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二册(1926) 关于湘鄂赣三省农运议决案 [中央特别会议文件一九二六年十二月] A、乡村政权问题乡村政权问题即是农民政权代替封建式的土豪劣绅政权问题。这种政治运动,在实际运用上,我们重在实际推翻土豪劣绅的政权而不必叫出农民政权的口号,以免除别的小资产阶级分子发生恐慌。 B、乡村联合战线问题乡村中手工业者小商人等如自动的组织起来,我们当然不宜加以阻止,只能拿农民协会和他们结成联合战线;其未组织者则不应促成之,尽可能的将他们的分子吸收在农民协会中,使农协成为统一乡村运动的唯一中心。 C、乡村中宗法社会思想问题破除宗法社会思想(尤其是族长把持族租和阻止妇女加入农协)是非常必要的,惟我们可用国民党党部去做宣传,不必由农协去做,以免发生农协内部的冲突。 D、农民武装问题乡村中的武装必须统一在农民手中,这是应当注意的原则。实施的方法,如团防局长民选,或由乡民会议接收地主的武器,或由农协自备武器,或由农民群众夺取民团的武装,应按照实际可能情况行之。 E、农民协会与国民党关系问题民众团体整个的加入国民党,好的结果可使国民党的组织宽松些,群众化些;坏的结果,是使政党与民众组织分不清,此次中央会议主张将上次扩大会议的办法稍加修正,在国民党未废除区党部区分部这些组织以前,且不用整个的团体名义加入,只在农协所辖区域内,组织单独的区分部农协会员尽量加人,而不和协会外的分子混合。此等区分部,仍须隶属于当地区党部。如此国民党可在农协中发展,而不至和党的组织混淆。 F、乡村中食粮问题只可强制大地主存留一部分米粮,作为荒月平粜之用,而不可无限制的禁阻米粮出口,致阻滞农村经济之自然流通,且引起农民间有余谷者与无谷者之冲突。 G湖南农运议决案中,应除去调民团集中县城的提议,应改生产合作社的口号为贩卖合作社,应增加反抗贪官污吏苛税苛捐的说明,农民教育的取材过高应改正。湖南湖北两省国民党省党部农民部长均应改用国民党左派分子,以免C.P.因包办而孤立当冲的危险。 H江西方面应注意战区灾民救济工作,以引起南浔一带之农民运动。应即办一短期训练班,以养成急于应用的农运人才。 根据中央档案原油印件刊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