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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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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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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卷
238.致尤·奥·马尔托夫
(11月29日)
我致马尔托夫的声明
(大意,根据回忆追记)
我完全赞同马尔托夫同志通过甘斯同志表达的用互换声明的办法消除我们个人之间冲突[373]的意愿。现在我就从我这方面提出这样的声明。
我过去和现在都不怀疑马尔托夫的诚实和真挚。既然马尔托夫声明说,在他了解我的选举两个三人小组的方案并同意这一方案时,他本人始终认为扩大原来的编辑部三人小组是必要的,那么,我自己不怀疑也不认为有什么人会怀疑马尔托夫说的是实话。如能证实他对我提出的指责是由于误会造成的,我将十分高兴。
尼·列宁
1903年11月29日
写于日内瓦(本埠信件)
载于1904年在日内瓦出版的瓦·瓦·沃罗夫斯基《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记录述评》一书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6卷第326—327页
注释:
[373]指列宁和尔·马尔托夫在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冲突。经过情况是:马尔托夫指责列宁,说列宁在同盟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谈到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讨论中央机关报编辑部组织方式的问题时,似乎把马尔托夫说成是阴谋家和说谎者,并向列宁提出要诉诸仲裁法庭。列宁对这种斗争方式提出了抗议,接受了马尔托夫的挑战,也向他提出要就这个问题诉诸仲裁法庭。1903年11月下半月,当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在国外逗留期间,在他的调停之下,列宁和马尔托夫用交换信件的办法消除了冲突。列宁希望把这些信件印在同盟代表大会记录的附录中(见本卷第239号文献:1903年12月2日给费·伊·唐恩的信),但编者没有照办。编者只在记录的相应之处加了一个脚注,证实列宁和马尔托夫之间的个人冲突已经消除。脚注内容是:“由于列宁同志和马尔托夫同志在同盟代表大会以后相互进行了解释,诉诸仲裁法庭的问题已不存在。”(《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例行)代表大会记录》第66页)列宁和马尔托夫的信件后来载于1904年在日内瓦出版的《对俄国革命社会民主党人国外同盟第二次代表大会记录的述评》。——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