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列宁 -> 《列宁全集》 -> 第9卷 关于中央机关与党决裂的声明和文件 (1904年12月22日〔1905年1月4日〕) 在《火星报》第77号上,有三个中央委员代表整个中央委员会向仲裁法庭控告N同志,“因为他发表了旨在瓦解党的错误声明”。这个所谓错误声明,是“通过一个没有参与拟定宣言的中央委员”,即通过我提出来的。因为我和这件事有密切关系,同时,N同志又授权与我,所以我认为自己有权利和义务参与仲裁法庭的审理,并对中央委员格列博夫、瓦连廷和尼基季奇提出以下控告。 我控告他们对自己的中央委员同事和对全党采取了非法的、不正确的、形式上和道义上都是不能容许的行动。 因为这些不正确的行动大大地拖延和加深了党内危机,同时又最直接地影响了党的许多工作人员,所以我认为,对所有没有什么需要保密的问题,一定要公开审理,因此,我要详细谈谈我控告的内容。 一、我控告格列博夫、瓦连廷和尼基季奇三个中央委员对党的一贯欺骗行为。 (1)我控告他们利用自己在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取得的权力来压制党内为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而进行鼓动的舆论。他们没有任何权利压制这种鼓动,因为进行这种鼓动是每个党员不可剥夺的权利。特别是,他们没有任何权利因为南方局鼓动召开代表大会而把它解散。他们无论在形式上还是道义上,都没有权利因为我作为党总委员会的委员,在总委员会的会议上投票赞成召开代表大会而谴责我; (2)控告他们向党隐瞒一些委员会作出的赞成召开代表大会的决议,利用人们对他们这些党的最高机关成员的信任,向各委员会极不真实地叙述党内情况,使它们产生错误认识。他们阻挠澄清真相,拒绝里加委员会关于印发二十二人决议,以及把多数派的书刊送往俄国的请求(借口这些书刊不是党的书刊); (3)控告他们在为反对召开代表大会而进行的鼓动中,甚至不惜破坏地方工作,唆使外层组织去反对赞成召开代表大会的委员会,千方百计地使这些委员会在地方工作人员面前丧失威信,从而破坏委员会和外层组织之间的相互信任,而没有这种相互信任,任何工作都是无法进行的; (4)控告他们通过总委员会中的中央委员会代表参与拟定总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的规定的决定,而这些决定使得代表大会无法召开,从而使党不能正常地解决党内冲突; (5)控告他们一方面向各委员会声明自己原则上赞同多数派的立场,声明只有少数派解散他们秘密的单独组织和放弃增补中央委员,才同他们达成协议,一方面又背着党和公然违背党的意志,根据以下条件,同少数派订立契约:(1)保留少数派的技术机构的自治权;(2)增补三个最激烈的少数派代表为中央委员; (6)我控告他们利用自己作为党的最高机关的成员的威信来诋毁自己政治上的对手。他们对彼同志的做法是不正派的:他们在7月决定调查他在北方委员会的所谓欺骗性发言,但直到现在(12月22日),还没有向他提出指控,尽管格列博夫曾不止一次地看见彼同志,尽管这位格列博夫曾以党总委员会委员的身分在《火星报》上称这个被剥夺了辩解机会的同志的行为是“欺骗”。他们说利金不是中央委员会的委托人(Vertrauensmann),显然是扯谎。他们欺骗党员,为了使邦契-布鲁耶维奇同志和其他负责发行工作的同志在党员的心目中威信扫地,他们在《火星报》(第77号)上发表了一个声明,声明中只提到发行工作的负债(而且不符合事实),而这又是在他们通过自己的全权代表向邦契-布鲁耶维奇同志颁发了书面证书,证明他的工作做得很好,账目一清二楚之后发生的; (7)我控告他们趁前任的国外中央代表瓦西里耶夫和兹韦列夫两个同志不在的时候,败坏党的机关(日内瓦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图书馆和档案库)的声誉。他们在《火星报》上发表了一个由我不知道的中央“代表”署名的通报,这个通报完全歪曲了这些机关的历史和真实性质。 二、此外,我还要控告格列博夫、瓦连廷和尼基季奇三个中央委员对自己的中央委员同事的一系列无论是道义上还是形式上都是不能容许的行动。 (1)他们破坏了党的组织和纪律的一切原则,向我提出(通过格列博夫同志)最后通牒,要我退出中央委员会,或停止为召开代表大会进行鼓动。 (2)他们违背了由中央委员格列博夫代表他们签订的协定,因为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已经变动,再来执行这个协定对他们就不利了。 (3)他们没有权利不顾N同志和我的声明,在他们的七月会议上宣布N同志已退出中央委员会,何况这三个中央委员不是不知道我们(四个中央委员[70])提出的把争论问题提到中央全会上讨论的要求。宣布N同志不是中央委员,实质上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三个中央委员在这里不正当地利用了N同志附有条件的(和未曾通知全体同志的)声明。 (4)三个中央委员没有任何权利对我隐瞒自己观点的改变和自己的意图。格列博夫同志在5月底曾肯定地表示他们的观点反映在他们3月间写成的宣言[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8卷第431—432页。——编者注]中。可见,与三月宣言根本不同的七月宣言是背着我秘密通过的,而格列博夫的声明是一个骗局。 (5)格列博夫违背了同我订立的契约,即在唐恩(中央机关报的代表)和他格列博夫(中央委员会的代表)负责起草的向阿姆斯特丹代表大会[71]的报告中不提党内意见分歧。唐恩一人起草的这个报告,完全是隐讳的论战,通篇浸透着“少数派”的观点。格列博夫对唐恩的报告并没有提出异议。这样,他就间接地参与了欺骗国际社会民主党的勾当。 (6)三个中央委员没有任何权利拒绝我就党内生活的重要问题申述和发表个人意见。七月宣言在我没能对它发表意见之前,就拿到中央机关报付印去了。8月24日,我把对这个宣言的抗议书寄给中央机关报。中央机关报说,只有起草宣言的三个中央委员表示同意,这个抗议书才能刊登。他们没有表示同意,因此,我的抗议书也就被他们向党隐瞒了。 (7)他们没有任何权利拒绝发给我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并且没有正式从中央委员会除名,就不让我知道有关中央委员会的情况、国内外新代办员的委派、同“少数派”的谈判以及经费问题等等的一切消息。 (8)他们没有权利不经过总委员会就增补三个新同志(调和派)为中央委员,这是与党章的要求相违背的。党章要求:增补在不是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要经过总委员会;这次增补不是一致同意的,因为我对这次增补提出了抗议。 附录鉴于中央委员会在党内冲突中的立场具有重大意义,我认为有必要把下列文件公布出来,让大家知道: 一、格列博夫同志给“委员会”委员的信。 (a)9月。 “同中央机关报和同盟的关系尚未确定下来。在我们的声明发表以后,应该说,他们变得厚颜无耻了,他们的胃口更大了。我们这里的处境很困难;国外掌握在同盟手里,私人捐款掌握在中央机关报手里,因此我们负债累累。我出于无奈(已欠债9000),不得不想别的出路。因此,我建议少数派把他们所希望的改革订出一个方案给我。”
(b)9月7日。 “昨晚,我同少数派的三个全权代表波波夫、布柳缅费尔德和马尔托夫举行了事务上的会见,有C.在场。”
这次聚会,照格列博夫的话说,成了“一次准备和谈的预备会议。”这次会议讨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须要指出:(一)国外的组织关系。 “中央委员会、中央机关报和同盟都应关心俄国的运动。为了消除彼此的争议,使大家更加关心工作,互相完全信任,由中央委员会、中央机关报和同盟的代表组成一个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工作。中央委员会有两票并有否决权……”
(二)运送工作。 “中央机关报受中央委员会的监督,但有某些自治权。就是说,国外发行部只能有一个,即中央委员会发行部。中央机关报仍旧掌管其管辖范围内的事情。俄国国内的书刊的推销由中央委员会负责。为了使中央机关报有更多的自治权,南方也划归它管理。我要说明一下:中央机关报有运送途径。中央机关报担心管理机构一旦变动,他们会失掉线路,所以请求从组织上来保证他们的线路。”
(c)9月7日。 “在这里,唐恩,可能还有其他一些人,对昨天签订的关于如何进行工作问题的协定深表愤慨。真是一些贪心的家伙。他们想马上就成立一个由中央机关报、中央委员会和同盟的代表组成的国外委员会,来处理国外一切事务;当然,每个人只有一票。想得倒不错,不是吗?”
(d)9月。 “请注意总委员会提出的补充人员〈指补充总委员会中的中央委员会代表〉的要求。须要选出一个人来代替列宁,列宁当然会说,这是非法的。我想建议把唐恩或捷依奇选进总委员会,但要预先讲好:他们只被受权参加总委员会会议。我看再没有什么人可以选了。”
二、一个中央代办员(现已被正式增补为中央委员)给格列博夫同志的信:9月4日。 “在宣言的问题上,出现了难以搞清的混乱局面。有一点是很清楚的:除了哈尔科夫委员会、克里木委员会、矿区委员会和顿河区委员会外,其余的委员会都是多数派的。看来,顿河区委员会是中立的,但确实的情况还不知道。在‘多数派’的委员会中,里加委员会、莫斯科委员会、彼得堡委员会和北方委员会由于宣言而对中央表示不信任,这我过去就告诉你了。只有极少数委员会对中央表示完全信任,其余的委员会对中央表示信任是考虑到和解,但认为,一旦和解不成,应立即召开紧急代表大会。其中有些委员会还提出了和解的条件,即少数派不能把自己作为‘一方’,不能再作为‘一方’(?)提出增补的要求。情况就是这样。假如和解不成,中央委员会就会失去大多数委员会的信任,因而就不得不自己去鼓动召开代表大会,以便交出权力。从各委员会的情绪可以明显看出,代表大会一定会通过符合二十二人决议精神的决议,即改组编辑部,把它交给多数派,改变党总委员会的成员,等等。但要使各委员会对和解满意,就要有我已对你说过的那个条件,即少数派接受宣言,不再把自己作为‘一方’。如果他们能这样做,我想列宁在俄国就会失去立足之地,和平也就可以恢复。你说马尔托夫的问题已在‘逐步’解决,我很奇怪。编辑部成员们的固执简直使人气愤,所以我现在虽然在思想上和其他方面还同情他们,但已开始对他们这些政治‘领袖’失去信任了。组织问题他们已完全弄清楚了,他们在得不到俄国国内援助(国内少数派是无能为力的)的情况下,再那样固执下去,就说明他们斗争只是为了争夺席位。”
这是交易的开始,它的结局是:中央委员会向各委员会发出一封信,通知他们: “谈判最近(最多再过两个星期)就要结束,现在可以通知你们:(1)中央委员会没有增补一个少数派为中央委员(在这个问题上,不知是谁在散布谣言);……(3)同少数派的谈判正按照瓦连廷向你们报告的那种精神进行,就是说,如果谈到让步,那只有少数派让步,只有他们放弃中央机关报的派别论战,解散少数派的秘密组织,放弃中央委员的增补,把一切机构(技术机构、运送机构、联络机构)都交给中央委员会。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有可能恢复党内和平。有根据相信,事情会是这样的。总之,如果少数派现在还想继续执行他们的旧政策,那中央委员会就会立即停止谈判,召开紧急代表大会。”
中央委员会就是这样安抚对它表示不信任的委员会的。下面是少数派的“著名”活动家们的信。这些信是俄历1904年12月中旬收到的。 “我们终于同无赖们见面了。他们的回答是:同意我们的技术机构的自治权;至于鼓动委员会,他们表示反对,认为这是中央委员会的直接职权(领导鼓动工作),他们宁愿改组中央委员会也不同意这个方案,但他们不能现在就正式增补,只能建议实际上(非正式地)增补三个少数派(波波夫、佛敏、费舍)。我和X.当然马上就同意了,从此以后,少数派的反对立场也就正式取消了。真是如释重负。最近,整个中央委员会就要和我们一起开会,随后,我们就要把召开最靠近的委员会的代表会议的事确定下来。
与此同时,还收到了另一封信:……我们当然完全相信,我们可以控制中央委员会,要它听凭我们的摆布。由于他们当中许多人已经承认少数派的原则性批评是正确的,就更容易做到这一点了……在所有极端顽固的委员会中(在巴库、敖德萨、下诺夫哥罗德和彼得堡),工人们要求实行选举制。这是坚定派垂死挣扎的明显征兆。” “‘少数派’的全权代表和中央委员会已达成协议。全权代表已经签署了协议书。但由于事先没有询问‘少数派’的意见,这个协议书本身自然也就不很妥当,因为这个协议书表示了对中央委员会的‘信任’,而不是对中央委员会的联合政策的‘信任’;这个协议书既谈到党内的融合,又谈到结束分立状态,但只是后一点谈得比较充分。此外,这个协议书没有提到‘少数派’的‘信条’。因此决定再让‘少数派’的所有组织通过包括‘信条’和上述修正的决议,当然也要承认我们的全权代表同中央委员会已经达成的协议。”
※ ※ ※ 这些在犯罪现场被擒并为上述文件所揭露的人物,由于他们所特有的“对道义的敏感”,很可能要尽力把党的注意力从这些文件的内容上引开,而转到这些文件的公布权这个道义问题上。我相信,党不会为他们这种转移视线的手法所迷惑。我声明:我对这种揭露在道义上负完全责任,并将向审理整个案件的仲裁法庭作出一切必要的说明。
注释: [70]指列宁、弗·威·林格尼克、玛·莫·埃森和罗·萨·捷姆利亚奇卡四人。——101 [71]阿姆斯特丹代表大会是指1904年8月14—20日在阿姆斯特丹举行的第二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大会的有各国社会党代表476人。大会谴责当时正在进行的日俄战争,指出它从双方来说都是掠夺性的战争。大会讨论了社会党策略的国际准则、党的统一、总罢工、殖民政策等问题。大会通过了茹·盖得提出的谴责修正主义和米勒兰主义的决议。但是,大会通过的关于每一国家的社会党人必须统一的重要决议中,没有包含承认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是统一的原则基础和防止革命派受制于机会主义派的必要条件等内容;大会关于殖民主义问题的决议没有谈到争取民族自决的斗争,而建议社会党人努力使殖民地人民获得符合他们发展程度的自由和独立;在关于群众罢工的决议案中把群众罢工而不是把武装斗争看作“极端手段”。 列宁未能亲自出席这次代表大会,他委托马·尼·利亚多夫和彼·阿·克拉西科夫代表党内多数派。以格·瓦·普列汉诺夫为首的孟什维克否认布尔什维主义是具有独立代表权的派别,激烈反对布尔什维克出席代表大会。在列宁向代表大会执行局申诉后,卡·考茨基、奥·倍倍尔、罗·卢森堡和维·阿德勒都主张把布尔什维克包括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代表团内,孟什维克才不得不把利亚多夫和克拉西科夫列为俄国代表团的成员。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向代表大会的报告是委托费·伊·唐恩和弗·亚·格列博夫两人起草的,当时商定在报告中不提党内分歧。但唐恩违背了这个条件,他起草的报告充满隐晦的论战,全篇浸透了少数派的观点。布尔什维克因此另外起草一个报告,分发给大会代表。这个报告由马·利金(即利亚多夫)签署,标题是《说明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内危机的资料》。报告曾经列宁校阅,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列宁写的。——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