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4]关于国际工人协会美国各支部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是在马克思的参加下由常务委员会(见注472)起草的,1871年11月5日由总委员会通过。
1870年12月,几个支部的代表在纽约组成了一个中央委员会,作为国际在美国的领导机关,任期为一年。以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者维·伍德赫尔和田·克拉夫林为首的第九支部和第十二支部,于1871年7月加入了这些支部,它们以国际的名义展开了争取资产阶级改良的宣传。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的拥护者们把自己同“外国人支部”(德国人支部、法国人支部、爱尔兰人支部)特别是弗·阿·左尔格领导的纽约第一德国人支部对立起来,企图把国际在美国的组织置于自己的影响之下。1871年9月27日,第十二支部背着纽约中央委员会向总委员会提出承认它是国际在美国的领导支部的要求,同时在报纸上掀起一个运动,反对协会中的那些坚持该组织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支部。
总委员会在1871年11月5日的决议中,拒绝了第十二支部的要求,并确认了纽约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但是在这以后,第十二支部并未停止对中央委员会的攻击,而且还企图把总委员会的决议解释为对它的要求的支持。
第十二支部的拥护者们的活动,加强了国际在美国的各组织中的小资产阶级成分,这就引起了无产阶级支部与小资产阶级支部的分裂,于1871年12月成立了两个联合会委员会。总委员会坚决支持北美联合会的无产阶级派,并于1872年3月把第十二支部开除出国际。
总委员会1871年11月5日的决议,以约·格·埃卡留斯的记录保存下来,其中有马克思做的修改。该决议于1871年11月25日曾用法文发表在法国共和主义团体的机关报(从1871年12月起是国际在美国的法国人支部的机关报)“社会主义者报”上,1871年12月2日曾用英文发表在“伍德赫尔和克拉夫林周刊”上,附有歪曲决议精神的评语。后来该决议又被收入“约·菲·贝克尔、约·狄慈根、弗·恩格斯、卡·马克思等致弗·阿·左尔格等书信集”1906年斯图加特版第36页(《Briefe und Auszüge aus Briefen von Joh.Phil.Becker,Jos.Dietzgen,Friedrich Engels,Karl Marx u.A.an F.A.Sorge und Andere》,Stuttgart,1906,S.36)。——第7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