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美] 霍华德·津恩:美国人民的历史

第五章 一种革命



  美国之所以能够打败英国军队,是因为它拥有武装起来的人民的支持。当时,几乎每一个白人都有枪,并且都会使用枪。独立战争的领导人虽不信任广大的平民百姓,但他们也知道革命吸引不了奴隶和印第安人,所以,要革命,还是不得不求助于武装起来的白人。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至于商人、海员以及其他一些人,他们确实反对英国人,但他们对战争又着实不感兴趣。约翰·夏伊在他有关独立战争时期军队的研究著作《武装的大众》中估计:大约有五分之一的人,有反战通敌的嫌疑。而约翰·亚当斯则认为,反对战争、持中立态度和支持战争的人各占三分之一。

  约翰·夏伊指出,首批加入殖民地民兵组织的人通常都在当地有“受人尊敬的头衔或者至少享有完全的公民资格”。友好的印第安人、自由黑人、白人契约奴以及居无定所的自由白人被拒之于门外。可是由于迫切需要兵源,又不得不同意征召地位较低的白人入伍。马萨诸塞和弗吉尼亚甚至准备让那些街头流浪者也参加到军队里去。事实上,军队成了一个向穷人慷慨许诺的场所,在这里他们可以晋升军衔,领到军饷,还可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任何社会秩序的管理者历来都使用这种传统的手段,他们藉此鼓动和约束不听话的民众。为从军服役的穷人提供一次进行冒险和获得报酬的机会,其目的是鼓动他们去为他们不甚明了的事业而战。在邦克山战斗中受伤的一位名叫约翰·斯科特的陆军中尉,在讲到他是如何参加到反抗英国人的队伍中来的时候,这样说:

  我本是一个鞋匠,靠自己的劳动过日子。起义刚发生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平时不如我的邻居竟然被任命为军官。我是一个有些抱负的人,我不愿意看到那样的人比我还强,于是我也应征当了一名普通士兵。……我要求提升陆军中尉,结果被批准了。我现在还时常想起自己得到提升时的情景。

  斯科特只是众多出身贫贱、军阶较低的革命战士中的一员。约翰·夏伊在他有关彼得伯勒分遣队的研究中指出: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城镇市民在军队里服役的时间都不长。这种现象在美国的许多城镇都存在。正如约翰·夏伊所说:“革命时期的美国本应是一个中等阶层人士的社会,比起同时代任何其他的国家,它理应充满幸福安宁和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它却包容了太多的赤贫者,而且其人数还在不断地增多。其中很多人在1775年至1783年间参加过许多次战斗,经受过许多的痛苦磨难。穷人的命运历来都是如此。”

  在那个时代,战争冲突支配着一切,其他的问题都被放在一边,人民被要求在这场重要的战争冲突中作出立场选择并被强迫站在了革命的一边。实际上,他们对独立的兴趣很不明显。战争使处于领导地位的统治精英对控制内部矛盾表现得更有把握,更有安全感。

  像通常那样,在争取自由的战争中,关键问题也就是征兵和支配财富。对由于强召入伍而引发反对英国人的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但到1779年,又发生了强召海员到美国海军服役的事件。一位宾夕法尼亚的官员说:“我们看到的是:(他们)的行为与英国政府在统治我们期间的所作所为简直一般无二,这使我们担心会引起同样不幸的后果。当权者对人民感情的疏远……而这很容易发展成为公开的对立……直到发生流血冲突”。

  美国人在独立战争第一回合的几次战斗中均以失败而告终,这些战斗包括:邦克山战斗、布鲁克林高地战斗、哈勒姆高地战斗和南部战役。在随后的特伦敦和普林斯顿等小规模战斗中,他们取得了胜利。而独立战争真正的转折点,是1777年在纽约取得了萨拉托加战斗的胜利,而当时华盛顿的军队正在宾夕法尼亚的福治谷忍受着寒冬的煎熬;本杰明。富兰克林则正在与法国国王(他正急着寻找机会报复英国人)商谈建立盟军的有关事宜。继而战争转向了南方,在那里,英国人节节胜利。直到在强大的法军协助下,通过法国海军封锁割断了英军的补给线和增援力量,美国人才于1781年在弗吉尼亚的约克镇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

  在整个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富人与穷人之间一度被抑制的冲突和斗争一再重现。埃里克·福纳称这场战争是“一个使殖民地一部分人获得了巨额利润而使另一部分人生活无比艰难的时代。”

  1779年5月,费城第一大炮制造公司就有关“善良而贫苦的人”的困境问题向议会提出请求,并威胁说要使用暴力反对“通过损害社会中更信守道德的那部分人的利益来聚积财富的贪婪企图”。同年10月,发生了“威尔森骚乱’’事件,一伙武装分子进城袭击了詹姆斯·威尔森(一位富有的律师,同时又是一位革命派官员)的住宅。当时詹姆斯·威尔森反对控制价格并促成了1776年宾夕法尼亚民主宪法的通过。这伙暴民最终被费城的富人组织“丝袜旅”给赶跑了。

  在整个战争期间,统治殖民地的大陆会议主要是由富人把持,他们又是由商业协定和家庭关系所组成的不同派别联合而成。例如,弗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同马萨诸塞的亚当斯以及宾夕法尼亚的希彭斯结为一派。

  大陆会议通过表决,同意为那些坚持革命到底的官员承担一半生活费。但该决议却忽视了普通的士兵,他们连一点补助也得不到,却仍然要在寒风中坚守岗位。他们有的因患疾病而死,有的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享受俸禄的人变得越来越富有。1781年新年的第一天,驻扎在新泽西靠近莫里斯敦的宾夕法尼亚部队的士兵,趁着酒兴赶跑了一名军官,杀死了一名上尉,还打伤了其他一些人。他们全副武装,扛着大炮直向大陆会议的所在地费城前进。

  乔治·华盛顿十分谨慎地处理了这次事件,双方最终通过协商达成了和解决定:一半士兵离开部队,另一半则被允许去度假。

  此次事件发生后不久,在新泽西一线又发生了一起大规模的兵变事件:200名士兵公开反对他们的长官,并向州首府特伦敦前进。此刻,乔治·华盛顿早已做好准备,600名体腹饱暖、装备精良的士兵接近叛军并包围了他们。3名叛军首领被就地审判,其中一人得到了宽恕,而另外两人则被判处死刑,由他们的朋友组成行刑方队实行枪决。当他们扣动扳机的时候,都禁不住哭了起来。乔治·华盛顿称此是“杀一儆百”。

  两年之后,在宾夕法尼亚一线又发生了另一起小规模的兵变事件。当时战争已经结束,军队已经被解散,但有80名士兵要求得到他们的报酬。他们袭击了位于费城的大陆会议总部,把总部的成员强行带到了河对面的普林斯顿。一位历史学家约翰·菲斯克曾伤心地写道:“一小撮醉醺醺的叛乱者把我们羞辱一番后驱赶出门”。(《危机时刻》)

  在独立战争时期,士兵反抗上级的事件毕竟比较少见,相反平民却更容易采取这种行动。罗纳德·霍夫曼就曾说过:“独立革命使德拉威、马里兰、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以及程度较轻的弗吉尼亚等地陷入了内部不和与冲突之中,并且在整个战争时期,这种冲突一直持续不断”。南方地区较低阶层的人士拒绝接受动员参加革命。因为他们看到,这场反对英国的斗争不管是输是赢,他们都是在一小撮政治精英的统治之下生活。

  由于黑人已经占人口的20%(在某些殖民地,黑人的比例占到了50%),白人对奴隶造反的担心也与日俱增。乔治·华盛顿拒绝了黑人提出的为获取自由而参加革命军队的要求。所以,当弗吉尼亚的英军指挥官邓莫尔勋爵向当地的奴隶许诺,只要加入他的军队就给他们以自由时,引起了一片哗然。

  但更令人担心的是马里兰的白人骚乱,他们反对那些领导革命的家族,因为他们怀疑这些家族私藏了当时急需的日用品。尽管如此,马里兰当局还是控制了局势,不过他们也作出了让步:向地主和奴隶主追加更为沉重的赋税,允许债务人用纸币来偿还债务。这些都是上层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和权力而不得不作出的牺牲,其结果看来还比较有效。

  但是在南方的南部地区,人们普遍的心态是不参与战争,因为他们觉得这场战争与他们本身没有多大关系。乔治·华盛顿的军队在这里的指挥官纳撒内尔·格林,在处理背叛革命的案件时所采取的政策是:对一部分人作出让步,对另一部分人则使用暴力。在写给托马斯·杰斐逊的一封信中,他讲述了他率领部队袭击效忠派的一次行动:“他们对效忠派进行了大屠杀,有100多人被杀,绝大部分被剁成了碎片。这对那些不忠之人起到了极为有效的震慑作用,而这种人在这片土地上实在是太多了。”总体上说,在这些州,使用最少的是让步政策,在1776年到1780年间,所有各州起草和颁布的新宪法,与旧的相比没有太多的不同,仅有宾夕法尼亚一地废除了投票和当官必须要以一定的财产为基础的政策。

  在考察独立战争对于阶级关系的影响和作用时,我们可以先看看在效忠派逃亡后被没收的土地上发生了什么事情。重新分配土地给革命的领导人提供了双重的机会:一方面,使自己以及同党富起来;另一方面,把土地分给一些小农阶层,以便为新政府赢得更广泛的支持。实际上,这正是这个新兴国家的一个特点:它以自己所拥有的巨大财富,建立起历史上最富有的统治阶级,同时还有足够的财富,可以用来保证中等阶层的需求,从而使它成为贫富之间的一个缓冲带。

  埃德蒙·摩根是这样总结这场革命的阶级本性的:不应该把地位较低的阶层参加这场斗争这一事实同另一个事实相混淆,即,这场斗争总体上是上层阶级人士之间围绕官位职权展开的争斗:新兴的上层阶级反对旧有的上层阶级。

  卡尔·德格勒在《走出我们的历史》中说:“并没有一个新的社会阶层通过美国革命这扇大门显露头角,登上政治权力舞台。操纵这场反叛活动的大部分是殖民地富有的统治阶层。”例如在美国,乔治·华盛顿是最富有的人。约翰·汉考克是一个成功的波士顿商人。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个富裕的印刷业主等等。

  另一方面,城市商人、劳工、海员以及小农阶层人士,都被独立革命的花言巧语所吸引,通过在军队忠诚服役、借助重新分配土地,而纷纷得以加入“人民”的行列,这样就创造出了一个支持实体,一种全民共识,一个把被轻视、被压迫人民排除在外的国家,即所谓的“美利坚合众国”。

  斯托顿·林德对独立战争时期纽约达奇斯镇进行的深入研究为以上的论述提供了确证:1766年,这里爆发了佃农反抗纽约封建大地主的大规模暴动。伦塞勒维克占有的地产多达100万亩,佃农们说这其中有一部分原属于他们,由于在法庭上讨不回公道,他们于是就采取了暴力手段。在波基普西,1700名武装起来的佃农包围了法庭,砸开了监牢.但是这次暴动最终还是被镇压下去了。

  到战争中期,佃农问题成了一个威胁,因为许多人不再交纳租金。立法机关立即匆匆忙忙地通过一项法案,征用效忠派的土地分给佃农,并在原有800名地产持有人基础上又加了400名。后来,这些新的地产持有者发现:他们虽然不用再付地租,但却成了贷款人,原来是还地主的租金,现在则是还银行的贷款。

  看来,反对英国政府统治的叛变不过是以一部分殖民地的精英人物代替了那些拥护英国的效忠派,它给一些小土地所有者带来了利益,而平民白人和佃农仍处在旧有的地位,丝毫未变。

  那么美国革命对土著的美洲人印第安人做了些什么呢?他们被言辞华美的宣言给忽略了。不管是在选择统治他们生活着的这片美国疆土的领导人的问题上,还是在追求幸福的问题上,都没有把他们当作平等的人,都不曾考虑过他们的利益。而早在欧洲人来到这片大陆之前的几个世纪,印第安人就一直在这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现在,随着英国人的出局,美国人又开始了无情地驱逐印第安人的过程。如果稍一遇有反抗,他们就大开杀戒。总之,就像弗朗西斯·詹宁斯所说的,美国白人为反抗英国人在东部的帝国统治而斗争,但在西部,他们却推行起自己的帝国主义统治。

  在纽约,通过一场复杂的骗局,美国白人拿走了莫霍克族印第安人的80万亩土地,并因此结束了该州与莫霍克族印第安人友好相处的时期。莫霍克族印第安人的首领亨德里克在1753年向当时的统治者乔治·克林顿和州议会诉苦,此次控诉被记录在案:

  我的同胞,当我们来到这里讲述有关我们土地的冤情的时候,我们希望你能为我们做些什么。我们曾告诉过你,我们的先祖与你们所订立的盟约可能要被违背了。你们曾告诉我们说,我们会得到奥尔巴尼这片土地作为赔偿。但是我们很了解那里,我们不相信那里,因为他们(奥尔巴尼商人)简直不是人,而是恶魔。所以……我们一返回我们的家园,我们就将贝壳、串珠的带子送给其他五个族的同胞们。告诉他们,我们同你们的盟约已经不算数了。因此你别希望再听到我会说些什么,我们也再不愿听到你们讲些什么了。

  在为争夺北美大陆而展开的英法“七年战争”时期,印第安人是站在法国人的一边。因为法国人当时是贸易商,而不是印第安人土地的占据者;而英国人却早已对印第安人的这片猎场和生存空间垂涎三尺。

  1763年战争结束的时候,法国忘了他们的老盟友,竟把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土地割让给了英国人,印第安人因此团结起来对英国人作战,争夺西部要塞。这就是英国所称的“庞提亚克阴谋”,但弗朗西斯·詹宁斯却称之为“一场争取自由的战争”。在英国将军杰弗里·阿默斯的授意下,皮茨要塞的指挥官把许多从医院里拿出来的染有天花病毒的毛毯,送给了正与他进行协商的印第安部落首领们。这可以说是首开了人类细菌战的先河。一种流行性疾病很快就在印第安人中间蔓延开来。

  尽管村庄被烧毁,但英国人摧毁不了印第安人的意志,他们坚持游击战争,最终迫使英方达成一项和平协议。英国人同意以阿巴拉契亚山为界,不许殖民定居者侵占该界以西的属于印第安人的领土。这就是1763年颁布的英王诏谕,它激怒了殖民定居者(最初的弗吉尼亚宪法规定,它的土地可以一直向西延伸到海边)。由此也不难解释,为什么大多数的印第安人在独立战争时期要为英国而战。而现在,曾一度是他们盟友的法国人、英国人战败离开了,只剩下印第安人孤单地面对着窥视他们土地的这个新兴国家。

  由于东部的精英人士控制了沿岸的土地,寻找土地的穷人们不得不走向西部,他们成了富人们一道十分有用的堡垒和屏障。因为他们处于边疆地区,印第安人要攻击的话,首先的目标就是这些穷人。

  美国革命使黑人奴隶在社会中的地位变得更加复杂,成千上万的黑人反对英国政府,有5000多人投身革命军队。

  在北部各州,由于部队中有黑人,经济上对奴隶们又没有什么强烈的需要,再加上革命的号召和渲染,使得奴隶制度得以终结。但是这个过程是非常缓慢的,到1810年后期,仍有3万名黑人(约占北部黑人人口的四分之一)是奴隶,到1840年,还有1000名左右的奴隶。在南方的北部地区,自由黑人的数量比以前增多了,同时许多法律控制措施也应运而生。而在南方的南部地区,奴隶制度随着富人和棉花种植园的增多反而有扩张之势。

  美国革命给广大的黑人创造了空间和机会,从而使他们能够向白人社会提出自己的要求,有时这些要求出自一小群巴尔的摩、费城、里士满以及萨凡纳的新兴的黑人精英阶层,有时则出自一些勇敢的、善于表现的奴隶。当提到《独立宣言》的时候,黑人们请求议会和州立法机关取消奴隶制度,给黑人以平等的权利。1780年,马萨诸塞州达特茅斯的7名黑人请求立法机关给予黑人投票权,并把征税与代表权联系起来:

  我们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因为我们并没有像本州自由人那样的权利,可以对选举税吏进行投票,或者施加某种影响。但众所周知,我们这些有色人种中,有许多人曾为保卫共同事业而在战场上浴血奋战,而且就如我们所想象的,反对类似的滥用权力(特别是在税收方面)的呼声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不需要在这里详加陈述了。

  一位名叫本杰明·班奈克的黑人自学了数学和天文学,并准确地预测出了日食。他被任命参与设计新建华盛顿城的工作,他在给托马斯·杰斐逊的信中写道:

  我想,有一个事实对你来说是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我们都是一类人。我们这类人在别人的辱骂和刁难下长期进行着劳作,并一直被别人看不起;一直被当作动物而不是人看待;很少被认为具有心智上的才能。……我想你是不会放过每一个能消除这种歧视、这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机会的。而对我们来说,这些观念也在禁锢着我们。你的思想感情同我的思想感情是一致的,是同一个上帝平等地赐予我们大家的,我们不仅肉体上相同,而且我们还有着同样的感觉;我们被赋予了同样的才情。

  本杰明·班奈克请求杰斐逊:“与你曾抱有的狭隘偏见一刀两断”。

  作为一个开明人士,杰斐逊尽了他个人最大的努力。但是美国既有的社会结构、棉花种植园主们的强大势力、奴隶贸易的巨额利润、南北政治精英人物的统一政策、殖民地长久以来形成的带有种族偏见的文化,以及他自身的弱点(把现实需要与意识形态定位相结合),使杰斐逊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摆脱奴隶主的角色。

  黑人地位卑微,印第安人被逐出新社会之外,富人和实权人物在新国家里确立起的优越地位——所有这一切,早在革命时期的殖民地就全部安排已定。现在赶跑了英国人,可以白纸黑字把这种定势记录在案,并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合法化。它就写在由大革命领袖在费城会议上起草并签署的美国宪法之中。

  多少年来,对多数美国人来说,1787年通过的那份宪法是一份闪耀着智慧和人性光芒的天才杰作,它为民主制度与平等创造了一种法律框架。

  早在20世纪初,历史学家查尔斯·比尔德在其《美国宪法中的经济解释》一书中,就从另一种角度对美国宪法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这引起了公愤,包括遭到《纽约时报》主编的痛斥)。该书对当时的经济背景作了深刻的分析,并对1787年聚集在费城起草宪法的55位人士的政治理想和主张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他发现,这些人大部分是律师出身,而且大多数都很富有,有土地,有奴隶,有工厂,有商船。他们中有一半的人还放外债收取利息。根据财政部的记录,他们55人中有40人持有政府债券。

  这样,查尔斯·比尔德发现,参与制定宪法的大多数人在建立强有力的联邦政府时考虑到了他们直接的经济利益:制造商要求实行保护关税;放债人希望停止使用纸币偿还债务;土地投机商则希望在侵占印第安人土地时能受到政府保护;奴隶主则需要政府采取安全措施以防范奴隶叛乱和逃跑;国家债券持有人则希望国家通过加大税收以使国库充盈,最终使他们的债券能得以兑换。

  该书指出,有四种人是制宪会议所不代表的:奴隶、契约奴、妇女以及无产者。因此制定出的宪法自然也反映不出这些人的利益。查尔斯·比尔德想告诉大家的是,宪法并不仅仅代表了开国先驱者个人的利益,它维护的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个集团的利益,是“他们通过个人自身的经历具体而真切地感受到的那种利益”。

  到1787年,他们不仅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保证他们巨大的经济利益,而且对心怀不满的农民发生叛乱的可能性,他们也是时刻深怀恐惧。引起这种恐惧的主要原因是,1786年,在马萨诸塞西部地区发生了一起重要事件,史称“丹尼尔·谢司起义”。

  在马萨诸塞西部诸镇,人们对波士顿立法机关的不满情绪很强烈。1780年通过的新宪法提升了有关选举权的财产资格,如果不是相当的富有,就不可能当上州政府的官员。此外,立法机关还拒绝发行纸币。而在其他一些地区,像罗得岛,纸币是可以流通的,这使当地欠债的农民相对容易偿还债务。

  于是,西部一些城镇开始出现一些非法的反对立法机关的群众集会。其中有一位名叫普劳·,乔格的人发表了他的看法:

  我们深受虐待,现在我们被强迫做的事远远超过了我们在战争期间所做的事:我们要负担等级税、城镇税、州税、大陆税以及其他所有的税……镇司法长官、警察、收税人,他们强拖硬拽,我们的牲畜就这样被以低价卖出。
  ……这些官老爷准备把我们的一切都掠夺走。我想该是起来反抗,让他们住手的时候了,我们不希望再有什么法庭、长官、警察、律师。

  在罕布什尔、诺坦普顿和斯普林菲尔德,对于那些还不起债的农民,法庭就会拉走他们的牲畜,强占他们那些比较肥沃的土地。那些退伍的老兵,处境也很悲惨,因为他们也偿还不起债务(他们出具今后偿还而不是立即给出现金的证明),也被划入这一类人中。于是他们把农民组织并武装起来。在退伍兵中有一个叫卢克·戴,他是随一队军乐团到达法庭的,他依然气愤地记得正值初夏炎热的时候,他被讨债人关押起来的情景。

  镇司法长官企图依靠当地的民兵组织保护,使法庭免遭全副武装的农民的袭击。但是大多数的民兵向着卢克·戴。司法长官好不容易组织起了500人。法官们穿上了他们黑色的长袍,等候司法长官保护着他们前往法庭。但在前往法庭的路上,卢克·戴站出来请愿,要求维护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反对最高法院违反宪法的行为,要求法官们休会,直到最高法庭为农民伸张正义。与卢克·戴站在一起的还有1500名全副武装的农民,法官们被迫决定休会。

  不久之后,在伍斯特和阿瑟尔的法庭上,持枪的农民阻止法庭开会商讨有关剥夺他们财产的问题。由于当地的民兵非常同情那些农民,而且农民的人数又太多,所以不敢对这些人采取行动。在康科德,一位经历过两次战争的50岁的退伍老兵乔布·沙特克,率领一队车马来到镇前的绿地上。此时法官也得到消息说,“人民的呼声很强烈,如果民众目前的状况不能得到改善,他们的劳动得不到补偿的话,执法者就别想进入法庭”。随后,镇会议做出决定,建议法官们休会,他们被迫遵照执行。

  在大巴灵顿,一支1000人的民兵队伍包围了挤满手持武器的大人和小孩的广场。但民兵内部意见很不一致,大多数民兵同情这些人。在当地首席法官表示同意休会直到最高法庭开会后,他们返回广场并打开镇监狱的大门,释放了所有的负债人。那位首席法官,也是该镇的医生,他说:“人民采取这种行动发泄不满和苦衷,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比这更好的方式”。

  马萨诸塞总督和政治领袖们开始变得警觉起来。曾经是波士顿激进派领导人的塞缪尔·亚当斯,现在也一再要求人民依照法律行事。他称是“英国间谍”煽动了农民。格林尼治的群众对此回答说:“在波士顿你们很有钱,而我们没有。革命时期,你们的行为不也是非法的吗?"这些反抗者现在被称为“调整派”,他们的徽章是一枝青松。

  问题不仅是出在马萨诸塞。在罗得岛,债务人已经控制了立法机关,他们还在当地发行纸币。1786年9月,在新罕布什尔,几百名男子包围了爱克塞特法庭,要求归还他们上缴的税金并且发行纸币。当军队前来进行威胁时,他们方才撤离。丹尼尔·谢司在马萨诸塞的西部参加了这一段时间的斗争。在独立战争爆发时期,他以一个贫苦农民的身份加入了大陆军,并参加了列克星顿战斗、邦克山战斗和萨拉托加战斗。战斗中,他曾英勇负伤。1780年,由于发不了军饷,他退伍回了家。但很快他就发现,他根本还不起债。他还亲眼目睹了别人的悲惨遭遇:一位病中的妇女,由于还不起债,人们便把她生病在卧的唯一的一张床也抬走了。

  导致丹尼尔·谢司发动起义的导火线是,9月19日马萨诸塞最高法庭指控参与“叛乱”的11位领导者(其中有3人是丹尼尔·谢司的朋友)“破坏秩序、聚众闹事、煽动叛乱”。丹尼尔·谢司组织起700名全副武装的农民前往营救,他们中绝大多数都是革命时期的退伍军人。他们先到达了斯普林菲尔德,当他们继续前进的时候,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一些民兵也加入了进来,沿途乡村之中也不断地涌出援军。法庭被迫延迟一天听证,继而又被迫终止了审判。

  这时,在波士顿召开会议的最高法院通知马萨诸塞州州长詹姆斯·鲍杜温:“对那些蔑视政府尊严者严惩不贷”。在此后发生的其他一些动乱却让政府官员们感到放心,因为这些动乱是反英国政府的,他们提出的口号是要求制定法律和维护秩序。塞缪尔·亚当斯帮助起草了一项暴乱法,并暂时取消了人身保障法,允许当局不经审判就将犯人投进监狱。同时,立法机关也相应对愤怒的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措施,例如允许以实物代替钱币交纳原有的税款。

  然而这些还是无济于事,农民与民兵之间的对抗正在升级。但是冬天的风雪减缓了农民队伍向.法庭开进的速度。当时丹尼尔·谢司正率领着1000人前往波士顿。暴风雪迫使他们不得不返回,途中还有一人被冻死。

  在政府一方,一支由波士顿商人资助的,由本杰明.林肯将军率领的军队正开赴战场。当时叛军虽在数量上占优势,但是他们很快就被打得四散奔逃。丹尼尔·谢司也跑到佛蒙特去避难。他的同伴有的开始向政府投降,很多人在战斗中丧命。叛军这时已是组织涣散,溃不成军。绝望之中发起了最后的一搏,他们烧毁了谷仓,屠杀了将军的战马。在一个恐怖的夜晚,随着两辆雪橇的相撞,一名政府军士兵也遭杀害。

  被俘获的叛军分子被带到诺坦普顿去受审,有6人被判处死刑。就在此时,皮茨菲尔德的最高司法长官房门上出现了一张纸条:“我知道我的一些朋友将会被判处死刑,因为他们是在为正义而战。……准备好加速死亡吧!你我的生命本来就很短暂。”

  另有33名叛乱分子受到了审判,其中又有6人被判处死刑。林肯将军主张采取仁慈政策,从轻发落。但塞缪尔.亚当斯说:“在君主政体时代,叛乱罪或许还可以得到赦免,或是从轻发落,但是,敢于违反共和国法律的这些人,理应处死。”随后又执行了几起绞刑,同时,也有一些受到控告的人被赦免。躲在佛蒙特的丹尼尔·谢司在1788年得到赦免后,返回马萨诸塞,在贫困、屈辱的生活中于1825年死去。

  丹尼尔·谢司举行起义的时候,托马斯·杰斐逊正在法国出任大使。提到这次事件时,他认为这对社会是有益的。在寄给一位朋友的信中,他说:“我认为不时地发生一些小规模的叛乱倒是一件好事……它是使政府保持健康的一剂必要的良方,上帝不会让我们平安无事20年,却连一次这样的叛乱也不发生。自由之树,就是需要用爱国者和专制统治者的鲜血不时地加以浇灌,这样才能不断地枝叶更新,它是天然的肥料。”

  但是托马斯·杰斐逊的想法脱离现实情况太远了,国家的政治经济精英们根本无法忍受这一点。他们害怕类似的情况继续蔓延。一位名叫亨利·诺克斯的将军原是华盛顿部下的退伍军人,曾组织处理过一个退伍军入团体“辛辛那提秩序会”。诺克斯在1786年末给华盛顿写信,谈及有关丹尼尔·谢司起义的问题。他的这封信实际上代表了许多掌握财富和权力的国家领导者们的一些想法,“只要同那些富人们一比较,这些谋乱者立刻就感到自己实在太贫穷了。……他们认为,美国的财富是受到保护的,它们是所有曾参与没收英国人财产的当事人的财产。因此,它理应是大家的公共财产。”

  独立战争期间身为华盛顿助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是新贵族统治时期最坚强有力和机智敏锐的领导人之一,他这样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观点:

  所有的社会都把自己划分成少数人和多数人,前者是富人和出身良好的人,后者就是贫民百姓。……这样的平头百姓成份混杂多变,他们绝对很少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因此应让前者分享一种特殊的永久的政治权力。……只有这一永久性的群体才能检查民主制度中的任何疏漏。

  在举行制宪会议过程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建议总统和议员实行终身制,但会议没有采纳他的意见。不过会议并没有通过普选制,除了众议院的选举是个例外,它是由各州立法机关设定选举资格(几乎每个州都规定了选举代表的财产状况)。会议也把妇女、印第安人和奴隶排除在外。宪法规定参议员由州立法议会议员选举产生,总统从州议会选出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

  但是,在独立战争后,社会民主问题并不在于宪法对于选举权进行了限制,它已经超出了宪法本身,而在于社会贫富分化这一更深的层次上。因为试想一下,如果一些人拥有大量的财富,有很大的影响力,如果他们有地、有钱,控制着新闻、宗教以及教育体系,那么,即使选举权利有多么广泛,又如何对此权利进行监督呢?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即使拥有最广泛的基础,难道代议制政府的本性就不是保守的了吗?难道它的目的就不是为了防止出现混乱?

  该是提交州议会就批准宪法进行投票的时候了,只要13个州里有9个州同意,该新宪法就算是通过了。有关是否批准新宪法的争论在纽约进行得十分激烈,在报纸上出现了一系列的匿名文章,他们就该宪法的实质向大家进行分析评述,这些表示赞成通过宪法的文章出自詹姆斯·麦迪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以及约翰·杰伊等人之手。这一系列的文章后来被人们称做《联邦党人文集》(宪法的反对派被称为反联邦党人)。

  在《联邦党人文集》的第10篇中,詹姆斯·麦迪逊论述了代议制政体对一个由党派竞争控制着的社会维持和平稳定的必要性。这些竞争源自“各种各样的、财富分配不平等的问题。财富持有者和无产者在社会上形成了鲜明的、利益不同的集团。”他说,问题在于如何控制由于财富分配不均而造成的党派斗争,而少数派要想被控制住,应该采取的原则是:由多数派投票作出决定。

  所以,按照詹姆斯·麦迪逊的说法,真正的问题在于多数派,而宪法提供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即建立“一个广泛的共和国”,也就是说建立一个拥有13个州的国家,这样“谁都会觉得要发挥自己的力量简直是太困难了,所以必须要彼此联合起来。”

  詹姆斯·麦迪逊认为:需要一个大合众国来维持和平。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他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篇中明确表达了他要维护的是谁的和平:“时下流行的发行纸币、取消债务、均分财富以及其他新奇而有效的种种政策设想,比较容易被联邦的某个州所接受,而不容易被整个联邦所接受。”

  当对宪法的政治条款背后所涉及的经济利益有清醒的认识以后,该文献就不再仅仅是明智人士立一个体面有序的社会,而努力完成的一部简单的作品,而是特定集团为了维持其特权、为了赢得大众的支持,而向足够多的人士许诺足够多的权利和自由,才被创造出来的。

  在新政府中,詹姆斯·麦迪逊和杰斐逊、门罗同属一党(民主一共和党),汉密尔顿与华盛顿、亚当斯同属敌对党(联邦党),但麦迪逊和汉密尔顿双方(一方是来自弗吉尼亚的奴隶主,另一方是来自纽约的商人)对该新政府的目标达成了一致意见。在这方面,他们均认同在美国政治体系中两个“对立”的政党之间达成原则协定的传统。汉密尔顿还在《联邦党人文集》其他篇章中称:这个新联合体能够“抑制国内的小派别和叛乱”。他以丹尼尔·谢司起义为例:“这种混乱的形势在马萨诸塞已经很少再出现了,这表明,这并不是一时的投机冒险行为。”

  《联邦党人文集》的第63篇文章(出自詹姆斯·麦迪逊或汉密尔顿之手,具体是谁的手笔还不能确定)论证说,设立一个“构造合理的参议院”是必要的,这就如同“为防止人民自己由于一时的谬误而举措失当,有时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一样。“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如果能有某种稳健而有威望的公民机构加以干预,制止错误的发展倾向,预防人民发生内讧,直至人们的头脑重新恢复理智、公正和真理。这是一件多么有益的事情!”

  宪法在南部奴隶主利益和北部商人资本家利益之间做了折衷。为了使13个州统一成一个联合的商业大市场,北方代表希望法律能规定各个州相互间的商贸关系,并极力促成这些法律只需议会多数通过即可。结果,南方各州对此表示同意,而作为回报,南方可以进行20年的奴隶贸易,也就是说直到法律失效的那一天。

  查尔斯·比尔德警告我们说,任何政府,包括美国政府,并不是什么中立的,它们代表的是经济利益占统治地位的阶层,他们的宪法就是为维护这些经济利益服务的。

  确实,占有财富的人很多,但是,其中有一些人占有的要比另一些人多得多。少部分人占有数量惊人的财富,而许多人(粗略估计约有三分之一)只占有少量的财富,还有一些人则是一无所有。

  而占有少量财富的这三分之一的人,人数也相当可观,他们就像押宝似的把希望寄托在了新政府的稳定上。对美国政府来说,这一支持基础,要比18世纪末其他任何国家政府都要广泛得多。另外,城市商人也从政府那里获得了更为重要的好处:他们在政府的保护下,能避免遭受国外竞争力量的冲击。

  在纽约,这一切就看得更真实了。在第九个、第十个州分别批准通过宪法时,4000多名纽约城市商人打着标语、旗帜,上街游行以示庆祝。烤面包师、铁匠、酿酒师、轮船的细木工匠、造船工、制桶工、运货人、裁缝等都参加了游行,他们要求政府抵制帽子、鞋子以及独立革命之后大量涌入美国本土的英国货,以保护他们的利益6作为回报,商人们经常在投票箱面前表现出他们对富有的保守党的支持。

  宪法还表明了美国制度的复杂性:它既为富人阶层的利益服务,但同时它也给小业主们以及中等收入的工人、农民以足够多的施舍,从而为自己建立起广泛的支持基础。构成支持基础的这些小发横财者们成了政府对付黑人、印第安人以及赤贫白人的缓冲带。凭此,统治阶层就可以尽可能少用强制办法,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来达到控制的目的,即:在高呼爱国主义和团结一致的口号声中,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

  在遭到批评的第一次国会通过一系列的人权修正案后,宪法的大部分内容对公众来说已经变得更易接受了。这些修正案似乎体现了新政府对公民自由的保护: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请愿自由、集会自由;享有公正审判的权利;享有呆在家里免受官方侵扰的权利。因此,这些修正案可以说是政府精心设计制定的,目的是想得到人民对政府的拥护。那是一个自由刚被喊出来,还未经过实际检验的时代,人们在当时还并不清楚,如果把一个人的自由委托于一个由财富和权力控制着的政府,自由本身就会发生畸变。

  实际上,宪法的其他部分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例如:禁止各州“损害合同契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授权国会向公众收税、拨款等等。这些条款听起来都不错,都没有什么偏斜,可一旦要是问问“向谁收税?为什么收税?为何拨款?向谁拨款?”等等问题时,就会发现问题。

  保护每一个人所订的契约,乍看起来是体现了一种公正、平等。但一旦知道这是一种穷人和富人之间、雇主和被雇人之间、地主和佃农之间、放债人和欠债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时,你就不会这样认为了。人们就会知道,这种契约关系总体上是有利于签约双方中势力更强的一方。也就是说,保护这些契约关系等于是把政府拥有的强大的统治权力如法律、法院、法官、警察都交给了享有特权的一方,而在现代以前的时期,保护这些契约关系并不会被当作是用暴力压迫弱者,而是被看作一件法律上的事情。

  第一个权利修正案显示了隐藏在其清白之后的利益平等。1791年,国会曾宣布“国会将不会制定法律……剥夺言论、出版的自由”,然而第一个修正案成了宪法的一个组成部分的7年之后,国会却通过一项法律,非常明确地剥夺了言论自由。

  这就是1798年的《关于处置外侨与煽动叛乱的法律》,它是在约翰·亚当斯执政时期通过的,因为当时欧洲分别发生了法国大革命和爱尔兰叛乱,所以爱尔兰人和法国人被认为是最危险的革命力量。该法律规定,凡是发表有关反对政府、国会或总统的“虚假的、诽谤的、恶意的”言论和文章,目的想诋毁他们、损害他们的声誉,或是激起人民对他们的仇恨,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这项法案虽然直接有悖于第一修正案,然而它却被付诸实施。有10名美国人只因对政府稍有微辞,便被投进了监狱。1798年至1800年间,最高法院的每一位法官都成了上诉法院的法官,他们将该法当作宪法来执行。

  尽管第一修正案已经出台,可是原来英国的习惯法“煽动性言论法”依然在美国有效。这就意味着政府不能实行“预先管制”(即提前阻止言论和出版),它只能在事后对发表言论或文章的人进行法律的惩罚。这样,国会在确定一些言论有罪时,就给它当时已经付诸实施的一些法律找到了简便的法律基础。而且,因为事后惩罚有力地抑制了言论自由,“没有预先管制”的声明本身也就遭到了破坏。这都使得第一修正案远不像它最初出现时给人一种坚实的保护墙的感觉。

  宪法中有关经济的条款,实施起来是不是也容易走样呢?我们可以立即举出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在华盛顿的第一届政府统治时期,国会收税和拨款的权力很快就由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一手行使了。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认为,政府必须同社会上最富有的人结成同盟,才能确保其强大。他向国会建议了一系列含有该种政治哲学思想的法律,这些法律后来都得以通过并被加以实行。美国银行建立起来了,它是政府与一定的银行利益之间合作关系的体现。此外还通过了有利于制造商的关税条例,国家同意全额偿还债券(绝大多数的战争债券集中在一小部分富人手中)。通过的税法还决定,为偿还债券,需要增加税金。

  在众多的税法中有一个威士忌酒税法案,该税法尤其伤害了那些种植粮食并酿成威士忌出售的农民们。1794年,宾夕法尼亚州西部的农民组织起来发动暴动,反对该税法。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率领军队镇压了叛乱。我们可以看到,在宪法颁布之后最初几年里,其中的一些条款(甚至是最为醒目的一些,像第一修正案)不被当回事,但另外一些(像税法)则得到了强有力的实施。

  现在,对开国先父们的种种神化依然存在,他们真是那个时代为实现权力的均衡而奋斗的智者和正人君子吗?实际上,除了愿意保持统治势力内部的权力均衡之外,他们并不愿意在奴隶和奴隶主之间、无产者和富有者之间、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建立什么均衡的关系。

  有一半的人根本不在开国先父们的考虑之内,不管在《独立宣言》中,还是在宪法中,他们都没有被提及,即使在新型的民主制度下,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这些人就是早期的美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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