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英〕戴维·麦克莱伦《马克思主义以前的马克思》(1980)

第一章 1848年以前的德国


1.经济
2.社会
3.政治
4.知识分子


1.经济


  德国在法国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还是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当时法国的经济正在从农业向制造业过渡,与它相比,德国的“贫困”(这是当时常用的一个词)是显而易见的,而与已经步入工业阶段的英国相比则更是如此。德国在那时只是一个地理概念,通常是指那些讲着一种共同语言,以前同是神圣罗马帝国成员的小邦国。德国基本上仍是一个农业国,它的2,300万人口中有四分之三靠种地过活。从拿破仑失败到1848年革命这三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德国经济的特点是迅速向工业强国的地位发展,这种发展是通过自上而下地把市场经济强加于农业社会而实现的。[1]
  普鲁士旧的封建土地结构已经被三次改革所摧毁:1807年10月,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的内政部长,冯·施泰因男爵废除了不许买卖土地的禁令,而且还取消了农奴制度,尽管农民仍要向地主缴纳地租和提供劳务;1811年,普鲁士首相哈登堡又搞了进一步的改革,根据这项改革,农民可以把一部分土地割让给地主,从而成为一个完全的土地所有者;最后,1821年颁布的一项法令使所有的农民能出钱赎回仍然存在的缴租义务,但是平均要付出相当于他们年租25倍的价格。这些改革的成果是意义深远的:普鲁士的农业得以合理化,庄园的规模变得更大了,中小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在1815年到1848年间减少了百分之四十,100万公顷土地落入大土地所有者的手里。大土地所有者开始更经济地利用他们的庄园,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他们和资产阶级对发展经济的看法有了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往日的农奴得到了婚姻和定居的自由;他们或是留在大种植园当零工,或是迁到城镇里形成日益发展的无产阶级。
  在19世纪初期,纺织业是当时唯一大规模的制造业。德国的纺织业在拿破仑战争期间,因欧洲大陆被封锁而获益匪浅;但是在这种封锁解除之后,廉价的英国产品涌入,几乎摧毁了德国已有的工业。这些工业有的被迫实行了现代化改造,有的则萧条下去,花费了将近18年时间才恢复起来。德国各邦国的经济发展存在着某些不平衡,这是由于拿破仑的占领和这次占领留下来的不同的法律所造成。处于工业发展领先地位的无疑是莱茵-威斯特伐利亚,马克思就出生在这个省。这个地区从1795年到1814年被法国吞并,从而获得了经济、行政和政治改革的好处。以前的108个小邦国被划分为4个行政区,封建体制被废除了,确立了政治、法律和财政上的平等。各自治机关和海关的关卡被废除了,很多产品可以出口到法国,生产者受到了保护以对付英国的竞争。发展如此巨大,以致于鲁尔地区的行政长官在1810年骄傲地宣称:鲁尔是全欧洲工业最发达的地区。纺织工业始终走在这一发展的前列。纺织业不需要被多资本的投资,而且劳动力资源又垂手可得。在解除了对欧洲大陆的封锁和被迫实行现代化以后,亚麻不再被做为主要原料,取而代之的是更容易使用机器纺织的棉花。拿破仑占领所留下的一个更长久的后果是莱茵地区的人们对法国和法国的思想观念有着深切的同情,他们不欢迎1815年维也纳会议把莱茵地区归还普鲁士的决定。普鲁士当时是一个受到战争摧残的穷国,大约到1830年,普鲁士的经济回升,这种反感才逐渐消除了。
  整个德国的工业生产和英国、法国相比规模仍然很小,但是增长速度很快。采矿业的产量在1800年到1830年间增长了百分之五十,在1830年到1842年间又翻了一番。冶金业产量在1800年到1830年间增长了2倍。1830年到1840年这10年间的生活资料的产量是1800年到1810年10年间的8倍。但是在1834年18个邦国加入关税同盟之前,还未开始迅速发展。在30年代中期以前,蒸汽机生产一直发展缓慢,1831年德国落后英国15年。克虏伯钢铁公司直到1835年前后才开始发展。铁路的迅速增加是这一发展的典型代表,1835年铺设了德国的第一条铁轨,到1847年,铁路总长已达到2,500公里。铁产量从1834年的13.4万吨增加到1841年的17万吨。1836年进口棉花18.7万吨,1845年增长到44.6万吨。1837年到2848年间,热汽机的数量增加了2倍。
  与工业发展的同时,人口也在大量增长。1815年至1855年间,全国一半地区的人口大幅度增长,这一变化深深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东部农业地区的人口增长普遍高于西部地区,这一方面是由于放宽了对结婚年龄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由于增加了马铃薯的种植,能够养活更大的家庭。莱茵-威斯特伐利亚、美茵河谷、萨克森等工业地区的人口也急剧增加,这既是因为不可能限制产业工人家庭人口的增长,也是因为晚些时候周围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德国长期不能充分就业的问题开始于农业地区。这些地区不能承受人口的增长,这种过剩人口在以后只能转移到了城镇。在1848年以前的30年里,还有75万人口移居其他欧洲国家和美洲。
  因此,这个时期工业的巨大发展首先应归功于以前的农业改革,人口爆炸可以得到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其次是由于那些在外国竞争的冲击中幸存下来的德国工业企业现在可以扩大发展了,再者是由于海关制度的改革为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最后,在那些从30年代中期就开始经商的年轻一代人中产生了一种新的观念,他们是第一代从技术教育中受益,而且有机会在本国或去外国到处旅行的人,一旦从传统观念下解放出来,他们便能够认识到人口爆炸所提供的各种可能性。

2.社会


  这种由农业危机和人口剧增所推动的工业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以工厂为生产单位的现象,必然引起社会结构的很多变化。那些按照市场法则经营自己的种植园的大土地所有者,仍然拥有某些封建特权:他们被免除了财产税,有自己的警察和小法庭,享有教会的圣职授与权而且控制了省议会。他们虽然并不都是贵族,但是他们把通常靠投机取得的财产与靠传统积累的特权集于一身。虽然他们逐渐失去对城镇行政的控制权,但是他们仍然占据着最高的公职并控制着军队。
  中产阶级是工业发展的真正受益者。他们从拿破仑立法中得到好处,由大商人转变为工业家或企业家。他们经历了几个艰难的时期——特别是在解放战争以后,他们必须集中注意他们的经济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他们的政治意识成熟得非常缓慢的原因。而且,德国中产阶级不同于1789年革命以前的法国资产阶级,他们是非常虔诚的教徒,一个典型的地区就是恩格斯在那里长大的乌培河谷。在那里,加尔文教派的信仰具有一种严格的僧侣统治观,并认为有义务为了上帝更伟大的光荣而不断增加上帝赐与的财富。莱茵河流域的资产阶级是个例外,他们由于拥有先进的工业并受法国的影响,开始要求在省议会中有更多的代表席位,更多的言论自由和更有力的法律保证。
  手工业匠人的数量比资产阶级的人数多得多,他们的社会地位受到经济发展的最大威胁,“手工业匠人”一词在最严格的意义上指的是手艺师傅,他在自己家里干活儿,并且雇用几个“帮工”。在这种最初的劳动组织中,商人把生产的全过程都委托给他的每一个工匠去完成。后来,制造业阶段到来了,劳动有了分工;有时工具属于商行所有,手工匠人的独立性就进一步被削弱了。第三个阶段,兴建了工厂,生产集中化并且机械化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工业的发展,手工匠人被从商业中挤了出来,并且失去了独立性,一些人开始依附于批发商,另外一些人被迫进入了工厂。以前,手工匠人曾受到自治机关的限制性保护,受到遍及全德国的无数关税关卡和大多数邦国所使用的不同的货币的保护——普鲁士有67道关税关卡。西部各省流通着71种不同的货币。在19世纪30年代,由于早期的工业发展,给那些从事建筑、机械和奢侈品生产的手工匠人提供了市场,他们的生意很兴隆。但是不久之后,工业的巨大发展,使一个又一个行业失去了经济活力。帮工的数量减少了,这些人大量迁移,有的去了国外,有的进了工厂。那些留下来的人敌视资本主义发展造成的后果,赞成恢复自治机关。工匠师付和他们的帮工站在同一立场上,而且往往是更为保守的,因为如果他们丧失了自己的地位,他们在社会上的作用就必定进一步下降。因此,在这段时期,手工匠人基本上处于心理矛盾之中;自治机关的日趋没落和城镇的扩大,给他们中的很多人带来了暂时的兴旺,而工业的出现又使他们依附于资产阶级。
  产业工人的人数迅速增长——在1800年至1848年间,增长了7倍。这是一个延长劳动日工作时间和雇佣女工、童工的时代。诚然,这至少给无地的农民和失业的手工匠人提供了工作的机会,然而工厂工人的生活却是得不偿失。工资收入不断下降:如果以1800年做基数定为100的话,到1830年降为86,1848年降至74;其中在1847年的危机中,降到最低数57。而且,典型调查表明,大多数产业工人的生活都是难以糊口的。但是,这些工人尚未形成有觉悟的无产阶级。这是因为;第一,他们的人数还不多,在19世纪40年代中期,普鲁士手工匠人的数量仍高于产业工人;第二,每一工种的工人仍然倾向于墨守他的职业称呼、习惯和方式。首先把“社会问题”提出来的是资产阶级中感到忧心忡忡的一部分人。虽然在工人中也开始出现了一些研究团体,但最具有阶级觉悟的是那些在国外做工的德国人。
  在1850年以前,德国基本上仍是一个农业国,自治机关和容克地主对社会仍握有相当大的控制权,德国工业还没有真正的发展。然而,农业改革,人口的迅速增长,被暴发户和失业的手工匠人所打乱了的城市社会,人口急骤流动,以及不断增长的阶级对立,这些都为政治思想的发展和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3.政治


  1848年以前,德国的各种政治思想并不完全与上述的社会经济集团相适应。而且,那时还没有政党,一些邦国——最明显的是普鲁士,甚至没有一部宪法。虽然如此,还是可以把各种政治态度划分为5个主要流派:保守主义、政治天主教派,自由主义、激进主义和刚刚开始出现的社会主义。[2]

  (1)保守主义


  德国的保守主义并不纯粹是对日益增长的自由主义和民主力量的消极反应,因而不单是力图恢复旧权力的运动,它的目的在于给社会以某种内在固有的秩序。英国贵族通过控制议会来保持他们的影响:法国贵族在1789年失去政权之后,或多或少变成教会政治势力的残余;而德国的保守派贵族依然很强大有力,但没有组织起来。他们没有组成政党,他们仅有的一些正或团体是在某些虔诚派教徒的运动中形成的。
  保守主义主要思想流派的领袖是盖尔拉赫兄弟、政治哲学家斯塔尔、神学家亨格施坦贝格、历史学家利奥。他们对任何一种理性主义都一概持敌视态度,因此不仅反对自由派和民主派,而且也反对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或奥地利的约瑟夫所实行的那种专制主义,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权利观。他们相信整体必定优于它的各部分,他们以崇敬的心情回顾中世纪帝国并支持超国家的神圣同盟。他们强调传统和正统,因而是坚定的保皇党人。他们把这些观念组合成一种等级制的、系统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源自浪漫派政治哲学家,如弥勒和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3]。因此,他们是“基督教国家”的坚定的支持者,他们所赞成的政体结构是建立在旧时庄园的基础上的。一些保守派有一种大大发展了的社会道德心,他们是那些首先注意到社会问题和最贫穷阶级苦难的人[4]。他们中的一些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出于对他们所保护的人们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是他们的封建前辈们曾经具有的。维克托·艾梅·休伯和洛伦茨·冯施泰因就是这样一些人。他们主张一种“社会君主制”,并呼吁国王帮助无财产的阶级反对财产占有者。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受到了这种主张的深刻影响,并且努力兴建慈善救济组织。另外还有一个独特的自由主义保守派群体,如兰克和雷多维茨等人,他们主要关心的是德国的统一和某种程度的代议制政府。

  (2)政治天主教派


  1837年以前,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公开声明的政治观点是无法加以区别的。1837年发生了“科伦事件”,它唤醒了全德国天主教徒的政治觉悟。科伦的新任大主教决定推行一直被忽略了的罗马教皇的法令:不同宗教的人结婚要起誓,保证他们的孩子成为天主教徒,由于这一决定是和1825年的皇家法令相抵触的,国王没有别的选择,只有逮捕了大主教,这使他成了一个殉教者。这件事引起了天主教徒对政府的一致反对,直到1840年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继承王位并释放了大主教后才平息下来。普鲁士政府最后被迫让步,使天主教徒们产生了一种胜利感,并且使教皇极权主义精神得以复兴。这种天主教的复兴与法国、比利时一样,不是自由主义的,因为它的支持者都是反民主而且思想不切实际的人。他们相信教会是上帝做为一个永恒的拯救灵魂的工具建立起来的,他们认为教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从属于国家。看起来似乎他们也持有政教分离这一自由主义的观点,似乎也赞成以出版自由、通讯自由和集会自由为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
  然而,大多数关心政治的天主教徒是非常保守的,他们期望看到一个基督教的君主政体,在这个政体中,戒律和教义都比较灵活,教会用它的道德说教来影响国家。他们的目的并不在于恢复教会过去的世俗权力,而是想让公众着眼于教会的精神作用而承认教会的地位。这还包括正式认可基督教婚姻是一项根本的国家制度,并谴责不同宗教信仰的人通婚。教育也被看作是属于教会的管辖范围,国家教育被认为是成问题的。在纯政治问题上,天主教徒并不是很一致的,虽然他们中间绝大多数积极分子都来自德国西部、南部和西里西亚贵族。关于全人自由的任何观念,他们的哲学家巴德尔和亚尔凯都以一种有机的国家哲学来加以反对。他们赞成庄园代表制,恢复旧帝国及其政治制度的思想对他们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在约瑟夫·格雷斯周围形成了政治天主教徒的领导集团。虽然格雷斯年轻时是康德的信徒,而且是法国革命原则的热烈同情者,但是在30年代中期他成了天主教党的主要发声人。他通过他的小册子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些小册子中传播最广的是他的《埃瑟奈修斯》,这本小册子在“科伦事件”中支持教会的立场。他的集团中还有巴德尔、亚尔凯和德林格尔,后者以后因反对梵蒂冈教廷的法令而出名。在莱茵地区的资产阶级当中也出现了一个天主教派,这个教派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的,而且不排斥法国革命的原则。在布斯和冯·凯特勒尔主教周围也有一个小团体,他们感兴趣的是社会问题,拥护一种“社会国家”的形式。然而,以上提到的后两个团体都比较小。

  (3)自由主义


  商业资产阶级想在决策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发言权,这一要求为自由主义思潮的各种流派提供了动力。
  可以看出有两个主要派别。
  第一个派别的观点比较保守,它的主要思想领袖是达尔曼恩。这个派别的观点和保守的有机国家观非常接近。对于他们来说,个人不是与他们的同胞没有任何必然联系的孤立的一分子。个人具有作为社会的一名自由而又负有责任的成员的地位和职责。国家是一个法人,因此主权属于这个国家。这些自由主义者对主权属于国王和主权属于人民两种观点都一概反对。他们坚持,只有国家拥有主权,个人的自由才有保障,如果国王或人民拥有主权,个人的自由即使不被毁灭,也将受到损害。国家权力当然不是无限的,因为它要受到各种力量的制衡和成文宪法的制约。此外,每个人都有双重身份:作为一个个人的权力和义务不能违反作为一个公民所拥有的天赋权力。英国的自由主义在这里比法国的自由主义更被视为一种模式因为英国的发展好像很自然,人为因素较少,从而对具有历史和进化的政治测点的人更具有吸引力。较为保守的德国自由主义者反对以议会为基础的制度,而提倡君主立宪制,在这种制度中,权力平均分属世俗的君王和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行政权力由国王任命的并对议会负责的部长们所掌握,虽然他们并不依附于议会。这些主张由于得到诸如施特劳斯和罗森克兰茨等自由黑格尔主义者的支持,所以在德国北部的势力最强大,在莱茵地区尤为如此。在莱茵地区有一场由商人康普豪森和梅菲森所领导的持久而成功的斗争,以捍卫“民法”和一切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则。这场斗争使莱茵地区长期保持着一种自治精神和对普鲁士的宗教政策和半封建专制主义的厌恶。由于国家的富像机构没有能力对付农产品市场萎缩和农村地区灾难不断增长的问题,东普鲁士贵族中的一个阶层转而支持以柯尼斯堡城为中心的自由主义运动,这个城市是康德当年生活和教书的地方。东普鲁士大臣冯·舍恩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强调财产权是属于每个国家的最基本的权力,他同时指控约翰·雅各比博士犯有叛国罪,因为后者发表一份请愿书,请求国王实施他以前许诺过的立宪。”
  自由主义思潮的另外一个主要流派更加强调个人自由,他们是受了本杰明·康斯坦特等法国自由主义者的影响。康斯坦特等人曾反对波旁王朝复辟并且在七月革命中取得了胜利。这个流派效法法国,并且按照1789年的原则行事,巴登的政治家罗特克是这些自由主义者的典型代表。这种自由主义者在西在那些成立了议会并且能公开讨论政治问题的公国(例如巴登)里人数最多。他们非常崇拜卢梭和孟德斯鸠,特别强调议会的至上权力,并且主张仿效法国和比利时的“资产阶级君主政体”模式,建立一种议会君主制。[5]

  (4)激进主义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运动,得到了全体民众各个阶层广泛的大力支持,至少也是默默的支持;而且它的目标是很实际和有限度的——在国家的政府里有发言权。而激进派的思想却局限于知识分子的一些小圈子里,其中最著名的是青等黑格尔派。除了盖夫曼·冯·法勒尔斯勒本,佛莱里格拉和海尔维格的诗,以及教会中象新教徒的启蒙运动和天主教的德国天主教运动这样的反抗运动之外,激进派思想只对民众起了微不足道的影响。自由主义者对政府的计划没表示过有系统的反对,并且重视合法性,他们的目标是改善而不是摧毁君主制度,而且他们强调保持一致和反对宗派主义的重要性;罗特克和巴登的自由主义者反对在他们的议会里进行投票表决,他们希望所有的决议都能一致通过。相反;激进主义是天生的革命者,他们在他们所主张的人民主权、普选制甚至共和主义方面极少做出让步。
  激进主义的中心思想是人民主权,他们对这一思想的解释明显地受到卢梭关于公众意志无所不在、权力无限的学说的影响。因为他们认为,一切国家权力——行政模、司法权和立法权都来自人民。尽管没有象自由派那样进行历史的和进化的考虑,他们也同意在一个单一的不可分的国家中实行全面民主。这就带有了共和思想,激进派无条件地反对任何君主立宪思想。他们和自由派一样,要求选举国民议会,但是坚持只设一个议院,因为人民只有一种意志。政府将是这个议会的一个行政委员会,并且完全依附于议会。激进主义反对任何关于平衡制约的思想,因为它认为有全体公民参与的国家政府是对自由的唯一保证。作为这些思想的基础的是一种与容由主义平等观完全不同的平等观。自由派在谈到“人民”的时候,并不是指这个国家的所有的个人,罗特克本人就说过,他绝不反对“根据人的不同天赋、不同的道德力量以及财富的多少而带来的政治影响上的自然的和现实的不平等。”[6]相反,激进派则不认为阶级不平等是天生的或者合理的。他们认为阶级地位的不平等应该由政治权力平等来弥补,普选制对于任何公正合理的政治制度来说都是最基本的。
  这种激进主义是与自由主义逐所脱离的,而且直到19世纪40年代初期才与自由主义完全决裂。激进主义第一次作为一种力量出现在德国是在法国的七月革命之后,它的早期活动是形式多样的。1831年哥廷根的激进分子策划了一次短命的政变,1882年在帕拉蒂纳特举行了一次3万人的政治集会,谴责对约翰·维特协会的镇压,支持在汉巴赫实行出版自由,会上许多人拿出被取缔的青年团、(激进学生组织)的黑红金三色旗;1833年甚至发生了进攻法兰克福城的事件。
  这些表现使得奥地利首相梅特涅在1832年向联邦议会提出了六项条款,重申一切权力属于帝王公侯们,议会没有权力妨碍王侯们的政府。这些条款重新肯定了审查制度,从法律上禁止政治结社,除非在严密监视下不许公众集会。激进派偶尔举行的政治示威都失败了。这意味着往后在德国境内的反抗只能局限在文学和宗教领域内。在文学领域里,确立基调的是“青年德意志运动”,他们受到圣西门主义观点的强烈影响,他们的领袖是卡尔·古茨戈夫,他们中最著名的作家是亨利希·海涅。[7]在宗教领域里,黑格尔的激进派信徒——卡尔·马克思也在其中——对他们的老师把宗教和哲学综合在一起的作法发动了攻击。这一运动很快变成政治性的,运动的一些成员离开了德国,参加了在法国、比利时和瑞士的德国移民的激进主义团体,这些团体是在梅特泽实行镇压措施后不久开始成立的。社会主义思想已经开始在这些地方传播。

  (5)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思想并不是在德国的工人阶级中产生的。当时德国还处于向工业化国家发展的过程中,产业工人在任何地区都远没达到人口的大多数。他们并没有很好地组织起来,他们在怀念过去的日子而不是向往革命。一个由知识分子中的杰出人物组成的党派传播了社会主义思想,他们把无产阶级群众看作是可能使社会获得新生的工具。
  19世纪30年代,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开始在德国传播[8]。在特利尔(马克思的出生地)路德维希·伽尔公开宣传傅立叶主义;在柏林,海涅的诗和甘斯的演讲赢得了更广泛的听众。由德国的共产主义者所写的第一本书是莫泽斯·赫斯的《人类的神圣历史》,他是脱离科伦他父亲的工厂跑到巴黎以后,才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的。[9]这本书扑朔迷离,晦涩难懂,但很清楚地包含着关于阶级两极分化和无产阶级革命即将来临的思想。一年以后,一个裁缝威廉魏特林活跃在巴黎和瑞士的德国移民工人协会中,他散发了一本小册子,标题是《现在的人和将来的人》[10]。这本书以救世者自居,反对造成了各种不平等和不公正的全世界的富人和掌权者,主张通过社会平等公正的方法使所有的人都有接受教育和幸福生活的权利。但是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思想传播的还是洛伦茨·冯·施泰因的著作《当代法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1]。在19世纪40年代早期,黑格尔的一些激进的信徒遵循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的人本主义解释,曾提出过以人做为“类存在物”[12]的思想,并把他们的社会主义建于这一基础之上。

4.知识分子


  (1)1789年的原则


  象罗特克这样的自由主义者以及社会主义者都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法国18世纪思想家:伏尔泰、狄德罗、孔狄亚克、爱尔维修和卢梭[13]的思想。他们基本上都是理性主义者,无限信任理性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力量。基于这种信仰,他们把莱布尼茨这样的古典形而上学理论家的教条理性主义和英国洛克和休谟的经验论融和在一起。他们认为自己能证明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且同样是具有理性的;人类灾难的根源就是无知,这一方面是由不幸的物质环境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无论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的掌权者故意压制和歪曲真理。掌权者感兴趣的是使这种驱使人们劳动的骗局永久地存在下去。摧毁这种状况的主要方法之一是教育另一种方法是改变人们的环境。百科全书派的大多数编辑在某种程度上与唯物主义者拉梅特里著名的著作《人是机器》中的决定论观点持有相同看法。然而法国的唯物主义者主要强调的是理性,自我意识和塑造未来的力量,并把这些看作使人类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特征。他们想要象开普勒和牛顿等人对物理学的建树那样对社会生活有所建树。在这场为了自由地和合理地探索个人和社会问题而进行的改革运动中,最杰出的人物是伏尔泰,他所拥有的宣传家的才能使新思想广泛传播开来。卢梭的思想虽然根本不同于与他同时的激进派人物,但是当面临的问题是反对陈旧的国家统治制度时,他就和他们有了共同的事业。卢梭的语言总的来说更激动人心,并且使意志具有与理性相等的地位——如果不是更高的地位;他的语言中令人费解的含糊不清往往增加了吸引力,而且他也被说成是一些毫不相关的理论的支柱;康德吸取了卢梭对政府的个人主义态度,而黑格尔的信徒说他赞同先验的国家[14]

  (2)黑格尔


  在德国,正当法国大革命受到热烈欢迎时,是康德率先给这些原则提供了哲学基础,并进一步推动了反对教条式宗教的斗争,而且莱辛这样的文学家已经表达出注重人类理性价值的观点。康德认为,人的理性被限制在现象世界上,而自在之物却在现象之外。但是理性能自由地发现经验世界及其规律。康德的道德哲学基于个人良心的自律,把良心作为责任义务的源泉,因此,虽然他重新提出上帝、自由和不朽作为合法的前提,但是他强调人类理性为中心,却和法国唯物主义者的观点完全相同了。
  康德提出的有关知识问题的讨论由费希特和谢林继续下去。费希特发现一切唯心主义者都追求的存在的根本统一,就在于人类头脑的创造力之中,即一种包括整个客观世界在内的创造力。谢林也强调精神第一,他描述了从自然到精神的过程,然后精神反过来又渗透自然而达到一种合二为一的境界,如在一件艺术作品中。除了这种以一种单一的原则来解释一切存在的探索之外,德国唯心主义者们都注意反对任何先验之物,他们认为世界的调节原则是它内在固有的。另外,他们还认为发展和变化的思想是理解这个世界的基本观点。最后,他们把矛盾和对立看作是一切变化的根源。
  黑格尔的主要贡献就是接过了这些非常零碎的命题,并把它们结合成一个综合的体系。[15]黑格尔是斯瓦比亚人,1770年出生于斯图加特,正是康德在柯尼斯堡被授予教授头衔的那一年。他在图宾根大学学习了五年神学,然后当了家庭教师,同时写了几篇长论文,逐渐形成了他的思想,这几篇文章大多直到1907年才出版。他得到一笔遗产使他能够和他学生时代的朋友谢林一起在耶拿大学共事。然而不久他就和谢林发生了观点分歧,他认为谢林的观点模糊不清,并且不切合实际。两个人在1807年公开决裂,这是由于黑格尔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主要著作《精神现象学》,并且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这一年,拿破仑攻陷耶拿,使黑格尔失去生计,他到纽伦堡任一所文法学校的校长,在这期间他写作了第二本主要著作《逻辑学》。1816年,他在海得尔堡得到哲学教授的职位,而后1818年他在柏林接受了教职,他在此任教直至1831年他逝世为止。在柏林,黑格尔出版了他的主要政治著作《法哲学原理》,他的学生们记录的他的各种课堂笔记,在他去世后出版了。
  恩格斯写道:黑格尔哲学的最大功绩是“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16]正如黑格尔在谈到法国革命时说的,他的出发点是相信“人的存在在人的头脑中,即在理性中有它的中心,在这一中心指导下,人建立起现实的世界,”[17]在他最主要的著作《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追索了心灵或精神的发展,他把历史的运动重新引入哲学,而且断言,人类心灵能达到绝对观念。[18]他分析了人类意识的发展——从此时此地直接感觉向自我意识的阶段,即那种使人们能够分析世界并相应地指导他自身行动的知识阶段的发展。随后是理性的——即对现实的理解阶段。此后精神通过宗教和艺术而获得绝对知识,也就是说,此时人能认识到在世界上他自己的理性的各个阶段。黑格尔把这些阶段称为“外化”,这是由于它们是人的心灵的创造物,然而又被认为是独立于并且超越人的心灵的。这种绝对知识同时也是人类精神的一种简单重复,因为每个后续的阶段在超越以前那些阶段的同时又保留了以前那些阶段的因素。这种既抑制又保留的运动,黑格尔称为Aufhebung(扬弃),在德文中这个词有两重含义。黑格尔也谈到了“否定的力量”,他认为在任何现状和它所要变成的东西之间,总是有一种紧张关系,因为任何现状都处于逐渐被否定、变为其他事物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含义。
  更深入地了解黑格尔关于国家和宗教的思想是很有价值的,因为正是在这些领域里他受到了他的信徒最激烈的批判。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是他努力使哲学与现实相协调的一部分。根据他的政治哲学,人的意识客观上表现在人的法律、道德、社会和政治制度中、这些制度允许精神达到一种完全的自由,而体现在家庭、社会和国家这些连续的群体中的社会道德,为达到这种自由创造了条件。家庭教育一个人在道德上自我约束,而社会则组织经济、职业和文化生活。黑格尔把国家称作是“具体自由的现实”,只有这种最高级的社会组织国家才能把特殊权力和普遍的理性综合成客观精神进化的最后阶段。这样黑格尔就排除了这种观点,即人生来就是自由的,而国家限制了这与生俱来的自由。对他来说,国家是使人的自由得以实现的唯一途径。由于黑格尔相信,没有一个哲学家能够超越时代,因此他不同意对不切实际的理想做理论探讨。他认为他所描述的国家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普鲁士了。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无疑是相当矛盾的:一方面他把法国革命说成是“光辉的黎明”,并且在他一生中每逢攻克巴士底狱的纪念日他都要举杯庆贺,另一方面他的很多见解,特别是在晚年,倾向于一种如果不说是反动的也是更保守的立场。[19]
  黑格尔的宗教观点在他的思想形成中起了核心作用,他的宗教观也是可以作多种解释的。对他来说,宗教连同哲学都是人类的精神生活的最高形式。黑格尔终生都是一个参加宗教活动的路德派教友。他说的宗教,指的是新教基督教,他认为这是宗教的最高和最终的形式,是绝对精神向自身的复归。宗教的内容与哲学相同,但宗教的理解方法与哲学不同。因为哲学使用概念,而宗教则使用想象。这些不能令人满意的想象只能对哲学合理解释的东西提供一些肢离破碎、模糊不清的材料,但是宗教能够通过宗教哲学而与哲学联系起来。黑格尔就认为,宗教想象中的那些特殊的教义内容是绝对精神发展中的必要阶段。宗教哲学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上解释了朴实的信仰和批判的理性。因此黑格尔不赞成18世纪理性主义者们的观点;宗教不适当地做了只有科学才能够胜任的事)在他的眼里,宗教(或者说他对宗教所做的哲学解释)满足了人们想要获得对自身和世界的形象性了解这样一种经常存在的心理需求。人们通过这一了解可以确定自己的方向。[20]

  (3)黑格尔学派


  在黑格尔刚刚逝世的那几年里,黑格尔学派在德国各大学中是团结的,并且也是最重要的派别。黑格尔学派的影响从柏林(黑格尔过去是在这里得到教职的)传播开去,德国的每一所大学都有黑格尔学派的前哨阵地:哲学俱乐部和期刊。普鲁士文化大臣阿尔顿施泰恩赞成黑格尔主义,并且帮助促进了黑格尔派的学术事业。这位大师的著作全集由他的七个学生筹备出版。这些人认为,黑格尔在哲学领域取得的成就总的说来是彻底的。因而他的追随者在哲学研究中不求进取。他们满足于为这位大师确立的原则辩护和进行精心的诠释,即使是黑格尔仅仅提到过的领域也是如此。七人之一的甘斯说:“黑格尔造就了一批才华出众的人,但是没有造就出继承人”。[21]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黑格尔学派中开始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分歧,它最终导致黑格尔学派左翼和右翼的分裂[22]。虽然“左翼、右翼”这些字眼在法国国民议会中有政治含义,但它们在这里是专门用来指明宗教态度的,用在政治上的确有时是非常不适宜的。比如说,被断定为老年黑格尔主义者的甘斯在政治上却是左翼。
  正统派黑格尔主义者米谢莱特是这样描述两翼分歧的[23]:学派的右翼坚持“凡是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口号,他们在宗教的传统表现中看不到任何不合理之处。他们认为,宗教主要表现上帝的超验人格,救世主的独一无二、灵魂个体不平等,这些都是宗教内容的基本组成部分。因此,他们维护黑格尔关于哲学与宗教统一的观点。左翼黑格尔派不承认这种统一,他们开始提出问题:黑格尔真的不是泛神论者吗(在这一点上很多正统的路德派教友和他们联合起来,对这些路德派教友来说,任何一种黑格尔主义都是可恶的。)?关于上帝的人格和灵魂不灭的问题提了出来,在这几点上黑格尔的说教是不清楚的,他讲课中口头所用的词义常常是不同的。左翼黑格尔学派所坚持的原则是“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黑格尔派的左翼就是这样用一种悲观主义去反对右翼的乐观主义,这种悲观主义要摧毁宗教表现中被奉为神圣的但已经过了时的教条。所有这些表现都必须接受一种进步的理性的检验,而不是象黑格尔所说的那样“在灰颜色上再涂上灰色”,从而仅仅是承认那些已经存在的东西。因为黑格尔这位大师也说对,一个时代在它到来之前就已经在思想上被理解)左翼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对宗教的理解甚至已经改变了它的内容,而它的形式则成了一种纯粹的神话。
  这场争论由于1835年出版了戴维·施特劳斯的《耶稣传》而公开化了。施特劳斯曾在图宾根研究过神学,在那里他受教于激进的旧约全书批评家F.C.鲍尔,并且曾到柏林旁听了黑格尔讲授的最后几节课。黑格尔当时认为四部福音的真实性相对来说并不重要,他集中力量解释其中象征性的内容,而施特劳斯则认为可从福音书的叙述中发现基督教的精华。他并不把它们看作是象征性的东西,而看作是反映了人们深刻的愿望的神话。施特劳斯因此反对黑格尔把哲学和宗教糅合在一起,他认为不大大改变宗教的内容就不可能把教义还原成哲学概念。由于不能从福音书的叙述中形成一幅耶稣的画像,施特劳斯认为这些叙述所表达的是原始基膂教团体中的救世主思想,是决不应该当做真实的历史叙述来看待的神话。施特劳斯在这本书的结论里[24]坚持说他的研究并没有改变基督教的思想,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思想不再只显示在一个单独的人身上,而是表现在整个人类中。福音书的作者们关于耶稣这个人的描写适用于全人类:“基督教观念并不是通过把它的全部丰富多彩的思想体现在一个个别典范身上并拒绝给予其他所有的人来实现自身的;不是把自己充分表现在这一个人身上,而不完全地表现在其他人身上。不是这样,它希望在众多的互为补充的典范人物之中展示自己丰富的思想……。”[25]
  施特劳斯著作的出版使黑格尔派分成支持和反对他的两派。柏林的神学讲师布鲁诺·鲍威尔很快成为激进派中最敢直言的人,领导了右派的攻击。对黑格尔理论体系中的论点的不同解释,照格斯做了清楚的描述;
  “黑格尔的整个学说,如我们所看到的,给各种极不相同的实践的党派观点都留下了广阔的活动场所;而在当时的理论的德国,有实践意义的首先是两种东西:宗教和政治。特别重视黑格尔体系的人,在两个领域中都可以成为相当保守的;认为辩证方法是主要的东西的人,在政治上和宗教上都可以属于最极端的反对淮。黑格尔本人,虽然在他的著作中相当频素地填发出羊命的怒火,但是总的说来似乎更倾向于保守的方面,他在体系上所花费的‘艰苦的思想工作’的确比他在方法上所花费的要多得多,到30年代术,他的学派内的分裂愈来愈明显了。左翼,即所谓青年黑格尔派,在反对正统的虔诚派教叛和封建反动派的斗争中一点一点地摒弃了在哲学上对当前的紧迫问题所采取的超然态度,由于这种态度,他们的学说在此之前曾经得到了政府的容忍、甚至保护”。[26]
  非常自然,这场讨论首先应该是神学上的,因为黑格尔派的大多数成员主要对宗教感兴趣;而且,正如恩格斯在上述文章中指出的,当时“政治是一个荆棘丛生的领域”。然而,一旦在德国准许国教存在,再加上宗教和政治之间的密切联系,一场宗教批判运动不可避免地会迅速非宗教化,成为一种政治上的反对运动。作为这场迅速变化的运动的一个成员,卡尔·马克思第一次形成了他对哲学和社会的观点。




[1] 关于德国这段时期社会经济背景的更充分的论述。见A.拉姆《德国:政治史》(伦敦,梅休因1967年版)第103页以下诸页;G.曼《1785年以来的德国史》(伦敦,查托和温斯达1968年)第15页以下诸页;J.德罗兹和P.埃索贝利在《德国革命前的社会结构和思潮》一文中所做的详细而合理的解释,载于《年鉴》第六卷(米兰,费尔特里奈里,1964年版)第164页以下诸页。关于工人阶级,见W.康泽“从暴民到无产阶级”,载于《社会经济史季刊》XLIV(威斯巴登,1954年),J.库金斯基《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地位》(柏林,学院出版社,1981年)第一章。一本可靠的背景资料文献是F.施纳贝尔的《德国史》第五版(弗莱堡,海尔德1959年版)。

[2] 对这时期德国政治思想的两则卓越论述是E.R.休伯《德国宪法史》(斯图加特,科尔之锤,1960)第324页以下诸页,以及前面提到的德罗兹和埃索贝利那篇文章的后半部分。

[3] 关于这个方面的情况,见H.赖斯的《德国浪漫派的政治思想》一书(牛津,布莱克韦尔,1955年),

[4] 浪漫派哲学家弗兰茨·巴德尔在1835年谈到他的出生地巴伐利亚时,似乎最早使用了“无产者”一词,并指出了它对社会的意义。在他的“论目前失去财产者或无产者同有产阶级之间的不平衡”一文中,他从几个方面描述了资本积累的规律,并断定无论是慈善事业还是治安措施或是只有有产者真有公民权的立宪国家,都不能帮助工人阶级、工人应在教会的指引下,依靠结社来获得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

[5] 关于这个时期的自由主义,特别是学术界所起的作用,请见R.H.托马斯的《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和德国知识分子:1821—1847》(剑桥,赫弗,1951)。

[6] 《国家词典》。罗特克和韦尔克编辑(阿尔托纳,1837年),第四卷,252页。

[7] 关于这个运动,请参阅E.巴特勒的《德国的圣西门教》(剑桥大学出版社,1926年).

[8] 同上书。

[9] 关于赫斯,请参阅E.西尔伯奈写的传记《莫泽斯·赫斯》(莱登,E.J.布里尔,1966)。有关“这段神圣的历史”,见该书31页以下诸页;D.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卡尔·马克思》(伦敦,麦克米兰,1969)第137页及以下诸页。赫斯的这本书重新刊印于《莫泽斯·赫斯,哲学和社会主义文集》。A.科尔纽和W.蒙克编(柏林,学院出版社,1961)1-74页。

[10] 关于魏特林,请参阅C.威特克的《空想共产主义》(巴登鲁日,路易斯安城州立大学出版社,1950)。

[11] 对施泰因的更详尽的介绍,见本书94页。

[12] 对德国社会主义起原的更为详尽的论述,见A.科尔纽(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巴黎,法兰西大学出版社,1955年)第一卷23页以下诸页,G.D.N科尔《社会主义思想史》(伦敦,麦克米兰,1953年)第一卷219页以下诸页。

[13] 参见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一书中对这些思想家的评论。

[14] 关于18世纪唯物主义者的观点及其在法国大革命中的表现,见金斯利·马丁《十八世纪法国自由思想》第三版(伦敦,长生鸟书局,1962年);J.L.塔尔蒙《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伦敦,塞克和沃伯格,1952年)。

[15] 以这么短的篇幅显然不可能充分论述这位如此复杂的思想家的想想。我在这里只是非常简洁地概览一下而已。由于黑格尔的学说对马克思的里想有重大影响,我,在其他地方将更详细地所究这些学说的某些方面。最近有两本研究黑格尔整个哲学的优秀的英文书籍:J.N.芬德利《黑格尔:再考察》(伦敦,艾伦和昂温,1958年)W.考夫曼《黑格尔》(纽约,双日,1965年)。另见H.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41年),分析较多的研究著作是J.普拉梅纳兹的《人与社会》(伦敦,朗曼,196年)第二卷129页,S.阿文纳里《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剑桥,1972年),R.普兰特《黑格尔》(伦敦,1973年》,和C.泰勒《黑格尔》(剑桥,1975年)。

[16]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计1972年版第三卷,420页。

[17] 《G.W.F.黑格尔全集》(柏林,1832年开始出版)。第二卷,162页。

[18] 关于这部着作,见詹姆士、贝利的译本,第二版(伦敦,艾伦和昂温,1949年);亦见J.洛温伯格《黑格尔的现象学》(伊利诺斯,拉萨尔,开庭出版公司,1965年)。经典的评注着作是J.伊波利特等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产生及结构》(巴黎,欧比埃,1946年)。一本不太忠实于黑格尔原著,但对之做了绝妙的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解释的是A.柯热夫的《黑格尔学说导论》(巴黎,加利马尔,1947)。

[19] 关于黑格尔在政治上如何开明的问题。见Z.A.佩尔金斯基的《黑格尔政治著作》导论(牛津,克拉伦顿出版社,1984年)和悉得尼·胡克在“黑格尔的复兴”一文中对佩尔金斯基的批评,敢于《遭遇》(1965年1月)“黑格尔及其辩护士《遭遇》(1966年5月),以及S.阿文纳里和佩尔金斯基的答复,《遭遇》(1965年11月和1966年8月)。这些文章现收入《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中,W.考夫曼编(纽约,1970年)。

[20] 关于黑格尔的宗教观点见K.巴思的《从卢梭到里奇尔》(伦敦,S.C.M.出版社,1959年)第268页;P.阿斯维尔德《青年黑格尔的宗教思想》(巴黎,代克莱·德·布鲁韦,1953年);A.查佩尔《黑格尔与宗教》两卷本(巴黎,1964年),K.勒维特“黑格尔与基督教”,载于《自然、历史和存在主义》(伊利诺斯,埃文斯顿,西北大学出版社,1966)162页。

[21] E.甘斯《混合文集》(柏林,1834年)第251页。

[22] 在谈到黑格尔学派时,第一个使用这些字眼的是D.F.施特劳斯,见他的著作《论战文集》(图宾根,1837年版)第三卷,93页。

[23] 参见C.米谢莱特《德国最新哲学发展史》(柏林,1843年)316页。

[24] D.F.施特劳斯《耶稣传》(图表根,1835年6月)。第二卷,691页,参见玛丽安·埃文斯(乔治·埃利奥特)的英文译本(伦敦,1854年)。

[25] 同上。

[2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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