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 第三十三卷

80.

恩格斯致卡洛·卡菲埃罗[240]



那不勒斯
1871年7月28日于伦敦

亲爱的卡菲埃罗:
  收到您12日的来信,相信您已收到我几天以前寄往那不勒斯的信[注:见本卷第250—254页。——编者注],其中附有协会章程、日内瓦代表大会决议和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决议、《内战》宣言第三版、关于普法战争的宣言、1864年协会成立宣言,等等。这些文件完全足以向您说明:我们协会的条例和原则是怎样的,总委员会代表我们协会和为了维护协会利益进行活动时拥有什么手段。我收到了在洛迪发行的《人民报》、关于卡普卢索的消息和一份登有马志尼对我们的攻击的《人民罗马》[260]。
  至于您信中援引的关于卡普卢索的已经公布的事实,那已经足以认为他没有能力今后再在什么时候给我们带来危害。假如他敢于公开以工人阶级代表的身分出现,那末大家就会知道他那三百里拉的行为[261],而这就会肃清他的最后一点影响。我们高兴地得知,你们那里没有巴枯宁主义者宗派。我们原先以为情况相反,因为瑞士的巴枯宁主义者一直硬说,这种宗派是存在的。他们经常重复这一点,而我们没有从那不勒斯方面得到任何复信,所以就相信了这一点。我们在那不勒斯除了卡普卢索的地址以外,没有别的地址,我们的法国书记欧·杜邦当着马克思的面给卡普卢索至少写过三封信,但卡普卢索大概是有意避而不提这些信件。如果您认为必要,请问一问卡普卢索关于这些信的事。另一方面,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那不勒斯的回信;如果象您所说的这些信是直接寄给总委员会的,那就十分明显,由于意大利、法国和英国警察机关的缘故,一封也没有寄到我们这里来。
  您谈到反思的要素(从这里我愉快地听到老黑格尔的声音,我们在许多方面也得感激他),并说协会在自己的活动中不能满足于简单地重复章程的第一条,这个原则如果不加以发展,就会成为单纯的否定,即对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权力的否定,您这样说是完全正确的。的确,我们应当大大地前进。我们应当发挥这个问题的积极方面,即如何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因此,讨论各种不同意见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我曾经说过,这种讨论不仅在协会内部经常进行,而且在总委员会中也经常进行,因为那里有共产主义者、蒲鲁东主义者、欧文主义者、宪章主义者、巴枯宁主义者,等等。最大的困难在于,把他们所有的人联合起来,使这些问题上的意见分歧不致破坏协会的统一和稳定。这一点我们一直是做得成功的,唯一的例外是瑞士的巴枯宁主义者,他们怀着真正宗派主义的狂热,一直企图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建立有自己的总委员会和自己的代表大会的单独的国际协会来把自己的纲领强加给协会,而且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大国际内部干的。
  当他们以日内瓦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形式进行这种尝试的时候,总委员会以下述决定(1868年12月22日)[注:卡·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和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编者注]对此作了回答:
  “根据这两个文件〈同盟的纲领和条例〉,上述的同盟完全溶化在国际工人协会中,但同时又完全成立于该协会之外。根据发起委员会〈同盟〉的章程,除了由日内瓦代表大会、洛桑代表大会和布鲁塞尔代表大会选出的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之外,在日内瓦还将存在另外一个自己任命自己的中央委员会。除了国际的地方组织之外,还将存在同盟的地方组织,后者将通过活动于国际协会的各个全国局之外的它们自己的民族局向同盟中央局提出请求加入国际。这样,同盟中央委员会就授予自己接纳加入国际的权利。此外,国际工人协会的全协会代表大会也将有一个孪生兄弟——同盟的全同盟代表大会,因为根据发起委员会的条例,‘在每年一次的工人代表大会期间,作为国际工人协会的一个分部的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的代表团,将在单独的会场内举行自己的公开会议’。
  鉴于[注:在信件的副本中没有这两个字。——编者注]
  既在国际工人协会之内,又在该协会之外进行活动的第二个国际性组织的存在,必将使协会陷于瓦解;
  任何地方的任何别的一伙人都可以仿效日内瓦发起小组〈同盟〉的做法,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把负有别的特殊使命的其他国际性协会引到国际工人协会里来;
  这样,国际工人协会很快就会变成所有的民族和政党的阴谋家手中的玩物;
  此外,根据国际工人协会章程,许可加入国际的只能是地方性的和全国性的支部(见章程第一条和第六条);
  国际工人协会的各个支部不得规定同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相抵触的章程和组织条例(见组织条例第十二条);
  这个问题在布鲁塞尔全协会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的反对和平同盟[262]的决议中已预先得到解决〈该同盟向国际提出关于合并的建议,而上述决议是我们对这些资产者的回答〉;
  代表大会在这个决议中声明,和平同盟没有任何理由存在,因为根据它不久以前发表的声明,其宗旨和原则与国际工人协会的宗旨和原则完全相同;同盟发起小组的某些成员作为布鲁塞尔代表大会的代表曾投票赞成这项决议。
  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一致决定:
  (1)国际社会主义民主同盟章程中规定它同国际工人协会关系的所有条文一律宣布废除和无效;
  (2)不接纳国际社会主义民主同盟作为一个分部加入国际工人协会。”
  对于这个问题,即国际不能容许另外的具有自己单独组织的宗派主义国际存在,我认为不能有两种意见。毫无疑义,所有将来的代表大会和总委员会都将坚决反对在我们协会内部进行这种阴谋活动,最好让我们那不勒斯的朋友们,至少让那些在日内瓦得到支持的人们知道下面这一点:巴枯宁主义者在协会中是微不足道的少数,只有他们一直在制造纠纷。我说的主要是瑞士人,因为我们和其他人之间完全没有发生或者很少发生这种事情。我们始终允许他们所有的人具有自己的原则,用他们认为最好的方法传播这些原则,只是希望他们放弃任何破坏协会或者把自己的纲领强加给我们的企图。这样,他们就会相信,欧洲工人决不想成为小宗派集团的工具。其次,关于他们的理论观点,总委员会于1869年3月9日曾根据章程第一条给同盟写信[注:卡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总委员会致社会主义民主同盟中央局》。——编者注]说:
  “由于不同国家的工人阶级的各种队伍所处的发展条件极不相同,它们反映实际运动的理论观点也必然各不相同。但是,国际工人协会所确定的行动一致,由各个全国性支部的机关报刊所促进的思想交流,以及在全协会代表大会上进行的直接的讨论,应当逐步导致一个共同的理论纲领的形成。因此,批判地审查同盟的纲领并不属于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研究这个纲领是不是如实地反映了无产阶级运动并不是我们的任务。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只是要了解,它同我们协会的总的方向即工人阶级彻底解放有没有什么相抵触的地方。”
  我给您摘录了这么详细的引文,为的是说明,任何指责总委员会超越章程第一条所规定的界限的说法,都是多么没有根据。总委员会在执行自己有关接受支部或者消除纠纷方面的正式职责时,当然不能这样做;但是,至于讨论理论问题,总委员会则最热切地希望超出所规定的界限。总委员会希望通过这种争论制定出一个可以为欧洲无产阶级所接受的共同理论纲领。在我们讨论理论问题的历次代表大会上,争论都占去大部分时间,但是应该指出,在这些理论争论中,巴枯宁和他的朋友们参加得最少。总委员会在自己的正式文件中也远远超越了第一条。请读一读给您寄去的所有通告信,特别是其中的第三号——《法兰西内战》宣言,在这篇宣言中,我们发表了维护共产主义的主张,这无疑会使协会中的许多蒲鲁东主义者极不高兴。我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对巴黎公社进行诬蔑的资本家们推动了我们。
  总委员会发表的任何一个文件都无不超越第一条的界限。但是总委员会能够超越协会正式纲领的界限,仅仅是在情况证明这样做是正确的限度内。这并不使任何一个支部有理由说:你们破坏了我们的章程,你们正式宣布协会章程中所没有的东西。您说,我们的那不勒斯朋友们不满足于单纯的抽象概念,他们希望某种具体的东西,他们不满意除了平等和以社会秩序代替无秩序以外的任何东西。好,我们愿意做得更多。在总委员会中没有一个人不主张彻底消灭社会阶级,总委员会没有一个文件是不完全符合这一点的。我们必须摆脱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使掌握了一切生产资料如土地、工具、机器、原料和在生产所需的时间内为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一切资料的农业工人和工业工人的联合阶级来代替他们的地位,并且促进这个阶级的发展。其结果,不平等必将消灭。而为了彻底做到这一点,必须有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我认为,这对于那不勒斯的朋友们是相当具体的。当我们和其他人一样为耕种贫瘠土壤分担一份工作的时候,不应当要求总委员会隔不长的时间就发出振奋人心的宣言,这种宣言可能使相当一部分我们的会员满意,当然也会使另一部分人不满意。不过,如果现实局势要求这样做,我们就应当象发表《内战》宣言并为法兰西内战本身所证明的那样,来适应这个要求。至于宗教问题,那我们不能正式谈论它,除非神父们迫使我们这样做,但是您在我们的所有出版物中都会感到无神论的精神,此外,我们不接受任何在章程中稍有一点宗教倾向的团体。许多这样的团体曾希望被接受,但都遭到了拒绝。如果我们的那不勒斯朋友们联合成一个无神论的团体,并只接受无神论者,那末,正如您自己说的,在不仅上帝万能而且对圣詹纳罗也要表示恭敬的这样一个城市里,他们的宣传将会变成什么呢!
  根据您的希望,附上给卡·帕拉迪诺的信,并向那不勒斯支部表示同志的感情;请转交给他。
  现在谈谈马志尼。星期二[注:7月25日。——编者注],我已把他在《人民罗马》上发表文章一事告知总委员会。关于讨论的公开报道,过几天再寄给您。不过,对于意大利,最好能刊印下列一段:[263]
  马志尼宣称:
  “这个几年前在伦敦成立的协会,从一开始我就拒绝和它合作……一小撮人企图直接领导大批在祖国、志向、政治主张、经济利益以及行动方式都各不相同的人,这一小撮人的结局,或者将是完全停止活动,或者必将独断地行动。因此我拒绝和他们交往,稍后意大利工人支部也拒绝和他们交往。”
  我们来看一看事实。1864年9月28日我们协会的成立大会举行以后,在该公开会议选出的临时委员会举行会议时,鲁·沃尔弗少校就提出了马志尼亲自草拟的宣言和章程草案。在这个草案中,不仅没有对直接领导大批人等等提出异议,不仅没有说这个力量“如果要完全活动,就必将独断地行动”,而是相反,章程是本着中央集权的密谋即赋予中央机关以独断权力的精神起草的。宣言是以马志尼惯用的风格起草的:庸俗的民主即给予工人政治权利以保持中等和上等阶级的社会特权。这个宣言和章程草案后来遭到了否决。但是意大利人(您会在我们成立宣言的末尾看到他们的名字)仍然是协会的会员,直到某些想利用国际来达到自己目的的法国资产者提出上述问题时为止。在他们遭到失败以后,首先是沃尔弗,接着是其他一些人退出了委员会[264],我们就和马志尼永远断绝了关系。不久以后,中央委员会为答复韦济尼埃的文章,在列日的报纸上声明[注:《给〈佛尔维耶回声报〉的信》。——编者注],马志尼从来不是国际协会的会员,他的宣言和章程草案都被拒绝。您大概看到,在英国报刊上,马志尼曾疯狂地攻击巴黎公社;每当无产者举行起义时,他总是这样做的;在无产者失败以后,他就向资产阶级告发无产者。1848年六月起义后,他也是这样做的;他对起义的无产者的攻击是这样令人愤慨,甚至连路易·勃朗也写文章反对他。而后来路易·勃朗曾屡次宣称,1848年的六月起义是波拿巴派的暗探干的。[265]
  如果马志尼称我们的朋友马克思是一个具有“破坏性的头脑,不容异己的性格”等等的人,那末我只能对您说,马克思的破坏性的“权力”和“不容异己的性格”保证了我们协会七年来的统一,为了使国际获得今天的光荣地位,他所做的事比任何人都多。至于传说的已经在英国这里开始出现的协会的分裂,实际是委员会有两个同资产阶级一鼻孔出气的英国委员[注:奥哲尔和鲁克拉夫特。——编者注],认为我们关于内战的宣言太尖锐了,因而退出了协会。代替他们的是另外四个英格兰人[注:泰勒、罗奇、米尔斯和罗赫纳。——编者注]和一个爱尔兰人[注:麦克唐奈。——编者注],我们认为,我们在英国这里比两个叛徒离开我们以前强大得多了。我们没有瓦解,现在我们第一次被所有英国报刊公认为欧洲的一支强大力量,从来没有一本小册子象正在发行第三版的内战宣言那样,在伦敦这里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我再重复一遍,极为殷切地希望用意大利文公布对马志尼的这个答复,以便使意大利的工人们了解,伟大的鼓动家和密谋家马志尼对他们只有一个忠告——受教育:尽可能提高文化水平(似乎这只有靠他们),尽量多办消费合作社(甚至不是生产合作社),并且寄希望于未来!!
  总委员会在星期二的会议上决定,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9月17日)在伦敦召开国际工人协会各个支部的秘密代表会议。所以通过这样的决议,是因为在西班牙、法国、德国,可能也在意大利,正发生政府的迫害,目前不可能召开公开的代表大会。如果我们召开公开的代表大会,在大部分这些国家,不可能公开选派我们的代表,此外,他们在回国之后大概还要遭到逮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采取秘密代表会议的方式,代表会议的召开、会议的时间、讨论情况均不公布。1865年曾经召开过这样的代表会议,以代替代表大会。[258]即将举行的代表会议显然只能在伦敦召开,因为这是外国人不受警察机关驱逐的欧洲唯一的首都。关于代表人数和选派代表的比例完全由各国支部考虑。代表会议的时间只有几天,因此讨论主要限于与协会内部事务和协会整个组织有关的实际问题。既然会议将是秘密的,而讨论情况以后也不公布,那末讨论理论问题就没有重大意义,但是代表们的会见将提供交换意见的良好机会。总委员会将向代表会议作关于两年来活动的报告,代表会议将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这样,在会议往下进行以前,将提出一些重要问题。
  因此,请您尽可能加速进行我们意大利支部的改组工作,以便选派代表出席这次代表会议。既然甘布齐大约准备在这个期间来伦敦,那末,他也许正可以安排在这个时候来这里,并得到作为你们的一名代表的委托书。同时我还要请您注意组织条例第八条,这一条说:“只有向总委员会交清会费的分部和支部的代表,才能参加代表大会的工作”[266]。会费规定每个会员每年一个索尔多或者十个生地西母,最好会费在代表会议之前寄来,因为不然就可能在代表权的问题上发生麻烦。
  《法兰西内战》意大利文译本一经印出,就请至少给我寄六份,以满足总委员会的需要。
  您给我的信最好不要写我的名字,而写白恩士小姐,格式如下:瑞琴特公园路122号白恩士小姐,别的什么都不要写,里面不要信封或写收信人。这是我的侄女,是个不懂意大利文的姑娘,因此,可以不必担心发生误会。
  还附上(1)我们致美国委员会的揭露美国驻巴黎大使华施贝恩先生的行为的宣言[注:卡·马克思 《美国驻巴黎大使华施贝恩先生》。——编者注]
  (2)和(3)已经公布的关于总委员会两次会议的报道(这些已经刊登的报道只包括我们愿意公布的材料,其中删去了一切有关内部组织问题的内容)。

弗·恩格斯




  注释:
  [240] 恩格斯1871年7月1—3日、16日和 28日给卡菲埃罗的信都是在1871年8月卡菲埃罗被捕时被警察机关没收的。警察机关的译员曾将英文原件译成意大利文,这些信件归入国际工人协会那不勒斯支部案卷中。在三个文件上都写有下列字样:“从卡洛·卡菲埃罗先生那里没收的恩格斯的信件。译自英文。副本。”
  这些副本是1846年意大利历史学家阿·罗曼诺在那不勒斯国家档案馆的省的案卷中发现的。恩格斯的原信没有找到。——第240、250、262页。
  [260] 指1871年7月13日《人民罗马》第20号上发表的马志尼的文章《告意大利工人书》;这篇文章是卡菲埃罗寄给恩格斯的。——第262页。
  [261] 卡普卢索攫取了那不勒斯支部成员为支援包括卡普卢索本人在内的四个被捕同志而募集的三百里拉,他本来只应得到捐款的四分之一。——第262页。
  [262] 和平和自由同盟 是由一批小资产阶级共和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维·雨果、朱·加里波第等人曾积极参加)于1867年在瑞士建立的资产阶级和平主义的组织;1867—1868年巴枯宁参加了同盟的工作。起初,同盟在巴枯宁的影响下企图利用工人运动和国际工人协会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和平和自由同盟曾声称通过建立“欧洲联邦”可以消除战争,以此在群众中散布荒谬的幻想,诱使无产阶级放弃阶级斗争。由于邀请国际支部及其包括马克思在内的领导人参加同盟成立代表大会,总委员会根据马克思的建议于1867年8月13日通过决议,不正式参加和平和自由同盟的代表大会,并在工人协会代表大会上反对任何主张正式参加的建议。但建议国际会员以个人的资格参加同盟的代表大会(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231、612—613页)。—— 第265页。
  [263] 根据恩格斯的建议,卡菲埃罗在1871年8月31日《自由思想》和其他意大利报纸上发表了该信的部分内容(到“总委员会在星期二的会议上……”以前止)(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7卷第418—420页)。——第268页。
  [264] 马志尼的意大利信徒因总委员会讨论国际巴黎支部中的冲突问题而于1865年4月退出总委员会。资产阶级分子企图利用记者昂·勒弗尔同蒲鲁东分子弗里布尔、托伦等人之间的冲突,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总委员会对这个冲突进行讨论后,通过了马克思所写的决议(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91—92页)。——第268页。
  [265] 在路·勃朗的著作《一八四八年革命史》第二卷中有一种说法,即波拿巴派积极参加了1848年六月事件,似乎该事件是由波拿巴派发起的。——第269页。
  [258] 1865年9月25—29日在伦敦召开了预备性的代表会议,以代替原定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工人协会代表大会;关于延期召开代表大会和召集代表会议的决定是总委员会在马克思坚决要求下通过的。马克思认为,国际的各个地方组织在思想上和组织上还不够巩固。
  按照巴塞尔代表大会(1869年)的决定,国际工人协会的应届代表大会应该在巴黎举行。但是在法国,波拿巴政府对国际各支部进行的警察迫害,使总委员会不得不把应届代表大会的开会地点改为德国的美因兹(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6卷第486页)。普法战争的爆发使得这次代表大会不可能召开;在法国内战时期国际会员受到残酷迫害,特别是在巴黎公社被镇压以后,这种迫害更是变本加厉,在这种条件下召开代表大会也是做不到的。根据这样的情况,大多数国家的联合会都主张把代表大会推迟,并授权总委员会考虑确定召开代表大会的日期。同时,由于必须采取便于促进国际思想上的团结和组织上的巩固的共同决定,由于同巴枯宁派和其他加紧进行分裂活动的宗派主义分子的斗争势在必行,另外还有些其他的紧迫任务,因此就需要所有国家的国际代表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还在战争时期,从1870年8月2日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总委员会里提出了代表会议的问题。但是直到1871年夏天才有了召开这种代表会议的现实可能性。大多数联合会都同意总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应该召开国际工人协会秘密代表会议的主张。1871年7月25日总委员会会议根据恩格斯的建议,决定于9月的第三个星期日在伦敦召开国际的秘密代表会议。
  国际伦敦代表会议标志着马克思和恩格斯为成立无产阶级政党而斗争的重要阶段,这次会议是在1871年9月17—23日举行的。代表会议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决议是第九项决议《关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行动》,该决议宣布,必须在每个国家建立以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为目标的独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第260、270、299页。
  [266] 恩格斯这里引用的是国际巴塞尔代表大会(1869年)通过的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第八项。这项决议根据1871年伦敦代表会议的决定列为新版组织条例第七条。——第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