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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三」的教训
作者:振声〔王凡西〕 来源:《新旗》1946年第4期
李星按:抗战胜利后,上海等地民众举行要求和平、反对内战的活动,1946年6月23日,上海市数万人送“和平请愿代表团”去南京,代表包括雷洁琼、马叙伦等人。请愿团到了南京下关火车站后,被蒋党有关部门组织的“反共难民”包围殴打,史称下关惨案。
本文讨论了623群众行动的潜力和不足。
「六二三」是一个大成功,但也是一次小失败。成功的地方在那里?在于它表示了民众的力量;在于它在争和平争民主的总要求下面,团集了极其广大的群众,举行了一个「自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以来」未曾有过的大示威。这次示威不限于学生,而且包含着许多工人与职员。这表示出「胜利」以来一向在生活方面从事斗争的职工们,已经开始走上政治斗争的道路了。
在团集民众力量,唤起民众的政治警觉,表现民众争民主和平的决心这一点上,「六二三」的游行是一次大成功,大胜利,在未来民众斗争的历史上,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这次运动对于争和平的实际影响上,也是很大的;虽然它所推出的代表受了殴辱,虽然这些代表受了政府当局的冷待,但是第二次停战期满,政府竟「自动」表示愿意始终以政治方式解决中共问题以及准备禁止的刊物没有禁止,这不得不说,在很大范围内,是受了这次运动的影响的。
那末它的小失败在那里呢?在于它组织的松散,在于它的产生还没有根据于很广大的民主基础。自然,无论那一次示威运动,都带有很大的自发性,并不是由少数指导者「阴谋」计划的,所以不能有严密的组织。不过至少在运动开始之后,靠着运动中群众力量的帮助,是可以,并且应该,走上一个严密的与民主选举的组织的。因为群众的示威运动,如果不能产生一个组织,没有一个组织继其后,那末示威过去,群众回家,这一股力量也就散了完了。
「六二三」显然也有过这个企图的,在车站上,站在卡车上的主席团,曾经提议组织「上海争取和平联合会」,但是没有下文。以致下关代表被殴,上海示威时四位纠察被捕,我们都没看见有什么强大的后援。以致在南京,有几个「难民」与特殊的记者,竟敢企图否认这些代表的资格。
争和平争民主的运动是「方兴未艾」,还在开始,而这个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没有组织的群众运动绝对不足以应付这个斗争。「六二三」已经给了我们一点教训,我们应该立刻接受它。
现在上海的民众是相当有组织的,工人的产业工会,职工的职业工会,学生会,以及各业公会,都纷纷地成立了。从这些组织中就可以普遍地推举出代表来,组织了一个集中的,统一的,超党派的,真正代表民众的争民主反内战的代表会议。在可能的时候,这个代表会议也应该包含兵士的与农民的代表,使它的基础更加扩大,势力更加雄厚。
「六二三」的赴京代表,是由五十三个公会与学生团体推出来的,所以代表团的构成份子都是些董事长总经理之流。我们自然不反对这些大人先生来参加和平斗争,不过我们认为占据上海市民,尤其占据示威群众中最大多数的职员与工人群众,不应该没有他们的直接代表。这一点,也表示出我们上面所说的组织上的缺点,影响到斗争的力量。
因此,我们主张:立刻由职工会,学生会,及各业公会(包括自由职业分子的团体),按照各该组织的人数比例,推举代表,组织一个统一,集中,超党派的上海各界争取和平民主的代表会议,由它来领导我们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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