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打拚为尊严——大同工会奋斗史

[第四章]

工者有其股,想要就解雇?

· 劳教小辞典3 雇主对劳工可以任意调职吗?
· 劳教小辞典4 资方可以为了打压工会而解散公司或关厂吗?



  由于报章舆论、包括党营事业媒体都一面倒地支持劳工,这件官司受到审慎地对待,资方违法事实明显,六个出席的委员以六比零压倒性的比数裁定大同公司调职违法,必须让这五个劳工回原单位上班。
  在这次争议之后,劳资争议处理法就于一九八八年的七月一日颁布了。
  这也是林挺生在压迫劳工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第一次挫败。
  在三峡厂劳工暗中发起工会之际,总公司的曾水鉴却陷入孤军奋战。
  怠工风波虽然使林挺生不得不加发半个月的年终奖金,曾水鉴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不但三不五时就被上级长官叫去问话,连中午在公司餐厅同桌吃饭的同仁们也惨遭波及。
  「真衰!跟你同桌吃饭也被叫去问!」
  同仁这么抱怨着。人事主管每天都凑过来和他一起用餐,监听他的谈判内容。两个月下来,已经没有人敢跟他同一桌吃饭了。然而,最令他感到恐惧的并不是工厂里的白色恐怖,而是活跃在黑暗中的党国情治单位。
  「喂,请找曾水鉴。」
  「我就是,你是那里?」
  「你印传单煽动劳工,自己卡小心一点……」
  「你是谁啊?你是那个单位的你说啊!」
  「喀!嘟、嘟、……。」听到电话被挂断的声音,曾水鉴心里一沉。
  三天两头打到家里的恐吓电话,已经引起了妻儿的恐慌,整个家都陷入心惊胆颤的气氛中。对工会事务向来不感兴趣的妻子,在这种压力下引发心律不整的病痛,对他积极投入抗争影响到家庭生活,更是不谅解。这正是过去威权体制下,国民党特务惯用的伎俩,透过不断的威吓,让对体制不满的人心生恐惧,更以各种骚扰方式,让他们的家人、同事产生反感。

想要股票的就站出来!


  「公司不知道会不会对家里的人不利?」
  曾水鉴压抑着心中疑虑,仍然决定勇敢的站出来。在三峡厂许守活等人的主动联系、以及新海瓦斯工会的侯晴耀、许守活义务律师郭吉仁等人的协助下,工会干部们开始研究追讨员工股票的事宜。一九八八年四月九日,曾水鉴等人假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谢长廷服务处,成立了「大同同仁权益促进会」,筹备下一波的抗争。
  原来,当时大同公司所谓的「工者有其股」政策,认股经费一部份来自年终奖金,一部份则是由各种奖金中扣除,甚至透过福利委员会贷款给员工。公司对外宣传这有助于提高工作士气、促进劳资和谐,然而每一个大同员工都知道这根本是「一鱼三吃」,借故课扣工资不说,就连想看一看、摸一摸这些理论上属于自己的股票,都是痴心妄想!传言有员工想讨回股票,最后都被「杀头」了,只有离职员工才能拿回股票。
  每年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拥有公司五分之一股份的大同员工,都会在上级的指示下签订委托书,委托人一栏留白,最后填上的名字,自然非林挺生莫属,这就是林挺生能够以少数股权,掌控大同长达五十年的秘密。大同公司每个月均自他们薪水中扣除固定的金额购买股票,并用半强迫的方式要求全体员工写委托书,但几年下来,员工不仅没有股票使用地没参加过股东大会。
  一位大同高级主管宣传,该公司多年来推动「工者有其股」的目的,全是为了全体员工的福利着想。未离职前,员工不许领走自己所拥有的股票,则是协助员工的一种「强迫储蓄」的方法,对员工更为有利。但仔细想一想,存放在公司里的股票就好比存款银行里的钱,如果公司能以这样的理由,拒绝员工领回属于自己的股票,那么银行是否也能以「强迫储蓄」、为储户福利着想的理由,而拒绝储户提领出属于自己的钱呢?
  四月九日一早,许守活、江清通、唐聪明等三峡厂工会的发起人,在曾水鉴、许守活赖劲麟等人的陪同下,前往中山北路总公司门口散发传单,抗议调动唐聪明。虽然有少数员工向他们表达支持之意,大部份上班的工人不是畏畏缩缩地在一旁看热,就是头也不敢回地快步走过,许多人拿了传单看都还没看,就丢在地上。许守活捡起一张抗议传单,正要塞给躲在门边看热闹的工人,那人却双手往后一背,退缩了一大步。许守活又急又气,破口骂道:
  「我和你平平拢是大同的员工,为什么我敢发传单,你连接都不敢接,这样还跟人家说什么要争取权益?」
  被骂的员工悻悻然离是,但是这句话却惊醒了另一个看热闹的工人,他就是大同工会史上的灵魂人物——张照碧(工运界昵称他为阿碧)。
  皮肤釉黑、体格精悍的工人当场愣住了。在大同做了这么多年,他向来自以为是天不怕、地不怕,宜有人敢冒犯他、占他的便宜,他一定让别人吃不了兜着走,甚至敢在工厂里和人打起架来,但是在面对这张传单时,他却丧失了平常的那股勇气。
  「为什么连一张传单都敢接?」阿碧顿时感激十分惭愧。回到电扇厂的生产线上,许守活的那句话仍然在他脑海里回响着。
  在嘉义出生的阿碧,家中有六个兄弟姊妹,却穷得连一块田地都没有,小时候常要顶着艳阳,跟着妈妈在八掌溪河床上的沙地种西瓜。阿碧虽然国校成绩很优秀,但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允许他继续升学,小学毕业之后就进入工厂,成为童工。当兵前,阿碧的求职经验并不是很顺利,他待过很多小工厂,有的做过一个月、两个月、十几天,也有做到公司倒掉的。年纪稍长,为了找寻工作机会,才离乡背井来到台北。
  退伍后,阿碧考进企业界中颇有声名的大同公司,在马达厂工作,之后才转到电扇外销厂,从事电扇品管。进入公司之初,阿碧还以身为大同的员工为傲,后来做久了,才发现大同公司的福利,并不如想象中优渥。
  虽然阿碧对大同的薪资、福利时有抱怨,但他常回忆起母亲的谆谆教诲:「咱是赚食人,只要能够找到一份正正当当的工作,生活得过就好了!」不知不觉,阿碧在大同公司一待十九年,直到许守活的一句话,才让阿碧意识到改变劳工的生活,也有乐天知命以外的方式,那就是劳工运动。
  由于许守活的刺,张照碧加入了大同员工权益促进会,并开始参与各种活动。一开始,阿碧只敢躲在人群中,听「大同员工权益促进会」的代表说话,在其他人的劝诱下,才敢畏畏缩缩地在角落发传单,直到参与四月廿一日于总公司门口发起「讨回股票运动」,阿碧才算走上了工运这条「不归路」。
  四月九日活动结束之后,参与的工会干部们,开始意识到追讨股票对员工的吸引力,但是未来要与资方谈判,非得工会出面不可,没有自主的工会作后盾,不但干部身处险境,资方也对各种诉求相应不理。所以,股票只是吸收大同公司异议分子的诱饵,推翻阉鸡工会才是干部们心目中真正的股票。
  据许守活、曾水鉴所知,拥有一万名会员的大同公司产业工会并未依法在三年任期届满后改选。四月十二日,为了更深刻地了解状况,曾水鉴等人跑了一趟台北市劳工局,查询工会选举日期、现任理监事是否合法等问题。没想到他们得到的竟然是这样的答案:「我们个收集了劳工局成立以来几个月的资料,如果需要以前的资料,必须向原社会局调阅,需要一定的时间与程序,目前因为业务繁忙,我们无法处理。至于大同总公司工会是否定期改选,我们并不知情,请你自行向大同公司工会查询。」
  由于没有办公室从劳工局搜集到工会未依法改选的确实证据,在几番考虑之后,许守活、曾水鉴等「大同同仁权益促进会」的代表,决定还是以「发还股票」为连署活动的主要诉求。
  四月廿一日中午,许守活、曾水鉴、张照碧等「大同同仁权益促进会」的代表,在总公司门口张贴海报、摆设了签名桌,发起支持「股票发还」的连署运动。促进会代表曾水鉴等人拿着扩音器高喊:「要讨回股票的来签名!」,引起员工群众围观。虽然索取传单的人群表现地相当踊跃,但到了勇于签名曝光的时刻,员工们却个个都显得十分犹豫。大同总公司有数千名员工,活动当天却只收集到三百多个签名。

「五人帮」惨遭调职,中常会悲情怒吼


  在曾水鉴等人发起讨股票运动之后,公司资方决定杀鸡儆猴。一九八八年四月廿五日下午二时许,曾水鉴、傅云贵、刘秋得、刘成瑞等四名员工,分别接到由采购处处长——董事长林挺生之子林镇华——所交付的调职令。
  今年初发传单争取年终奖金时,曾水鉴就曾经受到口头警告,面对调职一事,并不觉得意外。傅云贵在具件厂服务了二十年,刘成瑞、刘秋得等人都年资甚高,突然被公司调回故乡,则是手足无措。
  阿碧在四月廿七日收到调职令,与曾水鉴等人只隔一天。阿碧既没有实际参加年终奖金抗争,也没有加入签名活动,只因协助曾水鉴等人发放传单而遭到调职,可见公司赶尽杀绝的作风。事实上在前一天,安勤人员就恐吓他说:「下一个就轮到你」。
  被调职的五名员工,平均年资达到十四年之久。
  公司表示为因应新弊升值,加强产品的竞争,公司除了扩大内销外,并积极推动国内的采购工作,以求改造成本,新增的十五名采购师即是为了因应国内外市场的激烈竞争而采取的措施,派遣员工前往北、中、南各地展开采购的任务,外界不应该误会为借机「惩罚」员工。然而大同公司在上述地区并无采购部门,调他们前往该地无疑就是一种惩罚。
  大同员工的调职案使得刚成立的台北市劳工局面临严重的考验,一方面,资方明显违法,另一方面,违法的又是贵为国民党中常委、台北市议会议长的林挺生,着实让劳工局的官员伤透脑筋。
  四月廿六日中午,约百余名员工及其他社会人士聚集在大同公司总厂举布条进行,并发起召开工会临时会员大会的签名,向员工募款。
  虽然已经解严了,但白色恐怖的阴影仍笼罩在全国人心中,在可能被解的压力下,员工捐款虽然相当踊跃,却没有人敢签名,只是私底下支持,表示他们愿意再来一次集体怠工。抗议过程中,不但民进党贲馨仪和工党汪立峡发表支持员工、谴责林挺生的演说,就连国民党工人立委、全国总工会理事长谢深山也站上宣传车斥责林挺生的作为。林挺生霸道的行为已经激起超党派的公愤。曾水鉴也登上谢长廷的服务车,控诉公司违法调职的作风,工党主席王义、民进党工人立委王聪松、台大教授张晓春并要求林挺生或林镇华出面说明,但大同公司仅派一名安全警卫应付王义雄等人。
  由于未获回应,五位被调职员工及声援的工运人士,决定前往国民党中央党部,拦下前往开会的中常委林挺生。但中央党部前的门禁森严,并有霹雳小组以人墙挡住抗议的标语,员工并未如愿。
  四月廿七日早上九点左右,滂沱的大雨,被调职的员工在工党吴荣元、汪立峡的陪同下,聚集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前,高举「林挺生目无法纪,一再迫害劳工」、「抗议非法调职」等布条。抗议的员工分立于门口两侧,向在场维持秩序的警员诉苦,表示林挺生今天又下令将一名员工张照碧调职,他们实在是生活不下去了。九点四八分,国民党中常会散会,立刻有两队霹雳小组以人墙挡住抗议的群众及标语,林挺生的座车才得以顺利离开中央党部。
  由于此次活动是临时决定,未能联络三峡厂的工会发起人前来支援,所以效率不彰,只有少数员工参与,在大雨中以哽咽的声音警员不要遮住布条,布条上的红色颜料遇水溶,把警民双方身上染得「血」迹班班,景象十分凄凉。不过这次抗议最大的意义,是劳工心理的解严。国民党中常会,这个台湾政治权力的真正核心,一向是戒严体制下门禁森严的圣地,这是台湾社运界第一次前往中央党部抗争,对劳工而言,心中的小警总已经被瓦解,抗争的尺度从此大开。


阉鸡工会扯后,受害劳工大反击


  「五人帮」被林挺生调职后,就明令不得进入厂区,他们的办公桌、生产线上的位置都被撤除。
  从四月底开始,阿碧、曾水鉴等人,就开始每天定时的「晨间运动」,与大同公司门口警卫展开进入厂区的追逐战。一开始,阿碧等人利用守卫不注意的时候冲进厂区,安勤人员警备变成更为森严,每天早上筑成人墙围堵他们。后来,同情「五人帮」的员工们在上班时,会利用身体推挤的方式,协助阿碧等人进入厂区。但是进入厂区,员工就回到生产线上开始工作,「五人帮」也没有什么事可作,只能到处「赖赖飕」。管理人员担心阿碧等人闹,经过几次勤阻不成后,为了安抚他们,还决定特地开一间「冷气间」陪他们聊天。
  「有时候天气热,我们就在冷气间里待到三、四点,等同事们快要下班时,我们就再穿起写着『林挺生目无法纪、藐视国法』白布衣,到总公司的门口晃。」阿碧笑着回忆道。
  非法调职的调解案,进入了台北市劳工局的评议委员会。当时的评议委员会,判决效力和法院相同,十一个委员则包括法官、劳工局长、市议员,以及未改选前的大同工会理事长、电器工会理事长等工会干部,劳工局长为委员会的主席。从法令的解释来看,大同公司的调职方式明显违反调职五原则,法官、劳工局官员等还不至于睁眼说瞎话,故意判定劳方败诉,然而事前却传出两名担任评断委员的工会干部将不利于劳工的消息,令工运界感激十分错愕。
  五名调职的员工,相信两个工会理事长已经与资方「沟通」过,将会评断他们败诉,因此员工,如果两名工会理事长参加评断,他们就退席抗议。工会龙头被自己公司的员工排挤出评议委员会的消息,也成为报纸的重要新闻。
  刚开张没多久的劳工局,很担心五名员工拒绝评断,只好开会决定不让两名工会理事参与。评断当天,除了被排除的两名工会理事长之外,十一名委员有六名出席,评断结果是六比零,劳方大获全胜。参加评断的国民党籍市议员杨炯明,事后还消遣阿碧等员工,说他们用「有色的眼光」看待国民党的工会干部。
  或者是由于报章舆论、包括党营事业媒体都一面倒地支持劳工,这件官司受到审慎地对待,资方违法事实明显,六个出席的委员以六比零压倒性的比数裁定大同公司调职违法,必须让这五个劳工回原单位上班。在这次争议之后,劳资争议处理法就于一九八八年的七月一日颁布了。
  这也是林挺生在压迫劳工的过程中,所遇到的第一次挫败,但是不服输的他,还是使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手段。
  在评断结果出炉之后,大同公司一开始表示对政府裁员定「不予接受」,后来在各方压力下才让步。但林挺生还是不服气,为了对抗劳资争议评断的结果,也就是政府要求资方恢复劳工原单位职位的命令,使出了雷霆手段,竟然把张照碧等人所服务的电扇厂关厂,因此而资遣或调职的员工,多达两百多名,两个月后,才在板桥重建新厂房。
  当阿碧再度一状告到劳工局,请求调回原单位时,资方的回应就是:「没有原单位啊?哪里有原单位?」这样的作法,目的就是告诉员工「支持工会干部就关厂」,至于出传单声援「五人帮」的王文宾,也被资方以传单「侮辱雇主」、危害工作秩序等理由开除。
  九月底,在劳资协调,阿碧接受了建成服务站服务员的职务,曾水鉴、刘成瑞接受了位于中和连城路,台北南区服务厂的「第二来源开发」工作,而傅云贵、刘秋得则调往复兴北路上的台北东区区部担任采购员,虽然把五人帮调往台湾各地的企图失败了,林挺生还是坚持展现他的管理权威,把参与抗争的员工调离原有职务。在这段期间,大同总公司的工会不但没有协助受害员工,反而大扯后腿,总公司工会政权攻防战的战火,就此点燃。

起来吧!大同劳工们:

  「工运乃工人最重大之事件」,就工人来说。胜则劳工各方面处境提升,败则各方面处境悲惨,沦为奴工,变成资方利益的生产工具。工运是决定劳工命运之分水,是划分劳工盛衰存亡的分歧点。所以在工运之始,不可不慎重考虑,而策定一尽善尽美之作战计划,以达成工运之目标,完成工人之理想生活。
  观我大同工运,荆棘重重,困难横生,但我们的劳工前人,已迈出了历史性的一大步,虽然他们遭受重大牺牲与挫败,但他们还在为我们身陷苦战之中,「德不孤,必有邻」,潮流、时机的演变,已对我们大同工运越来越有利了,依情、依理、依法三方面,大同劳工都站在最有利的位置。只因董事长林挺生目前还在做最后的「困兽之斗」,所以大同工运正处于「黎明前的曙光初露」,黑暗即将过去,光明在望。
  希望我「大同劳工朋友们」秉此认知,一待时机成熟,充分完成动员准备,「决斗必将展开」。我们的劳工前辈已在运筹帷幄,战欲必胜,而我大同劳工之用命,流血、流汗始有代价。届时,大同劳工力拼,一如千里杀将,大战林挺生,威震四方,大同工运目标达成,工人理想实现,岂不痛快哉!
  为「大同工运」目标之达成,我们将准备一连串运动及诉讼主题,希望「大同劳工们」或明或暗地,给予鼎力支持,因为这是我们唯一生机的灯塔与希望,我们将因而获益,并得到尊重。该是我们精神加盟、行动归队的时候了。
  「最险恶的形势,困扰不了大同有志节的劳工。」
  「最凶猛的涛浪,淹没不了大同有信心的劳工。」
  「最艰巨的困难,压抑不了大同有担当的劳工。」
  「最跋扈的资方,击败不了大同有勇气的劳工。」
  以此互勉大同劳工,不达目标绝不终止,矢勤矢勇,愈战愈坚。大同劳工们!起来奋战吧!大同劳工一定出头天。

大同劳方联线后援会干事:
王文宾(划线部份是王文宾被解雇的理由)



劳教小辞典3

雇主对劳工可以任意调职吗?


  由于我国工会法中对于工会保护的规定、特别是有关「不当劳动行为」的规范,太过简@,以致国内事业单位的雇主经常利用「调职」的手段来打压工会,并引发诸多劳资争议。然而,暂且不论我国法令如何严重不健全,就一般法理言,雇主可以对事业内劳工任意调职吗?
  有关劳工之调职,法理上可以分为企业内与企业外人事异动两种;前者即典型之调职,后者法理上则称之「出向」(引日本劳动法律用语)。但无论是调职或出向,两者之职务内容与工作场所皆有变更,其不同之处在于出向劳工需在另一雇主之指挥监督下服劳务。
  为解决因调职所引起之劳资纠纷,内政部曾于民国七十四年九月五日以(七四)台内劳字第三二八四三三号函释「雇主调动劳工工作五项原则」;五项原则内容如下:一、基于企业经营上所必须;二、不得违反劳动契约;三、对劳工薪资及其棪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四、调动后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胜任;五、调动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但此项原则,受到多数学者强烈质疑与批判,有人认为,该原则并不能提供调职命令是否违反「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之判断基准(邱骏彦教授),亦有认为该原则无法一体规范所有调职类型(黄程贯教授)。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若能将该五项原则定位为「调职五项基本原则」,再视个案事情调职或增加判断要素,尚不失为判断调职是否合法、滥用之一套有效机制(刘志鹏律师)。
  学者邱骏彦在其「调职法理之探讨」一文中,认为雇主若确有调动劳工之必要时,应依下列四项原则办理:一、调职命令权限是否有得到劳工之同恴。二、调职是否具有业务上之必要性。三、调职有无其他不当之动机或命令。四、劳工所受之不利益,是否超出社会一般通念之程度。这四项原则值得参考。未来除了修改工会法,加强对工会干部的保障之外,还必须考虑修正劳基法,才能处理一般劳工所遇到的调职问题。



劳教小辞典4

资方可以为了打压工会而解散公司或关厂吗?


  在劳资争议时,资方为了彻底打垮工会,而将企业或企业所属的某一个部门解散,已经涉及「不当劳动行为」,在国外应属违法。但就我国相关劳动法令来看,资方为破坏工会团结或解雇干部而解散企业或其中某一个部门,并无法令上的限制,法院过去的立场仍然坚持:营业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类似这种企业伪装解散的事情,在日本也发生过,中小企业特别常见。实务上,日本劳动委员会对涉及不当劳动行为的企业解散行为,有少数案例是命令该企业特定的部门重行营业(例如富士事件),但尚未出现要求全面重行营业者。在法院方面,也有少数的案例做出雇主为压制工会而将企业解散之行为系属无效的判决(例如日产金属工业事件判决)。
  本书的案例中,大同公司违法将阿碧调职,即使在政府公权力介入及舆论压力下,仍不愿将违法调职的命令收回,不惜把电扇厂关厂。资方的关厂行为已经侵害到劳工之工作权与团结权,属不当劳动行为。
  虽然宪法上明文保障人民的职业自由及财产,但权利之行使并非毫无限制,我国宪法虽无明文规定,但大法官会议解释第三七三号解释理由书中亦已明确揭橥国家对于劳工基本权利的承认与保障。大同公司这种恶意关厂以打压工会的作法,是企业经营权的滥用,未来应该立法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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