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二册(1926) 目前农运计划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局议决) (一)农运进行应依下列标准规定发展地方之次序: 1.集会结社自由较多的地方; 2.政治上占重要地位的地方; 3.沿铁路沿江河交通便利的地方; 4.农民经济上有特别之痛苦已有暴动或容易煽动之处。 (二)在目前状况之下,农运发展应取集中的原则。 全国除粤省外,应集中在湘,鄂,赣,豫四省发展;次则陕西,四川,广西,福建,安徽,江苏,浙江七省亦应以相当的力量去做。 (三)在一省内亦应用集中的原则。如: 湖南——应注重长沙,岳州,常德,衡州,宝庆五个府属。 湖北——应注重沿江沿铁路各县,尤其是武昌,汉阳,夏口〔1〕三县。 江西——应注重从吉安经南昌至九江之一线。 河南——应注重京汉,陇海,道清三路沿线。 陕西——注重关中道即渭水流域各县。 四川——以重庆,成都两处为中心,注重其附近各县。 广西——注重从百色经南宁至梧州之一线。目前特别注重范石生势力下之恩隆,奉议,恩阳,百色等县与已发展之东兰县联络。 云南——以昆明为中心注重滇粤路沿线。 福建——以永定为中心注重闽南各县。 浙江——注重宁波,绍兴二属。 江苏——注重崇明,江阴,丹阳,无锡,泰兴,铜山,睢宁等县。 山东——注重胶济、津浦两路沿线。 安徽——注重皖北,以寿县,合肥为中心。 直隶——注重京汉,京绥,京奉,津浦四路沿线。 直隶与京兆特别区应划分为两个农运区域。在国民党系统下,直隶农运归直隶省党部管辖,以天津为中心,京兆农运归北京特别市党部管辖,以北京近郊为中心。 (四)省城及其他重要城市之近郊农民,须特为组织“近郊农民协会”。此等城市之国民党市党部或特别市党部,均须设立农民部指导近郊农运。 (五)各地农运须切实与国民党左派合作,并促成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在武汉设立办事处。 (六)在武昌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 根据中央档案原油印件刊印 注释 〔1〕夏口,地名,今湖北省汉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