社作为个别的实验,比如说作为对某一部分工人的奖赏来创办,而必须在工业和农业中这样广泛地建立起来,以致能够从中产生出总的社会主义组织。
在选举权方面,由于我们宣布的平等原则要求给予妇女完全平等的地位,所以把“男子”改成“国民”要更好一点。无疑地,为了反对妇女投票权,往往会说妇女没有政治教养。现在处于同样境况的男子也不少,那末,我们也不能让他们参加选举了。每次选举中都出现的“投票的群氓”并不是妇女。一个把平等写在自己旗帜上的政党,如果拒绝给人类的一半以政治权利,那末,这个政党就是打自己的嘴巴。
关于实行人民的直接立法那一条,把原提案中“有权提出和否决议案”的字样删去更好一些,因为这些字只能起削弱的作用。
实行普遍军事训练是不言而喻的事,所以对此不需要作更多的说明了;然而问题是:由全体人民而不是由人民代表机关决定宣战与媾和的问题,目前是否恰当,因为只要象现在这样,没有普遍的教育,一个没良心的政府借助于普遍的人民投票也同样能煽动起一场没良心的战争。当然,不能把我们草案中的人民代表机关理解为目前的议会制,因为后者已经破产,而俾斯麦公爵的唯一不朽功勋也许就是加速了议会制的破产。总之,为了避免误解,不写人民代表机关而写人民,比较恰当。这样,在我们的纲领中,就找不到任何承认现代的代议制的东西了。
我们要求实行人民裁判,这并不意味着——一如敌人为了取笑我们而断言的那样——实行古希腊的、罗马的和古德意志的风俗,即在公众的集市上,让所有到场的人民实行裁判,而是说,我们希望裁判正如立法那样,应当是人民行使主权的结果。无论如何,我们所要求的同今天的刑事陪审法庭毫不相干,它无非是阶级的法庭,正如我们今天的立法无非是阶级的立法一样。应该废除阶级垄断的法律裁判。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法律裁判才会成为正义。不过对这一专门问题的阐述,在这里也许会拉得太远了。
实行累进所得税,取消现行的一切税收、特别是加重人民负担的间接税,这当然仅仅对于从现代社会向未来社会的过渡阶段是必要的,因为在社会民主主义国家中,不需要征收从现在这种意义上讲的捐税。我们建议加上“加重人民负担的”这几个字,因为可能有这样的情况:为了保护社会主义的劳动,我们要对那些没有实行缩短正常劳动日以及对妇女和儿童的劳动没有实行合理限制的国家征收进口税。
为了保护工人阶级,反对资本势力,我们要求在现代社会内部实行一种与社会需要相适应的正常工作日并禁止星期日劳动。委员会没有写禁止“夜间劳动”,因为夜间劳动在某些情况下在社会主义生产中也还是必要的,只是要合理安排。
实行免费教育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除此以外,我们必须明确地强调,宗教是私人的事情,这样一来要求“信仰自由”就是多余的了。自从俾斯麦驻伦敦的公使明斯特伯爵把今天“进行文化斗争的”反动的普鲁士描绘为“信仰自由的国家”以来,这一提法我们就不可能用了。
尽管在纲领中也许还有一些不完全令人满意的东西,然而纲领是可以改善的。社会主义不仅是一个政党,而且也是一种科学。我们正在发展着,正在前进,精神方面的劳动是没有止境的,新的思想要求新的形式,一个人今天认为是走得太远的东西,可能在一年之内他就认为是好东西了,另一个人认为是反动的东西,那末,只要反动的性质确确实实得到了证实,就索性去掉它好了。总之,让我们通过委员会所推荐的整个纲领吧。
对提出来的一些别的提案,发言人说:有人提议把党称为权利党。“权利”这个概念是一个无法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仅仅由于这个理由,这个提议就不能采纳。在社会主义下只有一种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权利——这就是正义。而正义是某种不言而喻的东西。发言人分析了柏林的福格尔的提案并直截了当地指出,这些提案或者是因委员会作了修改问题已经解决,或者是不便采用。最后发言人说,纲领不是僵硬的教条,不是纸上的教皇,如果人们认为有必要的话,它是可以修改的。社会主义按其好的含义来说是进步的党;它是不会让一成不变的纲领作为枷锁来束缚自己的。然而纲领是标志着我们根本要求的旗帜。党应当在这面旗帜下,抛开特殊欲望和特殊利益,向前迈进。在被攻克的资本堡垒的废墟上,我们一定会胜利地树立起我们的旗帜。(鼓掌)
倍倍尔对议事规程提出建议:对纲领的辩论分部分进行,先讨论一和二,讨论完这两部分后再讨论纲领的下一部分。
奥古斯特·卡佩尔和赖因德尔斯反对倍倍尔的提案。
奥托·卡佩尔和瓦耳泰希提议不要再进行一般性辩论,应该马上进行专题辩论。这项提议被通过,因此倍倍尔的提案被撤销。
哈赛尔曼以副报告人的身分发言,但是他表示他放弃自己的报告,因为他完全同意李卜克内西的讲话。
克莱因提议,在进行专题辩论以前先休息十五分钟。通过了这项提案。
(休息)
宣读一份来自伊策霍的电报。
主席盖布宣读对纲领第一部分的修改意见。关于议事规程他提议对第一部分的各点,一起进行辩论。哈森克莱维尔表示反对,倍倍尔和弗里茨舍表示赞成。通过了盖布的提案。
倍倍尔总的说来同意委员会的议案。只是对第四段建议把“其他一切阶级是反动的一帮”改为:“其他一切阶级都是反动的”。
哈赛尔曼:这里面没有什么重大的问题,不过为了更好地理解,他希望还是保留议案的提法。
特耳克希望对委员会议案的第一部分不加修改地予以采纳。
哈森克莱维尔说,比起“权利”这个概念来,“合理”这个概念是一个同样无法明确规定的概念。在一个社会主义国里,人类总是会向前迈进的,以致他们只会有合理的需要。所以在“需要”前面可以删掉“合理”这个词。
克莱因强调,第五段本应放在第二部分。
第五段暂不讨论。
施特雷克希望提出这样一项原则:要求每一个人作出同等的贡献。
李卜克内西:不能要求同等的贡献,因为每个人的力量不是同等的。这样就会跟着曼彻斯特学说跑了。“合理”这个词是恰当的,因为它能防止敌人对这一段的曲解。按现代的理解,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不存在对立,是的,不再有差别了。现代社会主义要废除当前的工资制度并且连同一起废除劳动资料的私人所有制。但是这同共产主义是完全一致的。
瓦耳泰希提问,为什么要写上第四段?如果我们顽固地坚持我们对其他政党的立场,那是错误的。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其他的政党不得不同我们携手前进,这无碍于我们的原则,我们不需要一概拒绝。所以他建议把第四段删去。
哈赛尔曼:工人等级是现代社会中唯一有生命力的因素。它能够单独地完成自己的使命。其余的政党都是同无产阶级相敌对的,而小资产阶级将自然地被这两大政党吞噬掉。实际上这一段也没有什么毛病;因为如果小业主一旦认识了自己的处境,他也不会对此怏怏不快。另外,发言人表示反对哈森克莱维尔关于删掉“合理”这个词的提案。
否决了结束辩论的提案,通过停止登记发言的提案。杜尔克博士提问,应怎样理解“有益的”这个词。李卜内西回答说,要把“普遍有益的”理解为“对社会有益的”,即有益于社会的劳动,这种劳动同为了满足纯粹个人的需要而使用气力是有区别的。
杜尔克博士:如果我们不是站在十分强硬的非要不行的立场上,那末他(发言人)赞成把整个第四段删掉。如果人们不同意这样做,那末至少应该把“一帮”删掉。“合理”这个词应该保留;应当把它理解为某种同一尺度。
文德勒发言反对保留“合理需要”。
多曹尔建议改成“人应有的需要”。
哈持曼以实际方面和鼓动方面的理由表示赞成保留“合理需要”这些字。同时反对瓦耳泰希的建议。没有人对“工人”这个词提出异议,相反地,就是敌人方面也有人经常向我们说这样的话:我也是工人。我们必须把每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看成是工人。所以他主张否决瓦耳泰希的建议。
通过结束辩论。
弗里茨舍提议对第一部分的第四段进行记名投票。
哈特曼表示反对。
弗里茨舍的提案得到了足够的支持。在欢呼声中先对修改方案进行表决。这时主席宣布,包括在议案内的莱比锡建议[17]已全部撒回,因为其中大部分已被报告人采纳到他们的修改过的议案中了。报告人的提案称作“委员会的提案”。
西尔瓦努斯的提案被否决。
福格尔的提案也被否决。
文特尔斯贝格的提案也被否决。
哈克莱维尔关于删掉“合理”这个词的提案以及凯泽尔关于删掉整个句子的提案同样被否决。
通过了报告人的提案。
福格尔对第一部分第二段的提案被否决,至此委员会的提案得到了一致通过。
西尔瓦努斯和福格尔对第一部分第三段的提案被否决,通过了报告人的提案。
倍倍尔对第一部分第四段的修正案以五十八票对五十票被否决。
瓦耳泰希对第一部分第四段的提案被否决。赞成的有十二个代表,计两千一百九十一票反对的有一百一十一个代表,计两万三千零二十二票。
于是通过了报告人的提案。
宣读对第二部分的提案。
肖伊还提议删掉“用一切合法手段”这几个字。
克莱因反对“工人党”这个名秸,因为非社会主义的联合体也能起这样的名称。再有,不应删掉“连同铁的工资规律”这几个字。铁的工资规律是存在的,是任何人也抹不掉的。
克卢特对议事规程提出建议,今天的会最晚只能开到八点,因为拉萨尔派的一个委员会还有工作要做。哈赛尔曼表示主张讨论完第二部分以后结束。宛卢特按此修改了他的提案。这一提案被通过。
福格尔、西尔瓦努斯(见印发的议案)和肖伊对第二部分的提案没有得到必要的支持,没有提交讨论。
哈赛尔曼主张结束辩论,因为对委员会的建议没有提出反对的提案。
对议事规程经过简短的辩论以后,决定再让两个赞成提案和两个反对提案的人发言
德罗甘德:铁的工资规律是拉萨尔学说的基础;不能否定它,否则就必须消灭拉萨尔的所有著作。
库尔声称铁的工资规律是社会主义学说的基石。
弗里茨舍:李卜克内西并没有否定铁的工资规律,而是证明,在现代社会中它是“铁”的,在未来的社会中,它会被废除。
倍倍尔:在现代国家里,我们承认铁的工资规律。铁的工资规律这几个字可以不要,因为说的是不言而喻的东西,但是为了避免误会,他提议不删掉。
李卜克内西:他只是表示反对“铁的”这个词,这个词含有一种坚硬和不可改变的概念,而这个概念不应运用到工资规律上来,“铁的工资规律”仅仅是雇佣劳动的结果,不言而喻这种结果必定同原因一起消失;因此,不谈废除雇佣劳动,而大谈其工资规律是不合逻辑的。
哈赛尔曼主张保留这一用语。没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还有这样一种规律;但是,今天它就象一种自然规律一样在起作用。如果说用现在的措词来表述它并不完全合适,那末对我们的敌人来说,它也还是一个相当猛烈的字眼。比如,假使敌人说,国家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变革,情况也能发生变化,那末我们就可以抛出这个词来对付敌人。
接着通过了委员会的提案。最后宣读了两份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和伊格尔多夫发来的电报。
会议于八点结束。
第四次会议:5月25日,星期二,上午八点。
哈森克莱维尔宣布开会。首先宣读了出席人名单。奥艾尔、博克、倍倍尔、恩德雷斯、格里伦贝格尔、科柯斯基、克特尔、勒文施坦、泽尔、勒费尔拜因、特耳克、文内尔缺席,但是他们在宣读名单时或宣读后不久到会。然后主席通知说收到狄格尔施塔特的埃米尔·罗兰发来的一封信,并宣读一份来自音斯布鲁克的电报。接着宣读23日晚上的会议记录;这份记录经过一些代表更正后被通过。然后宣读24日上午的会议记录;这份记录以同样方式被通过。
莱麦尔提议不必进行非实质性的议事规程方面的辩论。
科柯斯提议选举一个编辑委员会。
哈森克莱维尔赞成后一个建议,决定在代表大会结束时选举编辑委员会。
现在开始讨论,继续对纲领进行辩论。
李卜克内西提议把第二部分有关地方写成这样:“通过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来摧毁铁的工资规律”,这一提案被通过。
现在开始辩论纲领的下一部分第一段。委员会提出了一个稍有不同的条文,认为应当提“社会主义的”生产合作社;之后文特尔斯贝格还提出一些建议,要把国家帮助的要求以及在农业中建立生产合作社的要求删去;克恩克等同志建议加上建立自由的个体的生产合作社;凯泽尔等同志建议把“要求”改为:“争取”。
文特尔斯贝格的两点建议(见印发的议案,二、3和5)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首先由报告人发言。
哈赛尔曼:这一段的问题在于阐明生产合作社的概念。对这个概念有各种理解,拉萨尔派是设想大规模地建立生产合作社,与此相反,有些人另有考虑,即力求把它办得规模小些。白拉克在他的小册子里就阐述过这个观点。如果把生产合作社的概念理解得这么狭小,那是达不到目的的。
现在为消除任何误解,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十分明确的条文。通过“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这种提法,就会消除这种可能发生的错误:我们也许可以向反动的国家要求帮助。通过关于在工业和农业中建立合作社的条文,就可以消除这种误解:好象我们只想把劳动人民的一部分联合起来。
用“争取”这个词是不合适的;我们在纲领的上一部分里写了争取达到我们的最终目的,那里用这个词是合适的;但是在谈到在目前情况下提出的一些原则时,我们要用要求。
“个体的生产合作社”这个提法是不恰当的;我们争取建立的合作社是集体的,不是个体的。法国的社会主义者,无论是圣西门还是路易·勃朗都设想一下子能够从上到下把劳动组织起来;但是拉萨尔想要的是自由的合作社,而不是强迫。
而自由派反对这种合作社的理由是说,这种合作社同舒尔采想要的是一回事;拉萨尔在他后来的著作中对此进行了批驳,他指出,不是要建立小型的、分散的合作社,面是要建立规模较大的合作出它们应该加入一个总联盟。如果生产合作社是分散的,那就谈不上总劳动,而只能说是小团体劳动。此外,工人们现在对国家帮助和自助[18]的概念已经相当清楚了。
科柯斯基:他已经登记了要就委员会的提案发言,不是因为他同意这个提案,而是因为这段条文提供了进一步地阐明和解释的可能性。
不是由于小事,而是由于存在着滥用生产合作社这一要求的危险性和可能性,我们对这一要求采取了另一种立场;现在通过“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这种提法问题己经明确了,所以我们能够表示同意。
我们“争取”的是共产主义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合作社的要求则是一种个别的具有发展能力的要求。因此这里用“要求”这个词是比较正确的。
今天我们在有些问题上已经站在共产主义的立场上了。
我们争取建立的合作社中,也有一些不是生产合作社,如邮局、铁路。
我们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整体利益建立生产合作社,这一点通过“社会主义的”生产合作社这一提法表示清楚了。
凯泽尔表示反对整个这一段,因为有引起误解的危险。随着工人运动取得的成就,这一段不再能成立了。哈赛尔曼本人就在柏林的一次集会上这样讲过。哈赛尔曼说,按照拉萨尔的意思,要争取建立的生产合作社,不是各个团体互相分散的,而是整个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发言人的观点,在前一种情况下,那是建立了古罗马的禁卫军,后一种情况是劳动的总的组织,而我们一旦掌握了政权才能立即建立这种总的组织。
发言人认为“民主监督”这个提法毫无意义;如果人民有决定权,他们就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如果人们要求什么东西,那就必须有一个承担这种要求的人——而这不是别人,正是现代国家。但我们对现代国家的政权毫无所求,只是要求掌握这个政权本身。
克恩克的建议有舒尔采-德里奇主义的味道,因为所谓“自由的个体的”就是指那些有一点东西的人自愿地聚集到一起成立生产合作社。因此我们可以把整个这一段删掉并且把克恩克的修正案也否决掉。
库尔根据理论上和实际上的理由赞成这一段。在拉萨尔的著作中,生产合作社是作为一种积极的要求提出来的;如果我们把这一段删掉,那末这就会引起不信任和激怒一些人。
用“要求”这个词是最正确的;我们正是向社会要求有关的几点。社会主义的生产合作社和个体的或自助的生产合作社之间的区别,在大会上已经反复地讲得清清楚楚,他不能理解,一个深思熟虑的社会主义者怎么能够提出建立个体的合作社这样的建议。
我们必须保留诸如要求国家帮助这些提法,因为几年来我们正是以此为基础进行鼓动的。
克恩克想不到他的提案会遭到这样的攻击。在制定我们的纲领时,问题是要找到实现我们要求的实际形式,以便能够进行卓有成效的鼓动。拉萨尔在《公开答复》第30页上说:自由的个体的工人合作社,但是是在国家的援助和促进下实现的自由的个体的合作社——这是工人等级摆脱困境的唯一道路。”
因此发言人根本不能理解,有人竟然会这样反对他的条文;这只能是因为没有理解他的条文的意思。问题的确不在于自助的合作社,而在于每个人是否能自由决定参不参加合作社。谁若是乐意,谁就可以到私营企业家那里去。正是提案的这种条文为每个人提供了自由;否则,人们就会谴责我们想限制个人自由了。
在提案中,没有谈到团体的合作社;它们是应当联系在一起的,但是起初当然可能存在着这样的合作社,直到同一类型的其他合作社建立起来为止。
委员会提出一项修改意见,就是要把"verlangen"[19]改成"fordern"。
通过停止登记发言人名单的提案。
瓦耳泰希不明白怎么对这一段的正确的条文还会有这些错误的理解。生产合作社实成了两派之间的一个争论点;但是每一个社会民主党人必须明白,生产合作社是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好的过渡阶段。
格拉德维茨不同意把整段掉,但赞成用“争取”这个词。
昨天通过了同工人阶级相比其他一切阶级都是反动的一帮的条文,但是我们不能向这样的一帮要求任何东西。发言人之所以拒绝克恩克的提案,是因为现在在代表中对于这项提案已经产生了误解,因而在工人当中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情况也会如此。
一项结束辩论的提案被通过。
报告人发言。
哈赛尔曼:有关生产合作社的情况逐渐有所改变,这是很自然的。也没有人认为,为了创办生产合作社,一个亿[20]就够了。发言人一再表示反对使用争取这个词;假如有人说,我们要求得到充分的人权,那末从任何方面都不会对这个词提出什么异议;因此,使用这种说法根本不会产生任何误解,即似乎我们向现代的反动国家verlangen或fordern。
拉萨尔采用“自由的个体的生产合作社”这种说法,仅仅是想强调,他不要圣西门的那种强制做法。
奥托·卡佩尔个人认为,在国家帮助方面他所重视的不是一个亿的方案。
进行了表决:凯泽尔等同志的提案被否决,克恩克等同志的提案也被否决。
德罗甘德希望委员会解释一下,在verlangen和fordern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
李卜克内西紧接着发言,他指出:verlangen这个词是就当前的一个具体的对象而言;比方说,人们可以向俾斯麦提出要求。相反,fordern这个词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一种意志表达,是指一项绝对的真理,一种权利。所以”fordern”、“Forderung”也被正确地运用在爱森纳赫的纲领中[21],他请爱森纳赫派的朋友们回忆一下这一点。此外,"fordern"听起来也比较有力。
弗里茨舍:儿童用verlangen成人用fordern。
因为委员会用“fordern”这个词来代替了“verlangen”,所以在放弃"verlangen”这个词的问题上发生了一次小小的争论。而在辩论结束以前已没有人再采纳从前的用词了。
盖布提议再次进行辩论。这一提案被否决。
哈赛尔曼建议就“verlangen”这个词进行表决。盖布对此表示反对,因为这是不能允许的。但是他最后表示.愿意和解,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例外看待。
进行了表决,"verlangen"这个词被否决;从而通过了委员会提出的“fordern”这个词。
接着,表决整个这段话,结果是全体对十二票被通过。
赖因德尔斯宣布昨天对“反动的一帮”这个说法的表决结果,反对者:十二人,计二千一百九十一票,同意者:一百一十一人,计二万三千零二十二票;反对者有奥艾尔、布洛斯、杜尔克、吉泽克、海尔佐格、格里伦贝格尔、凯泽尔、林克、勒文施坦、莫耶,施泰纳和瓦耳泰希;同意者有:巴第茨、布罗内迈耶尔、博克、布尔克哈德、伯特歇尔、鲍曼、倍倍尔、德姆勒、贝特克、巴尔多内尔、布吕克曼、达斯巴赫、德罗西、德雷斯巴赫、德罗甘德、多曹尔、恩德雷斯、恩格尔哈特、埃格尔、法尔.芬、弗里克、弗里茨舍、芬克、艾。费舍、费舍(科布尔格)、弗兰茨、盖布、加多夫、格拉德维茨、格累伯、君特、哈尔姆、哈特曼.哈森克莱维尔、哈赛、哈赛尔曼、胡尔曼·海因策耳、海尔赫尔德、霍里希、海特布林克、霍赫海姆、尤斯特、屈恩、科柯斯基、克格尔、克勒斯、奥古斯特。卡佩尔、奥托。卡佩尔、克莱因、克卢特、克恩克.克伊茨贝格、库尔、林格纳、勒费尔拜因、洛伊希顿贝格、李卜克内西、列曼、弥勒、迈伊、马莫、莫特勒、米尔克、迈耶尔、麦斯特、莫耳肯布尔、诺曼、奥利希、佩措尔德、皮尔斯特、普勒斯、普林茨、彼得曼、莱茵霍尔德、李希特尔、拉科夫、莱麦尔、赖因德尔斯、里施.勒迪格尔、沙恩克.席德维茨、雪恩尼安、施韦肯迪克、斯特芬斯、施泰尼希、施图尔.施特雷克、斯劳克、朗姆、舒马赫、肖伊、乌费尔特、乌尔利希、特耳克、图曹尔,法特、维默尔,文德勒、沃布扎,瓦尔特,维希滕达尔、文内尔、韦茨卡、茨维内尔、克罗内贝格。
按照议事日程继续开会,开始讨论下一部分的第1条。
委员会提出讨论下列人的提案:鲍曼(一切官员均须通过普遍选举权选举);倍倍尔等同志(凡年满二十岁的男女国民都享有义务选举权);福格尔(见印发的议案);哈赛等同志(请求批准增加人民代表的日薪)。
由吉森的一些党员提出的一项提案(见印发的议案,把年满二十一岁改为年满二十岁)被撤消,因为在委员会的提案中已包括了这一提法。
福格尔的提案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哈赛等同志的提案得到了足够的支持;倍倍尔等同志的提案也得到了足够的支持;鲍曼的提案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首先由报告人发言。
哈赛尔曼:他要讲一点意见,因为有各种意见分歧的提案;他首先反对义务选举权。当居民对自己的利益还没有足够的认识时,他们只不过是为反动派效劳的投票的群氓;如果把选举日定在星期日和节日是比较正确的。
在某种情况下,放弃投票也是一种权利,在这里,强制是不合适的;例如,在复选时,假如两个候选人中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话。
关于妇女选举权的问题,我们必须区分,什么适用于当前的情况,什么适用于将来的情况。人类的这一部分受到损害,这当然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必须彻底消除这种现象。但是今天总的说来妇女还是远远落后的,因为她们所受的教育比男人更糟。
选举权和普遍义务兵役制问题也是一致的;如果由那些(从理论上说)也掌握了行使选举权的力量的人来使用选举权,这就会造成另一种印象。
所以,让我们暂时确定年满二十岁的男子有选举权;今后的代表大会可以确定其他的东西。
关于薪金问题,我们确实在为这一要求进行鼓动,因为目前工人等级由于这项要求到拒绝而很难参加立法会议。
但是发言人反对把这一条写入纲领,因为这类事情太微不足道了;既然我们为了鼓动等能够筹集这样多的资金,那末我们也就足以维持自己的议员。
人们甚至可以更加实际地进行鼓动,同时我们指出:尽管得不到薪金,我们还是要竭尽全力使尽可能多的工人等级的代表参加立法机关。
通过停止登记发言。——奥古斯特·卡佩尔提议从上面和从下面各推选一个发言人,此提案被否决。——克莱因提了一个补充提案:在“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选举中都享有……选举权”的后面再加上:在星期日进行选举。
沙恩克也提出一个类似的提案:凡年满二十岁的国民在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选举中都享有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和秘密的选举权。选举必须在星期日或节日举行,或如有可能则把选举日规定为节日。——接着开始发言。
倍倍尔:主席没有宣读他的提案的前言,所以他的提案没有完全为人所理解。
在提出这些要求时先假定:在现代国家中我们不能实现这些要求;在辩论中我们必须从这一立场出发。
“在国家和地方的选举中”这一提法说得不完全,因为我们还有其他的选举,例如选举官吏;所以,这一段要修改。
哈赛尔曼认为妇女没有受到足够的教育;但是,对男性工人也可以这样说。是的,还有一些人声称,只有到工人更有教养时,才赞成普遍的选举权。
但这是错误的如果想看到一种权利的效果,就必须使这种权利得以行使,并且必须为此提供机会。昨天我们说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现在我们不应把妇女看成同我们相比是反动的。
义务选举权无论如何是有利的,而且它在瑞士已经证明是行得通的。资产者几乎全都参加选举没有参加选举的百分之五十是工人,尽管其中有一部分人可能投票反对我们,然而大多数是赞成我们的。
哈赛尔曼说,当妇女受到足够的教育时,他才会同意妇女有选举然这样,我们恰恰须努力使妇女受到足够的教育,而要做到这一点,又恰恰须要我们给予她们选举权,从而使他们能够练习使用这一权利。
发言人几年前也说过工人没有受到足够的教育;但是他已经有了另外的看法,那些现在还认为妇女没有受到足够教育的人,情况也会如此。
现在的事实已经是:妇女们兴致勃勃地参加我们的运动,并且有效地影响着男人。
特别是由于上述最后一点理由,我们必须想法把妇女们争取过来,另外,发言人还提醒要注意妇女在教皇至上主义运动中的影响。
在去年的莱比锡国会选举中,向妇女散发了一份传单,影响很好。
当时我们十分惋惜,妇女不能参加投票;否则我们相信,那次我们甚至会从资产阶级妇女的行列中获得大量的选票。
在英国的六十六个地方,二万七千名妇女当中就有一万四千人行使了投票权。弗吉尼亚州的一个首席法官向华盛顿报告说,自从妇女有权参加选举以来,在选举方面的骚扰就完全消失了。
如果通过他的提案,可在短期内取得巨大的成就。
收到奥托·卡佩尔的提案(加上:选举日必须定在星期日或节日),和多曹尔的提案(以“秘密投票的选举权”代替“秘密的选举权”)。
施韦肯迪克: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选举权是一种强大的鼓动手段,所以我们向现代国家要求这个东西。义务投票权在瑞士并没有取得象倍倍尔所说的那种成果;发言人在那里有实际经验。尽管还有惩罚规定,参加者仍寥寥无几。工人只有出自自由信念才会去投票。
关于妇女投票权的问题,发言人提请注意,我们不是居住在美国,而是住在德国。
我们每年开一次代表大会,如果我们继续前进,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提出要求。
奥艾尔:他原则上赞成妇女享有投票权;昨天通过了:对我们说来,其他阶级是反动的一帮;如果我们不愿意把妇女摆在和我们平等的地位,那末,我们就会被妇女们列为反动派。
克莱因:昨天的决议总是经常被引用,可是它和今天的事毫不相干。
倍倍尔:既然在涉及义务选举权问题上提到了瑞士,那末,我们就正好可以把瑞士当作可怕的例子;在那里干的蠢事够多了。倍倍尔所说的争取资产阶级妇女的问题,那真是异想天开;她们对我们毫不关心,相反地,她们和她们的丈夫一样仇恨我们。问题确实在于阶级利益。
到目前为止,我们把议员的薪金问题当作斗争的手段来利用。我们已经证不仅仅是俾斯麦,就是我们也有“巨额财产”,我们能够用自己的议员去占据整个议会。
他对节日一类问題没有兴趣,因为问题不在于早几天或者晚几天举行选举;星期日就足够了。
斯劳克同意倍倍尔的建议。报告人已经指出过,必须把纲领提到科学的高度。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可以通过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选举权来达到我们提出的要求,但是这样一来人们可就误入歧途了。只有通过人民群众的压力才能迫使政府让步,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让妇女一起参加政治运动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哈赛尔曼:倍倍尔一方面要求义务选举权,因为这样可以使工人受到教育;而在妇女问题上,倍倍尔却认为,我们也必须考虑到今后的情况;但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教育将是一种良好的教育,从而没有必要实行强制。此外,发言人已经表示过,他原则上不反对妇女享有投票权。如果问题涉及到同男人相比妇女是否受到了损害,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今天在工人等级中,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受压迫的。这仅仅是一个实际问题:妇女参加选举对我们的事业是有利还是不利。发言人相信是后一种情况。
如果说要强调普遍的选举权,那末普遍的选举权必须和普遍的义务兵役制是一致的。
进行表决。哈赛等同志的提案被否决;奥托·卡佩尔的提案被通过;关于删掉节日的提案被否决;倍倍尔等同志关于实行义务选举权的提案被通过。——关于提案的其他部分,在“国民”前面加上“两性”必须进行记名投票,因为票数统计结果值得怀疑;于是进行记名投票。主席哈森克莱维尔宣布,反对倍倍尔提案的人原则上不反对妇女享有选举权,他们赞成用“国民”这个词来表达。对此全体一致同意。
会议于十二点半结束。
第五次会议:5月25日,星期二,下午两点半。
主席盖布。——宣读出席人名单的结果是一名代表缺席,其他三名缺席者在进入议程之前已向记录人报到。
从海德尔贝格、奥德逊和不伦瑞克拍来了电报。
首先宣读了今天上午对倍倍尔关于加上“两性国民”的提案进行记名投票的结果,五十五位代表投一万零九百七十票赞成,六十二位代表投一万四千一百四十二票反对。投票赞成该提案的人是:
奥艾尔、巴第茨、布罗内迈耶尔、布尔克哈德、鲍曼、倍倍尔、布洛斯、贝特克、巴尔多内尔、达斯巴赫、杜尔克、多曹尔、恩德雷斯、恩格尔哈特、芬克、艾。费舍、费舍〈科布尔格)、弗兰茨、加多夫.格拉德维茨,哈赛、胡尔岽曼、霍里希、霍夫曼、海特布林克、尤斯持、屈恩,凯泽尔、科柯斯基、克格尔、奥古斯特·卡佩尔、勒费尔拜因、列曼、勒文施坦、莫耶、迈伊、马莫、莫特勒、米尔克、歇尔特,李希特尔、赖因德尔斯、沙恩克、斯劳克.朗姆、舒马赫、肖伊、施泰纳、乌尔利希、特耳克、法特、瓦耳泰希、维默尔、文内尔。
投票反对该提案的人是:
博克、伯特歇尔、德姆勒、布吕克曼.德罗西、德雷斯巴赫、德罗甘德、埃格尔、法尔、芬、弗里克、弗里茨舍、盖布、格累伯、君特,哈尔姆、哈特曼、哈森克莱维尔.哈赛尔曼、海因策耳、海尔赫尔德、海尔佐克、海奈曼、格里伦贝格尔、霍赫海姆、克勒斯、奥托·卡佩尔、克莱因、克卢特、克恩克、克罗伊茨贝格、厍尔、林格纳、洛伊希顿贝格、李卜克内西、弥勒、迈耶尔、麦斯特、莫耳肯布尔、诺曼、奥利希、佩措尔德、皮尔斯特、普勒斯、普林茨、拉科夫、莱麦尔、勒迪格尔、席德维茨、雪恩尼安、施韦肯迪克、斯特芬斯、施泰内克、施图尔、施特雷克、图曹尔、文德勒、瓦尔特、维希滕达尔、韦茨卡、茨维内尔,克罗内贝格。
随后进入议事日程。
李卜克内西说,今天早晨的表决不很明确,因为那些投票反对“两性国民”的人根本不是妇女投票权的反对者,所以他请求对这次表决作如下的理解所有投票赞成“国民”而不赞成“男子”的人,也承认妇女投票权。只是由于文字体例方面的原因,他才赞成用这一条文而不用别的条文。
主席宣读了对第三部分第1条的提案。通过的这一条的条文如下1、凡年满二十岁的国民在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选举和投票中都享有秘密投票和义务投票的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选举权和投票权。选举日或投票日必须定在星期日或节日。
报告人建议把第2条写成:“实行直接的人民立法制度”,这样,草案中的其他字就不要了。
瓦尔特希望,关于这一部分的辩论可以一起进行,否则事情就会拖得太久,因为还要讨论组织章程和报刊等问题。
福格尔对第三部分第2条的提案被否决,相反,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报告人的建议。
倍倍尔提议,把关于决定宣战与媾和的问题放在第三部分第2条中,即“实行直接的人民立法;由人民决定宣战与媾和。”
报告人说,这一点已经在报告中提出来了。
拉夫的另外一个提案:加上武装全体国民,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倍倍尔提议,把军事训练改为:人民武装。
李卜克内西指出,军事训练比人民武装更深入一步,其中包括了人民武装;因此,倍倍尔可否放弃他的提案。
倍倍尔收回了这个提案,并把他的另外一个关于教会同国家和学校分离的提案也放到以后再说。
莫耳肯布尔反对委员会的提案:他认为应由人民代表机关决定宣战与媾和的问题,这是最合适的。
施托勒:如果敌人打进来了,人民不可能马上集合起来并决定宣战与媾和。
对第3条进行表决。
报告人提出的条文是“3、实行普遍军事训练。以国民军代替常备军。”这一条文被通过,也通过了在第三部分的第2条中加上:“由人民决定宣战与媾和。”
报告人提议在第4条中加上“废除限制自由发表意见、自由探讨和自由思想的一切法律。"
福格尔对这一条的一些提案没有得到支持,报告人的建议被通过了。
对第5条又提出了好几个提案,其中福格尔的一个提案得到了必要的支持,该提案要求由人民法庭进行裁判,实行公开的、口头上的法律程序和免费诉讼,废除宗教宣誓仪式和死刑等等。
李卜克内西坚持委员会的提案,因为否则纲领就会太长;这样烦琐的条文作为决议或对一个备忘录来说是好的,但是不能写到纲领里去。
随后,否决了福格尔的提案,通过了委员会的条文。
通过结束辩论。
然后通过了报告人(委员会)的一项提案“5、禁止儿童劳动和一切有害于健康和道德的妇女劳动。”
关于“工人党提出下列要求作为国家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基础”这一部分,除了报告人的提案外,还宣读了:
吉森要求把出版和言论自由放在信仰自由后面的提案,这项提案没有得到支持。
倍倍尔的关于加上“教会同学校和国家分离”的提案得到了支持。
李卜克内反对倍倍尔的提案。他说,正好是在美国,在教会同国家分离的制度下,还确实存在着教士,这对我们不能不是一个警告。教会同学校分离是完全合理的,但是国家可以把教会看作只是象任何其他团体那样的团体,国家首先必须把学校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这一点已经通过要求由国家实行免费的国民教育而加以强调了。我们把宗教说成是私人的事情也就足够了。
舒马赫对这一点发表了有利于倍倍尔提案的意见,他根据英国政府对爱尔兰教会的态度对此作了说明。
图曹尔提议加上“在一切公立的教育机关中实行免费教育”;这一提案得到了足够的支持。
倍倍尔同意舒马赫的发言。教皇至上主义者的要求不在于使学校同教会分离。克特勒主教最近就非常主张教会同国家分离,但不愿意使学校同教会分离。
通过结束辩论。——否决了倍倍尔和图曹尔的两个提案;通过了报告人的提案。
现在讨论关于累进所得税的条文。
福格尔的这方面的提案被否决。
弗里克反对报告人的提案。
倍倍尔也反对,因为他认为,把累进所得税的要求放在现代社会内部的各种要求中,要更适合一些。
哈赛尔曼发言反对倍倍尔的观点。
进行表决,批准了报告人的提案。
福格尔提议在结社自由前面加上“充分的”。这一提案没有得到支持。
拉科夫请求不要被敌人所迷惑,并提议写成“不受限制的”结社自由。
李卜克内西认为,不能说“不受限制的”自由,因为不存在受限制的自由。
斯劳克主张取消对结社自由的一切限制。
奥托·卡佩尔提议要写成“不受限制的结社权利”,通过了这一提案。
福格尔关于实行八小时正常工作日的提案没有得到支持。
奥托·卡佩尔提出的关于实行九小时正常工作日的提案得到了必要的支持。
报告人主张“实行同社会状况相适应的正常工作日”的提案被通过了。——报告人提出的要附上“禁止星期日劳动”的提案也被通过了。
福格尔对妇女劳动和儿童劳动的一个补充提案,即禁止夜间劳动,没有得到支持。
李卜克内西谈了谈报告人的提案,并强调说,在所有的劳动部门中取消夜间劳动是不行的。
鲍曼提议写成禁止儿童劳动和一切有害于健康和道德的妇女劳动。”
结束辩论。
文特尔斯贝格的修正案“禁止工业中的妇女劳动”被否决,
通过了鮑曼的提案。
接着讨论草案第4条。
莱因提议在“家庭工业”后面加上“以及工人住宅”。
福格尔提议“为保护生命和健康,对工厂工业、作坊工业和家庭工业实行国家监督”,这一提案得到了支持。
弗里茨舍希望说明工厂视察员不得由退伍军官担任,而必须由工人选举出来的、熟悉工人情况的人来担任。
克莱李卜克内西刚才说到现在的国家不可能关心工人住宅,所他想说明,他提到的这个要求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地方的。
倍倍尔的提案“全部工人互助金和救济金完全由自己管理”得到通过;尤斯特的提案“由工人选举出来的视察员”没有得到支持。
霍里希希望也要考虑到家庭工业。
对第5条:调整监狱劳动,尤斯特提案的第二部分''通过同自由工人进行竞争”,得到了支持。
布吕克曼提议废除监狱劳动。
盖布表示拥护委员会草案的条文。如果要废除各种监狱劳动的话,就得考虑到:习惯劳动的人不劳动就会感到非常无聊。
随后,布吕克曼的提案被否决;尤斯特的那个提案也被否决,通过了报告人的提案。
只通过了第4条来代替第4和第6条,因为第6条合并到第4条中去了。
报告人建议第6条写上“保护工人的生命和健康。监督工人住宅的卫生状况。通过工人选出的人员对矿山、工厂工业、作坊工业和家庭工业实行监督。实行有效的责任法。”
前面提到过的福格尔在这方面的提案再也没有得到支持。
主席布说,哥达代表会议所商定的、后来经报告人修改过的这个草案现在完成了。
倍倍尔还提议在第6条中写上“完全由自己管理”。
关于政治要求,哈赛尔曼希望尽管倍倍尔和报告人的意见一致,但是代表大会可继续进行讨论。
主席问,代表大会是否同意都用fordernxix代替verlangenxix,对此,代表大会表示同意。
现在休息(四点半)。
五点半继续进行讨论。——宣读了汉堡、哈雷和汉诺威发来的电报。
进入议事日程,开始辩论第三部分中各条的明确划分和有关部分开头的文字。
就倍倍尔的“作为现代国家基础的其他的政治要求”提案进行发言。
李卜克内西讲了他同倍倍尔协商的结果,并说明了建议修改的理由。
报告人关于把第三部分又分为两部分的提议以及提出的这两部分开头的文字都得到通过。
现在主席盖布宣读在专题讨论中所决定的整个纲领。然后他请求进行总的或最后的表决。进行了最后表决,结果一致通过。
对党的名称的提案是:
图曹尔:德国社会民主工党。
海因策耳: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
弗里克支持海因策耳的提案,因为我们必须同天主教社会主义者区别开来。
迈耶尔:社会民主党。
报告人:德国工人党。李卜克内西作为报告人为此辩护,因为那些跟着教士跑的党不是真正的工人党,而是投票的群氓。
经表决通过了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这个名称,于是,主席在热烈的欢呼声中说,合并了的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原则基础已经牢固地建立了(晚六点)。
通过的纲领全文如下:
一、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普遍有益的劳动只有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全部劳动产品属于社会,即在普遍履行劳动义务的条件下,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的一切成员,按照每个人的合理需要属于每个人。
在现代社会,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由此造成的工人阶级的依附性是一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
劳动的解放要求把劳动资料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要求集体调节总劳动,并把劳动所得用于公益目的和公平分配。
劳动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的事情,对它说来,其他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
二、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从这些原则出发,争取用一切合法手段建立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社会,通过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来摧毁铁的工资规律,废除任何形式的剥削,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虽然首先在本国范围内进行活动,但是它意识到工人运动的国际性质并决心履行这种性质所赋予工人的一切义务,以便实现一切人的兄弟联合。
为了替社会问题的解决开辟道路,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要求在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合作社。在工业和农业中,生产合作社必须广泛建立,以致能从它们里面产生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的组织。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提出下列各项要求作为国家的基础:
1.凡年满二十岁的国民在国家和地方的一切选举和投票中都享有秘密投票和义务投票的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选举权和投票权。选举日或投票日必须定在星期日或节日。
2.实行直接的人民立法。由人民决定宣战与媾和。
3.实行普遍军事训练。以国民军代替常备军。
4.废除一切特别法律,尤其是关于出版、结社和集会的法律;废除限制自由发表意见、自由探讨和自由思想的一切法律。
5.实行人民裁判。实行免费诉讼。
6.通过国家实行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实行普遍的义务教育。实行一切教育机构的免费教育。宣布宗教为私人的事。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在现代社会内部提出下列要求:
1.本着上述要求的精神尽可能扩大政治上的权利和自由。
2.向国家和地方缴纳单一的累进所得税,取消一切现行的,特别是加重人民负担的间接税。
3.保证不受限制的集会结社的权利。
4.实行同社会需要相适应的正常工作日。禁止星期日劳动。
5.禁止儿童劳动和一切有害于健康和道德的妇女劳动。
6.实行保护工人生命和健康的法律。监督工人住宅的卫生状况。由工人选出的官吏对矿山、工厂工业、作坊工业和家庭工业实行监督。实行有效的责任法。
7.调整监狱劳动。
8.工人的互助基金和救济基金完全由工人自己管理。
代表大会开始讨论组织章程,哈森克莱维尔对章程作了一般性的说明。组织章程中的主导思想必须是集中制,委员会就是以此为出发点的。特森多尔夫说过:只是由于集中制,社会民主党才成为有威胁性的。的确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机关报,但这一点同目前状况的目的不相适应;然而其他的党报必须尽可能同总机关报协调一致,并必须在原则问题上绝对服从纲领。因此,凡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报纸,都不得被认为是党报。应在什么时候办一家总机关报,也许现在已经可以作明确规定了。
无论如何,下次代表大会就可以听取应如何处理有关这个问题的建议。
瓦耳泰希提议不必进行一般性讨论而立即进行专题讨论。
勒文施坦主张进行一般性讨论,因为在一般性讨论中比在专题讨论中对这个重要问题能得到更明确的认识。
这时通过了瓦耳泰希的提案。
莱麦尔想对代表大会选出的所有负责人进行一次全体党员的直接投票,他的这一提案被否决了。
凯泽尔提议,首先对党的机构的数目进行讨论和表决。
这一提案得到通过。
哈曼反对选举一个委员会。
弗里克赞成这过点,因为可以把中心点不仅仅设在一个地方。
林格纳赞成选一个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必须在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之间发生争执时作为执行机构来行使职权。
加多夫认为监察委员会不必直接由代表大会选举。
列曼受委托反对成立一个委员会。
施特雷克同样反对,凯泽尔也是如此,因为这样一来监察工作就会成为空想。
布尔克哈德赞成设委员会。
关于结束辩论的提案被否决。
胡尔累曼反对设委员会。
普林茨为了更好地实行集中制,赞成设委员会,科柯斯基也是如此。
奥古斯特卡佩尔主张保留委员会的议案,因为不可把重点放到唯一的一个会员机构的权力上。
奥艾尔作为报告人说:委员会的拥护者们对委员会应起什么作用还不很清楚,它不是一个执行机构,只有在执行委员会同监察委员会之间发生冲突时,它才能起作用。在有了党报,人们能够比以前更容易取得互相了解以后,这个机构就不再适合需要了;因此,发言人主张在第3条中删去委员会。
奥古斯特·卡佩尔强调说,委员会毕竟是一个执行机构。
在哈特曼、斯巴赫、海奈曼和德西也对第3条发表了意见后,按照委员会的原提案,几乎全体一致通过设置即选举一个执行委员会和一个委员会,以多数票通过设置一个监察委员会。(代表大会决定监察委员会的地址)
按照建议,今天的大会规定到八点结束。
关于组织章程第1条,德雷斯巴赫提议,原封不动地接受委员会的提案,不过期限(三个月)除外,期限应更长一些。吉森有关这一条的提案没有得到支持。
伯特歇尔提议,把期限规定为两个月。
报告人奥艾尔反对德雷斯巴赫的提案,并再一次建议原封不动地接受委员会提案的第1条。
随后按照报告人(委员会)的提案通过了第1条。
接着讨论第2条。乌尔利希提议:对于违反党的利益的党员,可由执行委员会根据任何一个地方的党员的提议把他们开除出党;允许向党代表大会提出申诉,但已被开除的党员,在代表大会对他作出决定以前,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吸收他入党。
盖布建议按照委员会的原提案通过第2条,并批评乌尔利希的提案,说这是不言而喻的。
乌尔利希的提案没有得到支持。——第2条按照委员会的议案通过了。
对第3条勒文施坦提议:监察委员会的所在地与执行委员会不得在同一个地方。
芬克提议: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不应由代表大会选举。
通过结束辩论。——勒文施坦的提案以及奥古斯特·卡佩尔的一个类似的提案,根据主席指示暂时放在议案的第10条中。
哈特曼提议,党的一切机构都应在代表大会上选举,并应由全体党员直接投票;这一提案被否决。
普林茨提议,不在代表大会上,而通过全体党员直接投票选举第一主席和第二主席;这一提案也被否决了。
奥托·卡佩尔提议,在第3条第3行删去“监察委员会”一词。
这一提案得到通过,在确定了明天的会议于八点开始后,今天的会议于八点结束。
第六次会议:5月26日,星期三,上午九点一刻。
哈森克莱维尔宣布开会。——记录肖伊、库尔。——赖因德尔斯宣读了出席人名单,缺席者倍倍尔(请假)、伯特歇尔、德雷斯巴赫、吉泽克,外出者赖歇尔特、施图尔和希尔施。
宣读并通过了星期一下午的记录。
主席哈森克莱维尔发言,对印发的组织章程提案中到第4条为止所作的修改进行解释。——接着讨论第4条。
奥托·卡佩尔、克卢特、麦斯特、格累伯、维希滕达尔、图曹尔、德雷斯巴赫对此提出了以下提案:在“党代表大会”后面加上“如果监察委员会的多数对此同意的话”。
这个提案得到了足够的支持,克莱因的一个提案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奥艾尔(作为报告人)请求原封不动地通过委员会的提案,因为,如果要想顾到一切情况,我们就得订出一整本书的各种规定来。在某种情况下监察委员会的确可以迫使执行委员会召集非常代表大会。
海奈曼表示同意委员会的提案,但提请注意,必须作些文字上的修改。
奥托·卡佩尔说,他所以提出要作修改,是为了保证在特殊的情况下和召开代表大会时给监察委员会更大的权力。这也是为了在召集这样一个非常代表大会时,在工人中获得更多的信任。
盖布:如果有人要对执行委员会的权力加以限制,那是完全错误的。由监察委员会来共同进行领导也是极其荒谬的。他们在爱森纳赫党内有一些这方面的令人不快的经验。如果执行委员会的五个成员不知道选择适当时间举行党的非常代表大会,那末监察委员会也是不会知道的。
克莱因:对这一段提出的这个条文根本不能接受。爱森纳赫派本身就对这一条文理解得不正确,他请求把这一条再仔细读一遍。
主席哈森克莱维尔:可能会发生政治上的意外事件,使得召开非常代表大会成为必要,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委员会能够比监察委员会更好地判断实际情况。
赖因德尔斯:他也不同意提出的这个条文,因为在代表大会之前,相互之间往往可能很不信任,因此他提出,执行委员会只有取得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的同意才有权召开非常代表大会。
弗里克不理解,集中主义的拉萨尔派怎么能够反对这一条。在党内向来不是我们决定一切,而是还有其他的势力可以对非常代表大会的举行起决定性的作用。
接着结束辩论。——奥托·卡佩尔的提案被否决,通过了委员会提出的第4条条文。
接着宣读第5条。
普林茨提议,把三分之一的代表改为六分之一的代表;这一点得到了同意,随后通过了这样修改后的第5条条文。
关于第6条,委员会建议删去最后一句。
拉利夫提议“为选举代表起见,执行委员会必须把党员划分到若干选区,每区有四百名党员。”
弗里茨舍提议,加上:“当选人以及他们所得的票数应在下一期党的两个机关报上公布。”
施图尔和佩措尔德提议,加上:“监察委员会可派两个成员参加代表大会。”
弗里克和克莱因提议,加上:“执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必须出席代表大会。”
列曼提议,加上:“代表大会的一切决议必须提交全体党员经直接投票批准。”
在支持提案的问题上,吉森的提案(己印发的议案三)没有得到支持,所有其他的提案都得到了足够的支持。
奥艾尔(作为报告人):尽管有许多相反的提案,他请求原封不动地通过委员会的原提案。执行委员会的五个成员必须全体出席代表大会,这是多余的,因为两个成员就能很好地代表执行委员会了,而且在这方面也要好好考虑经费问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执行委员会当然要全体出席代表大会。
按照人数投票根本不切实际,因为组织章程在普鲁士和巴伐利亚行不通,那里现存的法律不容许这一点。公布当选的代表当然很好,但是,根据他的经验,这项决定并没有被遵守过。由于警察方面的原因,全体党员直接投票也是不可能的。到现在为止,人们在讨论组织章程时都从这一观点出发,即似乎每个负责人都是贼;假使有人想要把负责人排斥于代表大会之外的话,那末他要指出,一份委托书的四百张票是不可能影响代表大会的。
如果一个负责人很坏,那末,这个人在代表大会之前就会搜罗一些坏家伙到时投票支持自己。不过报告人希望代表大会把有声望的人选为负责人,这些人在有争执的问题上不会为自己的事情来参加投票。
有人提议马上结束辩论。
韦茨卡不同意结束;不能打断那些想讲重要问题的人的话。
通过结束辩论。
盖布对事实进行更正:报告人强调说组织章程在普鲁士和巴伐利亚行不通。然而这是不正确的,只有错误地运用法律,才在许多情况下产生了这种看法。到目前为止,已经容许在一个地方组织起来,在其他地方,这样的组织被警察解散了。
奥艾尔说,在所有以前提出过公诉的地方,都作出了判决。
哈森克莱维尔证实说,在普鲁士,曾经对“全德工人联合会”的会员提出过公诉,他们也已被宣告无罪了。
科柯斯基:高等法院的决定不是法律。十年以后,在法官当中往往又象从前一样出现另一种观点,而且,法官们的看法经常摇摆不定。
随后,对第6条的全部提案都被否决了。
盖布希望作出如下的规定:“在原则问题和组织问题上,按照委托书授与者的票数进行表决”,并提议就此问题再进行辩论。通过了后一个提案。
盖布提议“在组织问题和原则问题上,以及在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时,按照所代表的党员的数目以简单多数进行表决,在所有其他问题上,按照代表的人数进行表决。”
凯泽尔反对这个提案。
拉科夫赞成这个提案。
哈特曼:如果有可能划分选区,那末他赞成划分选区,但是因为不可能这样做,他就请求接受盖布的提案。
勒文施坦赞成盖布的提案。
弗里克:在代表大会上应按人数进行表决的原则是不能接受的,因为离代表大会地点近的小地区很容易派遣大批代表,在投票时能够轻而易举地超过比较远的、但在党内又比较重要的地区,这是以少数压多数。
有人提议结束辩论,这一提案得到通过。——盖布的提案被通过了,随后第6条也连同这项提案一起被通过了。
对第7条,汉堡的西尔瓦努斯提出了以下提案:“党代表大会的记录至迟应于代表大会闭幕后四星期向党员公布,收成本费。”
奥古斯特·卡佩尔反对这个提案,因为如果出售记录时获得一些盈余,这对党很有好处。
弗里茨舍:我们不能采纳奥·卡佩尔的提案,因为一大部分记录经常卖不出去。
加多夫请求记录定价便宜一些,否则大部分卖不出去。
决定结束辩论。——第7条按照议案通过了。
接着开始讨论议案第8条。
凯泽尔提议加上:“执行委员会不得在同一个地方呆三年以上。”——这一提案得到了足够的支持。
盖布同报告人一致提议,对已印发的议案第8条的开头作如下修改“执行委员会领导党的事务,执行委员会由两名主席、两名书记和一名财务委员组成。”
奥艾尔赞成这一提案。他认为有必要由代表大会选举执行委员中五名享有同等权利的成员,并且只要可能,就把执行委员会的职权划分交给它的成员去安排。他认为凯泽尔的提案没有多大的价值,如果该提案被通过了的话,也几乎无法实行,因为它根本不切实际。代表大会已经成熟了,会好好考虑选择什么样的地点和什么样的人员。以前,凯泽尔的提案也许还有一些意义;为了论证这个提案,人们可以说,执行委员会的成员能对地方的成员发生很大的影响,从而能够保证他们重新当选。现在这个理由站不住脚了,因为按照新的提案,执行委员会的成员由代表大会而不是由地方的成员选举。
凯泽尔解释说,他是受发给他委托书的人的委托提出这个提案的。根据过去的经验,设有党的委员会的某些地方,都逐渐发展成了党的活动中心,这一事实对党是不利的;他反对设两个享有同等权利的主席,因为在他看来,这样的两个主席会以古罗马的执政官那样的身份出现。
盖布反对凯泽尔的提案。他认为如果关于监察委员会所在地的提案一般来说实际上行得通的话,就可以接受。至于执行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他认为必须选举没有高低之分的主席和书记各两名。经验证明,在执行委员会中没有必要设一名常任主席,因为,不同的成员可以轮流担任主席职务。相反,如果代表大会作出了关于主席和书记都各有高低之分的决定,那末,这个或者那个成员就可能认为参加执行委员会有损于他的尊严。
施特雷克反对选举五个人。一名主席、一名书记和一名财务委员完全足以处理事务了。
普林茨认为由代表大会选举一名第一主席和一名第二主席是绝对必要的。
弗里茨舍想讨论一下薪金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同选举主席等有密切的关系。
盖布要求把薪金问题分开来处理。
弗里克认为,在讨论薪金之前必须首先把职务规定下来。他同意选举一名第一主席和一名第二主席。
普林茨希望正常地给党的负责人发薪金。我们曾经是分开的,还能够发给适当的薪金,现在——我们合并了,强大了——我们更能够这样做。
斯特芬斯不能同意盖布关于由两位主席轮流处理党的事务的提案;因为,可能偶然发生什么事情,结果,一人就归罪于另一人;所以他认为,经常由一个人处理事务是合适的。尽管如此,在目前情况下发言人并不想进行这样的选举,而可由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去自行分配这些职位。发言人同时指出,关于选举党的负责人的条文(“任期到下一次代表大会为止”)同已经通过的第3条(“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不一致,必须加以修改。
鮑曼支持这个提案。关于执行委员会的选举,他同盖布的意见一致;他也认为有必要选举五个享有同等权利的人,可以让他们自己去分配职位。在没有弄清楚需要多少人处理党的事务之前,不能讨论薪金问题。有人说,三个人就够了;他不能相信这一点,因为工作很繁重。
奥托·卡佩尔反对盖布关于执行委员会选举的提议。象斯特芬斯那样处理事情的方式,在他看来是不实际的。如果党的领导应当是统一的、强有力的,那末,由代表大会选举一名第一主席和一名第二主席是绝对必要的。还有
芬要求在代表大会上选举工作人员。这是为了负责。如果赞同盖布的建议,那末在以后的代表大会上,在提出责难的情况下,一个人就会归罪于另一个人。
哈特曼表示同意委员会的提案。我们为什么取消了Präsident[22]呢?就是因为由一个人来领导党必然会造成独裁。有人谈到了负责的问题。我们认为,职务不同的工作人员将负责单项工作,整个执行委员会将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和领导鼓动工作。一名由代表大会选举的第一主席就是新形式下的旧Präsident。——关于薪金问题,他说,应给两名书记发全部薪金,给财务委员发部分薪金。——以前拉萨尔派给财务委员发全部薪金,但是后来取消了这种做法,因为法特在汉堡申明他完全可以同时担任一名财务委员和一名全权代表的职务,因为后一种职务并不需要他付出全部精力。法特作为财务委员每月有二十塔勒,此外还可以当泥水匠。
莱麦尔坚决反对在废除了个人当Präsident以后,现在又用一种新的形式再设Präsident。执行委员会是一个由五人组成的共同负责的管理机构,其中最重要的人不是主席,而是书记,因为工作中最重的担子压在他们身上。
弗里克对要再设Präsident的指责进行驳斥。第一主席和Präsident之间的区别是显然的,前者在他处理一切事情时都必须同执行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商讨,而拉萨尔派的Präsident则实行绝对的专制。不必担心由于设第一主席多数人就没有影响了,所以他赞成维持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的妥协决定。
辩论至此结束。
哈森克莱维尔以报告人的身份提出通过委员会的建议,否决斯特芬斯的提案。
法特(对事实进行更正)解释说,他只是在一定的时期内那样工作。对此
哈特曼反驳说,他只说了法特当时公开申明的东西。
奥托·卡佩尔(作为个人的意见)指出,第一主席应该只是委员会的工具。
随后进行表决。盖布和报告人的提案被通过,相反,斯特芬斯和凯泽尔的提案被否决。然后,全部通过了修改过的这一条。
第9条(同已印发的议案相符)没有经过辩论就通过了,开始讨论第10条。
奥古斯特·卡佩尔提议“代表大会决定,监察委员会由它所在地的党员选举。”
瓦尔特(反对报告人建议选举监察委员会中的九名成员的提案)提议;“保持已印发的议案中提出的七名。”
勒文施坦提议:“监察委员会应当选择执行委员会所在地以外的另一个地方作为地址。”
奥艾尔以委员会的名义表示同意奥古斯特·卡佩尔的提案。他对这个提案加以补充,建议采用选票和简单多数选举的选举方式。
普林茨认为最好在代表大会上选举监察委员会。
奥古斯特·卡佩尔说,我们对人员还缺乏必要的了解,难以进行这样的选举。
至此通过了关于结束辩论的提案。——在表决时通过了瓦尔特的提案。勒文施坦和奥古斯特·卡佩尔的提案也被通过了,通过后者的提案时还加上委员会的修改。
奥古斯特·卡佩尔关于在代表大会后四个星期内选举监察委员会的建议被否决。这一条全部得到通过。
弗里茨舍建议:新的组织章程一旦经代表大会讨论产生,就要立即付印,以便发给代表们去作报告。
主席表示当然要这样做。
开始讨论第11条。
列曼提出将委员会成员的数目由十八人减为十二人,这一提案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克卢特、德雷斯巴赫等同志提议将“可以住在不同的地方”改为“必须住在十八个不同的地方”。
施图尔提议此处用这样的话“这些人必须住在不同的地方”。
莱麦尔提问。他想知道,对议案中“出席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一切会议”等这些话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执行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为了检查工作可以随意用党的经费旅行——对此
奥艾尔表示在原来商讨时,对这些话是这样理解的: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只有在执行委员会的委托下才能用党的经费旅行。而不是在别的任何情况下。娱乐性的旅行要这些先生们自己掏腰包。
克莱因提请注意第12条和第13条。他说委员会有权在某些情况下免除监察委员会成员的职务,为此,委员会的成员的独立性是绝对必要的。如果许多人住在一个地方就容易互相影响。
哈尔曼表示赞成议案。他以前赞成委员会分散在尽可能多的地方,但现在根据经验有了不同的看法。在拉萨尔派的党内二十四人中,经常只有五个人或者最多九个人投票。传递冗长的公文或把这些公文抄写十八份不是经常可以办得到的。总之委员会这个机器在成员分散的情况下是一个不灵便的机器。因此,他主张:在较大的城市里不是只选一人,而是根据党员的人数选三、四个人或者五个人。不交换意见委员会就没有生命力,因为它不充分掌握情况就根本不能处理党的事务。
通过结束辩论。
在表决时,克卢特、德雷斯巴赫等同志的提案被否决;施图尔的提案也被否决,随后通过了由委员会提出的第11条的条文。
第12条未经辩论就通过了。
关于第13条,克恩克建议加上“允许被解除职务的人向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奥艾尔和盖布表示赞成议案。
克恩克坚持他的提案,认为增加的内容是必要的。
有人提议结束辩论,这一提案被通过。
奥艾尔提请注意第2条,其中说:任何被开除的人可向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鲍曼(对事实进行更正)说:第2条只涉及被开除的人而不涉及被免除职务的人,因此这里可不予考虑。
辩论结束。——克恩克的提案被否决。报告人主张在已印发的议案中加上“补选按照第10条的规定进行”,这一点被通过。整个第13条也被通过。
讨论进行到十二点休会。
下午两点一刻盖布宣布继续开会。宣读出席人名单的结果是李希特尔和图曹尔两个代表缺席。克特尔、伯特歇尔、马莫、李希特尔和里施外出。
德步西随即宣读25日下午的会议记录·
哈森克莱维尔接任主席,在他宣读了有关组织章程第14条的提案以后,开始讨论第14条。有关的提案是:
普林茨的提案:把“暂时”改为“在下次代表大会以前”。
海奈曼提议:要立即筹措资金和寻求办法,以便在近期内建立一家统一的总机关报。
海尔赫尔德提议:党的正式机关报暂时为柏林的《新社会民主党人报》和莱比锡的《人民国家报》。两家机关报都是党的财产。但这两家报纸作为总机关报应该尽快予以停办,应该创办一家在柏林出版的唯一的中央机关报来代替它们。
奥艾尔作为报告人发言:从种种情况的发展来看,关于党报的问题,他认为暂时除了现在的这种做法而外,不可能采取别的做法。争取创办一家唯一的总机关报,这是党内普遍的主张。人们认为,只要象现在那样存在着两家总机关报,就不可能消除党内的两个不同的派别。然而这是不对的。他原则上也赞成办一家总机关报,虽然如此,他坚信,过去在工人运动中出现过的误解将永远不会再现。即使有两家报纸,新的分裂的危险已不复存在。基于实际的特别是财政上的原因,发言人主张保留这两家报纸。无论如何,我们掌握的报纸愈多,我们对人民的影响就愈大。此外,对两家报纸采取厚此薄彼的做法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是有害于统一的。发言人继续表示:一家独一无二的中央机关报会向党提供最重要的科学上的力量,而这样的机关报必须在柏林出版。毫无疑问,在报纸这个问题上一定牵涉到李卜克内西,看来他不可能参与这家报纸的编辑部,因为他迁居柏林会遇到警察的刁难。鉴于这些理由,发言人主张通过委员会的议案。关于两家报纸的所有权问题,我们也必须取得一致意见。《人民国家报》现在是莱比锡合作社的财产。《新社会主党人报》实际上的所有人是哈森克莱维尔。不能直截了当地说这些报纸是党的财产。
哈赛尔曼提议:用“总机关报”来代替“正式机关报”。
海因策耳提议:这两份报纸都继续办下去,应指定《鼓动者报》为总机关报。
有人建议结束登记发言人名单。已登记了四十二人的名字。经过简短的辩论后,通过了结束登记发言人名单·
布吕克曼建议:在第14条中加上“机关报的盈余款项归入统一的金库。”
会议决定,现在只让三个赞成和三个反对委员会的提案的人发言。
海尔赫尔德说:由于有约束力的委托书的原故,他只能赞成办一家唯一的总机关报。此外,他表示反对办党的地方报纸和工会的报纸。按照发言人的意见,这些报纸会给总机关报带来巨大的损害。发言人为了给他的发言举出事例,宣读了一封信,并要求应该让这些小报停办。
哈特曼:有人在北德意志进行大张旗鼓的鼓动,要求停办这两家机关报并创办一家总机关报。但是这一计划没有大量的投资是不能实现的。那种认为由于保留了两家报纸党的不团结就会持续下去的意见是错误的。正如党的领导机关能够管好一家报纸那样,它们也能够把两家报纸办好。如果只有一家报纸,那末,就会有这样的可能性:这家报纸成了一个思想工厂。发言人最后表示,只要条件允许,他赞成保留两家报纸,并创办第三家总机关报。
法尔表示,他和他的委托人的意见是:为了党的完全统一,将党的机关报合并起来是必要的。财务上的考虑不是很重要的。
格罗斯建议:两家机关报都是在执行委员会监督下的党的财产。
哈尔姆对议事规程提出建议:让李卜克内西和哈赛尔曼以编辑的身份发言。(这一点得到通过)。
库尔主张用“正式的机关报”而不用“总机关报”的提法,此外,他表示赞成议案。他认为一家机关报不可能象两家机关报那样照顾到各种意见。所以保留两家报纸恰恰对于统一是有好处的。
迈耶尔:已经有了希望,以后还要建立一大批地方报纸。因此更有必要立即创办一家总机关报,使各种不同的思潮不致于泛滥。如果由总机关报来进行必要的鼓动,那末,很快就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就象现在的《新社会民主党人报》一样。
李卜克内西:他是一个坚决主张办一家唯一的正式机关报的人。在全党,这方面也没有什么意见分歧。问題仅仅在于:什么时候和怎样创办正式机关报。这在目前还不可能。无论如何不允许牺牲已有的机关报来创办。打算取消两家报纸中的一家报纸的计划是一个破坏性的计划。我们需要两家报纸,还需要更多。使党局限于只拥有唯一的一家报纸,就是宣判党在精神上的死刑。在有两家报纸的情况下,“思想工厂”的危险(前面有几个发言人就担心这种危险)就不存在了。报刊是党的最重要的斗争工具;取消报纸就意味着进行自杀,向党的敌人投降。——报纸首先不是为了赚钱,反之,我们必须用它来捍卫和传播我们的思想。我们最危险的敌人不是士兵的常备军,而是敌人的报刊的常备军。我们反对敌人的报刊和反对那些御用机关报的最好的唯一的武器,就是我们的报刊;即使组织解散了,只要我们还有报刊,这些报刊就是旗帜,我们就能够聚集在它们的周围。
哈赛尔曼:我们的报刊不是“思想工厂”,党内同志的任何意见可在那里发表。不久前,他和卡佩尔之间在《新社会民主党人报》上进行的一次讨论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事例。发言人继续说:报刊应该是党的财产,所以,盈余款项要用于党的事业。为了使报纸不依赖于任何资产者,也有人建议在柏林建立一个合作社印刷所。所有的党员应该尽可能获得这一类合作社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到那时就宣布报纸是合作社的财产。
李卜克内西对奥艾尔的一个意见提出了他个人的看法:他迁居柏林会遇到各种困难,这不致影响中央机关报的计划;他个人不能妨碍党的利益;此外,他个人能否直接参加中央机关报是很成问题的,因为他必须到巴黎去一个较长的时期。
还有几个人也提出了个人的看法。
哈森克莱维尔作为报告人发言,他宣读一份材料,对海尔赫尔德所宣读的信中的观点进行驳斥。接着,发言人强调,党的总机关报不应该掌握在一个商业机构的手中,而必须是政党的财产。发言人不同意“思想工厂”和“纸上的教皇”这些说法,因为否则的话人们也可以把已经通过的纲领称作“纸上的教皇”。一家思想工厂不象一家没有统一领导的报纸所引起的思想上的分裂和混乱那么危险。发言人最后推荐普林茨的提案。
接着进行表决。
通过了普林茨的提案。这样一来施韦肯迪克、海奈曼和海尔赫尔德的修正案就不成立了。此外,以大多数票通过了委员会的议案。
主席宣读第15条。对这一条的两个提案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
奥古斯特·卡佩尔等同志提议,用“责任编辑”代替“编辑”。
奥艾尔说这个提案是一种私人的恶意,对此他不予回答。
主席反对用“恶意这种说法。
霍里希:有责任编辑和责任宣传员。李卜克内西很久以来就是责任编辑。
乌尔利希表示坚决反对卡佩尔的提案。
通过结束辩论。
奥古斯特·卡佩尔在个人的说明中驳斥奥艾尔的意见。
哈赛尔曼反对这个提案。
奥古斯特·卡佩尔等同志的提案被否决,第15条按议案的条文通过。
图曹尔、麦斯特和格累伯提议,把“在代表大会未将此项权限委托给执行委员会的情况下”这些话删掉;这一提议被否决。
施韦肯迪克建议用“三个检查员”代替两个。这一建议被否决。
第16、17条未经辩论就按议案通过。
对第18条提出了各种不同的修正案,因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而未能成立。
奥艾尔对第18条作了发言。他说,就这里必须加以考虑的各种倾向和思潮而论,这一条从它的措辞来看恰恰是一个杰作。在爱森纳赫党内,早已存在着一种对建立地方报纸抱有敌意的倾向。实际经验教育我们:一方面在创办地方党报时,党的领导必须表态,但是党的报刊也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的总机关报。对目前存在的地方报纸,我们不应该滥用发号施令的权利,因为滥用权利马上也要承担可能付出代价的义务。发言人说,接受关于盈余款项的提案是不切实际的。这些款项反正是用于党的事业的。
决定让三个赞成和三个反对议案的人发言。
赖因德尔斯认为,地方小报的编辑有时就是思想工厂厂主。作为地方报纸所有者的合作社,绝大部分是建立在舒尔采-德里奇的原则上。这些地方报纸同总机关报进行竞争。我们应该宣布它们是党的财产。
乌尔利希提到在奥芬巴赫一家地方报纸上进行的争论,并表示同意委员会的议案。
莫耳肯布尔:办许多家报纸不能赚钱。这些报纸对重大的政治问题很少关心,而把地方性的事务放在首位。更好的办法是:把党的精神上的力量结在总机关报的编辑部中,而不要象地方报纸所作的那样,培养一支仅仅受过普通教育的著作家队伍。
奥古斯特·卡佩尔:我们必须在有必要办报的地方创办地方报纸,只要我们有了钱,我们就创办。发言人对办一家机关报需要多少费用作了说明,并指出建立生产合作社包含什么样的危险。办小报的部分原因是为了给编辑和发行人员排位置。
哈特曼:地方报纸要受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如果有相当多的够格的著作家到我们党里来,我们应该高兴,在这方面,象前面的一位发言人所表示的那样一种担心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我们在汉堡创办一家党的机关报,对党来说,这是很有意义的好事情。我们应该对那些精通专门业务的人意见多加注意。
奥艾尔指出了地方党报反对地方资产阶级报纸的作用,没有一家地方报纸,就不能防御地方资产阶级报纸的诽谤。在党所开展的巨大活动中,我们不应该由于压制地方党报而自己阻碍这个运动。一个取缔地方党报的决议会由于实际情况而被撕得粉碎。
科柯斯基在有关个人和事实的说明中反对卡佩尔的意见,他表示:那种认为创办报纸的部分原因只是为了安插编辑的说法对他没有什么损害,而仅仅明显地暴露了这样说的人自己。在战争的年代里,《人民之友报》就是为了反对敌人的诽谤热潮而自卫才创办的。
克恩克表示反对奥艾尔的意见,说接受奥艾尔的提案并不一定会弥补地方报纸的亏空,而要弥补报纸的亏空,只能接受议案才办得到,议案同样向已创办的地方报纸作了提供物质支援的保证。
格里伦贝格尔:随着《纽伦堡-福尔特社会民主党人报》的进步,党员和《人民国家报》订户的数量在那里也有所增加。关于纽伦堡的情况,人们谈不上什么生产合作社的把戏。关于编辑的那种说法也同样不可取。
莫耳肯布尔:关于著作家的问题,他没有说有一种危险,而只是说:我们在培养一支受普通教育的著作家队伍。
霍夫曼就《克里米乔公民和农民之友报》的情况驳斥了卡佩尔关于安置编辑人员的意见。
古斯特卡佩尔反对科柯斯基的意见,并且表示,为了安置编辑等等的说法,其含义并不是象有人所理解的那样。发言人还提到了创办《先锋报》的问题,并声称,一个中央组织的工会报纸在某些情况下比地方的政治报纸更有用。
弗里茨舍随着指出,这里谈到的大多数编辑都是被开除的工人。
鲍曼指出:卡佩尔说过,人们可以在大街上找到上百个编辑;但这样的编辑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接着进行表决,第18条按议案的条文通过。
第19条未经辩论就通过了。
凯泽尔表示,尽管他拥有有约束力的委托书,如果保留委员会,他受委托应投票反对组织章程;但由于他认为已经制订的妥协的组织章程是合并的一个良好的基础,因此,为了不给合并的事业带来任何不协调,他将投票赞成组织章程。
按照代表大会的决议宣读了组织章程,章程如下: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组织章程
第1条 凡承认党的纲领的基本原则,并以实际行动,也包括捐款来增进工人利益的人,都可以入党。三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不再被认为是党员。
第2条 党员违反党的利益,可由执行委员会予以开除。但允许向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第3条 党的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以讨论党的状况。会上确定执行委员会以及监察委员会一年的所在地;此外,执行委员会和委员会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4条 执行委员会可以召开党的非常代表大会。如果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的多数或全体党员的六分之一建议召开,执行委员会应于六星期内召开党的非常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确定党代表大会的地点。执行委员会务必至迟在会前八星期把党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党员。
第5条 每次党代表大会的暂定的议事日程,执行委员会至迟应于会前五星期通知党员。至迟在代表大会前二十天收到的党员的提案,应于代表大会前十四天作为确定的议事日程予以公布。在代表大会前二十天内或在代表大会上才提出的个别提案,至少有六分之一的代表赞成才提交讨论。
第6条 在党代表大会上,一名代表所代表的票数不得超过四百张,在组织问题和原则问题上以及在选举党的领导机构时,按照所代表的党员数目以简单多数进行表决,在其余一切问题上,按照代表的人数进行表决。执行委员会有权派出两名成员,监察委员会以及党的两家正式机关报的编辑部和发行部有权各派一名成员作为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允许执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出席代表大会。
第7条 党代表大会的记录至迟应于代表大会闭幕后四星期向党员公布。
第8条 执行委员会领导党的事务,执行委员会由两名主席、两名书记和一名财务委员组成。财务委员必须交纳经监察委员会认可的保证金或抵押品。执行委员会成员的薪金由代表大会确定。执行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必须住在同一个地方。他们均由党代表大会经特定的选举程序以绝对多数选出,任期到下次例行的或非常的党代表大会为止。在选举过程中如果第一次选举没有达到绝对多数票,则应在得票最多的两人中进行复选。党的机关报的编辑部或发行部的成员均不得参加执行委员会。如果在一年之内出现缺额,则由监察委员会确定有关时期内空缺职位的人选。执行委员会应向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每季送一份结算清单,每月送一份管理通报。
第9条 执行委员会应于党代表大会后十四天内组成;如果代表大会没有作出其他决定,在此之前仍由原来的执行委员会主持事务。
第10条 成立由七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这些人必须住在同一个地方,对执行委员会进行监督。监察委员会的所在地不得与执行委员会的所在地同在一处。执行委员会没有考虑到的一切申诉也可提交监察委员会处理。监察委员会的选举由它的所在地的党员按简单多数的选票进行。选举至迟在代表大会后十四天内进行。
第11条 成立由十八人组成的委员会,这些人可以住在不同地方,委员会必须在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之间产生分歧时起作用。委员会的成员同执行委员会成员一样,由代表大会经特定的选举程序选出,任期到下次代表大会为止。委员会根据执行委员会或监察委员会或自己的九个成员的提议,由主席召集。委员会的召集应在此后十四天之内。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可以出席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一切会议,他们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第12条 如执行委员会玩忽职守,或者拒绝改正已经指出的过失,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有权以绝对多数罢免;同样,在上述条件下,执行委员会个别成员也可以被解除职务,如果发生后一种情况,就由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关职位的人选,任期到下次代表大会为止。如有两个以上的执行委员会成员被解除职务,则应在六星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新的选举。在此之前,由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指定一个委员会来领导党。
第13条 根据执行委员会的提议,委员会可以免除监察委员会个别或全体成员的职务。监察委员会的补选按第10条的规定进行。
第14条 在下次代表大会以前,党的正式机关报是柏林的《新社会民主党人报》和莱比锡的《人民国家报》。两个机关报都是党的财产;有关这方面的手续由执行委员会按照代表大会的决议办理。
第15条 第14条中所述的机关报的编辑、固定的撰稿人和发行人员,在代表大会未将此项权限委托给执行委员会的情况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他们的薪金亦由代表大会确定;助理编辑和助理发行人员等以及他们的薪金,由执行委员会根据编辑部和发行部的建议确定。报纸的价格和篇幅由代表大会决定。经管报纸财务的发行人员必须交纳保证金或抵押品。
第16条 为了监督第14条中所述的党的机关报的业务领导,执行委员会如不能亲自进行检查,应各指定两名检查员。这些检查员应按照执行委员会的指示至少每月对上述报纸的财务进行一次审核,并应随时按照要求向执行委员会或监察委员会以及各次党代表大会提出报告,作出说明。
第17条 在编辑和发行人员玩忽职守时,执行委员会有权免除其职务。这些人员可向监察委员会提出申诉,监察委员会既可拒绝申诉,也可以约请委员会共同处理。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可以用多数票撒销执行委员会的决定。允许向代表大会提出申诉。
第18条 创办党的地方报纸要取得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委员会的同意,必须把办报地点的有关情况及时而详细地向上述三个委员会提出报告。只有经上述党的机关同意而创办的报纸才被认为是党的机关报,才能要求得到党在道义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党的地方报纸在原则问题上必须遵守党的纲领,在党的策略问题上,和在第14条中提到的两家机关报一样,受执行委员会的领导。
第19条 执行委员会务必把党的财务以及作为党的财产的机关报的财务每季度结算情况,在其全部项目经党的主管机关审查之后,在下一个季度的前半期通知党员。
主席盖布宣布进行总表决。
宣读的组织章程一致通过,随后主席宣布党已经建立(晚上六点)。
委托新选的执行委员会同具有专门知识的党员,可能时还同有经验的法学家一起商讨出一份党的议事规程。
弗里茨舍受委托书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宣读代表名单和每个代表所代表的票数,以便确定后来补充的委托书登记得是否正确。(见记录最后部分的名单。)
主席在下午六点三刻结束会议并宣布代表大会在明天下午三点举行。
第七次会议:5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三点一刻。
主席盖布。——记录员勒迪格尔和肖伊。——在宣读出席人名单时,君特和彼得曼因外出缺席。
霍夫曼、多曹尔和文德勒建议:立即进行议事日程的第六项(选举党的机构)。这一建议被通过。
考虑到警察方面的阻碍,倍倍尔建议汉堡作为执行委员会的所在地。党在汉堡也很强大,两派都有很多可以选入执行委员会的合适的人员。如果执行委员会不设在莱比锡或柏林,这也有好处,因为否则这两个地方所出版的党的机关报可能容易受到执行委员会的决定性的影响。汉堡必须享有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的执行委员会驻地的荣誉。
哈赛尔曼基本上同意倍倍尔的意见:汉堡的大批党员也能够对执行委员会进行适当的监督。
弗里克:他不能同意所谓的有利方面的理由。他反对倍倍尔的看法,主张执行委员会必须同党的机关报靠得很近。他认为汉堡的结社法是德国最反动的法律。他建议选择柏林;尽管有种种迫害,尽管有特多尔夫,执行委员会必须设在那里。应当在《新社会民主党人报》上坚决宣称:我们已经以这样的章程武装起来,任何的特森多尔夫都不能再把我们打垮。
克莱因主张以汉堡作为执行委员会的所在地。
格罗斯也持同样主张,尽管情况并不象人们所断言的那样,在国会选举中,汉堡是我们的候选人在各地得票最多的地方,比方说在奥德逊,情况就更为有利。
莫耳肯布尔同样主张选择汉堡,尽管汉堡有反动的结社法;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迁移执行委员会的地址。
倍倍尔:我们在选择地点时,必须注意到它的重要性。如果弗里克认为他(倍倍尔)的想法是党报可以为所欲为,那就是一种误会了。他只是希望执行委员会不要控制和影响党报。即使汉堡有反动的结社法,现在不必再考虑这些法律本身,而是要考虑它们的实施情况。在魏玛的法律中,曾经有结社和集会的完全自由,但柏林的某些人对此不满意,于是魏玛颁发了一项内阁的命令,把一切自由都取缔了。因为柏林是帝国的首都,所以要把执行委员会设在柏林,这就意味着执行委员会要长期设在那里。如果说柏林是德意志帝国的首都,那末,汉堡就是德意志社会主义的首都。
辩论至此结束,随后决定汉堡为执行委员会的所在地。
海尔佐克提议,首先确定执行委员会成员的薪金,然后再处理人选问题。这一提案被通过。
倍倍尔:虽然己经确定选举两名拥有平等权利的主席;但是一名经常主持工作,另外一名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接替工作。基于这种情况,两名主席的薪金应有所区别。他建议,经常主持工作的主席的月薪为六十五塔勒,另外一名主席的月薪定为十或者十五塔勒就够了,在第二主席必须代替第一主席时,薪金要相应地提高。
与此相反,两名书记的薪金应该是一样的,他建议月薪为五十塔勒。至于财务委员,他会有很多工作要做,月薪可以定为三十——三十五塔勒。
克莱因则上赞同倍倍尔的提案。
通过结束讨论。
关于薪金问题作出了如下决定:主持工作的主席月薪为六十五塔勒,副主席十五塔勒,两名书记各五十塔勒,财务委员三十五塔勒。
执行委员会有权按倍倍尔的建议在某种情况下提高第二主席的薪金。
接着讨论人选问题;没有同意进行一般性讨论。
盖布建议由哈森克莱维尔担任主持工作的主席;倍倍尔也这样建议。倍倍尔还建议用选票进行选举。
盖布表示,组织章程也允许公开选举,他赞成这样选举
结果,哈森克莱维尔当选,除一票外其余全体同意。
贝特克表示他投了弃权票。——通过停止登记发言人名单。
倍倍尔:他的朋友们的希望是:从拉萨尔派方面选出三个人参加执行委员会。他们打算除了哈森克莱维尔外还推选哈特曼,因为哈特曼能干而且在汉堡有很多支持者。
哈赛尔曼和弗里茨舍表示同意倍倍尔的建议。
克莱因感到自己不得不表示反对哈特曼这个人为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因为他从以前和现在总结的经验中认识到:哈特曼不是合适的人选。比如哈特曼今天上午曾经以一种卑劣和有害的方式发表过意见。发言人提名万兹贝克的李希特尔。
主席责备发言人方才使用了不适合会议精神的表达方式。
格罗斯认为哈特曼派性太强,他提名万兹贝克的李希特尔,认为李希特尔无疑具有足够的能力。
法特认为:哈特曼在鼓动方面是很能干的;但好的鼓动者并不一定是好的组织者。他认为盖布或者奥艾尔是合适的。
普林茨推荐盖布,但盖布却不愿意担任主席的职务。
克卢特表示坚决反对哈特曼,这不是出于个人的厌恶或者因为他怀疑哈特曼的能力。如果某人是一个好的演说家,他还决不是一个好的组织者。他认识哈特曼多年,觉得哈特曼的派性太强并且偏见太深。他推荐万兹贝克的李希特尔。
奥古斯特·卡佩尔表示不能投哈特曼的票,因为今天上午哈特曼的行为促使他这样做。哈特曼还经常过分尖锐地作出严厉的判断,而这是不好的。哈特曼也没有充分表现出他具有组织才能。
通过结束讨论。
海奈曼个人表示:哈特曼在上次选举中是五个区的候选人,他在1871年已经是国会议员,并且他还得到汉堡党员的信任。
勒费尔拜因和贝特克表示赞成哈特曼。
倍倍尔表示,在他这一派中,人们对李希特尔有许多不愉快的记忆;李希特尔也不够出名。
莱麦尔赞成哈特曼,说他在梅克伦堡的国会选举中表现了组织才能。
佩措尔德也同样赞成哈特曼。
因为莱麦尔要人们注意到哈特曼的组织才能,对此,克恩克指出,发言人在哈特曼的基尔选区,并没有发现由于哈特曼而争取到了组织方面的任何一点点权利;因为不然的话,在那里应该是另外一种情况。
针对提出的问题,哈森克莱维尔表示,由于他曾经允诺,要和哈特曼共同工作,他也决心要遵守诺言,虽然发生过一些事件,他还是想和哈特曼一起做一些好事情。随后,哈特曼以大多数票当选。
接着选举书记。霍里希提名奥艾尔和德罗西,两人在没有争论的情况下当选了。
盖布被全体一致地选为财务委员。
主席盖布随后宣布当选者为执行委员会委员。
决定监察委员会的地点,定为莱比锡。
接着,主席请求对委员会成员提出建议。由克莱因、倍倍尔、格罗斯、弗里茨舍、勒费尔拜因、哈赛尔曼和普林茨提出建议。
奥托·卡佩尔建议,首先确定委员会成员应分配的地区的数目。
德雷斯巴赫希望不要选他。
盖布强调要考虑过去的派别。
瓦耳泰希要求首先考虑哈赛尔曼提出的名单,因为这个名单同时包含了倍倍尔和弗里茨舍的建议。
盖布认为这是不对的。
奥古斯特·卡佩尔放弃他的当选机会,并建议选柏林的米尔克和芬。
法特放弃支持海奈曼。
特耳克希望不要选他,弗里克也表示同样的愿望。
当选的为:柏林的伯恩施坦,汉堡的海奈曼、科伦的舒马赫、纽伦堡的莫耶、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普林茨、开姆尼兹的瓦耳泰希、柏林的芬、柏林的弗里茨舍、奥格斯堡的恩德雷斯、阿尔托纳的莱麦尔、戈宾根的布罗内迈耶尔、汉诺威的麦斯特、哥达的博克、比克菲特的茨维内尔,马格特堡的克勒斯、巴门的库尔、不伦瑞克的白拉克、布勒斯劳的赖因德尔斯。
晚上六点三刻休会。
晚上七点一刻继续开会。
主席布宣读两份由赫希斯特和卡尔克发来的电报和一封来自开姆尼兹的信。
关于“党的报刊”这项议事日程的辩论是根据组织章程第15条开展的。
倍倍尔建议,将人选和薪金问题交给执行委员会去考虑,但他提出警告,要避免将报纸交给个别人或少数人,因为这样做在工作方面可能会产生许多令人不能容忍的情况。
卢赫滕贝格受他的委托书授与者的委托,要求宣布报纸是一个合作社的财产。
施图尔提议:在下次代表大会以前,报纸的财产关系保持现状。
基于倍倍尔所说的那些理由,弗里茨舍主张:《新社会民主党人报》应该是柏林的合作社印刷所的财产。他所主张的根本不是象舒尔采-德里奇那样的生产合作社;而这里涉及到的问题是一项推动党的鼓动工作的事业,它应当不是使个别人而是使整个党得到好处。
哈森克莱维尔表示不能同意施图尔也不能同意弗里茨舍的提案,而是主张将财产权转给执行委员会,因为按照组织章程,这样做最为合适。我们在合作社方面已经有了沉痛的经验,因此要小心谨慎。这些合作社通常总是落在少数几个成员的手里。因此,把报纸作为财产交给生产合作社是有问题的。他同意不要把报纸交给个别人,财产权应该归整个党。
哈尔姆:如果我们使报纸落入个别人的手里,也许就会给刚刚合并的党带来危险。他坚决赞成倍倍尔的提案·
一个建议结束讨论的提案被否决。
哈赛尔曼:过去在拉萨尔派那里设一个主席,主席掌握着报纸,因此他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一点与当时的组织章程是一致的;但现在事情起了变化。如果《新社会民主党人报》登记在五个执行委员会委员名下,只要其中有一个人不赞成多数人的决议,那末按照法律,这家报纸就会立即垮台。这样一种状况可以与“波兰的议会”相比拟,决不能让这种状况出现。在一个登记了的合作社中,按照法律,这种危险是不存在的,因为合作社享有法人的权利。说合作社可能同党形成对立的借口是站不住的,因为最好的党员将参加合作社。即使是为了使报纸维持下去,合作社也必须与党一起前进。
格罗斯认为,关于这个问题的一切说法都无济于事,因为在他看来,已经达成了影响决定的一种妥协。
倍倍尔:他不知道格罗斯的意见针对的是什么。根本不存在一种对任何人的不信任。但是我们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护党的财产。发言人用莱比锡合作社印刷所的例子证明:这样一个合作社逐渐落入少数人手中的危险是不存在的。
哈森克莱维尔声明他没有说过反对这样的合作社。
凯泽尔继续讨论由于报刊财产权的转让可能产生的令人不能容忍的情况,他表示了这样的愿望:接受党员参加待建立的合作社,不应取决于合作社理事会,而应该保证每个党员都有参加的权利。
奥古斯特·卡佩尔希望听到对用发言中提到的那样少的会费建立起来的合作社的生命力作出更多的说明,因为,每年要得到几千塔勒的盈余,需要一笔相当可观的资本,这笔资本单单依靠每月二个半格罗申的会费是很难提供的。同他商量过的专业人员在这方面完全同意他的意见。发言人还进一步对两种费用作了一个比较,一种是把《新社会民主党人报》交给一个普通的商人印刷所需的费用,而另一种是把《人民国家报》交给合作社印刷所需要的费用,发言人发现,合作社印刷的费用根本不见得便宜。此外,《新社会民主党人报》的印刷者伯莱恩告诉他说,他(伯莱恩)还想降低报纸的生产费用,将来排版费不应当是二十三塔勒,而应当是二十一塔勒,印刷费每一千份不应当是一塔勒五新格罗申而应当是一塔勒。我们也得考虑一下这个间题,而不必这样仓促地去建立合作社,更何况工人们当前这一企业还很少作出有力的支持。
鲍曼:印刷报纸的纯收入是归一个印刷厂主还是归一个工人合作社,这有很大的差别。发言人反对施图尔的提案,也反对把财产权转交给执行委员会的方案。
弗里克提问:如果有一百个或者更多的资本家参加合作社,力图掌握这一企业,我们能够阻止这种现象发生吗?
盖布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章程第三条的一项规定谈到了这一点,按照这项规定,理事会有权拒绝人们参加。
拉科夫指出,柏林的合作社站住脚了,只是依靠党员,这个合作社才是有生命力和有生产效能的。他认为奥古斯特·卡佩尔所提到的关于印刷商伯莱恩的事情是一种商业手腕。他感到非常奇怪,伯莱恩在这方面什么都没有告诉他;如果奥古斯特·卡佩尔把这一点告诉过发言人,发言人马上就会让这位印刷商从他这样说的那天起,就只能得到降低了的价格。因此发言人将立即打电报给伯莱恩,看他是否愿意:从今天起就象他对奥古斯特·卡佩尔所提出的那样,《新社会民主党人报》的排版费按二十一塔勒、每千份的印刷费按一塔勒交付。
关于柏林的合作社印刷所是否已经站住脚了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个人看法。
布吕克曼要求继续进行辩论,以便让还没有发言的汉堡的和阿尔托纳的党员能够发表他们的看法。(这一点被否决)。
施图尔的提案同样被否决。
对倍倍尔的提案进行表决。提案的第一部分的内容是:把确定编辑和发行人员、薪金以及报纸的管理等事宜交给执行委员会处理。这一点被通过。
提案中还包括:党的正式机关报是合作社的财产。这一条文也被通过。
弗里茨舍;对于代表大会是否应该承认柏林合作社的问题,发言人表示,承认是应该的,但首先还得征求党员对组织合作社的意见。发言人提议可以让哈森克莱维尔、哈特曼、奥艾尔、德罗西和盖布等先生们对柏林现有的合作社印刷所进行鉴定,合作社印刷所可以按照这种鉴定尽量修改它的章程。
布吕克曼表示反对弗里茨舍关于鉴定的建议。
格里伦贝格尔即使合作社还没有承担印刷工作,它已经是法人它已经能够具有财产权。
朗姆:这里的问题并不涉及舒尔采-德里奇的合作社。发言人说,有一个合作社的情况正象计划中所设想的那样,从一开始就排除了有关报纸安全的各种顾虑。
施图尔建议应该把《新社会民主党人报》的财产所有权转给柏林合作社印刷所。
通过了这一提案和弗里茨的提案。
倍倍尔希望在这里就能够接受党员参加合作社。
这一点被通过,并让这些党员同弗里茨舍联系。
盖布随即谈到《社会政治报》。各方面早就公认办一家文艺报刊有好处;因此,我们应该把《社会政治报》办成一家文艺刊物,这样的刊物能够同类似的报刊,例如《凉亭》等进行竞争。发言人强调这样一家报纸对妇女所能起到的特殊影响,并主张立即把它创办起来。因此他提议在10月1日停办《社会政治报》而出版一家新的文艺刊物。
海尔赫尔德要求,象所有这类报刊出版人所作的那样,把这一刊物的前几期免费送给沿街卖报的人;如果我们不这样处理,刊物就不会传到别的县区里去。如果我们不在刊物上登长篇小说,它也同样不可能得到所希望的那样的传播;而发言人指的当然是社会主义小说,例如象施韦泽的《柳青达》。
赖因尔斯认为突出文学著作看来是不必要的,因为党现在有很多能够有所作为的精神力量。他批评《社会政治报》的内容,并批驳这家报纸的编辑部,因为编辑部曾经答应发表一篇拉萨尔的传记,但只开了个头。
盖布提议:《社会政治报》办到今年10月1日为止。然后就把它改为有很好的插图的文艺周刊。这家刊物的价格应定为每季十到十二格罗申。
倍倍尔提议:《社会政治报》的财产权由党的执行委员会以类似对待党的其他正式机关报的方式加以调整。
克莱因要求有好的插图。
格里伦贝格尔要求有一个合适的标题。
盖布的提案被通过,倍倍尔的提案和麦斯特的一个提案也被通过,这两个提案要求让《人民国家论述者报》于10月1日停上工作。
勒费尔拜因提议在汉堡出版一家地方报纸。
主席指出组织章程规定这方面的问题由党的领导机关决定。
在对议事规程作了简短的辩论后,哈赛尔曼提议,“代表大会应该对创办一家汉堡的地方报纸(这家报纸必须是党的财产)表示支持,并应该将以后的各项步骤交给党的常务领导机关来执行"。
主席提出对此进行表决:代表大会是否认为自己在创办地方报纸的问题上有最高权力。这一点得到肯定。
在各种提案没有得到足够支持而被取消以后,开始讨论哈赛尔曼的提案。
海奈曼表示同意在汉堡创办一家地方报纸,并阐明一家这样的报纸是绝对必要的。
克恩克认为: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的地方居民并不是那样出色,以至于能够订阅大量的报纸。一家地方报纸也会给总机关报带来损失。
布吕克曼:在汉堡,那些严格地遵守组织章程的党员经常对创办一家地方报纸的思想进行强有力的抵制。在其他地区也同样是这种意见。如果要创办一家报纸,它必须绝对是党的财产。
哈特曼:汉堡人过去已在一般性会议上提过要创办一家报纸的建议。他们遭到了拒绝,也就算了;而办报的必要性并没有被驳倒。发言人对汉堡的报情况作了概述。如果我们注意到汉堡工人对报纸的需要,那末,就不可能否决办报的计划。
通过结束辩论,随后作了修正等。
哈赛尔曼的提案被通过。
主席通知说:爱森纳赫派的一个委员会今天早晨开了会,这个委员会在听了《人民国家报》的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的报告后,认为这家报纸的管理工作是完全正常的。
会上宣读莫耶的一项提案,内容涉及到党的文件和小册子的格式。
盖布提议:要选择尽可能适当的文件格式。
这一点被通过,这样莫耶的提案也就解决了。
关于出版一种日历,根据盖布的倡议决定:把以后的各项步骤委托给执行委员会,同时提出这个日历应该大量出版,配有插图,并由莱比锡合作社印刷所印刷。
随后进入最后一项议事日程——党的鼓动工作。
主席宣读了一些包括在印发的议案中的提案,此外也宣读了来自格尔森基兴的几个提案,但这些提案被看作是不言而喻的,并且没有得到会议的支持。
德罗甘德提议在西里西亚设两个固定的鼓动人员。
随即提出了一系列的提案,总共有二十二个,主张在德国的几乎所有地区都派驻固定的鼓动人员。
杜尔克提议,在进行专门的辩论以前,要讨论鼓动工作的一般的思想基础。这一点被否决;而通过了倍倍尔的一个提案,这项提案的内容是:将有关鼓动工作的整顿交给党的执行委员会去处理,并指出有关鼓动工作的提案应尽可能地加以考虑。
由于通过了这一提案,一切有关这一点的其他提案就解决了。
根据弗里茨舍的提案,代表大会在关于对工会的态度问题上发表如下的声明:
“代表大会声明:只要存在雇佣劳动,组织工会就是必要的,只要在目前社会的经济条件下组织工会是可能的,它就会促进劳动的事业。”
主席在代表大会的同意下宣布:党最迟在6月15日以新的面目出现在公众和官方面前。
库尔,克格尔和莱麦尔宣读最后几次的会议记录。
选举了一个会议记录编辑委员会,由盖布、莱麦尔和德罗西组成。
代表大会的工作到此结束。
哈森克莱维尔指出刚刚完成的合并事业的重要意义,这一事业将会给整个工人运动带来利益;最后他高呼一切文明国家的工人万岁,对此,代表们热烈地表示赞同。
代表大会在高唱工人马赛曲[23]声中于晚上十一点半闭幕。
代表、所代表的地区和党员数目一览表
编号 | 姓名和代表的住地 | 所代表的地区 | 党员的数目 |
1 | 奥艾尔(汉堡) | 凯泽尔斯劳顿 | 60 |
| | 施瓦宾 | 10 |
| | 格雷瑙 | 30 |
| | 卡梅什 | 25 |
| | 阿亨 | 15 |
| | 维尔茨堡 | 50 |
| | 诺伊施塔特 | 27 |
| | 皮尔纳 | 18 235 |
2 | 巴第茨(梅腊诺) | 梅腊诺 | 105 |
3 | 贝特克(柏林) | 布兰登堡 | 300 |
| | 齐陶-奥尔伯多夫 | 50 350 |
4 | 巴尔多内尔(麦德里希) | 杜伊斯堡 | 100 |
| | 博库姆 | |
| | 麦德里希 | |
| | 鲁尔奥特 | |
5 | 布累斯(奥芬巴赫) | 小克罗岑堡 | 17 |
| | 比伯尔 | 12 |
| | 豪森 | 12 |
| | 豪伊森施塔姆 | 35 |
| | 威斯基尔欣 | 10 |
| | 奥博茨豪森 | 25 |
| | 塞里根施塔特 | 15 |
| | 缪尔海姆 | 15 |
| | 比尔格 | 5 |
| | 大施泰茵海姆 | 7 |
| | 海因施塔特 | 15 |
| | 小奥海姆 | 3 |
| | 奥芬巴赫 | 26 197 |
6 | 博克(哥达) | 迈宁根 | 16 |
| | 哥达 | 48 |
| | 吉森 | 30 |
| | 爱尔福特 | 25 |
| | 阿恩施塔特 | 20 139 |
7 | 伯特歇尔(克里米乔) | 克里米乔 | 250 |
8 | 伯特歇尔(克劳斯塔耳) | 克劳斯塔耳 | 20 |
| | 诺特豪森 | 20 40 |
9 | 鲍曼(柏林) | 柏林 | 400 |
10 | 倍倍尔(莱比锡) | 莱比锡 | 200 |
11 | 布洛斯(美因兹) | 美因兹 | 100 |
| | 加尔滕菲尔德 | 25 125 |
12 | 布罗内迈耶尔(戈宾根) | 坎施塔特 | 40 |
| | 斯图加特 | 30 |
| | 诺伊特林根 | 70 |
| | 士瓦本的格缪德 | 36 |
| | 戈宾根 | 30 |
| | 埃斯林根 | 60 |
| | 普富林根 | 10 |
| | 乌耳姆 | 30 |
| | 杜宾根 | 7 |
| | 基尔希海姆 | 15 |
| | 士瓦本的哈耳 | 25 353 |
13 | 布吕克曼(阿尔托纳) | 阿尔托纳 | 400 |
14 | 布尔克哈德(莱比锡) | 苏黎世 | 170 |
15 | 达斯巴赫(哈瑙) | 博肯海姆 | 60 |
| | 多厄希海姆 | 20 |
| | 哈瑙 | 210 290 |
16 | 德姆勒(格耶尔) | 奥伯乌尔斯尼斯 | 30 |
| | 茨朔劳 | 6 |
| | 施托尔堡 | 20 |
| | 塔耳海姆 | 40 |
| | 施奈堡 | 20 |
| | 赫尔罗尔德 | 8 |
| | 下哈斯劳 | 30 |
| | 格耶尔 | 25 |
| | 洛斯尼斯 | 30 312 |
17 | 德罗西(不来梅) | 不来梅 | 100 |
| | 瑙堡 | 27 |
| | 阿彭拉德 | 10 137 |
18 | 多曹尔(茨威考) | 下普拉尼斯 | 20 |
| | 舍德维茨 | 52 72 |
19 | 德雷斯巴赫(斯图加特) | 埃森 | 125 |
| | 斯图加特 | 100 |
| | 曼海姆 | 80 |
| | 卡尔斯卢厄 | 80 385 |
20 | 德罗甘德(阿尔托纳) | 阿伦斯堡 | 25 |
| | 什列斯维希 | 12 |
| | 施泰因贝克 | 10 |
| | 普劳厄 | 12 59 |
21 | 杜尔克(斯图加特) | 斯图加特 | 100 |
22 | 埃格尔(开姆尼茨) | 艾恩济德耳 | 13 |
| | 果尔纳 | 16 |
| | 茨朔保 | 30 |
| | 格劳豪 | 60 |
| | 迪特斯多夫 | 5 |
| | 开姆尼茨 | 17 141 |
23 | 恩德雷斯(奥格斯堡) | 奥格斯堡 | 270 |
| | 勒根斯堡 | 12 |
| | 莱希豪森 | 50 |
| | 海丁斯菲尔德 | 10 |
| | 慕尼黑 | 50 392 |
24 | 恩格尔哈特(马格德堡) | 雪恩贝克 | 18 |
| | 施塔斯富特 | 50 |
| | 哈尔伯施塔特 | 6 |
| | 诺英多夫 | 26 100 |
25 | 法尔(皮纳堡) | 皮纳堡 | 75 |
| | 于特森 | 60 |
| | 巴姆施泰特 | 60 195 |
26 | 芬(柏林) | 施韦林 | 50 |
| | 古斯特罗夫 | 54 |
| | 诺马魏斯 | 30 134 |
27 | 弗里克(不来梅) | 不来梅 | 100 |
| | 哈默伦 | 20 |
| | 哈施泰特 | 30 |
| | 德尔门霍斯特 | 33 |
| | 尼恩堡 | 17 200 |
28 | 弗里茨舍(柏林) | 柏林 | 400 |
29 | 芬克(莱比锡) | 格罗伊茨 | 30 |
| | 盖特海因 | 42 |
| | 弗罗堡 | 30 |
| | 伦策瑙 | 20 |
| | 科尔迪斯 | 10 |
| | 劳西格 | 30 162 |
30 | 费舍(托恩堡) | 莱比锡各地 | 150 |
31 | 费舍(科布尔格) | 科布尔格 | 100 |
32 | 弗兰茨(格劳豪) | 格劳豪 | 120 |
33 | 加多夫(汉堡) | 艾姆斯比特尔 | 58 |
| | 巴姆贝克 | 130 |
| | 霍恩菲尔德-多尔格菲尔德哈姆 | 76 |
| | 艾彭多夫 | 67 |
| | 诺滕布克斯奥特 | 65 396 |
34 | 盖布(汉堡) | 普菲尔泽 | 20 |
| | 康斯坦次 | 20 |
| | 哈尔堡 | 16 |
| | 万兹贝克 | 34 |
| | 斯塔德 | 20 |
| | 汉堡 | 104 |
| | 格雷斯腊特 | 25 |
| | 安贝格 | 45 |
| | 阿尔托纳 | 25 |
| | 海尼欣 | 12 321 |
35 | 吉泽克(哥达) | 朗根堡 | 10 |
36 | 格拉德维茨(米特魏达) | 陶腊 | 8 |
| | 米特魏达 | 40 48 |
37 | 格雷伯(汉诺威) | 利莫尔 | 40 |
| | 大拜尔克 | 30 70 |
38 | 格罗斯(万兹贝克) | 万兹贝克 | 200 |
39 | 君特(德里茨) | 艾伦布克 | 25 |
| | 德里茨 | 65 90 |
40 | 格里伦贝格尔(纽伦堡) | 纽伦堡 | 400 |
41 | 哈尔姆(爱北斐特) | 爱北斐特 | 180 |
| | 哈根 | 90 |
| | 佐林根 | 24 294 |
42 | 哈特曼(汉堡) | 汉堡 | 400 |
43 | 哈赛尔曼(柏林) | 柏林 | 400 |
44 | 哈森克莱维尔(不来梅) | 不来梅 | 100 |
45 | 哈赛(米尔特罗夫) | 特罗伊恩 | 20 |
| | 哈默斯伯鲁克 | 15 |
| | 格赖茨 | 20 |
| | 泡札 | 17 |
| | 弗里德里希斯格吕恩 | 15 |
| | 连恩菲尔德 | 20 |
| | 埃尔斯特贝格 | 15 |
| | 赖兴巴赫 | 50 |
| | 内茨考 | 15 |
| | 米劳 | 30 |
| | 米耳特罗夫 | 6 |
| | 法尔肯施泰因 | 30 253 |
46 | J.M.希尔施(美因兹) | 威斯巴登 | 25 |
47 | 海奈曼(汉堡) | 汉堡 | 400 |
48 | 海因策耳(基尔) | 基尔 加尔登 | 150 |
49 | 海尔赫尔德(奥德逊) | 奥德逊 | 194 |
| | 格吕克施塔特 | 35 |
| | 于耳岑 | 65 291 |
50 | 海尔佐克(福尔斯特) | 科特布斯 | 20 |
| | 福尔斯特 | 285 305 |
51 | 霍夫曼(茨威考) | 威尔登菲尔斯 | 10 |
| | 茨威考 | 32 |
| | 韦尔道 | 28 120 |
52 | 霍里希(汉堡) | 阿尔托纳 | 400 |
53 | 海特布林克(比勒菲尔德) | 比勒菲尔德 | 15 |
54 | 霍赫海姆(缪尔豪森) | 缪尔豪森 | 32 |
55 | 胡尔累曼(柏林) | 柏林 | 400 |
56 | 尤斯特(布勒斯劳) | 布勒斯劳 | 60 |
| | 兰恩比劳 | 120 180 |
57 | 奥古斯特•卡佩尔(柏林) | 罗斯托克 | 60 |
| | 贝恩堡 | 34 |
| | 宁施泰特 | 21 115 |
58 | 奥托•卡佩尔(柏林) | 芬斯特瓦尔德 | 60 |
| | 魏森泽 | 25 |
| | 索劳 | 30 |
| | 威廉港 | 100 215 |
59 | 凯泽尔(德累斯顿) | 德累斯顿 | 345 |
| | 多伊本 | 50 395 |
60 | 克莱因(美因河畔法兰克福) | 博恩海姆 | 40 |
| | 美茵河畔法兰克福 | 225 265 |
61 | 克卢特(鄂斯纳布鲁克) | 鄂斯纳布鲁克 | 150 |
| | 布埃尔 | 30 |
| | 奥登多夫 | 15 195 |
62 | 克格尔(开姆尼茨) | 开姆尼茨 | 400 |
63 | 克勒斯(马格德堡) | 马格德堡 | 100 |
| | 布考 | 30 130 |
64 | 屈恩(不来梅) | 不来梅 | 20 |
| | 拜尔登 | 10 30 |
65 | 科柯斯基(不伦瑞克) | 维达 | 16 |
| | 不伦瑞克 | 332 |
| | 不劳伊岑 | 12 |
| | 沃尔芬比特耳 | 40 400 |
66 | 克特尔(阿波尔达) | 阿波尔达 | 30 |
67 | 克恩克(阿尔托纳) | 阿尔托纳 | 400 |
68 | 克罗伊茨贝格(伊策霍) | 克雷姆帕 | 20 |
| | 伊策霍 | 110 |
| | 凯林豪森 | 22 152 |
69 | 克罗内贝格(大奥海姆) | 大奥海姆 | 105 |
| | 兰恩底巴赫 | 40 145 |
70 | 库尔(巴门) | 巴门 | 270 |
| | 哈根 | 90 360 |
71 | 林格纳(阿希姆) | 阿希姆 | 118 |
| | 汉堡 | 160 278 |
72 | 勒费尔拜因(埃耳姆斯霍恩) | 埃耳姆斯霍恩 | 300 |
| | 泽多夫 | 40 340 |
73 | 卢赫滕贝格(瓦尔德) | 瓦尔德 | 130 |
74 | 李卜克内西(莱比锡) | 戈斯尼茨 | 10 |
| | 果里斯 | 50 |
| | 莱比锡 | 200 260 |
75 | 列曼(普福尔茨海姆) | 普福尔茨海姆 | 60 |
| | 夫赖堡 | 20 80 |
76 | 林克(德累斯顿) | 罗赫里茨 | 25 |
77 | 勒文施坦(富尔特) | 富尔特 | 100 |
| | 埃尔兰根 | 100 |
| | 朔波夫霍夫 | 30 |
| | 施韦林 | 25 |
| | 格莱斯哈莫 | 85 |
| | 摩格斯多夫 | 45 385 |
78 | 莫耶(纽伦堡) | 纽伦堡 | 400 |
79 | 弥勒(赖兴巴赫) | 弗里德里希斯格吕恩 | 15 |
| | 连格尔菲尔德 | 20 |
| | 埃尔斯特贝格 | 15 |
| | 赖兴巴赫 | 50 |
| | 纳茨考 | 15 |
| | 密劳 | 30 |
| | 普劳恩 | 10 |
| | 法尔肯施泰因 | 30 |
| | 格赖茨 | 20 205 |
80 | 迈伊(曼海姆) | 曼海姆 | 80 |
| | 海得尔堡 | 31 111 |
81 | 马莫(班堡) | 班堡 | 60 |
82 | 莫特勒(莱比锡) | 莱比锡 | 200 |
83 | 米尔克(柏林) | 卢肯瓦尔德 | 30 |
| | 柏林 | 250 280 |
84 | 迈耶尔(不伦瑞克) | 不伦瑞克 | 50 |
85 | 麦斯特(汉诺威) | 汉诺威 | 347 |
86 | 莫尔肯布尔(奥德逊) | 洛克施泰特 | 45 |
| | 奥德逊 | 194 239 |
87 | 诺曼(德累斯顿) | 德累斯顿 | 95 |
| | 麦生 | 30 |
| | 包岑 | 50 175 |
88 | 奥利希(豪伊森施塔姆) | 小克罗岑堡 | 18 |
| | 比伯尔 | 13 |
| | 缪米海姆 | 15 |
| | 豪森 | 12 |
| | 比尔格 | 5 |
| | 小奥海姆 | 3 |
| | 豪伊森施塔姆 | 35 |
| | 大施泰茵海姆 | 8 |
| | 威斯基尔欣 | 10 |
| | 海因施塔特 | 15 |
| | 奥伯茨豪森 | 25 |
| | 奥芬巴赫 | 26 |
| | 塞里根施塔特 | 15 200 |
89 | 佩措尔德(莱比锡) | 蔡茨 | 30 |
| | 莱比锡 | 31 61 |
90 | 皮尔斯特(赫希斯特) | 索森海姆 | 10 |
| | 赫希斯特 | 80 |
| | 费尔登 | 30 120 |
91 | 普林茨(美茵河畔法兰克福) | 下拉德 | 36 |
| | 美茵河畔法兰克福 | 225 261 |
92 | 彼得曼(阿波尔达) | 戈斯尼茨 | 22 |
93 | 莱茵霍尔德(列支敦士登) | 恩斯特塔尔 | 30 |
| | 米耳森 | 20 |
| | 霍恩施泰因 | 40 |
| | 奥伯龙魏茨 | 45 |
| | 列支敦士登-加伦堡 | 20 |
| | 米耳森 | 40 195 |
94 | 李希特尔(莱比锡) | 皮尼希 | 30 |
95 | 拉科夫(柏林) | 柏林 | 400 |
96 | 赖歇尔特(阿波尔达) | 措伦罗达 | 25 |
97 | 莱麦尔(阿尔托纳) | 汉堡 | 400 |
98 | 赖因德尔斯(布勒斯劳) | 布勒斯劳 | 60 |
| | 格尔利茨 | 50 |
| | 符斯特古尔斯多夫 | 70 |
| | 埃恩斯多夫 | 60 |
| | 彼尔己尔登 | 62 |
| | 哈本多夫 | 31 |
| | 德来希胡本 | 15 348 |
99 | 里施(阿尔坦堡) | 阿尔坦堡 | 50 |
100 | 勒迪格尔(哈雷) | 哈雷 | 75 |
| | 什列斯维希 | 43 |
| | 马伦特 | 60 178 |
101 | 沙恩克(卡塞尔) | 卡塞尔 | 74 |
102 | 席德维茨(克顿) | 克顿 | 100 |
| | 埃德里茨 | 80 |
| | 德骚 | 25 205 |
103 | 雪恩尼安(卡耳贝) | 卡耳贝 | 300 |
104 | 施韦肯迪克(柏林) | 布兰登堡 | 100 |
| | 施特廷 | 240 340 |
105 | 斯特芬斯(哈尔堡) | 哈尔堡 | 250 |
| | 布克斯特胡德 | 13 |
| | 诺伊闵斯特尔 | 50 313 |
106 | 施泰内克(伦茨堡) | 伦茨堡 | 200 |
107 | 施图尔(莱姆夏德) | 莱姆夏德 | 60 |
| | 韦默耳斯基尔欣 | |
| | 吕特林豪森 | |
| | 累内普 | 30 90 |
108 | 施特雷克(哥丁根) | 艾恩贝克 | 67 |
| | 哥丁根 | 75 |
| | 汉诺威 闵登 | 50 192 |
109 | 斯劳克(格斯滕多夫) | 格斯滕多夫 | 60 |
110 | 施托勒 | 克里米乔 | 250 |
111 | 舒马赫(科伦) | 科伦 | 170 |
| | 爱北斐特 | 10 |
| | 尤斯多夫 | 40 |
| | 科布伦茨 | 30 |
| | 徐西特耳 | 30 280 |
112 | 肖伊 | 格罗森海因 | 80 |
113 | 施泰纳(佐内堡) | 佐内堡 | 30 |
114 | 特耳克(伊塞隆) | 伊塞隆 | 180 |
| | 多特蒙特 | 200 380 |
115 | 图曹尔(杜塞尔多夫) | 杜塞尔多夫 | 75 |
116 | 乌费尔特(魏玛) | 勒纳堡 | 15 |
| | 格拉 | 45 |
| | 施缪伦 | 10 |
| | 魏玛 | 15 85 |
117 | 乌尔利希(奥芬巴赫) | 达姆施塔德 | 44 |
| | 奥芬巴赫 | 30 74 |
118 | 瓦尔泰希(开姆尼茨) | 里姆巴赫 | 30 |
| | 弗兰肯堡 | 18 |
| | 威特根斯多夫 | 14 62 |
119 | 法特(汉堡) | 科伦 | 150 |
| | 格赖芬堡 | 10 160 |
120 | 瓦尔特(阿尔托纳) | 奥廷 | 12 |
| | 诺伊施塔特 | 60 |
| | 赫莫 | 40 |
| | 海德 | 50 |
| | 伯罗-劳绍 | 100 |
| | 拜尔登 | 138 100 |
121 | 维希滕达尔(策勒) | 策勒 | 60 |
122 | 文内尔(多特蒙特) | 格尔晋基尔欣 | 100 |
123 | 韦茨卡(多伊茨) | 卡尔克 | 80 |
124 | 维默尔(开姆尼茨) | 诺伊基尔欣 | 25 |
| | 奥德朗 | 25 |
| | 劳伊克斯多夫 | 20 |
| | 海尼欣 | 30 |
| | 夫赖堡 | 4 |
| | 阿耳特开姆尼茨 | 15 |
| | 卡培尔 | 30 |
| | 下腊本施太因 | 30 |
| | 加普伦茨 | 22 |
| | 阿尔滕多夫 | 20 |
| | 施罗斯开姆尼茨 | 30 251 |
125 | 文德勒(开姆尼茨) | 开姆尼茨 | 110 |
126 | 沃布扎(阿波尔达) | 桑格豪森 | 15 |
127 | 茨维内尔(比勒菲尔德) | 比勒菲尔德 | 120 |
| | 明登 | 170 290 |
| | | 25659 |
译自《社会民主工党会议记录》第2卷,1971年汤奴斯影印版
录入自《研究《哥达纲领批判》参考史料》(三联书店1978年版,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资料室编辑)
[1] 原文为Programm der deutschen Arbeiterpartei,即马克思的《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所批判的纲领。一一编者注
[2] 《人民国家报》1875年3月7日公布这一纲领草案时,没有这条横线,而把横线以下标明为第三部分。——编者注
[3] der AusschuB,指第11条中所述的由十八人组成的委员会。——编者注
[4] Die Komission。——编者注
[5] 这里把纲领草案横线以下划归第二部分。——编者注
[6] 这个“莱比锡建议”是李卜克内西看到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之后起草的,但不以李卜克内西的名义提交合并代表大会,在大会之前也没有在党的报刊上发表。在开始讨论党纲时,盖布宣布这一建议已被撤回(见本书第55页)。——编者注
[7] 原文为di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编者注
[8] 原文为die Arbeiterpartei Deutschlands。——编者注
[9] 议员进入选举厅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进一个门,投赞成票的进另一个门。——编者注
[10] 一个由全德工人联合会分裂出来的小集团。——编者注
[11] 在汉堡以布罗尔为首的一个“纯粹的拉萨尔派"小集团,这个集团1873年从哈森克莱维尔领导的全德工人联合会中分裂出来并创办自己的机关报《汉堡社会民主党人报》。哥达合并代大会后,这个集团于1875年8月28-31日召开了“全德工人代表大会”,在旧的拉萨尔派章程基础上建立新的全德工人联合会,布罗伊尔被选为临时主席。1876年8月,这个集团召开了代表大会。——编者注
[12] 关于有约束力的委托书,参看本书第161页。马克思在1875年5月5日给白拉克的信中,排判了爱森纳赫派承认拉萨尔派的这种有约束力的委托书,认为这是向拉萨尔派投降(见《哥达纲领批判》1975年单行本第6页)。——编者注
[13] 指全德工人联合会理事会(下同)——编者注
[14] 预备会议于1875年2月14和15日在哥达举行。——编者注
[15] 原文为die deutsche Arbeiterpartei。——编者注
[16] 原文为die Arbeiterpartei Deütschlands。——编者注
[17] 见本书第11-13页。——编者注
[18] 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舒尔采-德里奇为了引诱工人离开反对资本的斗争,宣传通过“自助”,即用工人自己的钱建立合作社,可以在资本主义范围内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和挽救手工业者的破产。拉萨尔反对舒尔采的这一主张,提出工人要依靠普鲁士国家的帮助来建立合作社的另一反动主张。恩格斯指出:拉萨尔和舒尔采,一个是靠国家帮助,另一个是不靠国家帮助建立合作社,但他们都反对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416页》。——编者注
[19] 要求。——编者注
[20] 拉萨尔1863年5月17日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表演说(后来以《工人读本》为题印成小册子出版),宣传只要普鲁士国家拿出一亿塔勒来帮助建立产合作社,就能使工人“进入自由和福利的世界”。——编者注
[21] 指1869年的爱森纳赫纲领第Ⅲ部分第10条(见《哥达纲领批判》1976年单行本第66页)——编者注
[22] 全德工人联合会的“主席”叫“Präsident”。这里讨论的《组织章程》中执行委员会的“主席”叫“Vorsitzende”。——编者注
[23] 即雅科布·奥多尔夫1864年为拉萨尔的死而写的《德国工人之歌》,它的副歌最后两句是“拉萨尔领导我们,沿着勇敢的道路前进"。对于哥达合并代表大会闭幕时唱这支歌,恩格斯在1891年5月1-2日给倍倍尔的信中曾提批评(见《哥达纲领批判》1975年单行本第63页)。——编者注
感谢 雨宫花凛 录入并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