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仑泰:新妇女论 |
被困在家庭中的妇女,渐渐地失掉了在国民经济中的一切价值,她们的职务,已不是帮助国家和社会繁荣的“劳动单位”,而只是替丈夫生育承继人的机器,男子的玩具,甚至以更卑劣的形态成为娼妓似的妾和女奴隶。由于这种经济的支配关系,使妇女变成了社会的寄生虫。 社会公认女奴隶和失掉自由的妇女,被束缚在劳动的羁绊上,和其他男奴隶同样过着地狱生活。任她们怎样劳动,怎样创造财富,但谁也不会来承认她们就是真正国富的生产者,因此她们的地位,也不得改变。 在古代世界的胎内,被压迫的劳动大众慢慢地觉悟了;阶级斗争的火焰也旺盛起来。于是古代国家,就由这种斗争而分裂,因为这种以极低级的奴隶生产劳动作基础、在生产上已经不能再发展的私有财产制破坏了,古代国家也就渐渐地衰颓无力,以致于灭亡。代之而起的是另一种经济组织和经济制度的新的国家了,这时乃由埃及和罗马的古代文明世界,转到距我们更近的八九百年前的所谓中世纪时代。 这时代的人类生活,在欧洲,已经不是古代世界那样的奴隶劳动,而是以农奴劳动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制度所支配着了。在这种组织下,农民已经不必将自己全部的劳动生产物贡献给领主,他们将生产物的一部分,移作自己生活改善和推进农奴经济的东西。农奴对于领主,虽要交纳现物税和提供劳动力;但有一部分生产物,却残留在他们的手里。他们就将这一部分生产物,移向商业和交换市场,自由地交换着自己所必要的商品。农民间的交换,是在各地的定期的市集上举行;从定期市集,再渐渐地成为经常的商业交换区域,这样都市就发达起来了。假使都市是建立在领主的土地上的,那么领主就是都市的所有者,他们便能够从这里获得租税。 然而也有从领主和诸侯的权力下解放出来的自由市,例如俄罗斯的古代自由市——洛弗哥洛得及普斯可夫等。 这时代在人民中间,已经分成领主、农民、市民三个阶级,从10世纪到14世纪,是中世纪繁荣时代,当时妇女的地位是怎样的呢? 妇女的地位,由于她们所属阶级的不同,有极大的差异,各阶级的妇女,她们的地位所以各不相同,根本原因,是被她们在生产上的职务所决定的。首先我们来看有产阶级、贵族以及诸侯阶层的妇女生活吧! 封建时代,就是领主、地主、贵族的权力最大的时代(从10世纪到14世纪),这时的经济是自然经济。换一句话说,就是占有广大领土和农奴的领主、庄园主、贵族、诸侯的生活必需品,是由他们的农奴和臣仆们努力生产出来的。商业交换还不是十分发达。历史给我们保留着的当时的生活和经济的记录,经济中心是诸侯、领主的堡垒,农奴侍候着他们。领主的许多臣仆,家族、亲戚、宾客、武士们,都被收容在堡垒之内,他们的一切消费品,都在堡垒外面生产的。农民和农奴对领主和庄园主要交纳租税,贡献原料品、皮革、羊毛、肉和谷物。原料的加工,是在堡垒里面进行的。这种庄园主和诸侯的经济既已复杂化,必须要有善于组织的领袖。在法德英等国,普遍来看谁是中世纪堡垒经济的组织者呢?诸侯呢?庄园主呢?武士呢?不,一个都不是,家长们通常都忙于战争和掠夺,留下他们的妻子来经营着非常复杂的自然的堡垒经济,她们支配农民,在适当的时候缴纳贡物,在她们的监督下,准备麻和丝的贮藏品,织物缝衣,做鞋子,这许多事情,并不仅仅为着家庭,也是替武士们准备的。在冬天,她们也必须费心准备在堡垒被袭击时所需要的粮食,在堡垒的地窖里保存几千桶葡萄酒和啤酒,在仓库里,随着领主的妻的指挥,藏满了织工、鞋匠、锻冶工所制造的东西,并且为着冬天的准备,在堡垒里不断地磨着麦粉。总之,领主、臣仆、武士和宾客们,在堡垒内消费着的一切东西,因为即使要买这许多东西,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买到,所以不得不自己制造出来。在堡垒内你可看到很少的商人模样的人,是买进外国所产的普通奢侈品,例如东洋的绸、威尼斯贵重的玻璃品、高价的武器和宝石等。 这时代有产阶级妇女的地位是两重性的,一面是生产的组织者,一面又作为领主和庄园主的妻子,而受到相当的尊敬。在德英法各国的法律上,诸侯的妻子在丈夫死后,能够继承他的官职和领土。在12世纪初期,英吉利、法兰德、布里蓬基、伽斯德里等法律上规定妇女有领地的承继权;这种现象,是由于十字军远征以后,直接承继领地的男子减少而产生的。中世纪的历史,到处赞美聪明而慈悲的女领主。亚开达尼亚的女领主爱留阿娜嫁给法王时,全国国民因为舍不得她而下泪。爱留阿娜关心她的领民,减轻租税,便利经商,允许都市自治,颁布防止地主横暴的法律,对无产者施舍慈悲。又在历史和神话中,还赞美着安娜·蒲楼徒斯伽。更传说着在古代俄国诸侯中,最初受基督教洗礼的女侯安丽伽,是聪明的女侯。 古代法国的法律,丈夫死了或出门时,家族中父的权力是要让给母亲的,认为她们是自己孩子的保护人。领主的妻——高贵的妇女,则有裁判和课刑的权利,甚至女修道院的院长,也有裁判权。历史告诉我们,贵族姑娘也能够承继裁判权。在当时的法庭上,戴法冠的妇女,可以和裁判官并坐。 领主出门时,不仅是农民,就连治下的小侯,都要服从领主的妻。妻子有维持家系的义务,当时武士们举行宴会时,妇女列入上席,而且能受骑士们极恭敬的跪拜礼。当时歌人在歌词里赞美妇女,“守护妇女是骑士的义务,骑士遇到妇女就要下马;无论哪一个骑士,远远地就须向妇女行敬礼。”这许多事情,不消说只是对血管里流着贵族血的妇女的礼貌,至于别的阶级的妇女,骑士的敬意和义务,是达不到她们中间的。 然而贵妇人也在很不合理的关系下存在着,她们除了帮助巩固封建权力,被认为堡垒经济的组织者以外,并不被承认有独立的人格。当有权力的诸侯外出时期,在他的妻子之前,不但统治下的农民,就连当时在她的丈夫势力支配之下的许多小领主,也要向她低头前,不但统治下的农民,就连当时在她的丈夫势力支配之下的许多小领主,也要向她低头。然而根据当时的法律和权利,她们仍是丈夫的奴隶和所有物。 贵族支配着的时代,是武力的时代,是强权的时代。领主的才能,就是掠夺和强迫,他们为着维持他们对于自己的臣仆领民和农奴的权力起见,必定要在生活的各方面加强家长的威信。在古代世界,就连罗马和希腊,父和夫的权力,也从没有像中世纪那样庞大过。在中世纪,父、家长、领主对全家族有生杀予夺之权,对子女和妻子有无限制的权利。丈夫对于妻子,可以打,可以逐出,还可以和自己所爱的马和剑一样,把她转送给亲友。十八世纪以前,英国的法律甚至允许丈夫出卖妻子。此后,妻子如果变节或者有什么不良行为的时候,丈夫可以因此把她杀掉。这就是主人、支配者、丈夫的权利! 傲慢而高贵的诸侯夫人,当她不满意在她丈夫支配下的武士时,她就向丈夫屈膝,请求他去为她决断……。在英国,大的女庄园主和诸侯们同样,在议会中有选举权。但是随着社会组织的变化,和资本主义社会基础的巩固,这许多妇女的权利,已经逐渐丧失了。在十八世纪的时候,只有英国的女庄园主安娜·可里夫德,还保有过去一切权利。虽然这样,同是在英国,那时丈夫能够把不驯服的妻子,在市场上出卖。贵族妇女的地位为什么是这样双重性的呢?这是因为封建时代的家族制度,是把全家族的命运放在家长支配之下的,家长握有一切权力。又在那时代,为了绝对拥护一家的利益,形成了这种家长的强制力和家族成员的无权利。 指导堡垒经济,作为组织者的贵妇人的劳动,即使如何必要,如何有效,但是武士阶级的战争功勋,却被更高地评价着。到底哪一样使诸侯的财富和收入容易增加呢?是诸侯的妻子的巧妙经营呢?还是进攻近邻的领主,掠夺邻近地带和住着很多农民的村落呢?从诸侯和武士的家族收入一点上说,攻击和征服近邻,比较和平的经济发展,自然要有利得多!所以,从贵族看来,妇女组织者的劳动,自然不过是第二义的从属的劳动而已。掠夺别人的财产以增加自己的财富,这种不劳而获的习惯确立以后,就把尊敬各种劳动的观念打消了。因此,贵族妇女的地位,就形成这样的双重性:一方面她们获得保有土地和官职的权利,对于领民是全权的主人,甚至妇女统治王国也不少;她们和丈夫同样对于农奴有无限的权利,能够驱逐农奴,责罚农奴,甚至杀戮农奴。然而另一方面,她们对于家长——夫,甚至最最基本的个人权利都丧失掉了。 中世纪诸侯的妻子对于丈夫的地位,和野蛮的东方畜牧民族中的妇女无权利和被压迫,毫无不同之点。俄国的贵族妇女,更是可怜,俄国贵妇人,只在俄国历史上最初期的时代,是从事生产劳动的经济组织者,她们很早就脱离生产,在贵族领地里的组织的职务,是由男系亲族或臣仆来执行的;贵族妇人仅仅限制在狭隘的家事工作中。她们的一切作用,只是生育家族的继承人而已。 在很早的时候,俄国的父权已经确立,使妇女完全隶属于男子的鞑靼游牧、畜牧民族的支配,不过把一切已存在的事实——男子主权——更进一步地巩固而已。虽然这样,俄国人民在很长的时期中,没有完全忘掉古老的母权,它的遗迹,一直残留到十七世纪。例如当时普遍习惯,妻子可以不征求丈夫同意,而处置财产,古代妇女还能够参加裁判和当决断的评判者。根据十七世纪所写的“俄罗斯的真理者”记载,最初的法律,规定氏族不是男系而是女系。它说得很明白,在古代斯拉夫人,特别是生活在森林地带的民族之中,是存在着和原始共产制及原始农耕制相结合着的母权制的。此后由于复杂的经济形态和俄罗斯的地理条件,比较有利于畜牧,所以随着畜牧的发展,俄国的父权就获得了胜利。同畜牧比较起来,能够费较少的劳动力,获得较大成果的农耕,在那时候,却成为经济上的辅助部门。然而在北部农耕民族中间,妇女在经济上的职务和主权的遗迹,还长期地保存着。这种遗迹,到了贵族的妻被深藏在闺阁中,农民的妻只是从事于家畜时,还当作追忆过去的牧歌而歌唱着。 随着黑暗而苦闷的中世纪时代的强权——私有权和剥削权的巩固,在家族中,妇女的隶属,发展到怎样的程度呢?在西西可夫的关于俄国妇女的历史命运的著作中,我们能够看到很有趣的情景。 因为贵族的家族利益,重重压迫着妇女的命运,所以贵族妇女在家族中的隶属地位,更深一层的压迫下去,姑娘没有权利可以自由处置她自己的命运和意志,双亲,家族中的长者——主要的是父亲,操纵了她的命运。婚姻乃是家族利益的拥护者的工作,结婚并不根据互相的爱情,而是根据纯物质的投机念头,娶媳妇是要藉此增加财产,扩大领地。嫁女儿给邻近的领主或领主的儿子,是要藉此妥协,扩大自己的权力、财富和官职——这就是结婚的基础。新娘新郎直到结婚的一天,没有见过面,这种例子很多。有的把姑娘嫁到很远的国家去,有的为了政治关系,五岁七岁的小孩就给她订了婚。在中世纪,幼年结婚是普遍现象,吃了大败仗的普里恩侯,为要获得新娘所有的财产,曾与12岁的少女结过婚。德恩侯同两岁的新娘订婚,约定每年支付聘金的一部分,直到结婚为止。聪明和高贵的沙弗伯爵阿斗拉依达(11世纪),把自己年幼的女儿许给开尔玛公爵的继承人普尔德,但是一对未婚夫妻的年龄,合起来还不到六岁。眼光尖锐的双亲,甚至于为自己的子女指腹为婚。而且子女对于双亲的约定,绝对不能违背。家长的权力,使少男和少女,对这事情无权过问。他们的婚姻,不仅是父亲,就是叔父祖父姑母祖母都有权干涉。 并不根据自由意志,只是根据双亲的选择,而在对于丈夫有利的法律条件下缔结婚姻;妇女在结婚后的生活情形如何,也就不难想象了。当时结婚的唯一意义,只是替高贵的宗族繁殖子孙,因此妇女的多产,比随便什么事情都被尊重。此外丈夫对于已经变节妻子,可以课以非常严格的罪状。理由是:她将别人的血输入家族中,因而混乱了血统。丈夫对于变节的妻子,不仅能够把她像家畜一样驱逐出去,而且可以把她杀掉,或者任意加以刑罚。门第不合的婚姻,则被严格取缔;为了家族的利益,可以剥夺她的继承权,把她关入修道院中,甚至可以把她杀死。妇女不生儿子,不仅认为不幸,而且是应该被咒骂的。丈夫可以依据没有继承人的理由,和妻子离婚。不生儿子的诸侯和武士的妻子,要被送入寺院,这许多弃妇,当他们的丈夫迎娶新妻以后,被迫永久过着孤独的生活。当时理想的妻子是健康而多产,并且是计算精明的主妇,能够管理家族的一切事务。关于多产是被尊敬的这件事,曾有许多以这问题作为中心的传说。例如传说在1376年跟内倍洛可伯爵夫人,曾生364个孩子,所有的儿子都称伊万,所有的女儿都称爱丽载维太。但是,妻子和母亲——家庭管理人——的义务,不单单是生育孩子,而且必须教育孩子,拿生活的主要规范教给孩子,教他们要服从双亲,特别是父亲。 在中世纪时代,许多文章上写着做理想的妻子的条件。为了拥护那种制度——建筑在强制农奴劳动和妇女的无权力上的那种制度——而深思的人们,著了书来给予妇女特殊指导和教训:——武士和诸侯的模范妻子,应该如何爱好自己的身份,维持夫妻关系;在家里,妻子应该负担那些义务,在经济和劳动方面,妇女应该参加那些项目等等。 在14世纪,著作家巴尔斗里那的书上说:少女应该静静地低着眼睛,不出门外,在家里帮助她的母亲管理家政,这本书有非常广大的读者。根据巴尔斗里那的意见,姑娘不必受教育。在俄罗斯僧侣西里夫爱斯徒在“家庭指导”一书中也写着这样的教训。 这一切说教的书,都劝告做丈夫的人,应该非常严酷地指导妻子,并且以为对于妻子用各种体刑,丝毫都不必忌惮。但是,在这种家族隶属与无权利之下,城市经济转型期(从10世纪到13世纪)的贵妇人,却受到了在那时代算是比较好的教养。对于贵族的姑娘们,不仅教以手工(纺织)技术,并且教她们读书、算术、唱歌、跳舞、一切科学书,尤其是拉丁语。在英国寺院中,读书以外,还拿圣经、音乐、看护、图画、手工教导姑娘们。在男子——勇敢的武士往往不知读书写字为何物的时代,却有不少妇女从拉丁语中(当时一切科学都用拉丁语写的)来学习天文学和其他科学。建立赫赫的战功,统治广大土地的武士,往往不能读信,因此接到了爱人的信以后,在未遇到能够读信的战友以前,只能把它原封不动地藏在自己怀里,所以武士们往往为了通情书而雇佣书记。妇女虽和书记通信,却仍以为她在和自己的爱人通信。她由于这许多信,学到了这样一件事,即她应该爱她爱人的“心”,自己心中的一切秘密,却在爱人的书记面前打开;如果她知道了这件事,不知要作何感想呢!当时有名的歌手兼诗人澳尔夫莱风·德心巴海,竟不能把自己的诗写出来,要请书记帮助。 历史告诉我们,在中世纪初,在有名的作家和思想家中,有许多是妇女的名字。10世纪时,——离开现在一千年前,尼姑洛斯夫依散曾著有宗教剧,及许多学术书。8世纪时,英国女修道院院长爱尔佛勒达不仅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的人类生活,且是当时英国初期的教会的积极建设者,她甚至参加过为了教会问题而召集的国际会议。此外,11世纪时,尼姑希尔斗伽尔达是当时道地的哲学家。在这时代,教会的黑暗权力支配着人类,基督教是应该信仰而不可批判的东西。希尔斗伽尔达意识到生活力与自然,她的一切世界观是泛神论,她以为创造生物的自然力,一定是神。大约和这同时代,德国女修道院的院长海拉亚达为写一本学术著作《乐园》,叙述当时的天文学、历史和别的科学的一切基础。在中世纪的11、12世纪中,尼姑在修道院里曾经建立学校,聚集着许多青年男女,去倾听聪明的尼姑的讲学。这种学校特别在法国和倍阿基依的女修道院里,曾连续地设立过。纳皮依爱尔出身的海尔普洛达,玛倍爱依出身的阿尔斗伽尔达,西爱尔出身的皮爱尔德拉等等,都是能够感化学生们的有名人物。 在18世纪,法国的尼姑爱绿绮思,在寄给她的朋友阿倍拉的信里,阐发哲学理论,因而受到很大的尊敬。当时的修道院,并不是无聊堕落和罪恶的巢穴;甚至是劳动的共产集团。在这里存在着朴素的伟大事业,就是探求科学思维和哲学。在这时代看遍了世界全是一切强者的压制、掠夺和无可容忍的专横。为了要在科学的领域内,发现、创造、思索和讨论新道理的人们,要求寂静和安定,自然要避到修道院里去了。那边不仅有未嫁作贵人妻的女子,和被逐的姑娘们,还有在永远的压迫和不相爱的丈夫的束缚下,因而厌恶结婚的自觉的逃亡者。因此从9世纪到12世纪时代,在文学和科学方面成名的妇女们中,有很多是尼姑。 此后,从13世纪到14世纪,在修道院以外学习科学,甚至具有达到教授地位的知识和学问的妇女也出现了。据说在意大利古都普洛尼有名的大学中,在13世纪时,已经有妇女占到哲学教授的地位;那位教授是绝世的美人,为了要使大学生不要因为她的美而精神恍惚,思想混乱起见,她站在窗纱下讲学。此后同在普洛尼大学中,徒恩德楼教授的两位姑娘,也以精通法学成名,而担任讲学,埃莱奥诺拉·桑斐托·唐琪是当时认为最精于数学的人。 在中世纪,不仅在科学和思想方面有许多有名的妇女,特别是从9世纪到11世纪之间,贵族妇女们在政治上也有很大的作用。例如徒斯伽尼·玛尔伽勒托伯爵夫人和阿伯拉依达夫人,便是两位有名的女性她们从10世纪末到11世纪初,生活在北部意大利。以傲慢文明的徒斯伽尼伯爵夫人玛基尔达,支配着灿烂的发达的极繁盛而丰富的工商都市佛罗伦萨。她在法律上是徒斯伽尼伯爵的妻子,但是做了寡妇以后,仍以伯爵夫人的资格而掌握着广大的丈夫的领地。在她的统治下,有都市,有广大的共产村落,有小的男爵和贵族的领地。 活动的聪明的伯爵夫人,根据当时的习惯和法律,在自己的臣仆和市民中间,规定了裁判法,自己做裁判长而指导裁判,签名在宣判书上。玛基尔达在佛罗伦萨曾留下来了许多有趣的宣判书。这位伯爵夫人和一切贵族妇女同样,她依据法律,虽没有什么保护人,却保有处置自己的财产和土地的权利。当时正是皇帝和教皇的宗权之间发生激烈斗争的时代。玛基尔达是有力的野心家教皇古里可里七世的亲密朋友,当她死的时候,遗嘱把自己广大的领土和其他一切让给教皇;这样教皇的权力更加强大起来,因此激起了皇帝的怒火。和她同时代的沙依·亚斗莱依达伯爵夫人,虽然有两个儿子,但是自己统治着广大的领土,自己任意地掌握着政治,她和握有很大权力的古里可里七世斗争的时候,毫不退让,甚至于能够威胁教皇;因此,历史上把她称为“傲慢的勇敢的妇女”。据说她有“宽大而正直的心”,然而公正的历史,却能明白地指出,这乃是她的权力的化身。她虽然有时扶助弱者;但她是用劲各种手段,榨取着她所统治之下的都市的。这两个女性是尊重科学的;她们能够为了自己的繁荣,而采用科学的力量。有名的普洛尼大学,就是因为玛基尔达到这里来聘请了有名的法学博士依尔内里耶,而开始繁荣起来的。 固然,这许多妇女是例外的。但是这种事实可以证明在黑暗、强制、无权利的时代,她们的出现,是有一定的共通的原因的。 既然是妇女,则在主人、丈夫看起来,是没有意志的隶属物而已。她的父亲既然给她规定了这样的命运——强制她和不相爱的丈夫订婚,丈夫对她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她的全部任务,只是为贵族生育继承人——那么对于这种不幸的动物,为什么还有教育的必要呢?是的,给予教育,仍旧是从经济利益出发的。在这种自足自给的经济组织下,因为要使大庄园主的家庭中的妇女和妻子,尽她们的职务,所以对于贵族的姑娘和妇女们给予一种能够使她获得知识和科学的权利。在这种经济中,生产是复杂的;妇女的职务,就是在领土的范围内组织生产者,能够读书、善于计算的妻子,和文盲、不懂算法、没有眼光的主妇比较,当然要有利得多。她们能够好好地管理堡垒中的收支,能够节俭,能够适当地监督农民的延迟缴租,能够正确地计算在冬季被敌人袭击的场合必须准备的东西的数量。当时被人尊重的贵族和武士阶级的妻子,不仅要美丽,并且要聪明。11世纪的历史,记载着洛巴徒的妻子西达海依徒,说她具有成为一个高贵妇人的一切素质——即“高尚的人格,美丽和聪明”。甚至她还具有当时妇女被尊重的另一种特征——即知识,她有药剂师的才能。 我们已经说过,从古代起,医药就是妇女的工作。在太古时代,妇女已经知道药草的种类,知道利用它来治病。在中世纪医药还没有十分发达,只有很大的诸侯和伯爵,才在堡垒内养着医生。其他人民,便只得用自己的力量来治病。但是,因为和邻近的人不断地冲突,因为兴师动众,和异族蛮族发生战争,所以堡垒不仅成为制造药品的中心,而且成为充满伤兵的医院和诊疗室;还有农民们也到这里来请求医治。假使妇女不仅要使周围的人民畏惧领主,而且要使他们在必要时,知道堡垒乃是必须依靠的中心,则她们——领主的妻——的懂得医术,实在是必要的事情,所以假使领主的妻精于医术,能够挽救濒临死亡的伤兵,并调配适度的药而治愈他们;在农民的妻子难产时,给她们以各种“聪明的忠告”,而能挽救她们;则农民也就可以容忍领主的各种专横了。中世纪的医术是在妇女手里,在中世纪的许多传说中,描写理想妇女时,能够行医是她们必要的条件。在医术方面,谁都知道中世纪的名医庞滑哀尔西曾说过,他的医术,从妇女方面学得的,比从当时乱七八糟的不正确的医学书中学到的,要多得多呢!法王路易九世,在1250年从爱尔散莱玛远征回来,曾褒奖在战争中建立大功的女药剂师徒洛斗亚·普开。徒洛斗亚·普开是13世纪普洛尼大学的医学教授,当时的医学,还不是被精深地研究着的科学部门哩! 当时的医学是和迷信与虚幻的偏见混合着的东西,人们还不知道它是正确的科学,甚至于连自己身体的构造都不知道;因此医药反映在一般愚昧的大众眼里,仅仅是一种魔术而已。他们认为投药的老妪往往具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力量,是能够支配一般人类的命运生命幸福和健康的魔术师。这种女医生是被人尊敬又被人畏惧的。她们在医学领域内的实际知识,在自足自给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中,曾引起了对妇女的崇拜。然而在广大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下,这种妇女变成可咒骂的东西……。 妇女往往做了迷信的牺牲品,在欧洲,“神父”——教会高僧——曾经以为妇女是不纯净的,疑心妇女是可以咒骂的,于是把几千妇女烧死在灶内,灶内的烟经过了很长的时间,还不断绝。 在封建时代,有产的贵妇人是这样的:她们是自己阶层的代表,并且担当着家族的名称,所以她们是被尊敬,有权利的。她们在家族之外,受到武士的尊敬和跪拜;但是在家族和夫妇之中,也和一切农奴的女儿那样,被束缚在无权利中。在13世纪以前,堡垒经济极繁盛,诸侯的妻子指导着经济时,妇女是受到相当的教育的。她们在家族中,对子女且有很大权力。此后随着商业和交通的发达,堡垒经济开始崩溃;货币的流通发达起来,到货币开始成为主要的交换工具,成为繁荣的基础时,妇女在堡垒经济中的职务渐渐凋零;于是在贵族中,妇女渐渐降低到执行生殖职务,她们转化为希腊市民法律上的妻那样的寄生者了。堡主的妻已经不要监督锻冶场的工作,也不要织布妇女,站在织机旁边去研究发明新的织机;不要她们去推动磨麦机的齿轮,也不要她们去做盔甲。所有这些生产部门,已经不是堡垒经济不可分的部分了。这许多工作已经移到堡垒外的都市和农民手工业者的小屋中去了。在诸侯和武士的堡垒和庄园内,只残留着狭隘的家事。而且高贵的领主的妻,就是处置这种狭隘的家事工作,也不亲自操作;她们把这种事情统统交给了雇佣的奴仆和管理人。随着这种只吃不做的懒惰的寄生生活的成长,她们的权利的限制,也就渐渐地增加。在此闭关自守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庄园经济没落时代,贵妇人的教养也渐渐低劣。在第9世纪那样早的时代,何以会有洛斯夫达和希尔斗伽尔达那样聪明而有教养的妇女出现呢?17世纪和18世纪时代的妇女又为什么会不学无术,被迷信所包围着,而专门耽搁于美丽的服装和空虚的享乐中,以消磨日子呢?粗看起来,这些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可是,我们只要知道妇女的地位和权利、人格的被承认,和妇女对于知识宝库的要求,常常是从她们经济上生产上的职位而来的。那么,那种粗看起来似乎不可思议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