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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141]

编者按语

(1905年2月15日〔28日〕)



  《前进报》编辑部对国内常务局的倡议不能不表示热烈的赞同。现在终于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党的原则来摆脱国外波拿巴分子所造成的局面了!在《党的生活》栏里我们刊登了各地委员会迅速响应常务局号召的消息。[142]希望所有一切团体和组织,以及把自己算作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员,或者只是因观点相近和同情而靠近党的个人,都学习它们的榜样。第三次代表大会是第一次在这样的条件下召开的:事先大家都知道了它的成员(根据党章)、工作进程和参加大会(不管是什么人)的权利。希望每个同志都广泛地利用这些条件!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我们的党章保障每个人都可以向代表大会陈述自己的意见。(党章第10条:“每个党员和每个与党有联系的人,都有权要求将他的声明原封不动地交给中央委员会、中央机关报编辑部或党代表大会。”)希望大家立刻利用这个机会。《前进报》编辑部负责把这些声明交给现在已被确定为代表大会组织委员会的国内常务局。参加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的,只有各委员会的代表和其他符合党章规定条件的享有全权的党组织的代表。而参加大会只享有发言权的是:经本代表大会批准的任何人以及经组织委员会批准的不能享有全权的党组织的代表。(党章第3条附注2:“中央委员会可以邀请不符合附注1所规定的条件的组织”,即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一年未被确认为享有全权的那些组织“派遣有发言权的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不言而喻,组织委员会既然受多数委员会的委托,不顾波拿巴分子的中央委员会和总委员会的意志而召开代表大会,它也就接收了中央委员会在召集代表大会方面的一切权利。)
  《前进报》编辑部向代表大会提出的大致的议事日程如下:1.代表大会的组成(议事规程、组织委员会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2.代表们的报告。3.党内危机[注:倍倍尔写信给列宁,表示自己愿意充当《火星报》拥护者和《前进报》拥护者的仲裁人[143]。列宁回答说,无论他,无论他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前进报》的拥护者,都无权用自己的行动来约束全党,因此倍倍尔的建议应当提交国内常务局召开的党的代表大会审查。我们认为,代表大会可能将这一建议列入“党内危机”一项。]。4.组织问题。5.对起义的态度。6.同革命民主派达成起义的协议。7.对自由派的态度。8.农民中的工作和对革命农民运动的支持。9.军队中的工作。10.改进宣传鼓动工作。11.选举负责人员。
  为了使代表大会开得成功,十分需要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制定和准备关于上述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报告和决议的工作(以及收集报告的材料)。我们请求所有维护党的原则的人立即着手进行这一工作。凡是曾经这样或那样参与党内危机变故的人,都可以对代表大会有所帮助,他可以简短地谈谈自己的经验,提出自己对寻求出路的方法的意见。每一个在任何党组织或靠近党的组织里工作的人,都可以根据个人的经验,提出极有益的材料,供解决组织问题的各个方面之用。(谈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几点:工作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成员的数目,工人和知识分子的数目;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需要成文的章程,需要什么样的;对于自治的范围、分工、加入党和靠近党的团体、成员的增补和开除等是否需要作出规定,需要作出什么样的规定;选举原则;委员会同宣传员、鼓动员和组织员组,区小组和工厂小组,写作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关系等等。)
  《前进报》编辑部已经收到一些关于在农民和士兵中工作的材料。我们得知,有一个团体正在系统地归纳它的成员在宣传、鼓动和组织工作中的经验,并将向代表大会提出报告。有一位同志也答应作报告,他在某大城市发生反犹大暴行时,曾参加组织数百名工人武装反抗的工作。还有一位研究军事的同志,答应作报告谈谈巷战问题。最为重要的是,让尽可能多的同志立即着手进行这类工作。
  党内危机问题已经在书报刊物中谈得非常详细了。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能也不应当占很多时间。代表大会的中心工作,应当是我国革命运动巨大的新高潮所提出的关于组织和策略方面的新问题全体社会民主党人(即使他们多少参加了一点运动)的集体经验,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意义。但必须尽快地收集这种经验,以便提供给代表大会讨论。
  同志们,行动起来吧!希望一切珍视社会民主主义工人运动的人都立即给予代表大会积极的帮助。这样,党就会迅速地摆脱暂时屈辱和软弱的境地,走上积极参加伟大的俄国革命的道路,走上战胜俄国人民的万恶敌人的道路!


载于1905年2月15日(28日)《前进报》第8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9卷第283—286页



  注释:

 [141]这是列宁为《前进报》发表由多数派委员会常务局签署的《关于召开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通知》而写的编辑部按语。在按语的手稿上有列宁嘱咐印刷所排字工人的话:“务请同志们尽可能在星期日上午排出这个按语,并于当天下午送来校样。”——265。
  [142]《前进报》第8号《党的生活》栏刊登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莫斯科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主张立即召开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的莫斯科委员会和北方委员会组织工作人员会议的决议。——265。
  [143]指奥·倍倍尔1905年2月3日给列宁的信。倍倍尔代表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在信中建议组织一个由他担任主席的仲裁法庭,以求停止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党内斗争。列宁在同年2月8日的回信中声称自己无权解决这个问题,倍倍尔的建议只能转告党的代表大会(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5卷)。多数派委员会常务局在同年3月10日(23日)《前进报》第11号发表的给倍倍尔的复信中也拒绝了他的建议,并强调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党党内斗争的实质不带“个人性质,或者至少不带集团性质”,而是“政治思想的冲突”。因此,有权解决这个问题的,只能是党代表大会,而不是仲裁法庭(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文件和材料汇编》1955年俄文版第64—66页)。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没有作关于倍倍尔的信的专门报告,然而在讨论中发言的代表都反对倍倍尔的建议,赞同多数派委员会常务局上述复信中所阐述的观点(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会议记录》1959年俄文版第49、51—52、57、58、312页)。多数派委员会常务局对倍倍尔的建议的答复也得到各地方组织的拥护。——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