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二册(1926) 对于红枪会运动议决案 [中国共产党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文件(一九二六年七月)] (一)红枪会是军阀政治下的产物,是一般中小农民不堪贪官污吏之搜括,苛捐苛税之剥削,军阀战争之破坏,土匪溃兵之骚犹,以及受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之破产,土豪劣绅之鱼肉,才发生这种农民原始自卫的组织。虽然这种组织在发展以后,混入了一些游民分子参加在内,或是有些地方他的指导权落在土豪劣绅手上,然而绝不能说他纯是土匪的组织。过去及现在直隶山东河南一带的红枪会运动,他的要求和行动,都是直接间接反抗军阀政治的,他是真正民众的武装,他已成为民族革命中破坏军阀的一个重要力量,我们必须努力引导这个力量,并要努力使这个力量不为军阀土豪利用。 (二)红枪会不仅是民族革命运动中的一个重要力量,并且是发展农民协会必须注意的工作。在红枪会最发达的河南山东直隶数省,农民运动与红枪会运动,尚不能十分划清楚,惟应注意使农会成为整个的农民组织,红枪会成为农民武装组织。在眼前须利用红枪会去发展农民协会,待农民协会的发展普遍充实后,当使红枪会成为农民协会之武装力量。 (三)红枪会是民众反对军阀政治的一种力量,但这种力量必须与别的革命力量联合,且受别的革命力量之影响,始能减轻其失败成分与反动性质(因其组织散漫与迷信,故不耐战斗,且富破坏性而少建设性)。 (四)我们应该给他们一点组织的方法和行动的政纲,这个组织方法和行动政纲,应该是极简单明了十分易懂的。 关于组织方法,第一步我们先宣传他们联合各地方红枪会,组织一秘密交通机关,为各方面互通声气接洽互助之所。这个通信处由我们红枪会同志负责来做,最初只是一通讯调查机关,渐渐的使他有力的造成一指导机关。 交通机关设立后,第二步便想设法召集各地方红枪会黑枪会等领袖,开一代表会议,形成一简单的组织,议定一共同行动的政纲,这个共同行动的政纲,不外下列几项: 一、抵抗土匪; 二、抵抗无纪律军队之骚扰; 三、抵抗苛捐杂税; 四、抵抗拉夫拉差; 五、拒绝行使军用票,或要求以政府所出纸币纳税; 六、保护地方秩序(即参加地方自治工作); 七、监督地方财政公开; 八、反抗贪官污吏。 这些口号,必须换成当地民众所最易懂得的话句。 红枪会现时的行动,只能在上列口号范围以内,只是自卫的组织,可以要求参加地方自治,万不可纯以这部分势力企图拿住整个的地方政权。 (五)不必积极去反对红枪会的迷信教条,因为这正是他们所能团结奋斗的要素。这本是落后农民不可免的现象,只要求他国〔实〕际行动有利于革命之发展。 (六)在河南山东现时的特殊情形,真正农民的红枪会,与土匪性质的红枪会,土豪利用的红枪会,均是反对张宗昌和吴佩孚的。我们自然要使他结成反对当地军阀政府的联合战线,同时须巩固农民真正的组织。 (七)红枪会的指挥权,是常常容易落在土豪手中,变成土豪利用的工具。土匪性质的红枪会,又常常成为土豪最得力的基本群众,战斗力亦以他们为最强,我们对他们的政策是:如不能把他们结合在反对当地军阀政府的旗帜下时,须先取得其群众,第一步使真正农民的红枪会,不受其虚声恐吓,能够壮胆的独立存在,第二步努力使土匪性质的红枪会不为土豪所利用,反而站在农民方面去攻击土豪。 根据一九二六年九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决案》原铅印件刊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