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打拚为尊严——大同工会奋斗史

[第六章]

政商帝国大反击

· 劳教小辞典6 奖金与基数的相关说明
· 劳教小辞典7 劳资争议中,国家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董事长不是这样子的啦!台币、日币汇率升值又不是只升我们大同一家,我们有损失人家同业也有损失啊,为什么人家别间都可以调薪,我们就做不到?」阿碧连珠炮似的讲出了这一段话,合情合法,说得林挺生哑口无言。林挺生双手一摊,靠着椅背望着天花板,从喉咙底迸出一句话:「我卡憨慢啦……」  


  过年时,大家总将「恭禧发财」的吉祥话挂在嘴边,可是这句话却不适用于江清通,从一九八八年八月调职到现在,他因为厂方不当调遣而拒绝报到,已经有五个多月没领到薪水了,为了使江清通能安心过个好年,工会的会员发起了为他募款的活动,虽然只是微薄的金额,但是工人间「相挺」的情谊却表现无遗。
  一九八九年一月,大同三峡厂的许守活、江清通、刘庸等,就联合了板桥厂的桂宗钧、蔡龙田,以及中和台通公司的工会干部,再度发动争取年终奖金的抗争。这一回工会干部已是有备而来。
  大同的薪资结构,大致是:「底薪+职务加给+奖金」,例如「达成奖金」,就是公司依营运状况,为各个生产单位订定标准,如果达到标准的话,就发给奖金,有点类似绩效奖金。底薪的部份,职员是领月薪,基层工人是领日薪,有做才拿,没做没拿。在工会抗争以前,公司一直没有把奖金列入计算年终奖金基数的标准,这种计算方式,使大同员工的年终奖金比别人少了许多。
  大同公司往年发放的年终奖金均不到一个月,虽然经员工抗议调高了一点,但平均每人亦仅领到一万五、六千元左右,与声宝、东元、歌林等公司近五个月的年终奖金实在无法相比,工会因而提出发放七个月底薪及年假七天的方案,但林挺生不愿接受,引发板桥、三峡厂、台北总厂、桃园各厂、大龙厂、非常投厂等十四个单位的怠工事件,还波及大同公司的关系企业台湾通信公司。

年终奖金风云再起


  一九八八年底、八九年初,年终奖金抗争仍相当频繁。高雄地区益大制衣厂、三美电子、田村电子、唯王餐厅等均爆发劳资争议,国民党在记取了去年工潮一发不可收拾的教训之后,对付工运的手段转趋强硬。早在一九八八年中,桃园客运就解雇了工会干部曾茂兴,随后苗客罢驶事件爆发,曾茂兴又与苗客工会顾问汪立峡、常务理事张俊明、苗客司机林运发、罗翰绍等五人,遭苗栗县警察局以妨碍秩序等罪嫌移送地检署。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曾兴茂、汪立峡、张俊明被以「煽惑罢工」罪名提起公诉,随后数百名宪警并全副武装进驻桃客,防止员工「滋事」。
  同时间,士林新光纺织爆发关厂事件,员工与老板吴国贤谈判破裂,十二月廿三日,镇暴警察开入厂区,将员工埋锅造饭的器具与标语布条全部砸毁,愤怒的员工只能使用红色喷漆在工厂厂房写下他们的怨念。第二天,公司清洗办公大楼标语,工运人士蔡建仁出面,却被保全人员拖进大楼里殴打成伤。种种迹象显示,国民党政府准备协助资方,全面压制工运势力。
  林挺生此时也没把工会看在眼里。大同公司缺乏诚意的沟通引起了员工强烈的不满,终于爆发了大同十四家工厂的联合罢工。
  一九八九年初,东北季风特别冷冽,大同工厂内的机器就像动物冬眠一般,纷纷停摆,劳工在寒风中抗议示威,希望公司能多眷顾员工,让员工能过个象样的好年,但似乎林挺生仍不为所动。
  在劳支会简锡瑎、赖劲麟等人的协助下,劳方联线统一制作文宣,一共出了八、九波的传单。从一月十八日开始,各厂区的产业工会除了散发宣传品之外,每天中午休息时间,工会干部都在各厂区大楼前举行肥皂箱演讲,更编唱讽刺歌曲,抗议大同公司对待员工的刻薄:

  说什么,大同好,永是尚赞,
  说什么,你永,要来照顾阮,
  原来你是花言巧语,达到目的作你去。
  啊……林老板,啊……我问你,
  你的良心,到底在那里?(劳工教材,劳方连线第五号)

  劳方在传单中提出下列的诉求:

赚千赚万,奖金不是款!

  公司今年仍呈稳健的成长,获利高达壹拾陆亿元,试问今年大同的员工能分享多少?这难道不是员工紧密合作的心血,……可是今天反问大同公司「有照顾」劳苦的基层员工吗?……公司去年赚八亿,今年大赚十六亿,我们要求今年奖金应为去年的两倍,绝对是合法的要求。去年每人平均约领一点二个月全薪一万八千元,今年至少要三万六千元(约合五个月底薪)。另外,每个月公司已预先提存月薪百分之十五的奖金(一年约合两个月底薪),所以我们要求的奖金额度是底薪「七个月」!

(联线四号劳工教材)

 

  除此之外,员工也要求公司给予七天的年假,直接一月廿一日,公司方面仍迟迟不愿正面回应劳方连线的两项要求。板桥厂常务理事桂宗钧对媒体表示:
  「虽然我们工会好几次向厂内主管提出年终奖金发放七个月底薪的诉求,但是各厂的负责人都不敢正面回答,表示要向董事长林挺生请示……但是都快要过年了,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一个交代,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
  劳方连线第七波传单终于对林挺生下了最后通牒,宣示要在两天后的下午四点齐聚总厂与董事长做「最后协商」,否则将再度发动联合怠工。
  一月廿三日,大同三峡、板桥、台通公司工会和总厂新选出的工会干部共四十多人,来到总公司办公大楼求见林挺生,却遭到警卫的阻拦。在一阵争吵拉扯之后,工会干部们冲进七楼的董事长办公室,才发现他们扑了个空。随后众人赶往林挺生正在上课的大同工学院,又遭到校警的阻挡,眼睁睁看着董事长下课,坐车扬长而去。
  一月廿四日,在围堵董事长的活动连番扑空之后,由大同总厂、三峡厂、板桥厂三家产业工会所组成的「劳方连线」,齐赴大同位于中山北路上的总公司抗议。当时正好碰上总厂员工的下班时间,工会干部演讲抗议、文宣发放、高举标语,引来了许多员工和民众的围观,甚至当场加入抗议的行列。
  即使劳工激烈抗议,资方仍不闻不问,当劳方代表想要上大同公司的七楼和林挺生谈判时,再度遭到总经理林蔚山阻碍,理由是林挺生当时正忙于「授课」,正和公司的主管进行每周例行的「经营学」课程,所以「请勿打扰」!并要劳工择期再要求「接见」。
  这样的理由当然不被工会所接受,因为早在之前的一个星期,「劳方连线」早就行文给林挺生要求当面陈情,希望大同能体恤劳工的处境,同时表示劳方协调的诚意,老板却仍拒绝协调。总公司的人事处副处长王守德还来向工会劝说:
  「你们也应该了解董事长林挺生的个性,不要再做无谓的抗争了!」
  一月廿四、业五两天,其他厂区也陆加入怠工行列,其中又以营收最好的总公司电表厂为主,大龙、北投、三峡、板桥等厂生产线停工达八成。经过四天抗争后,虽然台北总厂、大龙、桃园重电一、二厂、冷气厂已复工,但为了年终奖金发放标准过低,北投的尚志精机、电音厂员工仍继续怠工,三峡厂、板桥厂、台通公司的工人仍持续罢工。这是台湾工运史上难得一见的画面,一个公司内的各家工厂都纷纷罢工,但似乎也只有林挺生,可以对员工的要求都视而不见。
  一九八九年一月廿八日,大同公司所属各厂宣布年终奖金发放额度,平均一点一三个月全薪,竟然比去年平均一点二个月还低!其中板桥厂一点一八个月,三峡厂与大龙月一点一个月,总厂则只有一至一点一个月不等,怠工较不严重的桃园厂一点二个月,尚志精机员工也只领到一点二五个月!在气愤之余,许多员工仍以怠工、摸鱼上厕所的方式继续抗争,然而外在环境日趋恶化,这回的怠工最后是雷声大,两点小,草草落幕了。

董事长,不是这样的啦!


  虽然这次怠工的成果有限,却突显出大同公司种种不法情事,引起政府单位的关注。二月份开始,台北市劳工局、劳保局先后拿大同开刀。劳工局以大同公司未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依劳基法实施连续处罚,然而最高罚款只不过六万元,林挺生依然故我。劳保局则因为大同「职员」检举公司未替二百七十名职员加保,对大同处以罚款一百七十余万元。
  荒谬的是,大同公司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法院竟然判断「依劳工保险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受雇于雇用五人以上公司、行号之劳工为强制投保对象,大同公司未为二百七十名员工加保,因其为『职员』,非『劳工』,不属强制投保对象,劳保局不得依前述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消息传回劳保局与劳委会,引起一片哗然!劳支会官员啼笑皆非地表示:「行政法院对劳工保险条例认知不足,……『劳工』并非仅指生产工作人员,凡是受雇且获得报酬以维持生计者,均为劳工……。」
  国民党的打压,加上法律人对劳动法与劳工处境的无知,不知道伤害了多少台湾工人的基本,这个例子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
  总公司劳资和谐的蜜月期,维持不到短短的两个月,就因为过年后工会要求调薪的谈判而撕破脸。自三月底开始,工会方面动作频频,要求公司在七月份比照军公教人员调薪,否则将率众出席股东会。
  在谈判期间,大同三个产业工会就开始动员工人参加股东常会,并拟定了八个提案要与林挺生耗到底。经过两个月的周旋,五月十二日,林挺生接见了总公司工会干部,搬出以前大同公司的风光历史来「谆谆教诲」,希望工会撤回八项提案,不要出席股东会。但工会干部们只是避重就轻,迟迟不愿给样正面的回应,搞得林挺生忧心如焚。
  五月廿五日,白正宪、张照碧等常务理事,代表员工与董事长林挺生面对面谈判,在相隔不到二尺的长桌上开会,十余名一级主管列席,严阵以待。林挺生首先发言表示大同公司过去发展如何如何的困难,他经营起来又如何如何的辛苦,用苦肉计来向工人「讨人情」:
  「这两年台币与日币升值,公司外销订单方面因为汇率调整损失好几亿,希望各位员工能够共体时艰,这个调薪的事……」
  林挺生答应见工会干部二十分钟,总是先抱怨公司经营困难十八分钟,在劳工刚被洗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的时候,扬长而去。因此,如果不能中间打击断林挺生的谈话,谈判只会变成听判。阿碧在与林挺生交手多次后,早就洞悉匀一套。
  「不是这样啦!」阿碧听到林挺生使出苦肉计,连忙插嘴反驳,做工十几年粗壮的手臂在阿生仔面前挥过,拂动了董事长的衣领,让林挺生吓了一跳。经营大同四十几年,从来没有人敢对他这么无礼,所有的主管更是睁大了双眼,心里为阿碧揑了一把冷汗。
  「董事长不是这样子的啦!台币、日币汇率升值又不是只升我们大同一家,我们有损失人家同业也有损失啊,为什么人家别门日都可以调薪,我们就做不到?」
  阿碧连珠跑似的讲出了这一段话,合情合法,说得林挺生哑口无言。林挺生双手一摊,靠着椅背望着天花板,从喉咙底迸出一句话:
  「我卡憨慢啦……」
  资方在打压工会不成后,常常仗着自己掌握经营的知识,回拒工会合法的要求,然而这一次,工会的干部却展开出对公司相关事务的掌握,逼得一向认定自己是国宝的林挺生,不得不直接面对问题。从来没有人将林挺生逼到这个地步!在员工的一连串逼问下,他宁愿说气话也不愿让步,这就是样与员工沟通的底线。阿碧听了这番回答,一时想不出该如何反唇相讥,白正宪与其他主管则是当场愣住了,许多人心里都想:惹火了阿生仔,张照碧这下子恐怕要吃不了、兜着走!
  谈判不欢而散,资方立刻紧张起来,顾问伦伟良、人事处副处长王守德出面与白正宪协调。五月廿八日,工会干部首次出席大同公司一年一度的股东常会,但鉴于劳资谈判还没正式破坏,并没有代表员工股东发言,却还是引来资方的关切。六月二日,大同工会不顾资方一再警告,依据台北市政府劳工局的指示,退还了公司违规收取的三峡厂、板桥厂工会会费,三峡、板桥两厂工会的财务终于自主化,让频频垫钱的蔡龙田等干部松了一口气。
  林挺生这下才认清情势,开始向工会施压。六月八日、九日两天,总公司二十名理监事被顶头上司个别约谈,告诫他们不要再投入工会事务,需听从公司方面的指示,否则调职或解雇在所难免,其中阿碧还被约谈了两次。然而工会干部们仍没有向资方屈服,林挺生终于决定「杀鸡儆猴」。
  六月十四日,林挺生下令解散张照碧任职的建成服务站,该站员工都被安排了新的职位,只有又没有下文。六月三十日,资方以业务紧缩为理由发布了张照碧的资遣令。
  虽然早已发觉林挺生杀气腾腾,准备拿自己开刀,接到资遣令的阿碧仍像是被电击一般,久久不能自己。上次调职风波才闹得满城风雨,老婆甚至祭出「离婚」来恐吓他,好不容易才平息一场家变。这回才复职半年又被开除,要拿什么脸回去见父母妻儿呢?以后一家生计要如何维持、日子该怎么过?阿碧的脑中一片混乱。
  从三月廿四日白正宪接任总公司工会理事长,到六月三十日阿碧被解雇,只相隔短短的三个月。为了阿碧被解雇一事,大同工会立刻召开紧急理监事会,向媒体说明建成服务站在台北市西区的廿二个服务站中,业绩排名第十一,并没有如公司所言「经营亏损」,此一行动根本是公司借机铲除工会干部、整肃工会的作法。另一方面,阿碧也立即向台北市劳工局申请调解。七月七日,张照碧资遣案协调会在劳工局召开,官员建议大同对此案再作考虑。大同工会十余名干部则再度前往国民党中央党部陈情,向资方施压。然,这一切努力都好像石沉大海,一场考验劳工家庭生计的、马拉松式的「非法解雇」官司,才刚刚展开。

血腥的一天


  阿碧的资遣案,只是一九八九年起,国民党与资方联手打压工运的冰山一角。这一年的远东化纤罢工,使得镇压的局势更为险恶。就在大同总公司工会理监事改选的同一天(三月廿四日),远化资方将活跃的工会干部徐正焜调离新埔总厂,引起员工的不满。四月三日,远化工会召开临时理监事会,要求处理徐正焜被调职案,并比照公司其他工厂调薪、追讨年终奖金,进一步促使福利委员会尽快交接。由于徐正焜拒绝接受调解的结果,连续旷职三日而被解雇,劳资对立更是一触即发。
  五月十一日晚上八点,远化资方以:一、对同仁有重大侮辱行为,二、煽动非法罢工,三、擅引外人进入工厂,四、唆使他人违抗上级等四项理由,解雇常务理事罗美文、曾国煤两人。次日,工厂出现怠工的态度。五月十四日,远化工会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以一千二百七十八对五十九的悬殊比数通过罢工案。
  资方坚持此一决议不合法,新竹县政府则公开表示,临时会员大会程序与规定不合,并引用「非常时期农工商管理条例」,指定化纤业为不得罢工的行业。当天中午,一场长达十天的正式罢工就此展开。五月十五日,抗争员工、声援团体与镇暴警察发生激烈冲突,罗美文遭到扭打。晚上十点,工会设立了罢工封锁线以阻止资方复工的企图。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六日可以说是台湾工运史上最血腥的一天。由于抗争劳工与声援团体堵住了工厂大门口,导致资方原料、产品的进出全面瘫痪,数百名镇暴警察出面为资方开路,将场的记者陈素香、王幼玲、杨文全与工运人士曾兴茂、李文忠等人打得头破血流。第二天,远化老板徐旭东宣示「绝不向罢工低头」,远化的发包厂与下游工厂业主组织反制罢工团体,省政府则公开称赞新竹县政府协助资方流血镇压一事「处置得当」。
  五月廿三日,资方律师曾肇昌具状控告罗美文、曾国煤、徐正焜、汪立峡等十人,涉嫌违反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煽动非法罢工、妨碍秩序、妨碍自由等罪,并向新竹法院申请假处,禁止工会罢工与围堵工厂。除了新竹县长陈进兴之外、法务部长萧天赞、经济部次长王建瑄、劳支会主委赵守博等党政高层则分别发言强调,政府在必要时将以公权力协助资方复工。
  五月廿五日,在资方与国民党政府的强大压力下,工人纷纷回到了生产线上,这场总共长达十七天,影响深远的罢工事件终于落幕了。留下的不只是学术界、工运界的欷嘘,还有令台湾工人挥之不去的历史记忆。
  远化罢工事件,显示出官员与资方联手打压工运的决心,政府面对抗争事件,不再犹豫不决,财团老板们更是大放厥词,在报端大谈「资本家之怒」,在政商帝国大反击之下,大同工会即将面对更惨烈的战役。



劳教小辞典6

奖金与基数的相关说明


  奖金计算标准关系日后退休金中平均薪资的认定,所以绩效奖金或年终奖金究竟算不算入平均薪资,就显得格外重要。依内政部七十三年十月十九日台内劳字第二六四四七七号函:「依劳基法第二一条规定: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同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工资包含奖金。生产奖金之认定应与劳方协议定之」。
  年终奖金之内涵则依稳定院劳工委员会七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台七十七劳动二字第○五○八三号函:「劳基法第二九条规定:事业单位于营业年度终了结算,如有盈余…,对于全年工作并无过失之劳工,应给与奖金或分配红利。」大同公司直到一九九九年为止,仍仅将底薪、职务加给计入平均工资。



劳教小辞典7

劳资争议中,国家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在远化工会进行罢工的争议事件中,就工会法第二六条有关罢工的规定来看,远化工会在法律的程度及实质要件上,均符合罢工的规定,但为何政府可以否认该行动之正当性,而且出动了大批镇暴警察协助资方镇压工会?人们不禁要质疑,在劳资争议的对抗中,国家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国家总是大应该压制工会的打手吗?
  回顾各国集体劳动法的发展历史,国家在面对工人组织工会、发动争议行为时,一开始都是抱着极尽镇压、严格取缔的资料。后来在劳工运动的挑战下,掌权者才愿意修改法令,承认劳工的团结权、协调权与争议权,以确保劳工在资本主义体制下的基本人格尊严。
  更进一步,当代多数民主国家在劳资关系的法理上,都已从传统私法自治的概念,逐渐发展为强调以「团体」为社会治理(governing)主体,把资本与劳动力视为社会合伙人,让劳资双方进行集体协调。
  近来劳动法学上认为,当劳资争议发生时,国家的公权力相对于劳资争议的当事人,应处于中立之地位,不得对劳资双方给予差别待遇,而且争议行为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应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国家不得做出特别有利于某一方之干预行为、或代替某一方承担争议风险,此一国家应负之义务,称为「国家中立义务」。
  但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国家中立义务并不是意味着国家绝对严格的中立,更不是指国家在面对劳资争议时,一种被动的、消极的「不作为」,放任劳资双方自行解决的资料。相反的,由于劳工往往处于平等的处境,并未具有和资方进行谈判或协调的公平地位,因此,国家应透过各种法律或政策的制订,改善劳工在政治经济上的弱势,使劳资双方在协调时,能有真正的平等地位,进而达到社会自治的目的。
  简单地说,所谓的国家中立义务是指:一种国家藉由公权力促进劳资双方地位平等的义务,而不是一种「放牛吃草」式的自由放任。更广义地说,除了劳资争议之外,与劳工利益相关的劳资事务决定上,国家在两者间都应该积极、主动地扮演「促进平等」的角色。
  或许有人认为「国家中立义务」还不够,国家应该由「无产阶级专政」,让劳工当家作主才对,也有人认为国家永是在替资本主义服务,工人不应该理会国家法令,搞国际工运就可以了,但是这些诉求不但不符合国外的历史经验,也太过脱离本土的政治现实。以台湾劳工的弱势来看,工会或工运团体参与政治,要求国家修改法令政策,促进劳资双方的对等地位,是一个值得努力的目标。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