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四卷

弗·恩格斯

缅甸



  缅甸(阿瓦王国)——东南亚的一个幅员广大的国家,在恒河以东;过去它的领土要比现在大得多。缅甸以前的疆界在北纬9度和27度之间,长达1000英里以上,宽超过600英里。现在缅甸的领土伸展在北纬19度25分和28度15分之间,东经93度2分和100度40分之间,它的面积从北到南长达540英里,宽为420英里,总面积约20万平方英里。在西面,缅甸同阿拉干省(在1826年根据英缅签订的条约割让给英国)接壤,还同提彼腊、曼尼普尔和阿萨姆等小国交界;缅甸同这些小国之间隔有崇山峻岭。南面是不久前被英国并吞的勃固省[274],北面是上阿萨姆和西藏,东面是中国。根据亨利·尤耳上尉的材料,缅甸人口不超过300万。
  自从勃固省落到英国人手中以后,缅甸就没有冲积平原,也没有出海口,因为缅甸的南部疆界离伊洛瓦底江江口至少有200英里,从这个疆界向北,地势逐渐升高。缓升地带绵延约300英里,以后便是陡峭的山地。境内有三条大河流:伊洛瓦底江、它的支流亲敦江、萨尔温江。这些河流发源于北部山脉,流经南部入印度洋。
  尽管缅甸遭到掠夺,失去了最富饶的领土,但保留下来的那些土地也决不能说是贫瘠的。森林中有许多珍贵品种的树木,其中以造船用的柚木最为著名。几乎所有在印度生长的树木的品种在缅甸也都有。缅甸出产质量优良的胶漆和做漆器用的漆。把上等的柚木从森林运往缅甸首都阿瓦,有15天的路程。农业和果园业到处都非常落后,要不是土壤肥沃和气候良好的话,这个国家就会是非常贫穷的了。对果树不加任何照料,庄稼的栽种技术水平很低。在蔬菜作物中,种得最多的是葱和辣椒,此外有薯类、马铃薯以及为数不多的甜瓜、黄瓜和茄子。居民用嫩竹笋和野芦笋和各种水生植物的多汁根代替非野生的果实。在缅甸出产的水果有芒果、菠萝、橙、荔枝、面包果(面包树的一种)、木瓜、无花果、巴蕉(这个文明的最凶恶的敌人)。所有这些水果几乎是或者说完全是不加照料而生长的。主要的大田作物是稻米(稻米在某些地区还被用作流通手段)、玉蜀黍、黍、小麦、各种豆类作物、棕榈作物、甘蔗、烟叶、短纤维棉花和靛蓝。甘蔗没有普遍种植,虽然居民早就知道这种植物,但几乎没有人知道把甘蔗榨糖的技术。从巴尔米拉棕榈的液汁中可以提取没有净化过的廉价糖。这种棕榈树的小树林很多,特别在首都的南面。对靛蓝的照料很差,完全不能出口。南方的主要作物是稻米,北方则是玉蜀黍和黍。芝麻当牲畜饲料用,到处都种植。在北方山坡上大量种植地道的中国茶树,但奇怪的是,当地居民不泡茶喝(中国茶一般都是泡着喝的),而是吃茶叶,还在茶叶里拌上植物油和蒜。棉花主要栽植在上缅甸各省的旱地上。
  在缅甸茂密的森林中有很多野兽,其中主要是象、独角犀牛、虎、豹、野公猪和各种鹿。禽类中常见的是野公鸡,还有各种野鸡、沙鸡和鹌鹑。家畜有犍牛、马和水牛。象也作为役畜使用。骆驼不详。山羊和绵羊的数量不多,但人们不关心它们的繁殖。驴子也很少役使。在缅甸,根本不用狗来看家,而猫却非常多。马只供乘骑;马的体高很少超过132厘米。在北方驮畜是公牛,在南方用水牛当驮畜。
  矿产有金,在不同的河流的河底可以发现金子,它是随同山上的沙子一起被冲到河底的。在靠近中国边界的博敦开采银矿。每年开采的金银总数将近100万美元。在老挝的东部蕴藏着丰富的铁矿,但是由于矿石加工的方法太原始,30—40%的金属都损失了。在伊洛瓦底江两岸的石油井,每年提供800万磅的石油。大家知道,老挝有铜、锡、铅和锑,但是这些金属中任何一种金属都未必能大量采掘,因为居民不懂得采矿方法。阿瓦城四周的山地,出产质量优良的石灰石;离首都40英里的伊洛瓦底江两岸,有适合于雕塑用的美丽的大理石;国内琥珀极多,所以在阿瓦它的售价很低,每磅1美元;全国到处都蕴藏着硝石、碱、盐和煤,不过煤很少使用。石油在缅甸的开采量很大,各阶层的居民都把它用作点灯的燃料,还用作驱虫的药剂。人们用桶在深210至300英尺的狭窄的油井里舀取石油,同时井底石油好像喷泉那样涌出来。国内各地都产松节油,松节油大量向中国输出。在国内两个地区的一些小河河底,有东方的蓝宝石、红宝石、黄晶、紫晶以及各种金绿宝石和尖晶石。所有价值在50美元以上的宝石都被宣布为王国的财产,并收入国库。任何一个外国人都不得开采宝石。
  从上述情况中可以看出,缅甸人民在采矿业的发展上取得了一些不大的进步。棉织品的整个生产过程是由妇女来完成的。她们使用简陋的织布机,手艺或技能比较差。瓷器从中国输入;英国的棉织品也是输入品,可是它们在缅甸国内市场上的售价甚至比本地的产品还低廉。缅甸人虽然会炼铁,但是钢仍得由孟加拉运入缅甸;国内某些地区生产丝织品,然而用的是中国生丝。缅甸输入大量各类商品,而输出量却比较小。缅甸同中国的贸易极为广泛,向中国输出原棉、装饰用的羽毛(主要是蓝松鸦的羽毛)、食用燕窝、象牙、鹿茸、犀牛角和某些比较稀贵的宝石。缅甸以此交换的输入品有:加工过的铜、黄砷、水银、硃砂、金属器皿、铜丝、锡、铅、矾、银、金(包括金叶)、陶器、颜料、地毯、大黄、茶叶、蜂蜜、生丝、丝绒、中国烧酒、麝香、铜绿、干果、纸张、扇子、伞、鞋和衣服。全国各地能制造很简单的金银饰物。在阿瓦能制造兵器、剪刀和细木工工具;在距阿瓦40英里的地方有纯白大理石的丘岗,大理石大量被制成偶像雕塑品。货币流通不发达。作为流通手段的是未经压模的铅、银和金。由于小额支付的困难,极大部分的交易采取直接的商品交换。贵金属的转让每次必须过秤和检验,银钱业商人为此抽取约3.5%。年利率在二分五厘和六分之间波动。石油是最普遍的日用品;可以用石油交换硝石、石灰、纸张、漆器、棉织品、丝织品、铁器、铜器、糖、罗望子等。尤委特-尼(国内银币本位)通常是由银和10—15%的铜制成的合金。含银量不到85%的合金不准流通,因为这正是付税的货币所必须达到的金属纯度。
  帝国收入的来源是向乡村征收的房屋税,乡村当局根据每个人的支付能力确定分摊数额。税额各地不一:向每个房主征收的税额自6铢(在卑谬)至27铢(在东瓜)不等。服兵役的人、王室领地的农民和从事社会劳动的手工业者免缴这种税。土地税的税额取决于收成。烟草税用货币缴付,其他作物则抽5%的实物税。在王室土地上耕作的农民以一半以上的收成缴税。在湖泊和江河捕鱼,须缴纳一定的费用,或按照捕鱼量缴纳相应数量的干鱼。所有这些收入都由王室的官吏集中起来,他们依靠这些收入生活;每个官吏根据各人所处的地位得到或大或小的地区由自己管辖,并且依靠从该地区得到的收入生活。王室的收入靠出卖专利品获得,其中最主要的是棉花。在这种专利制度下,居民必须把一些商品按照规定的低价供售王室官吏,而王室官吏转手出售即可获取厚利。例如生产者供售的铅的价格每维斯(3.6磅)5铢,而国王陛下出售的铅的价格是20铢。根据现有的资料来看,王室的收入每年约1820000铢,即227500英镑,此外还应加上在各个地区收来的各种税款总额44250英镑。这些钱都供宫廷开销。缅甸的税收制度虽然有它的专制性质,但细节非常简单;国家管理简单的另一个例子是,采用军队靠自己供养或者至少是靠居民供养的方法。军队的招募办法各种各样:在某些地方实行招募志愿兵的制度,而在另一些地方,每16户必须摊派2名配有武器和装备齐全的兵士。此外,他们还必须每月供应这些新兵56磅大米,并付给他们5卢比。在帕东省,两家供养一个兵士,这两家可以领到5英亩不缴税的土地,但是必须把一半收成交给这个军人,并且每年付给他25卢比,此外还须供给他木柴和其他次要消费品。每个指挥50人的指挥官可向6户征收10铢(1铢等于1.25美元或2.5卢比),并向7户征收一半的收获量。博(百人长)的生活由52户负担,博任(上校)的薪俸取之于自己的官兵。缅甸兵在良好的条件下是能够很好地作战的;而缅甸军队主要的优越性在于他们没有辎重;兵士在枪的一端挂上自己的铺盖(吊床),另一端挂行军用的饭盒和其他用品,而把自己的粮食(大米)放在袋子里,缠在腰上。
  按体形外貌来讲,缅甸人看来是住在印度斯坦和中国之间一带的种族,他们更像属于蒙古人的类型,而不像属于印度人的类型。他们个子矮,身体结实、匀称、丰满而灵活。他们有大颧骨和斜视眼,脸色黝黑但不乌黑,头发粗硬、光滑和乌黑,胡须非常浓密,比他们邻人(暹罗人)的胡子还长。艾伦少校在给东印度政府的报告中对他们作了充分的评价,认为他们忠实,富有幽默感,相当机智灵敏,有温和的爱国精神,但眷恋乡土和家庭,对外国人比较不抱成见,愿意学习新的手艺,如果不需要花很多脑力的话。他们是有经验的商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天生具有一种进取心;他们有自制力,但并不是非常有耐心的;他们的机警胜过勇猛。虽然他们的天性是不凶残的,但他们冷漠地容忍了许多国王的暴虐行为;他们不是撒谎者,也不是骗子手,但终究很爱夸口而反复无常。
  缅甸人信仰佛教,他们保持的宗教仪式不像在印度和中国任何地方那样受到其他宗教的影响。缅甸的佛教徒在某些方面不像中国的佛教徒那样膜拜神像,而缅甸和尚比通常更严格地信守贫苦和独身的誓愿。在上世纪末,从缅甸国教分出了两个教派,即古老宗教的两个支派。其中一派遵循的教义在某些方面同泛神论相似,相信神的本原散布于全世界,并存在于自己的创造物中,但是它的发展的最高阶段体现在佛教徒身上。第二种教派的代表则完全否认轮回说,不膜拜佛像,反对佛教徒所采取的寺院制度;他们认为死是进入极乐世界或永久苦难之门,而这取决于死者生前的行为,他们景仰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万能之精灵(Nat)。当今的国王[注:门登。——编者注]热心捍卫自己的宗教,他已经用篝火当众烧死了属于这两个被宣布为非法的教派的14个异教徒。根据尤耳上尉的说法,这两个教派的人数始终很多,但他们举行祈祷仪式是秘密的。
  缅甸早期的历史不详。十一世纪,帝国处于最强盛时期,当时它的首都在勃固。到十六世纪初,国家分裂成为互相混战的许多独立小公国。1554年,国王莽应龙占领了阿瓦,征服了整个伊络瓦底江盆地,甚至征服了暹罗。经过一系列变动以后,现今王朝的奠基人雍籍牙(死于1760年)使帝国几乎重新达到了它以前的版图和旧日的强盛。后来英国人夺走了缅甸最肥沃和富饶的地区。
  缅甸按政体来说是一个纯粹的专制国家,国王除了有其他封号以外,还有生死主宰者的称号,下狱、罚款、拷问或处死都完全取决于国王的最高意志。具体的行政事务由赫鲁奥特-达乌,即枢密院掌管,枢密院由预定的王位法定继承人领导,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则由王族中的某个亲王领导。通常四个大臣参加枢密院,但是他们不固定主管某些部门,他们的活动取决于偶然因素。他们组成上诉审法院,受理要求最后判决的上诉书。同时他们每个人都有全权对那些没有提交枢密院集体审理的案件作出司法判决。他们从争讼的财产中扣下10%作为诉讼费用,因此他们从这方面获得了非常可观的收入。从缅甸的国家机关各方面的情况来看,不难使人相信,司法是很少维护人民利益的。每一个官吏同时又是掠夺者;法官贪污,警察无能,国内盗贼很多,生命财产没有保障,没有任何促使进步的动因。在首都附近,国王的权力使人恐惧和顺从,但是离中央越远,国王的权力也就越弱,而在距离更远的省份,臣民不重视白象统治者的诏令;在那里,人们选举自己的执政者(这种选举经国王批准),而只给政府缴纳少量赋税。在同中国接壤的省份,有一种很有趣的情况:那里的人民毫不在乎地在两国政府(中国政府和缅甸政府)的管辖下生活,两国政府以平等的权利参与批准这些地方的执政者,但是通常都是明智地选定同一个人。虽然英国各种使团访问缅甸,传教士在缅甸的活动也比在亚洲其他地方更有成绩,但是缅甸的内地至今还是真正的terra incognita〔未经考察的地方〕,现代的地理学家和制图家对这些地方提出了一些荒谬的假设,然而他们对缅甸的具体知识却是非常少的。
  见1858年伦敦出版的亨利·尤耳上尉的“1855年受印度总督的委派出使阿瓦王国宫廷的记述”[275]。


弗·恩格斯写于1858年2月初和3月8日之间
载于“美国新百科全书”1859年版第4卷
原文是英文
俄文译自“美国新百科全书”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注释:
  [274]英国殖民主义者从十九世纪初开始征服缅甸。第一次缅甸战争(1824—1826)的结果,东印度公司的军队占领了与孟加拉交界的阿萨姆省以及沿海的阿拉干和典那沙冷,根据1826年2月24日签订的英国人强加于缅甸人的杨端波条约,上述地区脱离缅甸。按照这个条约的规定,缅甸还赔款100万英镑。第二次缅甸战争(1852)的结果。英军占领了勃固省。——第287页。
  [275]H.Yule.《A Narrative of the Mission sent by the Governor-General of India to the Court of Ava in 1855》.London,1858.——第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