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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卷
马克思致阿·布吕宁克
伦敦
[
草稿
]
1852年10月18日于[伦敦]索荷区第恩街28号
阿·布吕宁克男爵先生:
我从今天的邮件中收到1852年9月27日的《巴尔的摩警钟报》,那里刊载了您的一个声明。我是华盛顿阿·克路斯的通讯员
之一
,与这件事有直接关系,因此请您给我指定一个我们在星期四或星期五(本星期)会面的地点。我这一方面将带来一个证人,并请您也同样做,但我预先声明,这个证人不能是
卢格、隆格、金克尔
或
维利希
,因为这些先生与所说的事情
有牵连
;
席梅尔普芬尼希
先生也不能作这种证人。这位先生曾经在巴黎公开声明,说他有责任“用任何可能的
诽谤
来消灭我”。虽然我并不相信他有消灭我的本领,但在这类声明之后,我认为不能与他见面了。
届时我将向您解释我与巴尔的摩的文章[525]有什么关系,如果我的解释您还认为不够,我将准备使您得到合乎绅士身分的满足。
忠实于您的
卡尔·马克思
博士
注释:
[525]大概是指在《巴尔的摩警钟报》上发表的克路斯的一篇文章,克路斯在这篇文章中,根据马克思告诉他的一些情况,谈到了布吕宁克夫人和维利希之间发生的事件(见本卷第73、77页)以及金克尔和维利希关于她从事间谍活动的指责。——第556、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