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波兰尼《巨变——近代西欧的政治和经济的源头》 第二部 市场经济的兴衰 (一)血汗工厂第三章 生活环境与进步 十八世纪工业革命的核心是生产工具有了近乎奇迹的改进,紧随其后的却是老百姓生活悲惨混乱的状况。 本书致力澄清百年前英国处于极坏状况时决定各种形式混乱状况的因素。什么「血汗工厂」把人折磨?新的物质条件有什么影响?在新条件下运作的经济依赖性有什么影响?旧社会组织被什么机制破坏,而又未能成功把人和大自然重新结合? 自由主义哲学最失败的是未能理解变革的问题。出于对自发性的情绪化信念,抛弃了对变革的常识性态度,反而莫名其妙接受改善经济的任何社会后果。首先贬低,然后忘记政治科学和治国之道的基本真理。无庸细说:如没有目标的变革过程步伐太快,可能的话应要放慢,以确保社会福祉。传统治国之道的道理本来是家传户晓,往往只是载于古人的社会哲学教诲;到了十九世纪因为粗俗效益主义的荼毒,又毫无怀疑地信赖所谓不自觉增长的自我治愈功效,有识之士的思维己抹去这些道理。 因为坚持从经济观点评判社会事件,经济自由主义错误解读工业革命的历史。以下探讨一项看来颇为遥远的话题作为说明:英国早期都铎王朝[1]时代把旷野圈围和可耕种农田转为牧场;当时田地和公地被领主用篱笆圈围,乡郡面临人口减少的威胁。提起这些为人民带来不幸的事件,一方面要展示最终有好处的圈地行动造成的破坏是类似工业革命造成的破坏,另一方面是要澄清社会在经济进步不受监管时所面对的选择。 如农田没有转为牧场,圈地[2]显然是进步。被圈围的土地其价值是未被圈围土地的两至三倍。在保持耕种的地方,就业率没有下降,而食物供给显著增加。土地的产量明显增加,特别是出租的田地。 即使耕地改变为牧羊场,也不是全都对周围地区有害,尽管破坏了栖息地和限制了就业。家庭手工业在十五世纪下半叶开始扩大,一百年后已成为农村的特色。牧羊场出产的羊毛为小佃户和被挤出农耕行业的无地农民提供就业,新的毛纺中心确保许多工匠有收入。 但要点是只有在市场经济体系中,这样的补偿效应才被视为是理所当然。没有这样的经济体系,养绵羊和卖羊毛这样的高度有利可图行业可能破坏农村郊野。绵羊「点石成金」,也可以「点金成石」;十七世纪西班牙的财富最终遭此劫难,因为牧羊业过度扩张,被侵蚀的土地无法恢复。 1607年,一份呈报领主的官方文件权威地陈述变革的问题:「穷人有了栖息之所,应感到满足;领主改善土地的期望不受阻碍。」这公式把纯粹经济进步的本质视为必然如此:改进是以社会混乱为代价。但文件也暗示必然的悲惨状况:富人要求以公帑改善,让自己得益,穷人只有栖身的茅舍。 圈地行动一直被恰当地称为富人革穷人的命。领主和贵族推翻社会秩序、打破古代法律和习惯,有时凭借暴力,但经常是施压和恐吓,实情是掠夺穷人的公地份额,推倒一直以来牢不可破习俗默认是属于穷人和他后代的房舍。社会组织受到破坏;荒凉的村庄和废墟见证着革命凶残地危及国防、化城镇为废地、人口急剧减少、负荷过重的土地变为尘土、饱受骚扰的体面农夫沦落为乞丐和小偷。尽管这是零星事件,但黑点大有可能成为全面灾难[3]。国王和议会、大臣和主教都在保卫社会的福祉以及社会的人性和天性免受摧残。从1490年代到1640年代,他们夙夜匪懈要阻止人口减少。Kett叛乱[4]被镇压后,几千农民被处死。其后反革命派成功取消圈地法例,护国公Somerset公爵[5]被指同情叛乱农民而被处死[6]。 百年过去,两派敌对势力又再一较高下。这时的圈地者往往更多是富有乡绅和商人,不再是领主和贵族。不管是世俗还是教会层次的上层政治都涉及国王行使特权阻止圈地,藉此加强其在宪政斗争中与乡绅互斗的地位;在这场斗争中, Strafford[7]和Laud[8]被国会判死刑。这些人的政策不仅在工业方面,在政治方面也是反动的;再者,圈地已不是用于耕种,也不是放牧。英国内战(1642-48年)的浪潮席卷都铎王朝和早期斯图亚特王朝[9]的公共政策。 十九世纪历史学家一致谴责这两个王朝的政策即使不是全然反动,也是哗众取宠。他们同情国会,而国会一直是站在圈地者一边。尽管H. de B. Gibbins是老百姓的热心朋友,但他还是说:「然而,这些保护性法规只是一如一般的保护性法规那样完全徒劳无益。」[10] Innes说得更明确:「为解决就业问题而采用的惯常手法:惩罚流浪行为,试图把工业迁至不适当的土地,把资本赶到获利较少的投资;这一切都失败,一如既往。」[11]。Gairdner毫不犹豫呼吁把自由贸易概念作为「经济法规」,他写道:「有人就是不理解经济规律,试图通过立法阻止地主拆毁农民的房子,地主发现把农田变成牧场增加羊毛产量是有利可图。经常重复立法反证这些法律在实践中是如何无效。」[12]。最近,经济学家Heckscher强调自己的观点:重商主义显然是因为没有充分理解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人类要再花几世纪的时间才能掌握经济现象。」[13] 实际上,反圈地立法似乎从来没有阻止圈地行动的进程,甚至没有构成严重阻碍。John Hales最热衷共同体百姓原则,也不得不承认很难收集证据对付圈地者;圈地者经常让他们的家仆在陪审团前宣誓,而且「马屁精和食客众多,没有这些人是没法组织陪审团。」。有时只是权宜在农田划出犁沟,犯规的领主已可避免惩罚。 私人利益轻易凌驾公义的现象,往往被视作为立法无效的某种象征;趋势未被制止而且胜出,这后来被作为结论性证据证明「反动性干预主义」的所谓徒劳无益。但这些观点完全点错主题。为何趋势的最终胜利被视为未能拖慢趋势进程的证据?为何不以这些措施的目的来衡量:即是拖慢变革的速度?虽然这未能阻止发展的方向,但不是彻底无效。变革速度与变革方向同样重要;不过,尽管变革方向往往并不取决于人们的意志,但可以决定变革速度。 人们相信进步是自发的,必然看不到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这作用包括经常调整变革速度,根据情况加速或减速;如认为速度是无法改变或甚至更糟的认为干预速度是不正当行为,那么就根本没有干预的空间。圈地行动是一例。回过头看,很明显西欧经济进步的趋势是要消除人为保持一致的农业技术、土地条块式交替种植和原始的公地制度。就英格兰而言,毛纺业的发展肯定是国家资产,终而建立棉纺业这工业革命的载体,也很明显国内纺织业增长依赖国内羊毛供应量增加,这足以证明农田转为牧场和并发的圈地行动是经济进步的趋势。不过,若不是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早期政治家的政策得以维持,经济进程的速度可能具毁灭性,进步本身变得退步而不是有益。因为这速度影响很多事态:被剥夺土地财产的人能否在不严重损害本身(人性和经济、物质和道德)的情况下,适应已经改变的环境;他们能否在与变革间接有关的机会领域中找到新工作;出口增长带来的进口增长其效应能否帮助在变革中失去工作的人找到新的生计。 每种情况的答案都取决于变革和调整的相对速度。经济理论的一般「长期」考虑不切实情;假定事件发生在市场经济体系而预判问题。这样的假设看来很自然,但没有道理:人们很容易忘记市场经济是制度性组织,只在近世出现,而且只是部份出现。但除了这项假设,「长期」考虑是毫无意义。如变革的实时效果是有害,那么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最终结果也是有害。如果农田转为牧场涉及拆毁一定数量的房子、一定数目的人失去工作、当地食物供应减少,那么这些结果可视为最终结果,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这并不排除要考虑其他可能效应:出口增加影响地主的收入;当地羊毛供应量最终增产会增加就业机会;地主收入增加,可能用于投资或奢侈支出。变革与调整两者的时间—比率相比,可得出变革的净效益。但除非证明自发调节的市场确实存在,无论如何都不能假定市场规律在发挥作用。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制度背景中,市场规律才适用;这不是都铎王朝的政治家偏离事实,而是现代经济学家暗示市场体系从前已存在。 英格兰抵住了圈地行动的灾难而没有受到严重损害,只是因为都铎王朝和早期斯图亚特王朝运用国王的权力减慢了经济改善的进程,直至社会能够承受变革:运用中央政府的权力帮助变革的受害者,疏导变革过程以减少破坏。大臣和特权宫廷的观点绝不保守;他们代表着新治国之道的科学精神,赞成外国工匠移居入境,热心移植新技术,采用统计和精确报告方法,轻视习惯和传统,反对规定性权利,减少教会特权,轻视不成文法[14]。如创新造就革命,他们是那时代的革命者。他们致力于老百姓福祉,美化君王的权力和威严;但是,未来是属于宪政主义和国会。皇室政府让位阶级政府,这阶级带领工商业的进步。宪政主义的伟大原则与政治革命结合,撵走了皇室;当时的皇室已经失去了几乎所有创造性能力,而其保护性职能对经历转型风暴的国家已经不再是那么重要。国王的财政政策过份制约国家的力量,开始抑制贸易;为了维持特权,国王一再滥用特权,并因而损害了国家资源。国王的最后功绩是出色管理劳工和工业以及审慎控制圈地行动。但人们更易于忘记资本家和中兴中产阶级的雇主才是保护性措施的受害者。两个世纪之后,英格兰才再享有被共和体毁掉的有效有序的社会管理。诚然,人们不再那么需要这种家长式管理,但中断了这种管理方式在一方面造成了极大危害:使国家忘记圈地行动时期的恐怖和政府成功克服人口减少的功绩。或许这有助解释一百五十年之后,当工业革命这场类似灾难对国家生活和福祉构成威胁时,为何没有清楚认识危机的真实本质。 这一回事件〔工业革命〕是英格兰独有;这一回的海上贸易是波及整个国家的行动之源;这一回规模最大的变革为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带来前所未有大浩劫。在这没有走得太远之前,劳工已经拥挤在新的荒凉之地,即所谓英格兰的工业城;乡下人变成贫民窟的居民;家族走向解体;大块的乡村地区被「血汗工厂」吐出的煤渣和废料迅速堆填。不同观点和门派的作家、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资本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总是把工业革命的社会环境称为人类衰败的真正深渊。 迄今没有人能满意解释这事件。当代人猜想已经在支配财富和贫困的铁律中发现诅咒之钥,称之为工资铁律[15]和人口铁律[16];但这都被证明是错的。有提出「剥削」作为富和贫的另一解释;但这不能解释以下事实:工业贫民窟的工资高于其它任何地方,而且持续增加了一百年。更常见的是引述一连串成因,但都难以令人满意。 本书的答案决不简单;实际上占了大部份篇幅。本书认为英国面临雪崩式社会混乱,规模远超圈地时期的社会变革;这灾难是经济进步巨大运动的伴物;一个全新的制度性机制开始在西方社会作用,其危险在初改动时有切肤之痛,而且从未被克服;十九世纪文明史大体上是人们致力保护社会免遭这机制蹂躏。工业革命仅仅是革命的开端,极端而反动地点燃了宗派主义者的思维,但新信条是彻底唯物主义,并相信人类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无限数量的物质商品来解决。 这故事已传遍无数次:工业革命崛起是由于市场拓展、有煤有铁以及温和气候有利棉花业、诸式人等的土地财产被十八世纪新圈地行动剥夺、自由制度存在、机器发明以及其它因素以某种方式互动。已经有结论表明没有任何一个因素可以脱离其它而单独成为那场突然而至又出乎意料事件的成因。 如何定义这场革命?有什么基本特征?是否工厂城镇兴起,贫民窟出现,童工的超长工时,某些类别的劳工低工资,人口增长率上升,还是各种产业集中?本书认为所有这些都只是附属于建立市场经济制度这基本变革;要理解这制度的本质,先要理解机器对商业社会的影响。本书无意声称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由机器引起,但坚持一旦精确的机器和工厂被用于商业社会的生产,必然形成自发调节市场的概念。 在农业和商业社会使用专门化机器肯定会产生典型效果。这样的社会包括农业工人和从事农产品买卖的商人。使用专门化、精确和昂贵的工具和工厂,要依附买卖才能适用于这样的社会。商人是唯一可以办妥诸事的人,只要不亏本他也很乐意这样做。他出售货品是一视同仁,但买入的形式各有不同:不是买入现成商品,而是买入必需的劳动力和原材料,然后指示两者如何制成新产品,再加上一些等待和生产时间。这不只是描述家庭工业或「家庭加工外判[17]」,也是描述工业资本主义,包括当代的工业资本主义。随之而来是社会体制面对的重要影响。 精确机器价钱昂贵,除非生产大量商品才值得投资。[18] 机器生产要不亏损,生产不能因为机器等待初级产品而停工。对商人而言,这意味着有钱就可以买入这些生产要素的任何数量。除非能够满足这条件,否则专门化机器生产方式是过于冒险;商人真金白银投资,社会的收入、就业和商品供应依赖持续的生产。 农业社会没有这样的条件,要创造出来。这些条件是逐步创造出来,但没有改变令人吃惊的本质。转型意味着社会成员行为动机的改变:从只求糊口改变为追求利润。所有交易变为金钱交易,这倒过要求工业活动每一环节要引入交易媒介。所有收入必然来自出售一些东西;不管实际收入来源为何,都必然是销售的结果。「市场体系」这简单术语隐喻以上描述的制度模式。体系最令人吃惊的特性在于一旦建立起来,其运行必须没有外界干预。利润没有任何保证,商人必须在市场赚取利润。必须让价格本身自发调节。这自发调节的市场体系就是市场经济。先前的经济模式转型为市场经济体系是如此彻底,毛毛虫的蜕变比持续增长和发展更能表达这种演变。例如,比对商人生产者的销售活动与购买活动;销售只关心人造产品;不管他是否找到买主,社会组织不必然受到影响。但他购买的是原材料和劳动力,即是大自然和劳工。商业社会的机器生产实际涉及转型,把社会的自然和人类物质转型为货品。结论尽管怪异,却是无法避免;不是这样不能达到目的:显然,这些因素引起的混乱肯定分裂了人的多重关系,威胁要完全摧毁人类栖息的自然环境。 实际上,危险迫在眉睫。如仔细研究支配自发调节市场机制的法则,可以察觉它的真实特性。 [1] Tudor [2] Enclosure movement [3] 原注1:Tawney, R. H., The Agrarian Problem is the 16th Century, 1912. [4] 1549年7月,英格兰东部诺福克郡的农民受不了圈地的折磨,揭竿而起,原本打算拆毁富农Robert Kett的篱笆,反而后来说服了他参加农民起义,成为领袖。经多番波折,农民被军队打败,约有三千农民被处死;史称Kett's Rebellion,是英格兰两次最重大农民起义(叛乱)事件之一。 [5] Edward Seymour, 1st Duke of Somerset,Lord Protector [6] 这不是完全正确。Somerset公爵是皇叔,身为护国公,少不免卷入宫廷政治。当时最激烈反对圈地行动的是教会和一些政治人物,当然还有身受其害的农民。Somerset是在失宠后在1549年3月被处死。 [7] Thomas Wentworth, 1st Earl of Strafford [8] William Laud [9] Stuart [10] 原注2:Gibbins, H. de B., The Industrial History of England, 1895. [11] 原注3:Innes, A. D., England under the Tudors, 1932. [12] 原注4:Gairdner, J., "Henry VIII," Cambridge Modern History, Vol. II, 1918. [13] 原注5:Heckscher, E. F., Mercantilism, 1935, p. 104. [14] Common Law,亦称「习惯法」。 [15] iron law of wages [16] iron law of population [17] putting out [18] 原注6。Clapham, J. H., Economic History of Modern Britain, Vol. I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