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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托派

刘平梅

(2004年)


  《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托派》曾在香港《十月评论》杂志1994年第5/6期、1995年第1、2、4、5/6期连续刊登,现在发表的是经过作者补充及作了一些修改的新版。


第一章 中国托派出生于中国共产党内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肃托运动
第三章 中国托派提出有条件的回归共产党,提出与中国共产党合作抗日、反国民党
第四章 中国托派中央机关多次受到国民党的破坏。陈独秀在法庭上的《辩诉状》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在苏区进行的肃反运动
第六章 陈独秀再次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合作抗日。中国共产党诽谤中国托派是汉奸特务
第七章 中共湖西地区的“托匪”案。延安王实味“托匪奸细”案
第八章 中共与托派在中国革命路线上的分歧。中国共产党镇压中国托派
第九章 中国史学界对陈独秀、托洛茨基、中国托派的评价



第一章 中国托派诞生于中国共产党内


  1923年列宁在病中,苏共党内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等问题,发生了一系列争论。列宁逝世后,又发生“一国建成社会主义”问题的争论。1926-1927年,在国际问题上,托洛茨基反对斯大林、布哈林的英俄委员会的策略、中国共产党加入国民党的策略。托洛茨基早在1923年就反对中国共产党加入国民党,1925年再次提出中国共产党员退出国民党,而且发出蒋介石反动倾向的警告。
  1924年9月在莫斯科创办的中山大学,吸收共产党和国民党派往苏联学习的学生,培养中国革命干部。在莫斯科还有1922年创办的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培养东方各国的革命干部(包括中国的革命干部);此外,在列宁格勒有列宁学院,培养共产党员干部。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新建立的党,党的干部对党的组织工作、政治工作没有经验和理论修养,极需要在政治理论上得到教育。中国共产党派出大批党员、团员去苏联学习。
  1925年前后,中国学生大批涌入苏联。中国革命失败后,1927年和1928年派往苏联学习的中国共产党员和社会主义青年团员有七、八百人,大多数进入中山大学,其次是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少数进入列宁格勒的列宁学院。
  中山大学于1924年11月举行开学典礼。由托洛茨基主持开学典礼。首任校长是拉狄克,苏共左派反对派成员。在校讲课的教室有几个是苏共左派反对派。从1924年至1927年6月拉狄克任校长期间,中国学生受到苏共左派反对派思想的影响,倾向于托洛茨基。在蒋介石“四·一二”事件前夕,1927年4月3日,托洛茨基发表《中国革命中的阶级关系》,指出中国革命分裂的危机不可避免,提出中国共产党退出国民党,“共产党完全独立”。4月5日斯大林在莫斯科党组织的积极分子会议上演讲,批驳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革命分裂危机的警告,说蒋介石是“服从纪律的”,反对中国共产党员退出国民党。斯大林的演讲过了七天,就发生“四·一二”事件,蒋介石在上海屠杀工人,捕杀共产党员,随后7月15日,汪精卫在武汉“分共”。中国革命的失败,引起留苏的中国学生很大的震动,使中国学生看到正确的是托洛茨基并非斯大林。
  1927年苏共党内斗争激化,特别是在中国革命问题上。中国政治形势一再发展,一而再地证明托洛茨基反对派的正确,斯大林、布哈林,共产国际的错误。斯大林只好用“开除党籍”的手段来打击反对派。
  在苏共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前夕,10月苏共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决议,把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开除中央委员会。12月举行苏共第十五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要采取措施迫使反对派成员从思想上抛弃托洛茨基主义,迫使反对派不是投降认错,就是开除党籍。
  中山大学校长拉狄克,于1927年7月被撤职,代替他的是斯大林主义的官僚米夫,托派学生有的已被苏共开除出党。莫斯科中山大学是苏共左派反对派影响比较大的学校,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耶洛斯拉夫斯亲自到校召开党员大会,在会上作报告,诋毁托洛茨基,说托洛茨基从来就是孟什维克,长期以来反对列宁,托洛茨基参加十月革命,只不过是投机。他的讲话立即引起听众的愤怒,提出抗议,有的要上台讲话为托洛茨基辩护。耶洛斯拉夫斯的讲话,想要达到肃清托洛茨基思想的影响,适得其反,反而推动了还不大清楚托洛茨基反对派的人去阅读反对派的文件,去研究苏共争论的问题,因而推动了中国学生走向托洛茨基反对派。
  按照共产国际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员编入所在国——苏联共产党组织,在苏联留学的中国共产党员又是苏共的党员或团员(作为候补党员)。其中有不少人成为苏共反对派成员,而大多数学生倾向于左派反对派。
  1927年十月革命十周年纪念游行,中国学生与群众一道参加了游行,有一部分中国学生中的反对派在红场游行示威,高呼“拥护托洛茨基!”、“反对斯大林!”的口号。他们和苏共反对派一起与拥护斯大林派的群众发生冲突。
  苏共借红场游行示威事件,11月14日开除托洛茨基和季诺维也夫党籍。随后,反对派的人被流放。
  参加十月革命纪念游行示威反对斯大林的中国学生:区芳、陈亦谋、史唐、宋逢春、梁干乔、陆一渊、陈琪、文岳……等十余人,被中山大学开除,遣送回国。在中山大学,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加入了托洛茨基反对派的中国学生还未暴露的都隐蔽起来。1928年秋,由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转到中山大学中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托洛茨基反对派。九、十月间,在莫斯科的中国学生托派人员在莫斯科集会,正式建立组织。这是中国托派最早的组织。这个组织选举出一个三人组成的“干事会”,安福为书记,王文元为宣传,范金标(范锦标)为组织,曾猛、卞福临为干事,候补李平、谢英。范金标是苏共反对派的联系人,他从苏共反对派那里取得托洛茨基的《共产国际纲领草案批评》,其中第三部分是《中国革命的总结与前瞻》,批评共产国际在中国执行的机会主义路线。共产国际、斯大林在中国革命失败问题上推卸责任,诿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中国学生看到这个文件,受到很大影响。到1928年冬,在中山大学的反对派和同情者合计已有一百四、五十人,占全校学生的三分之一。到1929年,中国学生反对派被揭露时,全苏各学校的中国学生反对派已达二百多人。
  1929年五、六月间,有大批中国学生将被遣送回国。在回国前夕,反对派开了一次大会。决定:1.回国后留在党内,不暴露自己立场,遵守纪律,服从多数。在讨论时只有用曲折的方法提出自己的看法,以纠正中共六次代表大会所作出的错误决定;2.以中共党内一派自居,不是组织新党,另立门户。(对此,当时只有刘仁静一人反对。)王文元在回国之前,他在“干事会”的宣传干事职务由赵言轻(赵彦卿)顶替。[1]1929年12月,苏联发动大清洗,各学校掀起肃清托洛茨基分子运动。苏联格别乌派入中国学生的洛果夫(俄名,诨名“老寡妇”,陕西人),打入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反对派内为坐探。他与中国学生反对派干事会的宣传干事赵言轻“很要好”,他诱迫赵交出反对派二百余人的名单。当夜,中国学生反对派全部被逮捕,随后流放(当夜赵言轻悬梁自杀身亡)。而已回国的人,苏共通知中共,清除出党。中山大学因此而停办了。
  回国后的中国学生反对派,先后建立了三个托派组织。一、1928年一月初,由史唐(施叔云)、梁干乔、陈亦谋等人建立了在中国第一个托派组织“中国布尔什维克列宁主义反对派”——“我们的话”派。二、留苏中国学生托洛茨基反对派未暴露身份的,回国后,中共得到苏共通知的名单,全部被开除出党,或“自动脱党”。王文元、刘仁静、吴季严、蔡彩莲就是其中的几个。1930年1月,刘仁静、王文元等建立“中国左派共产主义同盟”——十月社。三、从莫斯科回国的赵济、刘胤、王平一等七人,成立“战斗社”。
  在国内,在中国共产党内的陈独秀、尹宽、彭述之、郑超麟等人,看到了从莫斯科回国的学生王平一带来的托洛茨基文件,接受了托洛茨基对中国革命问题的意见,在中国共产党内形成以陈独秀为中心的反对派。那时,在中国共产党内并没有具体的组织,只是围绕着陈独秀周围的一群人经常交谈党的政策问题而已。当陈独秀等人要加入“我们的话派”遭到拒绝后,于1929年9月成立了“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出版《无产者》,被称为“无产者社”。
  四个托派组织,在托洛茨基促进之下走向统一。1931年5月1日,召开统一大会,四个托派组织的代表17人,列席代表4人。代表482名成员。在大会上陈独秀作《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纲领》的政治报告。纲领分五个部分:(一)过渡时期反对派之总任务;(二)中国革命失败的教训;(三)过渡时期我们的策略;(四)中国革命的前途;(五)共产主义运动的分派及反对派目前的任务。纲领确定“中国社会是资本主义占优势的资本主义社会”。由此而得出“中国革命性质是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中国还完成的资产阶级民主任务是在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下来完成。目前的任务是,在革命的彻底的民主口号之下,准备工人阶级走向第三次革命(后来,提出以“召开普选全权的国民会议”为中心口号,争取民主权利,来组织群众、动员群众走向革命),推翻国民党独裁政府。大会通过了“纲领草案”,大会选出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推选出五人组成书记处,陈独秀为总书记,郑超麟为宣传部主任,陈亦谋为组织部主任,党报主编王文元,秘书长宋逢春。大会通过中国托派组织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又称“中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列宁主义反对派”),表明是共产党的一派。1933年托洛茨基放弃了在共产党内进行改造共产党的组织路线,1935年准备建立新的共产国际新的党。中国托派1935年上海代表大会决定,中国托派组织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同盟”。自此。中国托派再不把自己归属于共产党的一派了,而是不同于共产党的共产主义政党。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肃托运动


  中国共产党内陈独秀反对派,以陈独秀名义多次上书党中央 , 申述自己对共产党中央所实行的政策和对中国革命问题的见解,遭到党中央批评。
  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六届二中全会(1929年6月25日至7月1日)作出决议,决议指出“最近党内发现了国际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小组织。这一反对派现在已成为帝国主义破坏苏联、反对世界革命的工具,无疑的在中国的反对派要同样的成为中国统治阶级反对革命破坏党的工具,所以党必须坚决的予以制裁,巩固党的组织”。[2]会议决定,把肃清党内流传的托洛茨基主义及托派小组的分裂活动作为党内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发出《通告第四十号》,规定党内反对托派斗争的方针是“理论上的指斥,组织上的制裁“,“肃清其领袖活动份子“。1929年8月5日,《红旗》出版专号“反托洛茨基主义专号”(第36号),登载有李立三的《反托洛茨基主义和中国的机会主义大纲》(是中央提供的反托指导性的文件),以及斯大林的《中国革命问题大纲》和《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脱离反对派的宣言》。1929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中国党内反对派问题》的“第四十四号通告”。通告指出,中央发现了反对派,“在党内与党外有他的秘密组织,有他的秘密出版物”。“中国党除在思想上与反对派作坚决斗争外,并要从组织上遵照共产国际的决议,与无产阶级最高原则,坚决地肃清反对派在党内的任何活动,以巩固党的一致”。
  192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反对派的决议》,指出“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主义反对派对于目前革命的根本问题都走入了取消主义的观点,最近陈独秀同志致中央的信[3]就是一个很好的代表”,他这信的观点“完全推翻共产国际指导中国革命的一贯的列宁主义路线,完全推翻六次大会与中央对于目前革命的根本策略而走到了极可耻的取消主义”!此信“公开的反共产国际,反六次大会,反中央,反党的路线”。因此,中央在组织上作出决定:“一、各级党部如果发现了这样的小组织必须马上解散,对于参加的同志须予以组织上的制裁。二、经过讨论以后,仍然固执他的取消主义的思想,不执行党的策略,不服从决议的,应该毫不犹豫的开除出党。三、陈独秀同志必须立即服从中央的决议,接受中央的警告,在党的路线下工作,停止一切反党的宣传与活动” 。故此,陈独秀在党内的反对派,反对盲动主义的武装暴动“就是不要革命,取消革命”,被中共称为“托陈取消派“。
  中共各地方党组织,执行中央政治局10月15日决议,对党内反对派进行开除。1929年10月21日,江苏省委作出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及作出《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决议,并请求中央开除陈独秀。
  10月26日,陈独秀与彭述之联名致函中共中央,指出党中央的政策是“盲动主义”,“机会主义”的政策,宣告:“你们说我们是反对派,不错,我们是反对派,我们的党此时正需要勇敢的、对革命对党负责的反对派,坚决的不和机会主义冒险主义威吓手段腐败官僚的领导机关同流合污”。
  1929年10月26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信,指示“党应当同陈独秀的取消主义纲领进行无情的斗争,因为这纲领否定正在发展中的革命高潮,甚至否定革命高潮必然到来的客观前提”,“必须继续加紧揭露托洛茨基主义的反革命本质”,“党应当把自己队伍中的那些隐蔽的托洛茨基份子和取消主义份子清洗掉”。
  中国共产党接到共产国际的指示,更加加紧进行肃托反托运动。
  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开除陈独秀党籍,并批准江苏省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四人的决议案》。
  此时期,肃托运动在做法上还没有把托派作为反革命,虽然共产国际、王明、李立三有把托洛茨基派说是反革命。对党内托洛茨基反对派还是采取争取他们回到党的立场上来。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和周恩来曾与陈独秀谈话,要陈独秀去苏俄,想用共产国际的力量压服陈独秀。谈话毫无结果,陈独秀拒绝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批评意见,也不去莫斯科。
  周恩来找王文元谈话,要他写一声明,放弃托派意见。王文元答应写。第二天,王文元却交出了一份声明,表明自己的政治意见。几天后(1930年5月14日)王文元被除开出党[4],其他许多党内托派人员,都是经过组织的谈话,要他们放弃托派意见,回到党的路线上来。所以,那时反托斗争的方针是“理论上的指斥,组织上的制裁”。
  1929年12月20日,中共江苏委宣布,批准上海沪东、沪西、沪南、闸北各区委支部开除郑超麟、刘伯庄、尹宽、李季、陈碧兰、杜琳、薜农山等人的党籍。
  1929年12月,中共接到苏共的通知,八月回国的同志多数被指有参加托洛茨基反对派活动的嫌疑。中共中央即向苏共所提供的名单,分别发出通知,要他们表明自己对托派的政治态度,以及是否参加反对派活动。接到中共中央通知的人,有的人在《红旗》上发表声明,脱离托派(赵醒民),有的人声明与托派毫无关系(鲍成美,濮德志等十四人) 。收到通知的大多数人不予理睬。有的被开除出党,有的作为自动退党。1930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第八十号》,决定开除刘仁静、刘胤、赵济、陆梦衣等人党籍。1930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第123号》,向各级党组织通知各地开除取消派份子名单:郑超麟、陈碧兰、高语罕、江常师、刘伯庄、杜琳、李季、尹宽、薜农山、谢庄、高衡、罗亚兰、罗世璠、董铁肩、范香谷等。
  到1930年上半年,中共党内的托洛茨基反对派人员大多数被开除出党而转到党外的托派组织。有一些人被开除后或退党后没有参加党外的托派组织,而是消沉了,退出了政治舞台。经过1928年至1930年,中共的肃托运动,已经肃清了中共党内的托洛茨基反对派,照理中共党内的肃托运动应该结束。
  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托派最大的分歧是在于革命形势的估计,革命战略与策略、革命路线的问题。
  对革命形势的估计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决定斗争策略。正如列宁所说的,革命退潮时我们的斗争策略就不同于革命高潮时的斗争策略。1927年经过蒋介石的“四·一二”事变和汪精卫的武汉“分共”,随后国民党进行清共,捕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反革命的白色恐怖笼罩着城市与乡村,革命是失败了。革命是处于退潮时期了。因此,中国托派提出召开普选全权的国民会议为中心口号,以便争取民主,蓄积革命力量,组织群众,动员群众,过渡到革命高潮到来时,进行推翻国民党独裁政府,夺取政权。
  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革命形势是“不断高涨”(1927年11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1928年7月—9月),作出的决议,认为中国革命新高潮必然兴起。[5]中国共产党从“八七会议”以后,就执行了发动暴动,夺取政权,建立苏维埃的斗争策略。于是便有瞿秋白的盲动主义路线(从“八七会议”后到1928年底,在各地发动了一百多次起义,均告失败),李立三的盲动冒险主义路线,要在全国准备发动起义,组织中心城市罢工、武汉起义。中共六届三中全会批判李立三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王明为党的领导。王明一方面批判李立三路线(其实王明是李立三路线的拥戴者,提出“武装暴动、夺取政权”,“革命首先在主要数省甚至一省胜利”)[6];另方面又实行了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强调全国的革命高潮,直接革命形势即将到来,采取全国的进攻路线。中国共产党经过瞿秋白的盲动路线,李立三的盲动冒险主义路线和王明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折腾,在各地发动罢工斗争、武装起义以及部分地区的农民暴动,一个一个地失败了。在国民党的反动镇压之下,共产党丧失了大批革命干部(1927年底党员从六万人减少到一万人),牺牲革命群众不计其数。在国民党统治的地区,特别是中心城市的共产党组织受到严重的破坏。1933年1月,中共中央领导机关也不得不从上海迁往江西苏区。1935年当蒋介石重兵四面八方重重包围江西苏区的时候,中国共产党也不得不放弃江西苏区,逃离江西。
  革命高潮没有如共产国际、中国共产党所愿望那样到来。1927年革命失败后,一直处于革命低潮。
  无论瞿秋白路线、李立三路线和王明路线都是在共产国际、布哈林、斯大林和米夫指导之下制定的。当他们的路线走不通,屡遭失败的时候,共产国际把失败的责任推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瞿秋白、李立三、王明身上,正如把1927年革命失败的责任推到陈独秀身上一样。



第三章 中国托派提出有条件的回归共产党,提出与中国共产党合作抗日、反国民党


  托洛茨基被开除出苏共,而托洛茨基却要求恢复党籍,回到苏共里来。托洛茨基反对派是要在共产党内改造党。
  中国托派认为,“中国共产党虽然做过不少的错误,毕竟还是在群众中有权威的,它不但是无产阶级的党,并且应该站在民族领导的地位”。[7]既然托派认为中国共产党仍是无产阶级的党,所以托派几次表示有条件的回归共产党;并提出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
  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1931年2月15日,中国左派反对派统一协议委员会发表了《告全党同志――立三路线与国际领导的破产》,抨击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王明小组织在米夫的支持下,把李立三派和瞿秋白派打下台,把罗章龙开除党籍,“这是共产国际分裂中国共产党的阴谋” 。文章指出,“李立三路线”是遵照共产国际指示制定的,“立三路线的错误,根本就是共产国际的错误”。建议“规定日期召集全党的代表大会,对于政策及党制,加以根本改变――必须采取左派反对派的路线”,“我们应当选举代表参加大会,并且在会上讨论左派反对派恢复党籍问题,我们得立刻回到党内来”。[8]
  托派回归共产党的条件是:中共必须接受托派的路线,改变政策及党制。诚然,这样的条件中国共产党不会接受的,共产国际也不允许中国共产党接受这样的条件。
  那时,中国托派仍然争取有条件的回到共产党里来。虽然,大多数人是被开除出党,但托派仍然作为共产党外的一派,只有到1935年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同盟”之后,再没有提出回归共产党。
  中国托派在统一代表大会建立了统一的“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之后,于1931年8月6日在机关报《火花》创刊号上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告民众书》,声讨国民党统治四年来的种种罪行。宣言:“中国人民不能再在国民党资产阶级统治下,受尽帝国主义军阀的蹂躏了,国民党资产阶级,无论蒋介石或其他各派政客军人的政权再没有统治中国的能力与信用了”,号召“工人、农民及一切受压迫的民众们,依靠自己的组织力量、武装力量,来实现全权的国民会议,来领导反帝国主义的斗争,解决土地问题,实现八小时工作制,各业工人自由组织工会,反对国民党的军阀战争!“[9]
  “九一八”事件,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满州(东三省),1931年9月24日,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立即发表了《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满州告民众书》,谴责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主义,号召“民众立刻自动的武装起来”!“立刻自动的组织各地方国民会议预备会,领导反日斗争和准备普选的全国国民会议之召集“!“反对屠杀农民和对日采取不抵抗主义的国民政府”。[10]
  从上面的两个文件,可见中国托派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严正立场,提出召开普选全权的国民会议来领导抗日战争,以代替不抵抗主义的国民政府;平均土地给农民,工人自由组织工会。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三省,威胁华北,蒋介石政府采取“不抵抗主义”政策,丧权辱国,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要打倒国民党政府。在“九一八”事件后,国民党各派军阀、政治派系也乘机反蒋。国民党政府发生了政治危机。1931年12月15日,蒋介石被迫下野,蒋介石行政院长职务由汪精卫派系的陈铭枢代理行政院长。汪精卫的改组派政府并没有改变国民党政府的基本政策;对日本帝国主义退让,对人民抗日要求进行镇压。于是,便有“一二·一七”南京“珍珠桥惨案”事件发生。从而更加激起人民反对国民党的情绪,遂有各地群众捣毁各地国民党党部的事件发生,开始了抗日爱国的学生运动,发展为资产阶级商人、工人、知识份子参加的爱国抗日运动。群众起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反对丧权辱国的国民党政府的浪潮,闪现了革命的先兆。
  托派观察到这样的政治形势是:“目前是国民党资产阶级的统治已由动摇而走向崩溃,民众已经开始抬头的时期”。“形成了无阶级进攻的客观环境,反日的民族斗争已造成了武装民众的特殊机会……我们一秒钟也不能放松的抓住目前这一新阶段的实际环境与机会,鼓动工人群众起来为这些口号而斗争,以造成革命的高潮,以造成革命的形势”。[11]
  为了推动革命运动的发展,必须把所有一切革命力量结合起来,于是中国托派作出与共产党合作的决定,不管中国共产党连篇累牍的攻击中国托派是取消革命的反革命派。
  1932年元旦,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发表《告全党同志书》,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共同合作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告全党同志书》写道,目前的学生运动,“已由反日走到反国民党”,呼吁全党同志起来“纠正党领导机关之错误以改造整个党”,“集中全力于城市职工运动,以推动工人群众能够很快的起来参加并领导反日反国民党斗争”;“令苏区的武装力量尽可能的就近向有工人运动或反日运动的城市前进,和这些运动汇合起来”;“对于所有工会运动中,罢工斗争中,学生运动中,反日运动中,国民会议斗争中,反国民党斗争中,以至组织苏维埃运动中,一切共产主义者之联合行动,不加任何形式的阻止与破坏,以便统一我们的力量,向阶级敌人进攻。我们左派反对派在一切行动中,准备和全党同志携手前进”。[12]
  1932年2月间,托派中央陈独秀、彭述之、罗汉三人(当时托派中央领导机关就是他们三人)联名《致中国共产党中央信》(委托施卜君夫人转交中共中央)。中国托派正式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合作抗日”,“共同反蒋”。
  中国共产党对托派提出合作,共同进行反日反国民党斗争的呼吁,保持沉默。直到1936年4月,中国共产党发表宣言,呼吁国民党,中国托派等各党各派共同“创立抗日的人民阵线”,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提出和中国托派合作抗日了。不过,过了几个月,中国共产党就攻击中国托派是汉奸、国民党特务,对中国托派的态度180度的大转变。



第四章 中国托派中央机关多次受到国民党的破坏。 陈独秀在法庭上的《辩诉状》


  国民党一直把中国托派作为共产党一类的政党来看待。国民党大肆搜捕共产党人,同样也大力搜捕中国托派。1931年托派遭受到国民党的破坏。
  托派统一代表大会建立了中国托派组织机关不久,5月23日,由于叛徒马玉夫的告密,托派中央机关被国民党政府破获。中央委员郑超麟、王文元、陈亦谋、何资深、宋逢春、楼国华、濮德志、江常师以及郑超麟妻子托派刘静贞、何资深妻子托派张以森,房主托派王芝槐和他的妻子、女儿等十三人被捕。马玉夫不知道陈独秀、彭述之的地址,彭述之事先得到消息立即离家出走,陈、彭幸免于难。
  1931年11月间,法院宣判,郑超麟15年徒刑,何资深9年,陈亦谋、江常师、楼国华、王文元、宋逢春各判6年徒刑,濮德志2年半。陈亦谋死于狱中。
  陈独秀于1931年7月间,吸收蒋振东,尹宽、宋敬修和原来的中委彭述之组成新的中央委员会。可是这个新的中央委员会刚组成不久,在8月间,尹宽、蒋振东、宋敬修(代表彭述之)参加托派上海沪西区委员会成立大会,与刘毅、金鸿图、孙玉杰等人一起被捕。新组成的中央委员会再次遭受破坏。
  此时,托派中央机关由陈独秀、彭述之和罗汉三人组成。直到1932年5月,狱中发生流行病,在狱中服役的濮德志和宋逢春因病保外就医,陈独秀把他们二人拉在一起,组成五人的“中央委员会”。陈独秀(书记),彭述之、罗世璠、濮德志、宋逢春。秘书谢少珊。
  可是不久,这个新的常务委员会全体人员被国民党政府逮捕了,中国托派中央机关遭受到第三次破坏。事件发生在1932年10月15日,常务委员会在谢少珊家开会,被国民党警探会同法租界捕房破获。彭述之、宋逢春、罗世璠、濮德志及谢少珊当场被捕。谢少珊被捕后,供出陈独秀地址(陈独秀因为胃病没有出席会议)。是晚,陈独秀在家被捕。
  是晚又逮捕了广西人梁有光(贺希)。16日逮捕了温州人王子平(曾猛)湖南人何阿芳(何资深),山东人王鉴堂(王平一)。17日逮捕了郭竞豪(彭道之)。
  原为中国共产党总书记,今为托派“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书记的陈独秀被捕,轰动了全国。托派陈独秀的公开受审更是引起全国的注目。1933年4月14日南京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法庭内是坐无虚席,站立于旁及室外之人甚多,人们都欲观看这个五四运动的主将,中国共产党的缔造者、领袖、中国托派的领导人,曾经叱吒风云一时的革命家在法庭上的表现。
  陈独秀在法庭面前,大义凛然,泰然自若,坚定、沉着、机智的回答法官所提出的种种问题。下面是几个精彩问答。
  第一次审讯(4月14日)。法官问:“当时(1927年)共产党的活动,第三国际态度如何?你是否满意?”
  法官提出这样的问题,显然是挑起陈独秀说出反对第三国际的内情,用陈独秀的口来骂第三国际。可是,陈独秀并不上圈套,而且答得很妙:“无所谓满不满意”。
  法官问:“中国共产党反对派即托派最终目的如何”?
  陈独秀就慷慨陈词,直言答道:“世界革命。在中国需要解放群众,提高劳动者生活,关于夺取政权,乃当然的目的”。
  法官问:“被捕十人中,有几个人认得”?
  陈独秀答道:“以政治犯资格,不能详细报告作政府侦探,只能将个人情况报告”。[13]
  法官问:“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
  陈独秀立即把国民党政府置于被告席上,控告国民党政府。他答道:
  “这是事实,不否认。至于理由,可分为三点,简单说之:一、现在国民党政府是刺刀政治,人民既无发言权,即党员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民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苦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的现象。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十九路军在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济。至所谓长期抵抗,只是长期抵抗四个字,始终是不抵抗。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经过三次庭讯托派人员之后,检察官控告陈独秀所写的各种文章、文告、决议等等,其内容“均利用外交,攻击国民政府,使国民政府威信扫地,不能领导群众,应由其领导农民及无产阶级,与以武装暴动,组织农工军,促(建)立苏维埃政权,推翻国民政府,由无产阶级专政,并欲打倒资本家,复(没)收土地,分配给贫农,破坏政治经济组织,故为危害民国,毫无疑义。综合被告之主张,共有四个阶段:一、组织团体;二、宣传;三、武装暴动;四,无产阶级专政。但是,被告的行为,在第二阶段中至第三阶段,现在还办不到。综合所述,被告实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及第二条第三款”。[14]
  陈独秀对检察官提出的控告进行抗辩。陈独秀宣读了自己拟定的《辩诉状》,不仅为自己辩护,而且为中国共产党、中国托派辩护,句句铿锵有力。陈独秀利用公开审讯的法庭,宣扬共产主义,表白托派的政治主张;而对国民党、国民政府进行鞭挞,把原告——国民党政府变为被告,控告国民党、国民政府祸国殃民的罪行。犯“危害民国”、“叛国”罪的是国民党、国民政府,而不是托派陈独秀。为了更好的了解中国托派的政治主张、共产主义战士陈独秀,我们在这里较为详细地介绍陈独秀的杰作《辩诉状》。
  陈独秀首先叙述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必要。他说:“半殖民地的中国,经济落后的中国,外困于国际资本主义、内困于军阀官僚。欲求民族解放、民主政治之成功,决非懦弱的、妥协的上层剥削阶级全躯保妻子之徒,能实行以血购自由的大业。并且彼等畏憎其素所践踏的下层民众之奋起,甚于畏憎帝国主义与军阀官僚。因此,彼等亦不欲成此大业。惟有最受压迫、最革命的工、农劳苦人民与全世界反帝国主义、反军阀官僚的无产阶级势力,联合一气,以革命怒潮,对外排除帝国主义的宰制,对内扫荡军阀官僚之压迫。然后中国的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与统一,发展经济,提高一般人民的生活,始可得而期。工、农劳苦人民解放斗争与中国民族解放斗争,势己合流并进,而不可分离。此即予于“五四”运动以后开始组织中国共产党之原因也。“共产党之终极目的,自然是实现无剥削、无阶级、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社会。此即是说,一切生产工具收归社会公有,由社会公共机关,依民众之需要计生产与消费之均衡,实行有计划的生产与分配。使社会生产力较今日财产私有、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的社会有高度发展,使社会的物质力量日渐达到足以各取所需的程度……”。
  然后,陈独秀阐述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目前的任务:
  (一)“反抗帝国主义以完成中国的独立。盖以中国的海关、矿山、工厂、金融、交通等经济命脉,都直接、间接宰制在帝国主义之手,非采革命行动,击碎此等宰制吾人之枷锁,中国民族之大业将无发展之可能。列强的海、陆军威吓着全国大都市,日本更以武力强占了中国领土五分之一,此而不加抵抗,或空言抵抗,欺骗人民,均与卖国同科,此何‘民族主义’之足云”。
  (二)“反抗军阀官僚以实现国家统一。盖以军阀官僚自由发动他们的内部战争以破坏经济;自由增加苛捐杂税及发行公债以饱私囊;自由任用私人以黜抑人材,毁坏行政效率;甚至自由种植鸦片以毒害人民。军阀官僚政治不彻底肃清,所谓国家统一、所谓民力伸张,一切都无从谈起……“。
  (三)“改善工、农生活。盖以近代产业工人及其所领导之农民乃反抗帝国主义之主要力量。资本家、地主及其政府,在物质上、精神上压抑工、农,即不啻为帝国主义挫折中国民族解放斗争之锋刃。在农业的中国,农业之衰落,几等于民族之危亡。倘不没收地主之土地归诸农民,农民终岁勤劳只以供地主之剥削,则不独无以挽回农业之就衰及农村之破产……”。
  (四)“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当今外患空前,“人民无组织即无力量,无政治自由,即无责任心。若不立即实现全国人民的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等完全自由,实现普选的、全权的国民立宪会议,以制裁卖国践民的军阀官僚,一切政权归诸人民,集合全国人民的力量以解决全国危急问题,其何以立国于今日”!
  这就是为中国民族利益,为大多数的劳苦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大纲。我“以前和现在都愿意公告全中国,只以政府之禁阻,未能达到全国人民之前耳。共产党是代表无产阶级及一切被剥削、被压迫人民的政党。其成功也,必期诸多数人民之拥护,而不尚少数人的英雄主义,更非阴谋份子的集团。予前之所思所行,即此物此志,现在及将来之所思所行,亦此物此志。‘鞠躬尽瘁,死而彼已’!一息尚存,予不忍眼见全国人民辗转悲号于帝国主义及本国专制者两重枪尖之下,而不为之挺身奋斗也”。
  随后,陈独秀严词驳斥检察官指控他犯了“危害民国”及“叛国”罪。他说,我“不但绝对不能承认,而且政府之所控者,恰恰与予所思所行相反”。外国人侵占其国土称之为亡国。“本国某一党派推翻某一党派的政权而代之,不得谓之‘亡国’”。“叛国”是指投靠外敌,出卖国家机密,才是犯了叛国罪。“若认为政府与国家无分,掌握政权者即国家……若认为在野党反抗不忠于国家或侵害民权之政府党,而主张推翻其政权,即属‘叛国’,则古今中外的革命政党,无不曾经‘叛国’,即国民党亦曾‘叛国’矣。袁世凯曾称孙、黄为‘国贼’,岂笃论乎?!……”。陈独秀言至此,发生了一段有趣的插曲。
  陈独秀说到此,旁听席上发出一阵笑声,大家交头接耳,唧唧称赞陈独秀的辩诉言之有理。审判长胡善称怕陈独秀的言辞有损于政府,他立即站起来说:“旁听者不得喧哗,被告陈独秀不得有鼓动言辞”。还说什么“我们要万众一心,上下一致,精诚团结”等等的话。
  陈独秀说:“你不要我讲话,我就不讲了,何必要什么辩诉程序呢”?陈独秀这样的质问,使审判长胡善称难住了。不让陈独秀辩诉不成,让他这样讲下去,不知他下面的文章是怎麽样讽刺挖苦国民党政府的呢?他只好说:“不是不要你讲话,是要你言辞检点一点,你讲吧”。
  陈独秀抓住胡善称说的“团结”,讥讽地说:“刚才你说的团结,这是个好听的名词,不过我觉得骑马者要和马讲团结,马是不会赞成的,它会说,你压在我身上,你相当舒适,我要被你鞭打还要跑,跑得满身大汗,你还嫌慢。这种团结,我敬谢不敏”。陈独秀这番挖苦的话,引起了哄堂大笑。陈独秀使国民党法庭审判长的威风“荡然无存”了。
  胡善称只得说:“讲你的辩诉,不要讲骑马不骑马了,它与本案无关”。[15]
  陈独秀继续驳斥所谓“危害民国”之罪。他说:“危害民国者何?共和国政府剥夺人民自由,剥夺人民之参政权,乃由共和制到帝制之先声……人民无权利,无自由,大小无冕之王,擅作威褔,法律只以制裁小民,文武高官,则在议亲议贵之例,是以共和其名而专制其实矣。倘遣实而存其名,彼军阀之魁,民主之敌,亦得以‘三造共和’自诩,妄人亦或以‘共和勋臣’称之。其实毁坏民权,罪即邻于复辟,以其危害民主共和国之实质也。若认为力争人民的集会、结社、出版、信仰等自由权利,力争实现彻底民主的国民立宪会议以裁判军阀官僚是‘危害民国’,则不知所谓民国者,应作何解释”?
  跟着,陈独秀痛斥国民党、国民政府,“危害民国”、“叛国”者都是国民党、国民政府。陈独秀的“辩诉词”变成了控告国民党、国民政府的“控告词”。
  “国民党竭全国人民膏脂以养兵,拥全国军队以搜括人民,杀戮异己。对日本侵占国土,始终节节退让,抵抗徒托空言,且制止人民抵抗,摧毁人民之组织,钳制人民之口舌,使之‘镇静’、使之‘沉着应付’。即使驯羊般在国民党统一指挥下,向帝国主义屈服,宁至全国沦亡,亦不容人有异词,家有异说。而予则主张由人民自己扩大其组织与武装,对帝国主义进行民族解放斗争,以解决东北问题,以完成国家独立,试问谁为‘叛国’?
  “国民党政府,以党部代替议会;以训政代理民权;以特别法(如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及出版法等)代替刑法;以军法逮捕、审判、枪杀普通人民;以刺刀削去了人民的自由权利。高居人民之上,视自己为诸葛亮与伊尹;斥人民为阿斗与太甲。日本帝国主义方挟‘武力征服’政策对待吾国,同时国民党政府亦挟同样态度以临吾民。最近竟公然以‘背叛党国’之罪枪决新闻记者闻矣。而予则力争表现民主共和国实质的人民自由权利,力争实现普选全权的国民立宪会议,力争民主制扩大至其历史的最高阶段。予现在及将来都无篡夺民国为‘党国’之企图,试问谁为危害民国?故予曰政府之所控者,恰恰与予所思所行相反也。”
  “若认为一为共产党人即属犯罪行为,则欧美民主国家,若法、若英、若瑞士等均无此事。各国中之共产党人莫不有集会、出版、参与选举之自由权利,与一般人民无异,若认为人民发言反对政府或政府中某一个人,即为有罪,则只远在二千年前周厉王有监谤之巫,秦始皇有巷议之禁,偶语之刑;汉武帝更有腹诽之罚。彼时固无言论自由也,而二十世纪之民主共和国,似乎不应有此怪现象。若认为宣传共产主义即‘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即为‘危害民国’(如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此乃欧洲中世纪专横黑暗的宗教法庭迫害异教徒、迫害科学家,以阻塞思想信仰自由之故事,岂容复见于今日之民国!…”
  “总之,予生平言论,无不光明磊落,无不可以告国人。予固无罪,罪在以拥护中国民族利益,拥护大多数劳苦人民之故,开罪于国民党已耳……。今之国民党所仇视者,非帝国主义,反而是彻底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军阀官僚,始终戮力于民族主义革命之共产党。日本帝国主义方夺取山海关、急攻热河,而国民党军队却向江西集中,其对待共产党人也,杀之、囚之,犹以为未足,更师袁世凯之故智,威迫利诱,使之自首告密。此并不能消灭真正共产主义者,只以破灭廉耻导国人耳。彼等此时有权在手,迫害异己之事,固优为之。予唯有民族、为民众忍受一切牺牲,以待天下后世之评判。若于强权之外,复假所谓法律以入人罪,诬予以‘叛国’及‘危害民国’,则予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法院若不完全听命于特殊势力,若尚思对内对外维持若干司法独立的颜面,即应毫不犹豫的宣告予之无罪,并判令政府赔偿予在押期间之经济上的、健康上的损失”! [16]
  章士钊愿当陈独秀、彭述之的义务律师,出庭为陈独秀、彭述之辩护。当他说到:总理(孙中山)有云:“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国民党赞成三民主义,便不应该反对共产主义。“今孙先生之讲义,全国弦诵,奉为宝典,而陈独秀之杂志,此物此志,乃竟大干刑辟,身幽囹圄。天下不平之事,孰过于斯”?陈独秀自从被共产党开除出党后,“地位适与国民党最前线之敌人为敌,不期而化为缓冲之集团。即以共产党论,托洛茨基派多一人,即斯大林派少一人,即江西红军少一人,如斯辗转,相辅为用,谓托洛茨基派与国民党取犄角之势以清共也,要无不可,即以此论功罪,其谓托洛茨基派有功于国民党也,且不暇给,罪胡为乎来哉?此义独秀必不自承,而法院裁决是案,倘不注意及此,证据方法既有所未备,裁判意旨复不得为之公平……应请审判长依据法文,谕知无罪……”[17]
  章士钊的《辩护状》与陈独秀的《辩诉状》大相迳庭。陈独秀、彭述之对章士钊的辩护极为不满。章士钊把三民主义说成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是和陈独秀对三民主义是反动的论断恰恰相反。更重要的是,把托派、陈独秀与共产党在革命策略上的不同,说成为托派和国民党已成为“犄角之势以清共”,对国民党的反共有利。欲以此来作为不该为陈独秀、彭述之治罪之理由。这完全扭曲中国托派和陈独秀的形象,掩盖了托派、陈独秀反对国民党、反对国民政府“讨共”,屠杀共产党人、工人、农民和革命群众的实质。中国托派是和中国共产党站在同一战线上反对国民党的,所不同的是反对国民党的路线、方针、策略上的不同,而不是和国民党站在同一条战线反对共产党。
  于是,陈独秀、彭述之当庭发表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全是其个人的意见,并未征求本人同意,且亦无须征求本人同意。至于本人的政治主张,不能以章律师之辩词为根据,应以本人之文件为根据”。[18]
  此时,旁听席上有“革命家!”、“革命家!”的赞扬声。称赞陈独秀、彭述之的立场坚定,革命家的风度,绝不拿与共产党政见的不同来讨好国民党,以求得“无罪”。
  陈独秀的《辩诉状》在当时是轰动全国,各大报都希望登载,但国民党以“不许为共产党张目”而禁止,只有天津《益世报》(教会办的报纸)登载了全文,市上出现有单行本,亚东图书馆出版《陈案书状会录》收有陈独秀的《辩诉状》。因此,国人才看到陈独秀的《辩诉状》。上海沪江大学,苏州东吴大学把陈独秀的《辩诉状》选为法学系的教材。
  世上革命家在法庭上为革命,为自己革命行动而辩护,能与陈独秀的辩护词媲美的是法国1871年巴黎公社女革命英雄路易丝·米歇尔在法庭上的辩护词。
  陈独秀被捕后,社会上各界著名人士,如蔡元培、杨杏佛、柳亚子、林语堂、潘光旦、胡适、柏文蔚、宋庆龄等设法进行营救陈独秀,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师生发起营救陈独秀。
  国民党对托派案件,对陈独秀、彭述之等人的处理早就确定了的。不管陈独秀、彭述之等人据理力争,社会各界人士的营救活动,也改变不了国民党既定的处理办法。
  1933年4月26日,江苏高等法院宣判,“以文字为叛国宣传”,判处陈独秀、彭述之各有期徒刑13年,褫夺公权15年;王子平(曾猛)、何阿芳(何资深)、王武(宋逢春)、濮一凡(濮德治)、王兆祥(罗世璠),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褫夺公权3年;梁有光(贺希)、王鉴堂(王平一)无罪释放。
  法庭宣判后,陈独秀站起来高声抗议:“我反对国民党,不是叛国”!
  陈独秀、彭述之等人对宣判不服,提出上诉。1934年6月30日,最高法院改判陈独秀、彭述之为有期徒刑8年。所有人褫夺公权部分均撤销。“其他上诉驳回”。
  原为中国共产党首领,今为中国托派首领的陈独秀被捕,国民党对“擒获共党头目”兴高彩烈。蒋介石对一切营救陈独秀的函电一概压下,不作答覆。国民党南京党部致电全国,呈请中央“惩办共犯陈独秀等,不准保释”。致电国民党中央要求“严惩”、“处以极刑”、“迅予处决”的,还有新疆省政府主席金树仁,湖南省清乡司令何键,国民党湖南省长沙市执委、湖南衡山县、罗田县、江西上高县、山东邹县、广东省国民党部、广东英德县等国民党党部等单位。
  中国共产党在江西苏区出版的《红色中华》(苏维埃政府机关报),对陈独秀、彭述之等被捕的托派案作过多次的报导和评论。这些报导和评论都是歪曲事实、污蔑、诽谤和造谣。说什么“蒋介石不一定念其反共有力网开一面许以不死……或者还会因祸得褔做几天蒋家官僚呢”!(《红色中华》第37期)。“陈独秀要当蒋介石的反共参谋”(《红色中华》第38期)。陈独秀“投降到资产阶级去作走狗,充‘反共’先锋” (《红色中华》第41期)“陈独秀向法庭讨饶。开庭审判时,陈彭等都服服贴贴”,“托陈取消派跪在国民党法庭面前如此讨饶,所以保住了性命,而且很快便可在国民党的‘皇恩浩荡”下获得大赦,以至起用,大做其官咧“!(《红色中华》第77期)[19]
  陈独秀的《辩诉状》,法院对托派的控告词,以及法院对托派案的判决,有力地粉碎中国共产党对托派、对陈独秀的种种污蔑、诽谤和造谣。陈独秀的《辩诉状》处处维护中国共产党,抨击“国民党军队向江西集中,其对待共产党人也,杀之、囚之”。托派曾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合作,反对日本侵略,反对国民党;而中国共产党却污蔑托派陈独秀“充当资产阶级走狗,反共先锋”。在审问中,陈独秀、彭述之明确表示中国托派是要“推翻国民党,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陈独秀在法庭上抨击国民党的种种苛政,对日本不抵抗主义,丧权辱国,祸国殃民、犯了“危害民国”、“叛国”罪的是国民党、国民政府,而不是托派陈独秀。这是“服服贴贴跪在国民党法庭面前讨饶”吗?
  西安事变后,国民党释放共产党的政治犯。1937年8月13日,日本攻占上海、南京告危。日机轰炸南京,关禁陈独秀的监狱落了八个炸弹,震塌了陈独秀牢房的屋顶。陈仲凡、胡适、张伯龄等联名保释陈独秀出狱。国民政府要陈独秀写“悔过书”。陈独秀大怒,说:“我宁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他并拒绝人保释,他要的是“无条件出狱”。[20]由于社会人士要求释放陈独秀,江精卫与蒋介石商量后,决定减刑释放。8月22日宣布“陈独秀减刑”释放。“命令减刑”释放的令文有说:陈独秀入监三载“近以时局严重,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似宜宥其既往,藉策将来……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23日,陈独秀出狱。25日陈独秀给上海《申报》一封声明信:“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三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无罪而科以刑是谓冤狱。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鄙人今日故不暇要求冤狱之赔偿,亦希望社会人士,尤其是新闻界勿加我以难堪之诬蔑也。以诬蔑手段摧毁他人人格与自身不顾人格,在客观上均足以培养汉奸……”。[21]
  我们从陈独秀出狱后所写的“声明”看到,陈独秀不是写了“悔过书”获减刑释放的,不是向国民党“讨饶”而获得释放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坚贞不屈的革命家陈独秀。
  中国托派从建立统一组织之后就连接不断地遭受到前前后后四面八方的攻击与破坏。托派所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法贯彻施行,组织更难于发展。托派的声音受到国民党方面的封锁、禁闭,共产党方面的抵制,也就难于达到群众之中。群众听到的是国民党、统治阶级反共的叫嚣,对托派的攻击与污蔑;听到的是共产党对托派的诽谤、攻击与污蔑。托派的声音、托派的真面目,群众听不到、看不见。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在苏区进行的肃反运动


  王明回国后,本来不是中央委员的王明,列席中共六届四中全会(1931年1月)。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支持下,补选为中央委员,二月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总书记向忠发于1931年6月被捕叛变,王明为代理书记。常务委员会由王明、卢福坦、周恩来、刘少奇(七月回国)、张闻天组成,实际决策者是王明。王明掌握了领导权,实行一条“左”倾机会主义路线。一方面,他批评李立三路线;另方面他提出,中国革命不平衡,会有一省或者几省首先取得革命胜利,要发动武装暴动。王明的中央指示在苏区进行广泛的肃反运动。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
  1932年10月18日,王明离开上海去苏联,任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的代表团团长,由共产国际代表和王明等指定:秦邦宪(博古)、张闻天、卢福坦、李竹声、康生、陈云等组成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主要负责人是秦邦宪,仍旧执行王明的路线和肃反运动。而在苏区的毛泽东更是严厉进行肃反的人。在苏区1928年8月,毛泽东领导在湘赣边畛进行“清党”,打击地富出身的知识份子。
  六届四中全会之前,中共中央就提出了反对取消派和广泛展开肃反工作。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进一步要求在苏区内“以最大的决心”反对取消派、AB团。1931年2月23日,中央给第一方面军总前委、江西省委、各特委、各地方党部的指示信,强调“AB团、改组派、取消派、第三党[22],更是反革命最得力的工具”,“不肃清内部,不能战胜敌人”。接着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湘鄂赣苏区等根据地开展了反AB团、第三党、改组派、取消派和社会民主党等的肃反运动。
  王明说,国际指示我们,要“加紧去进行反对国民党改组派、社会民主党、第三党(中华革命党)、胡适民权派、托洛茨基陈独秀取消派”,“在苏维埃区里,因为忽视肃清反革命的工作,以致在有些党部、苏维埃和一部分武装队伍中都曾发现改组派、AB团、取消派等反革命份子……”。反革命的派别有“江西AB团,福建社会民主党,湘鄂西改组派,湘东南恋爱研究社,鄂豫皖改组派,社会民主党,各地的托陈取消派及罗章龙派……等等”。[23]
  1923年11月7日苏维埃中央政府报告书,要彻底消灭反革命派:AB团、社会民主党托陈取消派、第三党、改组派。1933年3月15日,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出《训令第21号》,指出反革命团体有:国民党改组派、AB团、社会民主党、托洛茨基派……等,要严厉镇压。
  “托陈取消派”是肃反对象之一,肃反就与托派有关。故此就有必要叙述苏区的肃反运动。我们在这里只对中央苏区的肃反运动作较详细的叙述。其他苏区的肃反大同小异,也就不详述了。
  中央苏区早在1930年上半年就开始展开对所谓AB团、取消派的斗争,进行广泛的肃反运动。1930年初,赣西南地区在中央指示下,开始打AB团。七、八月河西红军学校等地方抓了一些所谓AB团份子,杀了一些人。到10月,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和赣西南地方党认为在赣西南地区从军队到地方,从党组织、政府机关到民众团体,到处都充满了AB团。于是,从11月起,先在红一方面军中打AB团,接着转向地方,抓了该地区很有影响的人物江西省行委书记李文林,更进而派一方面军肃反委员会主任李韶九率领部队到富田去抓了江西省行委、赣西南特委的大部分负责人,还抓了江西地方红军───红二十军的一些领导干部,并严刑拷打,以逼供信来审查,“造成人心浮动,人人自危的局面”,卒致酿成富田事变。“赣西南地区大打AB团也波及到闽西。闽西把一些从江西红军中逃回来的同志抓起来,把他们作AB团来打。后来,又进一步扩大,一会儿说永定有改组派、社会民主党,一会儿又认为上坑的第三党份子很多,还有的说AB团在水潮方面有组织,有群众,影响很大。1931年初在闽西新建的红十二军中抓了十多名所谓社会民主党份子。三月间,闽西苏维埃政府在虎冈地区开了一个审判大会,处决了一批所谓社会民主党份子。从此,打社会民主党运动逐步升级,枉打了以数千计的好同志”。“从我们所打的大批AB团和社会民主党来看,也没有找到一个有确实证据的AB团和社会民主党份子”。有些人承认是AB团或社会民主党,这完全是逼供信的结果。“请看看1932年江西省一、二、三、四月份工作报告中有关肃反工作的报告,那种刑讯迫逼供之惨,即使过了半世纪,也不能不令人惨然一叹!我们这些‘过来人’,也觉得不堪回首”。1930年10月,毛泽东率红一方面军攻占吉安,旋即退出,引起部份红军指战员不满。毛泽东在一方面军发动“快速整军”,进行肃反,捕杀军中地富出身的党员和发牢骚不满份子,把这些人都打成AB团。把反对毛泽东的人,打成AB团取消派。红一方面军,仅1930年11月至12月不到一个月里,在不到四万人的军队,打了四千四百余个AB团,杀了AB团总团长几十个。“赣西南永新县委接连把六届县委都打成AB团,有的地方接连把九届县委都打成AB团,江西地区知识份子干部百分之九十五打成AB团”。“令人痛心的是一些党的优秀领导人在这场运动中遭到杀害”。
  1930年10月,江西省行委书记李文林在峡江会议和罗坊会议上,公开反对毛泽东的“诱敌深入”的作战方针,与毛泽东发生冲突。由此,毛泽东认为李文林是AB团首领。11月底逮捕了李文林。
  一方面军总前委书记毛泽东于1930年12月3日写信给江西省行委曾山,认定段良弼(省行委常委、赣西南团特委书记)、李白芳(省行委秘书长)等为AB团份子。“命令搜捕赣西南反革命线索,务必给予全部扑灭,省行委会同李韶九同志立即执行扑灭反革命的任务。”
  12月7日,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肃反委员会主席的李韶九,代表总前委,到达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所在地富田。李韶九向江西省苏维埃主席曾山面交毛泽东的指示信。随即将省行委和红二十军八个主要领导人段良弼、李白芳、金万邦(省苏维埃政府军事部长)、周冕(省苏维埃财政部长)、谢汉昌(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刘万清、任心达、马铭等人逮捕。随后,又到红二十军抓人。
  几天时间,李韶九在富田共抓了一百二十多人,有的人先后被杀害。没有被抓的,看到自己战友惨遭杀害,从不满、恐惧到反抗。“十二月十二日终于爆发了红二十军的一个营持枪集体行动,放出省委领导同志,抓了红二十军军长刘铁超等”。史称“富田事变”。发生富田事变,“主要原因就是乱打乱杀AB团,引起矛盾激化。抓李文林,大失人心,又抓赣西南大部分领导人,更引起人们的不满、怀疑,甚至人人自危,在这种情况下,矛盾一触即发”。[24]
  初时,打AB团,还提审取口供,被逼承认是AB团,后来连口供也不要了。总前委书记毛泽东在1930年12月3日给江西省行委的信中就说,对富农流氓动摇份子,“凡那些不捉不杀的区域,那区域的党与政府必是AB团,就要把该地方的负责人都捉了讯办”。及至六届四中全会以后的中央代表团到中央苏区,打AB团造成“草木皆兵”。把地主、富农都作AB团看待,把错误路线的执行者作为AB团抓起来,“把一切犯各种错误的党员和群众也与AB团联系起来”。连消极怠工份子也视为AB团,“甚至夜间说梦话,不挑禾草,不去开会,因家中有困难,不愿意出席全苏会的,都认为是AB团而被扣”,“打AB团最激烈的时候,两人谈话,都可以被疑为AB团”。乱咬乱打AB团,“江西苏区在短短几个月中就能打出成千上万的AB团,是不奇怪的”。[25]
  在中央苏区的肃反运动中,没有抓到一个“托陈取消派”。
  鄂豫皖根据地,1933年3月在红二十五军大抓所谓“取消派”,但这个被屈打招的“取消派”,并非“托陈取消派”。
  赣东北根据地的肃反运动,鄂豫皖根据地的肃反运动,湘鄂赣边区的肃反运动、闽西苏区的肃反运动,都是和中央苏区一样,忆想出肃反的对象,采用刑讯逼供,滥捕滥杀,以AB团、第三党、社会民主党、取消派的罪名进行捕杀。赣东北根据地1931年至1935年有数千革命干部、革命群众含冤死去,鄂豫皖根据地捕杀了四、五千人。闽西地区因社会民主党而遇害的人达到6352人。
  中国共产党于1931年至1935年在苏区──共产党所统治的地区进行肃反,没有挖出一个真正的“托陈取消派”。中共中央所发出的文件及给各级党的指示,中共领导人的讲话、文章,经常有“反托洛茨基主义”、“托派是反革命派”,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托派的态度,就不是1928年至1930年时那样:“理论上驳斥”、“组织上制裁”,而是把托派作为“反革命”来对待。就是说,在共产党政权统治的地方,就是要把托派的人杀掉。
  1932年10月,中共中央派王明为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10月8日王明去莫斯科。此时,苏联正进行肃反运动。1933年6月王明跟随苏共的肃反运动,建立“肃反办公室”。王明为办公室主任,1933年6月去莫斯科的康生为副主任。他们在中国留学生中、在共产国际、少共国际的中共党团中,在苏联工作的中国共产党人中进行肃反──肃清托洛茨基反对派、叛徒、特务。王明对反对他的人,或为他们所不满意的人,就给予打击。萧寿煌、欧阳新被捕,诬告武胡景是“叛徒、特务”,被捕、处死。1937年在王明、康生回国的前夕,向苏联保安机关诬告李立三是“托派”日本特务。1938年2月23日苏内务部逮捕了李立三。1938年4月,中共中央派任弼时接替王明为驻共产国际代表团长。任弼时重新审查了幸存而在押的中国同志。对李立三认为是诬告。写了一份证明,证明李立三不是托派,不是日本特务的材料,送去苏联的内务部。1939年11月4日,苏联内务部宣告李立三无罪释放。1945年8月李立三获准回国工作。



第六章 陈独秀再次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合作抗日,中国共产党诽谤中国托派是汉奸特务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改变了中国政治局面。中国共产党宣称,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第二次合作”,共同抗日。共产党取得合法地位一一只能说取得十分之一的合法地位,实际上国民党并不与共产党合作。1939年4月国民党秘密订立《防制异党活动办法》。1939年6月国民党又秘密订立《共产党问题处置办法》,不容许共产党在各地“有任何公开或秘密组织”;“否则,一经发现,即以战时非常活动论罪”。故此,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地区不能公开活动,只能是秘密的“地下党”。禁止共产党所有的机关报及杂志出版。国民党不是把枪口对着日本敌人,而是包围共产党的部队。以“不服从军令”为口实,包围歼灭了共产党的新四军的“皖南事变”。共产党员、共产党部队的指挥员被国民党逮捕了不少,不少被国民党枪杀了。
  国民党的《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和《共产党问题处置办法》,同样施用于中国托派。中国托派所领导的外围抗日团体,因不服从国民党的领导,而被武力解散,并追捕领导人。曾任中国共产主义同盟华南区临委的王树本及妻子黎洁霜,在重庆被捕,关押于息烽监狱,后转到重庆中美合作所白公馆。1949年11月27日,国民党屠杀中美合作所关押的人,王树本、黎洁霜和二个男孩,一家四口人被砍死。
  上面已经提及,在1932年元旦,中国托派向中国共产党呼吁共同合作抗日、反国民党。1932年2月,陈独秀、彭述之、罗汉三人联名写信给中共中央,提出合作,共同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反对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一直没有答覆。
  1931年“九一八”事件,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东北三省之后,一步一步地蚕食中国领土。1932年进攻上海,企图占领上海而不成。1933年1月1日,日军攻占山海关,把魔爪伸入华北。3月占领热河。5月31日蒋介石和日本签订卖国的《塘沽协定》,承认日本占领东三省及热河的“合法性”。
  日本步步入侵,蒋介石的不抵抗主义节节退让,丧失了大片国土,中国国难深重。
  1935年7月,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讨论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人民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于1935年8月1日,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号召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致抗日(“反蒋抗日”)。这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还不算得是“广泛的”统一战线。于是中国共产党遵照共产国际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人民统一阵线的号召,于1936年4月25日,发表《为创立全国各党各派的抗日人民阵线宣言》,向中国国民党、中国国家主义青年党、中国托洛茨基主义者同盟、全国青帮、红帮、哥老会等各党各派,各人民团体、各业全体同胞提议:“创立抗日的人民阵线”,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停止一切内战,一致抗日讨逆”。
  中国共产党这次号召建立的“抗日人民阵线”与《八一宣言》号召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阵线”有所不同:一、不提“反蒋”,只是含糊的“讨逆”,而提“停止一切内战”;二、建立广泛的抗日人民阵线,把国民党和托派也包括在内。也就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托派的态度有很大的改变。
  号召中国托派与中国共产党、国民党等建立抗日人民阵线,也可以说得是中国共产党对托派1932年1月及2月向中国共产党提出合作抗日反蒋的答覆吧。不过,不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托派两个党的合作抗日,而是包括所有各党各派的联合抗日。
  中国托派是反对建立“人民阵线”这样的组织形式的,故此,中国托派没有作出反应。
  原是中国共产党员,后为中国托派的罗汉,1937年8月间在南京以个人身份拜访八路军办事处的叶剑英,要求:一、中共帮助在国民党释放政治犯时也把陈独秀以及其他在狱中的托派政治犯释放;二、1932年2月托派中央曾向中共中央建议合作抗日,中共一直没有答覆,未知中共是否同意这个建议。叶剑英对第一点“欣然允诺”。关于第二点合作之事,要电告中央。并请罗汉亲赴延安。9月初,罗汉到了西安,与八路军驻西安办事处负责人林伯渠联系去延安问题。因山洪暴发,公路被毁,汽车不通,没有去延安,决定用电报协商。
  陈独秀的出狱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帮助无关。陈独秀出狱后,于9月间曾和中国共产党八路军办事处的博古(秦邦宪)谈过话。9月到武汉后,先后曾和董必武、叶剑英、博古谈过话,陈独秀一再提出与共产党合作抗日问题。陈独秀表示“赞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只是觉得共产党在未转变前的路线未免太左,既转变后的路线又未免太右一点[26]。陈独秀不是提出回归共产党。
  中共中央就陈独秀的要求,以毛泽东、张闻天署名的电报作出答覆。答覆交给罗汉。中共提出三个条件:一、公开表示放弃和坚决反对托派全部理论与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参加托派之错误;二、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三、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罗汉表示不能代表陈独秀接受条件,愿代为转达。[27]
  1937年10月16日,罗汉偕同董必武拜访陈独秀,没有把答覆的电报交给他,只是口头转达中共中央“三项条件”。陈独秀立即表示:“我不知道过从何来,奚有悔?”陈独秀不接受这样的条件。
  托派闻得罗汉在南京、西安与中共洽谈合作抗日的事,立即发表声明:指出中共的“联合阵线”政策是“阶级合作”,“是民族解放战争的制动机”。声明,托派与中共无“妥协”之可能。罗汉早已脱离托派组织关系,无代表托派“资格”,“其行动与本同盟无关系。”[28]
  罗汉应托派组织要求,致函彭述之,声明“五年以来自己事实上与组织脱离关系。”此次赴京及西安之行,与中共洽谈“纯本朋友之谊,援助老战士出狱及武装抗日之事,是与中国共产主义同盟无关。
  1937年11月20日,延安《解放》登载《陈独秀先生向何处去》一文,希望陈独秀“虚心地检讨自己的政治错误,重振起老战士的精神,再参加到革命的行列里来”,把陈独秀称为“老战士”,并没有把陈独秀看作汉奸。公开诬告托派、陈独秀是“汉奸、特务”是从王明、康生开始的。
  正当陈独秀与中共接触洽谈合作抗日的时候,就是王明和康生回国工作的时候(他们是在1937年11月14日乘苏联飞机回国,29日抵达延安)。王明得知中共中央正与陈独秀商谈合作抗日的事后,在1937年 12月7日至14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表示坚决反对。他说:“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人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并说,陈独秀每月领取日本特务机关三百元津贴,充当日本间谍。会上有人说,陈独秀与托洛茨基不同类,说陈独秀是日本间谍不是事实。王明立即拿出斯大林这张“王牌”出来,反驳说:“斯大林在雷厉风行地反对托派,而我们却要联络托派,那还了得!”他蛮横地说:"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该说成是日本间谍。”[29]同时,王明指张国焘部属的前第四方面军参谋长李特和秘书长黄超都是托派。又说,俞秀松、周达文、董亦湘也是托派,这次路过新疆捕审他们,直供不讳,被处决了。
  王明一回到中国,就写污蔑托派的文章,1937年12月4日出版的《解放》(第26期)登载王明的《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人民斗争的新时期》,写道:在抗战开始的条件下,“日寇侦探机关,必然更加设法安插自己的侦探、奸细、破坏者、暗杀凶手和暗害者等到共产党的队伍中来,他们首先从暗藏的托洛茨基──陈独秀──罗章龙匪徒份子当中,吸收作这种卑劣险毒工作的干部。”他说,托匪份子按日寇侦探机关的指令,在上海、南京、西安及其他地方进行破坏和侦探工作。还说,薛农山、任卓宣和郑学稼是托派。黄平、徐继烈、屠庆祺(杜畏之)等每月从日寇“华北特务机关”“领取五万元的津贴。”
  康生于1938年1月28日在《解放》周刊发表《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长文。文章写道:“日寇每月津贴托洛茨基匪徒张慕陶五万元,要他组织所谓‘新党’,来对付共产党,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广西“托匪徒黄(王)公度、李血泪等”叛卖祖国、破坏抗战。“托匪的政治纲领是‘不妨碍日本侵略中国’”。“托洛茨基匪首给他在中国的徒子徒孙们的指令是,帮助日本侵略中国”。“1931年‘九一八’事变,……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经过亲日派唐有壬的介绍与由陈独秀、彭述之、罗汉等所组织的‘托匪中央’进行共同合作的谈判。当时唐有壬代表日本侦探机关,陈独秀罗汉代表托匪组织。谈判结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的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取了。”[30]
  所谓“托匪的政治纲领是:不妨碍日本侵略中国”,是康生从苏联1937年1月“托洛茨基反苏平行中心案”,控告托洛茨基指示平行中心“绝对不去阻碍日本侵略中国”借用来污蔑中国托派的。“托洛茨基反苏平行中心案”是编造出来的假案,指控托洛茨基的各种罪行都是捏造的。
  康生这篇文章一发表,社会舆论哗然。傅汝霖、段锡朋、高一涵、陶希圣、王星拱、周佛海、梁寒操等人,就致函报社,“为陈独秀辨诬”。声辨函写道,共产党的《群众》、《解放》及《新华日报》“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乎情理之外,独秀先生平生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全国所周知,汉奸匪徒之衔头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己,此风断不可长,鄙人等现居武汉,与陈独秀先生时有往还,见闻亲切,对于彼蒙此莫须有之诬蔑,为正义,为友谊,均难缄默,特此代为表白。”[31]
  陈独秀在入狱之前和在狱中,就曾写过不少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文章,在托派刊物上发表,出狱后,又写了《抗战大纲(七条)》(曾由罗汉交给中共)。在武汉各间大学的演讲及报刊上发表了不少抗日的文章。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事情。而康生不顾事实,诬称托派、陈独秀是汉奸,他编造出来的根据是:“明明为日寇的侦探机关效劳,而他们都假借反日招牌,这种汉奸是不易识破的。而托洛茨基匪徒,在日寇所称赞的‘高明’技术掩盖之下,使成为这种暗藏的日寇侦探最出色的工具。”[32]
  康生诬告人的手法的确是“高明”的。用这样的解数就可以把托派、陈独秀所有的抗日救国言论及抗日活动一笔抹煞了。不过这个手法并不是康生发明的,而是从斯大林那里学来的。斯大林称反对派是“两面派”。于是康生就用这个“两面派”结合中国的“实际”加在托派身上,蛊惑人心;不明真相的人,都被蒙闭了。
  在此期间《新华日报》发表一些文章、短评,说陈独秀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这就激起陈独秀极大的愤怒。于是,他于1938年3月17日写《给〈新华日报〉的信》,表明自己对中共所提出的“三项条件”的态度。他写道:我自出狱后,曾与叶剑英、博古谈过话,“从来未议及我是否汉奸问题,并且按罗汉说,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思”。你们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当间谍,由短评可以看出,"你们所关心的,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的问题。你们对我的要求是:‘他如果不甘与汉奸匪徒为伍,他应该公开坦白地宣言,他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并在实际上反对托派汉奸行为’。我坦白告诉你们:我如果发现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含血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样昧良心的勾当。““我在南京和剑英谈话时,曾声明:我的意见,除陈独秀外,不代表任何人。”“你们企图捏造汉奸的罪名,来压迫我‘脱离托派’,好跟着你们做啦啦队,真是想入非非。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33]
  陈独秀给《新华日报》的信中,要中国共产党拿出“托派中央接受日本特务机关津贴”的证据。但是中国共产党没有把证据拿出来,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没有掌握到证据呢?还是掌握到的证据有毛病,会把真情“露馅”,而不能把证据拿出来吗?托派中央接受日本津贴的事情说是发生在1932年陈独秀、彭述之、罗汉三人的托派中央。在1936年4月,中国共产党要把中国托派联合于“人民抗日统一战线”之中,把中国托派作为抗日政党;那么中国共产党在1936年之前还未侦知托派接受日本津贴的事情吗?还是已侦知此事,那就为什么还把托派作为抗日的政党而联合于“人民抗日统一战线”之中呢?还是捏造者是在 1936年4月以后才制造出托派中央接受日本津贴的事情,又把事情推前到1932年春发生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捏造者就没有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其中一个很大的破绽是,介绍人国民党的外交次长唐有壬于1935年被蒋介石刺杀身亡。不管把事情推前到1932年,而在1936年4月以后才发生的事情,证据就拿不出来了吗?还是根本就没有证据?
  针对陈独秀给《新华日报》的信,3月20日,《新华日报》发表了《叶剑英、博古、董必武给〈新华日报〉的信》。信写道:“九月初,陈独秀出狱后托罗汉来谈,陈愿回到党的领导工作”,我们与陈独秀见面时,曾告知托派已成汉奸(既然陈独秀的托派中央接受日本津贴,陈独秀还不知道托派已成汉奸,而需要中共告知陈独秀?──笔者)如不公开反对托派,一切均谈不上。“我们提出三个条件(上述三个条件),然而陈氏始终不愿公开表示反对托派汉奸之理论及行动,及坦白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按照1932年2月,陈独秀、彭述之、罗汉三人的托派中央署名给中共中央的信,是代表中国托派向中共建议托派与共产党合作抗日,并非陈独秀、罗汉要求回归共产党。罗汉1937年8月在南京向中共叶剑英重提1932年2月给中共中央的信,也就是重提托派与中共合作抗日,并不是陈独秀个人与共产党合作抗日的问题,更不是陈独秀要求回归共产党的问题。
  陈独秀在给《新华日报》的信中有说,“我不知道是否还有托派组织存在”,“我的意见不代表任何人”,“不愿意为任何党派所拘束”,“一直未参加任何党派”。似乎陈独秀已脱离托派的组织,不是托派的人了。其实,他说这些话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托派是地下政党,不便说出托派的存在。陈独秀有过被托派中央开除党籍的事情。1935年2月间托派由刘家良(书记)、斯朝生、胡文华三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于1935年2月4日,因联合阵线问题的不同意见,通过决议,开除陈其昌、尹宽及陈独秀等人。1935年3月,刘家良、斯朝生、刘仁静等人被国民党逮捕后,被开除党籍的陈其昌、尹宽等人回到托派组织。参加了托派中央工作。陈独秀并没有因刘家良的托派中央开除陈独秀的党籍而把自己不再作为托派的人。他在狱中经常写信给监外的托派中央提出各种意见,出狱后因与彭述之意见不合,没有去上海参加托派中央工作,而去武汉后,就没有再过托派组织生活,但还是念念不忘托派。“要重整旗鼓,另起炉灶,复兴托派事业”。[34]后来去了重庆,居住在江津的时候,还经常与托派的人写信;对托派提意见、提建议,并且还与托洛茨基通信,述说自己对中国托派的意见。所以,陈独秀出狱后,他仍然把自己作为托派的人。
  我们从陈独秀出狱后与中共接触的这件事情看到,约在1937年底,中国共产党开始公开的宣称中国托派是接受日本津贴的汉奸组织,于是在中国共产党出版的报刊及其他宣传物,就经常出现“托派汉奸、特务、帝国主义走狗”等等诽谤中国托派的词句。固然这是中国共产党受苏共的影响,受莫斯科审判案指控托洛茨基是“法西斯走狗、奸细、间谍、暗杀犯”的影响,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执行共产国际在全世界进行反托运动的指示。
  托洛茨基在1937年11月2日写的《现在就是全世界向斯大林总攻击的时候了!一一给全世界工人团体的一封公开信》,揭露斯大林在全世界发动反托运动。其中写道:1937年4月21日,共产国际在巴黎召集了一个紧急中央全会,参加的是17个重要支部的最亲信的代表。会议保有异常秘密的性质,全世界报纸仅登出一个简单的电报,称该全会所考虑者为举行一个反托洛茨基主义的国际斗争。一切指示是由莫斯科而且直接由斯大林那里来的。既没有什么讨论,也没有什么决议公布出来。显然的,根据我们所得的报告,以及根据一切连续而来的事变看来,这个神秘的全会,实际上就是格别乌国际上最重要的代理机关的一个大会,它的目的是准备一个栽诬、非难、绑架和暗杀的运动,以反对全世界工人运动中斯大林主义的反对者。”[35]
  中国共产党对托洛茨基、对中国托派的污蔑、诽谤,对中国托派有很不利的影响。托派是一个地下党,托派的刊物是秘密出版发行,能看到的人很少。即使公开发行的一些书籍,如揭露莫斯科审判案是迫使犯人编造口供诬告托洛茨基的《苏联党狱真相》、《杜威委员会对托洛茨基的审查报告》及《苏共党争文献》等,能看到的人也不多。人们很难看到托派的真面目;对莫斯科审判案被告托洛茨基的指控,更不知道是斯大林格别乌所编造出来的假案。捏造罪名者做得很巧妙,犯人言之凿凿。人们被迷惑了,相信了这些捏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毛泽东、张闻天等人相信了,而中国共产党下层干部及广大党员也是深信不疑。尤其是中国共产党把斯大林审编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必读书,对广大党员影响很深。解放后,《毛泽东选集》风行全国,广大党员、干部、学生及人民群众从书中认识到的“托洛茨基派”是法西斯的走狗,在苏联搞资本主义复辟,中国托派是汉奸、特务。
  陈独秀在武汉时,想争取一支武装力量,准备派人去宋哲元属下的陆军179师去对士兵进行抗日宣传和教育,并在适当时候在军队驻地展开土地改革而使军队革命化。国民党侦知此事,陈独秀争取到的179师师长何基澧被免职了。陈独秀争取武装力量的计划落空了。
  陈独秀在武汉时,又曾计划与民主党派共同组成一个联合战线,既不拥护国民党,也不阿附共产党,以争取民主和自由为共同目标。陈独秀曾和第三党、救国会及一部份民主人士接触过,而且准备召开“四派会议”。正在这时,共产党为了阻遏托派的政治影响,一方面“授意他的‘民主派’盟友们立即割断与我们的来往。”[36]另方面,《新华日报》、《解放》周刊,污蔑,诽谤陈独秀、托派的叫喊滚滚而来。陈独秀联合各民主党派爱国人士组建“联合战线”,在中国共产党反托运动中告吹了。
  中共中央于1938年2月17日发出密令《共产党干部派对托派清算旧帐之帐单》,对“反托匪汉奸运动”有详细指示。这是王明、康生回到延安后,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传达斯大林新训令,而作出“反托运动”。在“帐单”上列出“托匪汉奸”的人是张慕陶、叶青、柳宁(朱其华)、王公度,李血泪、陈独秀、严灵峰、李一新。[37]
  王明、康生所指为托派汉奸、特务的人,在1937年时,没有一个是托派(陈独秀除外),也不是汉奸。王明、康生把那些早已脱离了托派、做了国民党特务的人,也说成是托派。把那些被共产党开除出党或做了叛徒的人、做了国民党特务的人也说他们是托派;把反对王明的人,也说是托派。
  托派早期参加组织的人,情况是复杂的,绝大多数人是从中国共产党转入托派。有些人参加托派的动机不纯,“有的为了在(共产)党内不易得志,企图到新方面去找出路;有的,在白色恐怖的猖狂中害怕革命,把反对派看作向后退却的一块垫脚石;又有些人,只想利用反对派更左的名义,藉以掩饰自己的脱党(共产党)能心安理得……但是最大多数反对派份子,都是由于真纯的革命动机,即由于真诚相信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革命的主张比之斯大林们所定的路线更符合于中国革命的利益”,自此,他们“都愿全心全力地为反对派斗争。”[38]此种良莠不齐,同时存在于四个托派组织之中。当这些莠草在托派中得不到地位,或者看到在托派里找不到个人的出路,或者由于托派接连遭到国民党的破坏而悲观失望,甚至恐惧;或者被国民党逮捕经不起生与死的考验,投降国民党,于是有些人退出托派,另找出路;有些人投奔到国民党,充当国民党的特务,成为托派的叛徒。退出托派后或被捕后充当国民党特务的人有:梁干乔、马玉夫、王平一、徐乃达、解叔达、来燕堂、谢少珊(谢德盘)、严灵峰、陆梦衣、刘胤(李建华、李青青)等人。
  每个团体、政党都会有这种情况。共产党就有多人退出共产党后,或被捕后叛党,充当国民党特务。我们绝不能把那些已经退出共产党,或投奔国民党为特务,或被捕后叛党的叛徒再作为共产党员;同样,也不能把那些退出托派或投奔国民党为特务,或被捕后背叛托派的叛徒作为托派,是一样道理的。可是中国共产党王明、康生等人并不是如此,连这一点普通的政治常识也不懂(或者懂得,只是用于自己党而对别的党就不用了),乱咬乱吠,甚至把那些与托派毫无关系的人也作为托派的人,荒唐到极!
  我们这里举几个中共刊物上经常提到“托匪汉奸、特务”的人,让大家看看他们究竟是怎麽样的人。
  叶青。被说是“托匪特务”,叶青原名任卓宣,原是中国共产党员。1926年8月,是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宣传部长,1927年7月,中共湖南省委员会书记、宣传部长。1927年冬被国民党逮捕,表现坚强,遂被国民党拉去集体枪杀。叶青不死,为农民所救。不久,在医院医枪伤,第二次被捕,立即表示悔过,并且当了国民党的特务,写反共文章,攻击共产党。他从来不是托派。而是中国共产党的叛徒。当共产党说他是托派时,他于1937年在刊物上发表声明,否认是托派。但康生仍硬说他是托派。
  梁干乔。是最早托派组织“我们的话派”的主要骨干。由于不接受我们的话派的批评,退出托派,投奔国民党,充当国民党特务,当上南京宪兵司令部政训处长。及后,是蓝衣社十三太保之一。
  张慕陶。原名张金刃,原是中国共产党员。1925年是陕西省共产主义青年团省委书记。1928年夏,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中共第六次代表大会的陕西省代表团全体人员被捕,临时决定由张金刃为陕西省代表出席“六大”。“六大”后,他留在莫斯科出席少共国际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五次代表大会,并被选为少共国际委员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1929年初,被选为中共顺直省委员、省委组织部长。1931年初,他和罗章龙一起反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1931年2月6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开除张金刀的党籍,认为他和罗章龙一起在党内搞第二党,建立非常委员会。张金刃被开除出党后,改名张慕陶,和冯玉祥一起在张家口组织反帝同盟军,任政治部长。后来,阎锡山引用他,为阎锡山的幕僚。西安事变时,阎锡山派他到西安去调解。他反对释放蒋介石,反对和平解决。他受到隐闭身份在阎锡山那里工作的中共党员的排挤而离开山西。张慕陶于1938年2月被国民党逮捕。他在共产党内时,对那些反对他意见的人,就说他是“斯大林派”。故此,有人就说他是托派了。张慕陶被捕后,有记者问他是不是托派。他回答说,他反对斯大林派,而非托派,他与托派的主张不同。
  王公度。国民党员,曾被国民党派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回国后投奔李宗仁,为李宗仁的智囊人物。广西省许多改革措施都是出于他的建议。如土地改革、保甲制度,建立干训班训练党政军、文教干部,建立学生军,培养军事人材及军队骨干。王公度很为李宗仁所器重,得到重用。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广西三巨头,要把广西变成独立王国,以广西为基地联合广东陈济棠反蒋,夺取政权。1936年6月1日,陈济棠、李宗仁、白崇禧正式宣布北上抗日,联合反对蒋介石,是为“两广事变”。蒋介石早有准备,于福建、江西、湖南、贵州、云南等省进行军事布署。9月反蒋失败,陈济棠下野。李宗仁、白崇禧也屈服于蒋介石了。蒋介石在解决广西问题时,蒋介石要李宗仁杀王公度。那是因为王公度曾受命于李宗仁、白崇禧与日本、德国特务通信,是为了反蒋,以便侦知蒋介石的特务组织蓝衣社在广西的破坏活动。蓝衣社得知此事,告之蒋介石,所以蒋介石要李宗仁非杀王公度不可。以什么罪名杀王公度,一时难于定夺。李宗仁的机要秘书徐梗生对程思远说及此事。他说,所谓王公度是托派完全是假的,当要杀王公度时,以什么罪名杀他,李宗仁一筹莫展,徐梗生向李宗仁建议:“何不给王公度扣上托派的帽子。”李宗仁接受这个建议,遂定王公度为“托派汉奸”[39]。王公度就成为李宗仁与蒋介石争权的牺牲品,死于其主子的屠刀下。所谓王公度是“托派汉奸”,就是这样来的。康生不问根由,如获至宝,就用来诽谤托派。约在1938年,托派华南支部机关报《战斗》就曾登出声明:王公度是李宗仁的幕僚,并非托派。
  薛农山。原是中国共产党员,1929年转向托派,加入“无产者社”。1932年陈独秀被捕后,退出托派,投靠孔祥熙。1933年在《时事新报》任编辑。抗战时任主笔。后投靠政学系张群,曾任海外部长。
  陆沉。原名卢斌,早年任共青团安源地委书记,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共湖北区委农民部长。参加中央“五大”,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任江西省委书记。曾参加“八七会议”。在陈独秀《我们的政治意见书》上签名,随后退出共产党,没有参加“无产者社”及托派。1933年投降国民党,是中统组织的骨干人物。
  严灵峰。曾在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加入托派,回国后,曾任大学教授,托派中央宣传干事。1932年10月曾为托派中央临委。福建陈铭枢、十九路军等反蒋抗日,成立人民政府。严灵峰参加福建人民政府工作。蒋介石军队攻入福州,严灵峰被捕,投降国民党。后曾任福州市长,解放前去了台湾,在大学任教。
  杜畏之。原名屠庆祺,又名杜沧白。1926年在莫斯科参加中国共产党,1925年到1928年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及工作,1928年回国后,先后在河南共产主义青年团省委宣传部、上海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工作。1930年春,因批评李立三盲动主义路线,6月被开除出党,随后,他参加了托派“无产者社”。在托派中央机关连遭破坏之后,约于1932年退出托派。以后,在大学教书及翻译马列著作。解放后被中国共产党逮捕,但他不是以“托派案”被捕。
  俞秀松、董亦湘、周达文三人都是中国共产党员。俞秀松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建人,首任青年团临时中央局书记(1920年)。他们三人曾在莫斯科中山大学、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列宁主义学院学习及工作。在莫斯科中国共产党旅莫支部,他们就与王明不合,反对王明。王明捏造俞秀松、董亦湘、周达文等人组织“江浙同乡会”,搞小组织活动,反对中国共产党和共产国际。王明告到第三国际监察委员会。经过审查,结论是“江浙同乡会”并不存在。但王明仍对俞秀松等怀恨在心。俞秀松等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王明取得中央领导及实行“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极为不满,并加以抵制。王明更是把俞秀松看成眼中钉。王明对反对他的人,便给戴上反革命、托派的帽子,这样的人不计其数。
  俞秀松于1935年被苏联共产党派往新疆(化名王寿成),担任反帝总会秘书长,做盛世才的统战工作。1937年11月,王明、康生准备从苏联回国,行前去会见斯大林,请示斯大林对中国工作的意见。王明告诉斯大林:俞秀松、周达文是坏人,并指责列宁学院的凯撒诺娃包庇他们,(凯撒诺娃与米夫不合)。不久凯撒诺娃被撤职。王明、康生回国途中,11月路过新疆,见到盛世才。盛世才拿出一张被苏联共产党派往新疆工作的二十五人的照片,其中有俞秀松、赵云容、郑一俊、王一、毛泽民、张义吾、陈英、满苏尔、张逸凡等人,问王明认识不认识这些人。王明说,这些人都是托派。于是俞秀松、赵云容、郑一俊、毛泽民、满苏尔、张逸凡等人先后被盛世才逮捕。其他人不久被释放了,而俞秀松和张逸凡(化名:万献廷)二人,于,1938年6月25日被押送去苏联入监。张逸凡被判处流放十年,俞秀松受到刑讯,于 1938年夏,在酷刑的折磨下死于苏联狱中。[40]俞秀松、董亦湘、周达文,从来就不是托派。
  蒋经国。1925年10月,蒋介石派蒋经国随同黄埔军校一批学生去苏联学习。蒋经国入中山大学。192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四·一二”事变,中山大学学生举行集会,声讨蒋介石。作为蒋介石的儿子蒋经国,发表声明,谴责蒋介石走向反革命,“现在他是我的敌人了。”由于斯大林对蒋介石的错误估计,斯大林、布哈林在中山大学学生心目中一落千丈,而倾向托洛茨基。蒋经国受到影响,在学生集会上演讲,支持托洛茨基的立场。蒋经国在此时期参加了在中山大学的托派反对派,后来在肃托运动中,他表示悔改,脱离了托派。[41]
  黄平。原是中国共产党员,曾任中共广东区执委会工人部长,香港特别支部书记(1926年),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1927年9月),六届三中全会被选为中央委员,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1932年夏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宣传部长。1932年冬被捕,写了《自首书》后释放。他从来不是托派。
  罗章龙。原是中国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代表。“四大”、“六大”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长期在工会任职。曾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总部副主任,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书记,中共中央行动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六大”召开时,在莫斯科从中国托派的人中看到托洛茨基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文件,读后认为托派的意见值得考虑,并没有表示赞同托派意见。回国后仍在党内工作,而且还曾批判“托陈取消派”。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王明在共产国际代表米夫的支持下取得党的领导地位,王明在批判“立三路线”的名义下打击以瞿秋白为首的所谓“调和主义路线”。在反右倾的名义下打击何孟雄、林育南和李求实。六届四中全会,米夫包办一切,从出席全会的代表名单、补选中央委员的名单、新中央委员会委员的名单(名义上是米夫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共同拟定,实际上是米夫的意见为主),到全会的各种问题的决议案,都是米夫事先拟定了的,更不用说,米夫作的《政冶报告》了。而且米夫限定全会,只开 15小时,各种问题并没有作什么讨论,全会就匆匆结束了。何孟雄、罗章龙和王克全(凯丰)对六届四中全会极为不满。罗章龙提出了《力争紧急会议反对四中全会报告大纲》,指出“立三路线是完全破产了,调和路线更使党的危机加深,革命受到更大的损害,这证明中央无领导革命的能力,并缺乏对阶级的忠诚……中央威信是丧失得干干净净,中央的领导在政治组织上早已完全破产。”要求“组织临时中央机关,召集党的紧急会议,从根本的解决政治上组织上诸问题。”《大纲》的矛头直接指向王明和米夫。指出王明“是完全同意立三路线的总策略的”。中全会“完全表现是丝毫没有民主化的包办式的会议”;“米夫站在派别观念上故意制造派别,造成党的纠纷”,因此,我们要立即推翻四中全会的全部决议,“向共产国际建议立即撤换负四中全会主要错误责任的米夫。”同时,罗章龙在党内建立“非常委员会”,与王明的中央对立。
  193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议:罗章龙进行反党、反国际,反六次大会,进行右派小组织活动。政治局决定,开除罗章龙的中央委员,并永远开除罗章龙的党籍。随后,又把“反党反国际”的五十名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和中央委员开除出党。
  由于罗章龙反王明、反米夫,就被王明扣上托派的帽子。



第七章 中共湖西地区的“托匪”案,延安王实味“托匪奸细”案


  在1930年下半年至1935年苏区进行肃反,没有挖出一个“托派取消派”。而在1939年下半年,在中国共产党统治的苏鲁豫边区(湖西地区)却发生了轰动一时的“托匪案”。而且在其他地区也发现了“托匪”。
  1939年6月,湖西地区的湖边地委在鱼台县大田家村开办一所干部学校,非党员教员魏定远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8月,学员毕业等待分配时,有一部份学员希望回自己家乡工作,不愿意留在湖边工作。同时,在学校中发现有组织“同乡会”的企图。湖边地委怀疑是“托匪”在里面进行破坏活动。湖边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经过所谓调查,向地委汇报:“干校发现有托匪活动”,散布谣言,煽动学员不服从分配,并到沛县某地去参加新的共产党。并断言,魏定远是幕后操纵者。8月底,地委决定逮捕魏定远。
  王须仁大搞逼供信。开始时魏定远矢口否认自己是“托匪”。王须仁就对魏定远施加鞭打,坐老虎凳、灌水、过电等酷刑。魏定远受不住酷刑,被逼承认自己是“托匪”,并供出托派组织及其下属机构,供出郝晓光等人是“托匪”。于是又把郝晓光、曹广善逮捕。对曹广善反覆用刑逼供,把曹广善活活打死。根据曹广善口供,又逮捕“托匪”王天章、宋新民等人。通过“集体会审”,苏鲁豫边区党委及湖边地区领导人都认为湖边地委真的发现了“托匪”组织。
  苏鲁豫边区区党委书记白子明相信了王须仁的“肃托”报告及“托匪”材料,指示地委在湖边继续肃托。从此,湖边地委在鱼台、区党委在单县,同时展开“肃托”。完全采用王须仁的刑讯逼供的做法,逮捕一批人,经过逼供信,又逮捕一批人,就这样滚雪球那样,雪球越滚越大,“托匪”就越捕越多。
  “肃托”也就从党内发展到党外,由下层发展到上层。湖边地委妇女部长常俊亭、地委干部史谦(史维先)、地委宣传部长袁汝哲、军事部长尹夷僧、人民抗日义勇二总队参谋李发等,被称为“托匪"。王须仁制造谣言,说有人要组织暴动,暗杀首长,说湖边司令部及所属一大队掌握在“托匪”手里。9月15日,在苏支四大队队部的院子里,召开军队排以上干部和地委、县委、县政府机关干部会议,协同王须仁“肃托”的军政委员会主任、苏支四大队政委王凤鸣在会上声称:“托匪钻到我们队伍里来了。谁是托匪要站出来交待。”无人吭声。王须仁就掏出一张名单,念到谁,就把谁绑起来。后来,王须仁干脆抛开名单,随意点名捕人。一大队副大队长秦建奎以下七八十人当作“托匪”逮捕了。当夜王凤鸣、王须仁把袁汝哲、尹夷僧等三、四十人枪杀了。再后,又杀害了金乡县人民抗日武装的创始人、党的领导人翟子超、王鉴览、张宾如等十馀人。
  此时,王须仁、王凤鸣又说,地委、区委几乎是整个掌握在“托匪”手中,地委、县委除少数负责人外,一律是“托匪”。9月10日,逮捕了区党委宣传科长朱华、教育科长张基隆、《团结报》负责人魏钦公,吴筱砾等人。通过刑讯逼供,枪杀魏钦公(中弹未死,为人所救)、吴筱砾、李从文、梁自筹等人。又逮捕了“托匪”“组织暴动的领导人”区委宣传部长马霄鹏、参谋长李发、一营营长孟宪琛、二营营长康文彬等十馀人。马霄鹏受严刑拷打始终不承认是“托匪”,在半死时被活埋了。朱华、张基隆、孟宪琛、康文彬等47人被枪杀。9月18日后,又逮捕了区军事部长张如、区党委统战部长王文林(苏鲁豫边区党创始人之一)、青年部长孙衷文、社会部长赵万庆。通过公审,把王文彬、张如杀了。不久,又逮捕了区党委组织部长、区党委委员兼湖边地委书记李毅等人。
  9月下旬,王凤鸣进行第四次捕杀,对象主要是区党委所属各县和各主力部队。王凤鸣、王须仁以开训练班为名,命令区委委员以上的干部及其所领导的部队都到谷亭镇集合受训,接到命令到来的人约有三百人,全部被关禁闭,把其中一些人杀了。
  此时,王须仁又制造所谓“托匪”利用女人破坏首长威信案,把妇女干部郭仙云、丰单砀边区妇联主任孔真和副主任金采凡等人,经过严刑逼供,又供出了“托派苏鲁豫省委”的一个“特务组织”,逮捕了陈筹等人。经过刑讯逼供,又供出了“托匪第三次暴动计划”,逮捕了苏鲁豫边区党的武装创建人李贞乾,苏支四大队长梁兴祚、参谋长严世荣、政治处主任任景有等人。
  苏支支队长彭明治得知梁兴祚等人被捕消息,立即电告八路军第115师政治委员罗荣桓。罗荣桓接到电报后,便和中共山东分局书记郭洪涛、八路军山东纵队指挥张经武等赶到湖西,紧急制止了王须仁、王凤鸣的乱捕乱杀行为,释放了冤枉的人。逮捕了王须仁。
  滥捕滥杀是制止住了;但是,对那些蒙冤受屈的人没有得到平反。经过多次的调查,仍认为湖西边区的确存在“真托匪”。在多次平反中,仍视魏定远、曹广善、朱华、朱新民、王天章、单于英、朱藉庵7人是“真托匪”。直到1983年12月中共组织部同意山东省的“湖西‘肃托事件’处理意见”的报告:湖西“肃托事件是一起冤案,应彻底平反;原定单子英、朱藉庵、朱华、朱新民、王天章、曹广善、魏定远7人为‘真托派’是毫无根据的,完全错误的,应予平反昭雪。”
  就这样,经过长达44年之后,才最后彻底否定了湖西地区的“肃托事件”,使真相大白于天下。这是后话了。
  从这样“肃托”事件中,受迫害者达千多人,被杀者有几百人。
  1939年,在江西省特委管辖下的广东三水、四会县,江西省特委进行了“肃托运动”,抓了一批“托匪”,在刑讯逼供之下,他们都承认是托派。后来经过覆查,这些被害者都不是托派。经过四十多年后,广东肇庆、中共地方委员会纠正了此项“肃托事件”,对受害者平反昭雪。
  另外,还有新四军第四师等部队的“托匪”案件。1984年作出了平反。
  所有这些“托匪”案件都是假案,没有一个真正的托派。
  我们看到以上中共苏区所进行的惊心动魄的肃反运动,觉得是“似曾相识”,不是和苏联30年代所进行的肃反运动多么相似吗?特别是肃反的做法上是一模一样的,只有些微的不同,就是苏共做得比较中共没有那样“粗野”。为甚么会这样滥捕滥杀呢?根本的根由是由于没有民主和法制。民主更为重要,没有民主,即使有法制,也不能会有人民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办事。难道众多中共党员对这种滥捕滥杀没有意见吗?没有怀疑吗?有的,正如那些经历过苏区肃反运动的中共党员所说的那样,不能表示怀疑,更不能提出反对意见。否则,就会有杀身之祸。为甚么那些长期对敌斗争,出入于枪林弹雨之中,有着光辉革命历史的干部也会被打成“托匪”、“反动派”呢?那是因为康生不是说嘛:“托匪是两面派”,所以,即使是有着光辉革命历史的干部也无法解脱康生所说的“两面派”。于是就有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被捕被杀了。
  成千上万的人含冤死去,死去的人不能复生。苏区肃反的历史是惨痛的!
  湖西地区“肃托运动”停止了不久,1942年在中共中央所在地的延安发生了“王实味托匪奸细、特务案”。
  1942年2月,延安整风开始,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员,中共党员王实味于2月17日写了《政治家、艺术家》杂文后,又写了《野百合花》一组杂文,揭露和批评延安的一些阴暗面以及不平等的待遇。3月23日,王实味在《矢与的》墙报上发表了《我对罗迈(李维汉)同志在整风检查动员大会上发言的批评》,说罗迈的发言有家长作风,压制了群众反三风的斗争热情和积极性。中央研究院从5月27日开始,连续十多天召开全院座谈会,对王实味展开批评。会议是由中共中央社会部长、情报部长、中央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央直属机关总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的康生领导下进行的。座谈会开成了斗争会,思想问题变成政治问题。有人揭发王实味说过赞成托派及其理论的话,说过攻击和反对苏联、共产国际乃至斯大林的话。说他参加了托派,是托派份子。1942年10月23日,中央研究院党委作出决定,开除王实味的党籍。决定说,王实味自从1929年参加托派以来,一直没有停止过托派活动,是一个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份子。王实味不同意这个决定。第二天他向中央组织部哭诉自己没有参加过托派。他说1936年在上海期间曾和北京大学的同学托派王文元和陈清晨有过来往,并翻译过《托洛茨基自传》的一些章节。来到延安后,于1940年就向组织交代过了。中央组织部没有接受他的申诉。1942年底,康生下令将王实味逮捕、关押。
  康生还在中央政治研究室发动揭发“五人反党集团案”,王实味是五人中之一,只因为他们五人经常有来往而已。于是王实味的罪名是:“托匪反革命奸细、特务、反党集团”。
  王实味在关押期间,在逼供信的审讯下,他承认参加了托派;不久,他又推翻了。反反覆覆的好几次。
  1947年3月,中共中央机关撤离延安,中央社会部奉命将王实味押往晋绥根据地。4月 16日到达兴县,被关押在晋绥公安总局看守所。由于飞机轰炸,看守所要转移。晋绥公安局向中央社会部请示,如何处置王实味。中共中央社会部批覆,将王实味就地处死。7月1日夜,王实味被砍死。王实味戴着“托匪奸细、特务、反党集团”的帽子死去的。
  过了四十四年,1991年2月,中央公安局对王实味托派问题覆查的结果作出决定:查王实味没有参加托派组织;因此,1942年定为“反革命托派奸细份子”的结论予以纠正,给予平反昭雪。[42]
  曾经哄动一时的“《野百合花》托匪案”,直到四十四年后,才得到真相大白。



第八章 中共与托派在中国革命路线上的分歧,中国共产党镇压中国托派


  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订立的第一个纲领,是社会主义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这是最高纲领,没有最低纲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认为中国封建势力大部分存在,军阀势力统治中国,帝国主义控制了中国经济;提出反封建军阀、反帝国主义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成功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1927年底,中国革命失败了。蒋介石推翻了北洋军阀统治,夺得了政权,建立了资本主义政权,统一了中国,中国的政治局面改变了。
  中国共产党在“八七会议”后建立了以瞿秋自为首的新中央,确定中国国民革命还未完成,继续进行资本主义民主革命,土地革命。“中国革命是由民权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无间断的革命……中国只有一个革命。中国革命除非不胜利,要胜利便是工人阶级领导农民武装暴动获得政权开辟社会主义道路的革命。”[43]
  中国革命是“无间断的革命”。“中国革命的进程,必然要彻底解决民权主义任务而急转直下的进于社会主义的道路”。在现革命阶段,建立苏维埃──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工农民权独裁制性质的政权,“建立工农兵手工工人城市贫民代表会议政府”。现在是“重新爆发斗争的高潮”;因此,目前党的策略总路线是“组织政治罢工”“组织地方暴动”,“注意布置以武汉为中心的附近省区首先胜利”。[44]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作出的《政治决议案》,政治纲领基本上是和“八七会议”后中央所确定的纲领是一样的。现阶段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建立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苏维埃的工农民主专政”。只是在革命进程上有所修改。《政治决议》写道:“中国革命的动力,已经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无产阶级领导革命,“这就可以开辟中国革命将来发展的道路,使它有非资本主义的前途,亦就是‘社会主义的前途’”。苏联能够“帮助中国无产阶级力争革命底社会主义的前途,并保证胜利的可能。同时,以苏维埃为国家形式的工农民主专政,就可以成为转变到无产阶级专政的出发点。只有斗争,只有力量,只有无产阶级与贫农底团结力与组织力,只有阶级力量底对比能够决定: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底阶段要到什么时候完成,它将要怎样快地经过那转变到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45]这就不同于“中国革命是‘无间断的革命’”,“中国革命的进程,必然要彻底解决民权主义任务而急转直下的进于社会主义的道路”的“一次革命”。而是把革命分为两个阶段。那时从资本主义民主阶段转变到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阶段,要以资产阶级民主任务的完成,以及无产阶级和贫农的团结力量和组织力量、阶级力量对比来决定。
  自此,中国共产党历届中央都依据这个纲领,这个革命路线,定出当前的革命任务和斗争策略。不管李立三的中央,还是王明、博古的中央都是如此。就是毛泽东的中央,也是遵照“六大”的纲领来制定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程──革命路线。毛泽东在1937年5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所作的总结,有说:"我们是革命转变论者,主张民主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方向去。民主革命中将有几个发展阶段,都在民主共和国口号下面。从资产阶级占优势到无产阶级占优势,这是一个斗争的长过程,争取领导权的过程,依靠着共产党对无产阶级觉悟程度、组织程度的提高,对农民、对城市小资产阶级觉悟程度、组织程度的提高“。“我们是革命转变论者,不是托洛茨基主义的‘不断革命’论者。我们主张经过民主共和国的一切必要的阶段,到达于社会主义”。[46]只有到了1939年,对中国共产党的纲领、革命路线,有重大的修改,作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路线。
  1927年革命失败后,革命者须要检查革命失败的原因,找出革命的教训,以便确定今后中国革命的性质、革命的进程及革命的前途;而决定中国革命性质和革命进程、革命前途的是中国社会性质。1929年至1934年发生了“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参加论战的人,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托派的人,还有非党派的第三者(如陶希圣、胡秋原、金如海、孙倬章等)。无论参加论战的中国共产党人或中国托派的人,都不是以代表本党而是以个人来参加论战的,故此,不是每个人的意见都是相同的。我们在这里只介绍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托派代表性的见解。
  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资本主义有了一定的发展,而广大地区仍处在封建经济封建剥削之下,封建制度占优势。帝国主义经济控制了中国市场,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国政权是地主资产阶级的政权;故此,中国社会性质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中国托派认为:中国资本主义在欧战时期有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从城市发展到农村,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已被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所破坏,资本主义经济支配了农村经济,资本主义占优势。农村只存在封建的残余。中国政权是资产阶级政权;故此,中国社会性质是资本主义社会。
  正是由于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断不同,中国共产党所采取的革命路线与中国托派所采取的革命路线就不相同了。
  托派的革命路线是:无产阶级领导农民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还未完成的资产阶级民主任务是在无产阶级革命中附带完成,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39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发表了《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随后,1940年2月20日,出版了毛泽东演讲的《新民主主义论》,作出一个完整的、有系统的新民主主义(新三民主义)革命路线。
  毛泽东指出: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抗战时期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地主和大资产阶级联盟专政。因此,革命的对像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就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本国地主阶级。中国革命的动力是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领导的农民;中国革命的任务便是反帝反封建,推翻地主和大资产阶级的政权,建立非资产阶级专政也非无产阶级专政的几个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而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地长”的一个历史阶段。故此,中国革命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
  中国托派批评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是改良主义。
  中国共产党批评中国托派的革命路线是不顾中国实际的教条主义,“左”倾空谈主义。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掌握有利时机,深入敌后,在国民党权力达不到的地方,发展了“抗日根据地”,壮大了武装力量。到抗战结束的1945年,中国共产党的武装力量已达到近百万军队,占据了近一亿人口的地区。共产党以军事力量摧毁了国民党的统治,把国民党赶出大陆,中国共产党取得了革命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四个阶级一一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合政府。这个联合政府就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说的 "新民主主义政权",即1949年7月1日所宣称的“人民民主专政”。
  1955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首先在农业方面进行合作化(集体化)运动,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随后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公私合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完成了和平的“社会主义革命”。
  1956年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一天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
  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是有整个完整的系统,一环扣着一环。如果某一个环节改变了性质,就使整个系统瓦解。如今,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不是非资产阶级专政又非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民主主义政权(人民民主专政),而是无产阶级专政;那么,这个革命能称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吗?解放后的社会能称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吗?
  《新民主主义论》说到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最少也有15年或者更长些。如今,只有5年时间就进行了和平的社会主义革命了,踏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的历史阶段,不要说只有5年时间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的历史阶段,就是15年或者20年也不能称得上是独立的社会形态的历史阶段。
  那么,四个阶级的联合政府的政权性质应该是什么?从1949年至1955年开始社会主义改造之前这个期间的社会是什么性质的社会?这些问题的探讨已不属于本文范围之内了。
  195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严厉镇压反革命份子的指示》,开始了镇反运动。
  判定为反革命的,应该是那些站在统治阶级方面来维护统治者的政权,维护统治阶级的社会制度的人。相反的,那些反对统治阶级并要推翻统治者政权,推翻统治阶级的社会制度的是革命政党、革命者。
  中国托派是要推翻国民党政权,推翻他们的社会制度,在这方面是和共产党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于托派要建立的是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社会;而共产党所要建立的是非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民主主义政权 (人民民主专政),非社会主义社会的新民主主义社会。
  从中国托派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要推翻国民党政权,推翻他们的社会制度来说,中国托派是革命政党。
  可是,中国共产党却把中国托派划入反革命行列。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逻辑是:中国托派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路线不同,就是反对共产党──“反共”;托派反对斯大林,就是反对苏联──“反苏”。所以,中国托派“反共反苏就是反革命”。中国共产党就是以这样的罪名来镇压中国托派。
  从1950年夏天就开始逮捕托派的人。广西、上海、温州,中山、广州的托派,断断续续的有人被捕。1952年12月22日,在全国进行大逮捕托派,一网打尽,彻底摧毁了中国托派的两个组织:中国革命共产党和中国国际主义工人党。被捕的人除托派的党员和青年团团员之外,过去曾参加过托派,而早已离开托派的人、托派的同情者都被逮捕了。广西被捕的人最多,约有二百多人。在广西正式参加托派组织的人很少,大多数是有托派思想就认为自己是托派党员。据被捕的托派人估计,全国大约有五、六百人被捕。
  托派的同情者、青年团的普通团员,经过学习、教育获得释放。被判刑最高的是无期徒刑,最低的是三年有期徒刑。他们都没有经过法院公开审判(听说只有一个人是经过法院审理的)。有的在判决一、二年后交给他判决书;大多数人在口头宣判后即被送去劳改场所服刑。一小部分人留在监狱里。1956年,有一批人提前释放了。被判二十年徒刑及无期徒刑和未判决的共11人,于1972年10月及11月先后释放,被安置于劳改单位严密管制。1979年6月5日这批托派的11人获得完全的释放,摘掉“反革命”的帽子,取得公民权。



第九章 中国史学界对陈独秀、托洛茨基、中国托派的评价


  托派、陈独秀、托洛茨基被视为“禁区”。就是说,不能作出超出中国共产党评论之外的评论。有关托派的书籍、托洛茨基的著作更没有在中国出版。甚至初期,在解放前出版的《独秀文存》,在图书馆不能与读者见面,直至1980年以后,才放回书架上。
  到了1963年,中国共产党与苏联共产党发生论战。苏联共产党说中国共产党有托洛茨基主义。也许是为了使中国共产党的干部了解托洛茨基、托洛茨基主义,1963年起翻译出版了《托派第四国际资料》四辑,收录了第四国际历次世界代表大会的文件,该书为“内部发行”,又出版了托洛茨基的《被背叛了的革命》(内部发行)。1965年出版了托洛茨基的《列宁以后的第三国际》(内部发行)。1966年出版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内部发行)。1979年出版了作为“机会主义、修正主义选编”的《托洛茨基言论》(内部参考)。在以上书籍的出版,在每本书之前都有一篇“出版说明”之类的批判性文章,作为指导读者的阅读,进行“消毒”。
  这些托洛茨基的著作和第四国际资料出版,广大读者是看不到的。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及一部分民主党派的高级干部、专家、学者才有机会读到,使他们从这些著作中了解到托派、第四国际的政策、主张及见解,总比不知道好,不管读者的反应如何。
  “文化大革命”后的1979年,出版界开始解冻,各种各类的政治书籍出版了。(大多数是“内部发行”)。陈独秀的“禁区”才有些松动,开始对陈独秀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所执行的政策进行评论。1979年在北京举行首次“陈独秀问题讨论会”。值得注意的是向青的论文《陈独秀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和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革命的政策》,指出“陈独秀的错误从一开始就不是‘违背了共产国际纪律’,相反的而是执行了共产国际的指示”。“把共产国际代表、苏联顾问在中国犯下的错误,列入‘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之中,无非是要把他们的错误算到中国共产党的头上,其用意是不言自明的”。[47]从而否定了共产国际以及中国史书所说的,“陈独秀违背共产国际指示而实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至使中国革命失败”的说法。
  八十年代陆续出版了有关托洛茨基派的书籍,对陈独秀评论的文章在党史刊物、各大学学报上发表了不少。大多数评论都是为陈独秀在执行政策上所犯错误进行辩护。特别是为陈独秀“接受日本特务机关津贴”的事情进行批驳,否定王明、康生对陈独秀(也是对中国托派)的诬告。有代表性的文章有两篇:唐宝林:《旧案新考一一关于王明、康生诬陷陈独秀为“汉奸”的问题》(《党史研究资料》1980年第16期)。林青山:《康生外传》中的一节(该书的第61页至77页),详细分析了王明、康生对陈独秀、托派诬告为汉奸的事情。
  林青山分析道:唐有壬在1932年是蒋介石任命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长。那时,他未成为亲日派,只是到了1933年8月,汪精卫为外交部长,唐有壬为外交次长,成为汪精卫的心腹之后,方成为亲日派。而此时,陈独秀已在国民党监狱里。康生说,唐有壬介绍陈独秀等托派份子同日本特务机关“谈判”之时(即1931年“九一八”之后),恰恰是唐有壬唱着“抗日”高调之时。后来1935年12月,唐有壬在蒋介石与汪精卫之间的矛盾中成为牺牲品,被刺身亡。康生把死人唐有壬请出来,让他扮演“日本特务机关的代表”这个决定性的角色,无非是唐有壬不会站出来提出抗议了。
  康生在《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里有说,1935年1、2月,托洛茨基在给苏联“托洛茨基反苏平行中心”的信中有“我们应将库页岛之煤油让与日本……同时也绝对不去阻碍日本去侵略中国”。林青山指出这是“移花接木”。既然托洛茨基是1935年“给他的俄国信徒们的指示,而中国托派陈独秀并不是未卜先知者,他怎么可能在托洛茨基发出指示之前四年即1931年就已执行托洛茨基的指示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呢?
  林青山对王明、康生诬告陈独秀的托派中央接受日本特务机关津贴的事情,引用了“一位颇有头脑的中央高级领导人”的话:“纯粹是栽赃!这不是瞪着眼睛说瞎话么?太不实事求是了!”
  “托派汉奸、特务”一直被广泛的宣传,而今史学界首先为陈独秀托派洗脱了中国共产党强加于中国托派头上的这个罪名,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开始时,对陈独秀这个“禁区”有了松动,及后对托洛茨基这个“禁区”也松动了。
  1981年出版了法国皮埃尔·弗朗克的《第四国际》。1983年出版了(苏联)米·伊·巴斯马诺夫的《二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托洛茨基主义》,以批判托洛茨基为主,赞扬斯大林。
  1984年出版了(日本)对马忠行《托洛茨基主义》、作者在俄国革命问题上,不断革命论以及所有重大问题上都力图为托洛茨基辩护,认为托洛茨基是正确的。
  1984年出版了(美国)罗·杰·亚历山大《拉丁美洲的托洛茨基主义》,介绍了拉丁美洲托洛茨基主义、第四国际的活动情况。
  1985年出版了閰志民《当代世界社会主义极左派一一托派第四国际》。作者以批判态度介绍了托派第四国际在各国的活动情况,批判托派第四国际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个极“左”的机会主义派别。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把托派第四国际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个派别”,而不是把她作为“反苏、反共、法西斯特务机关”。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1986年出版了李显荣《托洛茨基评传》。作者肯定托洛茨基在十月革命及国内战争时期所作的贡献。但作者仍未跳出传统的圈子。他批判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论”,批判托洛茨基在“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等问题的错误,谴责托洛茨基组织第四国际是破坏共产国际。
  历史学家朱庭光在该书的《代绪言》中写道,不应维护三十年代苏方对托洛茨基的评价。他号召史学界要打开对托洛茨基的研究。
  1956年,苏共在“二十大”开始批判斯大林。1980年,中国出版了《斯大林问题》专辑(内部发行)。其中收有托洛茨基《斯大林评传》的第八、九、十、十一、十二章。《斯大林问题》所收的文章都是以批判态度来分析“斯大林现象”的产生原因及批判斯大林的肃反运动。
  《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是一本歪曲历史,污蔑诽谤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而吹捧斯大林的伪史书,在中国作为干部必读书之一,使广大党员、青年团员、干部及人民群众没有正确的认识苏共党史,其流毒广且深。
  1982年《书林》杂志,约请国内12位苏联史、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专家学者对《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进行评论。所有专家的发言,从各方面一致否定《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从而促使人们跳出《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魔圈,去重新认识苏共党史,重新认识被斯大林打倒的苏共党的领导人。
  发表在1988年第1期《世界历史》上的丁笃本:《重评苏联30年代的肃反运动》,丁笃本全盘否定30年代斯大林所进行的肃反运动。他不同意中国共产党所说的“肃反扩大化”。他说,苏联30年代的肃反并不是肃反“扩大化”问题,而是政治大清洗。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没有值得肯定的地方,“应彻底否定肃反运动”。
  “彻底否定肃反运动”,不言而喻,就是全盘推翻苏联30年代的几个重大审判案(当然也包括所有的审判案),而为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拉狄克、皮达可夫、布哈林、李可夫、克列斯廷斯基、图哈切夫斯基……等等彻底平反了。
  1988年2月5日,苏联当局宣布“托洛茨基反社会主义右倾集团”案的布哈林等20人平反,恢复名誉。
  1988年8月4日,苏联最高法院决定对30年代4起重大错案平反,四个案件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联盟”案、“莫斯科中心”案、“托洛茨基一季诺维也夫反苏联合中心”案、“托洛茨基反苏平行中心”案。塔斯社电讯报导说,苏联最高法院最近对这4起案件重新审理时查明,所谓的4个组织都不存在,对他们的指控毫无根据。苏联法院决定取消原判,为4个案件涉及到的所有人恢复名誉。
  上海《解放日报》1988年8月6日报导苏联为4个案件平反的消息,标题是 “苏联平反三十年代四大错案”,副题是“为托洛茨基、加米涅夫、季诺维也夫等恢复名誉”。托洛茨基得到平反,恢复名誉,是从4个案件被推翻,“为4个案件涉及到所有人恢复名誉”,应有的理解。托洛茨基作为案件的主犯,整个案件被推翻了,"对他们的指控毫无根据",亦即控告托洛茨基的罪名也就被推翻了,当然托洛茨基得到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了。
  1988年出版,陈启能主编的 《苏联大清洗内幕》,揭露斯大林、格别乌制造假案。陈启能在《历史终于迈出了这一步……》(代序)中提出,对托洛茨基应该平反。
  苏联推翻30年代的审判案,对中国有重大影响。1991年6月,《毛泽东选集》第二版出版,对“托洛茨基”条目的注释作了实质性的修改。第一版注释的“暗害者、破坏者、侦探、间谍、杀人凶手的匪帮,是受外国侦探机关僱佣而活动的工人阶级死敌的匪帮”,没有了。而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一文中“我门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中国汉奸、亲日派、托洛茨基派”,加上注释18,“托洛茨基派”条目:"抗日战争时期,托派在宣传上主张抗日,但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所造成的。“(第二版,第一卷,第270页)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自动地推翻了由她加在中国托派头上的“接受日本侦探机关津贴的汉奸、间谍、特务”的罪名,在这方面是写中国托派平反了。
  过去一直是对陈独秀评论,没有正面对托派评论。由于陈独秀是中国托派的领导人,对陈独秀的评论,在不少问题上是与托派有关的。 故此,对陈独秀的评论也附带着对中国托派的评论了。但是还没有人正面的评论中国托派一一即越过中国共产党对托派的评论。如今,《毛泽东选集》第二版,“托洛茨基派”条目作了实质性的改变,自然也就解开了人们对中国托派评论的束缚。
  在此之前,首先突破性的评论,出现于唐宝林著《陈独秀传》下卷卷首的《几句闲话》。唐宝林写道:“20年代后期,由于主观与客观各种复杂的原因,陈独秀犯了错误;不久,他又转向托派,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反对派。从此,这颗‘明星’就暗淡下去了。但是,虽然他与共产党的关系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而被开除出党,然而他与党的争论仍是革命阵营内部在反帝国主义侵略与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路线和方法上的分歧……”。陈独秀在未开除出党之前已是党内的托派反对派,被开除出党后组建中国托派组织。无论在开除出党之前或在开除出党之后。“陈独秀与党的争论”即是托派与中国共产党的争论,“仍是革命阵营内部”革命路线上的争论。那就把中国托派归属于“革命阵营”之内了,也就是中国托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革命路线不相同的革命政党,而不是反革命政党。
  靳树鹏、李岳山的《诗人陈独秀和他的诗》一文,写道:“……后来陈独秀抛弃了斯大林主义倾向托洛茨基主义,并组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反对派。但是,陈独秀派与党中央的矛盾,是革命阵营内部在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与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路线方法上的分歧,他们并不是什么间谍、特务、反革命。”[48]
  唐宝林和靳树鹏、李岳山的文章,都是以评论陈独秀派来婉转地评论中国托派。把中国托派评定为革命派,也就推翻了中国共产党评定中国托派的“反革命派”。
  唐宝林《简论中国托派》是正面评论托派的文章。认为中国托派在解放后由原来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极左派小集团变成了反对共产党的反革命组织,由革命阵营内部的路线分歧转化为敌我矛盾。
  唐宝林是根据所谓多数派(中国革命共产党)上海地方组织的地下刊物《叛逆者》,第1期(1949年11月15日出版的油印刊物)登载的一篇题为《内战问题的总结》的文章,作者提出对中共与国民党进行的内战,由于内战性质的转变,“我们的态度也转变,不再保护内战,应采取失败主义的态度。不过应该注意在中共方面实行失败主义并不是促进国民党胜利”[49]对中共采取失败主义,唐宝林认为托派就成为反革命。中共在解放后就取缔中国托派,镇压中国托派了。
  中国托派对中共与国民党进行的内战,从来没有提出过“失败主义”,完全与托派中央《内战决议案》相反的。
  托派多数派于1947年2月13日中常委通过的《关于中国内战决议案》:“我们在内战中把同情放在斯大林党所领导的农民队伍方面”,反对国民党军队向共产党领导的农民军队进攻。在解放区的托派坚决站在共军方面扺抗国民党反动的进攻。
  可见,托派是站在共产党方面反对国民党的,并非对共党采取失败主义。多数派从来没有改变这个态度。
  当见到唐宝林《中国托派史》中影印件《叛逆者》,唐宝林说是“中共占领大陆后革共(中国革命共产党,即多数派)潜伏组织办的刊物”。于是,立即进行调查。多数派在上海解放前夕成立“江浙委员会”代替过去中央的领导。说是“多数派的地下刊物”,就是上海地区组织出版的刊物。于是,询问现在还活着的1949年10月以后上海地区多数派领导人,在国内的,在香港的,在国外的人:1.有没有出版过《叛逆者》这个刊物。2.有没有见过这个刊物。3.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刊物。所得到回来的所有答覆:1.没有出版过这个刊物。2.没有见过这个刊物。3.没有听说过这个刊物。
  可见,唐宝林说《叛逆者》是多数派所出版的刊物,是唐宝林想像出来的。
  1949年6月托派多数派(中国革命共产党)中央指示留在国内的组织:“停止托派对外活动,支持中共一切进步的措施”。故此,留在国内的地方组织,在解放前,参加中共号召的“护厂运动”,解放后,支持中共发动的“三支运动”(支前(线)、追剿国民党残余部队及剿灭土匪、支持收缴枪械运动);支持抗美援朝运动;支持土地改革运动(保留土地国有意见);支持三反五反运动;支持镇压反革命运动(反对镇压托派)。
  中国托派不是反革命,中国托派案应重新审理,予以平反。



注释

[1] 参见王凡西(王文元):《双山回忆录》,第102页,111页。

[2] 政治决议案《现在革命形势与中国共产党的任务》,《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一)第256页。

[3] 是指1929年8月5日陈独秀写给中共中央的一封信,抨击“八七会议”、“六大”以来的路线是“机会主义”──盲动主义和“命令主义”。认为革命的失败是资产阶级的胜利。批评党内没有民主,要求扩大党内民主,全党展开对党的路线的“争辩”。

[4] 王凡西:《双山回忆录》,第141页。

[5] 《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1919──1928)》,“布哈林的报告”,第365页,“瞿秋白在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发言”,第461页。

[6] 王明:《目前军阀战争与党的任务》,《王明言论选辑》第84-88页;第137页,141页。

[7] 托派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目前的局势与我们的任务》(1932年2月10日),转引自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第418页。

[8] 转引自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第398页。

[9] 《伊斯克拉(ISKLA)》第一卷第一期。

[10] 《火花》第2期。

[11] 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常务委员会《对北方〔区〕问题的决议》(1932年1月7日),《校内生活》第2期

[12] 《火花》第7期,转引自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第414-415页。

[13] 陈独秀后来得知谢少珊已供出中央常委的人,陈独秀只好退一步说,中央常委三人:陈独秀、彭述之、张九(张苟,香港工人,人在香港,捉他不到),把濮德志(濮一凡)和宋逢春说是候补委员,以此,减轻濮、宋的责任。

[14] 摘自记者:《陈独秀开审记》,载《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第173页。

[15] 参见濮清泉(濮德治):《我所知道的陈独秀》,载《陈独秀评论选编》下册,第351-352页。

[16] 《陈独秀自撰辩诉状》,载《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附录),第212-217页。

[17] 《章士钊辩护状》,载《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第180页,183页,184页。

[18] 参见《陈独秀被捕资料汇编》,第186页。

[19] 转引自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第430页,433页,439页;及王光远:《陈独秀年谱》。

[20] 陈钟凡:《陈仲甫先生印象记》,未刊稿;转引自唐宝林:《陈独秀传-从总书记到反对派》,第200页。

[21] 《申报》没有发表陈独秀的《声明》。原件存于上海档案馆。

[22] AB团:1927年初,国民党右派在江西国民党省党部中组织名为“AB”的党团。据AB团头目段锡朋1931年4月15日在国民党江西省党部纪念周上说:得到中央命令,组织忠实同志并与共产党奋斗,因而由程天放、周利生、王震寰、洪轨等同志及兄弟组织AB团,取英文“Anti-Bolshevik”(反布尔什维克)缩写为AB,“AB团”就成为“反布尔什维克团”。AB团包办了国民党省部、省政府及民众运动。1927年3月,国民党中央决定开除AB团为首的段锡朋、周利生二人党籍,改组国民党江西省党部,AB团瓦解了。1927年4月2日,共产党与国民党人共同发动“四·二”事件,捣毁了国民党江西省党部,逮捕了三十余人。AB团在组织上被彻底摧毁了。以后AB团的组织再没有恢复。AB团只存在三个月。
  改组派,全称“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成立于1928年底,奉汪精卫为领袖,陈公博、王乐平、顾孟余、王法勤等为主要负责人。以改组国民党为主要任务,反蒋介石同时反共。
  第三党:1928年春,部分国民党“左派”和脱离共产党的人,以及一些爱国反蒋人士聚集在上海,主要的人有:谭平山、章伯钧、朱蕴山、郑太朴等。他们成立“中华革命党”,反对蒋介石的独裁政治,又反对共产党的武装暴动、建立农村根据地的政策。故被称为“第三党”。邓演达反对汪精卫的武汉政府镇压工农,出走苏联。1927年11月1日,邓演达和宋庆龄、陈友仁在莫斯科发表宣言,谴责蒋介石、汪精卫扼杀革命,并提出组织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要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1930年5月回到上海。8月9日,邓演达与中华革命党人、以及赞同邓演达政治主张的人士、国民党人在上海召开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的成立大会(即中华革命党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为继续孙中山的事业,实现三民主义的社会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反对蒋介石的专制政治。1931年8月17日,邓演达被蒋介石逮捕,邓不屈服。1930年11月29日在南京被蒋介石秘密处死。“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亦被称为“第三党”。中共所指的“第三党”主要是指谭平山的“中华革命党”。1935年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改名为“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抗战后改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亦被称为“第三党”。
  社会民主党:早年留法学生孙倬章曾组织过社会民主党,不久,就烟消云散了。中国有过无政府主义者江亢虎的“社会党”。1911年7月10日成立于上海。提出“三无主义”──无宗教、无国家、无家庭的社会主义,宣扬个人主义。1913年8月31日江亢虎宣布解散社会党。1924年6月再次组织社会党。1925年更名为新社会民主党。1927年江亢虎解散新社会民主党。1939年江亢虎又打起社会党名义加入汪精卫的“中央政府”。1940年江亢虎出任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的国务委员,考试院副院长,抗战后被蒋介石逮捕入狱。解放后移押于上海提蓝桥监狱。1954年12月7日病死于狱中。
  中共文件提到的“社会民主党”、“社会党”,都不是江亢虎的“社会党”、“新社会民主党”。二十年代、三十年代都没有属于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党存在过。1985年,中共福建省委经过调查,得出结论:闽西根本没有“社会民主党”,“肃社会民主党”是冤案。

[23] 王明:《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而斗争》,《王明言论选辑》,第157页,第208页。

[24] 《肖克同志谈中央苏区初期的肃反运动》,载《党史研究资料》,合订本,第4卷,第401-409页。

[25] 参见田琦、东霞:《江西苏区初期的肃反与富田事变》,载《党史研究资料》,合订本,第4卷413-441页。毛泽东:《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载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4册,第634页。

[26] 罗汉:《致周恩来等一封公开信》,转引自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第481页。

[27] 1937年9月10日,毛泽东出席中常会,对对待托派份子问题,毛同张闻天致电林伯渠,全文如下:“请告罗汉,我们对待托派份子的下列原则:(甲)我们不拒绝同过去犯过错误而现在真心悔悟,愿意抗日的人联合,而且竭诚欢迎他们的转变。(乙)在陈独秀等托派份子能够实现下列三条件时,我们亦愿与之联合抗日(三个条件即文内所述的);(丙)至于其他关係,则在上述三条件实现之后,可以再行考虑。(注1)
  (注1)1937年8月下旬,陈独秀出狱,罗汉在南京会见叶剑英,说陈独秀愿回到党的领导下工作。经叶剑英介绍,罗汉到西安。9月5日,林伯渠致电张闻天,说罗汉、李侠公要见张闻天,要求恢复组织关係。9月8日,张闻天,毛泽东覆电林伯渠,同意罗汉、李侠公去延安一谈。后因大雨受阻,罗汉未去延安,于9月9日致电中共中央,提出五点建议和要求。其中提到请中央劝陈独秀、彭述之、郑超麟回党工作。9月10日毛泽东即同张闻天发出此电,说明中共中央对待托派份子的原则。后来,陈独秀始终拒绝回答中共中央提出的三项条件。(《毛泽东年谱》,中卷,第19-20页。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28] 《斗争》第2巷第9期,1937年10月2日出版;转引自唐宝林、林茂生:《陈独秀年谱》第483-484页。

[29]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册第422-4231页,东方出版社。

[30] 《陈独秀评论选编》下册(附录)第217,224页。

[31] 《为陈独秀辩诬。傅汝霖等九人致本报函》,《大公报》1938年3月16日,载《陈独秀评论选编》下册,(附录),第234页。

[32] 康生:《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载《陈独秀评论选编》下册(附录),第217页。

[33] 《血路》週刊,1938年第12期,转引自《后期的陈独秀及其文章选编》第112-113页。

[34] 濮清泉(濮德治):《我所知道的陈独秀》,载《陈独秀评论选编》下册,第378页。

[35] 中国共产主义同盟华南支部机关报《战斗》第2卷,第2、3合刊:转引自郑学稼:《陈独秀传》,第1041-1042页。台湾版。

[36] 王凡西:《双山回忆录》,第243页。

[37] 转引自郑学稼:《陈独秀传》,第1043、1045页。《共产党干部派对于托派清算旧帐之帐单》。从文句用语来看,不会是共产党密令的原文,而是国民党调查局改写的文句。

[38] 王凡西:《双山回忆录》,第147-148页。

[39] 韦瑞霖:《我对王公度被杀案的见闻》,载《广西文史资料》第20辑。

[40] 阅罗征敬:《恢复俞秀松同志在党史、团史上的地位》,载《中共党史资料》,1982年第1辑:安志洁(原名盛世同,盛世才妹,俞秀松妻子):《忆秀松》,载《革命史资料》总第7期,1987年8月出版。

[41] 王凡西:《双山回忆录》,第54页。

[42] 《湖西肃托事件》载《重大冤案实录》,第561-570页,档案出版社出版。

[43] 瞿秋白:《中国革命是什么样的革命》,《布尔塞维克》第1卷第5期,《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一),第119页。

[44] 1927年11月中国共产党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一),第127页,131页。

[45]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政治决议案》,《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一),第152页。

[46] 《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毛泽东选集》(第一版),第一卷第266页、267页。

[47] 摘自《陈独秀评论选编》下册,第141-142页。

[48] 《诗人陈独秀和他的诗》,载《新文学史料》,1994年第1期。

[49] 转引自唐宝林《简论中国托派》,载《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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