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为改变而生活:格蕾斯·利·博格斯自传(1998)

第一章 东方人就是东方人吗



  1915年6月27日,在罗德岛普罗维登斯市中心父亲开设的中国餐馆的楼上,我降临到这个世上。每当我哭的时候,那些在父亲餐馆打工的人们总是说“把她丢在山上,让她自生自灭吧”。后来他们告诉我这只不过是些玩笑而已。但是,即使那时我只是个孩子,也觉得这一点都不好笑,并且早些时的那些经历让我隐约感觉到这个世界有些事情是不正确的,甚至怀疑是否回到中国是个很好的主意。

  在那个年代,人们总是认为他们国家里的华人只不过是些“旅居者”,在挣到足够的钱后就会回家去。而实际上,对于还是小孩子的我来说,“返乡”只不过是一个词而已。因为小时候我的头很大,哥哥们过去总是说我的头会让船倾斜,所以不能和他们一起“返乡”。

  我的双亲,和大多数那个时代的中国移民一样,来自汕头(那个时候的汕头不过是中国南海广东省的一个小村庄,离广州大概有三百多公里)。那时的汕头人就像现在移民到美国的墨西哥人和中美地区的人们,到这个国家是因为在家乡已经不可能再继续生活下去了。随着1839-1942年鸦片战争中国抵抗英国的失利,国内原有的经济和社会结构彻底地崩溃了。为支付英国的巨额赔偿,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农民的税收。由于支付不起沉重的赋税以及当地地主高得离奇的利息,成千上万的农民失去家园,最终沦为乞丐而到处流浪,其中许多人加入了土匪或一些神秘革命组织。同时,1842年签署的停战协议让英国和美国大量价格便宜的纺织品涌入中国,击垮了中国本土的纺织行业,成千上万的纺织工和其他手工艺人失去工作。为了生存,人们起来反抗。从1841到1849年间大大小小发生了一百多次起义。1851年至1864年间的太平天国运动,参与者超过了百万,运动持续了近十五年。永无止境、连续失败的这些起义不过是让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凄惨,于是许多人在鸦片中找到了慰藉。1838年至1858年间,鸦片的进口量翻了一倍,尽管这在当时是非法的。

  对于许多的中国人,尤其是那些尚有创业精神的人来说,离开中国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在19世纪50年代,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来到了美国,也就是当时被称为“金山”的国家。1849年,加利福尼亚的中国人口是五十四人。到了1851年,人数达到两万五千人。19世纪末,美国的华人到了十万。不像在美国的欧洲人,华人并不把自已看成是移民,因为他们并不打算就此定居下来。他们全然没有意识到在中国的这场战事将会持续到另一个世纪,并影响他们以后几代人的生活。

  我的父亲也是其中一个有着雄心壮志的人。1870年,他出生在广州的一个小村庄,当时是没有学校的。由于天资聪慧,当地的长辈就送他到县里的学堂读了几年书。与其他同龄人一样,十几岁的父亲就开始到新加坡工作了。尽管这是一段很长的旅途,但是在中国的南海上可以坐船往返于其间。在20世纪初,攒够了去美国的钱之后,父亲就开始了他首次横渡大西洋的旅行。对于华人来说,进入这个国家并非易事。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法案,延期允许中国劳工进入美国,其中所指的“具有华人血统的人”不包括官员、老师、学生、游客以及商人,并正式禁止华人入籍美国。1882年法案将排华运动和种族歧视推向了极致。1852年,加利福尼亚总督约翰·彼格勒将中国移民描述为“一群贪得无厌、无视道德观念、无法与当地融合以及对社会安宁带来威胁的廉价的合同劳工”。1854年,加利福尼亚最高法院推翻了一位白人妇女杀死中国矿工的案件,所根据的法案就是加利福尼亚刑事法第十四条,在这项法案中规定“任何黑人或其混血以及印第安人不得引用任何有利或不利于白人的证据”。为了支持这个规定,大法官休·莫雷宣称“让华人在法庭中举证就等同于允许他们拥有所有的公民权。接着在我们的选民册、陪审团、法官席甚至是立法大厅中就会发现这些华人”。1879年,加利福尼亚州宪法规定禁止公司以及市政部门雇佣中国人,并允许各个城市将华人从他们的周边赶走。[1]

  [1]Jack Chen,The Chinese in America (San Francisco; Harper and Row,1980),26,139; Loren W.Fessler, ed.,The Chinese in America,Stereotyped Past,Changing Present (New York:Vantage, 1983) , 86.

  父亲从没有告诉我们他是怎么游走于这些排华法案规定之中的,但我们却深谙其中的道理,因为那个时候合法与非法留在这个国家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他有时会宣称自己是一位商人(在法案中从事这类职业的人是不包括在内的)。更有可能使用所谓“文件上的儿子”的策略。这是当时华人常用的一种方法:由一个合法定居在这个国家的华人将一份文件出售给打算移民的另一位华人,并在这份文件中称其购买者是他的儿子。像许多其他华人一样,他也可能说自己其实是在美国出生的,只是出生证明在1906年旧金山的那场地震中毁掉了。尽管如此,我父亲从没有谈及他最敬爱的母亲离开过中国。(他的母亲是1937年在她的村子里去世的,享年104岁,因为他的母亲生了三个儿子,人们提起她的年龄时往往会多说三岁。在我的客厅中挂着她101岁时的照片,看上去非常庄严。)尽管父亲总是对别人说自己是美国公民,但我却从不记得他曾经有过美国国籍。不论他选择什么方式,看着这五年来,父亲一直与美国官员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我总在猜想父亲其实是尽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足以令美国人困惑的、前后顺序习惯不同的中国名字及他那有限的英文,就这样到最后签证官也就懒得再去弄清楚他前后矛盾的说辞了。

  到达加利福尼亚时,口袋里只剩下50美分的父亲先是做搬运工后来当上了监工。在中国城,父亲参加了由一位名叫格雷斯的美国传教士组织的英文学习班。在学会了足以应付在酒店、餐馆工作的英文之后,他又来到一个农场担任厨师。最后,父亲终于开始了自己的小本经营并雇佣了几位工人。他过去常常说,“挣钱的唯一方式就是让别人为你工作”。之后,他挣到足够的钱回到中国,并娶了第二位妻子,随后带着她一起回到了美国。

  这在当时算得上是一个伟大的成就。那时在美国的华人大多数是单身汉,因为娶一位白人妻子简直就是异想天开的事情,这在1857年的加利福尼亚也是违法的。如果他们在来美国之前就已经娶妻生子,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的儿子来美国。只有官员和商人才有这样的财力和权利携家带口来到这个国度。

  1911年,父亲和他第二个妻子伊兰(音译),来到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市。她当时20岁,比我父亲小20岁。他丢下怀孕的结发妻子,也许是因为伊兰更年轻、漂亮,同时她也怀上了他的骨肉——他希望是个儿子,因为他的发妻只是给他生女儿。他们在PM汽船公司的西伯利亚号上旅行已经将近一个月了。就在他们到达之前,在一位美国医生的帮助下,伊兰生下了我的姐姐凯瑟琳。凯瑟琳也有一个中国名字,海珠。

  父亲签证时使用的名字是陈东龚(音译)。父亲姓陈,出生时的名是东龚,成年后根据中国习俗,他给自已一个新名——利,取意“利润的利或利益的利”。大多数美国人叫他陈利先生,或利先生(因为这样叫起来更短,更像美国名字),最后父亲的名字就变成了利陈,而利就成了我们的姓。

  我母亲伊兰出生在伍氏家族,她母亲是个寡妇,靠教村里女孩做女工而过着拮据的生活。母亲从来不知道她的父亲,他很可能是中国某个地方移民到南部的客家人。他们也有可能是缅甸人或暹罗人,抑或是中国北部土著居民的后代。她和她的弟弟常常挨饿。她常常告诉我们,他们常偷吃用来祭祖的食物。后来由于家里实在是非常窘困,她的叔叔就把她卖给一个“大房子”里的人做奴隶,但她最后还是逃了出来。她嫁给我的父亲也是这个叔叔一手安排的。尽管她很恨自己的这个叔叔,但嫁给我父亲是结束这无望的中国农村生活的最好途径。

  来美国,伊兰是没有理由想回去的。她的母亲和兄弟都死了,只剩那个令人厌恶的叔叔还活着。她从未谈起在中国的朋友,甚至即使是有这些朋友,她也不会和他们联系,因为她既不会读也不会写。在她的村子里没有给女孩读书的学校。1984年,当我坐着公共汽车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经过那些小村落时,我可以想象母亲就生活在我们所看到的那些阴暗的茅草房里,我也可以理解为何母亲义无反顾地离开中国。

  母亲常常心怀感激地谈论起那位在船上给她接生的美国医生。从那次经历后,她总结出美国人对待女性的礼貌程度在中国是无从知晓的。因此,她爱上了这个国家,并希望有一天等到孩子们都长大时,她就可以去学校学习英语并成为真正的美国公民。同时,她也开始注重自己的衣着、举止,就好像本身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当我还在蹒跚学步时,母亲总是唱中国民歌给我们听。但这些很快被一些像“我知道上帝爱我”的圣诞赞歌所代替。有一次,她决定给自己更名为埃丝特(在旧约中的一个人物的名字)。我母亲是一个有吸引力、充满活力的人,同时也很有魅力。1978年,母亲在夏威夷去世。在这之后,我将从母亲21岁穿着中国服饰来到美国到88岁去世的照片收集成册。其中,母亲在63岁时骑在马背上的照片和七十多岁穿浴衣的照片可以说美得让人窒息。如果在中国餐馆吃饭,她常常会成为人们注意的焦点,那些雇主和侍者们常常围着她转。

  我父亲从来没有把母亲看成是个独立的个体,永远不理解为什么她那么不开心,也不理解为什么学习使用英语以及以她自己的名义成为美国人对母亲来说那么重要。我不记得父亲曾经直接称呼母亲的姓氏,除非他是在责备她。他通常会以“孩子他妈”第三人称谈起她。也许是因为相信孔子对家庭角色的定义,父亲认为,让她成为母亲的角色并让孩子们尊重她这一母亲角色就是他必须做的事情。当我们长大了,父亲总是说“你们的母亲是个好女人。她抚育你们、爱你们、照顾生病时的你们,但她再怎么样也只是个女人。当你们需要建议和指导时,就来找我吧。她只知道这墙内之事,而我遇到的人和事比较多”。在旧中国,妻子被称为内人。

  也是因为如此,我母亲非常不开心。与美国妇女的生活,尤其是与电影中所刻画的那种生活相比,母亲把自己看成是受害者,把自己无爱的婚姻和家庭生活看成是她在中国受迫害经历的一种延续。父亲将房契归于母亲名下,防止如果生意失败房子也不至于充公。所以在20世纪30年代,母亲将他锁在门外,拒绝他回家。早在中国革命期间妇女“诉苦”运动之前,我母亲常会到市中心父亲的餐馆当着顾客和那些雇员们的面指责父亲。而父亲则会躲在厨房里不出来。然而,三十年来直至60年代父亲去世的这段时间,他总是给母亲写长信,问为什么他们不能一起回来,并用复写纸将复印稿送给每个孩子。这些信总是以“孩子的母亲”开头的。

  母亲和我的关系从来就不是很亲近。当我还很小时,她总是抱怨说生我时她受了许多苦,因为我的头太大,这就是暗示说她受苦都是我的错。我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的,也许是因为我们现在所谓的婚内强奸吧。但是我永远不能理解为什么在所有的孩子中只有我成为她受迫害的象征,这也许是因为在母亲生我时我给她带来太多的痛苦。也可能是因为早些时候母亲不会英文,而我承担了接待到我们家客人的角色,她把这看成是一种反叛。也许是因为在家务事上我帮不上忙,我和母亲一样痛恨做家务事,但是家务事并不全是母亲一个人做的;每个星期会雇佣工人来家里一两次,做一些清洁房间,清洗、烫熨衣服的工作。(通常会是一位欧洲移民妇女。我回忆不起任何一个非白人,但我兄弟埃迪依然记得有一位黑人妇女,他说母亲和她的关系最好。)无论原因是什么,母亲对自已的生活越失望,就越是嫉妒我的生活。我越是要过自己的生活,母亲对她生活中所遇到的事就越感到愤怒。当我在学校埋头苦读并表现不错时,这似乎让母亲想起当年她所失去的那些机会。因为我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在30年代末,她曾要求我公开与她一起反对父亲,我拒绝了她。因此她永远也不会原谅我。

  相反,父亲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受害者。生活对他来说是一种探险,在其中,可以从成功、失败中学习、成长。他将挫折和失败看成为追求生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他总是能不断前进,总是在寻求新的途径,扩大他的生意和他的思想。充分利用他早年读书所学的知识,父亲每天读一份中文版的报纸,并且一直坚持和在国内的家人保持联系,从来不间断地从经历中学习,不断地扩充他自己的汉语和英文词汇。我现在依然看见在房后的卧室里,90岁的父亲坐在桌边,用汉英、英汉词典查单词,丰富自己的词汇量。

  每一个问题,无论大小,对父亲的聪明才智都是一个挑战。像在1938年,我在布林莫尔大学担任助教时,住在校外,仅靠每年400美元过日子。所以每个星期二早晨,他都会从饭店里准备好够我熬过一星期的食物,在34街的大邮局以特寄的方式,送上从纽约发出的火车,为的是赶在那天晚饭之前,能将食物送达布林莫尔大学。父亲总是能从解决困难中找到乐趣。他总是想方设法帮助其他中国人,将他们的儿子或妻子从中国带过来。在20年代末,纽约的一家小报报道说,在副总统查尔斯·柯蒂斯以及一位名叫马特·格莱瑟的人(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的协助下,他非法从中国走私人口。

  当我父亲于1911年第二次来到美国时,中国人在西海岸基本没有到农场或工厂工作的机会。在19世纪30年代,中国移民成为了矿工,和其他人一样申请索赔;一部分人从事了农业工作,作为佃户或劳工教他们的雇主学会开垦、种植、收割果树和庄稼的技术(这些技术是中国人几个世纪以来积累起来的)。后来,大量的工人在铁路工作,做一些白人不愿做的危险事情,在雪崩和滑坡中工作,有些因此而死去。这就是“中国人的机会”的最初来历。尽管由于在1890年通过的联邦法律为“白皮肤的人们”保留了公民权,中国人是没有权利成为美国公民,但还是有低贱的工作给他们去做的。

  然而生活越来越艰难,白人工人们将他们的绝望发泄在中国人身上。1860年,大约有四万中国人的索赔要求被白人(政府)驳回。在1873年经济大萧条之后,西部白人工人发动的反对中国人的运动愈演愈烈,殴打、攻击中国劳工和商人,破坏他们的房屋和生意。从那时起,没有一个中国人会感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面对来自白色人种的敌意,中国劳工离开西部去往东部,沿途不断发展一些不需受雇于人的生意。因为洗衣行业和餐饮业可以全家参与又不需要多少英语知识,并且仅仅需要几百美元购置设备,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从事这些行当。在19世纪80年代中叶,“杂碎”(指牛羊的内脏。编注)在美国相当受欢迎。在美国报纸上,描画中国洗衣商人的卡通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标题,“没有票,就不能洗衣”(“no tickee,no laundry”的“tickee”是故意模仿那时中国人的错误发音,所以英文表达含有明显的歧视意义)。

  父亲看到这一新现象,于是决定带着他妻子转入餐饮行业,这全仰仗他过去当过监工,在旅馆、餐馆当过工人以及他刚到这个国家时当厨子所积累的经验。到1913年,他就在马萨诸塞州劳伦斯市开了一家餐馆,哥哥菲利普就是出生在那里的。十三个月后,他就卖掉了那个餐馆,并在波士顿开了一家新餐馆,另一个哥哥罗伯特出生了。在罗德岛普罗维登斯市市中心的威斯特敏斯特街旁,十六个月后,我在父亲开的利陈餐馆的楼上降临到这个世上。接着,父亲向南部的纽约转移。在我出生的1915年,我们搬进了萨默塞特街的一处房子,随后在那里又有了我的两个弟弟,他们分别是在1918年和1920年出生的。

  在这期间,父亲总是去布法罗州和纽约州,在那里他新开了两家餐馆,接着又去了纽约市,他总是想寻求更大的商机。在那个兴旺发达,充满自信的20年代,一个人只要有梦想就能实现一切。一个推着小车沿街叫卖的人可能在一年之内拥有一个出售干货的小商店,两年内就能拥有一家百货商店。父亲把一个给周边居民提供服务的餐馆开到了普罗维登斯市市中心。现在他的目标是在百老汇开一家利陈餐馆。1924年,他实现了这一梦想,我们很快就搬进纽约市,那年我8岁。

  在一本1949年洛杉矶出版的书中,父亲被描述为“华人餐饮之王”。[2]

  [2]Ling Lew,The Chinese in North America:A Guide to Their Life and Progress(Los Angeles: East-West Culture Publishing Association, 1949)。我非常感激比尔·菲舍曼和杰夫·斯坦布里。他们从洛杉矶图书馆加利福尼亚大学东亚分院中为我借到这本书。

  在百老汇1604号二楼和三楼,利陈餐馆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能够容纳近千人的大型餐馆。餐馆为老主顾们提供了两个入口,一个设在百老汇(入口处设有一个很大的门罩)、一个设在49街(门罩要稍微小些),在第七大道还有一个送货出入口。当开业时,这家餐馆成为时代广场北岸的一大亮点,市长杰米·沃克公开为此向我父亲表示祝贺。在那个时期的电影里,偶尔也会有这百老汇门罩的出现。在克尔·波特的纪录片中,有一个镜头就有它的原貌。盖·雷蒙德是位舞蹈演员、单口喜剧演员,是70年来伟大的影视演员,在他的讣告中这样写道:“他在纽约市利陈餐馆的舞台上开始了自己作为戏剧舞蹈演员的职业生涯。”[3]

  [3] Los Angeles Times,February 1,1997.

  这次成功让父亲深受鼓舞,1928年,他又在百老汇44号开了另一家同等规模的餐馆。在这两家餐馆中,顾客们不仅能够在乐队的伴奏下跳舞,而且还能欣赏到现场表演。因为只要付相当少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食物及娱乐节目——不到一美元,就可以从水果盘、炒面、牛肉片、自家做的饼或咖啡中选择六道菜——利陈餐馆此时在纽约已家喻户晓。有一次,我在第七大道开车转一个U形弯时被警察拦住,他看了看我的驾照,发现我是利陈的女儿,就让我走了。也许现在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但那个时候,对于纽约人来说,利陈餐馆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象征。“二战”之前,大多数美国普通老百姓对外界全无知晓,几乎没有人去过欧洲,更不要说是中国了。反映中国和世界的电影和书籍对于生活在现在的人们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但在那个年代里却很少有这些东西。所以,人们总是来餐馆询问一些有关中国文化的问题直到“二战”后,美国人才开始了解中国烹饪。战争期间,许多美国兵去过太平洋地区。有关中国的书和文章也越来越多。人们开始光顾中国餐馆,首先是粤菜馆,然后是川菜馆和湘菜馆。

  直到搬到纽约,我才开始感觉到了种族歧视并且深感有必要抵制这种现象。看到时代广场自家餐馆的灯光时让我们兴奋不已,我们非常期待住进杰克逊高地那三层楼的新房子。新房子的周边都是些独立成户的房子或是两家人连在一起的房子,交通非常方便,离地铁(E1)和第五大道巴士站只有50码。但是父亲不得已将房契签在他那个爱尔兰“合同父亲”的名下,这是因为当时严酷的法律规定不得将房屋出售给非白色人种,每想到此就让人觉得非常痛苦。

  在普罗维登斯市,我活动的范围非常有限,从来没有坐过公共交通工具。因为那个时候,我家在萨默塞特街,拐角处就是友谊街小学,父亲市中心的那家餐馆也离得很近。因此,即使是当时蹒跚学步的我们只需步行就可以往返其间。星期天,我们总要去三一教堂(只有一个街区之远)。在教堂里的那对英国夫妇对我们非常友善,知道我们在这里没有爷爷奶奶,就让我们叫他们皮克斯爷爷、皮克斯奶奶。

  刚到纽约时,由于杰克逊高地的新房子还没有收拾好,我们只好在餐馆旁边的布里斯托酒店住上几个月。所以,我和兄弟姐妹们每天就乘坐地铁去我们新家附近的那个小学。虽然只有18分钟的车程,可是对我们来说却是一段痛苦的经历,因为车上的人们总是会盯着我们看,似乎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像我们这样的人,这让我们觉得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似的。为了回敬他们,我们就盯着他们的脚看。

  在家周边只有我们是中国人,路上遇到的或是接触的人——邻居、同学、老师——都是白人,当中绝大多数都是欧洲移民或者是他们的子女。在那段日子里,老师、同学们总是问我同样的问题——“你的国籍是什么”,这让我非常气愤。不过,通常我会像给他们上公民课一样,很有耐心地解释我的美国国籍——我是在美国出生的,而我父母是中国人。但不论多少次我耐心地解释,总是会遇上同样的问题,似乎对于他们来说,我不可能同时是中国人和美国人。而在解释之后,通常那个提问的人会接着说“你的英文非常好”。话听起来似乎是在给予我一个友善的赞扬,但在这友善背后,却暗示着中文和英文同时讲得好犹如同时是中国人和美国人那样,让人觉得是两个不相容的事物一样。

  我们既然已在纽约定居下来,父亲就决定在培养我们的角色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不像母亲,父亲对他的中国背景非常骄傲。他对我们的言行举止,对我们与母亲、兄弟姐妹之间的相处以及怎样收拾我们的房间制定了严格、详细的规定。父亲有一大套言行举止的准则。据他说是来自于孔子。其中一个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另一个来自他家乡的谚语,“一只病鸡会传染其他的鸡”。看得出来,父亲非常喜欢自己的商人身份,但同时他又具有儒商的气质,他很尊重知识分子和农民,却很瞧不起那些商贩。所以,他总是强调接受教育和努力工作的重要性,总是提醒我们谨防美国的商业化行为,尤其是像纽约这样的城市。

  父亲非常希望我们能够在成长过程中接触汉语知识,于是请了一位中文家教每星期给我们教一次中文读写。迄今为止,我记得最清楚的汉字就是那个时候学的。但总的来说,那时的教学基本可以用失败来形容。在一个房间里同时给七个年龄从6岁到14岁不等的孩子教汉语。这也许在中国行得通,但我们都是出生在美国的中国孩子,我们的言行举止与其说像中国孩子不如说是地道的美国孩子。那时,我们认为将老师锁在浴室只是个玩笑而已,根本没有心思学习汉语。当我们还很小的时候,在家里说汉语是因为母亲不会什么英语。但不久母亲学会了英文,自然也就不用说了。由于基本没有机会遇上其他中国人,也没有机会使用汉语,我们很快就忘记了老师教的那些汉语。

  不像其他中国家庭,我们从来没有去过中国城。在星期天的纽约,中国城里到处都是在洗衣店、餐馆工作的中国人,六天与“洋鬼子”打交道后,他们都特别渴望和同乡们一起吃上一顿。相比之下,父亲并不需要去那里与老乡联系,因为他每天都是和在餐馆里工作的中国侍者和厨师(其中大多数是我们的亲戚)一起度过的。

  父亲要我们远离中国城也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20世纪20年代,一些华侨秘密会社之间总是发生争斗,当然,那时的我是不能理解的。我知道的是他们所代表的是一种极大的危险。因此,在凌晨餐馆打烊之后,父亲总是定期地在保镖的陪同下回家。我对中国城不是很了解,并不知道这些秘密会社有点类似于在中国的那些抵抗清朝统治的组织,但是在美国,这些团体却进行着毒品、赌博、卖淫的买卖。父亲过去给我们解释说,中国人在租赁生意和其他生意上有他们自己的法则。比如说,如果一个中国人在原来餐馆的地盘上新开一家餐馆,那么他就得给房东支付租金,并且还得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原来餐馆的中国老板。这些规则都是一些在中国城的大家族和街区组织强迫执行的。如若不然,他们就会闯进来,用暴力实施这些法则。

  在上大学之前,我所接触的社会环境还是非常有限的,接触到的人只有家人、街区周围的邻居,在父亲餐馆工作的工人、学校里的同学们以及在教堂里遇上的那些人。每个星期天,我们都会去离家一英里外的星期天学校和社区教堂,这样做是因为母亲相信与其他社交圈相比,在基督教教堂里,妇女能够得到更多公正的对待。但是我却从来不记得在教堂遇到的人拜访过我家,也不记得我们和在教堂里认识的年轻人成为朋友。在星期天学校里,通常有人会给我们一张白色的方块纸,要我们背下圣经上的段落,然后纸片会贴在一根丝带上,并别在我们的衣服上。我记得很清楚,我的丝带有三四英寸长。我喜欢去教堂,是因为很喜欢唱圣歌和圣诞赞歌,并且很骄傲地将我第一次挣来的两美元投进那个用来募捐的盘子里。

  除了去学校,我并不经常出门。由于是中国人,我通常行事都是十分谨慎,不愿参加同龄人的社交活动,对异性和服饰也不感兴趣,反倒对读书更感兴趣。在家里,家人并不喜欢美国式的接触和亲吻方式,周边的人这样做时让我感到非常不自在。在更衣室换衣服让我觉得非常尴尬。所以即使当时我就读的艾姆赫斯特的新镇中学离家有一英里远,在上体育课之前,我宁愿跑回家换上白色的海军服和深蓝色斜纹布料的大衬衫,然后再回学校去上课。在大学宿舍,那些闲言碎语和黄色玩笑会让我感到不舒服,常常会在这些话题开始之前就离开房间,因此朋友们总是拿这事来嘲笑我。

  我们在杰克逊高地373973号街的房子是那个街区最大的。楼下七间大房子已经被租出去了。我们住在二、三楼的那十一间房子里。在三楼,姐姐、我和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乔治各自有一个房间。除了两张中国式的桌子和两把镶嵌有象牙的黑檀木椅子之外,家具同当时所有中产阶级下层的家庭一样。在房子旁边,有一个有围栏的空地,空地很大,很像一个缩小的网球场。冬天,我们给它灌上水,然后在上面玩冰上曲棍球。小时的我像个男孩子,兄弟们总是向他们的朋友吹嘘说,我扔球时不像女孩子,在玩棒球时,我也经常把球击出围栏外。

  我们的邻居们通常都是些中产阶级下层的人:工人、小商人、秘书。他们都是白人(我们戏称他们是“洋鬼子”,而那些黑人,我们叫他们“黑鬼”)。我不记得那时是否遭遇过歧视,但是乔治说,他记得当时一个白人妇女把她的孩子拽进屋子,不让他们和我们玩。街区里只有一个在长岛日报工作的记者是真正的白人新教徒(WASP),是位大学毕业生。人们常叫他“凯普勒先生”。有好几年,楼下的房屋租给了一对法裔加拿大夫妇,他们是在服装街区做批发生意的,后来又用来做医生的办公室。住在我家后面的是德裔美国木匠和他一家子。街对面是两家南方白人家庭,他们共同拥有一家小型洗衣店,有几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他们在那住了好几年。我后来不再去拜访他们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在大厅摸我。隔壁家住的是一对老夫妇。那个男的是公务员,只要他的妻子离开家,他就试图把我拉到他的大腿上。我儿时最好的朋友玛丽·阿布鲁斯卡托就住在街对面,她的父母来自意大利南部。她的父亲是位理发师,她的母亲和我母亲一样,从来没有读过书,有段时间,我给两位母亲上英语读写课。她的兄弟尼克成为了一位律师,并且把他的姓改为司各特。在中学时,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位意大利女孩,她叫阿尔维拉·卢索,她的父母不怎么会讲英文。她那两个当苦力的兄弟希望她好好伺候他们,而这在我们家是绝对不能接受的。由于和阿尔维拉的关系,我常常和意大利人出去玩。在那些年里,中学篮球队的明星们几乎都是意大利人,不过,他们从未被看成是美国人。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菲奥雷洛·亨利·拉瓜迪亚当选市长之后,情形才有所改观。

  在20年代末,我们开始到一个名叫岛之园的小村庄上度暑假。村庄位于长岛南海岸拿骚县,离“长滩”只有一英里,而离曼哈顿的大中央车站只有19英里,父亲可以在我们度假的地方和他工作的地方乘车往返于其间。刚开始的两年,我们租了一间房子,到1929年,父亲就在海滩旁为我们建了一栋房子。那时,岛之园还只是个农村。低潮时,我们就从家门口前的浮板上潜下水去找蛤蚌,有时游泳或划船横过海湾去拣住在蓝色贝壳里的螃蟹,并在袋子里装满蛤蚌。劳动节举行的游泳大赛,就是从“长滩”游一英里,有一年我兄弟哈利得了第一名,而我得了女子组第二名。不过,长大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一起过暑假了。30年代,那个房子一直空着没人住,终于因没有纳税,最后被没收了。

  平时总是母亲为我们准备食物,往往都是些中国菜式,诸如大米、炒菜或腌鱼一类的东西。我们常常会像中国传统家庭那样围坐在餐厅就餐。后来,母亲越来越美国化了,总是会准备一些美国式的食物。即使我们吃的是意大利面条或土豆,父亲也总是将用100磅的袋子买来的大米准备在桌子上。星期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只有这一天父亲在家,因为店里的生意要当天的下午四点才开始。早餐常常是吃些父亲头天从餐馆带来的猪肉排骨和薯条。早餐之后我们就去星期天学校和教堂。回家时,父亲总是起床了,并且会为我们准备星期天大家一起吃的食物。在我的记忆里,直到30年代我离家读书时,家里没有一个人会错过这个星期天聚会。在星期天,有时候,我们会坐着那辆七人座的拉萨尔车出去兜风,由于那时还小,家里便请了位司机为我们开车。而当我学会开车时,兄弟鲍勃常常会叫上四五个狐朋狗友坐在后座上,让我在狭窄的街道上来回地拐弯玩,而他的那些朋友对我的驾车技术不停地指手画脚。

  在父亲和母亲分开之前,我们从来没有享受过感恩节、圣诞节抑或是新年大餐。因为在这些节日里,餐馆总是会将一大包食物(包括一只20磅的火鸡,板栗浆、肉汁和蔓越梅做的浆汁,还有蔬菜)送到我家和一大帮父亲生意上的朋友的家里。父母分开后,我们常常要吃两次感恩节、圣诞大餐——一次是在母亲家里,一次是在餐馆和父亲一起享受的。

  利陈餐馆和陈餐馆都因没有付税,于1949年被联邦政府关掉了。在“二战”期间以及战后,所有提供现场音乐秀的场所都必须从顾客中收取30%的联邦娱乐税。父亲确实收取了这笔税费,但由于战后生意很不景气,父亲将这笔钱支付给了那些供应商们。当这些联邦政府的官员们来关闭父亲的餐馆时,父亲的眼睛里都噙着泪水。后来,父亲的恳求深深地打动了他们,最后他们推后了封馆的时间,并且希望父亲能够带着资金重振旗鼓。利陈餐馆和陈餐馆的倒闭预示着这个曾经是大众娱乐中心的时代广场的衰落。在过去的日子里,纽约人会在星期二和星期天的晚上聚集在一起看电影或是去听乐团在沃利、国会大厦、派拉蒙和广播城的音乐大厅演奏音乐,人们常常在此之前或之后去父亲的餐馆吃上一顿杂碎或炒面。到了70年代,这个地区主要生意是成人电影和书店。

  当这两家餐馆倒闭后,70岁的老父亲又要从头开始,我比父亲更伤心。自1924年以来,这二十五年期间,餐馆已经成为了我的第二个家。每次当我踏上那二十几级大理石做成的宽阔台阶进入餐馆大厅时,那些从小就认识我的侍者和领班们总是会和我打招呼。每当我看到人们非常享受午餐和晚餐时,心里总是暖暖的。同那些乐团里的演艺者和音乐家们聊天让我感觉非常快乐。从儿时起,我就已经习惯有时间便去餐馆帮帮忙,尤其是在比较忙的时候(比如像星期六的午餐和晚餐或新年的除夕),帮着出纳收钱、为晚会预约座位。我特别喜欢看着父亲坐在那个有蜷缩顶盖的桌子旁,监督着伙计们干活,以免出差错,或者一边嘴里念着“吃着、喝着”,一边欢迎来客。父亲对自己的手艺活特别自豪,喜欢当晚会主持人。他曾主持过各种晚会——16岁成年晚会、分别晚会或是婚礼晚会。直至现在,每每想起父亲总能在繁忙的星期六晚上几小时之内就把上千人吃的食物准备好,我依然感觉惊讶不己。

  在家里,父亲是一个专制守旧的人。上午十点去工作,从中午三点到五点回家午睡,然后在利陈餐馆打烊后回家睡觉。当他在家时,家里的每个人都踮着脚尖走路。他对我们的言行举止要求非常守旧。例如,作为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我是不可以在岛之园穿着浴衣或短裤骑单车的。我15岁那年的劳动节,正准备游一英里从长海滩去岛之园,而那时父亲又发现一封报名费150美元缝纫课程的信件,结果我被他狠狠地揍了一顿。不过在餐馆里,父亲总是会非常热情地帮着别人解决他们的问题。在那个时代里,肉店是没有鸡肝出售的,而犹太人喜欢做鸡肝碎,于是父亲总是会把鸡肝留起来,然后把它们送给那些陌生人。他总是那样得精神饱满,从不会心怀怨恨,即使事情发展得不顺利,也从来不会因受到冤枉而抱怨。在逆境、顺境中,他从不会减退自己的精力和热情。而在30年代,当时的日子确实非常艰难。

  父亲每天都会工作十七八个小时,一直到1949年餐馆关闭。由于自1962年我姐姐去世后,没有人在纽约照顾我父亲。他便来到底特律,在我们兄妹三家(哈利家、埃迪家和我家)住上几个月。那时的他已经92岁了,但还是会在星期六晚上乘坐公共汽车去当地的餐馆帮帮忙,当当领班或出纳。就是在他1965年去世的前一天,还走了两英里。父亲去世的那天早上,他把我叫进屋子,告诉我说,他走路时,腿歪了一下,然后接着又出去散发倡议书,倡议书的大致内容是要求在街边安放长椅,以方便年老的路人可以用来坐坐休息一下。但是出了家门不久,就失去知觉倒在地上,送到急救室时,父亲就去世了。之后,我们举办了一个我们三家及其我们的邻居们参加的告别仪式。

  父亲对美国的兴趣是自私的,他想挣美国人兜里的钱,这样他的餐馆就会生意兴隆。“一战”时,父亲购买了自由债券,于是普罗维登斯的一家报纸刊登了一张我们的全家照,以此来当做他们宣传的噱头,鼓励其他移民家庭也像父亲那样支持那种“为民主而拯救世界”的战斗。不论是从社会意识还是从政治意识上来说,他都是向着中国的。就像大多数海外中国人一样,他支持1911年中国革命和它的领导人孙中山(他是中国国民党的创始人)。在利陈餐馆的墙上,和中国其他生意场所一样,都会挂着贴有孙中山照片的国民党颁发的嘉许证。许多年来,父亲一直都在梦想着如何让他的家乡更加现代化。在30年代,他请了一位叫亨利·拉莫特的商业艺术家给他的家乡绘制了一幅配备有学校、铁路和飞机场的草图。在60年代,父亲去世前不久,他还参加了在我们家里举行的一次会议。在会议上,菲利克斯·格林描述了中国革命为中国农村带来的变化。听到这些消息,父亲欢喜不已。他说:“毛泽东做了我想做的事。”当我同年轻的亚裔美国人说话时,我常常会说自己的革命实践主义精神是结合了母亲的叛逆主义和父亲对农村和社区的责任感。

  在现在的亚洲,尤其是中国和韩国,成千上万的人都具有父亲那样的雄心壮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许多海外的中国人,其中包括企业家和技术人员,把中国看作是当今的“金山”,他们都纷纷回到中国定居。当那些中国观察者们预测说,到2050年,中国将是世界经济强国。我想,这是因为他们看到了在中国有许多像父亲一样的人。

  同时,当1952年的《麦卡伦法案》和1965年《哈特-塞勒法案》使得亚裔人拥有移民权之后,更多的中国人来到美国。现在亚洲人是美国人口增长最快的少数民族。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中国、韩国、东南亚、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他们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同时也来自不同的阶层。尽管他们被总称为亚洲人,但英语是他们拥有的唯一的共同语言。

  1930年,美国大约有七万五千中国人,但到了1980年,人数增长了十倍,大约是八十一万两千人。此后,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合法地、不合法地来到这个国家。中国的移民不再仅仅是来自汕头的农民,其中也有中国革命的高层政治避难者,还有些是来自台湾的专家,还有不计其数的来自贫穷家庭和没有技术的农民,他们在纽约和加利福尼亚的那些靠压榨工人汗水的制衣工厂和硅谷芯片制造工厂里艰辛地工作着。那些靠出卖体力过活的人们宁愿冒着不断受到被驱逐出境的威胁,将上万美元交给人口贩子,登上船偷渡到美国,就像在1993年,“金色冒险号”载着271名非法中国移民来到纽约的洛克威海滩。与此同时,又有成千上万的韩国、中国婴儿被美国中产阶级家庭领养。

  亚洲人源源不断地来到美国各个城市里。1990年,洛杉矶蒙特利市有56%的人口是亚裔人,其中多数是中国人。在建筑旁和草地上的出租牌上看到的中文比英文多。在洛杉矶,一个用大写的韩文为韩国“Presence”品牌做的广告一直延伸到奥林匹克大道。在1980年至1990年期间,美国第四大城市德克萨斯州休斯敦市的亚裔人增长了139%,接近十一万。这个城市有两个不同的中国城,三个当地亚裔美国人银行,一家蛋卷工厂,雇佣的大多数都是拉丁美洲人,雇主是一个有工程师博士学位的台湾本地人。在全国杂货商店所出售的蛋卷中,这家工厂生产的产品就占到了80%的份额。

  在购物中心出售中式菜、泰式菜、日本菜的餐馆遍布美国。美国青少年最喜欢的电影是李小龙电影。美国顶级乒乓球比赛的选手就是在中国出生的。那些白色人种纷纷涌向乒乓球训练室接受他们的培训。小时候,我总是全神贯注地盯着电影去搜寻某个长得有点像自己的人。可是现在,许多出生在亚洲的新闻播报员出现在每晚六点的新闻栏上。

  去年5月,我拜访了在杰克逊高地的那些老街坊们,就是在那里,严格的法律迫使父亲不得已用他在爱尔兰的“合同父亲”的名义买地建房。现在杰克逊高地成了美国最大的亚洲社区之一。当我沿着过去那条离家不远的37大道走着的时候,遇上了一位杵着白拐杖的白人老妇女,告诉她我过去就住在这一带,问她是否现在还记得。由于看不清楚或许是因为我的英文不带口音,她把我当成白人并且说:“我正想办法离开这里。在我住的公寓有好多肮脏的外国人。”

  在那些经济萧条的社区里,住着没有工作或有工作的人,但是亚洲移民的大量涌入已经带来新的紧张局面。众所周知的事件就是1992年洛杉矶暴乱(罗德尼·金殴打事件)。殴打黑人的警察被无罪释放,被激怒的美国黑人和拉丁美洲人烧毁了韩国人的商店。但是在马萨诸塞州罗威尔市,当地人对柬埔寨人的敌意却是很少人知道的。在19世纪,罗威尔市是一个繁华的制造纺织品的小镇,经济萧条时期,那里迅速发展的小作坊吸引了许多爱尔兰移民。“二战”后,罗威尔市,如同其他许多新西兰工业小镇,完全失去了生机。1976年,王安,一位中国移民,决定重新在这个城市建一家王氏制药厂。工厂给罗威尔带来了经济新气象,不仅吸引了许多技术人员也吸引了一些无技术移民者。因此,那里的柬埔寨人数从一百迅速增加到两万五千人,是当地总人数的五分之一。1990年,王安去世,1992年,他的工厂宣布破产。许多人失去工作,成为无家可归的人,有些年轻人成为了帮派成员,从事毒品交易。柬埔寨人也因此成为19世纪经济萧条时期的替罪羊,受到爱尔兰移民的打击和迫害。[4]

  [4]Peter Nien-Chu King,“When Know-Nothings Speak English Only,”inThe State of Asian America,ed.Karin Aguilar-San Juan (Boston: South End Press,1994), 125ff.

  与此同时,亚洲移民开始和其他有色人种,尤其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移民,结成联盟。在曾经是中产阶级居住区的加利福尼亚圣盖博谷,他们与西班牙和葡萄牙移民结成一个非常有效的同盟。在洛杉矶,西班牙、葡萄牙服装工人和亚洲服装工人联合在一起共同抵抗管理阶层。加利福尼亚或其他地方,亚洲移民活跃在抵制反对移民法令的运动中。在华盛顿,中国移民的儿子,5岁以后才开始讲英文的骆家辉,1996年成为美国首位美籍华人州长。由黄约翰发起的各种民主募捐活动充分反映出,亚裔美国人在美国政治上的潜在影响力。

  1935年,在伯纳德读书时,学校里只有路易斯·陈和我是有色人种;而在1934年的那个学校,只有我和一位叫格雷斯·井岛的日本人是有色人种。1995年的春天,路易斯和我参加了女校友同学会。这是第60次聚会,也是我第一次参加。我决定去参加的原因之一就是那里专门安排了一个有色人种酒会。在酒会上,我意识到如今25%的伯纳德学生是亚洲人,其他许多大学亚洲人所占比率也是一样的。在密歇根大学亚洲学生是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在南方居住区的西厅也以一位日本民权活跃人士——Yuri Kochiyama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奥杜邦的舞厅台阶上,正是她将快要死去的马尔科姆的头放在自已的膝盖上。有趣的是现在50%的亚洲年轻人与非亚洲人结婚,其中大多数是白人,也有美国黑人、西班牙或葡萄牙人。[5]我不能想象这对这个国家的未来意味着什么。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在21世纪,没有人还会相信东方人就是东方人,西方人就是西方人。

  [5]“Among American-born married women ages 20-29 in 1990, 67 percent of Asian-Americans and 38 percent of Hispanic women married outside their ethnic group, according to Zhenchao Qian of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New York Times Magazine,September 29,19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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