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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给粤区信

——时局变动与我们对于汪蒋问题之新决定

(一九二六年十月三日)



  汪精卫回粤固然非常重要,而实现时期必须万分谨慎。此时前敌情形殊未能乐观,民中开会时前敌如无胜利,确信蒋又不同意,尚不能决定迎汪,此问题只好推到第三次全国大会;倘蒋同意汪回则当然不成问题,蒋意如何,日内吴廷康同志必有电到粤也。蒋个人此时确日向左倾,前敌战况又不佳,不顾蒋之意硬迎汪回殊太危险。且汪回第一要义是救济广东,如能实去古应芬势力,改造一汪派为中心的省政府,再要求蒋严饬其党徒不妨碍左派在广东的政策,则汪虽缓回,似亦无大碍。“汪暂不回,以广东省政府权交给左派”,这可算是前述三个办法外之第四办法,不得已时或只可走此道路。总之,民中迎汪决定必以蒋同意或前敌战事大胜为条件,万万不可鲁莽从事。至要![2]

根据一九二六年十月七日出版的《中央政治通讯》第六期刊印




注释

  〔1〕本文原未署作者和时间,据一九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粤区来信,(见本书第635页)中说“十月三号及四号来信都收到了” 判断,本文当即十月三日中央给粤区的信。
  〔2)本文原无标点,是编者增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