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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自由主义还是民主的社会主义

〔南〕米·马尔科维奇

1991年


  英文本载于《实践》》杂志(英文版)1991年元月刊《近来东欧社会变化的意义》。中译文据英文本编译,载于《国际共运史研究》1991年第4期。辛继平编译;责任编辑:晓源。


  东欧现在正处在十字路口。在被称作“现实社会主义”的制度瓦解后,东欧面临着历史性的选择。几种选择展现在它们面前,从传统自由放任主义的市场经济到民主的社会主义。这种选择过程在不同的东欧国家是不同的,这取决于它们面临的具体条件,而东欧的知识分子在这种选择中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现在,传统自由放任主义的市场经济模式吸引着东欧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政治活动家和知识分子。但是,许多人并不清楚19世纪的传统自由主义在20世纪所发生的变化。在经过一系列危机后它进行了自身变革,放弃了完全无政府主义的市场模式和政府管理上的放任自流,而变成了主张有规则的、福利的混合经济模式。然而东欧和苏联的知识分子忽视了这种变化,一下子从教条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者变成教条的自由主义者。他们按照“芝加哥学派”的模式,再次以意识形态的原因接受了一种同样歪曲的所谓“现代社会”的前景,甚至有人不现实地提出在500天内使苏联70%的工业部门实现私有化。
  西方保守主义的宠儿亚历山大·齐普科一再提出,要回到一个健康的正常社会,即里根经济学和撒切尔夫人利已主义的社会。他告诉我们,福利国家只不过是西方社会在例外的繁荣和富裕条件下的一个偶然插曲,现在它再也不能发挥作用了。这也是现在所有东欧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在不断重复的话题;这种做法,如同过去缺乏思考的鹦鹉学舌,只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知识分子这种理性上的完全丧失将使摇摆不定的(变革)运动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1)从过分僵硬、行政管理的计划模式完全转变到无政府主义和社会紊乱滋生的里根模式;(2)从所有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完全转变到全盘私有化,包括大工业企业、钢铁,能源工厂、铁路、航空和银行;(3)从一党制转变到最坏的多党制形式,其中的任何一个党,都可依靠外来的援助,在没有任何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再次垄断权力——至少4年——并摧毁过去数十年建立起来的好的和坏的东西;(4)过去数十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于过分的中央集权管理,家长式的福利政策也导致了众多的溺爱和寄生现象(就业者很少干活,高额的补助房贴使人们没有保持、维修和改善住房质量的责任,公费医疗的浪费,等等);现在则完全不考虑这些福利,并将这些福利看作是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共产主义”制度的特征而废弃,将那些工厂、住房、医院和学校全部私有化;(5)从过去奉行的那些虚假和荒谬的意识形态(斯大林主义、勃列日涅夫主义、铁托主义)完全转变到另一种虚假和荒谬的、早已过时的19世纪的自由主义。
  但是,现在东欧自由主义的信奉者不久将会令人沮丧地发现,过去近半个世纪所建立的社会形态并不是很容易被摧毁的,公众要求更多的政治自由和更好的消费品并不会由于新政策的推行而解决,相反,数以百万人的基本生存条件将受到损害。
  (1)放任自流的管理,由于缺乏新的投资开放环境以及没有详尽的、有准备的政策去把那些剩余的劳动力从超员的、无效率的企业传送到新的工厂和服务部门——这将使数以百万计的工人失业,从而引起严重的社会冲突。
  (2)波兰和匈牙利的经验已经表明,提出出售国营企业是一回事,而真正能出售它们则是另一回事。当然,作为一个例外,东德的所有东西是被强大的西德经济吞并了。另一个区别是,东德人感到好像是自己国家里的二等公民,而波兰人和匈牙利人则觉得像是德国、日本和美国的殖民地里的公民。
  (3)东欧人将会看到,几个极权政党的存在和自由选举所起的巨大作用,只不过是外国金钱的作用,而不是他们自称的民主。实际上,几个东欧国家的人民已经对新的统治政党感到十分失望,他们有可能开始要求更多的参与民主,更多的权力分立和制度监督与制衡,更好的政治文化。
  (4)社会安全的丧失将会深刻地冲击东欧公民,由此他们可能会迫切地要求各种各样的社会福利,并要求更多的非集权和自我管理、更多的竞争能与有调节的市场经济部分地相容。
  (5)传统自由主义,如同极权社会主义一样,注定要破产。前者试图只依靠单独的自由观念来建造一个现代社会,忽视了社会公正,后者则试图按照单独的社会公正和阶级平等观念来使传统的乡村社会现代化,忽视了自由和已获得的民主形式。长期的实践证明二者的设想都是站不住脚的和行不通的。东欧人民最终会发现,要真正解决他们社会存在的问题,必须使自由与社会公正、民主与社会主义结合在一起。
  相比之下,民主的社会主义(Democratic socialism)是一种全体公民的政治和社会经济权利能得到保证和实施的社会制度。
  尤为重要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主导经济企业的社会所有、对社会过程最低限度的宏观管理和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社会主义的民主以基本的自由—民主制度为其前提:承认公民自由、政治多元化、自由选举、权力分立、司法独立。并且,民主的原则还要从政治领域发展到经济和文化领域,包括雇员在经济企业和文化机构中能参与决策。因此,除了传统的议会民主制形式外,它还包含多种直接民主的形式(公民的表决权、创制权、公民组织对候选人的提名权、对当选代表的罢免权)。
  民主的社会主义,一方面不同于官僚式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也不同于社会民主主义的社会。与官僚制、国家所有和控制、一党制不同,民主的社会主义具有如下特征。
  (1)真正的政治多元化,包括所有政党和非党派政治组织的存在。任何政党的基本目标是赢得和保持权力。在政党内部,其权力关系表现为等级和独裁,它由少数精英来统治。为了获得选民的支持,政党要提出自己完整的、带有意识形态色彩并经常保持不变的纲领(它要将政党所主张的特殊利益合乎情理地加以解释)。非党派组织和社会运动则是为特殊的目标(自然环境的保护、和平、妇女解放、工人条件的改善)而斗争;它们趋向于更多的多元化,较少的追逐政治权力和意识形态化。政治组织的功能唯一要受到限制的,是要放弃暴力行为和鼓动民族宗教与种族仇恨的行为。
  (2)所有政治决定均由公民代表作出。他们是由政党、社会运动和公民组织提名,通过自由、直接、秘密的差额选举而产生。这些代表不得享有任何沕质特权,并能为一定数量的委托人服务。这将消除造成官僚政治制度中上级任命制的种种因素。
  (3)社会生活,尤其是大众传播系统、文化和微观经济,不受国家控制,并构成公共生活(“市民社会”)的一个独立领域。
  (4)为了防止任何形式的官僚唯意志论和政治官员对决策过程的专横干预,民主的社会主义将实行极其严厉的法制。不正当的法律必须加以改变,而不是任意违反。
  (5)国家除了一些必需的作用外(诸如保持社会秩序、实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权、调解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冲突),还需具有宏观经济调控的功能。实际上,所有现代政府都对经济采取了最低限度的宏观调控,其手段是金融、财政和外贸政策。另外,民主的社会主义政府尤其关注控制生态问题和全面的社会发展,而生态问题之所以受到民主的社会主义政府如此强烈的关注,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环境问题只有在一个社会不再认同于最大限度地追逐物质增长和物质消耗(而这是资本主义的通病)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受到认真、严肃的对待。
  (6)所有财产形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包括出于生产目的的公民储蓄金的使用、个体所有经济的增加、农业以及一些前国营企业的私有化。但是,规模大且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资料仍属社会财产,它们是几代人的劳动成果,是属于全社会的。在市场经济中,社会财产可以股票资本的形式在市场上标价,部分或全部优惠出售给公民、雇员集体,或者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出售给外国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议会,制定法规以控制社会财产的使用和收入的分配,法院则监督这些法规的实施。政府成立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以决定社会资本的合理使用。
  (7)民主的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混合社会,其特性与三种市场的存在不是不相容的,即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股票市场对于任何市场经济都是不可缺少的。劳动力市场将促使剩余劳动力从一些企业和部门转移到所需要的企业和部门中去。政府经济发展政策的一个必需部分,是既要保证新兴产业的投资,又要贯彻缩短工作时间以保障全体就业的总政策。
  (8)民主的社会主义将保证实现有效率的生产,尽管社会企业的效率不是依赖于财产的性质,而是依赖于管理和组织工作的质量。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公司其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努力创造相高水平的效益,管理者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对实际管理具有完全的控制权。唯一不同的是,在私人公司,理事会的成员是股东代表,而在这里,理事会的成员,一部分是雇员的代表(一种自治管理的因素),另一部分则是由国家任命。
  (9)社会福利将由教育、文化、大众媒介、科学研究和保健等专门的自治共同体来组织协调,国家议会将决定把国民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这些多方面的福利需要。自治共同体(由所有参与此领域工作的各机构的代表组成:学校、医院、大众媒介)将根据其实际的客观要求来分配这些基金。
  上述内容,是民主的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主张。可以看出,这些主张同社会民主主义是有区别的。19世纪的社会民主党是遵循卡尔·马克思的基本观念的革命组织,它们希望赢得议会选举并通过必要的立法手段来逐步改造社会,但它们也准备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去夺取权力,这两种对待社会变迁的不同态度使得党内形成不同的派别。社会民主党的国际组织(第二国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是支持还是反对本国政府参战的问题上发生分裂,社会民主党的激进派转变为共产主义政党并创立了第三国际。从那以后,社会民主党更是以改良的方式来要求更多的政府经济管理和相当高水平的社会福利,但民主的社会主义在两个方面是不同于社会民主主义的。
  首先在政治多元化和民主的概念上,绝大多数社会民主主义者把政治生活简单地归结为多党制,而忽视了社会运动和非党派政治组织可能发挥的作用,而它们更多的是要求解决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不是追逐权力。同样,他们还忽视直接参与民主制的重要性,仍然把民主停留在传统议会制的范围之内。
  更重要的区别在于对社会财产性质的认识上。当代社会民主主义之父、19世纪末期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右翼领导人爱德华·伯恩施坦已经看到,随着股东的增加,资本主义的难题和经济剥削能加以解决,代替资本剥削—工资劳动关系的将是,所有劳动者变成小资本家,阶级冲突会逐渐消失。
  事实在于:随着大量有权势的中产阶级和福利国家的出现,以及渐进的税制改革和社会立法,许多工人改善了生活条件——阶级冲突在社会民主主义政府的统治下相对缓解了。但阶级差别之大,仍然是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政府难以容忍的,那些掌握着巨额资本的少数最富裕家族还发挥着政治影响——在这个世界,政治也变成了一个市场,金钱能在选举运动与许多院外活动和压力集团的活动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假如民主的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组成一个混合的社会,前者的社会主义因素占上风,后者则更多表现出资本主义因素。
  既然社会民主主义者意识到国有财产将导致官僚化,而且也不相信经济参与民主,因此,他们把社会财产的私有化看作是可以接受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和英国为争取经济和政治自治的大规模工人群众运动,都被社会民主党和工联领导人所扼杀。
  民主的社会主义把社会财产的私有化看作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即保证社会新的投资和剩余劳动力转移所需资本的范围。他们也同意国有财产会导致官僚化,但是,对它们进行自治是民主的社会主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社会财产可分为三种国家资产,在国营企业中,管理者和理事会由国家任命,所得全部归国家;在社会企业中,管理者和理事会的一半由雇员选举,其收益由国家和联合体分享。这种经济民主和社会公正的因素是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所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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