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一卷
卡·马克思
在议会内
伦敦7月18日。7月16日晚间下院举行的激烈的、热闹的和兴奋的会议的必然结果是普遍的委靡不振、没精打彩和漠不关心。熟知议会病态秘密的内阁打算利用这种情绪来阻挠对罗巴克提案的表决,不仅是阻挠表决,而且还阻挠辩论。虽然已近午夜,会快散了,下院却出现了一瞬间的、好像是邀请大臣们进行解释似的寂静,尽管四周不止一次地发出了要求进行解释的喊声,还是没有一位政府成员起来发言。内阁顽固地坚决保持沉默,因而使埃克塞特侯爵的代表们、华德勋爵的代表和下院议员中与他们类似的贵族代理人有可能把值得尊敬的下院沉没在永无止境的混杂物中。但丁在他的“地狱”中把在这种混杂物中存身描绘为冷漠无情的人的终身命运[205]。对罗巴克的提案提出了两个修正案——皮尔将军的修正案和阿德尔上校的修正案,两个修正案都是代表军人提出的,两个修正案都不过是回避问题的一种手腕。皮尔的修正案要求下院将“先决问题”[206]提付表决,也就是要下院对基本提案既不表示赞成也不表示反对,从而回避对罗巴克的问题作任何回答。阿德尔上校要求赞同“据以进行塞瓦斯托波尔远征的政策”,并呼吁“坚决支持这一政策”。因而他用对克里木远征的良好开端的夸奖挡开了罗巴克的关于谴责对这次远征的恶劣领导的提案。
内阁对于哪一个修正案将被提升为内阁级提案的问题未作任何声明。显然,内阁是想先摸清下院的情绪,然后决定是跟皮尔将军一起躲在没有解答的问题后面,还是同阿德尔上校一起躲在没有问题的解答后面。最后,下院显然进入了正是帕麦斯顿所期待的那种半睡意朦胧之境了。帕麦斯顿立即派一个最不引人注目的阁员查理·伍德爵士到讲台上去,宣布皮尔的修正案是内阁的修正案。随后帕麦斯顿在来自对他友好的议员席上的“表决!表决!”的喊声的支持下发言了,他表示“希望下院立即作出决定”。他以为他已经把罗巴克“扼死”了,甚至使他失去了“大辩论”、议会决斗的倡导者的光荣角色。然而表决不仅仅遭到迪斯累里的反对。布莱特也以通常所有的分外严审的神情站起来说:
“政府显然想用欺骗手段回避正在讨论的问题,所以直到午夜还不发表任何声明。其实这个问题是过去提请下院注意的所有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即使这场辩论再继续一个星期,国家也只可能从中得到好处。”
这样一来,帕麦斯顿只得同意延期辩论,而放弃了自己原来的作战计划。他遭到了失败。
罗巴克发言的最大优点是简单扼要。他不是像一个律师,而是像一个法官那样简单明确地论证了他所作的判决;他的发言也应当是这样,因为他是调查委员会的主席。显然,他不得不同阻碍联军舰队进入塞瓦斯托波尔湾的障碍——沉没的船只一样的阿伯丁辈、赫伯特辈、格莱斯顿辈、格莱安辈等开战。只有在战胜他们之后,他才能收拾帕麦斯顿和寿命比阿伯丁等人长的其他联合内阁的阁员。他们堵住了他进入这届内阁的道路。罗巴克曾企图利用恭维话来排除他们,因此他声称,纽卡斯尔和赫伯特因为热心职守应该得到表扬,格莱安也是如此。何况他们因为情况了解不够犯了错误而已经被逐出了唐宁街。现在的问题是要收拾还逍遥法外的罪人。他说他的提案的本来目的就是如此。他特别攻击了帕麦斯顿,不仅把他当做被告之一,而且首先是把他当做一个领导过民军的人加以攻击。为了使自己的提案适合传统的议会框子,罗巴克明显地磨掉了提案的锋芒。内阁的辩护人所引证的论据是这样的空洞,以致在说明这些论据时所采取的使人昏然欲睡的形式起了真正良好的效用。一部分人喊道:证人的证据不够充分。另一部分人喊道:你们用排斥手段威胁我们。塞西耳爵士说:事情已经过去了。为什么不回过头也去谴责罗·皮尔爵士呢?“自由派的”菲利莫尔说:每个阁员都对整个内阁的全部活动负责,但没有一个阁员单独地对某一件事情负责。娄(通过“泰晤士报”)说:你们使同法国的联盟受到威胁,你们想审判法国皇帝!跟在娄后面的是詹姆斯·格莱安。格莱安是一个心地纯洁的人,甚至他也宣称他不满意对皮尔将军的“完全否定”。他坚持下院的裁决:“有罪”或“无罪”,他不满意《Not proven》(查无实据)的公式,而苏格兰法院是根据这个公式拒绝受理可疑的刑事案件的。你们是不是又想实行已经过时的和非议会的“起诉”(impeachment [207])公式呢?这全是报刊即舆论的过错。是舆论促使大臣们在时机不利和经费不足的条件下采取了远征。如果你们谴责内阁,那末你们也应当谴责支持内阁的下院!末了是查理·伍德爵士的辩护:如果罗巴克甚至为纽卡斯尔、赫伯特和格莱安辩白,那末他又怎么能控告我们呢?我们是微不足道的,我们不负任何责任。伍德就是这样说的,他“痛切地感到自己的微不足道”。
卡·马克思写于1855年7月18日
载于1855年7月21日“新奥得报”第335号
原文是德文
俄文译自“新奥得报”
俄译文第一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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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205]但丁“神曲”第一部“地狱”第三篇。——第412页。
[206]先决问题(previous question)是英国议会中的一种议事程序,通常想回避作出这一或那一问题的决定时,就采用这种程序。在辩论某一提案的过程中,把“先决问题”提付表决:是否可以“现在就对这一问题进行表决”(《that this question be now put》)。议院如果作出否定的回答,那末对基本问题的处理就要延缓进行。如果提出肯定的回答,表决就立即进行,无须再作辩论。——第412页。
[207] Impeachment是下院向上院法庭控告个别大臣或议员的违法行为的起诉。保证下院有权监督大臣行为的这种惯常做法在十七世纪至十八世纪经常采用,在十九世纪实际上已从议会的实践中消失了。——第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