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全十卷) -> 第十卷

241.
恩格斯致康拉德·施米特

柏林

1890年10月27日于伦敦


亲爱的施米特:
  我现在刚刚抽出空来给您写回信。我认为,如果您接受《苏黎世邮报》的聘请,那您做得很对。在那里,您总可以在经济方面学到一些东西,特别是如果您注意到,苏黎世毕竟只是第三等的货币和投机市场,因而在那里得到的印象都是由于双重和三重的反映而被削弱或者被故意歪曲了的。但是您会在实践中熟悉全部机制,并且不得不注意来自伦敦、纽约、巴黎、柏林、维也纳的第一手交易所行情报告,这样,您就会看到反映为货币和证券市场的世界市场。经济的、政治的和其他的反映同人的眼睛中的反映完全一样,它们都通过聚光透镜,因而表现为倒立的影像——头足倒置。只是缺少一个使它们在观念中又正过来的神经器官。货币市场的人所看到的工业和世界市场的运动,恰好只是货币和证券市场的倒置的反映,所以在他们看来结果就变成了原因。这种情况我早在40年代就在曼彻斯特看到过〔549〕:伦敦的交易所行情报告对于认识工业的发展进程及其周期性的起落是绝对无用的,因为这些先生们想用货币市场的危机来解释一切,而这种危机本身多半只是一些征兆。当时的问题是有人要否认工业危机来源于暂时的生产过剩,所以问题还有让人们趋向于进行曲解这一方面。现在,至少对我们来说这一点已经永远消失,而且事实的确是这样:货币市场也会有自己的危机,工业中的直接的紊乱对这种危机只起次要的作用,甚至根本不起作用。这里还需要弄清和研究一些问题,特别是要考虑到最近20年的历史。
  凡是存在着社会规模的分工的地方,局部劳动过程也都成为相互独立的。生产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东西。但是,产品贸易一旦离开本来的生产而独立起来,它就循着本身的运动方向运行,这一运动总的说来是受生产运动支配的,但是在单个的情况下和在这个总的隶属关系以内,它毕竟还是循着这个新因素的本性所固有的规律运行的,这个运动有自己的阶段,并且也对生产运动起反作用。美洲的发现是先前就已经驱使葡萄牙人到非洲去的那种黄金欲所促成的(参看泽特贝尔《贵金属的生产》),因为14世纪和15世纪蓬勃发展的欧洲工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贸易,要求有更多的交换手段,这是德国——1450—1550年的白银大国——所提供不出来的。葡萄牙人、荷兰人和英国人在1500—1800年间侵占印度,目的是要从印度输入,谁也没有想到要向那里输出。但是这些纯粹由贸易利益促成的发现和侵略,终归还是对工业起了极大的反作用:只是由于有向这些国家输出的需要,才创立和发展了大工业。
  货币市场也是如此。货币贸易同商品贸易一分离,它就有了——在生产和商品贸易所决定的一定条件下并在这一范围内——它自己的发展,它自己的本性所决定的特殊规律和独特阶段。此外,货币贸易在这种进一步的发展中扩大到证券贸易,这些证券不仅是国家证券,而且也包括工业和运输业的股票,因而总的说来支配着货币贸易的生产,有一部分就为货币贸易所直接支配,这样货币贸易对于生产的反作用就变得更为厉害而复杂了。金融家是铁路、矿山、钢铁厂等的所有者。这些生产资料获得了双重的性质:它们的经营时而应当适合于直接生产的利益,时而应当适合于股东(就他们同时是金融家而言)的需要。关于这一点,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北美的铁路。这些铁路的经营完全取决于杰·古尔德、万德比尔特这样一些人当前的交易所业务——这种业务同某条特定的铁路及其作为交通工具来经营的利益是完全不相干的。甚至在英国这里我们也看到过各个铁路公司为了划分地盘而进行的长达数十年之久的斗争,这种斗争耗费了巨额资金,它并不是为了生产和运输的利益,而完全是由于竞争造成的,这种竞争往往只有一个目的,即让握有股票的金融家便于经营交易所业务。
  在上述关于我对生产和商品贸易的关系以及两者和货币贸易的关系的见解的几点说明中,我基本上也已经回答了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问题。从分工的观点来看问题最容易理解。社会产生它不能缺少的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执行这种职能的人,形成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这样,他们也获得了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利益,他们同这些人相对立而独立起来,于是就出现了国家。然后便发生像在商品贸易中和后来在货币贸易中发生的那种情形:新的独立的力量总的说来固然应当尾随生产的运动,然而由于它本身具有的、即它一经获得便逐渐向前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它又对生产的条件和进程发生反作用。这是两种不相等的力量的相互作用:一方面是经济运动,另一方面是追求尽可能大的独立性并且一经确立也就有了自己的运动的新的政治权力。总的说来,经济运动会为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它也必定要经受它自己所确立的并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即国家权力的以及和它同时产生的反对派的运动的反作用。正如在货币市场中,总的说来,并且在上述条件之下,反映出,而且当然是头足倒置地反映出工业市场的运动一样,在政府和反对派之间的斗争中也反映出先前已经存在着并且正在斗争着的各个阶级的斗争,但是这个斗争同样是头足倒置地、不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不是作为阶级斗争、而是作为维护各种政治原则的斗争反映出来的,并且是这样头足倒置起来,以致需要经过上千年我们才终于把它的真相识破。
  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以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发展得比较快,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在这种隋况下,像现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那样,它经过一定的时期都要崩溃;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归结为前两种情况中的一种。但是很明显,在第二和第三种情况下,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损害,并造成大量人力和物力的浪费。
  此外,还有侵占和粗暴地毁灭经济资源的情况;由于这种情况,从前在一定条件下某一地方和某一民族的全部经济发展可能被毁灭。现在,这种情况多半都有相反的作用,至少在各大民族中间是如此:从长远看,战败者在经济上、政治上和道义上赢得的东西有时比胜利者更多。
  法也与此相似:产生了职业法学家的新分工一旦成为必要,就又开辟了一个新的独立领域,这个领域虽然一般地依赖于生产和贸易,但是它仍然具有对这两个领域起反作用的特殊能力。在现代国家中,法不仅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不仅必须是它的表现,而且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相抵触的一种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而为了达到这一点,经济关系的忠实反映便日益受到破坏。法典越是不把一个阶级的统治鲜明地、不加缓和地、不加歪曲地表现出来(否则就违反了“法的概念”),这种现象就越常见。1792—1796年时期革命资产阶级的纯粹而彻底的法的概念,在许多方面已经在拿破仑法典〔550〕中被歪曲了,而就它在这个法典中的体现来说,它必定由于无产阶级的不断增长的力量而每天遭到各种削弱。但是这并不妨碍拿破仑法典成为世界各地编纂一切新法典时当做基础来使用的法典。这样,“法的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成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的法的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一再突破这个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这里我暂时只谈民法)。
  经济关系反映为法的原则,同样必然是一种头足倒置的反映。这种反映是在活动者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发生的,法学家以为他是凭着先验的原理来活动的,然而这只不过是经济的反映而已。这样一来,一切都头足倒置了。而这种颠倒——在它没有被认识的时候构成我们称之为意识形态观点的那种东西——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我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家庭的同一发展阶段为前提,继承法的基础是经济的。尽管如此,也很难证明:例如在英国立遗嘱的绝对自由,在法国对这种自由的严格限制,在一切细节上都只是出于经济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对经济起着很大的反作用,因为二者都影响财产的分配。
  至于那些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意识形态的领域,即宗教、哲学等等,它们都有一种被历史时期所发现和接受的史前的东西,这种东西我们今天不免要称之为愚昧。这些关于自然界、关于人本身的性质、关于灵魂、魔力等等的形形色色的虚假观念,多半只是在消极意义上以经济为基础,史前时期低水平的经济发展有关于自然界的虚假观念作为补充,但是有时也作为条件,甚至作为原因。虽然经济上的需要曾经是,而且越来越是对自然界的认识不断进展的主要动力,但是,要给这一切原始状态的愚昧寻找经济上的原因,那就太迂腐了。科学的历史,就是逐渐消除这种愚昧的历史,或者说,是用新的、但越来越不荒唐的愚昧取而代之的历史。从事这些事情的人们又属于分工的特殊部门,并且认为自己是致力于一个独立的领域。只要他们形成社会分工之内的独立集团,他们的产物,包括他们的错误在内,就要反过来影响全部社会发展,甚至影响经济发展。但是,尽管如此,他们本身又处于经济发展的起支配作用的影响之下。例如在哲学上,拿资产阶级时期来说这种情形是最容易证明的。霍布斯是第一个现代唯物主义者(18世纪意义上的),但是当专制君主制在整个欧洲处于全盛时期,并在英国开始和人民进行斗争的时候,他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洛克在宗教上和政治上都是1688年的阶级妥协〔551〕的产儿。英国自然神论者〔552〕和他们的更彻底的继承者法国唯物主义者都是真正的资产阶级哲学家,法国人甚至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哲学家。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哲学中始终显现着德国庸人的面孔—一有时积极地:有时消极地。但是,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因此,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小提琴:18世纪的法国对英国来说是如此(法国人是以英国哲学为依据的),后来的德国对英法两国来说也是如此。但是,不论在法国或是在德国,哲学和那个时代的普遍的学术繁荣一样,也是经济高涨的结果。经济发展对这些领域也具有最终的至上权力,这在我看来是确定无疑的,但是这种至上权力是发生在各个领域本身所规定的那些条件的范围内:例如在哲学中,它是发生在这样一种作用所规定的条件的范围内,这种作用就是各种经济影响(这些经济影响多半又只是在它的政治等等的外衣下起作用)对先驱所提供的现有哲学材料发生的作用。经济在这里并不重新创造出任何东西,但是它决定着现有思想材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而且多半也是间接决定的,因为对哲学发生最大的直接影响的,是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反映。
  关于宗教,我在论费尔巴哈[1]的最后一章里已经把最必要的东西说过了。
  因此,如果巴尔特认为我们否认经济运动的政治等等的反映对这个运动本身的任何反作用,那他就简直是跟风车作斗争了。他只需看看马克思的《雾月十八日》[2],那里谈到的几乎都是政治斗争和政治事件所起的特殊作用,当然是在它们一般依赖于经济条件的范围内。或者看看《资本论》,例如关于工作日的那一篇[3],那里表明立法起着多么重大的作用,而立法就是一种政治行动。也可以看看关于资产阶级的历史的那一篇(第二十四章)[4]。再说,如果政治权力在经济上是无能为力的,那么我们何必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专政而斗争呢?暴力(即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
  但是我现在没有时间来评论这本书[5]了。首先必须出版第三卷[6],而且我相信,例如伯恩施坦也能把这件事情很好地完成。
  所有这些先生们所缺少的东西就是辩证法。他们总是只在这里看到原因,在那里看到结果。他们从来看不到:这是一种空洞的抽象,这种形而上学的两极对立在现实世界只存在于危机中,而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虽然相互作用的力量很不相等:其中经济运动是最强有力的、最本原的、最有决定性的),这里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一切都是相对的。对他们说来,黑格尔是不存在的……




[1]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编者注

[2]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编者注

[3] 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267—350页。——编者注

[4] 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820_—875页。——编者注

[5] 保·巴尔特《黑格尔和包括马克思及哈特曼在内的黑格尔派的历史哲学》1890年莱比锡版。——编者注

[6]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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