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大臣曼托伊费尔给莱茵省总督艾希曼的信,随附就驱逐马克思一事给科伦的王国行政机关的指示副本
科布伦茨王国总督艾希曼先生阁下
为答复阁下上月29日关于驱逐卡尔·马克思博士的惠函,我于今日向科伦的王国行政机关发出一件指示,其副本随附以知会您。
内务大臣 冯·曼托伊费尔 1849年4月17日于柏林 |
副本
给科伦的王国行政机关的指示
为答复上月10日报告[注:见本卷第514—515页。——编者注](报告附件随此件退回),特通知科伦的王国行政机关,对预定驱逐不再是我国公民的卡尔·马克思博士一事,我这方面没有任何异议。而且王国行政机关不必为此得到特别授权:相反,它应自己判断,采取该项措施是否有足够理由。无论如何,希望驱逐该马克思的直接理由应归之于他犯有显而易见的过错。找出这样的理由并不困难,据我所知,该人不久前还再次有过采取叛国和危及国家的行动的重大嫌疑。[363]
内务大臣 签字:冯·曼托伊费尔 1849年4月7日于柏林 第一次用原文发表于1969年《史学杂志》第5期 原文是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