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 -> 第一册(1921―1925) 中共中央、青年团中央通告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1] 同志们: 此次国民会议及其促成会这个运动,不但是国民运动一大时机,并且是我们的党建筑社会的基础之一大时机,因此党及S.Y.均应全体动员努力工作。此工作中应注意之点如左: (一)国民会议促成会这个名称无论如何各地必须一致,促进会后援会等名称,务设法改正。 (二)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促成会,如广东有两个促成会,湖南促成会之外又有后援会,都绝对的必须合并。若因鄙视商界或国民党右派不肯忍耐和他们对于此项运动之合作,便是很大的错误。至于大商阶级所号召的什么和平统一促成会等组织,民众不但不应加入,且须极力加以攻击。 (三)促成会当以劳动群众及小商人中等商人为重要成分,必须竭力邀请他们加入,万万不可使促成会仅仅是个C.与S.变相的团体。 (四)在促成会工作的C.及S.同志须合组一党团,直接受C.地委指挥。 (五)促成会对内对外的宣传,根本应该说人民自身要有一个真正人民的国民会议及其预备会议,不可在任何地方,任何时机都宣传国民会议是孙中山所主张的,使民众过于倚赖中山而轻视了自己。 (六)各地促成会及其所包含之团体,应立即分别通电指摘段祺瑞最近的反动政策,并宣告所有善后会议的议决案,人民均认为无效。 (七)向他处促成会鼓吹由上海促成会召集“全国国民会议促成会联合会”的必要;但实行时期须候C.中局审定。 (八)我们此时不但要集合已有的社会各团体于促成会,并且须乘此时机努力使与我们有关系的团体(工会农会学生会妇女团体)内容充实起来,的确有些群众,不是空招牌的团体,并应乘机组织新团体,如教职员联合会公私机关职员联合会,店员联合会等。 (九)各地促成会也应该注意地方争斗,鼓吹省长及县长民选。
注释 [1] 本文原件未标明时间,根据文内提到的有关各地促成会成立和善后会议活动时间判定为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下旬。 [2] 林育南的英文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