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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卷
马克思致斐迪南·多梅拉·纽文胡斯
海牙
1880年6月27日于伦敦西北区梅特兰公园路41号
阁下:
我的医生极力劝我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一切工作,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妻子病得很危险使我耽搁了的话,我可能已经离开伦敦到海滨或山区什么地方去休养了。但是,按上面所写的地址寄来的信总会寄到我手里,因为会把这些信给我转来。
然而,不管我目前的健康状况如何,仅仅由于我不太懂荷兰文而无法判断这种或那种表述是否恰当,我也不能满足您的请求[487]。
但是从我在《社会科学年鉴》(第一年卷下半册)上读到的您的文章[488]来看,我毫不怀疑,您是向荷兰人简要叙述《资本论》的完全合适的人。我还要
顺便
指出,施拉姆先生(卡·奥·施·第81页)
对我的价值理论的理解是错误的
。[489]《资本论》中有一个注说,亚·斯密和李嘉图
把价值和生产价格
[490](因此更不要说
市场价格
了)
混为一谈
是错误的。他本来从这个注里就可以看到,“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因而“价值”和围绕“生产价格”而波动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根本不属于价值理论本身,更不能用经院式的一般词句来
预先确定
。
在目前条件下,《资本论》的第二册[204]在德国不可能出版,这一点我很高兴,因为恰恰是在目前某些经济现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因而需要重新加以研究。
致衷心的问候。
忠实于您的
卡尔·马克思
注释:
[204]马克思在写作他的主要经济学著作的过程中曾不止一次地更改这一著作的计划和结构。从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出版时起,马克思打算把全部著作分三卷四册出版,第二册和第三册构成一卷即第二卷(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序言)。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整理付印并出版了第二册和第三册的手稿,作为第二卷和第三卷。最后一册即第四册——《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四卷),恩格斯没有来得及出版。——第116、118、169、332、392、424页。
[487]荷兰社会主义者斐·多·纽文胡斯在1880年6月19日给马克思的信中,请求马克思审阅他用荷兰文写的《资本论》第一卷的通俗简述。纽文胡斯的著作以《卡尔·马克思。资本与劳动》(《Karl Marx.Kapitaal en arbeid》)为题于1881年在海牙出版。——第423页。
[488]在《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年鉴》杂志1880年苏黎世—奥伯施特腊斯版第一年卷下半册书评栏内,发表了纽文胡斯的两篇书评:一篇评爱·哈特曼《道德自我意识现象学》一书,另一篇评列维《英国的“讲坛社会主义”》一书。——第423页。
[489]指卡·奥·施拉姆在《社会科学和社会政治年鉴》杂志1880年苏黎世—奥伯施特腊斯版第一年卷下半册上发表的《关于价值理论》这篇短评。在这篇短评中施拉姆在引用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一页时,对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作了不正确的结论。——第423页。
[490]指《资本论》第1卷第4章的注37。马克思在这个注中用同义的术语“平均价格”来代替“生产价格”这个术语。——第4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