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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工作与C.P.关系议决案

[中国共产党扩大执行委员会文件(一九二四年五月)]



  我们的青年运动,在过去的经验上看出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S.Y.的工作和党的工作未能分开。这个缺点之原因:(一)是同志们忽视了青年运动本身在社会改造上有重大的意义。(二)是在第三次党之大会以前未规定候补党员制度,各地方委员会对于倾向本党或办事有能力而意志尚未坚定者,虽年长亦只令加入S.Y.以为候补察看地步,遂使S.Y.组织不明显,实在是党的错误。此种错误并及全国地方,在安源及长沙尤为显著。(三)是党中工作繁多而同志不敷分配,并且因上述第二原因有些地方只有S.Y.组织而无C.P.组织,S.Y.之中又有许多成年团员,遂不得不令S.Y.担任党的工作。其结果,一方面因为工作相同,使S.Y.日渐党化,于党的工作统一及直接指导上发生障碍,政治运动方面与工会运动方面都是如此(譬如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的组织);一方面因为S.Y.容纳多数成年分子,缺乏青年情绪,不能代表青年本身利益,因此与青年群众隔离。
  我们已看出这个缺点,及其所必至之危机,不得不采行左列救济诸策:
  一、S.Y.各地方应速吸收二十岁以内的青年,下届全国大会应修疋〔定〕年龄,至多不得过二十五岁。
  二、已过S.Y.法定年龄的团员,应由C.P.地方执行委员会会同S.Y.地方执行委员会组织审查委员会,审查此项团员,于三个月内尽量加入C.P.退出S.Y.。
  三、C.P.同志在S.Y.担任职务者,须经C.P.之认可,其既经担任S.Y.之工作,非特别需要时,经C.P.中央或地方委员会之指派,不得兼任C.P.工作。
  四、S.Y.应专任以青年为本位的青年运动,例如在工人中做青年工人教育宣传娱乐体育乃〔及〕其他关于青年工人本身利益之运动,而不担任组织工会及其他工人运动(在青年工人之中应注意去宣传阶级组织,已经有工会的地方可在工会中组织青年部,S.Y.并且应当为青年工人组织体育会及娱乐部等)。在农民中做青年农民教育娱乐等运动,而不担任组织农会及其他农民运动(因为工人农民的运动是C.P.的工作,不是S.Y.的工作)。学生多在青年时代,学生运动可由S.Y.专任之(至于一时的政治示威宣传,乃属一般的市民运动,各地方S.Y.应在C.P.指导之下参加之)。
  五、在目前最短之过渡期间,如有特殊情由于事实上必需S.Y.兼任工会农会及其他工人农民运动者,此项工作必须受C.P.之直接指导。
  六、S.Y.应以青年本身运动为中心工作,参加政治运动次之,参加国民党组织工作更次之。
  七、S.Y.现在工作大部分是学生运动,此后S.Y.必需渐次动员全体团员,做普通的平民教育运动,尤其注意乡村,以图扩大S.Y.与群众接触及宣传之机会,此项运动为S.Y.目前重要工作之一。
  此外S.Y.因客观情形,既为共产主义的团体,不能集引学生及手工业的青年群众(他们因为自己的社会地位及心理不能集中到S.Y.旗帜之下),所以应以S.Y.为中心,就各地方情势,组织各种公开的普通青年团体,以便扩大青年运动,以便S.Y.得与各地的青年群众接触合作。至相当时期,更宜联合各地方各种青年团体,成一个全国的统一组织。


  根据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日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党报》第三号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