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16卷

结束语



  土地问题是俄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它决定了这场革命的民族特点。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农民为了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为了消灭俄国农业制度中以至俄国整个社会政治制度中的农奴制残余而进行斗争。
  欧俄1050万农户共拥有7500万俄亩土地。3万个大地主(主要是出身贵族的,也有一部分是暴发户)每户有500俄亩以上,总共拥有7000万俄亩土地。这就是基本的背景。这就是农奴主-地主在俄国农业制度中以至整个俄国国家和俄国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基本条件。大地产占有者是经济意义上的农奴主:他们的土地占有制的基础是农奴制历史造成的,是名门贵族数百年来掠夺土地的历史造成的。他们目前的经营方式的基础是工役制(即徭役制的直接残余),是一种利用农民的农具、利用无数种盘剥小农的形式(如冬季雇佣制、年租、对分制地租、工役租以及利用债务、割地、森林、草地、饮马场等等来进行盘剥)的经济。最近半个世纪以来俄国的资本主义已大大向前发展了,农业方面再要保存农奴制度已经是绝对不可能了,消灭农奴制度的斗争已采取暴力性危机即全国规模的革命的形式。但是,在资产阶级国家里消灭农奴制可能有两条道路。
  第一条消灭农奴制的道路,就是农奴主-地主农场缓慢地转变为容克-资产阶级农场,大批农民变成单身无靠的农民和雇农,用暴力保持群众贫穷的生活水平,同时分化出一小撮大农,也就是资本主义必然要在农民中间造成的资产阶级大农。黑帮地主及其大臣斯托雷平正是走的这条道路。他们已经认识到,如果不用暴力来摧毁陈腐不堪的中世纪的土地占有形式,就不能为俄国的发展扫清道路。因此,他们大胆采取了这种有利于地主的摧毁手段。他们抛弃了不久以前还常见的官僚和地主对半封建式的村社的同情。他们避开一切“符合宪法的”法律,以便用暴力来摧毁村社。他们给富农以完全的行动自由,让他们去掠夺农民群众,去摧毁原来的土地占有制,使成千上万的农户破产;他们让有钱人去“任意洗劫”中世纪的农村。他们为了维持本阶级的统治只能这样做,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必须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不是同它作斗争。而他们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就只能联合“暴发户”,联合拉祖瓦耶夫和科卢帕耶夫[176]这班人去反对农民群众。他们别无出路,只有向科卢帕耶夫们大声疾呼:发财吧!发财吧!我们让你们有一本万利的发财机会,只要你们在这种新的情况下帮助我们挽救我们政权的基础!为了走这条发展道路,就必须对农民群众和无产阶级连续不断地、有步骤地、毫无顾忌地施用暴力。于是反革命地主就急忙在各方面组织这种暴力。
  第二条发展道路,我们称之为美国式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以别于第一条道路,普鲁士式的道路。第二条道路也要求用暴力来摧毁旧的土地占有制,只有俄国自由派这些愚钝的小市民,才会梦想俄国的极其尖锐的危机有可能毫无痛苦地和平地结束。
  但是,这种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摧毁也可能有利于农民群众而不是有利于一小撮地主。一大批自由的农场主可能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而根本不要什么地主经济,因为地主经济整个说来在经济上是反动的,而农场经济的因素通过我国以前的经济发展历史已经在农民中形成了。沿着这条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我国的资本主义一定会随着国内市场大规模的扩大,全体居民的生活水平、干劲、主动精神和文化水平的提高而更广泛、更自由、更迅速地发展起来。俄国有辽阔的待垦土地,由于俄国内地的农民群众遭受农奴制的压迫,由于对土地政策采取了农奴主-官僚式的态度,这些土地极难得到利用,但是这些土地为深入而广泛地大规模发展农业和提高生产提供了经济基础。
  这样的发展道路不只是需要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这是因为农奴主-地主的统治数百年来在国内整个土地占有制上都留下了自己的烙印,不仅在农民的份地上,而且在比较自由的边疆地区的移民的地产上也留下了这种烙印:贯穿专制政府的移民政策的是顽固的官吏进行的亚洲式的干涉,他们妨碍移民自由定居,把新的土地关系弄得非常混乱,把俄国中部农奴制官僚主义的毒素散布到俄国的边疆地区[注:亚·考夫曼先生在《移民与垦殖》(1905年圣彼得堡版)一书中提供了移民政策史的概况。作者是个十足的“自由主义者”,他对于农奴主的官僚制度是极为尊重的。]。在俄国,不仅地主土地占有制是中世纪式的,而且农民份地占有制也是中世纪式的。这种占有制极其混乱。它把农民分为无数细小的中世纪式的类别和等级。它反映出数百年来中央和地方政权粗暴干涉农民土地关系的历史。它象把人赶入犹太人居住区那样,强迫农民参加具有纳税性质的中世纪式的小团体,参加共同占有份地的团体即村社。而俄国的经济发展实际上就是要使农民摆脱这种中世纪的状况,经济发展的结果,一方面造成份地的出租和撂荒现象,另一方面,又会把占有制形式极不相同的小块土地,把农民自己所有的份地、租来的份地、买来的私有土地、租来的地主土地、租来的官地等等凑在一起,建立未来的自由的农场主(或容克俄国的未来的大农)经济。
  要在俄国建立起真正自由的农场主经济,必须“废除”全部土地——无论是地主的土地还是份地——的“地界”。必须摧毁一切中世纪的土地占有制,必须为自由的业主经营自由的土地铲除一切土地方面的特权。必须尽最大的可能保证自由交换土地、自由迁居、自由扩大地块,建立新的自由的协作社来代替陈旧的带纳税性质的村社。必须把一切土地上的中世纪垃圾全部“清扫”。
  体现这种经济必要性的,就是土地国有化,废除土地私有制,将全部土地转归国家所有,就是完全摆脱农村中的农奴制度。正是这种经济必要性使俄国农民群众成了土地国有化的拥护者。大多数小私有农民在1905年农民协会代表大会上,在1906年第一届杜马中和在1907年第二届杜马中,即在整个革命第一个时期中,始终表示赞成国有化。他们之所以赞成国有化,并不是因为“村社”在他们中间培育出了什么特殊的“萌芽”,培育出了什么特殊的、非资产阶级的“劳动原则”。恰恰相反,他们之所以赞成土地国有,是因为实际生活要求他们摆脱中世纪式的村社和中世纪式的份地占有制。他们之所以赞成国有化,并不是因为他们想要建立或者能够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而是因为他们过去和现在都想要建立而且能够建立真正资产阶级的小农业,也就是在最大程度上摆脱一切农奴制传统的小农业。
  由此可见,在俄国革命中斗争着的各阶级对土地私有制问题持不同的态度,并不是什么偶然现象,也不是由于受了哪一种理论的影响(如有些目光短浅的人所认为的那样)。这种不同的态度,完全取决于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条件以及资本主义在当前这个发展时期提出的要求。全体黑帮地主、整个反革命资产阶级(包括十月党人和立宪民主党人在内)都拥护土地私有制。全体农民和整个无产阶级则反对土地私有制。改良主义的道路就是建立容克-资产阶级俄国的道路,其必要的前提是保存旧土地占有制的基础,并且使这种基础适应资本主义,而这一适应过程是缓慢的,对多数居民来说是痛苦的。革命的道路是真正推翻旧制度的道路,它必然要求消灭俄国一切旧的土地占有形式以及全部旧的政治机构,以建立自己的经济基础。俄国革命第一个时期的经验已经彻底证明:俄国革命只有作为农民土地革命才能获得胜利,而土地革命不实行土地国有化是不能全部完成其历史使命的。
  社会民主党作为国际无产阶级的政党,作为争取在全世界实现社会主义的政党,当然不能把自己和任何资产阶级革命的任何时期联结在一起,不能把自己的命运同某一资产阶级革命的某种结局联结在一起。无论结局怎样,我们都应当是独立的、纯粹无产阶级的政党,应当坚定不移地领导劳动群众去实现他们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目标。因此,我们根本不能担保资产阶级革命的一切成果都永远巩固,因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一切成果的不巩固和内部的矛盾是资产阶级革命本身内在的固有的现象。“臆造”“防止复辟的保证”不过是糊涂的表现。我们的任务只有一个:为了团结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要最坚决地支持一切反对旧制度的斗争,在新兴的资产阶级社会中尽量争取有利于无产阶级的一切条件。由此必然得出结论:我们社会民主党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纲领只能是土地国有化。正如我党纲领的任何其他部分一样,我们应该把土地国有化同政治改革的一定形式和一定阶段联系起来,因为政治变革和土地变革的规模不可能不一样。正如我党纲领任何其他部分一样,我们应该把土地国有化同小资产阶级的幻想、同官僚知识分子关于“土地份额”的废话、同巩固村社或平均使用土地这类反动的空话严格地区别开来。无产阶级的利益需要的不是为某一资产阶级变革臆造出特殊口号、特殊“计划”或“体系”,而只需要彻底地表明这一变革的客观条件,清除对经济上不可抗拒的客观条件的幻想和空想。土地国有化不仅是彻底消灭农业中的中世纪制度的唯一方式,而且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可能有的最好的土地制度。
  俄国社会民主党人所以暂时拒绝这个正确的土地纲领,有三个原因。第一,俄国“地方公有化”的倡导者彼·马斯洛夫“修改了”马克思的理论,屏弃了绝对地租理论,翻新了半陈腐的资产阶级学说,即关于土地肥力递减规律和这一规律同地租理论的联系等等的学说。否认绝对地租就等于根本否认土地私有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经济意义,结果必然会歪曲马克思主义对于国有化的观点。第二,俄国社会民主党人还没有具体看到农民革命的开始,他们对这场革命的可能性不能不持谨慎的态度,因为要取得这场革命的胜利确实需要有许多特别有利的条件,需要有群众特别高涨的革命觉悟、革命劲头和革命首倡精神。俄国马克思主义者没有现成的经验,并且认为不能臆造出资产阶级的运动,他们自然就不可能在革命开始以前提出正确的土地纲领。然而,他们却犯了如下错误:甚至在革命开始以后他们也没有把马克思的理论运用于俄国的特殊情况(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教导我们说,我们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177]),却毫无批判地重复别人在不同条件下、在另一个时代运用马克思的理论所得出的结论。例如,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没有采纳马克思要求实行土地国有化的一切旧纲领,这本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因为德国已经彻底成为一个容克-资产阶级的国家,那里在资产阶级制度基础上产生的一切运动都已经成为过去,那里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什么拥护国有化的人民运动。由于容克-资产阶级分子占优势,国有化计划实际上变成了一种玩物,甚至变成了容克掠夺群众的工具。德国人拒绝谈论什么国有化,这是对的,但是把这个结论搬到俄国来(其实,我国那些看不出地方公有化思想同马斯洛夫修改马克思理论有什么联系的孟什维克正是这样做的),那就是不善于思考各个具体的社会民主党在其历史发展的特殊时期的任务。
  第三,地方公有化纲领明显地表现出孟什维主义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整个错误的策略方针,即不了解只有“无产阶级和农民的联盟”[注:考茨基在《社会革命》一书第2版中就是这样说的。]才能保证这一革命的胜利。不了解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领导作用,力图使无产阶级袖手旁观,使它去适应不彻底的革命结局,把它从领袖变为自由派资产阶级的帮手(其实是替自由派资产阶级当粗工和奴仆)。“工人们,不要迷恋吧,要适应情况,慢慢前进”——纳尔苏修斯·土波雷洛夫针对“经济派”(即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第一批机会主义者)说的这句话[178],充分表达了我党现行土地纲领的精神。
  我们同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迷恋倾向”进行斗争,不应该缩小而应该扩大革命的规模和无产阶级所规定的革命任务。我们不应当鼓励“地方主义”,不管这种思想在小资产阶级的落后阶层或享受特权的农民(哥萨克)中间有多么严重。我们不应当鼓励各民族彼此隔绝。不,我们应当向农民讲清楚统一对于胜利的意义,应当提出口号,使运动的范围扩大而不是缩小,将资产阶级革命不能圆满完成归咎于资产阶级的落后,而不是归咎于无产阶级的考虑不周。我们不应使自己的纲领去“适应”“地方的”民主制,不应臆造那种在不民主的中央政权下不可能实现的荒谬的农村“地方公有社会主义”,不应用小市民社会主义的改良去迎合资产阶级革命,而应使群众的注意力集中于资产阶级革命获得胜利的真正条件,使他们了解到,要保证这种胜利不但需要有地方的民主制,而且一定要有“中央的”民主制,即国家中央政权的民主制,——不只是一般的民主制,而且一定要是最完全最高级形式的民主制,因为没有这样的民主制,俄国的农民土地革命就会成为空想的(就这个词的科学意义来说)革命。
  不要认为在当前这种历史时刻,当黑帮死硬派在第三届杜马中疯狂叫嚣,反革命势力猖狂到了极点,反动势力对革命者、尤其对第二届杜马中的社会民主党代表野蛮地进行政治报复的时候,“不宜于”提出“广泛的”土地纲领。这种想法是同那些加入或赞成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广大的小市民知识分子的背叛变节、灰心丧气、四分五裂、颓废堕落一脉相承的。把这些垃圾从工人政党中彻底清除出去,只会有利于无产阶级。反动势力愈猖獗,实际上它就愈是阻碍必然的经济发展,就愈是有效地促进民主运动更大规模的高涨。所以,我们应该利用现在群众行动暂时沉寂的时期,有批判地对大革命的经验进行研究,进行检验,去掉其中的糟粕,并且把这种经验交给群众作为未来斗争的指南。

1907年11—12月

1908年由彼得堡种子出版社印成单行本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6卷第193—411页
1917年由彼得堡生活和知识出版社第二次印成单行本



  注释:

  [129]《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一书写于1907年11—12月间。列宁在1907年12月初给米·谢·克德罗夫的信、1908年1月7日和2月2日之间给格·阿·阿列克辛斯基的信以及1908年2月17日给玛·伊·乌里扬诺娃的信中,分别谈到了这部著作的写作计划、具体内容和撰写进度等情况(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5卷和第53卷)。这部著作在1908年被收入《十二年来》文集第2卷第2分册,但在印刷厂里就被警察没收和销毁了,只保存下来一本,而且缺了最后几页。1908年7月23日(8月5日)的《无产者报》第33号以《彼得·马斯洛夫是怎样修改卡尔·马克思的草稿的》为题发表了该书第3章的第2节和第3节。
  1917年,彼得格勒生活与知识出版社用《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这一书名再版此书时,列宁在《结束语》最后缺页处,即在“改良主义的道路就是建立容克-资产阶级俄国的道路,它必要的前提是保存旧土地占有制的基础,”(见本卷第391页)这段文字之后补写了如下几句:“对农民群众缓慢地、有步骤地、极残酷地施行暴力。革命的道路就是建立农民资产阶级俄国的道路,它必要的前提是破坏一切旧土地占有制、废除土地私有制。”
  后来在日内瓦的社会民主党档案库发现了列宁这部著作的手稿,标题是《第一次俄国革命中的土地问题(论修改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土地纲领)》。1924年,《无产阶级革命》杂志第5期首次按手稿发表了《结束语》全文。在《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16卷中,这部著作是按手稿刊印的,并根据此书1917年版作了核对,《跋》是按1917年版刊印的。——185。
  [130]份地是指1861年俄国废除农奴制后留给农民的土地。这种土地由村社占有,分配给农民使用,并定期重分。——186。
  [131]皇族土地是指俄国18世纪末—20世纪初属于皇族而由皇族领地司(1826年起属于宫廷事务部,1892年改称皇族领地管理总署)管理的土地。这部分土地是根据1797年沙皇保罗一世颁布的《皇亲条例》从官地中连同耕种土地的农民一起划归皇族成员所有的。这些土地上的收入不列入国家财政预算,不受国家监督,只用来供养皇族成员(大公及其妻子、女儿等)。1863年改革中分了一部分给农民后,还有800万俄亩,其中很大一部分被租出。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皇族土地按照《土地法令》全部被收归国有。——188。
  [132]哥萨克(突厥语译音,意思是好汉、自由人)原指莫斯科国边疆地区的受雇佣的自由人和服军役的人。15—16世纪,在俄国和波兰—立陶宛国家的边境(第聂伯河、顿河、伏尔加河、乌拉尔和捷列克河一带),出现了主要由逃亡农奴组成的所谓自由哥萨克的自治村社。它们有独特的武装组织,是16—17世纪乌克兰人民起义和17—18世纪俄国农民战争的主要动力之一。沙皇政府于18世纪降服了哥萨克,改哥萨克村社为哥萨克军,进而使之成为有特权的军人等级。按规定,男性哥萨克满18岁一律自备军服、装具、冷兵器和战马在主要由骑兵构成的哥萨克军队里服役,凡服役者均赐予土地约30俄亩供长期使用。至20世纪初,全俄国共有11个哥萨克军。1916年哥萨克居民共有443万多人,拥有土地6300万俄亩,服军役者285000人。哥萨克军队参加了18—20世纪俄国的历次战争。沙皇政府曾广泛地利用哥萨克军队镇压民族解放运动和革命运动。十月革命后,在国内战争时期,哥萨克的富裕阶层站在白卫军一边作战,贫穷的哥萨克则支持苏维埃政权。1920年,哥萨克这一等级被废除。——189。
  [133]“土地平分”这一口号反映了农民要求普遍重分土地、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的愿望。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土地纲领》一文中指出,在“土地平分”这个要求中,除了要使小农生产永恒化这种反动的空想之外,也有革命的一面,即“希望用农民起义来铲除农奴制的一切残余”(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6卷第310页)。——196。
  [134]指俄国1861年废除农奴制的“农民改革”。这次改革是由农奴主实行的资产阶级的改革,是对农民进行残酷的暴力掠夺。农民的土地被宣布为地主的财产。地主割去了农民土地的1/5,甚至2/5,特别是这些土地中最好的土地以及森林、池塘、牧场等都转到了地主的手中,使农民难以独立经营。农民为了取得法定的份地还要支付赎金。赎金的主要部分由政府以债券形式付给地主,再由农民在49年内加利息分年偿还政府。前地主农民交给政府的赎金就有19亿卢布,而转归农民的土地按市场价格只值5亿多卢布。所有这些最终造成了农民经济的破产。——200。
  [135]容克经济是指从封建制演化到资本主义的普鲁士贵族地主经济。容克是德语Junker一词的音译,即普鲁士的贵族地主阶级。容克从16世纪起就利用农奴劳动经营大庄园经济,并长期垄断普鲁士军政职位,掌握国家领导权。为适应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普鲁士在19世纪前半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主要是:1807年废除了农奴制;1850年3月颁布了新的《调整地主和农民关系法》,允许农民以高额赎金赎免劳役和其他封建义务。通过这些改革,容克不仅获得了大量赎金,而且掠夺了1/3的农民土地;另一方面,广大农民群众则丧失了土地和牲畜,成为半无产者:这就为封建经济转变为资本主义经济创造了条件。在以大地产为基础的容克农场中越来越多地使用雇佣劳动和农业机器,但容克仍保留某些封建特权,包括对自己庄园范围内的农民的审判权。列宁称这种农业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为普鲁士式的道路。——205。
  [136]《科学评论》杂志(《Научнов Обоэрение》)是俄国科学杂志(1903年起是一般文学杂志)。1894—1904年在彼得堡出版。开始为周刊,后改为月刊。杂志刊登各派政论家和科学家的文章,1900年曾把列宁列入撰稿人名单。它曾发表过列宁的《市场理论问题述评》(1898年)、《再论实现论问题》(1899年)、《非批判的批判》(1900年)等著作。——206。
  [137]村社是俄国农民共同使用土地的形式,其特点是在实行强制性的统一轮作的前提下,将耕地分给农户使用,森林、牧场则共同使用,不得分割。村社内实行连环保的制度。村社的土地实行定期重分,农民无权放弃土地和买卖土地。村社管理机构由选举产生。俄国村社从远古即已存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成为俄国封建制度的基础。沙皇政府和地主利用村社对农民进行监督和掠夺,向农民榨取赎金和赋税。
  村社问题在俄国曾引起热烈争论,发表了大量有关的经济学文献。民粹派认为村社是俄国向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道路的保证。他们企图证明俄国的村社农民是稳固的,村社能够保护农民,防止资本主义关系侵入他们的生活。早在19世纪80年代,格·瓦·普列汉诺夫就已指出民粹派的村社社会主义的幻想是站不住脚的。到了90年代,列宁粉碎了民粹派的理论,用大量的事实和材料说明资本主义关系在俄国农村是怎样发展的,资本是怎样侵入宗法制的村社,把农民分解为富农和贫苦农民两个对抗阶级的。——207。
  [138]古尔柯—利德瓦尔之道是指俄国高级官吏和商人中盛行的贪污盗窃之风。1906年,沙皇政府副内务大臣弗·约·古尔柯同瑞典奸商埃·莱·利德瓦尔签订了一项由后者在1906年10—12月供应俄国南方饥荒省份1000万普特黑麦的合同,并预支给利德瓦尔80万卢布。这位瑞典商人把大约60万卢布装入自己的腰包和用于贿赂包括古尔柯在内的各方面的官员。而到1906年12月中旬运到火车站的黑麦还不到100万普特。古尔柯和利德瓦尔的舞弊行为使饥荒地区的粮食供应状况严重恶化,激起了社会舆论的极大不满。沙皇政府被迫在1907年10月演出了一场审讯古尔柯的闹剧。古尔柯除被撤职外,未受其他处分。——216。
  [139]指1902年3月底—4月初波尔塔瓦和哈尔科夫两省的农民起义。这次起义席卷了拥有15万人口的165个村庄,是20世纪初俄国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运动。起义的原因是:这两省的农民的生活状况原来就极端困苦,遇到1901年歉收引起的饥荒,到1902年春季更加恶化。农民们群起夺取地主庄园中储存的粮食和饲料。受到农民袭击的地主庄园,在波尔塔瓦省有56个,在哈尔科夫省有24个。农民还要求重新分地。沙皇政府派军队镇压起义农民。许多农民遭杀害。许多村子的农民人人被鞭打。成百的农民被判处不同刑期的监禁。农民还被迫赔偿地主80万卢布“损失”。列宁在《告贫苦农民》这本小册子中分析了这次农民运动的性质和失败的原因(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7卷第170—171页)。——222。
  [140]旺代暴动是指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793年3月在法国西部旺代省爆发的反对法兰西共和国的反革命叛乱。大多数参加者是受反革命教士和贵族唆使的当地农民。——225。
  [141]农民协会即全俄农民协会,是俄国1905年革命中产生的群众性的革命民主主义政治组织,于1905年7月31日—8月1日(8月13—14日)在莫斯科举行了成立大会。据1905年10—12月的统计,协会在欧俄有470个乡级和村级组织,会员约20万人。根据协会成立大会和1905年11月6—10日(19—23日)举行的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协会的纲领性要求是:实现政治自由和在普选基础上立即召开立宪会议,支持抵制第一届国家杜马;废除土地私有制,由农民选出的委员会将土地分配给自力耕作的农民使用,同意对一部分私有土地给以补偿。农民协会曾与彼得堡工人代表苏维埃合作,它的地方组织在农民起义地区起了革命委员会的作用。农民协会从一开始就遭到警察镇压,1907年初被解散。——226。
  [142]《俄国报》(《Россия》)是一份反动的黑帮报纸(日报),1905年11月—1914年4月在彼得堡出版。从1906年起成为内务部的机关报。该报接受由内务大臣掌握的政府秘密基金的资助。——226。
  [143]健忘的伊万意为忘记自己身世者或六亲不认、数典忘祖的人。在革命前的俄国,潜逃的苦役犯和逃亡的农奴一旦落入警察之手,为了不暴露真实姓名和身分,常常自称“伊万”(俄国最常见的名字),并声称忘记了自己的身世。因此在警厅档案中,他们便被登记为“忘记身世者”。这些人就被统称为“健忘的伊万”。——227。
  [144]104人法案即劳动派1906年5月23日(6月5日)在俄国第一届国家杜马第十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有104位杜马代表签名的土地法案。法案提出的土地立法的目标是:建立一种全部土地及地下矿藏和水流属于全体人民、农业用地只给自力耕种者使用的制度。法案要求建立全民地产。全部官地和皇室土地、皇族土地、寺院土地、教会土地都应归入全民地产,占有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劳动土地份额的地主土地及其他私有土地也强制转归全民地产,对私有土地的转让给予某种补偿。法案规定,份地和小块私有土地暂时保留在其所有者手里,将来也逐步转为全民财产。土地改革由经过普遍、直接、平等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的地方委员会实施。——229。
  [145]《农民代表消息报》(《Известия Крестьгнских Депугагов》)是第一届国家杜马中的劳动派的机关报(日报),1906年5月17—31日(5月30日—6月13日)在彼得堡出版,共出了11号。该报编辑是国家杜马代表c.И.邦达列夫,参加报纸工作的有劳动派杜马代表И.Г.索洛姆科、П.И.采洛乌索夫、伊·瓦·日尔金等。
  《劳动俄罗斯报》(《Трудовая Россия》)是第一届国家杜马中的劳动派的机关报,1906年6月在彼得堡出版。——233。
  [146]《33人法案》是指在第一届国家杜马中劳动团代表非正式会议制定的《土地根本法草案》。这个法案由33名代表(主要是劳动派)签名,于1906年6月8日(21日)提交国家杜马审议。法案是在社会革命党人直接参与下制定的,代表了他们关于土地问题的观点。《33人法案》提出的主要要求是:立即完全废除土地私有制,没收地主土地,宣布所有公民都有使用土地的平等权利,实行村社使用土地的原则,按照消费份额和劳动份额平均重分土地。
  《33人法案》遭到立宪民主党人的激烈反对。他们甚至不同意把它作为材料转交给杜马土地委员会。在杜马会议上,该法案以78票对140票被否决。——235。
  [147]105名代表签名的土地法案是社会革命党人伊·瑙·穆申科在1907年5月3日(16日)第二届国家杜马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以社会革命党党团的名义提出的。这个法案与第一届杜马的33人法案基本相同。法案第1条说:“今后永远废除俄国境内的各种土地所有权。”——236。
  [148]波美拉尼亚原是波罗的海沿岸的一个公国(1170年起),1815—1945年是普鲁士的一个省。——238。
  [149]“公有地圈围法”是指18世纪英国议会根据地主的申请通过的一些圈地法令。按照这些法令,圈地经许可后,被圈土地就要在土地占有者中间重新分配,使交错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所谓重分,实际等于没收,受害者都是小农户。土地所有权的高度集中,使资本主义大农场迅速发展起来,而大部分小农则陷于破产,流向城市,加入雇佣工人的行列。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4章《所谓原始积累》里对“公有地圈围法”作了评论(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92—793页)。——238。
  [150]宅地法是美国国会于1862年5月20日通过的。根据这项法律,任何美国公民或声明愿意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在交付10美元登记费后,都可以从国有土地中领得160英亩(65公顷)土地。在所得的这份土地上耕种满5年或按每英亩交纳1.25美元者便成为这份土地的所有者。
  颁布宅地法是林肯政府以民主主义精神解决土地问题的重要措施,它促使南北战争发生了有利于北部的转折。——241。
  [151]俄国农民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个阶级分为三大类:(1)私有主农民即地主农民,(2)国家农民即官地农民,(3)皇族农民。每一大类又分为若干在出身、占有土地和使用土地形式、法律地位和土地状况等等方面互不相同的等级和特殊类别。1861年的农民改革保留了五花八门的农民类别,这种状况一直继续到1917年。现将这里提到的主要农民类别解释如下:
  有赐地的农民是指俄国1861年农民改革时获得赏赐份地的一部分前地主农民。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的2月19日法令规定,地主可以按照同农民达成的协议,以最高标准四分之一的份地赐给农民,不取赎金,而其余四分之三归地主所有。这种有赐地的农民主要是在土地昂贵的黑土地带。到20世纪初,由于人口的增加和由此而来的土地重分,有赐地的农民差不多完全失掉了自己的份地。
  暂时义务农是指俄国农奴制度废除后,为使用份地而对地主暂时负有一定义务(交纳代役租或服徭役)的前地主农民。农民同地主订立了赎买份地的契约后,即不再是暂时义务农,而归入私有农民一类。1881年12月沙皇政府法令规定,从1883年1月1日起,暂时义务农必须赎得份地。
  私有农民是指根据1861年改革法令赎回自己的份地,从而终止了暂时义务农身分的前地主农民。
  完全私有农民是指提前赎回了自己的份地,因而取得土地私有权的前地主农民。完全私有农民人数较少,是农村中最富裕的上层。
  国家农民是按彼得一世的法令由未农奴化的农村居民组成的一类农民。国家农民居住在官有土地上,拥有份地,受国家机关的管辖,并被认为在人身上是自由的。他们除交人头税外,还向国家或者官有土地承租人交纳代役租,并履行许多义务。国家农民的成分是各种各样的,他们占有土地和使用土地的形式也是各种各样的。
  有村社地产的国家农民是按照村社土地占有制使用耕地及其他用地而没有土地私有权的国家农民。
  有切特维尔梯地产的国家农民,即切特维尔梯农民,是莫斯科国军人的后裔。这些军人(哥萨克骑兵、射击兵、普通士兵)因守卫边疆而分得若干切特维尔梯(一切特维尔梯等于半俄亩)的小块土地,供其暂时或永久使用,切特维尔梯农民即由此得名。从18世纪起,切特维尔梯农民开始称为独户农。独户农在一个时间内处于介乎贵族和农民之间的地位,享有各种特权,可以占有农奴。独户农可以把土地作为私有财产来支配,这是他们和土地由村社占有、自己无权买卖土地的其他国家农民不同的地方。1866年的法令承认独户农的土地(即切特维尔梯土地)为私有财产。
  原属地主的国家农民是官家从私有主手里购买的或私有主捐献给官家的农民。他们虽然列入国家农民一类,但不完全享有国家农民的权利。在1861年改革的前夜,即1859年,这类农民取得了平等权利,但他们和其他国家农民之间仍然存在着某些差别。
  皇族农民是18世纪末—19世纪中沙皇俄国的一类农民。这类农民耕种皇族土地,除人头税外,还交纳代役租,并履行各种义务,承担供养沙皇家族成员的实物捐税。根据1797年的条例,皇族农民的地位介于国家农民和地主农民之间。在皇族农民中,废除农奴制的改革是按照1858年、1859年和1863年的法令实行的。皇族农民得到的土地多于地主农民,少于国家农民。
  自由耕作农是指根据沙皇俄国1803年2月20日的法令而解除了农奴制依附关系的农民。这一法令允许地主以收取赎金等为条件释放农奴,但必须分给被释放农奴一份土地。
  注册农民是沙皇俄国国家农民的一种。17世纪末—18世纪,沙皇政府为了扶持大工业和保证这种工业有廉价的、固定的劳动力,把大量国家农民编入俄国各地的手工工场。这种农民被称为注册农民。注册农民要为国有或私有手工工场做辅助工作(劈柴、备煤、碎矿、搬运等),以顶替代役租和人头税。他们名义上属于国家,实际上变成了工厂的农奴。从19世纪初开始,注册农民逐渐被解除工厂的劳动,直到1861年农民改革后才完全解脱出来。——244。
  [152]犹太人居住区是指中世纪西欧、中欧的城市中划给犹太人居住的地区。起初它是中世纪行会制度的一种典型表现,从14—15世纪起变成了强制性的居住区,到19世纪上半叶基本消失。——246。
  [153]《俄国财富》杂志(《Русское Вогатство》)是俄国科学、文学和政治刊物。1876年创办于莫斯科,同年年中迁至彼得堡。1879年以前为旬刊,以后为月刊。1879年起成为自由主义民粹派的刊物。1892年以后由尼·康·米海洛夫斯基和弗·加·柯罗连科领导,成为自由主义民粹派的中心。在1893年以后的几年中,曾同马克思主义者展开理论上的争论。1906年成为人民社会党的机关刊物。1914—1917年3月以《俄国纪事》为刊名出版。1918年被查封。——255。
  [154]指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会议上有关土地问题的讨论。这次会议于1905年12月12—17日(25—30日)在芬兰的塔墨尔福斯举行。列宁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报告。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说:“我党的土地纲领需要作如下的修改:取消关于割地的条文;增加这样的字句:党支持农民的革命措施,直到没收全部官家的、教会的、寺院的、皇族的、皇室的和私有的土地。党认为自己的主要的经常的任务是,建立农村无产阶级的独立的组织,向他们说明他们的利益和农村资产阶级的利益是势不两立的……从土地纲领中删掉归还赎金和用所归还的赎金建立特别基金的要求。”(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119—120页)——259。
  [155]《彼得·马斯洛夫修改卡尔·马克思的草稿》一节和下节《要推翻民粹主义就必须推翻马克思吗?》以《彼得·马斯洛夫是怎样修改卡尔·马克思的草稿的》为题发表于1908年7月23日(8月5日)《无产者报》第33号,后面附有列宁写的《编辑部的话》(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17卷)。——264。
  [156]“犹太区”是沙皇俄国当局在18世纪末规定的可以允许犹太人定居的区域,包括俄罗斯帝国西部15个省,以及高加索和中亚细亚的一些地区,1917年二月革命后被废除。列宁在这里借用“犹太区”这个词来形容限制农民的份地所有制。——277。
  [157]农民银行(农民土地银行)是俄国国家银行,1882年设立,在各省有分行。设立农民银行的目的是向农民发放购置私有土地的贷款,其贷款利率为年利7.5—8.5%。1895年农民银行获得了向地主购买土地的权利。1895—1905年共购买100万俄亩。每俄亩地价由1898年的49卢布涨至1901年的111卢布。在1905—1907年革命期间,农民银行抑制了地价的下跌,以每俄亩107卢布的价格买进了270万俄亩土地。在斯托雷平土地改革期间,农民银行的活动促进了独立农庄和田庄的成立。1906—1916年农民银行共买进460多万俄亩土地,总价为5亿卢布左右,在此期间卖出380万俄亩给个体农户。从1906年到1915年,农民从农民银行手中以及在它的协助下购买的土地共计1040万俄亩。1917年11月25日(12月8日)苏维埃政权撤销了农民银行,其土地按照土地法令被收归国有并转交给了农民。——287。
  [158]指彼·彼·鲁勉采夫(施米特)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上所作的修改土地纲领报告的总结发言中的一段话:“普列汉诺夫认为,列宁甚至没有试图去攻击他的主要堡垒,从而暴属了自己完全软弱无力。这个堡垒是什么呢?就是国有化一旦实现就会造成未来复辟的基础这一论点。我认为,只凭发音相同和文字游戏才谈得到莫斯科罗斯的国有化和把这种国有化同列宁现在设计的国有化相比拟。”(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记录》1957年俄文版第148页)——294。
  [159]《俄罗斯国家报》(《Русское Вогатство》)是俄国政府机关报,1906年2月1日(14日)—5月15日(28日)在彼得堡出版。——298。
  [160]这里是套用尼·加·车尔尼雪夫斯基《俄国文学果戈理时期概观》中的话。车尔尼雪夫斯基抨击当时所谓机智的批评家说,他们的“全部技能往往只是:抓住所评论的书的不正确文句,然后重述它几遍;如果书的标题不完全恰当,那就连带嘲笑标题;如果可能,就挑选跟标题或作者姓氏音近或义近的词,重述几遍,同时掺和一起……总之,用这个十分简单的药方,对于《死魂灵》的机智的评论可以写成下面的样子。抄下书的标题《乞乞科夫奇遇记或死魂灵》之后,就干脆这么开始:‘嚏!嚏!科夫的发冷(在俄语中“发冷”与“奇遇”谐音),——读者,你不要以为我在打喷嚏,我不过是把果戈理先生新长诗的标题念给你听,这位先生如此写作,只有黑格尔一个人懂得他。……’”——310。
  [161]卡·考茨基在1906年10月写的《社会革命》一书第2版序言中说:“我现在已经不能象1902年那样肯定地断言,武装起义和街垒战在未来的革命中不会起决定性作用。莫斯科巷战的经验十分清楚地说明不是这样,当时为数很少的人在街垒战中同整整一支大军相持了一个星期,如果不是其他城市的革命运动遭到失败,使敌人有可能派遣增援部队,最后集中了庞大的优势兵力来对付武装起义者,他们是几乎就会取得胜利的。当然,街垒战之所以能够取得一定的胜利,只是因为城市居民大力支持革命者,而军队的士气却十分低落。但是谁能够肯定地说,在西欧不可能发生这类情况呢,”——319。
  [162]可能派是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法国社会主义运动中以保·布鲁斯等人为首的机会主义派别。该派起初是法国工人党中改良主义的一翼,1882年法国工人党分裂后称为社会主义革命工人党,1883年改称法国劳动社会联盟。该派否定无产阶级的革命纲领和革命策略,模糊工人运动的社会主义目的,主张把工人阶级的活动限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可能”办到的范围内,因此有“可能派”之称。1902年,可能派同其他一些改良主义派别一起组成了以让·饶勒斯为首的法国社会党。——325。
  [163]这里是指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的策略决议》。决议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支持农民的革命行动,直到没收地主土地,同时将一贯不变地反对任何阻碍经济发展进程的企图。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力图在革命胜利发展的情况下把被没收的土地交给民主的地方自治机关所有,而在没有这样做的顺利条件的情况下,将主张把那些实际上是经营着小经济的或为满足小经济所必需的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见《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1964年人民出版社版第1分册第150—151页)——329。
  [164]《真理》杂志(《Правда》)是俄国孟什维克杂志(月刊),主要登载艺术、文学和社会生活方面的文章,1904年1月—1906年4月在莫斯科出版。正式的编辑兼出版者为B.A.科热夫尼科夫,他也是这个杂志的创办人。参加杂志工作的有费·伊·唐恩、尔·马尔托夫、彼·巴·马斯洛夫等。——330。
  [165]“上船头去!”传说是伏尔加河上强盗劫船时对被劫船只全体船员下的命令。——333。
  [166]出自斐·拉萨尔1862年4月16日在柏林区市民协会举办的集会上的演说《论宪法的实质》。演说中说:“国王的仆人不是人民的仆人中常有的那种花言巧语之徒,而是认真办事的讲究实际的人,他们靠某种本能总是抓住问题的本质。”——336。
  [167]中国式制度是格·瓦·普列汉诺夫为了反对土地国有化纲领而造的一个词。普列汉诺夫在《社会民主党人日志》第5期上发表了《论俄国的土地问题》一文。文中引用了法国无政府主义者埃·雷克吕的地理学著作中所载的关于王安石的材料,认为王安石变法就是搞土地国有化。据此他进而把土地国有叫作“中国式制度”,而把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主张土地国有化的人称为“俄国的王安石”。——336。
  [168]指《社会民主党人日志》。
  《社会民主党人日志》(《Дневник Социал Демокрага》)是格·瓦·普列汉诺夫创办的不定期刊物,1905年3月—1912年4月在日内瓦出版,共出了16期。1916年在彼得格勒复刊,仅出了1期。在第1—8期(1905—1906年)中,普列汉诺夫宣扬极右的孟什维克机会主义观点,拥护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派资产阶级联盟,反对无产阶级和农民联盟,谴责十二月武装起义。在第9—16期(1909—1912年)中,普列汉诺夫反对主张取消秘密党组织的孟什维克取消派,但在基本的策略问题上仍站在孟什维克立场上。1916年该杂志出版的第1期里则明显地表达了普列汉诺夫的社会沙文主义观点。——337。
  [169]埃尔多拉多是西班牙语el dorado的音译,意为黄金国。哥伦布发现美洲之后,欧洲就流传着新大陆有一个遍地是黄金珠宝的“黄金国”的传说。这种传说曾驱使西班牙殖民者在16—17世纪到南美洲的奥里诺科河和亚马孙河流域千方百计寻找这个黄金国。埃尔多拉多后被人们用作想象中的富庶神奇之邦的代称。——337。
  [170]规约是俄国废除农奴制的改革中规定农民与地主关系的一种文书。按照改革的法令,农民与地主订立赎地契约以前,对地主负有暂时义务。这种暂时义务农的份地面积以及他们为使用份地而对地主负担的义务,都规定在规约中。规约上还记载其他用地的分配.宅地的迁移等情况。规约由地主草拟,通过解决地主和农民之间纠纷的调停官订立。规约如被农民拒绝,也可以在未经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得到批准。规约的订立,引起了农民的广泛抵抗。政府往往动用军队进行镇压。——344。
  [171]《农村通报》(《Сельский Вестник》)是附属于沙皇政府正式机关报《政府通报》的一种向农村发行的通俗报纸(周报),1881—1917年在彼得堡出版。——351。
  [172]显然是指卡·考茨基《俄国土地问题》中的这样一段话:“所有这些祸患(指干旱、牲畜倒毙、森林消失、土壤侵蚀等等)应当消除,以便使俄国农民农业摆脱目前这种悲惨处境。仅仅把大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是非常不够的,而且甚至能成为俄国农业彻底衰败的原因(如果上述其他因素还在起作用的话),因为这一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会导致那些合理经营并购置了改良工具和机器的农场的消失。整个俄国农业会下降到贫苦农户的水平。但是怎样消除这些祸患呢?需要修建国民学校,扩大国民教师的编制;需要供应农村公社以优良的农作工具和机器、数量充足的牲畜,以便进行组合经营或者在农户之间分配;需要合理经营林业:最后还需要使林木稀少地区的农民有可能使用石料、砖和铁来修建建筑物。可是为了这一切就需要钱、钱、钱,只要资本主义经济继续存在。从哪里弄到这些钱呢?”——355。
  [173]阿拉帕耶夫斯克共和国是沙皇政府官员给彼尔姆省上图里耶县阿拉帕耶夫斯克乡起的诨名。Г.И.卡巴科夫于1905年曾在那里组织一个群众性的农民协会,会员达3万人。——368。
  [174]民族民主党人是波兰地主和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政党民族民主党的成员。该党成立于1897年,首领是罗·德莫夫斯基、济·巴利茨基、弗·格拉布斯基等。该党提出“阶级和谐”、“民族利益”的口号,力图使人民群众屈服于它的影响,并把人民群众拖进其反动政策的轨道。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期间,该党争取波兰王国自治,支持沙皇政府,反对革命。该党在波兰不择手段地打击革命无产阶级,直到告密、实行同盟歇业和进行暗杀。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五次代表大会曾通过一个专门决议,强调必须揭露民族民主党人的反革命黑帮面目。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该党无条件支持协约国,期望波兰王国同德、奥两国占领的波兰领土合并,在俄罗斯帝国的范围内实现自治。1919年该党参加了波兰联合政府,主张波兰同西方列强结盟,反对苏维埃俄国。——371。
  [175]卧各夫是阿拉伯语的译音,意为“宗教基金”,指所有捐赠给伊斯兰教组织专供宗教事业使用的财产(包括土地)及其收益。——374。
  [176]拉祖瓦耶夫和科卢帕耶夫是俄国作家米·叶·萨尔蒂科夫-谢德林的特写作品《蒙列波避难所》中的人物。他们都是俄国1861年农民改革后出现的新兴资产者的典型。——389。
  [177]见恩格斯1886年11月29日给弗·阿·左尔格的信。恩格斯在信中批评德国一些社会民主党人不懂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而“用学理主义和教条主义的态度去对待它,认为只要把它背得烂熟,就足以应付一切。对他们来说,这是教条,而不是行动的指南”(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566页)。——393。
  [178]这句话引自尔?马尔托夫的一首题为《现代俄国社会党人之歌》的讽刺诗。该诗载于1901年《曙光》杂志第1期。纳尔苏修斯?土波雷洛夫是马尔托夫发表此诗时使用的戏谑性笔名(意为骄矜的蠢猪)。诗中借用经济派的口吻嘲笑经济派的观点和对自发性的盲目崇拜。——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