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二册(1926) 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民政纲的草案〔1〕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四日——五日) 一、正在发展的中国民众革命斗争,不仅是中国向帝国主〈义〉国家求政治独立的斗争,而且是要求建立完全民主制国家的斗争,即是说要推翻城市和乡村中封建官僚(军阀土豪)的政权,并在平民民主政权上统一全中国。 二、解放的斗争已到了这一阶段,即有许多新的行省已来受国民党的影响,巩固国民党的军事胜利问题和扩张国民党影响以为创立民主政权基础问题,已提出于议事日程。此时适应于这一革命阶段的农民政纲问题,对于本党是有十分紧迫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个政纲不仅在农民过渡的要求的意义上面,而且在整个农民运动的最近的任务和目的的意义上面。 根据广东,湖南,湖北及其他诸省农民运动的经验,现在已经能确信地说,没有满足农民群众要求的农业政策,则国民党政权是不能维持长久的,整个解放斗争是要失败的。 他方面,范围日大一日的农民运动再向前发展下去,将推动国民党走上坚决斗争的道路,去反对那剥削农民好〔奴〕役农民的一切封建强盗的形式,这个便就是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反对反革命势力的斗〈争〉中成功的保证。 三、中国共产党明显了解,平民民主革命的完全成功,必须由取消土地私有制办法以根本解决农民问题,才能达到。但在平民民主革命的这一阶段,却以为尚未到提出土地收归国有口号的时机,因为此时中国解放运动的主要敌人乃是军阀,买办和帝国主义者,若于此时提出此口号,则将引起农民内部的内讧。 四、经过国民党和共产党以实现城市中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这种联合战线应用在乡村来,应该在这种意义之下,即联合小农,中农,大农和佃户以对抗地主劣绅。引导这些农民分子到斗争中来,不仅不妨害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利益,而且是赞助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基矗自然,在乡村反对军阀,地主,劣绅的联合战线内部的阶级冲突,不仅不能因国民政府的农业改良政策而消灭,而且全国军阀政权推翻以后,这种冲突必然更要发展。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在不断的展开农民口号,以提高平民民主革命使之进于下一阶段,同时又适应于这一阶段的总的政治的任务。 国民革命这一阶段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各种社会成分各省籍的军事领袖指导下的革命军。革命军的胜利促成革命的发展,但其自身亦是全国发展的解放斗争的结果。这种胜利必然在群众中造成一种幻想,使群众独立参加斗争的决心和准备软弱下去。在农村中,因许多历史条件的关系,劣绅阶级(地主包含在内)乃是事实上的政权,农民阶级改善其地位的最低限度要求的斗争,就变成反对劣绅政权的斗争。他方面,农民群众要求革命军和国民党改善其地位的希望所以不能实现,不仅因为国民党没有决心和革命,不愿站在农民方面,而且因为国民党和国民政府对于劣绅地主时常表现软弱。 这种情形使农民不得不直接为夺取乡村政权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现在已经应该指导这运动,提出建立乡村农民政权之任务于农民协办——革命运动先锋队面前。只有依靠在乡村〈的〉农民政权之上,国民党和国民政府才能巩固其地位,井展开反对中国民众敌人〈的〉斗争。 五、根据上面所说以及本党中央过去二次扩大会议的议决案,本党中央特提出如下之政纲草案: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四至五日远东局和中国共产党[共]中央为准备赴共产国际扩大会的联席会议所拟的中国共产党农民政纲: (一)推翻农村中劣绅的政权,并要由革命的农民建立平民的政权。 (二)革命的农民参加县政府组织。 (三)武装农民,乡村中一切武装势力受乡村的革命民众政权所指挥。 (四)没收大地主,军阀,劣绅及国家,宗祠的土地,归给农民。 (五)保证佃户在其所耕种地上有无限期租佃的权利,并由农会合同革命政权的代表规定租课额。 (六)禁止一切欺压迫的契约,包农转租契约〔2〕亦包含在内。 (七)取消以前关于租佃的欺压的契约和欠账,禁止重利盘剥。 (八)规定整个一定的农业税,取消苛捐杂税,废除陋规。 (九)国家经过农村革命政权机关之手以帮助农民和农村经济。 根据中央档案原油印件刊印 注释 〔1〕这个草案是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四日至五日中央政治局与国际代表联席会议拟的,准备提交国际第七次扩大会议审查和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 〔2〕包农制又称二路地主,即用许多资本组织公司,先由公司向田主方面包承田地,再由公司将田地转批给佃农;或者佃农已先向田主方面批得田地,公司又硬将佃农已批得的田地夺去归公司手上转批。这种转批田地的契约,叫包农转租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