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俄国革命中的孟什维克》

文件29:告男女工人书——怎么办?

(1919年7月12日)


盂什维克纲领,1919年7月


  同志们,我们困难重重,外有高尔察克、邓尼金、尤登尼奇[1]和同盟国的帝国主义分子等敌人围困,内有种种危险和灾难,如粮食匮乏,燃料不足,货物短缺,物价飞涨;工人群众灰心丧气,麻木不仁,农民和贫苦市民怨声载道,等等。情况既然如此,为了挽救俄国革命,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正是这个问题折磨着一切有政治觉悟的工人。他们看到,革命内部的力量在一天天地衰落下去,而绝望的群众又用罢工和骚乱来发泄不满,形势因而更加恶化。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呼吁持各种政见的有责任感的工人——社会民主党人,共产党人,右派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以及非党工人——重视这个纲领,中央委员会认为,它为摆脱目前的严重局势,摆脱革命所陷入的绝境,指出了唯一的出路。
  一切有责任感的工人,必须把捍卫革命并保证革命正常、健康地发展,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以便能团结西方革命的无产阶级,汇成一股强大的洪流,从而能把社会主义原则日益广泛地扩展到整个政治生活中去。为此,我们必须保持和加强我国工人阶级的政权,把它建立在坚如磐石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为恢复我国经济奠定基础。四年对外战争和两年内战使经济大伤了元气。
  我们怎样去实现这些目标呢?
  当然,首要的任务是赢得战争。要保卫工人政权和革命的成果不受敌人侵犯,为国家提供食物和原料,促使同盟国解除使我国经济窒息的封锁——要做到这一切,我们宓须竭尽全力,战胜正在进攻苏维埃俄国的反革命匪帮,向欧洲各国政府和人民表明,革命在战场上是不可战胜的。
  但是,战争与政治经济问题是紧密相连的。仅仅战胜高尔察克或邓尼金,把他们的军队从莫斯科、哈尔科夫和彼得堡赶走,还是不够的。我们务必打得他们一蹶不振,三个月之内无力卷土重来。务必使他们找不到大批农民、工人和哥萨克来为反革命事业作战,也无法以小股部队窜犯广大地区。由于工农的漠不关心,怨声载道,疲惫不堪和大失所望,革命政权已伤元气,无法动员足够的力量来迅速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了。总而言之,我们必须一劳永逸地结束乌克兰和白俄罗斯,顿河和伏尔加河,乌拉尔和西伯利亚出现过的那种局面:开始,群众欢迎革命政权,欢迎把他们从地主和白卫军手中拯救出来的政权,但是两个月后,他们就盼望白卫军回来,把他们从革命制度带来的困苦中,从玷污我们事业的暴力和不法行为中拯救出来。
  要想成功地击退反革命,我们还必须改变经济的混乱局面和工人越来越贫困的状态,否则我们便无法供应、无法运输军队,也得不到工人农民的积极主动的支持。我们的生产和交换方式必须比苏维埃俄国迄今所实行的这一套更好,我们必须比过去更会利用有助于恢复经济的各种社会力量。总之,我们必须彻底改变经济政策,不再心血来潮,片面行事,力戒忽东忽西,忙于堵漏。我们必须目标单一,计划明确,使国家从事国力达得到的一切工作,而让私人、民间的组织和团体去完成更适于他们去做,而且也能完成得更快更好的任务。
  同时,要想解决军事问题和满足经济上的迫切需要,我们还必须正确地理解和解决政治问题。在目前这种制度下,一个仅仅代表一小部分人的党独揽大权,进行统治,不受群众监督,可以任意采取恐怖措施,因为群众已被剥夺了一切权利。这样的制度显然不能解决军事防御问题,也对付不了经济上的混乱局面。它挥霍了可用于改善工人生活的大笔大笔公款,它在各省把权力和特权授与野心家和少数工人农民,他们看不起自己的同伴,把他们看作是一些没有权利的臣民;各地的政府机关和组织,都是无能的官僚机构,这类机构评价一个人不是看他的才能,而是看他对当局是否驯服。
  在这种制度下,官僚主义者和享有特权的共产党支部,就能够阻挠租反对不合他们口味的任何措施,不管这些措施是多么有益和必要。公安机关和契卡[2]对每个工人和农民都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就象对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一样。工农群众对政治和公共事务漠不关心,这些事情都由一小撮人在马拉松式的会议上进行处理,局外人一点也不知道。在这危急关头,在这革命只能靠人民奋起,靠群众的富有创造性的有主见的革命活动才能得救的时刻,身负重任的无产阶级分子深感震惊,他们发现普通工人和农民都已陷于冷漠,消极地等待着危机自行解决,尽管人们千方百计,力图激励他们挺身而出,击退反革命,改善生产和劳动纪律,可是他们只是迟钝地嘟哝一句话:“这不关我的事”。工人农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受到种种限制,不能自由自主地参加政治生活。他们不再感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不再感到政府及其官员是他们的办事员和勤务员;相反,他们得到的教训是,假借他们的名义进行着统治的这个政权,实际上是脱离入民大众的。
  因此,我们不仅应该继续积极作战,并进行彻底的经济改革,还应该同样彻底地变革政治制度。
  为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向全体觉悟工人提出下列措施。中央委员会认为,这些措施能阻止经济崩溃和工人阶级生活条件的恶化,使工农重新团结起来,使工农大众对革命重又满怀信心,使他们得以有效地组织起来,增强革命的俄国的战斗力,迅速战胜反革命,结束内战。

经济措施


  1、农民应保留革命时期夺得和分配的公有和私有土地。以集体或以个体为基础,可由农民自行决定。其他迄今尚未分配的土地,应长期租给贫苦农民和农民协会,但国营的或由租借人正经营着并将继续经营的大型示范农场所占地除外。解散“贫农委员会”的法令应毫无例外地予以执行。[3]农业公社不应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强迫方式来建立。政府掌握的生活必需品、农具和种子,不应只公平地分给公社,还应公平地分给公社和苏维埃土地上的所有需要这些东西的农民。
  2、目前的食物供应制度,应由基于下列原则的制度来代替:
  (1)国家应按议定价格购买粮食,其中包括大量以货易货原则换来的粮食;然后以低价卖给城乡最贫穷的居民,差价由国家补贴,国家应通过其代理机构、合作社或私商进行收购,付出佣金。
  (2)国家应以相当于生产成本的价格,从富饶省份的富裕农民手中购买一部分余粮,数量应按当地自由选举的农民代表的意见来定。
  (3)粮食应由合作社和工人的组织采购,采购到的库存粮食应立即转交政府的食品供应机构。国家有权向蓄意囤积居奇的大地主征用粮食。运输事宜主要由国家、合作社和工人组织处理。所有反奸商支队都应予以解散。除在特殊情况下有中央立法机关的决定作根据之外,不应禁止从某一特定地点运出粮食。
  对愿从食物奇缺地区迁到富庶地区定居的工人及其家庭,国家不仅应给予物质帮助,还应通过行政措施给以协助。
  3、对国计民生十分重要的主要工业企业,如煤矿“冶金工厂、金属加工工业的主要部门,等等,应由国家掌握。但是,在采取另外措施看来有利于改善和促进生产,或扩大生产规模的一切地区,可以采取由国家和私人资本联营的方式,或在国家控制之下强行组成托拉斯的方式,或在特殊情况下通过租让制,组织主要工业企业。其他所有的大企业,除国家出于财政或其他原因必须对之进行无损于生产的控制之外,一般应租给合作社或新企业主,或在原企业主承担恢复和组织生产的义务的条件下,租给原企业主,从而逐渐转交给私人经营。国家应把燃料和原料调配给不同的生产部门、企业和地区。
  4、小型企业决不应实行国有化。
  5、国家应根据既定计划,在合作社和私商的帮助下,把诸如纺织品、农具、盐、燃料等日用消费品,调配给各地区。
  6、至于其他日用必需品和奢侈品的贸易,国家应允许合作社和私营企业自由经营而不加任何限制,但须加控制甚至垄断的奇缺物资(如药品)除外。
  7、信贷制度必须改革,以便尽量方便工商业利用城乡生产者所积累的可供使用的资金,并为私人在贸易、工业和农业中发挥积极性提供机会。
  8、管制投机倒把行为,应由法院按照法律的明文规定进行。一切任意征用、没收和扣押货物的行为都应受到惩处。法律保护一切实行租让的原国有化工商企业的所有权。一旦出于公共利益需对这类企业加以没收时,应有最高立法机关的决定作根据,并按最高立法机关确定的条例进行。
  9、工会除直接参加制定规章外,应主要作为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与国家和私人企业主打交道。工会执行这一职能时,不应受任何国家机构的干涉。
  10、应根据生活必需品的物价水平来提高国营企业的工资比率,并确定私营企业的最低工资比率。
  11、有关消费合作社的法令。工人合作社和一般合作社,应视为自治的组织加以维护,对它们不应强行指派人员或干涉其他内部事务。它们应有权进行非商业性活动,如出版、教育等等。

政治措施


  1、投票选举苏维埃成员的权利,应扩大到全体男女工人。城乡苏维埃应由全体工人自由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可自由地通过口头和报刊进行竞选。各苏维埃及其执行委员会应定期改选。苏维埃无权借政治原因排斥任何个别成员或小组。所有官员和公共事务机构,都应隶属于地方苏维埃和中央执行委员会·
  2、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应再度起到最高立法和行政机构的作用,它的活动应公诸于众歩受公众监督。未经中央执行委员会讨论和批准。任何法律概不生效。
  3、应恢复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凡属代表工人的党,都有权使用并允许使用会议场所,得到纸张的供应,保留有印刷所等。如出于抗击反革命战争的需要,必须对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则应由立法机关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侵犯墓本自由权,并只能由法及其直属机关付诸实施。
  4、应改组革命法庭,法官由全体工人选举产生。只有法庭及其所属侦察委风会才有打击反革命的任务。所有官员在执行任务中犯有不法行为时,在每一案件的受害者起诉下,都有责任出庭受审。政府不得把恐怖作为统治手段;死刑应予废除,法院以外的一切侦察和刑讯机关,如非常委员会(契卡)等,也应废除。
  5、党的机构和支部不应是国家权力机构,党员不应享有任何物质特权。
  6、应扩大地方自治,以精简官僚机构。
  7、对不论什么原因脱离俄国的民族,应奉行谅解政策,以便迅速结束内战,在民族自治的基础上恢复国家的统一。哥萨克地区,如顿河、库班、捷尔沙、乌拉尔、阿斯特拉罕、奥伦堡等地区,都准予享有最大限度的自治权,对其内部事务或土地使用制度不进行任何干涉。西伯利亚应实行区域自治,芬兰和波兰的独立应得到承认。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1919年7月12日。见《社会民主主义和革命》(文件汇编),敖德萨,1920年,第9—15页。





[1] A·I·高尔察克将军(1870—1920)、A·I·邓尼金将军(1872—1947)和尼古拉·尤登尼奇将军(1862—1933)都是内战期间反布尔什维克军队的指挥官。
  亚历山大·瓦西里耶维奇·高尔察克(Александр Васильевич Колчак,1874年11月16日——1920年2月7日),出身于贵族家庭,1894年毕业于海军武备学校,参加过日俄战争,一战期间曾任波罗的海舰队作战部长和黑海舰队司令,十月革命后,于1918年在乌拉尔纠集反革命势力,自立“全俄临时政府”,自任“最高执政”。1919年11月,红军攻占鄂木斯克后,“全俄临时政府”作鸟兽散,高尔察克企图逃窜至太平洋沿岸,寻求日本的支持,1920年1月在伊尔库茨克被红军抓获,1920年2月被枪毙。
  安东·伊万诺维奇·邓尼金(Антон Иванович Деникин,1872年12月16日——1947年8月8日),1892年和1899年先后毕业于基辅步兵士官学校和总参学院。1905年参与日俄战争。1914年晋升为基辅地区驻军司令,后前往加里西亚指挥作战。1916年指挥第八集团军发动了对罗马尼亚的进攻。二月革命后出任俄国资产阶级政府的最高统帅参谋长、西方面军和西南方面军司令,辅佐三任总司令。在科尔尼洛夫叛乱后受到牵连,于1917年9月同科尔尼洛夫一同被捕。十月革命后越狱逃往俄国南部,与科尔尼洛夫等在北高加索组织了一支由一部分黑海舰队、“士官生”、顿河哥萨克、高加索各地区、乌克兰军区白军组成的“志愿军”进行反对俄共(布)的军事行动。1918年4月任“志愿军”司令。同年秋,在协约国扶持下担任“南俄武装力量”总司令,在其盘踞地区建立地主资产阶级军事独裁统治。他率领白卫军从顿河出发由南方北上,大举进犯莫斯科,并几乎攻占莫斯科,但10—11月被红军击溃。进攻莫斯科失败和北高加索白卫军被粉碎后,率部退入克里米亚半岛,领导地位也被迫交给彼得·尼古拉耶维奇·弗兰格尔。1920年开始先后流亡到英国,比利时,法国等地。1940年法国沦陷后流亡美国。苏德战争爆发后,支持苏联。1947年在美国去世。
  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尤登尼奇(Никола Николаевич Юденич,1862年7月30日——1933年10月5日),俄国步兵上将,苏俄内战和外国武装干涉时期白卫军首领之一。生于莫斯科。1881年和1887年先后毕业于亚历山大军事学校和总参学院。1902年起任团长、旅长,参加过日俄战争。1907年起历任军务总监、喀山军区和高加索军区参谋长等职。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任高加索集团军参谋长,1915年1月任高加索集团军司令。同年晋上将。1916年参与指挥埃尔祖鲁姆战役和特拉布宗战役。1917年3月升任高加索方面军总司令,5月退役。1918年侨居芬兰,后迁居爱沙尼亚。1919年7月任白卫军西北集团军司令,两次率部进犯彼得格勒。同年11月被红军击溃,其残部退到爱沙尼亚后被解除武装。1920年流亡英国。1933年死于法国。

[2] 契卡是“肃反委员会”的第一个字母的缩写,1917年12月成立,目的是镇压布尔什维克制度的实际的或嫌疑的政治反对派。

[3] 1918年5月,列宁号召在农村成立贫农委员会,用以没收富农的粮食以及其他农产品。这样做是为了把阶级斗争扩展到农村,并为城市居民和贫农提供更多的食品。然而它引起了很大的不满,因此1918年底政府命令解散贫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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