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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卡奇
技术装备和社会关系
卢卡奇
(1923年)
本文是卢卡奇在1923年对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用教材》一书写的书评。孟北译自《新左翼评论》1966年9—10月第39期英文版。
参考阅读:
葛兰西《对一种通俗的社会学的尝试的批判性札记》(参见《狱中札记》);
布哈林:《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用教材》
(链接: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pdf/russian_communists/buhalin/2.pdf)
布哈林的新著是符合长期以来对一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的马克思主义解说的需要的。自从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以来,在马克思主义内部还不曾有过这种尝试(普列汉诺夫的薄薄一卷除外)。这种理论解说一直听任马克思主义的敌人去写,他们一般对马克思主义只有很肤浅的理解。因此,布哈林的尝试是值得欢迎的,尽管方法和结论都应予以批评。应当说,布哈林在把马克思主义的一切有意义的问题归纳到一种完整的、系统的解说中去,这方面是成功的,这部解说多少是马克思主义的;其次,阐述一般清晰易懂,所以,作为一部
教材
,这本书可喜地达到了它的目的。
既然布哈林的目的只是编写一部通俗教材,评论者对于特别是某些比较艰深的方面的特别说法应当谅解。这种情况以及在俄国获得有关文献的困难,也就说明了下列事实,即布哈林在论述艺术、文学和哲学问题时几乎完全利用第二手的资料,而且忽视最新的研究作品。但是,这就增加了布哈林在编写通俗教材的努力中
把问题本身简单化
的危险。他的说明是出色的和清楚的,但同时又把许多关系弄模糊了而不是弄明白了。我们决不应当接受把问题和答案本身都简单化了的简单说明,而宁肯接受问题和答案的历史罗列,特别因为布哈林的简单化倾向,不仅限于意识形态的边缘方面,而且涉及一些核心问题。举例来说,布哈林认为,一方面经济生产结构中的权力等级制度和另一方面国家的权力等级制度完全相称。他随之下结论说:“所以我们在这里看到,国家机关的结构反映了经济的结构,也就是说,
相同的阶级
在这两方面只有相同的地位。”作为一种发展趋势,这种说法无疑是对的。两个等级制度之间长期的严重的矛盾经常导致革命变动,这也是正确的。但是,具体的历史并不与布哈林的过分公式化、简单化的说法相吻合。因为完全可能有这样一种情况:两个阶级在竞争中经济力量的平衡,可能产生实际上不为任何一方所控制的国家机器(如果它势必获得双方的许多妥协的话),所以,经济结构并不是简单地在国家中反映出来的。例如,在近代史开始时,绝对君主制度的情况就是如此。一个阶级甚至可能取得经济权力,却无法使国家机器完全适应它自己的利益或给它打上自己的阶级烙印。梅林已经令人信服地证明,德国资产阶级如此担心无产阶级在资产阶级的革命中、甚至在它最迅速发展经济期间为资产阶级改革而进行的积极斗争中所给予的帮助,居然听任容克国家机器原封不动,安然承认它的封建的绝对权力机构继续存在。自然,一部教材是不可能希望深入讨论这种问题的。但是,甚至根本不提公式的这种例外的重要性,未免使布哈林的说明多少难于置信。普列汉诺夫和梅林已经在比较专门的著作中屡次证明,通俗的说明与基本的科学的方法如何可以取得一致。布哈林已经承担解说马克思主义的全部问题的合乎时宜的重大任务;但在许多方面他并没有达到普列汉诺夫和梅林已达到的水平。
但是,我们不应当局限于一些枝节问题。比这种疏忽更重要的是,布哈林在并非不重要的几个问题上,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传统,从而并没有证明自己的论点或在前人已达到的最高水平上改进自己的论点;的确,他甚至没有达到这个水平(不言而喻,尽管有种种错误,我们认为他在分享马克思主义的优良传统方面的成就是非凡的;通俗读本作者很少讨论这种问题)。这个意见特别适用 于介绍哲学的一章,在这一章中布哈林令人感到很接近马克思贴切地称之为资产阶级唯物主义的那种东西。布哈林显然并不知道梅林和普列汉诺夫对这种理论的批评,至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更不用提了。由于历史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中的特殊地位,这种理论理解历史过程的效力是大大受到限制的。当每一个“唯心主义者”,从伯恩斯坦到库诺,都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个现实中心进行歪曲的时候,势必有一种反应,这是可以理解的,归根结底,也是正常的。但是布哈林在他的哲学论述中,摈弃了马克思的方法中导源于古典德国哲学的一切因素,而没有意识到这样做所引起的自相矛盾。当然,黑格尔是时常被提到的,但是他没有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同马克思的辩证法作必要的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唯一提到费尔巴哈的地方,只是指出,由于费尔巴哈的缘故,“物质才提到首要地位”;“他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影响有助于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的发展”。他完全忽视了费尔巴哈的人道主义和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关系问题。
之所以要特别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它清楚地揭示了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念的根本错误。布哈林的理论同资产阶级自然科学唯物主义的接近,在于他把“科学”(指法国意义的科学)当作模式来应用。因此,在具体应用于社会和历史时,它往往模糊马克思主义的具体特征,即认为
一切经济现象或“社会学”现象都起源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理论上强调虚假的“客观性”,就会导致拜物教。
技术装备的作用
对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探讨,突出了难解的怪论和虚假的“客观性”的其余方面。布哈林赋予技术装备以太过分的决定作用,就完全失去辩证唯物主义的
精神
(无可否认,可以从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找到一些引文,
可以
这样来解释)。布哈林说:“每一种特定的社会技术装备体系,也就
决定
[1]
了人们的劳动关系。”他认为,自然经济在古代的优势地位由于技术发展水平很低。他坚持认为:“如果技术装备改变,社会分工也就改变。”他断言,“归根结底”,社会取决于技术的发展。技术装备被认为是“社会生产力”的“基本决定因素”,等等。显然,这种终于把技术装备同生产力等同起来的作法,既不可靠,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技术装备是社会生产力的
一部分
、一种因素(当然具有重大意义),但它既不能简单地和社会生产力等同,也不(像布哈林较早的一些论点似乎暗示的那样)是社会生产力改变的最后或绝对因素。要在生产过程(从而也在分配、消费等等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正确理解的社会经济结构-以外的原则中寻找社会及其发展的根本决定因素,将导致拜物教,布哈林自己在别的地方也承认这一点。举例来说,他批评库诺的下列观点:技术装备受自然条件约束,具备一定的原料对于具备一定的技术装备具有决定性意义。理由是:库诺把原料同劳动主体混淆起来了,却忘记“必须有
相当的技术装备
,对于这种技术装备,木材、矿石、纤维等等才能起原料作用……自然界的影响从物质前提的意义上说,本身是技术发展的产物”。但是,难道我们不应把这一确凿有据的批评应用到技术装备本身吗?难道社会的发展取决于技术装备这一结论不正如库诺的理论一样,是一种谬误的“自然主义”、十八和十九世纪“环境论”的一种稍微经过修饰的说法吗?当然,布哈林避免了这种“自然主义”的明显错误;用固定的原则解释变化的作法。因为,的确,技术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改变着。所以,从形式逻辑的观点来看,他对变化的解释是正确的,因为它用可变因素说明变化。但是,技术装备作为发展的独立自主的基础只是那种粗陋的自然主义的大力改进而已。因为如果技术装备不设想为现有生产体系的一种因素,如果它的发展不用
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来解释(而且这一点正是需要澄清的),它就会和“自然界”、气候、环境、原料等等一样是一种强加于人的先验原则。任何人都不会怀疑,在决定技术的发展的生产力的发展的每一特定阶段,技术又反过来影响生产力。布哈林针对整个意识形态强调了这一点(恩格斯稍晚的理论见解和这里有关);但是,如果把技术同其他意识形态形式分开,认为它对于社会经济结构独立自主,那就完全不正确和违反马克思主义了。
罗马帝国的覆亡
这种观点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因为即使只是把技术看作对于社会是间接地确定的,它的发展过程中的显著变化也完全无法解释。我们试举古代技术和中世纪技术的差别为例。不管中世纪技术在性质上多么原始,它对于古希腊罗马有名的技术成就怎样是一种退步,中世纪的技术原则是在较高水平上发展的,也就是说,和古希腊、罗马社会相对而言,劳动组织的合理化。劳动的操作还没有合理化,而且劳动组织的合理化与其说是通过技术合理性的提高实现的,不如说是通过“社会暴力之门”
[2]
实现的,但是,这就为近代技术的可能性奠定了基础,哥特从水磨、矿井、火器等方面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技术发展
方面
的那种决定性的
改变
,是以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改变,即劳动潜力与劳动条件的改变为基础的。古希腊罗马社会崩溃的同时,具有决定意义的基本原因之一,当然就是它无法维持它的生产组织的社会基础:对无穷尽的奴隶资源的使用过于浪费。中世纪为新的必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奠定了一般的基础。麦克斯·维贝尔
[3]
令人信服地证明,古代奴隶和自由民的并存妨碍基尔特的发展,从而也妨碍现代国家的发展-这是古东方或古希腊罗马同现代社会的又一悬殊差别。中世纪的社会组织产生于完全不同的环境(缺乏劳动力,等等),后者又决定了技术发展的基本进程。所以,当布哈林断言“新的技术装备使奴隶劳动成为不可能;既然奴隶破坏复杂的机器,奴隶劳动就不再合算了的时候”,他就把因果关系颠倒了。奴隶制度不是低下的技术水平造成的;相反,奴隶制度作为一种支配劳动的形式,使劳动过程的合理化成为不可能,从而也使合理的技术装备成为不可能。把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世界经济中的奴隶制度当作一个孤岛来研究还很不够,所以我们无从知道它的变革由何而起。
[4]
如果我们再来看从中世纪生产向现代资本主义的过渡,这种被颠倒的关系甚至更加明显。马克思明确地强调说,从行会手工业向手工工场的过渡不牵涉技术装备的变化:“就生产方式本身来说,例如初期的工场手工业,除了同一资本同时雇用的工人较多而外,和行会手工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行会师傅的作坊只是扩大了而已。因此,起初只是量上的区别。”
[5]
为产生质变的大规模市场(自然经济的解体)提供
社会
前提的,是资本主义分工和它的权力关系。可见,首先产生现代机械化技术的社会前提,是一百年来社会革命的产物。技术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成果,而不是它的始因。只有在它的社会前提确立以后,它才出现;这时,手工工场的原始形式的辩证矛盾已经得到解决,“工场手工业本身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和它自身创造出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
[6]
。不言而喻,技术的发展这样一来就特别加速。但是那种
相互作用
并不能超越经济对于技术的现实的历史的和方法论的优势。所以马克思指出:“这种由生产资料的集中及其大规模应用而产生的全部节约……来源于劳动的社会性质,正如剩余价值来源于单独地考察的每一个工人的剩余劳动一样。”
[7]
社会学观点和历史
我们所以稍微详细地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考虑到它的
方法论意义
。这个意义不仅产生于它对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极为重要的地位,而且产生于布哈林的解决方式是用以说明他的虚假的方法论这个事实。我们已经提到他要把辩证法变成一门“科学”的企图。这种倾向在科学理论中的表现就是他关于马克思主义是“一般的社会学”这一概念。他对自然科学的倾向同他往往很敏锐的辩证本能在这里不可避免发生矛盾。恩格斯曾经把辩证法归结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
[8]
。布哈林关于社会学是一种“历史方法”的理论是符合这种观点的。但是,由于他的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结果,社会学不可能局限于一种“纯粹的方法”,而发展成为具有自己的独立存在的目的的一门独立的科学。辩证法可以做到没有这种独立的实在的成就;它的领域就是整个历史过程,其中个别的、具体的、不可重复的因素正是从它们之间的质的差异和它们的客观结构的不断变化中显示它的辩证实质。
总体
就是辩证法的领域。另一方面,一门“科学的”一般的社会学如果不超越本身成为单纯的认识论,就必须有它自己的只承认一种类型的规律的独立的实在的成就。布哈林摇摆于不同结论之间。一方面,他意识到,显然不存在“一般的社会”这种东西,但是他并没有看到由此必然产生的结论,因为他的理论(他对他的理论的应用往往比理论本身要好得多)只是把历史变化看成一种“确定的历史
躯壳
”,一种“外貌”。另一方面,他区分“理论”和“方法”的作法使社会学成为一门完整的科学,这是不可避免的,尽管问题的提法混乱。我们已经分析过的关于技术的优先地位的基本上不正确的理论,只是布哈林企图创立一门一般的社会学的实际结果。这不是一种偶然的疏忽,而是肤浅的前提的必然结果。
这种混乱在布哈林关于科学规律的概念中表现得特别明显。他幸而经常在他的具体分析中忘记他的理论前提。举例来说,他得出一定体系中的平衡和平衡的破坏的一般规律,不管这一体系属于无机界或有机界,还是属于社会。随之,马克思和黑格尔被以相当勉强的方式联系起来。但是,尽管有这种理论观点,布哈林承认,这种关系“
充其量
只能
作为类比
应用于人类社会这种复杂体系”。所以,他幸而在具体分析中忘记了他的理论,结果是,他的结论往往违背他的出发点,非常有趣。他对各种社会“有机”理论等等的攻击,经常导致出色的批判鉴别。
预言和实践
但是,当他探讨社会学的
理论目的
时,他对自然科学的偏好却是赤裸裸的。“我们所谈到的各种情况表明,在社会科学中预见是可能的,
正如在自然科学中一样
。目前我们不能预见这一或那一现象将在何时何刻发生……这是因为我们还不能够精通具有统计性质的社会发展规律。我们不能讲出社会进程的速度,但是我们知道这种进程的方向。”布哈林对自然科学的偏爱使他忘记,我们关于方向或趋势的知识,不是统计的预测,不是关于我们现在知道的东西和需要知道的东西的差别的结论,而是关于
事物本身的客观的
、
质的差别
的结论。马克思和恩格斯了解这一点十分清楚。我顺便只提一下,恩格斯在给马克思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写的导言中关于不可能通过统计研究当前事件的那些睿智而富有思想的方法论见解
[9]
。当然,马克思在他的同样具有重大意义的平均利润率理论中在确定的统计事实同整个过程的社会趋势之间,作了明确的方法论的区分。“至于不断变动的市场利息率,那么,它和商品的市场价格一样,在每一瞬间都是作为固定的量出现的……与此相反,一般利润率只是不断地作为一种趋势……而
存在
”
[10]
。列宁本人反复强调关于发展趋势的这一概念,认为发展的趋势性不是我们无知的结果,而是以社会事件的那种客观性为基础的,另一方面,社会事件的构成也奠定了社会关系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和“革命实践”的现实性。在《论尤尼乌斯的小册子》
[11]
一文中,列宁强调了关于在帝国主义时代不可能有民族战争这一论点的非马克思主义性质。他论证说,虽然这种战争也许是极不可能的,但对发展趋势的分析不能绝对排除这种战争的可能性。
尤其不容置疑的是
,在方法论上不可能知道任何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中谈到国际斗争时,甚至更加强调这种方法论上的不可能:
“这里首先必须指出两种常见的错误。……革命者有时力图证明危机是绝对没有出路的。
“这是错误的。绝对没有出路的情形是没有的。……企图预先‘证明’‘绝对’没有出路,就是无谓的学究行径,或者是玩弄概念和字眼。在这种问题上,只有实践才是真正的‘证明’。”
[12]
我们在这里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不只是作为权威来加以引证的。我们的目的是要指出,布哈林的理论宗旨不同于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经过梅林和普列汉诺夫到列宁和罗莎·卢森堡的历史唯物主义伟大传统(顺便说一句,布哈林根本简直不提罗莎·卢森堡的基本经济观点,这种态度是令人遗憾的,但从方法论说是一致的)。如果要真正彻底探讨这种理论宗旨,势必超出一篇评论的篇幅。这样的话,就要证明:布哈林的基本哲学怎样与直观的唯物主义完全符合;他不是对自然科学及其方法作历史唯物主义的评价,也就是说,说明它们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而是毫不犹豫地、不加批判地、非历史地和非辩证地将这种方法应用于社会的研究。但是,虽然普列汉诺夫论述霍尔巴赫、爱尔维修以及黑格尔的著作为这种评价打下了一些基础,这种评价却还没有人试图完成,所以我们只可能指出布哈林的概念中那些使他的具体的社会学结论模糊起来、陷于绝境的种种
推论
。
这篇短评不可能考虑到书中的许多细节。它只限于证明种种错误的方法论根源。应当着重指出,虽然布哈林有把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结论以通俗形式加以系统化这种可嘉的目的,这些错误却始终存在。也许,我们可以期望,以后再版时,很多这样的错误将会得到纠正,从而全书可以达到它的许多出色的章节的水平。
注释:
[1]
哥特:《经济和技术。社会经济结构》德文版1第236-239页。
[2]
同上。
[3]
《经济和社会》德文版》
[4]
然而可以参看马克思对于美国南部各州的奴隶制的说明(《哲学的贫困》第2章第4个说明),这里纯技术方面只被看作是全面的社会经济过程的一个因素。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第23卷第358页。
[6]
同上,第407页。
[7]
同上,第25卷第94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9页。
[9]
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91、592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10页。
[11]
参看《列宁选集》第2卷第849页及以后诸页。
[12]
《列宁选集》第4卷第325页。
感谢 佐仓绫奈 录入和校对