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克鲁泡特金

我们是否应该研究未来制度的理想?[1](摘录)

彼·阿·克鲁泡特金

1873年



  我们是否应该研究未来制度的理想?
  我认为应该。
  第一、因为我们可以在理想中表达我们的希望、要求和目的,而不管实际的限制,不管我们将要实现这些希望、要求和目的的程度,而这种实现的程度将完全取决于外部原因。
  第二、因为在理想中可以表现出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沾染了旧的偏见和倾向。如果生活的某些方面在我们看来是如此神圣不可侵犯,以致我们在分析理想时都不敢触动它们,那么在实际消灭一切生活特征时,我们的勇气又能有多大呢?换言之,虽然理性的勇气并不是实践的勇气的保证,但理性的思想恐惧症也许是衡量实践的思想恐惧症的尺度。
  至于谈到确定理想,我们当然只是指确定这种理想的四、五个大的特点。其余的就要在生活中确定不移地实现这些基本原则。因此它不是现在要讨论的对象。实现基本原则的形式不能用科学的办法来确定,这只能采取多次的实际讨论的办法,这种讨论应在临实现时和实现期间就地在村社、在劳动组合内进行,而不是在目前即事情正在萌芽时进行。
  所谓理想,我们是指这样一种社会制度,这个社会的进步不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上,而是建立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上。
  毫无疑问,在色彩极其不同的各种社会主义者之间,如果就他们的理想的一般形式而言,他们的理想是颇为一致的。他们希望在最近的将来实现的社会生活是相当类似的,他们的理想之间的差别与其说是在于理想的根本差异,不如说是在于一些人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认为在最近的将来就能实现的理想上,另一些人则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前者认为较遥远的将来才能实现的理想上。
  实际上,现在所有的社会主义者都力求争取个人和社会的不同条件尽可能地完全平等。
  他们都希望实现这样一种制度:使每一个人都有与其他人同样的机会甚至更多的机会去挣得自己的财产;使每一个人拥有同样的权利使用任何劳动所不可缺少的劳动工具和原料;使每一个人都必须以自己的劳动为自己挣得生活资料:使社会中有益工作的分配做到不可能形成终身从事特权劳动、尤其是世袭特权劳动的阶级,即不能使有的人只从事比较轻松、不那么艰苦和持久的、但又有权获得与其他人同样多甚至更多的福利的劳动:使每一个人与其他所有的人一样有同等的机会受到如今只有少数人才能受到的理论教育;使个人和其他人形成这样的关系:这些关系能使人们享受最大的福利,同时给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带来最小的限制。
  总之,所有这些原则简单地来说就是,现在的社会主义者力求达到如下的平等:

  劳动权力的平等;
  劳动的平等(劳动义务的平等):
  教育方式的平等:
  社会权利和义务的平等,但要使个性有最大限度的发展余地:
  无害于社会的才能的平等。

  绝大多数的、几乎所有的当代社会主义者的纲领都是如此。甚至那些看来是在宣扬完全另一种理想的人,例如那些在宣扬最终的理想是国家共产主义或职位等级制度等等的人,归根到底,他们的希望是一样的;如果说他们要把强大的权力集中在少数统治者或推选出来的老人手中,从而牺牲,比方说,个人的特点,那么这绝不是因为他们不重视个人的特点,或认为个人的特点是有害的,而只是因为他们认为不可能有一种能使所有四种形式的平等都在同等程度上得到实现的制度,因此他们便牺牲其中一种形式来使其他几种形式得以实现。同时,这些社会主义学者的任何一个灵活的追随者都不认为任何社会形式都是一成不变而不进一步发展的。
  现在我们来分别研究一下上述各种不同的平等的形式和条件,看看这些形式和条件相互联系如何,为了使每一种理想巩固下来,多么需要共同实现这些条件和形式;为了实现这些理想中的每一种理想,有一些实际措施,现在看来是有益的,我们将特别加以研究。
  平等的第一个条件本身就很明确,不大可能成为争论的对象。
  要使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可能以自己的劳动为自己挣得生活资料,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人、任何个人或一伙人或劳动组合的奴役,显然,他在制造出对社会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之前必须有可能随时得到他想用以翻地的铁,他想用以纺线或织布的棉花、粮食、衣服和得以住宿的房子和进行劳动的场所。显然,如果说从前生产非常简单,不需要大量积累自己前期的劳动产品,如果说任何人只要用他家中现有的劳动工具就能劳动,就能对他从大自然无偿地取得的原料进行加工,就能生产出交换价值,那么现在,为了制造生产工具和采集原料就首先必须有大量的劳动产品的积累,这一点正表明了社会的进步,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是任何个人或个别集团所能完成的。因此,很清楚,最好个人在着手劳动时,不要把自己变成奴隶,不要把自己的一部分劳动、力气和独立性让给其他个人,不管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否则这些人就可以任意决定这一部分劳动应有的数量,因此必须使劳动工具(工具、机器和工厂)、生产原料的地方(土地),早先储存的原料、原料的储存和运输手段(交通、仓库等)、劳动时的生活资料(生活资料储备、食物和房子)避免掌握在个别人手里。
  所以,我们是要在我们希望实现的未来制度中否定一切私有财产,一切股份公司、劳动组合等等的财产。
  先前的一些著作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他们认为除了把全部社会资本交给国家,即交给代表社会利益和管理一切有关全社会事务的强大组织以外,别的出路是没有的。
  国家这个强有力的组织应该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有可能获得他所需要的劳动工具等等,它有权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他们制造出来的产品。
  但正因为如此,这些学说的信徒们的美梦未能在那些本应实现这些美梦的人中找到足够的拥护者。在这些学说的理想中只实现了生活的一个方面——经济方面。那些习惯于具体思考的人很明白,不管虚构出什么样的条件来使这种政府表达大多数人的想法,不管政府的成员如何反复无常和易于变动,但是那个由个别人组成的小圈子永远都是一个与社会脱节的政权,这个政权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让社会放弃自己的权力,而社会却在竭力扩大自己的影响,干预每一个人和每一个集团的事务,这个政府的行动范围越广,政府就越不能表达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
  因此无论群众或许多思想家都早已明白,把社会生活的这种极其重要的基础转交给任何一个被推选出来的政府手里,即使不是社会的自杀行为,至少也是造成极不方便的根源。
  这种认识很自然就转变为这样一种认识:先前历代人以某种方式积累起来的全部资本应当成为所有人、全社会的财产,社会本身应该成为它的全权支配者。
  最准确、最直接表达这一理想的形式是;
  承认全部现有资本(不论是否已经投入使用的)是发生社会变革的那个地域单位(集团、地区、国家)的全体成员的财产。
  承认投入使用的全部社会资本(耕地、森林、开采的矿藏、工厂、现有的或正在建筑的铁路、住房等等)应交给那些对资本付出过劳动的人们使用(一定期限)。
  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各个劳动集团所处的不利条件均等,这些措施通过这些集团相互协商的办法在各个不同的小地域单位(城市、省)内实行,但并不排除今后再分配的可能性,以便使它们的公认的必要劳动数量均等。
  这种情况与现在的情况的巨大差别显然在于:现在有一小撮人占有他人的劳动,有权媒意耗费他人的劳动以满足各种各样的需要,这就是说,他们是以所有人的劳动为这一小摄人所需要的生产或行为作代价。这种罪恶应当消除。
  但是,人们已不止一次地说过,这种制度即我们所指的这种理想有另一个缺点。有人说,多数人的需要并不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需要,社会总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取得进步的,即某些偶然遇到了特别有利条件的少数人,比其他所有人更开化,发现并向世界宣告了新的、只有某些有学识的人才能领会的真理。根据下述原因,我们怀疑社会进步的进程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如此,永远应当如此,而且甚至在这方面唯一可能的进步进程就是如此,即使这种情况极为罕见,甚至完全是例外,那我们当然也应该想一想,我们在理想中提出的劳动评价会不会扼杀这一线进步的希望?
   不过,很明白,所有这样议论的人都是从现在的情况出发的,是在现时的社会里,在现时令人窒息的作坊环境下,在耗尽力气的力所不及的劳动条件下,在为了有一个住处和一块面包而必须从事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长时间机器劳动的情况下来想象理想的劳动评价的。但是,显然,我们所说的那种劳动评价只有在社会实行了平等的第一个条件所说的那种改造后才是可能的。在这种社会里,没有相当长的空闲时间是不能想象的。如果某些经济学家也说,把社会中不劳动的那部分人的现在的全部收入平均分配给社会全体成员,大概只能使每个成员的平均工资提高五个苏[2](八个戈比),那么这些经济学家又会提出无法实现的条件,即想出一套现在社会中在保持现在的生产条件和形式的情况下无法实现的分配方法。现在当然甚至还无法确定,社会每一个成员必须劳动多少时间才能生产出使社会全体成员过相当于现在中等阶级下层所过的那种舒适生活所必需的东西。但是可以直截了当地说,如果现在每一个工人平均养活除自己以外的三个人(在德国和法国),在法国差不多养活四个人,其中只有一人是工人家庭的成员,其余二人,差不多三人是他们家庭中吃闲饭的人,那么在类似的情况下,工人们在组织得很好的社会里只要养活一人,至多二人,即连同他本人养活二至三人,而不是四至五人;他的劳动时间可减少一半,即一天不是劳动十一小时,而是五小时半,—一星期共三十三小时,同时一点也不减少自己的福利。其次,考虑到主要由社会混乱(军队、战争、监狱、法庭和诉讼等等)引起的所有非生产性开支;再其次,考虑到有多少劳动花费在生产那些不是用在增加人民生产力的东西上,我们当然可以明白,在安排得公正的社会里能有多么多的空闲时间用来满足甚至中等的贵族老爷现在都不敢想象的那种合理的舒适生活;这样我们就可以明白,欧文是多么接近真理,他断言,对于某种合理的舒适生活来说,社会全体成员只劳动三小时就足够了。
  这就是为什么(甚至容许少数人的进步影响)我们认为,某些人会有充分的可能性来提出一切进步的思想,个别人可以提出这些进步思想,使之传播开来,用它来发明使人类更容易满足其需要的一切机械工具,用它来发明并完善促使人进一步发展的一切享受。这个由有机会从小就获得现在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才能获得教育的成员所构成的社会的基础教育程度,这个社会认识一切美好事物及消除现有的障碍的能力……对社会有益的美好事物和对社会有害的不良事物……的可能性[3]最后,现在所有无事可做的群众拥向手工艺、科学和艺术创作领域——这些就是未来社会不仅不会小于现在的进步,而且将大于现在的进步十倍、百倍的保证。
  因此,我们认为我们的老条件是平等的必要的和最直接的条件。但是同时我们认为达到这一部分平等理想的彻底的步骤是:
  “承认只有某个集团、集团联盟的大多数人承认是社会必需的物品,才具有社会交换价值。”
  以上所说的一切也使我们相信,这样安排有益的工作是可行的,在实践上是合理的,在这种安排下不存在……[4]只从事特权劳动如智力劳动、管理工厂、村社等某些事务的个人。
  毫无疑问,人们的这种阶级的存在是不平等的表现,是完全不应该的。疑问和异议只能在这种意义上存在;(1)这种阶级的存在对于社会本身的进一步发展是必要的,(2)许多人认为,出于劳动分工的必要性。我们在上面说过,用社会劳动来生产只对少数人有利或必需的东西,我们既不认为是公正的,也不认为是有益的。我们还说过,为了生产这些东西,利用完成了满足社会必要需求所必需的劳动以后所剩下的空闲时间就足够了,各种长短不同的空闲时间,加上基础教育程度的提高和能把空闲时间用于一切有助于社会进步的职业的人数的增加,以及社会奥论力量的加强,这就是防止社会文化和文明停滞的保证。
  现在我们继续说下去。我们说,在某个集团的人认为是必需的职业中有一些可能是所谓特权性的。起初,任何村社都需要有小学教员、医生、会计,过了一些时候又需要教授、学者、技师,也许还需要财政家等等。试问,这对于村社本身是否不利呢?这样一来,让小学教员在七、八个小时之内只从事对孩子们的教育工作,而每一个社会成员则要把这些时间用于公共事业,而不能用于任何其他工作,或者必须同时每天或轮流执行其他职务,例如,干粗活,为小学劈木柴(必要时还要擦洗地板,生炉子,扫校院……[5]),制作教具等等,试问,这对村社本身是否有利呢?教授在需要他的村社里,在规定的七、八个小时内,是否只应该从事讲课,或同时还应该在作坊里同钳工、技师一起制作物理仪器,在大学的大楼里打扫垃圾等等呢?我们认为,是的,他应该干一些粗活。在形成只从事干净活的贵族阶级的同时又形成从事粗活的贵族阶级,这种情况是不应该的,因此全部问题只在于,个别人不象现在这样专业化的这种分工对社会要有利得多。达尔文搬运垃圾,在人们看来是荒唐的,这只是因为人们不能摆脱从现代社会得来的全部概念,只是因为他们忘记了,为了造就象达尔文那样的在智力发展中超越当时社会整整一个世纪的人,需要在许多年中选择非常有利的特殊的条件,其次,只是因为他们认为(当然,没有证明),如果达尔文和……[6]在1859年没有提出自然选择的假设,则人类还将长期不知道这一假设,他们认为现在不仅没有1859年提出这一假设的社会条件,甚至没有在更早的时候提出这一假设的社会条件。最后,只是因为他们认为个别人产生超越社会群众即使不是数千年至少也是数百年的观点是人类进步的唯一的或最有利的进程。然而,所有这些观点和概念都是极其错误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最韧阶段完全有必要:
  承认享有特权工种的阶级是不需要的,换言之:
  承认社会全体成员有从事最好的体力劳动的义务,同时承认每一个人有选择这些工作的充分自由,只要你能证明可以胜任所选择的这种职业。平等的这两个条件的实现,并把这两个条件在现实生活中贯彻,要通过实现第四个条件来加以保证,这个条件就是教育的平等,不只是在教育方面平等的可能性,而且是真正的事实上的平等。
  当然,我们否认社会的最有益的进步运动是通过那些受教育比社会中其他人多得多的少数人的发展来完成的,我们绝不希望用社会的经费来培养这少数人;因此我们既不需要大学,也不需要学院,因为大学和学院都是用社会经费来维持的,除非社会每一个成员无例外地都能进入大学或学院。如果个别人想把自己的空闲时间用于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智力,要设立高等学校、学术团体、音乐学院等等,就让他们用自己空闲时间的产品去开设,让他们在空闲时间去上大学,社会其他成员可以把这些时间花在应办的事务或娱乐上,但社会不愿插手那些人们用自己的努力达到的平等条件,因此社会不应分给这些机构以丝毫的社会劳动。
  我们不愿意教育本身竭力把人从童年起就分为被管理者和管理者,前者主要熟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粗活,而后者则主要熟悉管理的方法和所谓人类智慧的最高表现。因此我们不需要大学,大学造就医生,而这个行业的大多数劳动者却注定只能执行守门人、助理护士或医士的职务:大学培养律师,而大多数人却只能充当录事;大学培养教授,而有人却当守门人;大学造就阁员、学者、技师,而多数人却充当干粗活的工人。
  在重温蒲鲁东的说法时,我们说:如果海军学校不是载着受过理论教育的平等的水兵的军舰本身,那它就是培养指挥水兵的军官的,而不是培养水兵的;技术学校不是工厂本身,不是学校一工场,那它就是培养专家和管理人的,而不是培养工人的,等等。我们不需要这些特权机构,我们不需要为少数人建立的大学、技术学校和海军学院;我们需要医院、工厂、化学企业、船只、生产作坊和工人学校,工人学校一旦成为不可或缺的东西,便将以唯以想象的速度超过现有的大学和学院的水平。学校在消除一切无益知识的无用负担、发明出快速的教学方法(快速教学法只有在迫切需要它时才会出现:美国在某种程度就是一个证明),培养出健康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既能从事进一步的智力劳动,也能从事进一步的体力劳动。
  每一个年龄的学生应有多少小时进行生产劳动(不是象现在技术和实科学校里那样在生产中游玩),多少小时进行理论学习,应该学习到多少岁,一这得由每个村社、每个区独立地去决定,当然,这种决定不是偶然间立刻就能作出的,而是要有合理的原则作根据。
  最后,我们应该扼要地谈谈义务教育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一向都有不少的争论。我们认为,全部争论的根源在于反对这种义务教育的人所针对的一向都是现代国家及其全部特征。但是显然,我们所谈的并不是现时社会及其当今国家的义务教育,而是未来的社会以及将执行有益的、(或说得更准确些,可能是有益的)如今由国家执行的那些职能的机关。
  因此,我们当然认为,在未来的社会里,由社会本身决定的一定限度以内的教育将是而且应该是义务的。
  根据以上所述,我们认为,为了实现平等理想的这第四个方面,就必须;
  “承认必须关闭一切大学、学院和其他高等学校,用社会资金普遍开设学校—工场,这种学校—工场很快就能包括现在大学的教学,当然,一定能发展到现在大学的水平,并且能超过它们。”
  在政治平等的第五点上,在所有社会学派之间要达到意见一致总是很困难的;几十年来社会主义的科学代表们甚至认为,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只能借助于强有力的中央集权国家,借助于能建立、调整一切社会关系,干预人们私生活一切琐事的强大政府,否则是不可能实现自己的理想的。祛国和德国的著作家们特别赞同这些观点。但是正是由于这一点许多群众以及真诚的社会主义者很自然地离开了其他正确的共产主义原则。
  但是,所有这一切显然是纯粹误解的结果。共产主义摆脱了非常吓人的全能政府的观念,在变相的有限形式下,以集体主义的名义迅速地在西欧传播开来。
  另一方面,本世纪许多优秀的思想家力图通过写作的办法来确定需要创造一些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从制度上保证个人以最大的行动和发展自由,把各种限制减少到最低程度。然而,很清楚,目前这些思想家只是想定出一些政治关系,他们未能达到任何实际的结果。但是随着问题转移到经济关系的领域,问题的解决就简单得多。
  国家思想的保卫者们所拟定的最理想的形式是具有村社特点的联邦共和国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每一个地区可以独立解决尽可能多的事务,同时享有尽可能多的地区的独立性,就象一个州一样;我们可以在北美合众国看到这种形式。在欧洲,某些法律交付全体人民、所有公民表决,被认为是这种形式的必要补充,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瑞士的某些州和整个瑞士联邦,为了表决改变联邦法典的法律举行全民投票。最后,认为进一步改善这种形式的办法是把所有法律都交给人民表决,只给予政府以颁布法律的权力。在这里列举这些形式的不适当,这些形式所造成的对自由的种种破坏,以及这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表达多数人的意志和愿望的无能,是不适宜的,这种批评已作过多次了,只说这一点就够了,即这种批评的全部结论不是从对各种可能性的逻辑分析中得出的,而是从对现实的现象即现在正发生的现象的批评中得出的。最后,无需多说,全部这种分析得出了下列原理:
  除了从经济不平等所产生的一切政府所具有的性质和特性外,所有上述的形式导致:
  “区、州和联盟的中央政府不是大多数居民意志的表现;政府不断地加强,发展到夺取州、区、村社的权力;力量大的个别人可以把大权夺到手中,并破坏多数人希望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虽然是暂时的;
  “这种制度建立起极其复杂的、要长期的实践才能了解其结构的国家机器,结果导致产生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专门从事国家管理,利用所获得的经验,开始为自己的私利而愚弄其他人;“最后,法律和决议之间的界线甚至不能以近似的准确性来划分,因此,由于不可能每天召集全体人民来投票,便只好把一大部分权力交给区或州的中央政府。”
  这一批评导致蒲鲁东的否定一切政府即主张无人负责状态(无政府状态)。
  为了解决所提出的观点之间的问题,我们不想作非常广泛的讨论,只谈谈国家思想的最根本的东西。
  一切政府所共有的特征是公社、区、州、国家的成员丧失了决定自己事务的部分权力,这一权力交给了儿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大体上可以确定组成地方政府的这些人能够决定哪些事情:还有一个同样也是根本的特征是,赋子这一批人的不只是决定某一个人的私事的权力,而且是在管理公共事务时产生的和可能产生的决定所有事情的权力,只不过规定了他们能够决定这些事情的范围。一切政府共有的另一个特征同样也是基本的特征是,这一批人或不是由这批人选出便是由国家、州或公社中全体人民选出的为数更少的人被授予执行全体会议或民选政府的决议的权力。为此建立了重重执行机关,这些机关必须服从公社、区或国家执行权力机关的命令。为了方便,公社的执行权力机关服从区的执行权力机关,后者又服从国家的执行权力机关。一切政府的实质大体上就是如此。区别只在于,有的地方村社活动的范围大一些,而在其他的地方更多的事情交给区或中央政府;在一些地方这些权力机关全部或部分是选举产生的,在其他地方这些权力机关则凌驾于人民之上,等等。
  这种制度所产生的不当之处是尽人皆知的,因此没有详细研究的必要。但是这里更重要的不是这些不当之处是大还是小,而是这些不当之处包藏在机关的最基本思想中,包藏在这种思想的本质中,因此,只要机关的本质继续存在,任何措施诸如限制、监督等等都不可能消除这些不当之处,而从机关的本质中我们知道,不管哪一批人受委托解决某些往往在性质上受到限制的事情,他们总是竭力扩大这些事情的范围和他们在这些事情中的权力。这些人越是聪明,越是精力充沛,越是积极,他们企图攫取没有委托给他们的事情的愿望便越是强烈。
  这些人越是精力充沛,越是积极,越是善良,社会上其他人便越是习惯于不监督他们的行为,不检查他们的活动。因此,偶然进入政府的不正派但有才能的人也就更容易咬使这批人的活动去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
  众所周知,最困难的事情是把某种普遍的原则运用到事务中去。这种原则越新,在个别运用这一原则时越是没有充分认识它,便越是容易作出能完全破坏原则本身的偏差。同时,在应该为某些人解决问题的当选人中间,不得不要求他们只能按照普遍的原则,在原则上而不是在所有细节上去解决问题。总之,解决问题最需要的是各种不同的智慧气质的帮助,而人们把解决的最困难部分交给了个别人。
  区、州或国家的每个中央政权应该由数量不大的人们组成,这些单位越大,当选人为多数人所熟悉的可能性便越小,因此,选出可靠的称职的人的保证也就越小。
  最后,按照现在的样式建立的一切政府,在它的下属中应该有一支能执行它的决定的力量。但是很清楚,如果政府的决定每次都被大多数权利平等的公民所承认,那就根本不需要这种力量。如果个别人或集团在执行全体人的意志时有小小的个别偏差,那么这些个人或集团或被停职,或被迫补偿这种偏差所造成的损失,而不需要任何强制。一切政府在公务中之所以要有强制,只是因为任何政府都不可能体现绝大多数人的意志;政府越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政府在命令中使用的强制就越少(例如:合众国只有四万军队)。
  所有这些议论又回到了一切中央政权的害处上来。但是我们不妨设想一个没有这种中央政权、没有政府的国家,我们来看一看,什么样的社会职能才需要这种政府?
  我们不妨设想一批从事农业、生产粮食和牲高等的村社。
  我们试设想,按照某个国家全体居民的共同意见,这些社不算是占有土地的所有者,只是使用这些土地。假定在一个村社里出了一个寄生虫,他躲工作,想不劳而获。现在他得不到钱,投有钱他就不能生活。以后他也将得不到钱,即得不到他每天干完自己一份必要劳动的工时凭证,而没有这个,他也将不能生活。假定说,他开始抢劫,等等。现在他被押送到警察局局长那里去,等等。于是村社的自理法庭自己或通过选出的人来处置他。总之,很清楚(关于这一点不可能有什么争论),在所有自己的内部事务中,村社也和现在一样,不建立政府自己就会而且也能够处理。
  但是,假定有一个村社夺取另一个村社的土地,把自己的牲口赶到它的草场上去放牧或耕种它的耕地等等。现在由于这件事产生了要在各种政府法庭上解决的整个案子。没有这些法庭会怎么样呢?第一、任何农民村社……[7]
  现在我们转到我们纲领的最困难、同时又是最重要的问题上来,即在实现我们的理想方面必須采取的实际措施问题上来。我们已经说过,按照我们的信念,实现这一理想必须通过社会革命来完成。同时我们并不以第一次革命就能完全实现理想的希望自慰:我们甚至相信,为了实现我们所描绘的平等,还需要许多年,许多局部的爆破,也许甚至需要许多总体爆破。但是我们也相信,从最初的革命起群众的要求提得越充分、越低,这些要求表达得越清楚、越现实,从第一步起妨碍社会制度实现的文化形式消灭得越多,现在的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赖以维持的那些力量和关系破坏得越多,那么,往后的变革就越和平,人们关系的大改善也就一个接一个地越快。因此我们的目的是要把自己的力量用之于加速这种爆破;阐明绝大多数人模糊的不明确的希望和要求,及时利用那种能使爆破获得最好结局的形势,最后,通过爆破来实现明确表达的要求,即实现我们在前面列举的那些要求。
  所以,我们应当采取我们认为能最好地达到这些目标的一切措施。
  同时,如果说过去在确定我们的理想时,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走逻辑的道路,那么在这里我们的主要支柱将是经验的道路。谈到理想,我们可以从群众的共同要求和希望出发,引出那种能最好地满足这些要求(当然,与我国人民的观点的性质不矛盾)的社会方式来,这种社会方式要能表达全体群众经常固有的正义观念。在这里,我们已不能只满足于我们人民的共同的希望和要求;我们应当估计到大量个人的概念、思想方式、关系、行为等等,要事先预见这些东西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经验才能认识它们。
  其次,在各民族群众的共同要求中有很多共同的东西,因此西欧工人们所表达出来的要求和希望也为我国的工人所赞同。但是在革命实践的各种问题上,西欧的例子应该极为小心地加以引用,因为在每一个具体场合要衡量决定这种或那种结果的全部生活条件是极为困难的。
  但是我们纲领的整个第二部分的一个总的特点也是由这些想法决定的。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的理想现在已最后确定,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理想的基本原则已固定不变,如果只有当我们看到我们理想的某一方面在实践上已完全不可能实现时,我们才作任何个别的让步,而且我们还认为这种让步是被迫的并且是临时的,那么另一方面,因为我们的实际准备措施的纲领应当不仅决定于由总的理想产生的目的性,而且决定于我们所活动的环境的全部生活条件,即一系列观察得来的情况,所以我们不认为我们纲领的这一部分是不可改变的,相反,我们准备对它作任何改变,只要生活告诉我们,某一行动方式能更直接、更好地达到所提出的目的。
  然而,有几个基本论点是我们认为可能而且必须在我们的全部实际准备工作中坚持不变的。这就是反对革命组织中那些与理想直接矛盾的人与人的关系和行动方式,这些关系和方式本来是为了实现理想而存在的。
  所以,我们无条件地否定在革命组织中实行个人服从、许多人受一个人或几个人奴役,同一组织的成员之间相互关系的不平等,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互相欺骗和使用暴力。当然,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们认为,在我们同资本和政权的代表人物的全部关系中,所有这些手段是完全可以容许的甚至是必要的,我们正是用这些手段来进行斗争的。
  为了阐明我们设想的组织的性质,我们还要回到这些问题上来。
  首先我们深信,如果人民没有革命的需要,任何革命都是不可能的。任何少数几个人,不管他们多么有力量和有才能,如果人民自己没有认识到他们除了起义以外就没有别的出路可以摆脱他们不满意的境地的时候,那就不可能发动人民的起义。因此,一切革命政党要做的事情不是发动起义,而是为未来起义的胜利作准备,即把各种不满的分子联合起来,帮助分散的个人或集团了解其他集团的要求和行动,帮助他们明确地确定不满的真正原因,撕下散人的任何伪装,最后,协助他们共同认清近期的实际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方式。
  因此,首先,俄国人民中是否有不满的分子,是否存在一切革命宣传和革命组织取得胜利所必需的情绪?
  我们可以大胆地回答,有的。
  所有我们个人的观察,所有我们了解到的情况都无可争辩地证明,在我们的农民和工厂工人中间存在着暗中的不满,这种不满和人民群众的不断破产同时增长着,这种不满在农民解放后最初一个时期比现在要弱得多,人民依然希望用这种或那种方法使地主在土地、赋税和徭役方面与农民处于平等地位,本来要求实行自上而下的平等的这种希望正在逐渐破灭,某些地方对沙皇的崇拜已经动播,早先人们经常谈论的这种崇拜极不稳固,特别是在青年农民中,很容易地让位于另外一种态度,认为沙皇在他周围的贵族中将变得无能为力的这种信念在不断地加强,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导致人民有朝一日忍无可忍时,起来无情地消灭这些贵族,而沙皇失去了这些人的支持,就会变成一个没有力量的称号,农民的这种不满不只是在某一个地方表现出来,而是在所有各地程度不同地强烈地表现出来,只有那些对农民从来不抱亲近态度的人才否认这种不满,相反,所有那些不管用什么方式对农民和工厂工人抱亲近态度的人都承认这种不满,最后,就是这些人的观察导致准备留险,这种准备冒险的情绪甚至比乐观主义者所能想象的还要强烈,最后,经常不断发生的地方骚动也会证实这一点。经济方面的关系就是如此。至于国家方面的关系,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对政府的一切改革漠不关心,另一方面,到处仇恨那些代表国家利益的人,而且这种仇恨随着国家苛捐杂税的增加而不断增长。另一方面,贵族和人民之间的分歧,贵族之中穷奢极欲生活的发展,贵族中难以想象的贪婪和腐化的巨大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创造力,才能和清醒思想的衰退,残忍和疯狂追逐暴利等等,等等,这一切证明,贵族不打算及时作出必要的让步,不会用让步来满足人民。
  最后,欧洲军事掠夺因素的发展,常备军的疯狂扩充,欧洲大战的不可避免,证明国家力量的发展不可避免,国家力量的这种发展必将使欧洲许多国家(从最贫穷的国家起)陷于完全的破产,使人民进一步贫困。
  总之,我们在我们周围所看到的一切使人确信,现在着手组织革命党是完全合乎时宜的,这个党的工作将因它能到处得到协助而易于开展。
  为了评述的方便,这个党的任务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活动,这两个方面其实是同时进行的,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是传播自己的观点和扩大自己的志同道合者的人数,另一方面是和他们联合成为一个共同的组织。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分别来研究这两方面的活动。
  首先,我们活动的方向应该对准哪里,我们应当主要在哪里传播自己的观点并寻求自己的志同道合者:是在青年学生和一般贵族中间呢还是在农民和城市工人中间?
  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斩钉截铁的,我们认为这个回答是我们的实践纲领中的基本原则:一定要在农民和城市工人中间。我们应当在这里传播自己的观点,我们应当在这里寻觅同志,他们能帮助我们进一步传播这些观点,我们应当和这些同志结成一个友好的紧密团结的组织。我们不想同知识界和主要是青年学生中断一切联系,但是,我们绝不认为青年在上述方面能担当不可缺少的教育者的角色,我们将只同这样一些小组或人发生密切的联系,这些人初次与我们相识时就能使我们相信或几乎完全相信他们今后会在农民和城市工人中展开活动。对于全体知识青年群众,我们只准备做一件事:推荐图书,如果非要我们协助不可,如果我们有足够的余力,还可以采办一些直接有助于阐明我们的理想和我们的目的的书籍,以事实来表明社会改革的全部必要性和把正在觉醒的人民群众团结、组织起来的必要性。
  这些结论我们是通过经验,通过生活本身得出的,但是我们也可以用若干一般性的想法来证实这些结论。两者我们都将加以说明。
  首先,起义必将发生在农民和城市工人之中。只有这样,起义才能指望胜利。但是为了取得社会改革的胜利,在起义者之中有那么一帮强有力的齐心协力地行动的人并非是不必要的,这些人把各个地方联系起来,协调行动方法,明确地规定如何表达人民的要求,如何避开各种墨套,怎样巩固自己的胜利。显然,这样的党不应当站在人民之外,而应当站在人民之中,不应当只传播个别人的反对意见,而应当更清楚地更充分地表达人民的要求:总之,很清楚,这样的党不能是与农民和工人格格不入的一小群人的组织,而应该是农民和城市工人最觉悟和最坚决的力量的中心。站在人民之外的任何一个政党,尤其是贵族的政党,不管它如何被愿意人民幸福的希望所激励,不管它表达人民的要求表达得多么好,将必然注定要灭亡,当起义的人民用自己最初的行动揭示出贵族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深渊时,它就将与所有其他政党一起灭亡。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十分公正的惩罚,因为这个党早先没有在人民中做到不以最高领导人,而是以平等的同志的身分出现。只有那些善于以自己的先前生活,以自己先前的全部行为方式赢得农民和工人的信任的人,才能使农民和工人听从自己的意见,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那些出身于农民阶级的活动家,那些完全献身于人民事业的人,他们是一些不是以心血来潮时表现出来的英雄行为,而是以自己全部先前的日常生活来证明自己忠于人民事业的人,另外还有一些是在生活中抛弃了一切贵族阶级的色彩的人,这些人现在同农民和城市工人建立了以个人友谊和信任联结起来的紧密关系。最后,如果说我们已认识到有必要团结正在觉醒的人民力量,那么我们完全不明白怎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唯一可能的原则是在农民和工人中间按这样的方式生活,这种方式向周圈的人直接证明,所谓的信念不是单纯的高谈阔论,而是毕生的事业。
  促使我们把我们的活动转移到农民和城市工人中去的主要原因就是这样……
  ……综上所述,我们对一切政党的态度是相当明确的。然而,我们还要就此说几句话。
  首先是我们对国际的态度。是否加入国际,不是在原则上而是在事实上加入,我们认为现在是不可能的。目前我们在农民和工人中间还没有称得上强大的组织。我们之间的任何关系都不是事业上的关系,而只是个人的关系,但这样的关系未必值得去谈论它。因此,是否加入国际的问题还是以后的事。我们能说的只能是:由于我国人民的思维逻辑、认识方式和要求同西歌工人有巨大的差别,由于语言不同,最后,由于我国经济孤立,我们不认为在最后的将来我们的关系能象个人之间的关系那样变得密切和活跃起来。无可争辩的是,在最近的将来西方的一切社会主义运动在我国人民中间将有所反响,西欧国际主义者的一切巨大胜利将为我国人民所同情和关注,并将为我们带来鼓舞;同样,也很有可能,国际的决议也会在我们这里得到讨论,不仅知识青年们,而且各工人小组都将讨论它。但是这一切还不足以构成一个政党各部分之间应有的那种联系。而这种联系未必能很快建立起来。
  因此我们只限于发表声明,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到,在原则上我们完全同意国际的联邦主义者支部的观点,我们反对国际另一支部的国家原则。[8]
  至于我们俄国在国外的各个党派,我们同国际的联邦主义者支部的俄国代表们在原则上是意见一致的,但我们决不介入我国各党派的纷争,因为这些纷争带有个人的性质,因为我们居住在这里,不可能确切地了解这些争论的性质。关于他们的定期刊物,我们应该说,其中任何一种定期刊物我们都不承认是我们党的机关刊物。
  尽管我们非常尊重我们俄国侨民的某些代表和他们在国际中的活动,[9]但是我们不准备同他们中的任何人在组织上结成紧密的联盟,因为我们不认为有使这种联盟成为现实联盟的任何可能性。我们打算在这里独立发展,不受国外各党派的任何领导,因为我们认为,侨民永远不可能准确地表达本国人民的需要,至多也只能最一般地表达本国人民的需要,因为这里所必需的条件就是要生活在俄国农民和城市工人中间。最后,完全联合起来的必要条件是不断的紧密的联系,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这是不可能的。


译自《民粹派经济文献》1958年
莫斯科版第236—256页





[1] 这篇札记是彼·阿·克鲁泡特金为柴可夫斯基小组写的。当时克鲁泡特金在其何念上已很接近于无政府主义,这发在于未来国家问题的现点中,柴可夫斯基派在这一时期完全赞同彼·拉·拉甫罗夫的思想。因此他们拒绝把克鲁泡特金的札记作为自己的纲领。这里刊的是札记的第一部分。——编者注

[2] 苏是法五生丁辅币,1947年停止流通。——编者注

[3] 原文脱漏。——编者注

[4] 原文脱漏。——编者注

[5] 原文脱漏。——编者注

[6] 原稿模糊不清,脱漏一个人名。——编者注

[7] 原文脱漏一—编者注

[8] 克鲁泡特金是巴枯宁的拥护者,此派是卡·马克思领导的第一国际的反对者——编者性

[9] 克鲁泡特金拒绝同第一国际俄国支部的成员发生任何联系,虽然并不否定他们的行动。——编者注



感谢 闲汉 收集、录入和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