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267]总委员会的通告信“国际工人协会和社会主义民主同盟”是马克思就总委员会会议讨论接纳巴枯宁的同盟加入国际的问题于1868年12月22日写的。
社会主义民主同盟是米·巴枯宁于1868年10月在日内瓦创立的一个国际性组织。参加同盟临时委员会的除巴枯宁外,还有布罗塞、杜瓦尔、格塔、佩龙、扎哥尔斯基和约·菲·贝克尔。约·菲·贝克尔(此后不久他就同巴枯宁决裂了)于1868年11月29日将同盟的纲领和章程寄给了总委员会。在1868年12月15日的委员会会议上宣读了这两个文件。马克思于同一日将这些文件转寄给恩格斯,请他提出自己的批评意见。恩格斯于12月18日满足了这个要求。12月22日,马克思考虑了恩格斯的意见之后以通告信的形式写成的对同盟的答复的草稿,由海·荣克在总委员会会议上宣读,并在稍加修改之后被通过。
总委员会1868年12月22日的通告信作为机密通知寄发给协会的所有支部,该信于1872年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起草的总委员会内部通告“所谓国际内部的分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2版第18卷)中第一次发表。保存下来的有彼此差异不大的几种手稿(马克思的两个手稿:一个是1868年12月22日写的,另一个是附在他于1870年8月6日写给荣克的信里的;还有两个手抄副本:一个是荣克抄写的,另一个是杜邦和恩格斯抄写的)。——第382页。
[268]“国际工人协会章程”1867年伦敦版(《Rules of the International Working Men’s Association》.London,1867)。——第383页。
[269]反对资产阶级和平主义的和平和自由同盟的决议是由国际布鲁塞尔代表大会就国际被邀参加1868年9月在伯尔尼召开的该同盟代表大会一事于1868年9月12日通过的。邀请是同盟根据巴枯宁的倡议发出的。巴枯宁是同盟中央委员会委员,他力图将国际工人协会置于资产阶级的同盟的支配之下。
布鲁塞尔代表大会的决议指出,既然已经有国际工人协会存在,这个企图对国际工人运动实行领导的和平主义的同盟的存在是多余的。建议同盟并入协会,其成员加入协会的各个支部。——第3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