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 -> 第三十卷

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

[资本和劳动的交换]



  同资本这个已设定的56交换价值相对立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资本只有同非资本,同资本的否定相联系,才发生交换,或者说才存在于这种规定性上,它只有同资本的否定发生关系才是资本;实际的非资本就是劳动
  当我们考察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时,我们看到,这种交换分解为两个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质上不同的、甚至是互相对立的过程:
  (1)工人拿自己的商品,劳动,即作为商品同其他一切商品一样也有价格的使用价值,同资本出让给他的一定数额的交换价值,即一定数额的货币相交换。
  (2)资本家换来劳动本身,这种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活动,是生产劳动;也就是说,资本家换来这样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使资本得以保存和倍增,从而变成了资本的生产力和再生产力,一种属于资本本身的力。
  这两个过程的分离是一目了然的,它们可以在时间上舟开,完全不必同时发生。第一个过程可以在第二个过程刚开始以前就已完成,或者在一定程度上已大部分完成。第二个行为的完成以产品的完成为前提。工资的支付不能等到产品完成的时候。我们将会看到,工资不能等到产品完成时才支付这一点,甚至是关系的本质规定。
  在简单交换中,在流通中,不发生这种二重的过程。如果商品a同货币b相交换,而后者又同供消费用的商品c——它是a本来的交换对象——相交换,那么商品c的使用即消费,完全是在流通以外进行的;这是与这种关系的形式毫不相干的;这是在流通本身的彼岸实现的,并且是纯粹物质方面的事情,它只是表示自然状态的个人A同他的个别需要对象之间的关系。对于商品c如何处理,这是属于经济关系以外的问题。
  相反,在这里,用货币交换来的东西的使用价值表现为特殊的经济关系,用货币交换来的东西的一定用途构成两个过程的最终目的。因此,这一点已经在形式上把资本和劳动间的交换同简单交换区别开了,这是两个不同的过程。
  其次,如果我们考察资本和劳动间的交换同简单交换(流通)在内容上的区别,那么我们会发现,这种区别不是通过外表上的关联或比较而产生的,而是在资本和劳动相交换的过程的总体中,第二个形式本身就使自己同第一个形式区别开了,这种比较本身已经包含在过程中。第二个行为一资本占有劳动的特殊过程就是第二个行为——同第一个行为的区别,恰恰是资本和劳动间的交换同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的区别。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中第一个行为是交换,它完全属于普通的流通范畴;第二个行为是在质上与交换不同的过程,只是由于滥用字眼,它才会被称为某种交换。这个过程是直接同交换对立的;它本质上是另一种范畴。
  〔资本
  I.一般性:(1)(a)由货币生成资本。(b)资本和劳动(以他人劳动为中介)。(c)按照同劳动的关系而分解成的资本各要素(产品。原料。劳动工具)。(2)资本的特殊化:(a)流动资本,固定资本。资本流通。(3)资本的个别性:资本和利润。资本和利息。资本作为价值同作为利息和利润的自身相区别。
  II.特殊性:(1)诸资本的积累。(2)诸资本的竞争。(3)诸资本的积聚(资本的量的差别同时就是质的差别,就是资本的大小和作用的尺度)。
  [II—23]III.个别性:(1)资本作为信用。(2)资本作为股份资本。(3)资本作为货币市场。
  在货币市场上资本是以它的总体出现的;在这里它是决定价格提供工作调节生产的东西,一句话,生产的源泉;但是,资本不仅是自己生产自己(物质上通过产业等等,设定价格,发展生产力),同时是价值创造者,它必须设定一种与资本具有不同特点的价值或财富形式。这就是地租。这是资本所创造的唯一与它本身不同的,与它本身的生产不同的价值。不论是按照资本的本性还是从历史上来看,资本都是现代土地所有权的创造者,地租的创造者;因而它的作用同样也表现为旧的土地所有权形式的解体。新形式的产生是由于资本对旧形式发生了作用。资本是现代土地所有权的创造者,从某一方面来看,它表现为现代农业的创造着。因此,在表现为地租—资本—雇佣劳动这样一个过程(这个三段论的形式也可以另外表达为:雇佣劳动—资本—地租;不过资本必须总是作为活动的中项出现)的现代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关系中,包含着现代社会的内在结构,或者说包含着处在资本的各种关系的总体上的资本。
  现在要问:从土地所有权过渡到雇佣劳动是怎样进行的?(从雇佣劳动过渡到资本是自发进行的;因为资本在这里是回到了它的能动的根据。)从历史上来看,这种过渡是不容争辩的。它已经包含在[现代]土地所有权是资本的产物这一事实中。因此我们到处看到,凡是在土地所有权由于资本对较早的土地所有权形式发生反作用而转化为货币地租(这种情况在现代农民被创造出来的地方,则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因而与此同时农业作为资本经营的农业转化为产业化农艺的地方,茅舍贫农、农奴、徭役农民、世袭租佃者、无地农民等等就必然转化为短工,雇佣工人;可见,雇佣劳动就其总体来说,起初是由资本对土地所有权发生作用才创造出来的,后来在土地所有权已经作为形式形成以后,则是由土地所有者自己创造出来的。这时,正如斯图亚特所说的134,土地所有者本身清扫土地上的过剩人口,把大地的儿女从养育他们的怀抱里拉走,于是,甚至按性质来说是直接生存源泉的土地耕作,也变成了纯粹依存于社会关系的间接生存源泉。(在能够设想现实的社会共同性之前,首先必须以纯粹的形式造成相互的依赖性。一切关系都是由社会决定的,不是由自然决定的。)只有这样,科学的应用才有可能,全部生产力才能发展。
  因此;毫无疑问,典型形式的雇佣劳动,即作为扩展到整个社会范围并取代土地而成为社会立足基地的雇佣劳动,起初是由现代土地所有权创造出来的,就是说,是由作为资本本身创造出来的价值而存在的土地所有权创造出来的。因此,土地所有权反过来导致雇佣劳动。从一方面来看,这不外是雇佣劳动从城市传播到农村,即雇佣劳动扩展到社会的整个范围。旧式的土地所有者,如果他是富有的,不需要资本家就能转变成现代土地所有者。他只要把他手下的劳动者变成雇佣工人,并且不是为收入而是为利润进行生产就行了,于是,他一身兼任现代租地农场主和现代土地所有者。但是,他取得收入的形式的改变,或者劳动者得到报酬的形式的改变,这不是形式上的区别,而是以(农业)生产方式本身的全面改造为前提的;因而前提条件是以产业、商业和科学的一定发展,简言之,以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为基础的。
  同样,一般说来,以资本和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不仅在形式上和其他生产方式不同,而且也要以物质生产的全面革命和发展为前提。虽然作为商业资本的资本没有土地所有权的这种改造也能充分发展(只是在量上没有这么大),但是作为产业资本的资本就做不到这一点。甚至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也要以旧的土地所有权的经济关系开始解体为前提。另一方面,新的形式,就其总体和广度来说,只有在现代工业达到高度发展程度时才会从这种局部的解体中产生,但是现代农业、与它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与它相适应的经济关系越是发展,现代工业本身的发展也就越快。因此,英国在这方面是其他大陆国家的榜样。
  同样,如果说工业的最初形式,即大工场手工业,已经以土地所有权的解体为前提,那么这种解体又要取决于在城市中发生的、还处于不发达(中世纪)形式上的资本的比较从属性的发展,同时也取决于其他国家随商业一道繁荣起来的工场手工业所产生的影响(如荷兰在16世纪和17世纪上半叶对英国就产生过这种影响)。在这些国家里,旧土地所有权解体的过程已经完成,农业已经为畜牧业而牺牲,而谷物则从落后国家,例如,从波兰等等进口(荷兰又可以作为例子)。
  必须考虑到,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中发展起来的,也不是从空中,也不是从自己设定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下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如果说,在完成的资产阶级体制中,每一种经济关系都以具有资产阶级经济形式的另一种经济关系为前提,从而每一种设定的东西同时就是前提,那么,任何[II—24]有机体制的情况都是这样。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生成为总体的。生成为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
  另一方面,如果在一个社会内部,现代生产关系,即资本,已发展成总体,而这个社会又占领了新的领土,如像在殖民地那样,那么这个社会,它的代表即资本家就会发现,他的资本没有雇佣劳动就不再成为资本,因此,前提之一是不仅要有土地所有权一般,而且要有现代土地所有权;这种土地所有权作为资本化的地租十分昂贵,从而排除「个人直接利用土地的可能性。韦克菲尔德的殖民理论135就是由此而来的,这个理论已由英国政府在澳大利亚付诸实践了。在这里,地产被人为地抬高价格,以便使劳动者成为雇佣工人,使资本起资本的作用,从而使新殖民地变成生产的殖民地;使殖民地的财富发展起来,而不是像在美国那样,只利用殖民地来在短期内提供雇佣工人。韦克菲尔德的理论对于正确理解现代土地所有权是极端重要的。
  这样,资本作为地租的创造者,重新回到作为资本总创造根据的雇佣劳动的生产。资本从流通中出来,并且把劳动设定为雇佣劳动;资本就是这样形成的,并且,在作为整体发展时,把土地所有权既设定为自己的条件又设定为自己的对立面。不过这里表明,资本由此只是把雇佣劳动作为自己的总前提创造出来。因此,现在应当就雇佣劳动本身来考察。另一方面,在清扫领地52和农业劳动者变成雇佣工人的过程中,现代土地所有权本身最强有力地表现出来了。
  可见,向雇佣劳动的过渡是双重的。这是从肯定方面来看的。从否定方面来看,资本只要设定了土地所有权,从而达到自己的双重目的,也就是,(1)有了产业化的农业,从而发展了土地的生产力,(2)有了雇佣劳动,也就是资本普遍地支配了农村,这时,资本就把土地所有权本身的存在看成只是资本对旧土地所有权关系发生作用所需要的暂时的发展过程,看成是上述关系解体的产物;但是,一旦达到了这一目的,这种暂时的发展过程就不过是利润的限制,而不是生产所必需的东西了。因此,资本竭力取消作为私有权的土地所有权,力求把它转交给国家。这就是否定方面。于是国内整个社会就要转化成资本家和雇佣工人。
  资本发展到怎样的范围,雇佣劳动也就发展到怎样的范围,结果,一方面,为了简化关系、减轻赋税等等,雇佣劳动力求以资产者同样的形式把土地所有者当作赘瘤切除;另一方面,为了摆脱雇佣劳动,为了成为直接为消费而劳动的独立生产者,雇佣劳动要求分割大地产。
  这样,土地所有权就从两方面被否定了:从资本方面来的否定只是[私有权的]形式变化,其目的是达到资本的独裁。(把地租变成一般的国债(国税),这样,资产阶级社会就以另一种方式再现了中世纪的制度,不过是作为中世紀制度的完全的否定而再现这一制度的。)从雇佣劳动方面来的否定只是对资本的隐蔽的否定,从而是对雇佣劳动本身的隐蔽的否定。因此,现在要把雇佣劳动当作与资本相独立的东西来考察。
  因此,过渡是双重的:(1)肯定的过渡,从现代土地所有权,或以现代土地所有权为中介从资本过渡到一般的雇佣劳动;(2)否定的过渡:资本否定土地所有权,这也就是资本否定独立价值,这恰恰也就是资本自己否定自己。但是,它们的否定就是雇佣劳动。接着就是从雇佣劳动方面来的对土地所有权的否定和由此对资本的否定。也就是想使自己成为独立物的雇佣劳动。〕
  〔市场,它最初在经济学上作为抽象的规定出现,采取总体的形态。首先是货币市场。它包括票据市场;一般的借贷市场;也就是货币经营业,金银条块市场。货币市场也通过银行,例如,在银行贴现业务的形式上,表现为货币借贷市场:借贷市场,票据经纪人等等;但还表现为一切有息证券市场:国债券和股票市场。股票又分成几大类。首先是货币机构本身的股票;银行股票;股份银行的股票;交通工具的股票铁路股票最重要;运河股票;轮船公司股票,电报局股票,公共马车公司股票);一般工业企业的股票矿业股票是最主要的)。其次是公用事业企业股票(煤气公司股票,自来水公司股票)。各式各样的股票,千差万别。保管商品的企业股票(船坞股票等等)。股票五花八门,多不胜数,如以股份为基础的各种工业公司或商业公司等企业的股票。最后,作为全体的保证,有各种保险公司的股票
  正如市场整个来说分为本国市场和外国市场一样,国内市场本身又分为本国股票、本国公债券等市场和外国公债券、外国[II—25]股票等市场。不过,所有这些情况其实属于世界市场,世界市场不仅是同存在于国内市场以外的一切外国市场相联系的国内市场,而且同时也是作为本国市场的构成部分的一切外国市场的国内市场。
  在一个国家内,货币市场集中在一个主要地方,而其余的市场大多按照分工分散在各地;即使如此,如果首都同时是出口港,在首都也会有相当大的集中。
  与货币市场不同的各种市场,首先像产品和生产部门一样是各不相同的,并同样形成各不相同的市场。这些各不相同的产品的主要市场在各个中心地点形成,这些地点所以成为中心地点,或者是由于进出口的关系,或者是由于它本身要么是某种生产的中心,要么是这种中心的直接供应地。但是,这些市场还要从单纯的各不相同进一步多少有机地划分为几大类,而几大类市场又必然按照资本本身的基本要素而划分为:产品市场和原产品市场。生产工具本身不形成特殊的市场;生产工具本身在市场上主要存在于:首先是作为生产资料出售的原料本身;其次特别是金属,因为金属绝不会使人想到直接消费,再其次是像煤炭、油类、化学原料这样的产品,它们作为辅助的生产资料是要消灭的。染料、木材、药材等也是这样。
  按照上面所说,可分为:
  I.产品。(1)谷物市场及其各种细目。例如,种子市场:稻谷、西来、马铃薯等。这种市场在经济上非常重要;它既是为生产服务的市场,又是为直接消费服务的市场。(2)殖民地产品市场。咖啡、茶叶、可可、糖;烟草,香料(胡椒、辣椒、肉桂、桂皮、丁香、姜、干豆蔻皮、肉豆蔻等);(3)果实。杏仁、无核小黑葡萄干、无花果干、李干、梅干、葡萄干、橘子、柠檬等。糖蜜(用于生产等);(4)食品。奶油;干酪;腌肉;火腿;猪油;猪肉;牛肉(熏制),鱼等。(5)。葡萄酒、罗木酒、啤酒等。
  II.原产品。(1)机器工业的原料。亚麻;大麻;棉花;丝;羊毛;兽皮;皮革;古塔波胶等;(2)化学工业的原料。碳酸钾,硝石;松节油;硝酸钠等。
  III.同时作为生产工具的原料金属(铜、铁、锡、锌、铅、钢等)。木材。原木。建筑木材。染料木材。造船木材等。辅助生产资料和辅助材料。药材和染料(胭脂红、靛蓝等)。树脂。脂油。油类。煤炭等。
  自然,每一种产品都必定要投入市场;但是,与零售商业不同,真正形成大市场的,只有大量的消费品(在经济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只有谷物市场、茶叶、糖、咖啡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有葡萄酒市场以及在普遍意义上还有酒精市场)或者还有作为工业原料的产品(羊毛、丝、木材、金属市场等)。市场的抽象范畴应该放在什么地方,以后将会知道。〕
  工人和资本家的交换是简单交换;双方都得到一个等价物,一方得到的是货币,另一方得到的是商品,这个商品的价格正好等于为它支付的货币;资本家在这个简单交换中得到的是使用价值:对他人劳动的支配权。从工人方面来看——在这个交换中工人表现为卖者——很明显,对于他来说,也像对于任何其他商品即某种使用价值的卖者一样,买者使用卖给自己的商品并不涉及关系的形式规定。工人出卖的是对自己劳动的支配权,这种劳动是一定的劳动,一定的技能等等。
  资本家用工人的劳动做什么,这完全无关紧要,尽管他自然只能根据劳动的一定性质使用劳动,而且他的支配权本身只限于一定的劳动和一定的时间(若干劳动时间)。的确,计件劳动报酬制度造成一种假象,似乎工人得到了产品的一定份额。但这只是计量时间的另一种形式(不说你劳动12小时,而说你每件产品得到多少报酬;也就是说,我们按产品的数量计量你劳动的时间),这同我们这里考察一般关系完全无关。
  即使资本家只满足于单纯的支配权,而不让工人实际劳动,例如,把工人的劳动作为后备等等,或者为了从他的竞争者手里夺走这种支配权(例如剧院经理购买女歌手一个季度,不是为了让她唱歌,而是为了不让她在竞争者的剧院里唱歌),交换还是完全实现了。工人确实以货币形式得到了交换价值,得到了一定数量的财富的一般形式,并且依照他得到的数量的多少,而在一般财富中占有或大或小的份额。这个数量的多少是怎样确定的,他得到的货币量是怎样计量的,这些和一般关系毫不相干,所以不能从一般关系本身来说明。整个说来,他的商品的交换价值不是由买者使用这个商品的方式决定的,而只能由商品本身中存在的对象化劳动量决定;在这里也就是说,由把工人本身生产出来所花费的那个劳动量决定。因为工人提供的使用价值[II—26]只是作为他的身体的才能,能力而存在,所以在身体之外是不存在的。不仅为了从身体上维持工人的劳动能力136借以存在的一般实体即工人本身所必需的那些对象化劳动,而且为了把这个一般实体改变得能够发挥特殊能力所必需的那些对象化劳动,都是对象化在这个实体中的劳动。总之,是用这个对象化劳动来计量工人在交换中得到的价值量即货币额。至于进一步阐述工资怎样像一切其他商品一样由把工人本身生产出来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还不属于现在考察的范围。
  在流通中,如果我用商品交换货币,再用货币购买商品来满足我的需要,行为就结束了。对工人来说,情况也是这样。但是工人却有可能重新开始这样的行为,因为他的生命力是一种源泉,他自己的使用价值在一定的时期内,在耗尽以前,能够从这个源泉中不断地重新发动起来,并且不断地同资本相对立,以便重新开始这样的交换。工人像每一个作为主体处在流通中的个人一样,是一种使用价值的所有者,他把这种使用价值换成货币,即财富的一般形式,但这只是为了再把财富的一般形式换成商品,换成他的直接消费对象,满足他的需要的资料。由于工人把他的使用价值换成财富的一般形式,他就在他得到的等价物的界限内——这是量的界限,它当然会像在所有的交换中一样转变为质的界限——成为一般财富的分享者。但工人既不受特殊对象的束缚,也不受满足需要的特殊方式的束缚。工人的享受范围并不是在质上受到限制,而只是在量上受到限制。这就把工人同奴隶、农奴等等区别开了。
  当然,消费会对生产本身起反作用;但是这种反作用不会影响进行交换的工人,就像不会影响任何其他的商品卖者一样;从简单流通的观点来看——我们还没有涉及到其他发展了的关系——倒不如说,消费处于经济关系之外。不过现在可以顺便指出,工人享受范围的相对的界限——只是量的而不是质的,并且只是由于量才引起的质的界限——还会使工人作为消费者(在进一步阐述资本时,必须更详细地考察消费和生产的关系)所具有的作为生产当事人的重要性,完全不同于例如古代或中世纪的劳动者或亚洲的劳动者所具有的这种重要性。但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这些还不属于现在考察的范围。
  同样,由于工人以货币形式,以一般财富形式得到了等价物,他在这个交换中就是作为平等者与资本家相对立,像任何其他交换者一样;至少从外表上看是如此。事实上这种平等已经被破坏了,因为这种表面上的简单交换是以如下事实为前提的:他是作为工人同资本家发生关系,是作为处在与交换价值不同的独特形式中的使用价值,是同作为价值而设定的价值相对立;也就是说,他已经处在某种另外的在经济上具有不同规定的关系中了——在使用价值的性质,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本身都是无关紧要的那种交换关系之外。
  但是,这种外表却作为工人方面的错觉存在着,而且在对方也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从而使工人的关系在本质上发生变形,而不同于其他社会生产方式中劳动者的关系。但是本质的东西,就是交换的目的对于工人来说是满足自己的需要。他交换来的东西是直接的必需品,而不是交换价值本身。他得到的虽然是货币,但只是作为铸币来用,即只是自行扬弃的、转瞬即逝的中介。因而,他交换来的不是交换价值,不是财富,而是生活资料,是维持他的生命力的物品,是满足他的身体的、社会的等等需要的物品。这是生活资料形式上的,对象化劳动形式上的,用工人的劳动的生产费用来计量的一定的等价物。
  工人让出的是对自己劳动的支配权。另一方面,这也是事实:铸币即使在简单流通范围内也会成为货币,因而,只要工人在交换中得到铸币,他就可以把这些铸币积蓄起来等等,把它们从流通中抽出,把它们不是作为转瞬即逝的交换手段,而是作为财富的一般形式固定下来,从而把铸币转化为货币。从这方面可以说,工人在和资本交换时的目的物——也就是他交换的产物——不是生活资料,而是财富,不是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本身。从这一点来说,就像财富只能表现为等价交换基础上的简单流通的产物那样,工人只能使交换价值成为他自己的产物,也就是说,工人要为了财富的形式而牺牲物质的满足,即通过禁欲、节约、紧缩自己的消费,做到从流通中取出的财物少于他提供给流通的财物。这就是通过流通本身唯一可能产生的致富形式。
  此外,禁欲还会在更积极的、不是简单流通折产生的形式上表现出来:工人可以更多地放弃休息,放弃他作为工人的生活之外的一切生活,并且尽可能只是作为工人出现;这样就可以更经常地更新交换行为,或在数量上扩大这种行为,也就是说,靠勤劳。由此可见,在今天的社会里,勤劳、特别是节约禁欲的要求,不是向资本家提出的,而是向工人提出的,而且恰恰是由[II—27]资本家提出的。现代社会恰好提出了极其离奇的要求:应该实行禁欲的,是以生活资料为交换目的的人,而不是以致富为交换目的的人。有一种错觉,以为资本家实际上是“节欲”的,似乎正因为这样他们才成为资本家,——这是一种在以前的时期,即资本从封建等等的关系中发展起来的时期才有意义的要求和想法,——这种错觉已被一切有健全判断能力的现代经济学家所抛弃。他们认为,工人应当节约,并且围绕储蓄银行等等吵吵嚷嚷。
  (不过,关于储蓄银行,连经济学家们也承认,它们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财富,而只是更有目的的分配开支,使工人在年老或生病、发生危机等情况下,不会成为贫民院、国家的负担,或者行乞(一句话,负担要落在工人阶级自己身上,而决不要落在资本家身上,不要依赖资本家的钱袋度日),也就是为资本家而节约,减少他们为此支出的生产费用。)
  但是,经济学家都不否认,假如工人一般说来,也就是作为工人(个别出类拔萃的工人所做或所能做的事情,只能作为例外,而不能作为通例,因为这不属于关系本身的规定之内),作为通例,达到了这种节约的要求,那么(撇开这对一般消费所带来的损害不说,——消费的缩减会是巨大的,——因而也撇开对生产,对工人和资本所能进行的交换的次数和规模,以及对他们作为工人本身的损害不说),毫无疑问,工人所采用的手段就会毁灭他自己的目的,而且必然会使工人降低到爱尔兰人的水平,降低到这样的雇佣工人的水平,这样的工人同资本交换的唯一对象和目的,就是维持动物般的最低限度的需要和生活资料。
  因此,如果工人不把使用价值当作自己的目的,而把财富当作自己的目的,他就不仅得不到任何财富,而且还会失去使用价值。因为作为通例,最高限度的勤劳即劳动和最低限度的消费——而后者就是工人最高限度的禁欲和货币积蓄——所能产生的结果,只会是工人付出最高限度的劳动而得到最低限度的工资。工人经过努力只会降低他自己劳动的生产费用的一般水平,从而降低劳动的一般价格。工人由于毅力、体力、耐性、吝啬等等,能够把他的铸币转化为货币,这只是一种例外,是他的阶级和他存在的一般条件的例外。
  如果全体或多数工人过度勤劳(指的是现代工业中总的说来还容许自由发挥的勤劳,不过在最重要和最发达的生产部门中却不存在这种情况),那么他们所增加的就不是他们的商品的价值,而只是商品的数量;也就是对他们自己作为使用价值所提出的要求。如果所有工人都积蓄,那么工资的普遍降低就会使他们又回到应有的水平,因为工人普遍积蓄就会向资本家表明:工人的工资普遍过高了,他们得到的工资超过了他们的商品——即对他们劳动的支配能力——的等价物。简单交换——工人和资本家就是处于这种关系中——的实质恰恰在于,任何人投入流通的并不比他取出的多,而他从流通中取出的也只能和他投入的一样多。
  个别工人的勤劳所以能够超过一般水平,超过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需的程度,只是因为另一个人在这个水平之下,比较懒惰一些;他所以能够积蓄,只是因为另一个人浪费,而且只有当另一个人浪费时,他才能够积蓄。平均起来说,工人通过节约所能做到的,顶多是能够较好地承受价格的调整——价格的涨落,价格的循环变动;也就是说,只是更合乎目的地分配自己的享受,而不是赚取财富。这也正是资本家本来的要求。工人在营业兴旺时应该节约,以便在营业不振时能够勉强维持生活,忍受开工不足或工资降低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工资会降得更低。)可见,这就是要求工人始终保持最低限度的生活享受,减轻资本家在危机时的负担等等。工人应该作为纯粹的工作机被支付报酬,而且应该尽可能自己支付自己的磨损。至于这种情况造成了工人纯粹牲畜般的处境,这里就不用谈了——这种处境使工人根本没有可能去谋求一般形式的财富,即作为货币,作为积累货币的财富。
  (工人参与更高一些的享受,以及参与精神享受——为自身利益进行宣传鼓动,订阅报纸,听课,教育子女,发展爱好等等——这种使工人和奴隶区别开来的分享文明的唯一情况,在经济上所以可能,只是因为工人在营业兴旺时期,即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积蓄的时期,扩大自己的享受范围。)
  撇开这些不谈。如果工人真的用禁欲的方法进行了储蓄,从而为流氓无产阶级、小偷等等(这些人会与需求成比例地增加)积累了奖金,而且,如果工人的积蓄超过了官方储蓄银行贮金柜的容纳量,——这种官方储蓄银行付给工人最低利息,以便让资本家从工人的存款中赚取巨额利息,或者让国家吃掉这些存款,这样,工人只是加强了自己敌人的力量和他自己的依附地位,——那么,工人要能保存这些积蓄并使它们带来收入,就只有把它们存入一般银行等等,这样一来,在繁荣时期工人放弃了一切生活享受,从而增加了资本的力量,而以后在危机时期工人又会失去自己的存款;可见,不管怎样,工人都不是[II- 28]为自己节约,而是资本节约。
  再者,即使所有这些并不是资产阶级“博爱”的伪善词句,——这种“搏爱”只是用“虔诚的愿望”来款待工人而已,——那么,每个资本家虽然要求他的工人节约,但也只是要求他的工人节约,因为他的工人对于他来说是工人,而决不要求其余的工人界节约,因为其余的工人界对于他来说是消费者。因此,资本家不顾一切“虔诚的”词句,寻求一切办法刺激工人的消费,使自己的商品具有新的诱惑力,强使工人有新的需求等等。资本和劳动关系的这个方面正好是重要的文明因素,资本的历史的合理性就是以此为基础的,而且资本今天的力量也是以此为基础的。(生产和消费的这种关系,要在资本和利润等部分才加以阐述。)(或者在诸资本的积累和竞争部分,才加以阐述。)
  不过,所有这一切都是表面的考察,它们在这里所以合适,只是因为它们证明了,伪善的资产阶级博爱要求是自相矛盾的,因而,这些伪善的要求恰好证明了它们应该去反驳的观点,即工人在同资本的交换中处于简单流通的关系之中,因而他得到的不是财富,而是生活资料,是用于直接消费的使用价值。关于[积蓄的]要求同[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本身相矛盾这一点,可以从下面的简单反思中看出来(最近常常有人自鸣得意地提出要求,要让工人分享一定份额的利润,关于这一点放在工资那一篇里谈;至于特殊津贴,它只能作为常规的例外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在事实上,可以提到的实际情况也只限于,为维护雇主的利益反对工人阶级的利益而收买个别监工等等;只限于收买职员等等,一句话,这种津贴已经不再发给普通工人,因而也不再适用于一般关系了;或者,这是一种特殊的手法,用来欺骗工人,并在以营业状况为转移的更不可靠的利润形式下扣除工人的一部分工资),这就是:如果工人的积蓄不再是流通的单纯产物,不再是只有迟早变为财富的实体内容,变为享受品时才能实现的积蓄的货币,那么,积累的货币本身就必然会变为资本,也就是说,必然会购买劳动,把劳动当作使用价值来对待。这佯一来,这些积蓄又要求本身不是资本的那种劳动,并且要求劳动变成自己的对立物——非劳动。这些积蓄要变成资本,本身就要求劳动作为非资本来同资本相对立。于是,在一个场合应被扬弃的对立又在另一个场合建立起来。
  因此,如果在最初的关系本身中,工人交换的对象和产物——作为单纯交换的产物,它不可能是别的产物——不是使用价值,不是生活资料,不是用来满足直接需要,不是从流通中抽出被投入流通的等价物以便通过消费来消灭它,那么劳动就不是作为劳动,不是作为非资本,而是作为资本来同资本相对立了。但是,如果劳动不同资本相对立,那么资本也不能同资本相对立,因为资本只有作为非劳动才是资本,只有在这种对立的关系中,才是资本。可见,在这种情况下,资本的概念和关系本身也就被消灭了。
  当然谁也不否认,独立劳动的所有者彼此交换的状态是存在的。但这种状态不是资本本身已经得到发展的社会状态,因而这种社会状态到处都因资本的发展而被消灭。资本只有把劳动当作非资本,当作单纯的使用价值,才能使自己成为资本。
  (作为奴隶,劳动者具有交换价值,具有价值;作为自由工人,他没有价值;只有通过同工人交换而得到的对工人劳动的支配权,才具有价值。不是工人作为交换价值同资本家相对立,而是资本家作为交换价值同工人相对立。工人没有价值丧失价值,是资本的前提和自由劳动的条件。兰盖认为这是一种退步137;他忘记了,由此工人在形式上被设定为人格,他除了自己的劳动以外,本身还是某种东西,他只是把他的生命表现当作他自己谋生的手段来让渡。只要劳动者本身具有交换价值产业资本本身就不可能存在,也就是说,根本不可能存在发达的资本。与资本相对立的,必须是作为单纯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使用价值被它的所有者本身当作商品提供出来与资本交换,与它的交换价值[铸币]交换,当然,铸币在工人手中只有作为一般交换手段来用才是现实的;否则它就消逝了。)好吧。
  可见,工人只处于简单流通,简单交换的关系之中,他用他的使用价值得到的只是铸币;他得到的是生活资料,但这是通过中介得到的。我们已经看到,这种中介形式对这种关系具有本质的意义,并且是它的特征[27]。工人可以进一步把铸币变为货币,进行积蓄,这种情况恰恰只是证明,工人的关系是简单流通关系;他可以或多或少进行积蓄,但是他超不出简单流通的范围,他只能通过暂时扩大自己的享受范围来实现所积蓄的东西。重要的是,——而且这一点会影响关系本身的规定,——由于货币是工人交换的产物,所以一般财富会作为幻想激励着工人,使工人有产业进取精神。与此同时,由于这种情况,不仅在形式上开辟了为实现……而任意活动的余地[II—29]138。
  [工人在这种交换中得到的实际上只是作为铸币的货币,也就是说,他得到的只是他交换来的生活资料的转瞬即逝的形式。对工人来说,交换的目的是生活资料,而不是财富。
  人们把劳动能力称作工人的资本,说它是这样一种基金:工人通过某次个别的交换并没有把它消耗掉,相反,他在他作为工人的生命期间能够不断重复这一交换。按照这种说法,)[III—8]139同一主体[反复经历的]过程[的基金都是资本],例如说,眼睛的实体是视力的资本等等。这种按照某种类比任意把一切东西拉扯在一起的美文学的言辞,在第一次说出来的时候,看起来甚至是富有才华的,而且越是把极不同类的东西混为一谈,就越显得如此。如果重复这样说,而且自鸣得意地当作有科学价值的名言来重复,那么这些言辞简直就是愚蠢的。这些言辞只有对于蹩脚的美文学家和信口开河的饶舌家们才是有用的,这些人总爱用他们像甘草一样甜的肮脏东西来涂饰一切科学。
  只要工人能够劳动,劳动总是工人进行交换的新的源泉,——不是一般交换,而是同资本交换,——这是包含在概念规定本身中的,就是说,工人出卖的只是对自己劳动能力的定时的支配权,因此,只要工人得到相当数量的物质,能够再生产他的生命表现,他就可以不断重新开始交换。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巧于粉饰的献媚者们,对于工人只要睡足吃饱就会活下去,因而可以每天重复一定的生活过程这一点,无须表示惊讶,也无须把这些算作资本对工人的伟大功绩,相反,他们倒是应该看到:工人在不断重复劳动之后,仍然只能拿自己的直接的活劳动本身去交换。[过程的]重复本身实际上只是表面现象。工人同资本进行交换的,是他例如在二十年内可以耗尽的全部劳动能力。资本给工人的全部劳动能力的报酬不是一次付清,而是像工人把劳动能力分期提供给资本支配一样,分期支付,例如按周支付。可见,这丝毫也不会改变事情的本质,并且绝对没有理由得出结论说,因为工人必须休息10—12小时才能重复他的劳动和他同资本的交换,所以劳动就构成工人的资本。实际上在这里被理解为资本的东西,是工人劳动的界限,是工人劳动的中断,就是说,工人不是永动机。争取十小时工作日法案等等的斗争140证明,资本家最大的愿望是让工人尽可能不间断地挥霍他那份生命力
  现在我们来研究第二个过程,即在这种交换之后劳动和资本之间形成的关系。在这里,我们只打算再补充一点,经济学家们自己是这样表达上述论点的:工资是非生产的。他们所说的生产,当然是指财富的生产。因为工资是工人和资本之间交换的产物,——而且是这个行为本身产生的唯一产物,——所以经济学家们认为,工人在这个交换中没有生产财富,既不为资本家生产财富,也不为工人生产财富:工人不为资本家生产财富,因为对资本家来说,为使用价值而支付货币——而且这种支付是资本在这种关系中的唯一职能——是放弃财富,不是创造财富,因而资本家力图尽可能少支付一些;工人也不为自己生产财富,因为工资使他得到的只是生活资料,只是他的个人消费的或多或少的满足,而决不是财富的一般形式,决不是财富。
  工人在同资本的交换中不能生产财富,还因为工人出卖的商品的内容决不会使商品超出流通的一般规律:工人通过他投入流通的价值,只能以铸币为中介取回一个等价物,这个等价物处在另一种为他所消费的使用价值的形式上。当然,这样的行动决不会使人致富,而必然会使行动的完成者在过程终了时恰好回到他最初的出发点。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28],这种情况并不排除工人直接满足需要的范围可以有一定的伸缩,而是包含着这种伸缩。另一方面,如果资本家——他在这个交换中还完全不是作为资本家出现,而只是作为货币出现——不断地一再重复这种行为,他的货币似乎很快就会被工人吃光,而且他[III—9]会把这些货币浪费在一系列的其他享受上,如修裤子,擦皮靴,一句话,浪费在他所接受的劳务上。无论如何,重复这种行动的可能性正是要由资本家钱袋的大小来计量。这种重复不会使资本家致富,就像为他的贵体而把货币花费在其他使用价值上不会使他致富一样,众所周知,所有这些使用价值给资本家带来的不是收入而是支出。
  虽然在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中,在两者之间交换的这种最初关系中,工人购买交换价值,资本家购买使用价值,而且劳动不是作为某一种使用价值而是作为使用价值本身同资本相对立,但是资本家得到的却是财富,工人得到的却只是在消费中消失的使用价值,这种情况似乎很奇怪。〔凡是涉及资本家方面的问题,在分析第二个过程时再说明。〕这表现为辩证法,它恰好转变为人们所期待的东西的反面。但是更进一步的考察表明,用自己的商品进行交换的工人,在交换过程中完成的是W—G—G—W这种形式。如果我们在流通中从商品出发,从作为交换原则的使用价值出发,那么我们必然会再回到商品,因为货币只是表现为铸币,而且作为交换手段只是转瞬即逝的中介;而商品本身在完成自己的循环之后,则作为需要的直接对象被消费。另一方面,资本代表相反的运动G—W—W—G。
  所有权同劳动相分离表现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这种交换的必然规律。被设定为非资本本身的劳动是:
  (1)从否定方面看的非对象化劳动(本身还是对象的东西;在客体形式上是非对象的东西)。作为这样的东西,劳动是非原料,非劳动工具,非原产品:是同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相分离的,同劳动的全部客体性相分离的劳动。是抽掉了劳动的实在现实性的这些要素而存在的活劳动(同样是非价值);这是劳动的完全被剥夺,缺乏任何客体的、纯粹主体的存在。是作为绝对的贫穷的劳动:这种贫穷不是指缺少对象的财富,而是指完全被排除在对象的财富之外。或者也可以说:是作为现存的非价值,因而是未经中介而存在的纯粹对象的使用价值,这种对象性只能是不脱离人身的,只能是同人的直接肉体结合在一起的对象性。因为这种对象性是纯粹直接的,它也就同样直接是非对象性。换句话说,不是处于个人本身的直接存在之外的对象性。
  (2)从肯定方面看的非对象化劳动非价值,或者说,自己对自己的否定性,劳动是劳动本身的非对象化的存在,因而是劳动本身的非对象的,也就是主体的存在。劳动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活动存在;不是作为价值本身,而是作为价值的活的源泉存在。[劳动]这种一般财富同资本相反,在资本上,财富是作为对象即作为现实性而存在,劳动则表现为财富的一般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活动中得到实现。因而,一方面,劳动作为对象是绝对的贫穷,另一方面,劳动作为主体,作为活动是财富的一般可能性,这两点决不是矛盾的,或者不如说,这个在每种说法下都是自相矛盾的命题是互为条件的,并且是从劳动的下述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劳动作为资本的对立物,作为与资本对立的存在,被资本当作前提,另一方面,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
  在同资本相对立的劳动方面,还应该注意的最后一点是:劳动作为同表现为资本的货币相对立的使用价值,不是这种或那种劳动,而是劳动本身,抽象劳动;同自己的特殊规定性决不相干,但是可以有任何一种规定性。当然,对于构成一定资本的特殊实体来说,必须有作为特殊劳动的劳动与之相适应;但是,因为资本本身同自己实体的任何一种特殊性都毫不相干,并且它既是所有这些特殊性的总体,又是所有这些特殊性的抽象,所以,同资本相对立的劳动在主体上也自在地包含有同样的总体和抽象。例如,在行会的、手工业的劳动条件下,资本本身还具有有限的形式,还完全局限于一定的实体,因而还不是资本本身,那时劳动还只是表现为局限于它的特殊觌定性的东西,而不像同资本相对立的那种劳动那样表现为总体和抽象。也就是说,劳动虽然在每一个别场合是一定的劳动;但是资本可以同每个一定的劳动相对立;从可能性来说,同资本相对立的是所有劳动的总体,而究竟哪一种劳动同资本相对立则是偶然的事情。
  另一方面,工人劳动的规定性对于工人本身是全无差别的;这种规定性本身是工人不感兴趣的,只要是劳动,并且作为劳动对资本来说是使用价值就行。[III—10]充当这种劳动——对于资本来说是使用价值的劳动——的承担者,这就是工人的经济性质:他是同资本家对立的工人。手工业者、行会会员等等的性质就不是这样,他们的经济性质恰恰在于他们的劳动所具有的规定性以及他们同一定的师傅所发生的关系等等。
  因此,这种经济关系——资本家和工人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两极所具有的性质——随着劳动越来越丧失一切技艺的性质,也就发展得越来越纯粹,越来越符合概念;劳动的特殊技巧越来越成为某种抽象的、无差别的东西,而劳动越来越成为纯粹抽象的活动,纯粹机械的,因而是无差别的、同劳动的特殊形式漠不相干的活动;单纯形式的活动,或者同样可以说单纯物质的活动,同形式无关的一般意义的活动。这里再一次表明:生产关系的即范畴的——这里指资本和劳动的——特殊规定性,只有随着特殊的物质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在工业生产力的特殊发展阶段上,才成为真实的。(一般来说,这一点在以后谈到[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关系时应该特别加以阐述,因为这一点在这里已经包括在关系本身中了,而在考察交换价值、流通、货币这些抽象规定时,这一点还更多地属于我们的主观反思。)
  2.现在我们来看看过程的第二方面。如果是一般说的交换过程,那么资本或资本家同工人之间的交换现在是完成了。现在接着发生的是资本同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的劳动的关系。劳动不仅是同资本相对立的使用价值,而且是资本本身的使用价值。作为对象化价值的价值非存在,劳动是作为非对象化价值的价值存在,是价值的观念存在;它是价值的可能性,并且作为活动是价值创造。与资本相对立的劳动,是单纯抽象的形式,是创造价值的活动的单纯可能性,这种活动只是作为才能,作为能力,存在于工人的身体中。然而,通过同资本接触,它成为实际的活动,——它不能自己进行活动,因为它是无对象的,——从而成为实际创造价值的生产活动。就资本来说,这种活动只能是资本本身的再生产——保存和增大资本这种实际的有效的价值,而不是像在货币身上表现出来的那样,仅仅是想象的价值。资本通过同工人交换,占有了劳动本身;劳动成了资本的一个要素,它现在作为有生产能力的生命力,对资本现存的、因而是死的对象性发生作用。
  资本是货币(自为设定的交换价值),但已不再是存在于同交换价值的其他实体并存的特殊实体中的货币,因而不再是从交换价值的其他实体中排除出来的货币;而是在一切实体中,在对象化劳动的任何形式和存在方式的交换价值中保持自己观念规定的货币。资本作为存在于对象化劳动的一切特殊形式中的货币,只要现在同非对象化的、作为过程和行为而存在的活劳动一起进入过程,那么资本首先就是它存在的实体同它现在作为劳动存在的形式之间的这种质的区别。正是在形成和扬弃这种区别的过程中,资本本身成为过程。
  劳动是酵母,它被投入资本,使资本发酵。一方面,资本借以存在的对象性必须被加工,即被劳动消费;另一方面,作为单纯形式的劳动,其纯粹主体性必须被扬弃,而且劳动必须被对象化在资本的物质中。资本(按其内容来说)对劳动的关系,对象化劳动对活劳动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资本在劳动面前表现为被动的东西,资本的被动存在作为特殊实体同作为造形活动的劳动发生关系——只能是劳动对它的对象性的关系,劳动对它的物质的关系(所有这些,在交换价值一章以前研究生产一般的第一章中就应该说明),物质,对象化劳动,对于作为活动的劳动来说只有两种关系:一种是作为原料,即无形式的物质,作为劳动的创造形式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单纯材料;另一种是作为劳动工具,即主体活动用来把某个对象作为自己的传导体置于自己和对象之间的那种对象手段141。
  经济学家们在这里所提到的[与活劳动相对立的对象化劳动]作为产品的规定,还完全不属于这里的考察范围,它是同原料和劳动工具不同的规定。产品表现为资本的被动内容和作为活动的劳动之间的过程所产生的结果,而不表现为这个过程的前提。产品作为前提,跟原料和劳动工具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对象同劳动的关系,因为原料和劳动工具作为价值实体,本身已经是对象化劳动,是产品了。价值实体决不是特殊的自然实体,而是对象化劳动。对象化劳动本身[III—11]在与活劳动的关系中又表现为原料劳动工具。如果考察单纯的生产行为本身,那么劳动工具和原料可以表现为自然界现成的东西,因此只需要占有它们,也就是说,把它们变为劳动的对象和资料,而这本身还不是劳动过程。因而,对这样的原料和劳动工具来说,产品表现为某种质上不同的东西,产品不仅仅表现为劳动借助于工具对材料发生作用的结果,而且与它们并存而表现为劳动的最初的对象化。但是作为资本的组成部分,原料和劳动工具本身已经是对象化劳动,因而是产品
  这还没有完全说明这里的关系。因为,例如在完全没有交换价值,因而不存在资本的生产中,劳动产品也可以成为新劳动的资料和对象。例如,在纯粹为了使用价值而进行生产的农业中就是这样。猎人的弓,渔夫的网,总之,最简单的状态已经要以下面这样的产品为前提:这种产品不再被看作产品,而是变成了原料,或者特别是变成了生产工具,因为这本来就是产品表现为再生产资料的最初的特有形式。可见,这种关系决没有完全包括原料劳动工具借以表现为资本本身要素的那种关系。
  此外,经济学家们还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把产品当作资本实体的第三种要素引进来。这种产品的使命是,既要退出生产过程,又要退出流通并成为直接的个人消费品,舍尔比利埃把它叫作生活资料基金142。就是说,这是这样的产品,它们是使工人作为工人活着,并且使他们在生产期间,在新产品创造出来之前能够生活的前提。资本家所以具有保证工人这样生活的能力,是由于:资本的每一个要素都是货币,它作为货币可以从作为财富一般形式的自身转化为财富的物质,转化为消费品。因此,经济学家们所说的生活资料基金只同工人有关;也就是说,这种基金是以消费品形式,以使用价值形式表现出来的货币,这种货币是工人在他们和资本家进行交换的行为中从资本家那里得到的。但是,这属于[资本和劳动交换的]第一个行为。至于第一个行为同第二个行为的联系,这里还没有谈到。由生产过程本身造成的唯一的划分,是由对象化劳动和活劳动的区别所造成的最初的划分,即原料劳动工具的划分。经济学家们混淆这些规定是毫不奇怪的,因为他们不能不混淆资本和劳动之间关系的这两个因素,也决不能确定它们的特有区别。
  于是,原料被消费了,因为它被劳动改变了,塑形了;劳动工具被消费了,因为它在这个过程中被使用了,磨损了。另一方面,劳动也被消费了,因为劳动被使用,被推动了,以致工人的一定量体力等等被耗费了,结果是工人精疲力尽。但是劳动不仅被消费,而且同时从活动形式被固定为,被物化为对象形式,静止形式,劳动在改变对象时,也改变自己的形态,从活动变为存在。过程的终点是产品,在这个产品中,原料表现为同劳动结合在一起,劳动工具由于变成劳动的现实传导体也从单纯可能性变为现实性;但是,劳动工具本身由于它对劳动材料发生力学或化学的关系,它也在它的静止形式上被消费。
  过程的所有三个要素,材料、工具、劳动,融合成为一个中性的结果——产品。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费的生产过程的各要素,都在产品中再生产出来。因而,整个过程表现为生产消费,也就是表现为这样的消费,它的结局既不是,也不是对象的东西的单纯主体化,而是它本身再成为某种对象。这种消费不是物质的东西的简单消费,而是消费本身的消费;在物质的东西的扬弃中包含着这种扬弃的扬弃,因而是物质的东西的设定。创造形式的活动消费对象并且消费它自己,但它消费的只是对象的既定形式,以便赋予对象以新的对象形式,并且它只是在它的作为活动的主体形式上消费它自己。它消费对象的对象的东西,——与形式无关,——消费活动的主体的东西;它赋予对象以形式,使活动物质化。但是作为产品,生产过程的结果是使用价值
  [III—12]如果我们现在考察以上得到的结果,我们会发现:
  第一,由于劳动被占有、被并入资本,——货币,即购买对工人的支配权这个行为,在这里只表现为引起这个过程的手段,而不表现为这个过程本身的要素,——资本开始发酵并且成为过程,成为生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作为整体来说,它作为活劳动不仅是同作为对象化劳动的自己发生关系,而且,由于这是对象化劳动,它是同作为单纯劳动对象的自己发生关系。
  第二,在简单流通中,商品和货币的实体本身对于形式规定是无关紧要的,也就是说,只要商品和货币仍然是流通的要素,情况就是如此。商品,就它的实体来说,是作为消费(需要)对象处于经济关系之外的;货币,就它的形式已经独立化来说,仍然和流通发生关系,但只是否定地发生关系,因而只是这种否定的关系。只要货币自为地固定下来,它也就消失在死的物质性中,不再成为货币了。商品和货币是交换价值的两种表现,只是具有作为一般交换价值和作为特殊交换价值的差别。这种差别本身又纯粹是想象的,因为,不仅在实际流通中两种规定互相交替,而且就它们每一个本身来考察,货币本身是特殊商品,商品作为价格本身是一般货币。差别只是形式上的。每一种规定只是因为并且只有当它不表现为另一种规定时,才表现为这一种规定。而现在,在生产过程中,资本本身作为形式同作为实体的自身区别开了。资本同时是这两种规定,并且同时是这两种规定彼此的关系。但是:
  第三,资本还只是自在地表现为这种关系。这种关系还没有被设定,或者说,这种关系本身只被设定在两种要素之一的,即物质要素的规定之中,而这种物质要素自身作为物质(原料和工具)和作为形式(劳动)是不同的,并且作为两者的关系,作为实际过程,本身又只是物质的关系——是这样两种物质要素的关系,这两种要素形成资本的内容,而不同于资本作为资本的形式关系。
  如果我们就资本最初表现出来的与劳动不同的方面来考察资本,那么资本在过程中只是被动的存在,只是对象的存在,在这种存在中,使资本成为资本——即某种自为存在143的社会关系——的形式规定完全消失了。资本只是从它的内容来说——作为对象化劳动一般——才进入过程;但是,资本是对象化劳动这件事对于劳动——而这种劳动同资本的关系形成为过程——是完全无所谓的;而且,资本只是作为对象,而不是作为对象化劳动,进入过程,被加工的。变成棉纱的棉花,或变成布的棉纱,或变成印染材料的布,它们的存在对于劳动来说,只不过是已经存在的棉花、棉纱、布。就它们本身是劳动产品,是对象化劳动来说,它们根本不进入过程,只有作为具有一定自然属性的物质存在,它们才进入过程。至于它们是怎样获得这些属性的,这与活劳动同它们的关系完全无关:对于活劳动来说,它们所以存在,只是由于它们是不同于活劳动的东西,也就是说,它们是作为劳动材料而存在的。
  只要从作为劳动前提的对象形式上的资本出发,情况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只要劳动本身通过资本同工人相交换而变成资本的对象要素之一,劳动同资本本身的对象要素的差别就只是对象的差别,一个具有静止的形式,另一个具有活动的形式。这种关系是资本的一个要素同另一个要素的物质关系;而不是资本自己同两者的关系。
  这样,一方面资本只表现为被动的对象,在其中一切形式关系都消失了;另一方面资本只表现为简单的生产过程,资本作为资本,作为与自己的实体不同的东西不进入这种过程。资本甚至也完全没有以它本身固有的实体——即作为对象化劳动,因为这是交换价值的实体——表现出来,而只是以这个实体的自然存在形式表现出来,在这个形式中,同交换价值,对象化劳动,同作为资本的使用价值的劳动本身的一切关系——因而同资本本身的一切关系——都消失了。
  从这方面[III—13]来看,资本的过程和简单生产过程本身是一致的,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作为资本的规定在过程形式中消失了,就像作为货币的货币在价值形式中消失一样。从我们到目前为止所考察的过程来说,自为存在的资本即资本家,还根本没有参加进来。被劳动当作原料和劳动工具消费掉的,不是资本家。进行消费的也不是资本家,而是劳动。这样,资本的生产过程并不表现为资本的生产过程,而是表现为一般生产过程,而且资本与劳动不同,只表现在原料劳动工具的物质规定性上。正是这个方面——这并不仅仅是任意的抽象,而是在过程本身中进行的抽象——被经济学家们抓住固定下来,以便把资本说成是一切生产过程的必要要素。当然,他们这样做只是因为他们忘记了,应该注意资本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资本的行为。
  在这里应当注意一个要素,它在这里不仅是从观察的角度产生出来的,而且是存在于经济关系本身之中的。在第一个行为中,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中,劳动作为劳动,作为自为存在的劳动,必然表现为工人。同样在这里,在第二个过程中,资本本身被设定为自为存在的、所谓利己的价值(这一点在货币中还只是被追求的)。然而,自为存在的资本就是资本家。诚然,社会主义者说,我们需要的是资本,而不是资本家。144在这种情况下,资本被看作纯粹的物,而不是被看作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在自身中的反映恰恰就是资本家。我当然可以使资本同单个资本家分开,而且资本可以转移到另一个资本家手里。然而资本家失去了资本也就失去了成为资本家的属性。可见,资本诚然可以脱离单个资本家,但不能脱离与工人本身相对立的资本家本身。同样,单个工人也可以不再是劳动的自为存在:他可以通过继承、偷窃等等得到货币。但是,这时他就不再是工人了。作为工人,他只是自为存在的劳动。(这一点以后还要进一步阐述。)




[27] 见本卷第241—245页。——编者注
[28] 见本卷第241—247页。——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